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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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5 18:51:23    小编:笔尘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热门17篇)

小编:笔尘

在撰写报告时,我们应该清晰地描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报告的语言要精确、准确,避免使用模糊的词语和含糊的表达方式。此外,你还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范文进行灵活的借鉴和调整,使报告更符合你的需求和目标。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一

企业应通过互联网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办理年度报告报送和即时信息公示。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互联网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办理年度报告报送。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办理年度报告,也可以通过向当地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纸质年度报告表可以到当地工商所领取。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二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凡20xx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未注销亦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均应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报送201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各类企业(包括内资和外资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所有分支机构等),均应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企业年报起止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联络员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及出资信息、网店网站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非公党建信息等几个方面。企业因主体不同,年报公示内容略有不同。

企业登陆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公示,若选择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认证公示,已经办理ca证书并开通工商年报业务的,可使用原证书进行登陆。企业购买数字ca证书,可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地址:葫芦岛市海滨南路软件产业创业基地一楼数字证书受理处 (原筝岛饭店一楼)。联系电话:3210555、3115222。或到绥中县志方打字社(省数字中心委托代办机构)办理数字证书,亦可办理指导年报。(地址:绥中县工商局楼下,联系电话:2331535).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所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带公章)。

(一)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申报网址:http://)。

(二)在年报操作前,请点击年报页面右上侧“使用帮助”,认真阅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操作手册》。

(三)联络员信息要真实准确,信息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每一步操作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下一环节填报。填报时应首先查看下方的“提示”。基础信息除提示外,还应注意:1、从业人数应大于等于非公党建表中的党员数;2、联系电话填移动、固定电话均可,固定电话建议加区间号0429。电子邮件填工商部门专属邮箱或自己常用邮箱均可。

(四)投资人及出资信息,单位为万元,信息时间节点为2015年年底前,其他按“提示”操作即可。如需录入网站网店信息,在“是否有网站(店)”信息后方框内打对号后进行录入,否则点“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信息,单位为“万元”,请企业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数据间逻辑平衡关系由企业自己负责,并注意“提示”内容。

(五)公示信息确认环节可对前面填报信息进行浏览。若需修改,应点击“上一步”后进入到修改状态。若无需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界面出现“您的年报信息已提交成功”,点击最左侧导航条“退出系统”,年报公示操作结束。

(六)在年报提交后发现年报信息需要修改,在年报期间内(6月30日前)可重新登陆年报公示系统,点击“年报申报”进入,即进入修改状态,可对年报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确认提交,完成年报信息修改。

六、即时信息公示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七、年报公示注意事项

(一)企业对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企业在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中隐瞒、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企业要如实公示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工商登记机关对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将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在年报公示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告如下:

一、凡20xx年12月31日前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xx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年报公示实行电子化网上报送方式,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完成填报。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下载或领取《年度报告表》,填写后报送辖区工商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度报告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三、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组织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并依规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四、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及时参加年度报告公示。市场主体未按照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并依法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对未参加2013年度、20xx年度年度报告公示的,先进行补报,再到登记机关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

五、市场主体在公示信息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就近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为方便市场主体,市工商局设立服务专线:0713-882xxxxx。办公服务地点:3楼3046室(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分局业务科)。

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3月16日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三

各类市场主体须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因《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须于14年10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报送20xx年度报告并公示;于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xx年度报告并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报送20xx年度报告。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四

致各部门全体员工:

11月19至11月20日,公司面向自营部内部公开招聘各门店店长岗位。经过初试、复试层层选拔,涌现一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员工。现将本次竞聘结果公布如下:

1、xx店长:xx。

2、xx店长:xx。

3、xx店长:xx。

值此竞聘结果公布之际,向以上三位同志表示热烈祝贺,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同时,望其他员工用心参与到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努力营造和谐、团结、竞争的工作氛围。

特此通知!

综合部。

20xx年11月20日。

文档为doc格式。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五

自20xx年10月1日起,企业应当自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实行即时信息公示制度。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六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凡20xx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未注销亦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均应在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报送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一、年报范围。

凡在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各类企业(包括内资和外资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所有分支机构等),均应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二、年报时间。

企业年报起止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联络员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及出资信息、网店网站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非公党建信息等几个方面。企业因主体不同,年报公示内容略有不同。

四、ca数字证书使用。

企业登陆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公示,若选择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认证公示,已经办理ca证书并开通工商年报业务的',可使用原证书进行登陆。企业购买数字ca证书,可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地址:葫芦岛市海滨南路软件产业创业基地一楼数字证书受理处(原筝岛饭店一楼)。联系电话:3210555、3115222。或到绥中县志方打字社(省数字中心委托代办机构)办理数字证书,亦可办理指导年报。(地址:绥中县工商局楼下,联系电话:2331535).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所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带公章)。

(一)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申报网址:)。

(二)在年报操作前,请点击年报页面右上侧“使用帮助”,认真阅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操作手册》。

(三)联络员信息要真实准确,信息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每一步操作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下一环节填报。填报时应首先查看下方的“提示”。基础信息除提示外,还应注意:1、从业人数应大于等于非公党建表中的党员数;2、联系电话填移动、固定电话均可,固定电话建议加区间号0429。电子邮件填工商部门专属邮箱或自己常用邮箱均可。

(四)投资人及出资信息,单位为万元,信息时间节点为20年底前,其他按“提示”操作即可。如需录入网站网店信息,在“是否有网站(店)”信息后方框内打对号后进行录入,否则点“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信息,单位为“万元”,请企业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数据间逻辑平衡关系由企业自己负责,并注意“提示”内容。

(五)公示信息确认环节可对前面填报信息进行浏览。若需修改,应点击“上一步”后进入到修改状态。若无需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界面出现“您的年报信息已提交成功”,点击最左侧导航条“退出系统”,年报公示操作结束。

(六)在年报提交后发现年报信息需要修改,在年报期间内(6月30日前)可重新登陆年报公示系统,点击“年报申报”进入,即进入修改状态,可对年报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确认提交,完成年报信息修改。

六、即时信息公示。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企业对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企业在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中隐瞒、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企业要如实公示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工商登记机关对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将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在年报公示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七

系统(山东)”或“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

查询,也可到当地工商机关登记大厅、工商所年报咨询窗口咨询。

根据《条例》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或者报送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注册号:370100200165116:密码193322。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年2月26日。

附件: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八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配;

(11)公司发行在外债券的变动情况;

(1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14)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证监会要求: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年度报告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5)监事会报告;

(6)股东会简介;

(7)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

(8)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简介;

(9)关联企业:

(10)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九

为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的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告知书、承诺书、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二、及时公布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在校内外通过公示栏、发放告知书、健全网络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告知书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四、对代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有区教育局、区物价局、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鼓楼第二中心小学。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十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经正式施行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工商局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日前,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二十五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19年2月7日批准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取消企业年检制度。今年《政府。

工作报告。

》明确提出,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8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又连续出台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5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它们将作为《条例》的配套监管措施同步实施。

据悉,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早在今年3月1日开始,全国31个省(区、市)就全部开通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同步上线运行。企业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已先期实现公示,总体运行效果良好。这个系统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运行和完善,将于10月1日开始正式开通运行企业年报公示功能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功能。

作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重要一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将给传统的市场监管方式带来哪些变化?今天上午9时,中国政府网就此问题向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旭东进行了访谈,对《条例》的具体细节进行了探讨和解读。

赵旭东认为,跟以前企业登记的公告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信息的内容当中增加了行政管理方面关于企业的重大信息,一个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方面的信息。一个企业如果受到行政处罚表明这个企业有违法和违规的行为,对判断这个企业的信用,他的商业诚信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而以前这些信息,社会的其他各方了解是有困难的,只有处罚机关和被处罚的企业自己知道,其他人很难知晓。刘玉亭补充道,这样的信息公示从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另外,目前而言,工商部门也好,其他政府部门也好,处罚可能不在一个平台上公示,但是企业受到处罚的信息你一定要在自己的系统上全部展现出来。此外,刘玉亭表示,企业对公示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工商部门会抽查,社会中介组织也会介入监督。

赵旭东表示,经营异常名录,这个也是这次条例规定的新的内容,这次信息公示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是另外一种概念,是定义“信用”的处罚,信用降低的一种评价的措施。有两种,一个是经营异常名录,第二个是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经营异常名录是适用于比较轻微的,一年一次没有如期的公示信息,就构成了一次违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连续三年都没有如期的履行公示义务,或者有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这种可以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这两种都会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就是条例说的“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还规定了几种情况。比如第一个是招投标的行为,第二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还有政府采购等等,这些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构成了对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如果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后,及时更改信息并且满五年之后,才可以从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当中移出。而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后,履行了公示义务就可以马上申请移出。

同时《条例》规定,企业需要建立信息公示工作机制,变更信息需要及时让社会知晓,企业公示的信息包括年报和即时信息,赵旭东还对“即时信息”概念进行了解读,他认为即时信息不是常规的一定发生的,但是可能发生,只要发生就要按照规定来报送。按照条例的第10条,对即时信息做了列举性的规定,分了6项,包括公司的发起人出资方面的信息,第二是股权变动的信息,第三是行政许可的信息等等,这些都是可能发生的,一旦发生就要公示的,就是即时信息。即时信息是发生之后20天之内要公布。

在问及如果未按期报送信息后,企业需承担的后果时,赵旭东回答,从条例的规定内容来看,是可以补报的,但需承担相应后果。在条例17条当中明确规定,具体有两种情况,第一个要列入经营异常的名录,第二这个时候可以提醒一些履行公示义务,如果情节严重要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按规定必须上报的信息,主要是企业的登记信息、备案信息和年报,这些信息工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会进行依法公示。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十一

20xx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20xx年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但必须按章纳税,对债务负个人责任;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个体工商户主要以商铺门店为经营方式,通过零售商品和提供民生服务为手段获得收入,一个注册个体工商户,背后至少有一个个体工商户主。有的个体户在生意做大后雇佣了许多员工,甚至超过100人,年业务规模超过1000万,基本已经形成小型企业的稳定规模,但只要没有注册公司,在统计意义上他或她就依旧是个体工商户,从一些专业市场上的“大户”,如服饰市场、建材市场、家具市场、水产市场、邮币卡市场、茶叶市场等上,都可以看到经营规模大、实力雄厚的“个体工商户”,有的甚至早已有“前店后工厂”,因为有一个在专业市场上的窗口,他们可以继续享受国家给予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在个体工商户这一部分,平均每一个体工商户除户主本人外,提供了1.02个就业机会;平均每户的注册资金只有3.53万元。

第一条为规范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第四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的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组织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进行随机抽查。

抽查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个体工商户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举报人。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第十七条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更正后的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第十八条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对其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发现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对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3号公布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同时废止。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十二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企业经营管理效果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资金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点环节,却一直处于明显落后的状态,严重阻碍了企业更好地发展。因此,需要正视我国企业资金管理的现状,深入分析其中具有的问题。不管是大型上市公司还是小型私营企业,资金的筹措与管理都是关系到公企业存亡的重大经营问题。为了保证企业能够顺利筹资和投资,维系企业正常运转所需,应该采取有效的资金管理措施,优化企业资金管理模式。

一、我国企业集团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管理缺少严格的监管机制。企业法人中通常会涉及到多方利害关系人,从而出现管理层次多,经营活动复杂的情况,所以,企业想要保持清晰的财务关系,必须具备较为完善的监控机制。当前,在很多现实企业中,财会人员本来应该是企业财务制度的维护者和监督者,但由于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之间存在上下级从属领导关系,再加上部分企业领导人缺少基本的法制观念,不重视也不执行国家相关的财务制度和规定,甚至会随心所欲地调整企业利润,直接导致企业已有的财务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有些企业虽然设置了具有监督职能的内部机构,也制定了很多严格的监督制度,但因为财务监督者自身缺乏掌握企业资金管理情况的有效信息和手段,故而企业财务监督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此外,非常多的企业在投资等重要经营问题上,还没有确立起科学的决策制约机制,使得企业资金的使用和控制相互脱离。

(二)资金管理信息不真实。现代社会中企业管理最基础的就是信息管理,企业必须要及时了解到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才能够合理控制企业的物流、现金流。企业想正确而快速地作出科学的战略决策,就应该随时掌握全面详尽的企业财务信息,以便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挑战。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往往由于其管理幅度过于宽泛,以及业务地区分布广等客观因素影响,再加上各下属部门因为各自的私心而扣留信息,更有甚者会故意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导致收集整合起来的信息普遍失去真实性。使得最终资金核算结果不准确,相关财务报表不真实,合并会计报表很可能会掩盖企业实际资金管理状况。

(三)资金管理脱离经营现状。大部分企业内部职能机构都是相互分离的,它们之间没有信息交流和数据集成造成企业生产、销售、采购、库存信息出现脱节,原本应该是连贯有序的经营业务被人为地分割成多个断裂的部分。并且,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只是注意财务部门的现金收支活动,反而忽略了企业内部其他工作部门,开展业务活动时也有相应的资金流动和资金信息。从整体来看,资金管理活动贯穿于企业实现自我价值的全部经济活动当中,而且连接着由供货商、销售方以及终端顾客所共同构成的大范围市场环境。企业应该在加强自身具有的价值链资金管理时,必须对竞争对手和关联行业价值展开分析,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企业内部价值链。

二、新形势下完善企业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对企业资金管理的监管。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内部的资金流动,必须加强财务收支明细和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配备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在企业各个经营管理活动中,都必须进行财务信息监督,保证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尤其是企业内部的资金管理监督职能,应该真正发挥会出全面监督、全程控制的作用。在企业外部,也应该建立相应的防范监督机制,加强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互联系,保障企业现金顺畅流动。企业外部监督职能主要是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还有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监督体系。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应该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有机协调起来,使得企业资金管理保持高效、规范的`状态。

(二)保证资金管理信息真实化。在加强企业资金管理监督的基础上,更应该保证资金管理的信息真实有效,才能达到资金管理的积极作用。企业财务部门在收集汇总其他部门的资金信息时,要注意核对信息的真实性,并及时检查确认后,才能制作相应的财务报表。企业各个经营部门之间要形成有机联系的关系,使得资金管理信息不至于出现虚构伪造的情况。同时,这些资金管理信息能够建立完整统一的内在联系,可以相互印证、比对,确保各个部门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三)资金管理贯穿全部经营活动为了尽量避免企业资金管理与具体经营活动脱离的现象,企业必须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机制与企业经营的契合度,使得二者能够相互促进,共同进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内部资金流动展开实时管理,其实,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配合全套财务管理软件,就是优越的管理思想、管理结构和管理方式的现实体现,也是企业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的最佳选择。必须依据“全面规划,按步开展,重点建设,由易入难”的原则来进行,并且应该配合开发和运用生产、销售、采购、存储、销售等相关工作系统,实现企业资金管理贯穿全部经营活动的目标。

三、结语。

企业资金管理是关系到整个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在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内部资金管理的监督、贯彻工作,才能在行业竞争中形成优势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郭娜.当前形势下企业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4(3):221.

文档为doc格式。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十三

1、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经济收支明细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其他资产的承包、租赁情况;村公共基建和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以及投资和招标情况;土地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村干部报酬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有关财务报表;理财清帐报告;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镇政府或上级要求公开的有关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必须做到“四化”:即地点公众化、设备橱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专项化。公布的资料必须符合事实,并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公布。

(二)村务、财务公开的办法。

1、每月15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村委会要在公开日前按上述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公布。村委会的有关人员要在每月提前把有关的公开资料报送给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审核确认后要督促财会站长及时进行公布。

2、村委会在公开栏侧公布投诉电话和设立意见箱,接受村民投诉和收集村民意见。意见箱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管理,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把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

村委会公开制度第四篇_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村民普遍关心、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党务、村务及处理情况实行公开。

二、在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通过广播、召开党员(村民)大会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年初、年底各公布一次。对于经济项目承包;优抚费、救灾款物;或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等要随时公开。

四、党务村务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讨论通过,经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群众公开;村财务公开相关内容由乡“三资”管理中心提供;每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党务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五、党务村务公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接受上级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村委会公开制度第五篇_2015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十四

1、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经济收支明细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其他资产的承包、租赁情况;村公共基建和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以及投资和招标情况;土地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村干部报酬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有关财务报表;理财清帐报告;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镇政府或上级要求公开的有关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必须做到“四化”:即地点公众化、设备橱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专项化。公布的资料必须符合事实,并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公布。

(二)村务、财务公开的办法。

1、每月15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村委会要在公开日前按上述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公布。村委会的有关人员要在每月提前把有关的公开资料报送给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审核确认后要督促财会站长及时进行公布。

2、村委会在公开栏侧公布投诉电话和设立意见箱,接受村民投诉和收集村民意见。意见箱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管理,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把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

村委会公开制度第四篇_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村民普遍关心、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党务、村务及处理情况实行公开。

二、在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通过广播、召开党员(村民)大会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年初、年底各公布一次。对于经济项目承包;优抚费、救灾款物;或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等要随时公开。

四、党务村务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讨论通过,经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群众公开;村财务公开相关内容由乡“三资”管理中心提供;每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党务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五、党务村务公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接受上级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村委会公开制度第五篇_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十五

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同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个体工商户,工商总局已于底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工作,并将明确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制度具体实施时间,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时间为准[2]。

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取代年检;企业只需要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由企业自己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同时,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月1日以来,和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后在全国实施。截至6月30日,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部结束。全国应当公示20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392.37万户,累计公示20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219.03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7.55%;全国应当公示20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741.62万户,累计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482.49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5.12%。

从总体情况看,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新旧制度过渡衔接平稳,年报公示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大多数企业存续状况良好,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都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全国企业83.86%的年检率。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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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十六

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期日申报并公示2015年度报告信息。

企业若不按时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大众公示,将会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

1、可能丧失合作伙伴。

企业一旦纳入经营异常名单后,信用度遭遇危机,合作商可能因此拒绝合作或再合作。

2、企业办理工商事务受限。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后,如需办理工商事务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依照相关规定只要移出经营异常名单后方能办理各项工商事务。

3、三年企业逾期未进行年报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该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将会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篇十七

第一条公示的原则:

第二条公示的内容:。

1.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上级部门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

3.本镇辖区发展规划;。

4.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5.征地拆迁;。

6.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8.社会劳动就业、保障情况;。

9.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10重大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公开的事项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1.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公示;。

2.通过嘉峰镇阳光农廉网等形式公开;。

3.通过印发办事指南、发放便民册等形式公示;。

4.其他公示形式。

第四条全镇各站所根据政务事项变动情况,应及时更改公示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焦点、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示。

第五条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群众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认真答复、处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第六条凡应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不规范的,或者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而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由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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