居间合同委托书(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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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1 00:00:00    小编:方葵花

居间合同委托书(实用16篇)

小编:方葵花

在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应该充分了解和掌握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后果。合同的条款应具备可执行性和有效性,避免过于片面或霸道的规定。我们整理了一些合同示例,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合同的撰写和格式。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一

地块增容至5.0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企业代码证、开放商资质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近期银行对账单;。

6、向市政府授权的银行查询函;。

7、向市政府递交本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购买申请书》;。

8、公司书面介绍材料和在广西的业绩简述。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

1、居间服务费想计付标准:

甲方按万/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万元(含税票)。

2、居间服务费付款条件:

(1)甲方向相关部门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当日,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2)本项目土地使用证办到甲方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3、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

(2)余下的居间服务费按上述支付条件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六条、甲方同意。

鉴于本合同相关约定服务款项涉及高度商业机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均以非书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约进行服务的凭证。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甲方如果与其他居间人合作或越过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仍视乙方居间成功。

2、甲方未按约定解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协助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则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取得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

2、如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未能按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办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全额无息退回。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间服务费及履行完各项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或自本协议生效后个月内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项目方达成合作协议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取得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本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即可直接证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不论甲方是否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人使用、协议,均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权利。

3、合同生效后,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但第三方的酬金将从乙方应得酬金数额中由乙方支付。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部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之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或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印):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介绍甲方和与拥有土地的第三方进行洽谈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委托事宜。

1、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洽谈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以居间人的身份负责为甲方在项目取得过程中,为甲方与项目方接触提供介绍及促成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第二条、服务成功界定标准。

1、乙方为甲方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取得标准如下:

(1)项目地址:

(2)项目占地:

(3)项目规划:

(4)开发要求:

(5)优惠政策:

(6)项目的具体数据以项目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但误差应在5%内,如超出则居间服务费双方可以另议。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信息收集;。

2、项目核准调查;。

3、甲方和项目方合作条件拟定;。

4、土地使用证的协作办理;。

5、项目规划的协作办理;。

6、创造甲方与相关部门的洽谈机会。

7、协作甲方把本项目a地块增容至5.0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企业代码证、开放商资质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近期银行对账单;。

6、向市政府授权的银行查询函;。

7、向市政府递交本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购买申请书》;。

8、公司书面介绍材料和在广西的业绩简述。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

1、居间服务费想计付标准:

甲方按万/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万元(含税票)。

2、居间服务费付款条件:

(1)甲方向相关部门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当日,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2)本项目土地使用证办到甲方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3、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

(2)余下的居间服务费按上述支付条件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六条、甲方同意。

鉴于本合同相关约定服务款项涉及高度商业机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均以非书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约进行服务的凭证。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甲方如果与其他居间人合作或越过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仍视乙方居间成功。

2、甲方未按约定解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协助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则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取得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

2、如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未能按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办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全额无息退回。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间服务费及履行完各项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或自本协议生效后个月内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项目方达成合作协议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取得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本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即可直接证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不论甲方是否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人使用、协议,均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权利。

3、合同生效后,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但第三方的酬金将从乙方应得酬金数额中由乙方支付。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部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之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或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印):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附件,甲方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盖印):乙方代表(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三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电话:

甲方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中介,推荐甲方购买下列类型物业。甲方确认乙方已向其提供了订立买卖合同的机会服务,并承诺:若甲方或甲方之亲属、配偶、合作伙伴、授权人、所在单位成功的购入所推荐的物业,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相当于购买房产成交价的1.5%作为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的佣金。如甲方泄露因乙方居间行为而获知的相关信息,造成乙方丧失居间合同成立机会,则甲方应当支付同等佣金作为违约金。上述款项的成交价支付时间为该物业买卖成交之时:。

甲方确定乙方已提供之物业项目名称:乙方带甲方实地察看时间: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经手人(签名):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四

委托人:(简称甲方)。

居间人:

工程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的规定,公民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联系工程合同完成后,乙方以完成委托事宜。

二、付居间费及时限,从居间合同签进场后,甲方并付进场通知单2日为准,(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处费70万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将居间费用一次性付清。

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间人抽去5角钱。

2、施工方每运出一方土居间人抽去1块钱,此款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个人所得税。无论合同名称、地点、负责人发生任何变化,委托人付给居间人的居间费都要加约履行。委托方(施工方)向居间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发包方合同作为依据。

三、违约责任:

1、如发生严重纠纷委托方和签约方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居间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诉讼,(诉讼费由甲方施工方承担。)。

2、由于居间方在承揽工程业务活动中投入了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委托方自愿向居间方自付业务费、劳务费及中间费,如委托人顺利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该居间合同已经形成委托方必须支付给居间业务费,作为给居间人的经济补偿,无论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任何纠纷,委托方给予居间的业务费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向居间方所退该业务费。

3、因为居间人负责居间义务,在委托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居间人已经履行完成了居间任务,该工程合同履行与居间方再无关系。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居间人可请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间劳务费在工程促成合同签订后,甲方要向居间方按三次交付费用元,此费用在居间费中扣除,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付清,甲方必须承认居间费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如违约甲方应赔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金,按工程合同居间费的总额的3%赔付违约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上,居间人概不负任何责任),大合同签订后,本合同执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从签订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居间人签字:(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年月日(章)。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五

甲方(委托方):

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介绍甲方和与拥有土地的第三方进行洽谈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委托事宜。

1、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洽谈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以居间人的身份负责为甲方在项目取得过程中,为甲方与项目方接触提供介绍及促成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第二条、服务成功界定标准。

1、乙方为甲方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取得标准如下:

(1)项目地址:

(2)项目占地:

(3)项目规划:

(4)开发要求:

(5)优惠政策:

(6)项目的具体数据以项目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但误差应在5%内,如超出则居间服务费双方可以另议。

2、乙方促成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信息收集;。

2、项目核准调查;。

3、甲方和项目方合作条件拟定;。

4、土地使用证的协作办理;。

5、项目规划的协作办理;。

6、创造甲方与相关部门的洽谈机会。

7、协作甲方把本项目a地块增容至5.0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企业代码证、开放商资质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近期银行对账单;。

6、向市政府授权的银行查询函;。

7、向市政府递交本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购买申请书》;。

8、公司书面介绍材料和在广西的业绩简述。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

1、居间服务费想计付标准:

甲方按万/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万元(含税票)。

2、居间服务费付款条件:

(1)甲方向相关部门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当日,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2)本项目土地使用证办到甲方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3、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

(2)余下的居间服务费按上述支付条件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六条、甲方同意。

鉴于本合同相关约定服务款项涉及高度商业机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均以非书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约进行服务的凭证。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甲方如果与其他居间人合作或越过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仍视乙方居间成功。

2、甲方未按约定解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协助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则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取得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

2、如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未能按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办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全额无息退回。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间服务费及履行完各项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或自本协议生效后个月内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项目方达成合作协议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取得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本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即可直接证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不论甲方是否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人使用、协议,均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权利。

3、合同生效后,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但第三方的酬金将从乙方应得酬金数额中由乙方支付。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部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之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或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印):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六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受托人: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委托车辆概况。

1.车辆品牌及型号:

2.车辆牌照号码:

3.车辆车架号:

4.车辆发动机:

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四.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手续为止。

五.在委托期间,委托人对该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法律效应。

六.本委托书一式2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委托人:受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七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居间人(居间方):营业执照号::通讯地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房地产经纪执业人:联系电话: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八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托,就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居间报酬:

1.乙方居间工作成功的标志为;乙方在居间工作成功后取得居间报酬。

2.双方同意乙方的居间报酬为该同业存款总额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居间报酬的支付。

3.甲方需将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本居间合同签定,甲方需将等同于乙方居间报酬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连同本合同一份,押至双方指定之律师事务所。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并甲方完成乙方居间报酬支付后,甲方取回该承兑汇票,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取走该承兑汇票。

3.保密条款:

1.如果没有双方明确表述的书面许可,双方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不应在任何情况下要求或接受任何来自对方已提供的资源的业务,也不应在任何情况下接近、联系、要求或操作与上述资源的交易。双方应确保有关对方的业务和其附属机构信息的完全的机密性,除非在对书面许可同意和承认的情况下才可透露与合作方有关的信息。

2.双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欺骗对方或尝试欺骗对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关方面,并应尽全力保证原始的交易代码、数据和私人信息不受改变。

3.双方都不应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联系人的信息,并且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对方提供的联系人进行议价、协商或交易。

4.违约责任:

1.一旦签约的任何一方发生了欺骗的行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欺骗的一方有法律义务承担与交易中应提供的最大服务相当价值的金钱赔偿,还应加上包括赔偿所需的法律费用等在内的各种费用。

2.甲方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关系,和乙方无关。

3.双方进一步赞同与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有关的或导致的任何矛盾、纠纷、争吵或违约行为,如不能在双方内部解决的话,应根据法规交由仲裁和决断。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决定或判断都应是最终的和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第五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师行保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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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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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方: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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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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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委托书篇九

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

码:)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居间合同签订相关事项。本人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其设计结构为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其他情况__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市_____区?_____地段购买_____房屋_____套,面积为__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十一

现委托中国银行巴黎分行营业部(受托人)进行如下操作:

卖出货币卖出金额_______________。

买入货币买入金额_______________。

盈利汇率或/和止损汇率_________________。

起息日为年月日。

委托人在充分理解本交易风险的前提下独立做出上述委托,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年月日的巴黎时间点分整。

委托人特此保证在起息日(即交割日)按期支付委托贵行所卖出货币的全部外汇金额,并将承担委托人由于提前、逾期支付或无力支付或取消本交易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于起息日从委托人的外汇账户中扣除委托人所卖出的货币全部外汇金额,并将委托人所买入货币的全部外汇金额划入委托人所指定的外汇账户或办理相关业务。

签字: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十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居间合同。

委托书。

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委托方):

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介绍甲方和与拥有土地的第三方进行洽谈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委托事宜。

1、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洽谈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以居间人的身份负责为甲方在项目取得过程中,为甲方与项目方接触提供介绍及促成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第二条、服务成功界定标准。

1、乙方为甲方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取得标准如下:

(1)项目地址:

(2)项目占地:

(3)项目规划:

(4)开发要求:

(5)优惠政策:

(6)项目的具体数据以项目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但误差应在5%内,如超出则居间服务费双方可以另议。

2、乙方促成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信息收集;。

2、项目核准调查;。

3、甲方和项目方合作条件拟定;。

4、土地使用证的协作办理;。

5、项目规划的协作办理;。

6、创造甲方与相关部门的洽谈机会。

7、协作甲方把本项目a地块增容至5.0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企业代码证、开放商资质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近期银行对账单;。

6、向市政府授权的银行查询函;。

7、向市政府递交本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购买。

申请书。

》;。

8、公司书面介绍材料和在广西的业绩简述。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

1、居间服务费想计付标准:

甲方按万/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万元(含税票)。

2、居间服务费付款条件:

(1)甲方向相关部门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当日,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2)本项目土地使用证办到甲方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3、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

(2)余下的居间服务费按上述支付条件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六条、甲方同意。

鉴于本合同相关约定服务款项涉及高度商业机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均以非书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约进行服务的凭证。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甲方如果与其他居间人合作或越过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仍视乙方居间成功。

2、甲方未按约定解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协助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则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取得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

2、如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未能按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办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全额无息退回。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间服务费及履行完各项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或自本协议生效后个月内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项目方达成合作协议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取得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本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即可直接证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不论甲方是否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人使用、协议,均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权利。

3、合同生效后,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但第三方的酬金将从乙方应得酬金数额中由乙方支付。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部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之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或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印):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人:(简称甲方)。

居间人:

工程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的规定,公民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联系工程合同完成后,乙方以完成委托事宜。

二、付居间费及时限,从居间合同签进场后,甲方并付进场通知单2日为准,(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处费70万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将居间费用一次性付清。

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间人抽去5角钱。

2、施工方每运出一方土居间人抽去1块钱,此款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个人所得税。无论合同名称、地点、负责人发生任何变化,委托人付给居间人的居间费都要加约履行。委托方(施工方)向居间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发包方合同作为依据。

三、违约责任:

1、如发生严重纠纷委托方和签约方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居间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诉讼,(诉讼费由甲方施工方承担。)。

2、由于居间方在承揽工程业务活动中投入了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委托方自愿向居间方自付业务费、劳务费及中间费,如委托人顺利签订。

施工合同。

进场后,该居间合同已经形成委托方必须支付给居间业务费,作为给居间人的经济补偿,无论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任何纠纷,委托方给予居间的业务费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向居间方所退该业务费。

3、因为居间人负责居间义务,在委托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居间人已经履行完成了居间任务,该工程合同履行与居间方再无关系。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居间人可请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间劳务费在工程促成合同签订后,甲方要向居间方按三次交付费用元,此费用在居间费中扣除,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付清,甲方必须承认居间费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如违约甲方应赔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金,按工程合同居间费的总额的3%赔付违约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上,居间人概不负任何责任),大合同签订后,本合同执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从签订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居间人签字:(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年月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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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十三

甲方(委托方):

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介绍甲方和与拥有土地的第三方进行洽谈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委托事宜。

1、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洽谈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以居间人的身份负责为甲方在项目取得过程中,为甲方与项目方接触提供介绍及促成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第二条、服务成功界定标准。

1、乙方为甲方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取得标准如下:

(1)项目地址:

(2)项目占地:

(3)项目规划:

(4)开发要求:

(5)优惠政策:

(6)项目的具体数据以项目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但误差应在5%内,如超出则居间服务费双方可以另议。

2、乙方促成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信息收集;。

2、项目核准调查;。

3、甲方和项目方合作条件拟定;。

4、土地使用证的协作办理;。

5、项目规划的协作办理;。

6、创造甲方与相关部门的洽谈机会。

7、协作甲方把本项目a地块增容至5.0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企业代码证、开放商资质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近期银行对账单;。

6、向市政府授权的银行查询函;。

7、向市政府递交本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购买申请书》;。

8、公司书面介绍材料和在广西的业绩简述。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

1、居间服务费想计付标准:甲方按x万/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x万元(含税票)。

2、居间服务费付款条件:

(1)甲方向相关部门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当日,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x%支付给乙方。

(2)本项目土地使用证办到甲方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x%支付给乙方。

3、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

(2)余下的'居间服务费按上述支付条件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六条、甲方同意。

鉴于本合同相关约定服务款项涉及高度商业机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均以非书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约进行服务的凭证。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甲方如果与其他居间人合作或越过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仍视乙方居间成功。

2、甲方未按约定解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协助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则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取得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

2、如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未能按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办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全额无息退回。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间服务费及履行完各项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或自本协议生效后个月内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项目方达成合作协议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取得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本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即可直接证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不论甲方是否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人使用、协议,均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权利。

3、合同生效后,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但第三方的酬金将从乙方应得酬金数额中由乙方支付。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部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之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或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印):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十四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电话:

甲方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中介,推荐甲方购买下列类型物业。甲方确认乙方已向其提供了订立买卖合同的机会服务,并承诺:若甲方或甲方之亲属、配偶、合作伙伴、授权人、所在单位成功的购入所推荐的物业,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相当于购买房产成交价的1.5%作为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的佣金。如甲方泄露因乙方居间行为而获知的相关信息,造成乙方丧失居间合同成立机会,则甲方应当支付同等佣金作为违约金。上述款项的成交价支付时间为该物业买卖成交之时:。

甲方确定乙方已提供之物业项目名称:乙方带甲方实地察看时间: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经手人(签名):

文档为doc格式。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十五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合同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托,就__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委托事项:

2.居间报酬:

1.乙方居间工作成功的标志为__;乙方在居间工作成功后取得居间报酬。

2.双方同意乙方的居间报酬为该同业存款总额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居间报酬的支付。

3.甲方需将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本居间合同签定,甲方需将等同于乙方居间报酬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连同本合同一份,押至双方指定之律师事务所。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并甲方完成乙方居间报酬支付后,甲方取回该承兑汇票,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取走该承兑汇票。

3.保密条款:

1.如果没有双方明确表述的书面许可,双方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不应在任何情况下要求或接受任何来自对方已提供的资源的业务,也不应在任何情况下接近、联系、要求或操作与上述资源的交易。双方应确保有关对方的业务和其附属机构信息的完全的机密性,除非在对书面许可同意和承认的情况下才可透露与合作方有关的信息。

2.双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欺骗对方或尝试欺骗对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关方面,并应尽全力保证原始的交易代码、数据和私人信息不受改变。

3.双方都不应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联系人的信息,并且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对方提供的联系人进行议价、协商或交易。

4.违约责任:

1.一旦签约的任何一方发生了欺骗的行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欺骗的一方有法律义务承担与交易中应提供的最大服务相当价值的金钱赔偿,还应加上包括赔偿所需的法律费用等在内的各种费用。

2.甲方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关系,和乙方无关。

3.双方进一步赞同与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有关的或导致的任何矛盾、纠纷、争吵或违约行为,如不能在双方内部解决的话,应根据法规交由仲裁和决断。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决定或判断都应是最终的和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第五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师行保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居间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居间合同委托书篇十六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介绍甲方和与拥有土地的第三方进行洽谈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委托事宜。

1、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洽谈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以居间人的身份负责为甲方在项目取得过程中,为甲方与项目方接触提供介绍及促成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第二条、服务成功界定标准。

1、乙方为甲方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取得标准如下:

(1)项目地址:

(2)项目占地:

(3)项目规划:

(4)开发要求:

(5)优惠政策:

(6)项目的具体数据以项目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但误差应在5%内,如超出则居间服务费双方可以另议。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信息收集;。

2、项目核准调查;。

3、甲方和项目方合作条件拟定;。

4、土地使用证的协作办理;。

5、项目规划的协作办理;。

6、创造甲方与相关部门的洽谈机会。

7、协作甲方把本项目a地块增容至5.0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企业代码证、开放商资质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近期银行对账单;。

6、向市政府授权的银行查询函;。

7、向市政府递交本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购买申请书》;。

8、公司书面介绍材料和在广西的业绩简述。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

1、居间服务费想计付标准:

甲方按万/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万元(含税票)。

2、居间服务费付款条件:

(1)甲方向相关部门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当日,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2)本项目土地使用证办到甲方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支付给乙方。

3、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

(2)余下的居间服务费按上述支付条件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六条、甲方同意。

鉴于本合同相关约定服务款项涉及高度商业机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均以非书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约进行服务的凭证。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甲方如果与其他居间人合作或越过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仍视乙方居间成功。

2、甲方未按约定解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协助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则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取得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

2、如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未能按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办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全额无息退回。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间服务费及履行完各项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或自本协议生效后个月内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项目方达成合作协议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取得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本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即可直接证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不论甲方是否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人使用、协议,均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权利。

3、合同生效后,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但第三方的酬金将从乙方应得酬金数额中由乙方支付。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部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之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或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印):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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