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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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1 00:00:00    小编:二十年重过南楼x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模板19篇)

小编:二十年重过南楼x

诗歌是一种优美的语言艺术,可以用简洁的语言表达丰富的意境。如何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保持自信心?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写作技巧,值得我们花时间去学习和掌握。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一

2.1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开发先进网络技术。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网络技术近年来发展迅速,但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有一定差距。

为了提高我国网络安全,避免网络安全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我国有必要培训属于自己的网络技术人才梯队,并依此为基础开发属于我们自己的先进的网络技术。

只有我们自己的网络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才能研发出更多有益于互联网环境安全的杀毒和管理软件,构建和谐安全的互联网环境。

2.2了解网络攻击途径和方式,提高安全防范措施。

无论是公共计算机还是个人计算机,在接入互联网后都面临着安全威胁。

在使用互联网时,为了确保个人计算机信息安全,我们一定要了解互联网安全风险的种类,明白病毒、木马、钓鱼网站、漏洞等安全风险存在的方式和原理,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对计算机技术的运用,有针对性的提高计算机安全性能。

除此之外,在互联网上浏览信息和下载资源时,要懂得甄别,避免下载含病毒的资源到我们的个人计算机。

还要对个人计算机进行定期查毒和检查,清理到计算机上存在的木马和病毒,降低个人计算机的互联网安全威胁风险。

2.3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内部管理。

现如今,计算机互联网已经成为各大企业办公和业务开展的主要工具之一。

在计算机网络时代的今天,应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企业更是面临着最直接、最严峻的网络安全威胁。

如果企业的互联网技术不过关,无异于将企业或集体的重要信息暴漏在不法分子面前,一旦关键信息被盗取或被删除,将会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带来致命的打击。

为此,企业要加强计算机安全管理意识,确保所有的设备和注意都设计有安全的密码,并定期更换秘钥。

对于企业路由器的访问权限,同样要设计权限密码,并设计安装仅限于维护人员使用的检测级登陆设备。

同时,还要加大对计算机系统安全和数据库安全的资金投入,购置专业的安全防火墙和管理服务,以提高企业内部计算机在接入互联网后的绝对安全。

通过层层防范,尽可能将攻击拦截在最外端。

交换机上划分vlan将用户与系统进行隔离;路由器或三层交换机上划分网段,将用户与系统隔离;配置防火墙,杜绝dos攻击。

技术上的安全防护措施主要包括:防火墙技术、身份验证、入侵检测技术、杀毒技术加密技术、访问控制等内容。

2.5管理上的安全防护措施。

除上述安全防范措施外,对于计算机的硬件使用管理也要提高安全等级。

首先,应该提高网络设备的应用安全性,实现企业内部不同安全等级的计算机管理分级,将存在重要信息的设备集中管理。

除此之外,还要做好通信线路的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记,对终端设备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

最后,还应该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体系,当重要数据收到攻击被篡改和删除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降低影响。

综上所述,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是确保我们的计算机在接入互联网后的信息安全的关键。

在设计和建设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时,首先要把握好计算机网络安全威胁的途径和方式,并有针对性的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技术水平,确保计算机内部信息和资料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孙海玲。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及有效维护措施分析[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2,(09)。

[2]冯有宝。浅析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几点思考[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3(10)。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二

真正实现“crm理想”,首先要有高效的it系统支撑,其次企业自身要有很好的执行力,关于企业自身的执行力,其实是实现crm的真正重要的内容,因为任何it系统永远只是工具,要用好工具还是靠人。但本文只限于讨论it系统建设的内容,故不对这个问题进行涉及。

就目前国内大多数电信运营商的bss情况,从上节总结出的crm系统必须做好的四项工作来说,我们至少还分别有这些差距:

在“理解客户”方面。

在日常运营中记录的原始客户信息不够完整,并且这些信息被割裂在“boss系统”、“客服系统”、“bi系统”至少这三个系统中,无法向企业各部门、各角色人员提供一致的展示。对于电信行业来说,我们可以将客户相关的原始信息总结为这六大类:客户基本资料、订单信息、交费信息、服务请求信息、接触信息、客户分析信息。一方面,这些信息当中的有些信息目前还没有很好的记录;另一方面,这些信息被割裂在boss系统、客服系统、bi系统,但是没有一个集中存储和获取机制,运营商内部的员工无法获取完整、统一的客户信息。

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bi系统没有真正得到各业务部门人员充分重视导致;而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运营商没有形成有效的客户管理机制,包括各方面的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客户营销和服务人员本身的技能等等这些“运营商内部与it系统无关的软素质”导致。

在“管理客户关系”方面。

作为基础,建设完备的“营销管理”、“客户服务”、“服务开通”功能域。其中,“客户服务”应该大家都没有太大问题;而“服务开通”可能很多运营商都没有很好的统一规划建设,还属于相对薄弱的、更多靠多个分散系统甚至人工管理的阶段;最薄弱的,应该是“营销管理”,我个人了解的普遍的情况,是大家都已经开始建设这个功能域,但是就像bi系统一样,还基本停留在“理论基础层面”,并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这实际上就几乎相当于没有这个功能域。

在bi和boss之间,针对性客户维系挽留,以及针对性新业务营销,目前还没有实现完整的、闭环的“互动营销平台”。这其实是和上一个问题密切关联的:没有很好的在bi和boss之间建立互动,就很难将“营销管理”功能域很好的发挥作用。一方面,物理上,没有打通bi和boss之间的双向互动接口,从而也没有实现bi系统营销策划、到boss营销执行、再返回到bi营销评估并不断优化营销方案的流程;另一方面,其实也由于没有打通物理接口,导致bi本身对于客户原始信息的分析,也缺乏目标导向型,从而导致bi本身的分析没有真正提高到可以对市场活动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缺乏服务渠道的统一、理性规划建设,尤其是电子渠道服务能力的薄弱。在基于客户接触等行为分析的基础上,有区别的制定各服务渠道建设策略,并统一的、有计划、分步骤的进行各渠道的规划投入和建设,尤其是电子自助服务、自动化营销渠道的建设,将大大提高运营商的营销和服务效率。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三

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越来越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这在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便捷,然而也在另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麻烦,就如近些年来频发的商业银行客户信息泄露问题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客户的利益,人们亟需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银行客户信息网络的安全。

近些年来业务经营活动的范围不断的扩大,银行企业持有的顾客信息也越来越大,然而由于管理不当导致顾客信息泄露的情况却屡见不鲜,不仅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更会影响顾客的经济利益,对银行自身的形象和声誉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银行方面需要及时地采取措施,提高顾客信息安全管理的水平,解决现阶段客户信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方面泄露客户信息的主要途径。

据相关资料显示银行泄露客户信息的途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由于银行方面的失误未对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例如银行工作人员随意丢弃顾客信息资料,将废弃的顾客信息资料当成普通垃圾一样处理。

(2)银行相关的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的私利,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保留客户信息。例如2000年左右的时候,某银行的工作人员盗取了该行顾客的身份证复印件,冒名贷款数万元,且逾期不还,进而导致顾客的银行信誉度受损,长时间无法再办理其他贷款业务。

(3)银行工作人员与其他金融机构联系,以贩卖顾客信息为自身谋取暴利。

(4)不法分子利用信息存储介质盗取顾客信息。银行内部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与一些不法分子勾结,在获知银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之后,利用光盘、u盘等可移动介质盗取银行电脑内存储的顾客信息。

二、现阶段我国银行在落实顾客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各大银行为了广泛的吸收资金,经常以顾客金融资产信息的数值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再加上相关系统的应用,使银行的工作人员接触的顾客金融资产信息越来越多,如果工作人员受不住利益诱惑,就极易导致心理偏差,进而造成顾客信息泄露问题出现。

2.2银行的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意识。

在工作之余生活之中,会无意识的泄露顾客的信息资料,对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是银行方面缺乏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导致工作人员无法全面的了解泄露顾客信息的危害性,更不知道这样做违反职业道德,更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

2.3银行方面不重视市场客户信息管理工作,致使管理工作的效果差强人意。

这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客户资料管理的随意性,有些工作人员将客户信息资料随意的摆放,为了自身工作的方便,更有甚者会将客户资料随意带出银行;工作人员缺乏信息资料的保护意识,不对信息保管做任何处理,致使信息可以被他人随意的翻找、查阅;保存顾客信息的电脑未加密,随意将电脑接入互联网,或将电脑转借给他人使用;不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客户资料,查询服务范围之外与客户相关的资料。

2.4银行方面缺乏保护客户信息的相关机制。

因为银行方面未对工作人员进行顾客信息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出细致的规定,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导致无法可依,本来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客户信息泄露的风险,另一方面,银行方面没有对工作人员建立严厉的奖惩规章,更没有明文规定工作人员如果泄露顾客的信息资料所要接受如何的惩处,这就在思想上放纵了工作人员,使之觉得泄露顾客信息资料并不是什么大事,进而导致其在管理客户信息资料时过于随意,违规操作使得顾客信息泄露的风险不断地加大。

2.5忽视外包人员泄露顾客资料的情况。

除了银行的工作人员之外,外包人员也会接触大量的客户信息资料,但是,银行在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的时候,往往将这些人员排除在外,得不到有效的管理,这些人极有可能泄露顾客的信息资料。

3.1建立健全顾客信息管理制度。

首先银行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使顾客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构架完善。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专业组织机构,全权负责顾客信息安全管理,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有效联系,为顺利开展顾客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提供保障。其次,建立科学的问责制度,严惩泄露顾客信息资料的工作人员,在严惩的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人们检举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在思想意识上给银行工作者以震慑,尽可能地降低他们泄露顾客信息资料的概率。

3.2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水平。

定期不定期地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他们认识到泄露顾客信息资料给顾客和自身带来的危害性。在教育工作人员的时候,向他们剖析与之相关的典型案件,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增强其为顾客保密的思想认知。值得一提的是,此处所指的工作人员也应包括银行的外包人员,“一视同仁”的对待他们,使他们能够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为银行客户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3.3强化银行的日常管理。

首先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在工作的过程中使之严格要求自身,降低信息资料泄露的可能性。其次,将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个人类客户信息资料的管理上。如在顾客方面,硬性规定个人业务需本人亲自办理;在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方面,利用严厉地奖惩对他们产生震慑,使之严格执行信息保密的相关制度。最后,对客户信息进行定期的检查,保证其安全性。定期的排查有助于发现问题,只有及时地发现问题才能够保证及时地解决问题,尽可能地降低问题给人们带来的损失。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四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9、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10、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11、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五

为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政府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子网站群(简称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确保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永公通[20xx]34号《永州市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xx]20号《永州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xx]5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门户网站,是由永州政府网主网站(简称主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办事机构以及各县区政府和我市部分重点企业的子网站(简称子网站)组成的政府门户网站群。

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第三条永州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是政府门户网站的领导机构。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络建设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并具体承办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等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子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网站建设第四条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发展总体要求,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建设各自子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

第五条主网站及子网站建设,需报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经由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六条子网站建设要依托主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为主网站和子网站提供虚拟空间和支持平台,县、区及部门、单位负责子网站的栏目规划、资源管理和内容提供;个别应用规模较大的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自行建设。

第七条采用虚拟主机方式的,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统一由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和发布工作。采用主机托管方式的,网络的管理由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服务器的设置及应用由部门负责。采用本地管理方式的,部门应当设置子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信息资源管理。

第八条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由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有义务根据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进行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开发工作。

第九条政府信息资源必须按永政办发[20xx]5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有关内容进行公开,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第十条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

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采编工作,并对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专职专责。网站信息员负责信息发布日常事务,并负责向主网站报送本部门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代表本部门在其网站上提供实时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需要在政府主网站发布的信息还需经主网站负责人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涉及全市的政务信息、政府文件、公共服务信息、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通知公告等信息资源在子网站发布的同时必须报送给主网站对外发布,同时,必须保证主网站与子网站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涉及全市的重大政务活动,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活动情况报送给主网站进行相应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十五条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根据需要提供网站信息员信息采集及相关技术操作培训工作。

第四章网站运行维护第十六条主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由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子网站运行维护由各县、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政府网站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十八条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第十九条定期备份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部门还应当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第二十条口令管理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一条机房管理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机房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和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外来系统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应由技术人员陪同并对工作内容做详细记录。

第二十二条安全测评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系统应当由永州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通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评。新建网站需经测评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网站,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予以补测。

第二十三条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二十四条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电脑内的资料和帐号、密码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应急响应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十六条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和市网安办报告,并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将部门网站报告的情况反馈给门户网站,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电信等部门进行处理。

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定期检查各县、区及各部门、各单位信息采集报送、子网站运行管理及更新维护情况,并将监测结果在主网站及其它有关媒体上进行通报。

第二十九条子网站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或网页不能打开,经联系沟通后一周内问题未能解决的,主网站将取消其链接。

第三十条主网站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网上评议,由公众评议各子网站建设和维护情况。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每年根据检查监测及网上评议情况组织优秀子网站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作为电子政务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为加强我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1、各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必须精心维护好单位的网络设备,做到防尘、防热、防潮、防水、防磁、防静电等,以增加设备使用年限。县政府办将定期对各单位的网络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单位,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管理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各联网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政务网络接入设备配置,不得擅自切断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电源,不得擅自挪动相关设备和切断、移动相关传输线路,不得擅自与其他网络对接,不得随意增加交换机、集线器以及接入信息点数量,如需进行以上变动,应向县政府办信息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联网单位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登陆浏览黄色网站(网页),禁止下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软件,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文件共享功能,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的侵入。

4、工作时间禁止玩网游、下载电影及大型软件,以保证本单位网络速度。县政府办信息科将采取技术措施对互联网出入口的数据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政务网计算机使用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政务网信息与网络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关于本单位网站、论坛、信息录入等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一旦泄露立即报政府办信息科进行密码修改。

6、各接入单位应当定期制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备份,备份介质实行异地存放。对可能遭受的侵害和破坏,应当制定灾难防治预案。

7、要配备计算机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防治工具,定期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使用新机、新盘及拷贝的软件、数据,上机前应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

8、办工人员严禁下列操作行为:

(1)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联网设备操作系统;。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6)将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擅自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7)擅自在政务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服务;。

(8)发布反动、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9)擅自对政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进行扫描;。

(10)对信息安全事(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

(11)擅自修改计算机ip或mac地址。

9、在发生紧急事件时,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信息科有权或者要求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拆除可能影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或部件;。

(2)隔离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3)关闭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10、各节点单位要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2)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3)对本单位节点微机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5)禁止在政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带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正版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9、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10、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11、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六

一、永仁县地震局电子信息网络分为局域网、行业内网及政务网,是永仁县地震局进行电子网络办公的专用计算机网络,为了规范我局网络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我局网络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我局及网络用户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地震局网络运行要求,结合我局网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局网络的管理、接入、应用、安全和维护工作由监测预报室负责,在监测预报室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确定专门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

三、所有接入本局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一、本局网络接入由监测预报室统一负责实施。

二、各股室经监测预报室确认后可将本部门使用的计算机通过其所在办公室的网络信息插座接入局域网。核发用户名和登陆密码接入局域网和信息发布后台。

三、需要接入不同网络的(如:行业内网、政务网),需经监测预报室同意并进行登记。

一、所有网络插座及其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等,统一由监测预报室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未经同意,任何用户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登录网络设备。

二、未经网络管理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从办公室或其他有信息点的地方,把网络信号引向非规划区域。

三、网络。

ip。

ip。

地址及相关参数设置。

四、用户需重新安装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装前要详细记录本机。

ip。

地址及相关参数,系统安装完毕后按照所记录有关参数进行设置,用户无法自行完成参数设置的要及时与网络管理员联系,由网络管理员进行参数设置。

五、用户新增计算机接入网络,需提出申请,由网络管理员进行静态。

ip。

地址的分配及相关参数的设置。

六、用户退出网络时,应及时报告监测预报室,由监测预报室网络管理员收回静态。

ip。

地址。

七、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或通过使用本局网络从事危害政治稳定、损害民族团结、破坏公共秩序、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赌博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也不得通过本局网络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八、用户不得使用或通过使用本局网络制造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在网上发布、传播依附有计算机病毒的信息。

九、用户不得使用或通过使用本局网络应用或传播破坏网络和连网计算机的方法。不得使用信息炸弹,不得致他人网络系统或连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不得私自切断他人的网络连接。

十、用户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十一、用户不得使用网络管理软件对局域网进行有关操作。不得通过各种方式登陆或试图登陆网络管理设备。

十二、用户应严格按照国务院《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本机共享资源和网上发布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严禁涉密文件在我局网络中共享或网上公开发布。

十三、用户应每周升级一次杀毒软件,并至少对所使用计算机进行一次杀毒,以保证整个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四、用户在网络的使用中,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该予以制止或向相关领导反映、举报。应该协助有关部门或网络管理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十五、用户可以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行使网络管理员的职权,可以向监测预报室或网络管理员提出网络管理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以及允许他人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非网络管理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中心机房或在信息服务器上进行任何操作。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网络管理员同意才可进入操作,并要保证安全使用该设备。

十七、一般网络用户在未向网络管理员提出申请的,禁止接入行业内网及政务网络。行业网络及政务网络使用用户在未向网络管理员提出申请的,禁止接入局域网。

十八、用户在所有与我局网络相关的活动中必须接受安全、公安、保密、信息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一、监测预报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统隐患等,无须征得网络用户同意,但应预先通知相关用户。

二、监测预报科科室领导和网络管理员应当宣传、教育、监督用户,在网络操作和应用中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自觉遵守监测预报室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的照章管理;自觉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

三、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所管辖网络及信息服务的连接及运行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以及利用其所管辖的网络或入网计算机进行的违反有关规定的人或事。

四、网络管理员可以根据需要对所管辖网络和信息服务器进行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但此检测需经监测预报科负责人同意,并通知检测所涉及的用户,而且不得侵害用户的正当权益。

一、网络管理值班人员每天检查网络的连通率,如发现网络中断或路由器指示灯异常,应立即与省局信息中心网络部值班人员联系,说明情况,配合网络管理员查明网络通断原因,恢复网络通畅。若路由器损坏,应及时联系并更换备用设备。加强与本地运营商的沟通和联系,确保链路通畅。

二、由专人负责网络运维,及时向省局信息中心通报机房搬迁、停电、设备变动等信息。当网络发生异常时,能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到达机房,检查供电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配合省局信息中心人员查明原因,尽快恢复网络通畅。

三、按照《云南省地震行业网管理办法》要求,正确连接。

ups。

保证市电中断后自动切换为。

ups。

供电。在市电中断后,应及时关闭不必要的负载,以保证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的供电。

ups。

3

个月放电一次,填写。

ups。

充放电记录表,并在一周内上报省局。

四、备用电源指发电机、第二电源等,必须在。

ups。

供电后期启用,以保持网络的连通。要求日常做好备用电源的维护,备好燃油,定期检查备用电源的可用性。定期检查服务器状况,确保服务器和软件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尽快与信息中心联系,配合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恢复服务器和软件的运行。

五、保持网络防病毒软件、行业网络的正常应用。

六、每天手工填写机房日志表格,于每月。

10。

日前上报抽检日志。

一、为保证机房环境设备正常运转,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机房内的电源、机柜、终端、服务器、收发器、双绞线等。

二、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机房重地,不得动用机器、仪器设备。

三、未经批准不能带外人参观、演示、查询信息,不能收、发。

e-mai。

查看。

homepage。

等。

四、不准在机房吸烟,不准使用电热工具,不准带任何饮料及食品进入机房,不准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机房。

五、如发现有严重水情时,切断电源,设法排水。

对无法控制的严重水情,要立即报警。

六、经常检查电路设备,发现短路、打火、绝缘损坏、声音异常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断电检修,及时排除故障隐患。

七、保持机房清洁,定期打扫卫生,设备无灰尘。

八、离开机房检查门、窗、灯是否全部关闭。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七

网络系统内部和外部一旦有数据的输入和输出,就必然会给外来病毒的侵犯创造了机会,如果仅仅是了解了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还不够,我们必须采取有效及时的措施来弥补和完善,所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3.1充分提高网络隐患检测灵敏度。

要想解决计算机网络隐患的问题就必须了解这个隐患的特性,病毒的隐蔽性使得我们无法提前预防,往往总是在病毒造成危害后才发现的,可见一个灵敏度高的病毒检测系统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条件下,漏洞检测系统检测的对象是内部系统和外部设备,内部系统是维系操作系统稳定的前提,外部设备是预防病毒侵入的基础,两者缺一不可。事实证明,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使得网络犯罪率急速升高,所以检测系统还要了解网络罪犯构成犯罪的技术原理,只有了解犯罪手法,才能斩草除根,永绝后患。此外,计算机网络监测系统也可以进行网络隔离化处理,当我们无法预料到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法时,我们可以将我们的网络进行隔离,这样能够有效地进行预防隐患。

毕竟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是人为操作的,难免会有失误,这就给不法分子带来了机会,因此,从技术上着手就是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设置成全自动计算机管理,这样就可以全天进行监控,降低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失误率。同时,向广大计算机网络用户普及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患知识和意识,因为毕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受害者是广大的网络用户,所以从根源上降低计算机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最为高效的措施。

3.3采用针对性的软件进行预防和处理入侵的病毒。

目前大数据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结合是未来数据发展时代的潮流和趋势,但同时也造成了各色各样的网络安全事故以及网络犯罪事故,从最早时期的木马病毒开始,我们的网络技术在不断地提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很多网络技术公司也在针对性地研发病毒预防和处理软件,例如360安全卫士、腾讯电脑管家等等,这些软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和解决大多数常见的病毒。此外,我们可以从数据信息传递的角度来避免病毒的侵入,例如现在越来越流行的云端服务软件,其原理就是避免数据信息在计算机设备上直接储存,而是随时随地可以进行获取,这样就避免了其数据信息在同一个存在病毒设备上被损坏和污染。说到数据信息的储存和共享,我们也可以从这一方向入手,大数据时代下,随着越来越多的数据出现,它所需的存储空间也越来越大,这就会导致在进行数据信息传递和分析的过程中卡顿和损坏,又或者是被不法分子窃取,甚至被病毒直接侵入,我们可以进行私密设置,即我们对我们数据信息储存的地址进行密码设置,这样网络不法分子在窃取我们的数据信息时又多出了一道屏障,同时也为我们的数据信息安全增添了一份保障。换言之,效仿谍报的方式,将我们的重要数据信息以我们所熟知的密码方式进行储存,这样不法分子即使得到了我们的数据信息,他们依然无法破解,或许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了信息泄露的问题。

4结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已悄然到来,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也是未来全球各大领域发展的基础,但同时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依然存在诸多的隐患,未来的网络技术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所以我们不得不解决这些问题,将我们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推向世界的最前沿。本文在了解大数据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分析了我们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而根据这些问题和挑战进行优化和处理,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田言笑,施青松.试谈大数据时代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及防范措施[j].电脑编程技巧与维护,2016.

[2]张国强.浅析大数据时代下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j].经营管理者,2015.

[3]徐海军.大数据时代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研究[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4.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八

为加强我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1、各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必须精心维护好单位的网络设备,做到防尘、防热、防潮、防水、防磁、防静电等,以增加设备使用年限。县政府办将定期对各单位的网络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单位,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管理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各联网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政务网络接入设备配置,不得擅自切断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电源,不得擅自挪动相关设备和切断、移动相关传输线路,不得擅自与其他网络对接,不得随意增加交换机、集线器以及接入信息点数量,如需进行以上变动,应向县政府办信息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联网单位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登陆浏览黄色网站(网页),禁止下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软件,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文件共享功能,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的侵入。

4、工作时间禁止玩网游、下载电影及大型软件,以保证本单位网络速度。县政府办信息科将采取技术措施对互联网出入口的数据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政务网计算机使用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政务网信息与网络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关于本单位网站、论坛、信息录入等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一旦泄露立即报政府办信息科进行密码修改。

6、各接入单位应当定期制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备份,备份介质实行异地存放。对可能遭受的侵害和破坏,应当制定灾难防治预案。

7、要配备计算机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防治工具,定期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使用新机、新盘及拷贝的软件、数据,上机前应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

8、办工人员严禁下列操作行为:

(1)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联网设备操作系统;。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6)将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擅自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7)擅自在政务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服务;。

(8)发布反动、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9)擅自对政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进行扫描;。

(10)对信息安全事(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

(11)擅自修改计算机ip或mac地址。

9、在发生紧急事件时,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信息科有权或者要求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拆除可能影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或部件;。

(2)隔离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3)关闭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10、各节点单位要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2)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3)对本单位节点微机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5)禁止在政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带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正版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省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信息网络包括:省广电公文传输网,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网,局网站、广电办公楼局域网。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主管我局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局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局各科室及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广电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2、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局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

5、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五条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1、在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协助制定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局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及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或本科室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局信息中心作好网络管理和检查工作。

1、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2、安全保障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设施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3、安全操作制度。规定信息网络系统的操作权限和程序。

4、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八条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和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计算机与机关局域网进行联网,必须按规定在局信息中心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自联入网。

已联网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如需更改与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的配置信息,如ip地址、联网接口等,必须在局信息中心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十条对局信息网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关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扩散,保存相关记录,在24小时内向局信息中心报告。对于重大的问题局信息中心应及时向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断网整顿。

2、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5、在网络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内改进,而拒不改进的。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宣扬迷信、色情暴力等信息;不得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不得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

第一条为了保护全市烟草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局域网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局域网络系统,是指由市县局(公司)投资购买、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局域网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所构成的硬件、软件集成系统。

第三条局域网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局域网及局域网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

第五条局域网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信息中心在安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配备网络安全专管员,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对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各县局(公司)、部门指定1名网络安全专管员,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护。

第七条未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陆进入局域网、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单位、部门或他人网络的连接。

第八条各单位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网络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第九条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真实详尽记录各联网计算机的使用者和使用时间,并保留半年以上。

第十条对外提供服务的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

第十一条内网与外网出口处必须安装防火墙,确保网络不受攻击。电子邮件服务器应具有email病毒过滤和关键字过滤功能。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业务、专卖数据必须每天备份一次。当服务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数据,确保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任何连入局域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信息中心应及时将有碍局域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通报其所在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凡未通过信息中心自行与isp联网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局域网。

第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不得泄露使用的网络设备及服务器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各单位必须对局域网内计算机实行ip地址与网卡mac地址绑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第十九条局域网设备、连接线路及服务器等发生破坏案件后,信息中心必须及时向市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一

近日,xx市国税局以“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保障税务信息安全”为主题,有计划、有目标、多形式地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升全局税干及纳税人网络安全意识。

首先,从思想入手。组织全局全体税干积极学习上级对于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文件和讲话,积极领会精神,全员参与网络安全知识在线答题测试,提高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重视,增强“信息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

其次,以学习为抓手。围绕《网络安全手册》,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及标语,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网络安全重要性,结合各类案例,讲解侵害网络安全的途径和方式,提升网络安全漏洞的警惕性。

第三,以宣传为载体。在税企qq群、微信群交流中,大力宣传网络安全知识,采取“互问互答,专题讲解”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对纳税事项中各类网络安全漏洞及不规范行为进行讲解和反馈,在纳税人中营造“自觉学习,联动互问”的良好氛围。

最后,以自查为着力点。从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出发,要求分局税干从可能面临的违规外联、移动储存介质安全、办公区wifi搭建等风险点进行自查自纠,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规范的网络安全操作,提升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的能力,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二

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越来越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这在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便捷,然而也在另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麻烦,就如近些年来频发的商业银行客户信息泄露问题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客户的利益,人们亟需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银行客户信息网络的安全。

近些年来业务经营活动的范围不断的扩大,银行企业持有的顾客信息也越来越大,然而由于管理不当导致顾客信息泄露的情况却屡见不鲜,不仅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更会影响顾客的经济利益,对银行自身的形象和声誉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银行方面需要及时地采取措施,提高顾客信息安全管理的水平,解决现阶段客户信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方面泄露客户信息的主要途径。

据相关资料显示银行泄露客户信息的途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由于银行方面的失误未对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例如银行工作人员随意丢弃顾客信息资料,将废弃的顾客信息资料当成普通垃圾一样处理。

(2)银行相关的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的私利,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保留客户信息。例如左右的时候,某银行的工作人员盗取了该行顾客的身份证复印件,冒名贷款数万元,且逾期不还,进而导致顾客的银行信誉度受损,长时间无法再办理其他贷款业务。

(3)银行工作人员与其他金融机构联系,以贩卖顾客信息为自身谋取暴利。

(4)不法分子利用信息存储介质盗取顾客信息。银行内部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与一些不法分子勾结,在获知银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之后,利用光盘、u盘等可移动介质盗取银行电脑内存储的顾客信息。

二、现阶段我国银行在落实顾客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各大银行为了广泛的吸收资金,经常以顾客金融资产信息的数值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再加上相关系统的应用,使银行的工作人员接触的顾客金融资产信息越来越多,如果工作人员受不住利益诱惑,就极易导致心理偏差,进而造成顾客信息泄露问题出现。

2.2银行的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意识。

在工作之余生活之中,会无意识的泄露顾客的信息资料,对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是银行方面缺乏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导致工作人员无法全面的了解泄露顾客信息的危害性,更不知道这样做违反职业道德,更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

2.3银行方面不重视市场客户信息管理工作,致使管理工作的效果差强人意。

这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客户资料管理的随意性,有些工作人员将客户信息资料随意的摆放,为了自身工作的方便,更有甚者会将客户资料随意带出银行;工作人员缺乏信息资料的保护意识,不对信息保管做任何处理,致使信息可以被他人随意的翻找、查阅;保存顾客信息的电脑未加密,随意将电脑接入互联网,或将电脑转借给他人使用;不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客户资料,查询服务范围之外与客户相关的资料。

2.4银行方面缺乏保护客户信息的相关机制。

因为银行方面未对工作人员进行顾客信息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出细致的规定,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导致无法可依,本来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客户信息泄露的风险,另一方面,银行方面没有对工作人员建立严厉的奖惩规章,更没有明文规定工作人员如果泄露顾客的信息资料所要接受如何的惩处,这就在思想上放纵了工作人员,使之觉得泄露顾客信息资料并不是什么大事,进而导致其在管理客户信息资料时过于随意,违规操作使得顾客信息泄露的风险不断地加大。

2.5忽视外包人员泄露顾客资料的情况。

除了银行的工作人员之外,外包人员也会接触大量的客户信息资料,但是,银行在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的时候,往往将这些人员排除在外,得不到有效的管理,这些人极有可能泄露顾客的信息资料。

3.1建立健全顾客信息管理制度。

首先银行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使顾客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构架完善。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专业组织机构,全权负责顾客信息安全管理,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有效联系,为顺利开展顾客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提供保障。其次,建立科学的问责制度,严惩泄露顾客信息资料的工作人员,在严惩的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人们检举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在思想意识上给银行工作者以震慑,尽可能地降低他们泄露顾客信息资料的概率。

3.2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水平。

定期不定期地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他们认识到泄露顾客信息资料给顾客和自身带来的危害性。在教育工作人员的时候,向他们剖析与之相关的典型案件,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增强其为顾客保密的思想认知。值得一提的是,此处所指的工作人员也应包括银行的外包人员,“一视同仁”的对待他们,使他们能够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为银行客户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3.3强化银行的日常管理。

首先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在工作的过程中使之严格要求自身,降低信息资料泄露的可能性。其次,将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个人类客户信息资料的管理上。如在顾客方面,硬性规定个人业务需本人亲自办理;在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方面,利用严厉地奖惩对他们产生震慑,使之严格执行信息保密的相关制度。最后,对客户信息进行定期的检查,保证其安全性。定期的排查有助于发现问题,只有及时地发现问题才能够保证及时地解决问题,尽可能地降低问题给人们带来的损失。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保护全市烟草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局域网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局域网络系统,是指由市县局(公司)投资购买、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局域网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所构成的硬件、软件集成系统。

第三条局域网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局域网及局域网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

第五条局域网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信息中心在安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配备网络安全专管员,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对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各县局(公司)、部门指定1名网络安全专管员,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护。

第七条未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陆进入局域网、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单位、部门或他人网络的连接。

第八条各单位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网络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第九条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真实详尽记录各联网计算机的使用者和使用时间,并保留半年以上。

第十条对外提供服务的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

第十一条内网与外网出口处必须安装防火墙,确保网络不受攻击。电子邮件服务器应具有email病毒过滤和关键字过滤功能。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业务、专卖数据必须每天备份一次。当服务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数据,确保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任何连入局域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信息中心应及时将有碍局域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通报其所在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凡未通过信息中心自行与isp联网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局域网。

第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不得泄露使用的网络设备及服务器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各单位必须对局域网内计算机实行ip地址与网卡mac地址绑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第十九条局域网设备、连接线路及服务器等发生破坏案件后,信息中心必须及时向市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一条局域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广域网公开的;(3)可向局域网公开的;(4)在本单位公开的。

第二十二条局域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内容必须经本单位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通过专用帐号进行发布。帐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第二十三条未经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主页上开设交互式栏目,不得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开设的电子公告栏(bbs)必须建立信息审核员、站长和栏目主持人组成的三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建立栏目主持人资格审定制度、用户登记制度、日志备份制度。bbs开放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采取有效的身份识别、安全防护和有害信息过滤保存技术,并具有安全审计功能。

第二十五条未经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第二十六条局域网内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网络安全小组应不定期检查局域网信息发布的内容,督促信息中心和各部门对有害信息进行清除。

第二十七条局域网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局域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五章违规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信息中心向所在单位(部门)或个人用户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盗用他人帐号或ip地址的。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不按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违规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局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0*年*月1日起实行。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四

为维护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系统的畅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职责。

1、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统维护,制定相关制度并参加检查。

2、办公室、安质部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网络内设备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予以纠正。

3、各部门负责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规定。

网络安全管理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五条机房安全。

1、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技术部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技术部的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

3、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八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机房温度要保持温度在20±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70%±5%。

第十条做好机房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整洁。

第十一条机房设备必须符合防雷、防静电规定的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处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电源须是接地的电源。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第十三条机房电源不可以随意断开,对重要设备必须提供双套电源。并配备ups电源供电。公司办公楼如长时间停电须通知技术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指明电源恢复时间。

第十四条网络系统的主设备是连续运行的,技术部每天必须安排专职值班人员。

第十五条负责监视、检查网络系统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如电源、空调等)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负责填写系统运行(操作)日志,并将当日发生的重大事件填写在相关的记录本上。负责对必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操作。

第十七条负责保持机房的卫生及对温度、湿度的调整,负责监视并制止违章操作及无关人员的操作。

第十八条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的信号连线。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不准随意移动各种网络设备,确需移动的要经技术部领导同意。

第十九条在维护与检修计算机及设备时,打开机箱外壳前须先关闭电源并释放掉自身所带静电。

第二十条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在网络边界和对外出口处必须配置网络防火墙。

第二十一条未实施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的计算机设备禁止与外网相连。

第二十二条任何接入网络区域中的网络安全设备,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有关安全部门认证的网络安全产品。

第二十三条在计算机联入公司网络之后,禁止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如拨号上网、isdn、adsl等)与外网相连。

第二十四条对于公司内部网路应当根据应用功能不同的要求,必须进行网络分段管理,以防止通过局域网“包广播”方式恶意收集网络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

第二十六条密码管理:密码的编码必须采用尽可能长并不易猜测的字符串,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等明文方式传送传输,密码必须定期更新。

第二十七条普通系统用户: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禁止与其他人员共享账号和密码;禁止运行网络监听工具或其他黑客工具;禁止查阅别人的文件。

第二十八条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在系统中增加账号,随意修改权限,未经技术开发部领导许可,严禁委托他人行使管理员权利。

第二十九条外来软盘或光盘须在未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条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实行专人负责检测病毒,定期进行检查,配备相应的实时病毒检测工具。

第三十二条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须经过病毒检测方可使用。

第三十三条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五条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第三十六条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

第三十七条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属安质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五

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

各学院、部门:

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11月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学校稳定,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制作、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和运行体系。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内容的安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接入学校校园网的计算机、网站、信息系统等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与管理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组,负责本单位产生、管理的信息安全。设有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站的部门需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

第三章。

第七条。

校园网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工具和基础设施,由信息化中心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房设备、线路、修改参数等。

第八条。

学校中心机房是校园网连接内外的重要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放置的场所。出入中心机房的人员应做好登记工作,保持中心机房环境的整洁和安全。校外施工单位人员进入中心机房,应由校方管理人员陪同,并做好施工记录。

第九条。

学校中心机房为校内各二级单位提供主机托管服务。托管的主机主要用于学校网站((xxx为单位标识或网站名称标示)。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国家秘密和学校工作秘密的安全。

第十八条。

各二级单位网站日常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原则上,各二级单位网站应依托于学校内容管理平台建立,学校平台技术条件无法满足网站功能需求的除外。

(二)网站版面设计由网站主办单位负责,应根据需要及时进行改版和发布信息。

(三)二级单位网站未经批准不得单独开设论坛(bbs)等交互式栏目。

(四)网页中引用学校有关情况的数据、口径等须与学校主网站保持一致。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等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

第十九条。

设立含有“杭州师范大学”命名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app等新媒体,按《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4〕38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第二十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学校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支持教学管理与决策、科研管理与资源建设、行政办公与决策、数字化校园运行与服务等方面的应用系统。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使用,须严格执行学校信息化标准,保障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的安全。

(一)信息系统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各项管理规范按《杭州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二)由校外单位开发的信息系统应与开发单位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三)信息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必须严格授权、合法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或泄漏。不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确需公开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以确保学校各类信息数据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管理规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一)学校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部门作为安全等级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确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信息化中心协助做好安全保护和管理的各项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部门应当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同步建设符合该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三)二级及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信息化中心统一报上级公安部门。

(四)三级以上的信息系统需由公安部门授权机构进行系统评测。

(五)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建设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六)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国家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十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并落实以下安全保护制度:

(一)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

(三)核实、登记并及时更新用户注册信息制度。

(四)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六)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八)。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安全保护制度。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落实以下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系统重要数据管理、备份、容灾恢复措施。

(二)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防治措施,防范网络入侵、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措施。

(三)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备份并保存六十日以上的措施。

(四)密钥、密码安全管理措施。

(六)。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

为了加强对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网络秩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学校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守则。违反本守则,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信息化中心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校园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相关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1.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送具有威胁性、不友好、有损他人或学校声誉的信息。

3.不得利用网络窃取学校机密材料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侵犯他人正当权益。

4.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校园网主干设备、接入设备、各类服务器、信息系统等。

5.校园网用户在学校网站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并自觉立即销毁。

6.自觉接受校园网实名制认证管理。用户必须对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负责,不得擅自转让用户名和密码给他人使用,如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不得建立任何形式的代理服务器供其他用户上网使用。

7.不得使用软件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盗用他人账户,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

8.学校教职工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9.自觉遵守互联网上网行为规范,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行为规范的人和事。所有用户都应自觉执行国家和校园网的行为规范与准则。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子网站群(简称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确保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永公通[20xx]34号《永州市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xx]20号《永州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xx]5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门户网站,是由永州政府网主网站(简称主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办事机构以及各县区政府和我市部分重点企业的子网站(简称子网站)组成的政府门户网站群。

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第三条永州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是政府门户网站的领导机构。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络建设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并具体承办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等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子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网站建设第四条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发展总体要求,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建设各自子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

第五条主网站及子网站建设,需报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经由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六条子网站建设要依托主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为主网站和子网站提供虚拟空间和支持平台,县、区及部门、单位负责子网站的栏目规划、资源管理和内容提供;个别应用规模较大的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自行建设。

第七条采用虚拟主机方式的,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统一由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和发布工作。采用主机托管方式的,网络的管理由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服务器的设置及应用由部门负责。采用本地管理方式的,部门应当设置子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信息资源管理。

第八条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由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有义务根据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进行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开发工作。

第九条政府信息资源必须按永政办发[20xx]5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有关内容进行公开,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第十条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

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采编工作,并对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专职专责。网站信息员负责信息发布日常事务,并负责向主网站报送本部门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代表本部门在其网站上提供实时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需要在政府主网站发布的信息还需经主网站负责人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涉及全市的政务信息、政府文件、公共服务信息、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通知公告等信息资源在子网站发布的同时必须报送给主网站对外发布,同时,必须保证主网站与子网站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涉及全市的重大政务活动,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活动情况报送给主网站进行相应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十五条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根据需要提供网站信息员信息采集及相关技术操作培训工作。

第四章网站运行维护第十六条主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由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子网站运行维护由各县、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政府网站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十八条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第十九条定期备份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部门还应当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第二十条口令管理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一条机房管理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机房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和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外来系统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应由技术人员陪同并对工作内容做详细记录。

第二十二条安全测评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系统应当由永州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通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评。新建网站需经测评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网站,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予以补测。

第二十三条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二十四条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电脑内的资料和帐号、密码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应急响应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十六条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和市网安办报告,并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将部门网站报告的情况反馈给门户网站,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电信等部门进行处理。

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定期检查各县、区及各部门、各单位信息采集报送、子网站运行管理及更新维护情况,并将监测结果在主网站及其它有关媒体上进行通报。

第二十九条子网站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或网页不能打开,经联系沟通后一周内问题未能解决的,主网站将取消其链接。

第三十条主网站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网上评议,由公众评议各子网站建设和维护情况。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每年根据检查监测及网上评议情况组织优秀子网站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作为电子政务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七

网络安全对国税局有着非常深刻的意义,几乎不能有任何失误,我市国税局对网络安全特别重视,本次活动我市国税局网络安全宣传周总结如下:

11月16日,安宁市国税局以首届全国税务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开展以“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保障税务信息安全”为主题的税务网络安全宣传活动,为“互联网+税务”加上安全砝码,筑牢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

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宣传,利用大厅led电子显示屏进行网络安全宣传,同时制定宣传提纲,制作宣讲课件,要求各科室对网络安全知识进行认真学习,以规范个人网络安全行为,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控管,杜绝网络攻击、信息泄密、数据丢失、病毒破坏、木马入侵等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引导干部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信息安全工作习惯,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

对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将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现场宣传、实地示范、发放操作手册等方式,对干部职工开展全覆盖式宣传,提升网络安全应对能力,定期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风险、出现原因、处置方法、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总结,对较典型或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进行重点讲解和集中处理,及时消除网络信息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硬件建设。

加强网络信息硬件建设管理,将单位的交换机全部更换为可网管的交换机,对机房机柜、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进行编号,对硬件环境进行了评估检查和安全加固。对上网计算机实行严格的内、外网隔离,在关键节点安装防雷设备,最大程度地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是强化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为网络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使用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制订了《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机房管理规定》、《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将网络安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规范各岗位人员的责任落实,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是强化日常检查与维护。

对计算机进行“拉网式”检查,提高计算机杀毒软件和桌面安全防护终端软件的安装率,杜绝安全隐患,在工作计算机的显示器和机箱上贴上网络安全提示标签,并组织人员对内网计算机外联、手机连接内网计算机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以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信息日常维护,定期深入进行巡查,做到检查有目标、巡查有记录、查后有提高,切实从源头上构建一张完整严密的“信息安全网”。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八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9、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10、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11、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篇十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与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是指我市教育系统内单位、个人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和运行体系。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内容的安全。

第五条常州市教育局成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市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规划本地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协调有关事务。

(二)制定实施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工作方案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三)对辖市(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负责与上级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接受上级的安全检查。

第六条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相应成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域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

第七条各单位应在有关国家安全、保密、思想政治等领导机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部门,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保护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应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投入运行后的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教育网络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备案,机构、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补报。

第八条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者在建网时必须考虑网络安全系统的配置。在选用网络安全产品时,应选购通过公安部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获得公安部安全监察局颁发许可证的产品。同时安装正版的防黄、防毒软件。

第九条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者,包括各单位网站、局域网、校园网等应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者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等级备案,有必要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评测机构进行信息安全等级评测。评测结果不合格的,运营、使用者应当按照相应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条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者应建立并落实以下安全保护制度:

(二)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八)工作交接制度。网络与信息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进行重新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九)及时汇报制度。发现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切断与网络联系渠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教育网络信息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者须将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利用教育系统网络资源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联入校园网、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确实需要联网的一定要采取严密的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者应当落实以下安全保护措施:

(一)网站、网页程序代码防漏洞、防篡改等保护措施;

(二)系统重要数据备份、容灾恢复措施;

(三)计算机病毒和破坏性程序的防治措施;

(四)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备份并保存2个月以上的措施;

(五)记录、监测网络运行状态、变化和各种网络安全事件的安全审查措施;

(六)网络安全隔离以及防范网络入侵、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措施;

(八)本单位网络注册域名(含中文域名)有效期保护措施;

(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应当落实的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教育系统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九)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言行。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未经允许,擅自在本单位网络上设置网站、上传信息;

(五)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利用他人账号制作、复制、传播信息;

(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七)以端口扫描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八)链接含有色情、反动言论、恶意代码等不良信息网站;

(九)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第四章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各单位网络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应掌握用户的入网情况,定期组织网络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并存档备查。对发现问题没有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各单位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监控、巡查工作由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网络信息安全领导机构应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的技术安全监查,并从技术上保证对重要信息、证据的保存、备份,对不良信息的及时删除与处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者应当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运营、使用者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服从公安机关和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调度。

第十九条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者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提供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者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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