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实习总结(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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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5 21:07:21    小编:HT书生

法官实习总结(优秀10篇)

小编: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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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实习总结篇一

成为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国法学院许多学生的向往。但是,对于担任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须经过哪些步骤,了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线图,以供有志者对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个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法官学历条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于法律专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拟作为法官候选人的新录用公务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学历要求,即要求具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因此,对于大学本科生来说,要想成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应当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完成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新录用公务员,还提出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此,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三年期间,应当争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和报考上海基层人民法院的条件。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采用“2+x”的考试模式:“2”即2门公共科目综合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x”为1门岗位专业考试,报考法院的必须参加政法类专业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录用。在各门考试中,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难度最大,最具有决定意义。因为录用名额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新录用人员除已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在街道、乡镇和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应当在规定的试用期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xx年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均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

由于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为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的收获并不比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锻炼价值更大,因此,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有可能压缩到其他单位锻炼的时间,或者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

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必须先参加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为期约两周;再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初任书记员培训,为期约三周。初任培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务员初任培训在新录用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上岗前及试用期考核、定级的依据之一。新录用公务员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还必须通过专门语言类的专门考试:职业英语必须四级以上(或博思英语三级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二级乙等以上。

试用期一年表现合格的,被任命为书记员。今后可能被任命为法官助理,但工作职责与书记员并无实质差异,只是可能会将庭审记录等工作分离由专门的速录员担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正科。在职取得硕士或者博士学历或学位的,并不当然定级副科或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以上的,具备担任法官的条件。由于有的法院不将试用期计入从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硕士研究生定级后再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才有晋升助理审判员的机会。

由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初任法官实行总额控制,而各基层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学历的资深录用制书记员,因此硕士研究生晋升助理审判员的年限大致在定级后一年到三年。但是,由于上海法院从xx年起开始招收聘任制书记员,实行书记员队伍专门化,因此,尽管法官员额有限,可是在法院内录用制书记员有限,今后硕士研究生在定级一年后晋升助理审判员仍然是有保障的。

法官实习总结篇二

根据《法官培训条例》、国家法官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备法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预备法官培训实习大纲(试用)》的规定,我有幸参加了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预备法官培训。通过近一年的培训,我经历了在校集中授课和校外实习两个阶段,使我的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得到质的提升,感谢授课老师及实习指导老师无私的传授与指导,现将我近一年的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我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学习课程、遵守学习纪律、维护教学秩序、认真听课、独立完成作业、积极参与各项讨论、主动向老师请教。面授期间,我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学习法官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制作等内容,从整体上提高了自己政治理论水平,培养自己法律思维能力,树立起现代司法理念。经过培训,我对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即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等“三个能力”有了较好地掌握。经过培训学习,强化了我的职业技能,初步掌握审判技能和技巧。对一审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立案、审判监督以及执行等审判实践中所出现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通过运用相关理论的分析研究及司法解释的阐释,使我深刻理解立法本意,正确把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司法解释,掌握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基本对策,不断地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审判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我的理论知识得到极大的丰富,但是学习期间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的,主要表现在主动思考能力不强,与同期学员进行案例探讨期间不能克服胆小心理大胆提出观点。

由于实习单位领导的重视和实习指导老师的无私指导,我被安排到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局实习,实习期间受益匪浅。

我认真学习了立案审查和信访接待工作。通过指导老师的指导,我学习并掌握了基本的立案知识,能独立的完成案件的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立案与否的决定。信访接待方面,我认真学习了信访接待用语及司法礼仪,热情接待当事人,仔细倾听诉求,尽最大可能的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通过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我深刻的感受到作为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能简单办案、机械办案,应注重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我虚心求学、刻苦认真。指导教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传授宝贵的办案经验。从庭前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庭审提纲,从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在每一次庭审后,我都会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案件可能需要进一步查明的问题及途径,审判案件的初步思路及时地进行总结,并和主办法官、合议庭成员进行交流,请他们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还作为旁听人员参与案件的庭审、合议,学习如何驽驾庭审、如何对证据进行分析认定。在庭审结束后和合议庭评议之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及时制作审理报告。在评议案件我对案件发表审判意见后,指导教师对我的审理思路和审判意见进行点评,我对指导教师的点评做好记录,并对自已审理案件的过程、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进行小结。根据评议的结果,我按照裁判文书的规范样式制作裁判文书。指导教师对我制作裁定文书作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从庭前审查起诉材料、做好阅卷笔记、组织证据交换、制作庭审提纲,到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参加案件开庭审理,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对案件所涉证据予以重视,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审结束后,我及时地和指导教师交流,并请指导教师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和指导。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向指导教师学习调解的方法,增强调解意识,明确调解规范,培养调解能力,并实际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这使我牢固树立起和谐司法的理念,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还直接参与案件的执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对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学习。包括立案、案件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执行纲要、对执行风险作出评估并做好相应预案。在执行中,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经过教育仍然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通过办理具体执行案件,熟悉了依法查询被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及机动车登记情况等财产状况信息,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对执行异议组织听证,依法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搜查、拘留等强制执行程序,掌握执行的技巧和艺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增强司法效率意识,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职责。

通过在四个部门的实习,我的司法实践经验得到极大的提升,工作态度及工作方法得到实习指导老师的一致肯定。但是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主要表现在对于法院审判工作困难性的认识不够充分,面对较复杂的案件有畏难情绪,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欠妥。

经过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我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同时我也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预备法官培训是我审判生涯的良好开端,相信在司法为民理念的支持下我必能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取得更长远的进步。

法官实习总结篇三

(二)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缺乏信仰。无论我们到哪个法院或者法庭,法官都告诉我们调解率非常高,百姓也愿意用土办法解决问题,给他们讲法律讲法条,他们很难接受。如果一纸判决下去,可能矛盾没有解决反而引起更大的冲突,甚至引发涉法上访,如果用土办法解决则百姓更能接受。xx年一个县的调解撤诉率达到84.8%,xx年前半年已经达到92.7%。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民生活十分贫困。靠天吃饭、靠救济吃饭是这里村民的生活常态。我们去的这几个河北农村,有的由于响应国家政策退更换林无地可种;有的虽然有耕地但是十年九旱,水利灌溉设施很落后,经常绝产。而且农村的青壮年都去城市打工支持城市建设,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没有劳动力、没有技术、没有知识,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起一家农户拜访,家里有二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一个卧病在床无钱医治,一个行动不便老泪纵横,还有一个孙女初二辍学,趴在床上哭一直不肯抬头看我们。此情此景之下,我们女孩的眼睛都湿润了。我们自发给他家捐了点钱,尽我们一点绵薄之力。

考察感想。

张家口各家基层法院法庭办公条件艰苦的状况其实在中国欠发达地区十分普遍。因为我们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财力还没有那么充裕,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马克思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不发达,法律就难以实施。所以我们法院的工作要做好,要建设法治社会,光靠自己不够的,需要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法律意识的增强。

(一)通过考察我对法院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

首先,法院的经费应该想法设法予以保障。因为法院经费是否充足决定法院能否履行好自己的审判职责。现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各种矛盾凸显,利益冲突加剧。这种状况反映在司法领域就是案件数量的激增。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保障法院的经费,那么法院就难以独立办案,容易受到其他方面尤其是政府的不当干扰。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我们失守,那后果是灾难性的,不堪设想。另一方面如果不保障法院经费,还会导致法院以案养案,通过提高收取诉讼费来补充自己的办案经费。这不仅有损法院的威严形象,而且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利益。

其次,应该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帮助基层法院引进优秀人才。边远山区基层法院由于经济不发达,待遇又低,很难吸引优秀人才。但是他们的审判力量又是如此的匮乏。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国家应该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青年才俊,比如在考研、参军、考取公务员方面都给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资格,在大城市法院中鼓励青年法官积极支援边远地区法院建设,定期自愿去基层服务、锻炼自己。

再次,普法教育要重视。在边远地区人们法律意识淡薄、不相信法律,愿意用当地的土办法来解决纠纷。如果大家都不用法律来解决问题,都不相信法律,那我们的法律岂不是一纸空文?那制定它的目的又是什么?法律是人类优秀的文明成果之一,在人类探索如何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制定了法律,法治社会是文明社会的必由之路。所以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是非常急迫而重要的。应该在中小学课程中开设法制教育课,让人们从小树立法律和规则意识,教育人们遵守法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用法律来解决纠纷。

(二)除了对法院的工作还对农村的发展发表一些自己的想法。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然而现实情况正如一位人大代表所说,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此次在河北农村考察,确实发现我国城乡差别是如此之大。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太大了,可喜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找到了一个好途径那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觉得建设新农村以下几方面应该引起重视:

法官实习总结篇四

立案庭: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我在本院立案庭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实习期间,本人能够积极主动、虚心好学,认真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任务。在实习过程中,我学习掌握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有关立案方面知识,并熟悉了案件审判的流程管理、立案收费、信访接待、立案调解等基本方法,同时,把自己所学到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来访的当事人释疑解难,以极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诚心与他们交流,用公心去释法解疑,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自己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民一庭: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我在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实习。实习期间,由庭长担任我的指导教师,在庭长的指导下,从庭前审查起诉材料、做好阅卷笔记、组织证据交换、制作庭审提纲,到开庭审理、裁判文书的制作、文书送达等各个民事审判的环节我都可以直接参与,并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及自己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和指导教师交流,使自己的法律适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向指导教师学习调解方法,增强调解意识,培养调解能力,并实际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树立起和谐司法的理念,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

刑庭: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我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实习。在刑庭实习期间,我虚心求学,以能为师,刻苦研习,一丝不苟。指导教师从庭前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庭审提纲,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等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对我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传授宝贵的办案经验。在文书制作上我做到了文书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和词语规范。在刑庭实习,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这些,都有待以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不断努力学习和实践。

执行庭: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我在本院执行庭实习。通过实习,使我了解了执行的程序和采取强制执行的主要措施有冻结、查封、扣押、拍卖、拘留等。实习中,我多次参与执行工作,也协助执行员进行了执行和解,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同时我也真切感受到“执行难”仍然是执行庭不变的话题,怎样才能提高执行效率,怎样才能更根本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值得并且需要我们法院每一个干警思考。

法官实习总结篇五

**年7月,我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

一、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走上工作岗位后,我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学习型”宝山的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指导我们工作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理论资源。其博大精深的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认识其精髓,也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灵活掌握和运用,成为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有利武器。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上述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化,是对上述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只有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公务员,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积极参加高院和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军训和培训以及宝山青年论坛,在各项培训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小组活动,了解区情,熟悉业务,树立事业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

二、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出身,并且取得了国家司法职业资格,但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发现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与实践还是存在很大差距,我在工作中,虚心向单位同事学习,以不断加深对工作性质和方法的认识。虽然,我获得了国家计算机二级资格,但是平时不太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打字速度较慢,我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到网吧练习打字,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工作的需要。20xx年半年的时间我经手处理案件12xxxx,已经较为熟悉法院刑事审判书记员工作的环节和流程。

做事先做人。一个党员和公务员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形象的认识。一个法院工作人员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判断。高尚的人格获得人民群众认可的条件。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待当事人和颜悦色,以礼相待,自觉以一名国家公仆的角色来要求自己。

三、扎根群众,在服务基层的活动中践行党员先进性。

今年三月份,我作为新招录公务员在区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下到横沙岛挂职锻炼。在上岛锻炼的三个月的时间里,我们按照区委组织部的总体部署和横沙乡政府的具体安排,结合我们挂职各村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协调,深入群众,扎根基层,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学习群众工作方法,磨练个人意志品质。在服务基层的同时,自觉促进自身工作能力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升华。我在横沙乡挂职东兴村主任助理,全面协助村主任的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我全面参与了村里的基层建设、招商引资、法制宣传、纠纷调解以及社会保障等工作,并学习了一批涉农政策法规,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法理架构和运作机理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学到了不少群众工作的方法,对今后在法院的工作多有助益。在上岛锻炼的这段时间里,我担任锻炼小组组长,负责小组内的组织和协调,正是我们诊视团队的力量,使我们克服了锻炼过程中所遇到的不少困难,赢得了横沙乡和组织部领导的肯定。

我们在岛上锻炼的这段时间,正好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间,我们克服了交通不便的困难,积极参加院里的相关活动。通过这个阶段的学习,我深切地感觉到思想境界有了较大的提升。同时,为了将这次活动进行得深入、彻底,我们根据组织部的部署,在岛上成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小组,根据院里的进度,认真完成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并以此为契机,从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去认识上岛锻炼活动,将上岛锻炼作为保持党员先进性、践行党员先进性的舞台。从而提升了这次上岛.

20xx年7月,我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

法官实习总结篇六

实习阶段一个很重要的学习活动是参加开庭审理,当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审判台上,立即有一种威严感与神圣感。在庭审中观察原、被告是如何进行举证、质证的,应该如何掌握和调度整个庭审的进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应该如何进行判断和判决?我知道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驾驭庭审的能力。庭审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有时候庭审过程就像是在菜市场吵架,如果驾驶不好,庭审就无法进行下去,也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影响到案子的裁判。通过实习,我向其他有丰富庭审经验的同事们学到了不少知识。他们告诉我,一旦发现当事人不服从指挥,任意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时候就应该制止,否则,他们会越吵越激烈,势必会影响整个庭审的顺利进行。

制作裁判文书是实习的重中之重,也是难点。通过裁判文书,可以看出法官的责任心以及法律运用能力,可以说裁判文书是法官的“脸面”。

在校期间虽学习过法律文书的写作,而且也拜读过大量的裁判文书,可一旦自己制作裁判文书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打印过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每一种文书体式都是不一样的,在打印的时候,判决书要详细,对于双方提交的证据要写清楚证据名称、证明的内容等,要从证据中查明案件的事实,然后写明法院的判决理由和事实,判决的结果。调解书对于法院判决的理由就不用书写,但是要根据调解笔录将调解结果写好,最后要在调解书最后将调解书的效力写入。裁定书应该说是较为简单的。判决书和调解书要写得既简洁又要丰满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确,表达也要通顺,一份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读、多修改,我将裁判文书写好后交给指导老师,他们通常修改很多次,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因为法律工作是严谨和神圣的,法律文书里的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代表着法律的神圣,不容有错。

今年恰逢“调解年”,各个法院都在力争调解率,我院的调解率一直偏低,院党组经讨论决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调解力度。调解结案的纠纷主要是生活中的纠纷,因而调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频繁使用。

很有调解经验的法官说要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要具备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调解工作的主持者应该是通晓法律知识,有法学素养,有一定的威望,说话有分量的人,他能够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众。调解员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当事人对其产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调解员要思维敏捷,处理事务的方法多样,反应能力迅速,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对矛盾作出反应,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帮当事人找出解决的途径。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审判中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在调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这并不是说调解者就应该板着一张脸,很严肃的对待当事人,或者是对矛盾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这样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应该以情动人,试着去了解当事人的感情,以情动人,才能解决好矛盾。

调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进行,有很多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就调解结束了,在开庭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和好或将矛盾解决的可能,也会当庭进行调解,庭后调解的也有。要做好调解工作,不能就事论事,这样会陷于被动。调解应积极做好预防工作,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纠纷,在进行调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纠纷的恶性转化,调解员的工作方针是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要寓防于调,以调促防,以防保调,在进行调解工作时,要时刻注意预防工作,化被动为主动。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双方都要自愿,调解的过程中要合法,平等对待当事人,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调解的进行应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前提下进行,当事人有时候会情绪激动,说话没有仔细考虑,语气十分恶劣,法官面对的当事人经常是这样子,经常可以听见当事人生气的声音以及指责的声音,法官要好好的劝解他们,将他们再带回到矛盾的焦点上。看着法官们辛苦的调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惭,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的。

实习期间,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也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进行咨询案件的情况,我时常接待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与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处理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对人待物的`能力。而处理文书和参加庭审,提高了我书写的能力,锻炼了口才,也让自己更加谨慎、细致,严谨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前几年舆论认为法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院是花钱的当事人的传话筒,法院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对法院的影响很坏。可是现在法院不是人们以前眼中的形象,随着法官们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官们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他们不仅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办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实习总结篇七

自今年六月份办案以来,本人共办理了10件民事案件,虽然只有区区十个案件,但使得我对于初任法官办案工作有了许多新的认识:法官办案不仅仅是经过某种固定的仪式,而是通过案件的审理发现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并通过对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充分衡量,作出判决的结果的一系列复杂的司法活动的总和。实践出真知,只有通过漫长的实践,才能熟练掌握司法活动的技能,锻炼出敏锐的职业敏感,运用法律解决案件,为当事人钝化矛盾,解决纠纷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在实习阶段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个人对本人实习阶段的所学作出如下总结:

审判活动是人民法院所有诉讼活动的核心,从逻辑上讲,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可以理解成审明事实,另一个可以理解成判决结果。就司法活动而言,查明事实是基础,形成判决结果是法官运用法律进行裁判的过程。我以前总是将事实审理与适用法律相区别开,实则这种理解是错误。当我们初步接触一个案件的时候,我们首先得阅读诉状了解案件中原告的诉求以及支持其诉求的事实,然后根据被告的答辩状,有时可以发现相反的事实,而两者所称的事实如果相反并对诉求是否成立具有决定性作用时,那么是我们需要通过庭审调查查明的。其过程充满了运用规则的判断,从对请求权基础的剖析,再到案件事实的理解以及归纳出争议焦点等,最后确立待证事实,都是一个运用法律规则进行思维的过程。对于案件中的事实无法查清的,则需要通过运用证据规则,对案件事实进行总结,对举证、质证过程的结果进行分配,因而,在审理事实的过程中,仍会运用到法律。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具备在事实和法条自由穿插的能力,熟练掌握从大前提确定小前提所需要查明的事实,然后在庭审中查明事实,最后运用法律规则进行裁断。

调解与判决正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有着极强的联系,又有显现出截然相反的特点。我以前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调解其实就是要让一方对于自己的诉讼利益进行让步,而判决却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一种全面保护,为什么舍弃强而有力的判决,而寻求调解解决案件呢。在实践中我知道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尚和”的理念一直影响我们到了今天,正所谓一世官司三世仇,如果有和解的可能,大部分老百姓是不愿意将官司到底的。其次,在商业活动中,很多案件虽然按照法律规则判决,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很多利益却得不到充分的考虑,如果生硬地判决则可能产生其他纠纷,而当事人愿意在诉讼接受调解,则是其理性地衡量利益作出调解的合意,应予尊重。那么一个法官究竟在调解与判决如何选择呢?曾经看过一部关于宋鱼水法官的电影,她说调解与判决哪样有利于当事人,就选择哪样。从职业目标上讲,当代法官审理案件不能仅仅追求一个判决结果,而是应当最大可能地实现钝化矛盾,案结事了。我们在从事司法实践的时候,有时我们去当事人住处送达诉状和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时,一开始很多当事人态度都很抵触,可是当我们说我们过来是为了帮助他们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当事人的态度就会发生很大转变。在中国古代,司法官员被民众称为大人,清如镜明如水的大老爷,其高尚的道德和人格能够使得争议双方都服从其司法安排,其司法智慧在今天仍有用武之地。然而调解与判决之间的关系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在实践中发现,调解要实现双方利益均衡的状态,往往需要案件的事实清楚,诉讼主张经过激烈的碰撞以后才能达成,而这都是为判决作出作准备的。那么在诉讼过程的前一部分,调解与判决的区分并不是那么明显,判决是调解达成的保证,以判决的姿态达成调解的效果可以说以司法的威严实践息诉宁事的效果。

正如上面所说,审判审判先审后判。查明事实是基础,而我们虽为科班出生,但涉世未深,遇事经验犹显不足。查勘事实需要我们在部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发现当事人言语上的虚假,审明案件事实。经过实践我认为,庭前准备异常重要,我们通过庭前准备可以先阅读诉状,了解原告当事人的诉求及诉由,以及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再通过被告提供的答辩状,发掘不一致的地方。通过诉由分析,可以了解矛盾产生的基本原因,对于证据的分析,可以印证当事人所称之事由。但是在庭前中需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对案件的证明力究竟有多少,这些在庭审前大致心里有数则可以在庭审中把握大致方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证据的证明的内容进行分析,以借贷纠纷为例,欠条的内容如借款人,时间,数额以及诉状答辩状里面所称的借款形成的原因和借款本金数额变动的事实进行一一查实,一一对照印证,发现一丝疑惑都需要在庭审中发问查明。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借贷纠纷中,可能被告并不会到庭,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事实的查清,具有很高难度,一定要在庭审中就案件的证据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并在庭审笔录中加以记录,避免出错。

证据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取胜的关键,是诉讼之王。那么如何对待证据,如何查实案件事实是从事审判实践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曾经办理的一起继承权确权纠纷里,因为继承之房屋有数十年之历史,无任何房屋产权证明,且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均为言辞证据,那么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依法确认原告对房屋的确权要求。从证据的证明力角度分析,当事人提供的都是言词证据,而且房屋的形成年代久远,房屋的实际建造者均已过世,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也仅能说明一个事实,无法考证,系孤证,此种证据效力较低,故法院不能支持原告诉求。后来经过我们大量的协调工作,原告与被告之间就补偿达成协议,双方达成调解。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协调工作无处不在,当诉讼过程中随着证据的出示,双方对于诉讼过程中的状态就会有重新评估,对自己诉讼结果(可得的利益)进行谨慎衡量,就有可能达成协调一致的结果。我们庭长所办理的一起行政案件中,对我也是非常有启示的:这是一起不服劳保局的工伤认定案件,原告认为劳保局未向其依法送达工伤认定权利告知书,这点对于认定劳保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具有关键性作用。

原告在庭审提供其所经营的金江水暖经营部已经歇业,其所从事的是安华卫浴的店面的事实,而第三人所提供的认定工伤的主要证据是一份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上面盖有金江水暖的印章。后来,我们经过到工商登记部门调取证据,发现金江水暖并未注销,而且每年进行年检,原告所经营的安华卫浴仅仅是产品的品牌并非有独立资质的经营部,虽然工商登记上的经营地点与原告实际经营地点不一致,但是原告与登记地点的经营业主是亲戚关系,劳保局向其送达的法律文书,其亲戚已经代为转交。在证据面前,原告已经认识到谎言被拆穿,于是在行政诉讼阶段就答应给第三人工伤赔偿,主动要求撤诉。通过这两个案件我们可以认识到,证据不仅具有认定案件事实的作用,同时也是迫使弱势一方要求其作出让步达成调解的一件重要武器。以上是我在实习阶段的所学的心得,但是在实践中我发现自己仍然有诸多不足:

2、对于证据审查,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敏感性不强,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的联系的确定度把握不高,没有形成对证据的种类及效力分析与诉求之间联系形成固有模式。应当说,我身上存在的问题很多,但以后实践的路很长,需要慢慢去体会,慢慢去提高。

法官实习总结篇八

初来乍到,我并不是太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日常工作,朱昉姐就抱了四五个文件袋到我的四方小桌子上,让我归档以熟悉下民事诉讼程序这几个文件袋材料鼓鼓,是关于建筑工程纠纷的材料,里面涉及到许多建筑专业方面的术语,我拿处一堆材料却不知方向的浏览,朱昉姐提示我看看判决,但是光看十几页的判决书就搞得我头晕了,什么地基啊,什么楼板施工防水啊,什么板面裂缝啊,什么钢筋板梁啊,扫了一个早上我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什么材料第一个早晨在抽象的概念中晕倒过去朱昉姐考虑到我不太能消化那些材料,就让我转移战场,去打传票,我才可以脱离苦海了。

第二周。

第三周。

来到法院已经有两个星期,我还没有外出办公一次,由于出去办公法定需要两个工作人员在现场,对于不是法院正式工作人员的我们来说,是没有必要出去外面,而且还浪费人力,办公室也很缺人去招待当事人,所以通常这边的实习生不怎么外出办公一同来的舍友李小玉是执行局的,而她的书记员主要活动就是在外执行,所以她经常有机会跑出去外面协助办公,我心理特别羡慕同办公室的实习生阿钻能够经常跟她的书记员出去外面送达、现场勘查的办公活动,可能无意间流露出那种想法,被朱昉姐知道了,这周刚好强哥和舒姐需要出去外面送达、勘察现场和协助当事人调查取证,朱昉姐就决定自己留守办公室,让我和强哥、舒姐出门去办公,我好不高兴啊!

二,了解执行程序,清楚执行庭的生活工作习惯等必要知识,三,与执行法官建立好工作关系。四,了解每个执行庭法官与书记员的性格。五,做好出差准备。六,腿要经常跑动,七,听执行法官合议讨论。八,执行信息上报录入,九,档案装订。十,执行调解笔录。十一,协助调查取证。

对于文档工作来说很容易,很多都是照本执行就行了,比较难写是执行判决书了。

二,执行庭的工作是轻松的,难度不大,难度较高的有写执行书(主要是一些简易执行案件的)。

三,主要学习的是看合议庭是如何讨论案件,没有机会的看执行书也不错的选择。

四,外出跑时要注意法官的执行程序,以及各种交际关系。

法官实习总结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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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4月份初到7月底这段期间,我在涡阳县人民法院从事“预备法官”的实习工作。这短暂的几个月里,在法院这样一个大的环境下,我更加直观地接触了法院的审判实践活动,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法官职业的崇高与伟大,同时,也在我的内心深处产生了久远的影响。在此,由衷的感激涡阳县人民法院的领导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感激我的实习中各位法官对我耐心的教导。

在整个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在刑庭、民庭等各位法官的指导下完成了一篇判决书的草拟工作;进行了民事案件调判结合办案方式之完善的调研工作;写了一篇信息和一篇审判研究。另外,参加合议庭的评议以及法院的接待当事人等工作,也进行若干次庭审的旁听。

在4月份期间,我主要完成的工作是书写判决书。这个案子是关于船舶碰撞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原告的渔船被被告的货船撞沉,从而引起了对船舶的价值评估计算,涉及到大量的证据材料,在整个案件中,对案件发生当时得天气状况、认定当事人双方船舶之间的碰撞责任比例等是相当重要的,通过对此判决书的草拟,让我近距离的模仿法官的思维,站在评判者的角度去分析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这在我的学生生涯中是不可能接触到的,对我的锻炼也是相当有益的,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基本上完成了此判决书的草拟工作,交给沈军老师后,原以为任务就完成了,后来才知道,这只是刚开始,沈军老师很认真的修改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的每一处有错误的地方都做了批注,然后我接着修改,竟然发现自己原来有这么多的错误,沈军老师对我的每一错误耐心的讲给我听,并丝毫没有责备的意思,使我深受感动,于是接下来的工作就是修改此判决书了,前前后后我总共修改了好多次的,在整个书写判决书的过程中,我深刻的认识到这个工作是如此的需要耐心和细心,而且需要阅读大量的证据材料,在每一个环节中都不能有任何的马虎和疏忽,因为对于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会关系到整个案件的判决结论的,从而影响到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的,从这一点上来看,法官的承当的责任是相当的大的,从沈军老师对案件的处理方法和态度以及他平时的工作看,加深了我对法官这个职业的崇敬,这种崇敬之情转化为我的热情,使我更加认真的对待在法院实习的这个机会。

在草拟判决书的同时,我也开始了法官安排我的调研工作,“民事案件调判结合办案方式之完善”这个论题对我来说不是很熟悉,因为我在此之前没有接触到诉讼这方面的知识,于是我在业余之际收集了大量的资料,也阅读了相关的文章,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动笔,最后顺利的完成了这篇论文。在论文的调研过程中,除了能够熟悉当前我国在对待判决和调解的流程外,对这个制度也有了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下,法治无疑是最稳固的基础、最可靠的保障,因此,在此基础上来进一步研究民事调解和审判制度将有着更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五月份下旬,在完成了判决书的草拟后,我开始接触了法院审判的实体流程,比如合议庭的评议,在评议中,正对案件的审理问题我也作了自己观点的阐述,这无形中锻炼了我分析案件的能力,对我的实践知识是个较大的提高。而且争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我写了相关的信息,也充实了法院的实习生活。在六月份,由于到了学校的考试周,学期末的考试都接踵而至,法院的实习工作我暂时放慢进度,当然每周来法院的时间是充分保障的,在这点上,沈军老师是十分的体谅我,让我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业上,完成好自己的学业才是做学生的基本任务。

在法院的最后期间,我完成了法院案件的审判研究,这篇审判研究是关于法律适用的问题,即海商法与民法的适用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也是与我的专业最相关的,在弄清楚最基本的问题后,才能正确的做好其他的研究,我想沈军老师在此似乎特意给我安排了对这个基本问题的让我再次学习,给与我很大的启发。

由于我在法院的时间并不多,而且我以前本科学习的专业并非是法律专业,对于来法院实习的我,是有一定的压力,但我喜欢这样的挑战,人生是需要有挑战的。经验的不足给我的工作增加了很多不便,为此也给沈军老师带来了很多不应该消耗的时间,我感到十分的抱歉,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会更加的努力工作,细心认真,谦虚谨慎,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在法院实习的期间,每个人都是很礼貌,谦虚的,这也因此要求我对待工作需要谦虚、严谨的态度,谦虚对人,严谨对工作。再琐碎的工作,只要是吩咐了就必须认真完成;对待工作要有严谨的态度。我们在法院的实习时间由于很短暂,能做的工作不多,因此也不能完整的和带教老师做完一整套的审判流程。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

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这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在与沈军老师接触中,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而且对于分析问题的方法,我的收获也是很大的。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沈军老师致以衷心的感谢,同时也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上海海事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官实习总结篇十

成为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国法学院许多学生的向往。但是,对于担任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须经过哪些步骤,了解的人恐怕很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法官学历条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于法律专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拟作为法官候选人的新录用公务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学历要求,即要求具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因此,对于大学本科生来说,要想成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应当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完成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新录用公务员,还提出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此,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三年期间,应当争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和报考上海基层人民法院的条件。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采用“2+x”的考试模式:“2”即2门公共科目综合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x”为1门岗位专业考试,报考法院的必须参加政法类专业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录用。在各门考试中,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难度最大,最具有决定意义。因为录用名额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新录用人员除已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在街道、乡镇和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应当在规定的试用期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xx年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均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由于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为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的收获并不比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锻炼价值更大,因此,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有可能压缩到其他单位锻炼的时间,或者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

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必须先参加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为期约两周;再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初任书记员培训,为期约三周。初任培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在新录用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上岗前及试用期考核、定级的依据之一。新录用公务员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还必须通过专门语言类的专门考试:职业英语必须四级以上(或博思英语三级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二级乙等以上。

试用期一年表现合格的,被任命为书记员。今后可能被任命为法官助理,但工作职责与书记员并无实质差异,只是可能会将庭审记录等工作分离由专门的速录员担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正科。在职取得硕士或者博士学历或学位的,并不当然定级副科或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以上的,具备担任法官的条件。由于有的法院不将试用期计入从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硕士研究生定级后再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才有晋升助理审判员的机会。由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初任法官实行总额控制,而各基层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学历的资深录用制书记员,因此硕士研究生晋升助理审判员的年限大致在定级后一年到三年。但是,由于上海法院从xx年起开始招收聘任制书记员,实行书记员队伍专门化,因此,尽管法官员额有限,可是在法院内录用制书记员有限,今后硕士研究生在定级一年后晋升助理审判员仍然是有保障的。

各个法院每年可以晋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据行政编制和法官员额等情况,决定各个法院可以晋升初任法官的名额。然后由各个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拟任初任法官的人选,并上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核。审核通过的人选,可以参加预备法官培训。

从xx年起,书记员担任初任法官,必须经过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集中培训阶段,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法官职业素养与审判技能培训,时间为1个半月,课程设置为法官职业素养、审判基本技能和相关知识三个部分。教学方法为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观摩和模拟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对模拟庭审的案例或教学案例,每个学员都要独立制作裁判文书,交指导教师阅卷后讲评。

第二阶级是分散实习阶段,时间为9个半月,提任后拟从事的审判专业4个半月,由学员任选或指定其中一项其他审判专业3个月,立案、信访2个月。家居远郊的学员回原单位实习,家住市区的学员统一安排到实习点实习,实习点设立在受聘担任带教法官所在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每个带教法官指导学员一般不超过2名。实习按实习大纲要求进行。每一专业实习结束后,带教法官要对实习学员的能力和表现进行鉴定,评定实习成绩。第三阶段是总结考试阶段。学员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总结、提高和考试,时间为1个月。

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进行交流。学员还要结合实习撰写一篇案例,3-5千,以法律适用为主。提高是对司法理念和所学知识进行梳理、归纳,对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进行研讨,力求使感性认识逐步向理性认识升华。考试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共同组织,主要以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论证说理部分进行考试,检验学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察学员对法官素养和审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过考试后,学员取得预备法官培训合格证书。

预备法官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完成了法院系统内的“两考一培训”,具备了担任助理审判员的资格。由各个法院党组分别讨论决定,由法院院长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就正式成为了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开始从事审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那将是另一个需要探讨的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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