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信念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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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6 04:40:52    小编:灵魂曲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范文(16篇)

小编:灵魂曲

总结是一种重要的思考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他人。需要充分了解总结的要求和目的,才能写出令人满意的总结。阅读以下精选总结范文,对自己的总结能力进行评估和提升,相信你一定会有收获。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一

跟妈妈去奶奶家,我一个人在院子玩,从大门外蹦蹦跳跳跑来一个小男孩,我抬头看他,他问:“你是谁啊?我怎么米见过你?”说完,还过来拉拉我的衣服。哇,好可爱的小男孩,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挺拔的鼻子,一张嘴似张非张,满脸期待地看着我。我回答他:“我叫李政桥,你叫什么?”我想伸手摸摸他的头,他羞涩地躲了过去。“我叫李明杨,我们一块玩儿去吧。”就这样我被他拉出去玩,莫名其妙成了朋友,我成了他哥哥。

20xx年4月23日星期日晴。

天天盼着回奶奶家。今天,终于得偿所愿。头天晚上就给名扬小弟打电话,我一下车,小弟就冲上来,差点把我撞倒,“大哥,你终于回来了,我都想死你了”。我抱住小弟,开心的不得了。“大哥,带手机来了吗?咱俩打游戏吧!”我说:“别玩手机了,对眼睛不好。”小弟马上不乐意了,嘟着嘴,跟我喊道:“不行,你必须陪我玩,要不我不跟你好了!”说完还狠狠地瞪我几眼。“小弟,咱俩玩儿别的吧,比玩手机有意思多了……”可是我话还没说完,他就跑开了。我看着他跑远的背影,心里想,弟弟肯定是我的气了,难道我错了?不该拒绝他吗?我烦躁地抓了抓脑袋,一个人孤独地走在路上。

“啪”的一声,我觉察到了声音,向四处看看,没有人啊。要不我去找他和好?我转身想去找他,“啊!”一个身影冲进我怀里,小弟揉着脑袋对我说:“大哥,我不该那么任性,我们和好吧”。我们开心地搂在一起,笑着闹着向奶奶家走去。

20xx年1月30日星期五阴。

我们一天天长大,感情一天天加深。这次回奶奶家,我问小弟:“小弟,以前咱们发生过不愉快的事儿有没有在你心里结成一个疙瘩?”小弟抓着我的手,特别认真地看着我说:“咱俩是好兄弟,什么事过去了我就忘记了,我只记得我有一个好哥哥叫李政桥。”小弟的话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这么多年,我们吵过闹过,可是彼此的情谊从来没有改变过。

时间的浪花淘尽过往,留下记忆的刻痕。走过千山万水,走过人世繁华,恒久不变的始终都是那份友谊。真正的友谊需要彼此呵护,互相包容,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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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二

成长的节奏总是在我生命中起着督促的主指挥家,他强而有力地总揽大局,却又以一股似水年华的柔情在我耳边细数着生活的点滴,那也许是个中的真理.外界的诱惑如形形色色的霓虹灯,以其鲜艳夺目的姿态时时刻刻引诱着懵懂的我们.有时,我败在了你的石榴裙下,有时,我沉迷于他的音容笑貌,有时,我玩耍于鼓掌之中,可是,那只不过是表面上的玻璃面具,因为生活的迫切需求.

每天,我都在努力地扮好每一个角色,尽自己的一切所能令舞台前的观众留下美好的印象,解释心中的枷锁,卸下外在的面具,放下警惕的戒心,静静地用愉快的'心情观看一次赏心悦目的舞台表演.我的每个角色都有着千变万化的形态,只因那一切都来源于一份份在空气中无形成长的责任与心意.

在记忆的领域中,我在寻寻觅觅,觅觅寻寻,来回穿梭于零碎的回忆羽毛之间,随手捻起一条沾上爱意的墨水,执笔于天地万物为了一瞬的人生白纸之间,撒墨于青春的年华上,疾笔于强而有力的字体当中,那当中染红的是不变的永恒,浸透的是岁月辗转间的痕迹,书写的是那颗充满着个性\激情\澎湃\文静\抑郁\沉重的心.历经岁月的磨洗却怎也舍不得腿色,久逢现实的残酷却怎也变不了一丝一毫.包经风霜的躯壳却怎也侵蚀不到点点灵魂之光.

纵使我伸出双手不能挽留住,我也不后悔曾经的沧海一粟,尽管我流露情感不能得到怜悯,我也不泪洒于昔日的欢声笑语.......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喝上一杯花茶,轻微双眸,在脑海徘徊,在空气中弥漫,此情此京,也就只有一样东西不变,那时我多愁善感的思绪,点缀着我那亘古不变的心,让爱于之泛滥与七彩的世界,漂浮于红尘中.......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三

“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是的,我的信念如此坚定。

带着满怀的梦想、希望,我终于盼到了这一天,这是我第一次获得参加“全国少年象棋锦标赛”的资格。我自信地走进了赛场…..

“输了输了!”第一场就很快败下阵来,我哭着跑出来。不!我决不能灰心,坚定的信念使我不再哭泣。“勇敢地面对吧,不要放弃!”信念在呼唤着我。我默默地期待着下一场的比赛。我不停地对自己说:“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坚守着这一信念,第二场比赛又开始了,我边认真地下着棋,边不停地安慰自己:只要努力了,就行了。少不留神,又输了!“又输了!”我再次流着眼泪跑了出来。第三场,也是如此。此时,我几乎一点信心都没有了,但我仍然没有放弃,因为我听见我的信念又在远方呼唤我了。我抬起头,又向赛场走去。

到前八名的奖,但我没有因失败而气馁,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到最后,坚持到最后胜利的到来。

这一个星期的比赛,我的信念使我走一步再走一步,由挫败到取胜,我追求的并不仅仅是全国的名次,而是进步,不断的`进步!

“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这就是我坚定不移的信念。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四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五

父爱如茶,苦涩在口,甘甜在心头;父爱如叶,低调在背后,呵护你开在枝头;父爱如风,看不见存在,却绕在身旁,未曾减少。

——题记。

星期五,为了扫清一星期学习的疲倦,约了两个朋友一同去看电影,本想是白天早些看完早点回家,可白天的场次已经没有了,只好定了晚上的票。

看完电影,已是天黑,又和朋友在广场上嬉笑打闹了半天,才想起要回家。朋友们的家都在附近,我却需要坐车回家,而这个点已经没有公交车了。打电话给父亲,他说不接我,我顿时觉得他真的好冷酷,不配当一个称职的父亲,独自坐在路旁落寞,便站起身要自己走回家。

也许,父爱就是在你落寞时能给你一个拥抱,默默带你回家,就是如此简单。现在回想起来,父亲对我的哎,从未变过。他虽然有时会管我很严,我只要不尽如他意,他就吹胡子瞪眼;蛋挞有时会很细心的几下我想要的东西,往常第二天就会邀功似得捧到我的面前。他真的很爱我,从未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六

跟妈妈去奶奶家,我一个人在院子玩,从大门外蹦蹦跳跳跑来一个小男孩,我抬头看他,他问:“你是谁啊?我怎么米见过你?”说完,还过来拉拉我的衣服。哇,好可爱的小男孩,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挺拔的鼻子,一张嘴似张非张,满脸期待地看着我。我回答他:“我叫李政桥,你叫什么?”我想伸手摸摸他的头,他羞涩地躲了过去。“我叫李明杨,我们一块玩儿去吧。”就这样我被他拉出去玩,莫名其妙成了朋友,我成了他哥哥。

20xx年4月23日星期日晴。

天天盼着回奶奶家。今天,终于得偿所愿。头天晚上就给名扬小弟打电话,我一下车,小弟就冲上来,差点把我撞倒,“大哥,你终于回来了,我都想死你了”。我抱住小弟,开心的不得了。“大哥,带手机来了吗?咱俩打游戏吧!”我说:“别玩手机了,对眼睛不好。”小弟马上不乐意了,嘟着嘴,跟我喊道:“不行,你必须陪我玩,要不我不跟你好了!”说完还狠狠地瞪我几眼。“小弟,咱俩玩儿别的吧,比玩手机有意思多了……”可是我话还没说完,他就跑开了。我看着他跑远的背影,心里想,弟弟肯定是我的气了,难道我错了?不该拒绝他吗?我烦躁地抓了抓脑袋,一个人孤独地走在路上。

“啪”的一声,我觉察到了声音,向四处看看,没有人啊。要不我去找他和好?我转身想去找他,“啊!”一个身影冲进我怀里,小弟揉着脑袋对我说:“大哥,我不该那么任性,我们和好吧”。我们开心地搂在一起,笑着闹着向奶奶家走去。

20xx年1月30日星期五阴。

我们一天天长大,感情一天天加深。这次回奶奶家,我问小弟:“小弟,以前咱们发生过不愉快的事儿有没有在你心里结成一个疙瘩?”小弟抓着我的手,特别认真地看着我说:“咱俩是好兄弟,什么事过去了我就忘记了,我只记得我有一个好哥哥叫李政桥。”小弟的话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这么多年,我们吵过闹过,可是彼此的情谊从来没有改变过。

时间的浪花淘尽过往,留下记忆的刻痕。走过千山万水,走过人世繁华,恒久不变的始终都是那份友谊。真正的友谊需要彼此呵护,互相包容,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七

天地轮回,万物更新,唯有信念坚定不移。信念是茫茫大海中的礁石,即使波涛汹涌,咆哮翻滚,礁石也永远迎着风浪站立。或许一切都改变了,时间的流逝,身体的老去,但信念如同神圣的火种,不变的光,不变的热,是信念。

信念是鸟,它在黎明仍然黑暗之际,感觉到了光明,唱出了歌。

杰。弗恩,一个美国摄影师,在2010年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拍到了闪电击中自由女神像的照片。他已经58岁了,为了这一刻他整整等了40多年。在9月22日晚,弗恩仔细地看过天气预报,知道纽约城又有暴风雨了,他冒着暴风雨在曼哈顿巴特利公园等了将近两个小时,用他的摄像机从不同角度拍下了80多乡张闪电的照片。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8点45分的一刹那,费恩拍到了一张闪电击中自由女神像的照片。他的照片成了所有闪电击中自由女神像的照片中最完美的一张,堪称“完美照片”。

费恩从十几岁开始就在心中埋下了这个心愿,并一直坚持到现在,40多年的心愿啊!当他从一个少年长成一名青年,再从一名青年变到中老年,时间匆匆流过,他长大了,长高了,成家了,工作了。一切的一切都在改变,但不变的是他心中要拍下闪电击中自由女神像的信念,不会变的是他日复一日地迎接暴风雨的激情,即使每次收获的都不是他想要的,他也会一如既往地因信念而坚持。在荆棘道路上,惟有信念和忍耐才能开辟出康庄大道。任何的改变也改变不了信念。

信念是块巨石,风吹雨打也磨不光它,即使只剩下一颗微粒,但它的精神永不变。天旋地转,宇宙轮回,万物更新,唯有信念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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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八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母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的又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玉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的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是剑伤的寒光,而她的情人是那天上的月亮。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在唐朝恍惚的来过,又恍惚的走了。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名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听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句“忘羡——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九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十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十一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十二

你,如阳光般温暖,如鲜花般迷人,如森林般广袤,如海洋般包容。你,将人间所有的美好集结;你,是我不变的那份痴迷。我很庆幸时光把我的手轻轻交给你,你的双手宽阔有力,你手心里的温度融化了我心里的胆怯,我就这样跟随你的牵引,走进你的世界。

我最初痴迷于你的笑颜。

初入你的世界,我还是个懵懂的孩童。你露出纯真清澈的笑容,为我展示五彩缤纷的画册,给我讲述神奇美妙的故事。你讲给我王子和公主的幸福与快乐,你讲给我卡梅利多的善良与勇敢,你教我分辨美丑善恶,你教我与天文地理为友。你的笑颜中蕴藏知识与温情,令我沉沉痴迷。我逐渐痴迷于你的眼眸。

与你相处久了,我慢慢发现你身上的另一个闪光点,你有一双会说话的眸子。你把你的一切献给我,眼眸就是最好的证明。

凝视你写满文字的双眸,我品出了《哈利波特》的善良与坚毅,触碰到了《基地》的奇幻与神秘,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震撼与跃动,看见了《拿破仑》的光辉与力量。你的眼眸中雀跃着数不清的星星,让我变成一朵痴迷于星辰的云。

我,最终沦陷于你的灵魂。

如今,你已伴我走过14个春秋,与我度过数百段奇异精彩的旅程。然而不论何时,我对你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感谢时光赐给我读不尽的你,书,你永远是我不变的爱!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十三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十四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十五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不变的是那份信念篇十六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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