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方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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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必须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能够实现预期目标。完美的方案需要不断的改善和创新,我们应该保持对方案的冷静审视和持续改进。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经典范例。
20xx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市食药监局及区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中秋国庆、保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体意识。
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成立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吴代立任组长,副局长陈双军、段伟明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稽查大队、快检中心和各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各监管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各监管所要针对“两节”食品消费的特点,结合“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农村食品扫雷”专项行动,加大“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一)认真开展对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米粉、桶装水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特别要针对节前、节日期间、节后食品消费特点,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心,深入排查风险和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小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同时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的执法检查,杜绝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超保质期的食品以及不按照食品贮存条件要求贮存、销售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经营者自制月饼等自制食品监管。
(三)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以商业区、旅游景区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以米、面、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节令性食品等大宗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及用具生熟分开、备餐及食品配送等为重点环节,以学校、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等自制食品监管,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四)认真开展地方特色食品专项整治。各监管所要针对近期我区兴起的早餐店内销售的“豆奶”类饮料、副食店内销售的“冰豆沙”类饮料、“老面面包”类糕点开展重点检查,严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索证索票是否规范。在监管辖区内对上述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追溯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7号),严格网络订餐管理,对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核查,建立档案信息,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监督抽检,严格节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局快检中心要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重点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要在中秋节前开展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或过期月饼及有其他问题的月饼,要坚决依法查处。同时,各监管所要切实强化对月饼等食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快检中心及各监管所查处的疑难案件应及时移交至局稽查大队。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各监管所要采取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深入社区和乡村,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慎重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等不明食材加工制作食品,倡导科学理性消费。
五、周密安排部署,狠抓检查落实。
各监管所要加强应急值守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不得推诿、拒受。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食品安全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对涉及本地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果断妥善处置,确保“两节”食品安全。对在“两节”期间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精准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学校纪委制定了2020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20年6月20日之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
1.单位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形成常态化,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自查及整改台账,重点加强对报销流程、报销凭证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履职尽责,确保内部自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主体责任落实落细。2020年6月20日之前将单位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报校纪委(办公楼516室)。
2.定期抽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实际,成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访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着眼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成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如在内部自查已查出并开展整改,将视情况从轻处置;对于各单位未自查出来且工作流于形式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1.查问题整改,对2019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看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和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等问题。
2.查财务账目,看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积少成多虚列项目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违规开支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定制酒”、“天价烟”等名贵特产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3.查实物资料,看是否存在以办公用品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规名义冲抵报销违规开支问题。
4.查经费往来,看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费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平账。
5.查吃喝接待,看是否存在私客公请、不吃公款吃老板和超标准接待、接待手续不规范以及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6.查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
7.查出国(境),看是否存在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超预算违规出国(境)等问题。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往深里抓、实里做,在新起点上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不断深化。
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将按程序办理,并进行通报,对查实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检查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视情况召开综合监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专题通报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落细。
我乡政法综治工作在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的原则抓基层强基础保平安促稳定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的工作目标为我乡建设打造了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平安连岗建设工作。
1、强化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连岗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紧、抓好,专题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平安连岗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平安、维稳、综治等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落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将工作经费列入乡政府财政预算。乡平安、维稳等领导小组立足我乡实际,把握新时期政法综治工作特点,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基层基础,细化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平安村屯、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家庭“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2、落实责任。在年初的全乡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与村屯、部门单位、企业、学校签订平安、综治、信访、反邪教、禁毒、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责任书,及时调整充实了村屯综治专管员,并制订年度村屯干部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制度,年终组织对村屯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与村干部评优评先、经济待遇挂钩,切实增强了广大村屯干部”守土有责“的意识,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共同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职责。
3、注重宣传。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坚持宣传常态化和集中化并举,务求宣传实效。年关、”两会“、”十八大“等期间,集中组织宣传活动,特别是把”进村入户“集中宣传活动作为平安连岗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精心部署,逐项落实活动要求。通过组织驻村干部、村屯干部等”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分次分批张挂宣传条幅,宣传车每月巡回宣传等宣传手段,切实提高了平安建设的群众知晓率。
(二)突出防控建设。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一要切实加强人防,以加强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为重点,充实基层防范力量,提高街头路面见警率。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实村义务巡逻队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形成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巩固物防,要求各单位、企业要认真落实内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强化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工作制度,加强住宅安全管理制度。三要全面加强技防建设,大力投入技防资金,加强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切实发挥社会治安动态监控作用。
在调整防控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投入技防技控建设,大力推进”两实一出“登记工作。全年,我乡今年抓获网上逃犯1人,及时受理和查处了各类治安案件及治安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良好的秩序。
2、彻底整治治安盲点。
我乡今年由于土地整理工程开工后,各类外来务工人员增多,成为新的治安盲点。我乡及时组织力量,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和登记,建立健全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重症精神病人包保责任落实。
(三)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1、全力推进信访工作。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对全乡排查出来的多件重要信访事项,分别由乡班子领导包案负责化解,并切实做好各级”两会“、”十八大“等期间信访稳控调处工作。同时,深入开展民情接待系列活动,重视解决群众的初信初访,深化”化纠纷、解难题、办实事“活动,有效遏制各类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事件发生。不仅控制了信访增量,还大幅降低了信访存量。同时,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大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每月一次全乡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各种纠纷动态,着力推行民情服务机制,及时排查纠纷,就地化解矛盾,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加强综治工作中心大调解体系建设,组建了连岗乡调处中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调处中心共成功调处各类纠纷案件多起。同时,突出抓好调处类治安案件。既缓和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又节约了司法成本,提升了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四)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及维稳防控体系。
1、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建立了连岗乡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整合了综治、警务、信访、调解、禁毒、司法、流动人口等职能,配备了各类工作人员,采取开放式办公,突出了服务职能,切实把为民服务平**移。
2、加强综治工作队伍建设。我乡现有派出所民警6人,协警3人,今年以来,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完善领导机制、管理激励机制,严把入口出口关,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清理充实了协警队伍,并根据职能划分为内勤协助和外勤巡逻,定岗定人定责,切实保证了队伍稳定,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3、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结合我乡实际,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因重大事项决策失误或时机不成熟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召开村屯干部、群众座谈会,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把思想政治工作前移。同时,针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切实保障了工程的有序推进。
4、深入推进农村平安综合保险工作。
我乡两次召开平安保险工作推进会,克服许多困难争取短时间内完成任务。
(五)重点突出宣传教育转化,禁毒、反邪教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1、强化宣传,扎实推进禁毒工作。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各项禁毒工作。
2、注重教育转化,推进反邪教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深化以”崇尚科学、珍爱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特别是对外来宣传邪教的人员,务必打击,今年配合610办公室查处了3名外来宣传人员。
一年来,我乡政法综治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会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把我乡政法综治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开创新局面。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下达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制定了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以专项为主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由六个专项组成,涵盖各重大节日、网络订餐及学校食堂、流通环节专项、食用农产品专项、餐饮环节、生产环节(小作坊)等六个专项。
(二)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民生热点、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抽检,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生物毒素污染、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指标,以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抽检。
(三)靶向性原则。紧盯重大节日,突出季节性食品问题并结合往年抽检合格率低、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适当调整抽检任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提高问题发现率。
(四)减批加项原则。在抽检经费不变的情况下,总结分析去年的抽检工作情况,抽检批次有所减少,抽检项目适当增加,更能有的放矢地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五)抽检与监管相结合原则。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抽检,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投诉举报、舆情热点、快检不合格样品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抽检工作,做到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检管联动。
二、抽检任务安排。
生产环节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环节购买,要优先覆盖本辖区在产食品获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生产环节不能满足抽样要求或未抽到样品,可在流通环节补充抽取。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流通环节抽样应涵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区域抽检。餐饮环节要以辖区大中型酒店、大中小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为主,同时兼顾现制现售、小型餐饮服务。样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餐饮食品(含煎炸过程用油)、复用餐具以及网络销售的食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用农产品及各类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材料。
种类包括特殊膳食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大类。抽检项目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重点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项目。具体抽检食品种类、批次、项目详见附件。
全年抽检任务根据区局的安排,各基层所积极配合区局完成实时抽检任务。
结合区局的专项检查工作、舆情监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元旦、春节“两节”等临时性任务,计划开展应急专项监督抽检,抽检品种、检验项目以及抽查方案待定。
三、组织实施。
区级抽检任务由消费权益保护股拟定各环节的抽检品种、检测项目、批次数等内容、负责抽检方案的制定综合协调、结果汇总、数据分析报送,各基层所负责积极配合并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核查。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所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积极配合区局开展的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和风险性监测抽检,特别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的规定要求。
参与抽检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计划及安排,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停止承检工作,并视情形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食品检验资质。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村级开展服务业务,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磨黑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安排,组织实施好各项工作。
组 长:李新平 卫生院 院长 副组长:付衷琼 卫生院行政副院长
王新宏 院办公室主任 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员 成 员:陈斌、纳新萍、姚丽、周朝斌,各村卫生室村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付衷琼担任,成员周朝斌、李新娅。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及日常工作协调、联系。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供血信息报告。
四、机构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在县卫生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卫生院和卫生室共同组织开展和实施,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落实协管措施。
(二)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机构医护人员和村医进行协管服务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积极开展日常协管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相关线索和事件,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有关事件及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做好相关痕迹资料管理,及时做好有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负责收集整理协管服务工作资料,并于每月最后一天上午向卫生院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及时报告。
(五)负责辖区内居民、学校学生、厂矿企业职工的卫生咨询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服务形式及要求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报告内容事项见附件—3。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日常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重点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厂矿企业职工),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疾控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并做好登记记录,报告内容事项见附件—4。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卫生安全情况,每年开展4次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巡查内容事项见附件—5。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卫生院、庆明村、团结村、把边村和江西村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每年开展4次日常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巡查内容事项见附件—6。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村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年巡访不少于6次,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报告内容事项见附件—7。
六、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三)协管服务项目组织管理
1、服务机构是否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制定协管工作计划,是否明确协管服务专(兼)职人员。
2、工作机构是否制定协管服务工作方案、服务业务工作痕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3、协管服务信息报告是否及时。
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采用量化评分方式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卫生监督协管的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任务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90分以上为优,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3、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表
6、学校卫生巡查表
7、非法行医巡访登记表
8、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考核评估表
戴湾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卫生、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临清市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
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马福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温洪波同志担任,成员由曹传军、徐君伟、姜珍涛、孙志明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温洪波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
1、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管理程序,审核上报资料,监督管理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
2、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监督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并协助临清市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监督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戴湾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戴湾镇卫生院
2012年1月1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镇,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加以整合,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全面覆盖的卫生监督工作新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在我院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接受所在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我院可在辖区内各行政村卫生室中聘任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县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工作。因此,卫生监督协管的监管范围和重点应与县卫生监督所不同。具体职责如下:
(一)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
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及时报送信息,指导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加强卫生管理,协助其办理卫生许可证。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辖区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和医疗市场等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4.协助辖区内的行政处罚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开展本辖区卫生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7.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8.
督促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9、负责职业病咨询指导工作:
10、及时完成各类报表、总结和信息的上报工作:
11、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指导辖区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3.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四、组织管理,人员机构设置
(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x
(二)我院设置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2名。
卫生监督协管员:xxx 负责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医疗市场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协管工作;负责协管工作的安排组织。
xxxx 负责 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卫生协管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各类报表、总结和信息的上报。负责村医生的培训考核工作。
xxxx卫生院
2012年1月
滨河西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加以整合,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全面覆盖的卫生监督工作新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在我站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接受所在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县站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工作。因此,卫生监督协管的监管范围和重点应与卫生监督所不同。具体职责如下:
(一)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及时报送信息,指导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加强卫生管理,协助其办理卫生许可证。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同时,负责开展站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辖区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和医疗市场等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4.协助辖区内的行政处罚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开展本辖区卫生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7.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8、及时完成各类报表、总结和信息的上报工作:
9、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站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职责:
1. 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指导辖区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3. 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监督协管室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4. 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四、组织管理,人员机构设置 (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员,由本站李国强负责。
2016年1月8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年
为做好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社区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
一、建立辖区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基础档案,建档率100%,上下半年各进行1次监督走访,监督覆盖率100%。
二、及时对本社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及时掌握本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积极参与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本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六、坚决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年*月*日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和保护农网改造成果,保障电力运行,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及全乡经济安全的高度,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感和紧张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构筑群防群治电力保护组织网络,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努力实现无触电伤亡、无涉电事故、无涉电纠纷、无破损坏标志物、无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乡里成立以党委书记粟伟明任组长,乡长朱思宇、副书记黄生军、大溪水库管理所所长杨绍荣及乡农电站站长梁美清任副组长,以米长富、陈光学、李建新、陈建军、梁忠红、王亨平、龙波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创建标准。
电力设施安全是指乡、村辖内的电力设施,实行属地管理,保证辖区内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包括办公、生产、生活等用电安全文明。
1、组织健全,责任落实。乡镇党委政府与电力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电力设施安全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电力设施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乡、村分别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确定专人抓。创建办与综治办合署办公。有场地、牌子、经费、台帐、档卡完备,实行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
2、打击防范,措施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不得兴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电力部门与乡实现“五无”(无涉电纠纷、无涉电事故、无涉电伤亡、无破损坏标志物、无涉电治安刑事案件)工作目标。电力纠纷调处率达100,电力治安案件查处率100,电力刑事案件破案率达100,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分子。
3、预防为主,教育落实。电力设施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及扭送。每年电力部门组织宣讲团队到乡、或中、小学宣讲“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有关电力常识至少一次。通过宣传“电力法”、“电力常识”,以达到提高全民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意识。
4、制度健全,工作落实。修订和完善电力设施的保护制度,推行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目标责任量化到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全力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
5、依法清障,确保畅通。保护电力设施是人人应尽的责任。为确保管内的输电线路安全畅通和砍青扫障顺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依法制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秆植物。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和林地补偿或植被恢复等费用。
四、措施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乡里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村里要明确分管电力设施安全工作的干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2、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范畴,乡、村、组层层签订责任状,专人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从依法护电、用电、参与管电和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4、堵源截流,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和五小企业的管理。主要是加大废旧收购特行的清查整顿,堵塞销赃渠道,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等非法收购站点。
5、群防群治,提高打控的社会化水平。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保卫、生产、安监各部门通力合作,树立一盘棋意识,对重点电力设施的防护到位。各村组要组建护线队,组织群众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及时调处化解涉电矛盾纠纷。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风监督岗实施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各班级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学进行执勤。执勤要客观、公正。
2、执勤同学必须佩戴好执勤标志(校风监督)。不得丢失、损坏执勤标志,否则照价赔偿。
3、执勤同学在执勤过程中要讲文明礼貌。
4、各班级执勤情况将与班级的管理成绩挂钩。
5、各班级设总监督长一名,每天确定一名监督长。
1、安排好本周班级的执勤工作(每天12人)。并送政教处,周一到政教处领执勤标志。
2、全面负责本班级执勤工作,并将每天检查记录、汇总好送政教处。
3、本班级执勤结束后,将执勤标志收齐送交政教处。
4、每天安排一名监督长负责全天的执勤工作。
1、负责当天的执勤工作。(人员安排,当日检查情况记录等)
2、执勤人员安排:校门口2人,课间操2人,眼保健操6人。
1、在早读课前、中午上课前、晚自习第一节课前15分钟到岗执勤。
2、检查学生胸卡佩戴、迟到、校园内骑车等违纪行为。
3、及时将检查情况向监督长汇报。
1、检查课间操的同学,致远楼1人,笃学楼1人,将未上操的同学记录下来送监督长。
2、检查眼保健操的同学,每层楼1人,一日检查两次,将未做眼保健操的同学记录下来送监督长。
沟丁中学政教处、团委
2024年监督的工作方案(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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