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内容应该准确、简洁、清晰,能够让读者清楚地了解到我们的工作内容和成果。我们可以通过参考相关文献、案例或专家意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推理。%20这些报告范例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报告写作的要点和技巧。
为加强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的管理,切实保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高速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于11月中旬至12月底积极开展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辖区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大队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来抓,深入动员,积极行动,落实责任,将整治行动不断推向深入。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监管。大队成立了以张苏学为组长,大队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二是高度重视,行动开展迅速。接到通知后,大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高速大队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为整治行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不断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队积极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队先后五次组织民警深入三条高速公路运营公司、道路施工单位、营运客运公司和沿线村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意识。还先后15次在西商、西汉和西柞高速公路的香王收费站、秦岭服务区等处设立宣传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高速公路安全行车须知》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提醒过往司机系好安全带,严禁超速、超员、违法停车等。通过全方位开展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另外,继续扩大宣传,印制了一批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卡,在每台巡逻上都配备了提示卡,并要求民警处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积极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协调,利用固定电子信息板进行专项宣传,要求民警处理一起违法行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驾驶人主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多方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受到了教育,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为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为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大队坚持24小时驻路巡逻、值班制度,采取巡线与管点相结合的办法,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从严查处客车超员、大型车辆违法占道、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入冬以来,大队针对冬季交通特点,强化勤务调控,在继续落实24小时驻路值班制度的同时,把夜间和雾天、雪天巡逻作为重点,及时清理路面违停车辆,加强夜间行驶长途客运车辆的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此外,大队还坚持每周四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由大队干部带队,按集中整治行动要求,设点开展执法服务活动,强化整治实效。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执法整治效果,大队注重检查督导,明确规定:大队干部每周到高速公路参加整治或检查的次数不得活动3次,中队要确保每天有干部带队组织开展整治或巡查;对当班不尽责,执法不规范的民警,在大队例会上点名批评;出现严重问题的,追究相应的责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民警工作责任心明显加强,各项管理举措和勤务制度也得到了较好落实。
大队加强了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做到管理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对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上限处罚,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发现一起教育一起。二是发挥卡口过滤作用,严查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大队充分利用收费站、服务区等固定检查点,加大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的检查力度,做到逢车必查,登记在册,凡发现超员的,一律卸客转运。充分发挥服务区在交通管理上的功能,对进出服务区的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的驾驶人,询问驾车时间,观察动态,提醒驾驶员防止疲劳驾驶。三是加强夜间时段的道路巡查密度,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的巡逻管控,重点打击夜间货车低速、占道行驶和违法停车,并通过巡逻警车扬声器喊话提醒驾驶人纠正。集中整治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800余人次,警车300余台次,设置临时检查点6个,登记检查客车2800余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00余起,教育司乘人员400余人,有力地改善了辖区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
一是认真排查治理事故多发路段。根据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大队对辖区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点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事故发生的成因和特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详细的《事故多发路段整治表》,进一步明确了整治措施、整治时间和责任人等,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二是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多次出现能见度极低的大雾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大队能够及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疏导、管制工作进行了部署,积极妥善处置。同时积极做好对易起雾等路段摸底工作,随时掌握情况,快速处置。整治行动期间,辖区没有因发生恶劣天气引发长时间交通堵塞。三是深入源头除隐患。整治期间,三个中队积极深入深入蓝田、户县等客运公司,督促落实安全制度,督促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和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对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要求立即停运并进行自查和整改。同时联合路政部门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场纠处存在影响车辆通行的安全问题4个,进一步规范了高速公路施工管理,使施工对车辆通行的影响大大降低。
10月14日晚上11点左右,已证实3人全部死亡,在我们这里这个月应经是第三次交通事故了,上次死了两个,这次又死了三个,都很年轻,最大的也就28左右,最小也就19岁。想想5死1伤是什么概念!我就从最近的一起事故说起吧!
我坐别人车时候总是把安全带系上,做摩托是老是提醒慢点,朋友们常笑我胆小,殊不知安全才是第一,再次提醒下大家把速度放慢点,车的.本意是替你省些力气,而不是让你装酷的工具!
10月2号,出了两次事故,而且赶得很巧,都是在一条路上,离着也不远,10月2号,交通局接到电话说新世纪中学拿出了事故,交-警赶到时都震惊了,一辆海马车插在新世纪中学的围墙上,离着路面中间是3米左右的沟,从沟再到墙上又是1米高,从迹象上来看,此人开的不快,从路上开到沟里,又从沟里撞到墙上,人到医院进行抢救,虽脱离生命危险,但今生是醒不来了,真不知道此人是怎么开的车,后来证实是酒后驾驶,交-警说要不是此人系着安全带当场死亡。
10月2号,王过国庆从北京回家。几个朋友在一起吃饭喝酒,喝完酒后骑摩托送人回家,经过新世纪中学看到交-警在处理撞墙的事件,停了下来看热闹,正好有认识的人也在,闻道一身酒气,就劝他到家里休息,等酒劲下了再走,王不听,骑摩托还没多远(大概二公里左右)就撞在停在路上的车,两人当场死亡,要说为什么交-警没拦下他,可能是在处理撞墙事件没忙过来吧!但确实是,两此事故出于一天,相隔不到半小时,还在一条路上,可怜坐在后面的朋友爸妈,因为去年时候,他的哥哥也是因为喝酒出事故而死!而王呢?家里还有一个两三岁的儿子!
不管是不是巧合,值得大家反思,如果大家放慢了速度,不酒后驾驶,会出现这种情况吗?一个月没过去,5死1伤,我想我们都应该认真反思下,年轻人不是骑摩托越快越酷,而是越快离得死神越近。酒不是什么好东西,喝了酒拜托就不要开车了!
请您珍重生命,遵守交通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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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
2、交通法规是您的生命之友。
3、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4、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5、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平安。
6、同为行车人,相见礼为先。
7、有酒即无舵,早晚要闯祸。
8、思而后行,思命思家思未来。
9、人行横道是您生命的绿色通道。
10、人行道莫侵占,车行道人莫闯。
11、做人以诚为本,开车以慎为本。
12、反违章防事故大家共走平安路。
13、好人一生平安,好车一路平安。
14、生命只有一次,不要轻易放弃。
15、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
16、生命需要阳光,幸福需要安全。
17、过马路不着急红灯停,绿灯行。
18、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
19、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20、人出车全家念,一人平安全家福。
1、安全上下学,不闯红绿灯。
2、斑马线,安全线,生命线。
3、不开超员车,不坐超员车,不坐带“病”车。
4、别让你的爱车因“超负荷”而“过劳死”。
5、安全带系生命线,红绿灯护守法人。
6、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靠,不闯红灯。
7、步步小心,平安是金。
8、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9、超员超速要报警,平安旅程挂心中。
10、车道人道各行其道,文明出行安全可靠。
11、车辆行驶,右侧通行。
12、车让人让出一分安全,人让车让出一分文明。
13、车行高速路,注意限车速。
14、车行有道,交通有德。
15、乘车时,不坐副驾驶要系安全带。
16、出了车祸速报警,救死扶伤见真情。
17、从心所欲不逾矩,“三超一疲”不可取。
18、定期检车,出门无忧。
19、多一秒钟的休息等于对生命多一份关爱。
20、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及时报警。
21、峰回路转弯道多,减速慢行莫超车。
22、感觉疲劳停一停,休息休息再前行。
23、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24、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25、过街先看灯,并线先打灯。
26、过马路:左看右看再左看。
27、孩童路边走,成人要牵手。
28、横穿马路:一看、二等、三通过。
29、横过马路,看灯望车。
30、横过马路左右看,红停绿行保平安。
全民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语。
1、心系安全,车行天下。
2、循规蹈矩,永保安康。
3、一人平安,全家心宽。
4、用心驾驶,平安无事。
5、有远见,不越线。
6、智者礼让赢笑脸。
7、速度有限,精彩无限。
8、速度有限,生命无价。
9、为你让路,显我风度。
10、狭路相逢“让”人敬。
11、稳字当头,安全在手。
12、忍让路自宽。
13、生命可贵,超速可畏。
14、人车抢道,危险即到。
15、生命没有年审。
16、劝司机饮酒,是坏朋友。
17、让道于人,安全于己。
18、让他人一分,品高一层。
19、让在路上,美在心上。
20、生命至上,驾车礼让。
21、生命至重,礼让为先。
22、守序显德,平安赛金。
23、礼让行人,积福修身。
24、莲通湘潭,城载安全。
25、乱停乱放,自毁形象。
26、乱停车辆,必成路障。
27、慢一点,景更美。
28、美酒莫贪,一路平安。
29、美在遵章、贵在礼让。
30、谦让一分,路路畅顺。
尊敬的领导:
7月19日,在工作中,由于我的工作态度不认真,导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必然结果。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几个月的工作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工作。但近几个星期来,由于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工作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没给自己注入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深刻的检讨。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工作中,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落实好.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不良风气不文明表现,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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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男,年月,族。
乙方代理人:(),男,年月,族,手机号。
甲乙双方因年月日:左右在因,造成。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二、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付给乙方元人民币整(大写:),此费用含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所有费用。
四、乙方一经签订此协议,甲方给付的费用为乙方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此次事故有关的索赔的费用最终和全部数额。
五、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自一份,交警部门备案一份。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七、双方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身份证)。
(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乙方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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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城南大队结合“百日交通安全整治”,在新余学院也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做好学校交通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29日,城南大队与新余学院弄潮社在新余学院开展了以“安全在心中,幸福伴我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上午,在新余学院开展了以活动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在活动中,通过图片展示和交通资料宣传,让处在优美学校里的学生了解“交通安全”这个隐形的杀手。
下午,由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南大队和城北大队一起开展开展了关于“交通安全”的专题讲座。出席的人员有城北大队中队长刘卫圣、城南大队梁主任、张警员和王警员、弄潮社社长李椿鹏,以及新余学院学生200余人。同时新余电台和新余交广前来采访。
活动开始,进行了由新余学院弄潮社弄潮社组织的关于交通的“主题征文”环节,在这环节中选手积极抢答,通过此环节从而了解了学生对交通知识的了解情况,更重要的是让学生亲身加入对交通安全的宣传。此环节结束后由城北大队中队长刘卫圣进行了主题讲座,中队长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讲解:
一、从交通知识方面,通过交通知识的讲解,在场的学生更深的了解了交通安全。
二、从以往的案例方面,通过讲解,让在场的学生感受“交通安全”这个杀手就在我们身旁发生。
三、从交通事故视屏方面,通过讲解,让在场的学生感受到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就是在一瞬间。
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更了解交通知识,也明白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是那些不安交通规则的人和车辆造成的,同时也让学生反省自己的行为,从而真的让每个人知道“安全在心中,幸福伴我行”。
2.
一 活动背景:
为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我国把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希望能有更多的市民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
道路交通事故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一个严重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 ,我国目前机动车约有1500万辆,约占世界总数的0.8%,而我国机动车肇事率却占世界总数的10%。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如何妥善的处理这类事件,成为考验我们应急突变能力、把握政策能力和处理事情能力的一道难题。这类事件本身比较沉重,但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沉着、冷静的分析,细致、耐心的工作,相信都会得到妥善处理。当然,处理结果不可能令人高兴,但是往往能促成一个令学校、家长、社会等各方面相对比较满意的结果。我们所做的每一步努力,就是一个寻求最优解的过程。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个市民的日常生活甚至生命安全,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的经营秩序。当您感受现代交通工具给您带来便捷生活的同时,您是否也为日益严峻的交通问题而反思过呢?追求平安快乐是每个人心中的愿望,在“4.30”日这个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即将来临之际, 我们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在院团委老师的关心与指导下,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与市交-警直属大队携手举办“交通安全反思日”的活动,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谆听交通安全知识的讲座;抒写交通安全感想。
二 活动宗旨:
通过“交通安全反思日”系列宣传 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使广大同学能够增强交通安全理念,让安全行为遍及校园的每个角落,为共建平安师院添上有力的一笔。
三 活动主题:
遵守交通安全,共建平安校园。
四 活动时间:
4月26日——4月27日。
五 活动对象:
在校全体学生
六 活动目的和意义:
1.为了进一步的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来关注交通安全,切实把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2.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违章行为。
3.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学校校风的建设,缓解辛苦学习带来的紧张疲劳,增强大学生的交通法规认识的素质。
七 活动流程:
1.印发200份(每班20份)呼吁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以及有关部分重要交通常识的传单,以班级为单位,发送给各班学生。并组织班长利用班会或者早晚自习的时间宣传“交通反思日”以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2.4月26日上午在食堂门口贴出“交通安全反思日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的宣传海报;在宣传栏悬挂“遵守交通安全,共建平安校园”为题目的横幅。
3.4月26日晚7点在秋实楼105教室播放交通事故资料宣传影片。(所播放的资料影片在网上下载或从音像店出租。)
4.4月27日晚7点在秋实楼105教室,请台江区交-警大队负责人给我院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要求大一,大二两个年级每班需要出5人。班长、团支书必须前去)
5.4月26日——27日两天时间,在食堂门口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展览,
同学们和老师观看。(图片展览所需要的宣传牌跟台江区交-警大队联系提供)
八 注意事项:
1.看宣传影片时请各班同学不要带零食和其他食品带如教室,观看电影过程中请保持安静。
2.交-警大队负责人在进行演讲的过程中,不得出现闲杂人员的走动,不能交头接耳,不能携带零食和其他食品进入教室,不能抽烟。
3.在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时,请不要在图片上乱涂乱画,保持图片的整洁,确保在活动结束后,在学校展览的案例图片牌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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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这场重大交通事故,30岁的贵州省黎平县寨高村村民吴开雄应该在看完一场激烈的“斗牛”之后回家了。2月4日下午,他躺在贵州省从江县人民医院的重症病房里,等待第二天治疗手臂粉碎性骨折的手术。
吴开雄的眼神有些呆滞,他瞪着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天花板,但他庆幸的是自己随着中巴车翻滚下约100米深的大斜坡后,还侥幸捡回了一条命。
不幸的是,他熟识的12个老乡在这场事故中遇难,另有21人不同程度受伤。在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之前24小时,河南、四川、甘肃三个省先后发生特大交通事故,60多条生命没能走进农历蛇年。
什么让悲剧接连-发生,谁来堵住一段段伤心的路?中国青年报记者赴从江县展开调查。
多年在广东打工的吴开雄今年第一次回老家黎平县寨高村过年,2月2日早晨7点刚过,他率先挤上了一辆停在寨子门口的中巴车,坐在车门边的位置,等待着前往相邻的从江县四寨河口观看热闹的“斗牛”比赛——这是一项当地民间组织的最热闹的比赛,俗称“牛打架”,一个比赛日往往能吸引十里八村的上千人来观看。
当这辆核载19人的中巴车挤上了34个人之后,驾驶员发动了引擎,按照约定每人往返收费40元,没挤上车的人骂骂咧咧地目送着一车人驶离村子。
一路上,这辆中巴车在离村子最近的黎平县入口处上了高速公路,又在从江县谷平出口下了高速公路,而后驶上了谷平乡至从江县城的四级公路。
这是一条正在改扩建的乡镇公路,沿途随处可见施工工地,虽然路面设立了“禁止营运车辆通行”的警示牌,但这辆几乎超载了一倍的车仍然在路上摇摇晃晃地快速行驶,一路上没有乘客向驾驶员提出异议,没有路障挡住中巴车的.去路,甚至一路上都没看到几个人,更没有人拦下这辆即将驶入“悲惨世界”的汽车。
吴开雄看见驾驶员一直在打手机,他“没想管闲事”,一心想着即将上演的大戏。不料,在距离目的地大约5公里的地方,汽车冲出路面,顺着60多度的陡坡翻滚到深约100米的深沟里。
随后,有人拨通了报警电话。
从江县交-警大队教导员杨建平说,从手机运营商数据库中调取的信息对比发现,在报警电话拨通前两分钟,驾驶员打出了这一生的最后一个电话。吴开雄也清楚地记得汽车冲下斜坡的一瞬间,驾驶员手中握着手机。
当从江、武装部长谢晓波事发后第一个从县城赶到现场时,他一下子觉得出大事了,“大坡上散落着伤员和死遗体,上一次经历这样的场景是在老山前线。”
他命令现场的90多名民兵队员先救活的。在60多度的陡坡上,把一名伤员抬到地面需要20个人的力量,共同抢救的武警、消防战士和公安干警手脚并用,大约1个半小时,伤员全部送到从江县人民医院,遇难者遗体全部被抬回地面。
杨建平说,出事地点是一个两公里的长下坡,从现场的刹车痕迹判断,车辆处于超速状态。
经过调查,出事的中巴车隶属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运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从江分公司(以下简称“运发从江公司”),驾驶员在事故中遇难。调查发现,这是一辆手续完备的营运车辆,专线从事从江县汽车客运站到从江县小黄村的旅客运输。事发前,该车没有向运管部门备案需要临时变更运输线路。
也就是说,一辆从事专线运输的客运车,脱离了既定线路行驶,做起了“包车”的生意,而这一切,运管部门并不知道。
运发从江公司经理陈明盛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公司对客运车脱离自己的线路“窜线”行驶并不知情。
陈明盛说,出事的车牌号为“贵ha2014”的中巴车原本应该在2月2日上午8时从小黄村发车,前往从江县汽车客运站,这是一段大约40公里的路程,14时再从从江县汽车客运站返回小黄村。
“当天上午没有接到投诉说小黄村没发车,后来知道车子在四寨河附近出事了。”陈明盛说,前段时间才下文件让客运车安装gps进行监控,但事发时车上的gps还没有调试好。
2月4日上午,当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运发从江公司时,一位工作人员点开了电脑桌面上的gps监控软件,几辆正在营运的车辆信息出现在电脑屏幕上,点击每一辆汽车的具体信息,都能看到汽车行进的路线、车速和车内摄像头两分钟前抓拍的车内场景照片。
就在2月3日,案件调查组到公司提取证据时,这套gps监控系统还处于瘫痪状态,这意味着,“贵ha2014”中巴车出事距离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只差两天。
陈明盛介绍说,在拥有gps监控系统之前,公司曾经发现过一两次营运车辆脱离既定线路“窜线”经营的情况,每次的处罚都是停止运营半天到一天,“停多了人家老板不干嘛。”
“为什么公司称呼驾驶员是老板?”中国青年报记者问。
“因为车是人家的啊。”陈明盛回答说。
“车不是公司的?”
“车是人家私人买的,公司没车。”
“那公司不就是一个空壳?营运车就是‘挂靠’在公司?”
“可以这么理解。”
陈明盛说,运发从江公司表面上拥有14辆营运车,但实际上这14辆车“各有其主”,这些车辆每月需要向公司交纳200元管理费,就可以从事指定线路的营运。
以出事车辆为例,这辆往返于从江县客运站和小黄村之间的客车,名义上的主人是运发从江公司,实际是由一个私人老板所有,各项交通违法罚款都是由私人老板支付,以公司的名义缴纳,汽车的一切用油、养护费用也都由这名私人老板承担。
“公司对他们的监管是每月组织两次安全学习。”陈明盛说,上一次组织学习是今年1月25日,春运开始的第一天。
如果有个人或单位要“包车”运输,按照规定,由运输公司和“包车”的一方签订协议,驾驶员要认真填好一份“路单”,“路单”的内容包括“包车”人数、车辆行驶线路、车辆例行检查合格盖章等等。带着“包车”协议和“路单”,运输公司向运管部门申请临时线路标牌后,才允许汽车上路。
这一切,在出事的“贵ha2014”中巴车上都被省略了。“没有协议,没有‘路单’,没有临时线路标牌。”陈明盛说。
陈明盛坦承,表面上公司的运作模式是公司购买营运车辆,雇佣驾驶员进行营运,公司对汽车有绝对的管理、调度权力,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公司就是供私人车辆“挂靠”,这使得营运车辆时常脱离监管。
从江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黄洪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对于西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来说,这样“挂靠”的情况由来已久,“在政府没有财力保障客运的情况下,‘挂靠’经营的方法是解决了燃眉之急的。”
黄洪蛟说,现实的经济困难摆在面前,完全取消这种“挂靠”模式不可能,务实的方法是考虑怎么堵住这种模式的漏洞,让车辆处于有力的监管之下。
事故发生后,许多声音质疑当地监管部门,认为是监管疏漏为事故发生“创造”了条件。
对此,杨建平坦诚,交管部门一定对此事负有责任。
但他也同时算了一笔账,从江全县辖21个乡镇,全县的公路里程2600多公里,在职交-警13人,交通协管员23人,要负责车辆上牌、交规考试、路面巡逻、日常事务等等工作,5辆警车有一辆只能跑城区路,有一辆刚刚服役1天,有一辆需要备勤,“真正能上路巡逻的只有两辆车。”
对于从江县来说,总共有3个进出县的路口,杨建平说,只能采取流动巡逻的方式监控3个路口,不能保证每个路口时时有警。
据黄洪蛟介绍,运管部门的情况也差不多,从江县运管所有1个稽查队,队员6名,即使全部投入检查点,也是杯水车薪。
对于西部许多贫困地区来说,短时间内大量增加监管人员编制并不现实,大幅度增加路面巡逻势必将大幅度提高工作经费,也并不现实。面对眼前的实际,杨建平和黄洪蛟有一个共同的认识:监管部门必须把方方面面的力量串起来。
具体分析反思从江县“2·2”重大交通事故,他们给出了几项假设:如果车辆安装了gps监控,那么“窜线”营运将被制止;如果驾驶员和乘客任意一方有足够的安全意识,那么超载将不会发生;如果汽车路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员在发现超载后立即报警,那么汽车将尽早被拦下;如果在“禁止营运车辆通行”的警示牌边加装一个路障挡住营运车的路,那么车将不会进入如此危险的路段;如果危险路段加装了防护设施,那么车将不会翻滚下斜坡;如果路途中有任何一个人报警车辆超载,那么交-警将迅速追击拦截。
“以上的假设如果任何一个实现了,都可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黄洪蛟说,这不是逐级签个安全责任状能解决的问题,这是社会各个方面真正重视能形成联动监督的问题,是大家共同对生命的尊重。
作为长期在贫困山区做交通警-察,杨建平说,应该大力倡导“不论是谁遇到超载、超速、非法营运的问题都立即报警”的行为,不要认为是管闲事,一次报警可能挽救一车人的生命,同时建议政府在建设“村村通”公路时,提高修筑标准、保证路面质量,当投资额度达不到标准时,不要为了完成任务而勉强施工,“乡村路好了,正规的客运车才能通,全社会监督一形成,悲剧才会减少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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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没来这里了,同朋友们说抱歉。
最近汾阳发生的事情,让我很难再沉默下去。我觉得有有必要说点什么了,或许仍然是无所用处,但也作为一份呐喊吧。
十月十八日,胜利街,晚十点半左右。一场车祸夺去了一个年轻女孩的生命,同时造成了两名年轻人重伤。更令人扼腕叹息的,他们都是汾阳中学和汾阳二中的学生,正处于高考冲刺关头的莘莘学子。据称,肇事者不仅是酒后驾驶,而且更严重的是肇事逃逸,最后撞在沙堆上才停了下来。这不是一场简单的交通事故,背后折射的汾阳交通环境的各方面问题集中展现,是汾阳近年来交通安全问题的最全面的爆发。
从2014年开始,汾阳城区交通事故逐渐增多,特别是造成死亡一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市区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人民出行没有安全感。随着杭州飙车案、醉酒案的发生,全国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整治酒后驾车的专项行动。本希望借此能改变汾阳交通监管较差的现状,结果还是发生了令人痛心的悲剧。
综合这几次事故,我总结出以下几点问题,供大家思考。
1、南二环、胜利街的事故都是晚上,与汾阳市路灯照明不足有很大关系。我市路灯照明整体较差,除英雄路、西河路、西大街、南大街、南薰南路北段、文峰西街等几条道路照明情况较好之外,其余主次干道照明设施不足,亮度不够。旧英雄南路、胜利街作为城市主干道,仍为单排路灯,无法满足道路照明需要。而新建道路的照明设施也跟不上。鼓楼北街、胜利西街、南二环等属于城市新建、改建道路,道路路面建成一年有余,但照明设施一直没有安装,处于“黑灯瞎火”的境地。最近的这起交通事故以及南二环的交通事故同照明亮度不够、没有照明设施有很大关系。
2、交通设施严重不足。汾阳市所有道路没有任何交通隔离带,交通标志严重不全。汾阳交通混乱,乱停、乱掉头、乱行的现象很严重。尤其是掉头的问题,极易造成交通堵塞,特别是西大街、南大街等商业繁华地段更是如此。如果设立交通隔离带,虽说不会根本解决这些问题,但也有利无弊吧。西河路等红灯停车线没有,使得很多车辆遇到红灯时都是“约摸着”停,存在事故隐患。南二环与汾孝大道十字路口、南二环与西河路路口等地未设立红绿灯,且目前摄像头数量和配备地段太少,无法形成对不遵守红绿灯司机的足够威慑力。
3、某些路口存在设计缺陷。拿目前两个主要的十字路口——西门十字路口和胜利街英雄路十字路口来说,各有各的问题。西门十字路口红绿灯距离太长,在30几秒的通过时间里,行人更本没有足够的时间通过哪怕一条人行线(除非跑步前进)。而且路中央也没有安全岛,使得行人基本是闯红灯过街。胜利街十字路口车道太窄,基本没有右转车道,极易造成交通拥塞。再加上没有隔离带,车辆窜行现象十分突出。左转车道标志不清,右转车道不明显,同时减速带安装在红绿灯附近到底合不合适,值得商榷。其余车道不一一叙述。
4、交-警监管严重不足。经本人长期观察发现,目前闯红灯的多集中于特权车、无牌车、非机动车、行人这几大类。尤其是无牌车辆,闯红灯现象非常严重,其次就是摩托车、电动车为代表的非机动车。同时,无证驾车、酒后驾车也不少,具体数字未知。建议对无牌车辆进行一次大范围的、彻底的整治,对摩托车、非机动车的闯红灯以教育为主,必要的话可以让他们现场做交通协管,甚至罚款、通知单位。总之,不下力气整治是不行的。
5、占道现象太严重。比如北关口、工区口、西大街口等几个地方,小摊小贩恨不得把摊位摆到大街上,第一线,而车辆行驶道路被侵占,使得车辆行驶到改路段时必须避让,造成不必要的交通拥挤。尤其是西大街,虽然改为单行但仍需要重视占道问题。
7、大众交通意识淡薄。这个是整个社会的问题,需要改进的太多。尤其是学生,放学阶段逆行、窜行、闯红灯等现象集中出现,应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全社会以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店铺为单位,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并与考评挂钩。
8、司机素质有待提高。某些司机在城区竟然开快车,特别是由于汾阳近年来城市建设规模扩大,各种工程机械车辆屡屡在高峰期窜行于大街小巷,速度超快。文峰路口的悲剧就是工程车行驶速度过快导致。这个一方面与驾驶员考试有关,更主要的,是监管部门职能的缺失导致了越来越猖狂的“二把刀”司机横行城区的大街小巷。
生者反思,逝者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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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交警同志:
因为我在主观意识上的错误,将我的别克轿车交付给我那还没有驾驶证的朋友去开。严重地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给正常的车辆及行人交通造成不便,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万一发生交通意外,后果将是灾难性的,轻者给车辆和行人造成诸多不便,重则造成严重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今被交警同志及时抓到,及时制止,及时教育,让我每每考虑到这些问题,心里都感到非常的悔恨和难过。我真的是犯错看,我愧对党和国家的培养,有负于家人朋友的期望。
我承认我是一个四肢健全吗,头脑简单的老实人,我做人做事都实实在在。这次违规,我扪心自问是我犯了严重的错误。我也是有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了,各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我可以说都谙熟于胸。
但我今天却做出这样一桩糊涂事,我真巴不得给自己一耳光,好好抽醒我自己。但事已至此我还是要给交警同志您好好检讨,我要正视我的态度,我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除交纳罚款之外,我还应该好好地让身边家人和朋友监督我,以后决不再犯下这样的错误。
这件事之后,我要立誓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正义青年,要去参与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更加深刻的认识交通安全重要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在此非常感受交警同志此次对我的教诲。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2012年6月21日深夜,处于疲劳驾驶状态的丁某驾驶着自己的重型厢式货车在江阴市徐霞客镇峭岐迎宾大道与霞客高速口的地段交汇处未按规定行驶与袁某驾驶的私家车相撞,致使袁某与同车朋友李某受伤。后经交巡警认定,当晚丁某是未按交通规定行车,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而袁某乃是酒后驾车,故袁某对该起交通事故也要负次要责任。2012年9月17日,袁某、丁某及李某在江阴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该事故造成袁某损失:医疗费1994元、车损65000元、施救费1300元及丁某厢式货车车损1309元、施救费1300元,合计70903元,由丁某承担49430元,由袁某承担21473元等内容。后由于袁某向保险公司理赔未果,产生纠纷。2012年11月15日,袁某来院起诉。
审理中查明:袁某于2011年8月15日为他所有的苏bpg***北京现代牌轿车向保险公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当时袁某和保险公司约定车辆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保险期限至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止。同时,袁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103000元及不计免赔险,保险期限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止。袁某在客户告知书回执上签了名,内容为:贵公司已就保险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以及免责事由的概念、内容以及法律后果等作了明确说明。审理中,袁某以时间长记不清为由,不能确认是否系其本人签名,同时提出笔迹司法鉴定申请,后又撤回该申请。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袁某与被告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袁某在事故中造成的损失,由于其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保险中约定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车辆损失商业保险责任免除中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条款的效力问题。由于严禁饮酒驾驶不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强制性规定,更是一名驾驶员所应当知道的常识和必须遵循的基本义务。因此,可以减轻保险公司对于上述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本案中,保险公司已经就上述免责条款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该条款合法有效,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一、保险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袁某保险金2000元。二、驳回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中袁某系酒后驾驶,其机动车既投了交强险也投了商业险,交强险在交通事故责任范围内予以了赔偿,但要求商业险予以赔偿的请求未得到支持。下面笔者就来分析一下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与商业险是否予以赔偿的法律依据。
一、交强险承担酒驾赔偿的法理基础。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责任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交强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规定,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只是在医疗费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肇事者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仅对受害人的有形财产损失免责,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付,但有权向肇事者追偿。本案中,袁某为酒后驾驶,非醉酒驾驶,由此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且无权向袁某追偿。
二、商业险免除酒驾赔偿的法理基础。商业险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保险公司平等磋商后订立的保险合同,具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保险公司经营商业险的目的就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亏不盈”的理念相去甚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购买商业险。由于商业险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自由协商的结果,因此双方应该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本案中,袁某虽然投保了车辆损失商业保险,但该保险在责任免除条款中约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该条款意味着驾驶员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商业险保险合同的签订是双方意思真实表示,也就是说袁某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也就意味着同意了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另外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基于驾驶员所应当知道的常识和必须遵循的基本义务,可以减轻保险公司对于上述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虽然袁某未明确客户告知书的回执上的签名是否系其本人所签,并且在审理中撤回了相关的笔迹鉴定申请,但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对该部分条款字体进行了加黑标注,足已能够引起投保人的注意。综上,本院认为保险公司已经就上述免责条款履行了明确告知义务,该免责条款有效,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心系安全,车行天下。
2、循规蹈矩,永保安康。
3、一人平安,全家心宽。
4、用心驾驶,平安无事。
5、有远见,不越线。
6、智者礼让赢笑脸。
7、速度有限,精彩无限。
8、速度有限,生命无价。
9、为你让路,显我风度。
10、狭路相逢“让”人敬。
11、稳字当头,安全在手。
12、忍让路自宽。
13、生命可贵,超速可畏。
14、人车抢道,危险即到。
15、生命没有年审。
16、劝司机饮酒,是坏朋友。
17、让道于人,安全于己。
18、让他人一分,品高一层。
19、让在路上,美在心上。
20、生命至上,驾车礼让。
21、生命至重,礼让为先。
22、守序显德,平安赛金。
23、礼让行人,积福修身。
24、莲通湘潭,城载安全。
25、乱停乱放,自毁形象。
26、乱停车辆,必成路障。
27、慢一点,景更美。
28、美酒莫贪,一路平安。
29、美在遵章、贵在礼让。
30、谦让一分,路路畅顺。
交通安全的公告栏警示语。
1、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
2、开车拨接电话,行人危险大。
3、驾车最高守则,让一点就通。
4、人斗气易伤身,车斗气易丧命。
5、人行道莫侵占,车行道人莫闯。
6、共守交通法规,同享一片安宁。
7、出行多点小心,家人少点担心。
8、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
9、好人一生平安,好车一路平安。
10、平安出行是金,小心驾驶是福。
11、开车拨接手机,如同手持炸弹。
12、开车掉以轻心,只让亲人伤心。
13、有缘共行此路,同把生命呵护。
14、生命不能重来,行车切忌逆向。
15、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
16、生命需要阳光,幸福需要安全。
17、秩序保障安全,规则守护生命。
18、穿马路越护栏,不守法是隐患。
19、给汽车减减负,给自己减减速。
20、肇事逃逸犯法,缉拿归案重罚。
21、行万里平安路,做百年长乐人。
22、要对生命善待,请系好安全带。
23、过马路不着急,红灯停绿灯行。
24、遵守交通法规,上路绝不吃亏。
25、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伴你永远。
26、你让我我让他,大家安全早回家。
27、实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28、横穿马路:一看、二等、三通过。
29、爱你的家人及朋友,请杜绝飙车。
30、离交通安全法近,距交通事故远。
交通安全的路牌警示语。
1、你争我抢道路窄,互谦互让心路宽。
2、开车“侃大山“,隐患常相随。
3、交通畅通有序,管理科学高效,执法文明严格。
4、管理靠制度,制度在落实。
5、行人请走地下道,防范车祸免哀悼。
6、交通规则要遵守,莫将生命丢街头。
7、好中国、好交通、好生活。
8、井然有序谋求和谐交通,车水马龙共创平安大道。
9、时快,一世毁礼让行驶,交通顺畅。
10、熟悉交通标志,一通顺畅。
11、别让酒瓶与你一起上路,交通安全须靠你我维护。
12、路无规不畅,国无法不宁。
13、行车在外亲人念,平安归来合家欢。
14、狭路相逢“让”者胜,两车相顶“退”者赢。
15、喝酒伤身,开车伤人,别让酒瓶与你一起上道。
16、守法的人以教训换流血,违法的人以流血换教训。
18、马路就像老虎口,不留神就没活口。
19、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路路小心伴您平安。
20、虽为坦途——超速者戒;纵有捷径——乱穿者止。
21、大意行车一回多,谨慎驾驶千趟少。
22、文明礼让展现你的素质,平安出行保障您的安全。
23、有酒即无舵,早晚要闯祸。
24、智者以教训制止流血,愚者以流血换取教训。
25、大车小车不必争,注意安全才是真。
26、文明行车,让我们的城市温馨一点。
27、你让我让让出温馨,你抢我抢抢出祸端。
28、酒过三巡,开车不行;酒醉上道,危险就到。
29、谨慎驾驶千趟少大意行车一回多。
30、文明行车千里共婵娟,遵纪守法万家得团圆。
尊敬的交警同志:
由于本人驾车,乱停。乱靠违反了交通第x条法规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不便,虽然没发生什么交通事故。但也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了城市风貌。
没偏没巧说这句话的人正是柳南交警队副大队长,每当顾及此次,便悔不当初。无视国家安全法规而且还在交警同志众目之下违反交通法规。现在想起啊还真想给自己一扳头。
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在错已经犯了在怎么后悔种没有用的。经过此次教训我会深刻的反思自己决定以后会严肃,认真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
此次的教训,在交警同志的教育下已深刻的烙印在我脑海里让我深刻的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最后感谢交警同志对我的教导。
鞠躬致谢。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据湖南高速交-警消息:今晨3点左右,沪昆高速隆回到洞口段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者称一疑似装有易燃易爆品的小货车与一大巴车相撞,发生爆炸、燃烧,5车受损严重,或有重大伤亡,具体数字不详。大巴核载53人,4人逃生。湖南赶赴现场,救援已展开。
客车是福建赶往贵州,与货车追尾后爆炸燃烧,核载53人,4名乘客逃出,但严重烧伤。明火到上午8点钟已经扑灭,现场有刺鼻气味,救援正在进行。其他40多名乘客可能已经遇难,但仍在核实。
车辆损毁严重 或有重大伤亡
另据三湘都市报:湘a3z746号厢式货车装载疑似酒精易燃品,装载物品已经全部烧尽,驾驶人和乘客共2人已遇难;核载53人的闽by2508大客车,所有人为福建省莆田汽车运输有限城厢分公司。
又是一起骇人听闻的特大交通事故,以惨不忍睹的结果发生在沪昆高速上,这一劫难将给多少个家庭带来悲痛。虽然事故正在紧张的救援和处理中,但其恶性-交通事故的结果已毋庸置疑。针对这一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和我们全社会应作何反思?且看本博浅析如下:
近期各种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包括人为因素报复社会引发的城市公交惨剧,正在挑战着当今社会生存安全的底线,从某种程度上讲他引起的社会恐慌,不亚于一场小规模战争劫难,给公众所造成的心灵创伤。面对如此恶性事故频发的现状,从整个制度建立和管理层面,有关职能部门和全社会应作何反思?且看本博简评如下:
诸如违禁物品运输车辆的高速审查,必须提到高速管理制度的重要议事日程,让高速管理者不再只停留在收费了事,对进入高速口的所有车辆必须进行安全检验,超范围运载违禁货物不单单拒之高速路外,必须对其扣留和转移违法违禁物品,防止将危险带至低速运输继续危害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大高速超速行驶惩治力度,超速行驶使高速行驶安全的主要杀手,唯有从严格检查层面着手,方能从根本上减少高速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违禁物品所有者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防止其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利用一般车辆运输违禁物品,留下恶性-交通事故的隐患。唯有真正做到让利欲熏心者得不偿失,坚决将以身试法者绳之以法,方能从源头上遏制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我做起坚决反对违法装载违禁物品,拒绝违法装载违禁物品车辆违规行驶,将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禁运输车辆实施检举举报和奖励制度,使全社会人人都参与到交通运输安全当中来,让违法违禁运输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才有可能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威胁人类安全的主要杀手,如果全社会都对交通安全重视起来,真正对人的生命有一种敬畏感,在法治和制度范围内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不以利益诱-惑来亵渎生命安全,才能避免令人发指的恶性-交通事故一再上演,一个健康和-谐的小康社会才能得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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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同事的嫂子因为一起交通事故不幸罹难。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造成这起事故的肇事者是一名醉酒驾驶的男子,此人曾因酒驾被公安交警部门吊销了驾照,此次肇事属于无证醉酒驾驶,驾驶一面包车下道后将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受害人撞成重伤后逃逸,后被公安部门抓获,现已进行了刑拘。受害人因伤势过重加之贻误治疗而死亡。近日,该事故已经公安交警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死者已按农村风俗办理了丧事。
想法一,要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肇事者的法律惩戒力度。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对交通肇事者的惩罚仍然较轻,不足以让交通肇事者畏之如虎,不少违法者顶风而上,我行我素,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的事情屡禁不止。所谓“乱世用重典”,欲改变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形必须对违法者下重手打击,打得他们肉疼、心疼,从而不敢再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推而广之,则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或变大焉。
想法二,要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现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对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受害者的赔偿标准还不一致,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低于城镇户口。从同等国民待遇和本着加大对交通肇事者的经济处罚两点出发,应该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为基数,统一赔偿标准,避免出现“同命不同价”的问题。
想法三,要加强对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的心灵抚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事故已成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第一杀手”,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家庭全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每一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都给受害者家庭及其亲朋好友带来不幸。为抚慰这一颗颗受伤的心灵,除了物质方面的赔偿外,我们还应该在精神方面对他们进行“疗伤”,通过政府部门、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多种渠道,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治活动,对受害者家庭予以精神抚慰,使他们尽快走出失去亲人的阴影,更好地融入社会,让我们的国家增添一份和谐,人民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