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对文学作品有更多的思考和感悟。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展开对书中主题的深入思考。想了解如何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吗?不妨看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或许能够帮助你更好地写作。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了。我喜欢金铃,因为她善良,可爱,可是,她的妈妈却认为她是一个坏孩子。
金玲虽然成绩不好,可是从不欺负弱小,反而还乐于助人了呢!又一次,她把一个叫幸幸这个没家的小女孩儿领了回家,十分细心的照料她,为了让幸幸能够留下来,金玲在这次考试中得了98的高分。圣诞节快到了,为了让幸幸有一件称心的礼物她熬费了苦心,买到了一个连自我都没有的芭比娃娃送给了幸幸,金玲不像倪志伟虽然成绩好,可是总是欺负人,像他那样的人是没有正义的朋友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意识到童年的短暂。金玲的童年虽然失去了,但我相信童年的友谊和幸福永远保留在她心中。
笨狼是一只傻得可爱的小狼。《笨狼的故事》的每一篇文章都代表一个道理和一个成语。笨狼是文章中的主人公,这本书把笨狼的傻里傻气描述得很可爱,让人哭笑不得,还惹人喜欢,使人难以忘怀。他傻在哪儿呢?答案就在聪明的小偷里面。你们看,要是笨狼没去过聪明兔家,纸条怎样会在他家呢?再说他怎样明白漫画书在桌上呢?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吗?我们不能向笨狼学习,否则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大象的眼泪》,粗略一看,还让人以为是《白鲸》、《荒野的呼唤》、《丛林之书》、《我和小银》那样的动物小说,其实不是的。那头只懂波兰语的大象,甚至是在小说过了三分之一篇幅之后才姗姗而至。故事并不复杂。美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大萧条时代,一位年轻大学生因为家庭变故,沦落下层马戏团,当了兽医。在那里他结识了各色怪异人物,当然还包括那头大象。他还爱上了马戏团里驯兽师的妻子,当然引来了风波。
故事结局是,大象在马戏团骚乱中杀死了暴虐的驯兽师,而故事主人公也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是一个发生在马戏团中的感情故事,和那些老掉牙的好莱坞感情片的故事,从逻辑来说,并无二致。
粗暴的丈夫,追求真爱的妻子,温柔的情人,人物多少有些类型化。情海生波,大打出手,矛盾激化,情节也是稍显雷同。只可是最终收拾烂摊子的是一头大象,它像那位颇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昆仑奴一样,解决了这场三角恋惟一的绊脚石———那个喜怒无常的丈夫。
那里并没有多少人性复杂的东西。或许作者要的就是这种单纯的感情故事的感染力量,又或许在这个世界上,结局幸福的感情原本就是这样平庸。不管怎样,作者成功了。那些渴望“传奇故事+简单感情”的读者们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在这个故事里,主角并不是那头大象。在那个年代,马戏团里大象杀死工作人员,尤其是一个有虐畜之嫌的驯兽师,并不算稀奇事。如果你把这也叫一头大象的复仇,未免大惊小怪了。真正趣味的,是书中描述的美国下层马戏团里的生活。
有人说纳波科夫的《洛丽塔》把美国社会的粗俗面,尤其是那种汽车旅馆,写得活灵活现,《大象的眼泪》在描述美国下层马戏团上,也毫不逊色。为了细节真实可信,作者查阅了很多资料,多处走访。书中提到的,胖妇遗体游街展览、逃跑的狮子闯入饭店、大象偷喝柠檬水甚至杀人等等,在美国马戏史上,都有案可查。而下层马戏团的草菅人命、大萧条时代的饥馑困顿,读来也相当的触目惊心。
谁的眼泪在飞是大象的眼泪,也是那些读者的眼泪。尽管这些为之掬一把泪的动人也许只是一个幻觉。正如小说中说的,在马戏的世界里,“一切都是幻觉,这也没什么不对的,大家就是来看幻觉的”。而那些底层大众从来就不是为了眼泪的幻觉而来的。再穷再饿也要找乐子,这就是生活的皮实。
比方说,小说中写到了下层马戏团常有的那种艳舞表演。绘声绘色之处,读之令人莞尔,很是亲切。倒让人想起了1980年代的中国,那些在小城乡镇出没的俗称“大棚”的歌舞团来。贾樟柯的电影《站台》、吴文光的纪录片《江湖》就拍过他们。当时这些“走穴”团伙也搞艳舞,俗称“跳开放”。这个词够逗人的,让人联想到1980年代的思想解放。林白的小说《万物花开》里就描述了这种中国式艳舞表演。
国人向来不喜欢看猴把戏,所以没有马戏团,仅有“大棚”里的连体人、侏儒、巨人以及毛孩,当然还有艳舞。在那个物质贫瘠精神单纯的年代,这些都是国人的乐子。你能把这一概斥为是穷极无聊、低俗趣味吗我看不能。因为很简单,文化提倡先进,生活却容许世俗。
有一位朋友告诉我《大象的眼泪》异常好看,似乎是外国的“大棚小说”,这个称呼很趣味,以马戏团为背景的小说在国外的文艺里并不少见,也是一种驯兽文化的背景,但把他同贾樟柯的《站台》以及吴文光的《江湖》联系起来,似乎意味着某种底层思维在作祟,那里爱恨情仇被好莱坞化后,处理成某个三角关系,借由大象的某种“介入”,使得感情故事拥有某种相濡以沫的色彩,最终,不用说,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大象的眼泪成就这本小说的“传奇”,在大棚空间里的争斗和压抑,在一个逼仄的舞台的表演,都无非是小说爆发的“前因”,这种“大棚”生活也无疑增加小说的催泪弹的效果,等煽情了一把后,主人公和大象的胜利逃亡,让整部小说的结果有了非比寻常的意义。自然,那一种被“阻隔”的感情获得一种“牧歌”式的解决,这样的“戏剧模式”自然不足为奇。
我读完《全球气候》时,我才发现环境的严重污染。
里面说,此刻由于二氧化碳的严重增多,导致全球变暖,从而影响海平面上升0、5厘米。听起来不算多,可是地球上还有更大的淡水区,那就是南极和格陵兰岛,如果南极的冰全部融化,海平面会上升60米,再加上格陵兰岛的冰,海平面还会上升6米。此刻的美国海边,经常有台风出现,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气候变暖使高山动物开始迁移,许多动物因为不适应环境而灭绝。
所以我们要提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号召。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希望找到一种更加合适自己的生活方式。在这个时候,一本名叫《活法》的书进入了我的视线。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同时也从中获得了一些对于未来人生的启示和体悟。以下是我的个人读后感与心得体会总结。
第一段:书籍介绍和个人感受。
《活法》这本书是由文化大师欧阳予倩所编写的一部充满智慧与启示的书籍。通过对于生活意义、人际关系、情感认识等方面的分析和阐述,作者对于读者的启示和引导让这本书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指南。在我眼中,读完这本书之后,不仅让我更加理解了生活中的点滴,也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生命意义。
第二段:生活意义的启示。
在书中,作者反复强调着生命的意义。她认为,人生就是一条不可避免的旅程,然而很多人却往往迷失了方向或者在旅途中沉迷于物质世界中。正是在此情况下,作者就提出了“生活就是即使不愿再爬起来,也不能让热泪落下的旅行”这样的观点。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正是因为它揭示了我们生活的本质,让我们可以在苦难中坚定信念,找到真正的方向。
第三段: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中,人际关系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书中,作者详细地分析了人际关系方面的知识和技巧,从家庭、朋友、同事到社交等方面都有非常有价值的启示。正是因为这些实用知识,让我更加明白了与人打交道的诀窍和法则,也让我在人际关系中体会到了更多的快乐和满足。
第四段:情感认识的恢复。
在现代社会中,情感认识的缺失和忽略让很多人陷入了孤独和痛苦之中。在书中,作者深入剖析了情感认识方面的知识和技巧,从感情的表达、情感的压抑到情感的升华等方面都有非常有价值的启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更加明白了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的重要性,也让我懂得了如何去平衡自己的情感,寻找到生命的平衡点。
第五段:对于未来人生的展望。
《活法》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生命的厚重和生活的重要性。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也更加明白了未来自己的人生规划和发展方向。我不再盲从于社会的潮流,而是真正地找到了自己喜欢的领域,也寻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总之,《活法》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文化经典,还是一份提振人心的良药。在这本书中,作者深刻地揭示了生活的本质,也赋予了读者更多的启示和智慧。因此,无论是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我相信这本书都可以让我们获得更多的为人处事和生活管理的技巧和指南,帮助我们更加成熟和自信地走向人生巅峰。
"为大象准备得水"的确不如“大象的眼泪”来的煽情。当老去的雅各不停的向和他一样老得麦昆迪挥舞手臂时,我就觉得水还是对的,因为它象征着某种认识。
记得看这本书是出差在外地的时候,我正在一节飞驰南下的火车当中,伴随着火车有节奏晃动,我错觉得认为我和年轻的雅各兄弟一齐,身感同受般踏上了未知的旅程,期待着每次停靠芙蓉繁华般绚丽的景象。当然我并没有睡在盛着牲口的车厢里。
要不是每次老扬科夫斯基及时地出此刻养老院,我的意象永无法停止延伸,要不是每次老杨科夫斯基执拗的`举起他皮包骨的手臂抗议时,我仍然期待这人生的高潮迭起,而无法对嘎然而止的结局释怀。还好。每次老雅各的絮叨使我最终明白,我最终看懂了些东西。我平静的理解了这样的结局,这样的感情。我喜欢老雅各,因为他老的矫情,老的固执,老的可爱,老的坚强。释怀的背后不是一个个风生水起的高潮,而是一个个石落水中激起的涟漪,仅有平静的的水面上才能泛出我们那最真的面容。
此刻我不再期待生活的高潮早早到来,慢慢的体会,让欢乐来的慢一点,让幸福停的久一些。
地球是我们生存的家园,是为我们供给栖身之地的母亲。
地球以往是多么美丽,是多么的年轻漂亮,可如今她变了,变得灰蒙蒙的,变得衰老了。
此刻清澈的河水被工厂排放的污水染成了黑色;成片的森林被狠心的人们砍伐的一干二净;可爱的小动物也让残忍的人们端上了餐桌,进了人们的肚子里了;新鲜的空气变的浑浊了;蓝蓝的天空也变成了灰色。
地球的未来关系之我们的子孙后代,如果我们不断的破坏地球,不加节制的开采破坏自然资源,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地球就将变成无资源社会,人类也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所以让我们来保护地球,造福地球,让地球长期为我们人类作贡献吧!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可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此刻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此刻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我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能够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我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可是,国家发展到此刻,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中南海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我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必须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日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梦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当有不一样的期许。但不管怎样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关于《红岩》读后感心得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红岩》是一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的长篇小说,真实地展现了国民党统治即将覆灭,解放战争即将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成功塑造了以江姐、许云峰等为代表的共产党员的英雄形象,热情地歌颂了他们坚贞不屈、向往光明的革命的精神坚韧不拔。
《红岩》不同于别的描写革命斗争的小说,没有直接讲述历史,能够让年龄尚小的读者也能读进去,有时候我会觉得,凡是涉及战争的电视剧、电影、书籍都是枯燥无味的,有时甚至不愿意去了解接触,看到战争这样的字眼,就离得远远的,拉开距离,连一个眼神也不愿意多给。
这类的东西我一般不去接触,就算接触了也是因为老师要求,要写观后感读后感什么的,那也只是电视剧电影搜搜了事,书买了完事,读后感什么的,网上一搜抄完就行了。
像《红岩》这样不仅厚而且题材不招我喜欢的书,我平时不会买,刚买到《红岩》时,我就被它的厚度打倒,尽管老师一再强调要读,考试会考,我还是没有放在心上,考试前看几眼知识点不就完了,写读书笔记时也没有认真读,就是抄抄词句罢了。
偶尔一次回到宿舍,听她们在讨论《红岩》,见我回来了,便问我,可我别说情节了,就连人物名字都不熟悉,看她们说得起劲,我最终还是掏出了那本自己不愿面对的《红岩》,一开始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真的看了进去。
《红岩》字句不是很出彩,但胜在环环相扣的情节和塑造出的人物形象鲜活,书中人物众多,但个个形象鲜明,每一个人都是一个鲜活的个体。
我虽然喜爱读书,但是从小却对中国的名著不太感兴趣,也许是儿时读四大名著是烙下的,那时候我认为《水浒传》打打杀杀太讨厌,《西游记》里妖魔鬼怪太多太不现实,《红楼梦》里贾宝玉的女生女气,林黛玉整天哭哭啼啼令人厌烦,《三国演义》我认为不过是一本历史读物罢了。虽然长大后体会到了受压迫人民的反抗精神,知道了人必须经历艰难才能成功的道理,尝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滋味,明白了刘关张三兄弟的情谊,但我从始至终都不是很喜欢这些名著,我宁愿去找安娜,杰克和赫斯佳,也不想动动鲁迅,巴金先生的书本。
但是因为一篇课文我认识了《红岩》。这是一篇令人热血沸腾的革命长诗!虽然我不反对这是一场“中国人打中国人”的战斗,但是这是为了解放为了真理而战,这是为了信仰与自由而战。刚看到书名时,我并不理解它的含义,但是在阅读中我发现了这“红岩”是那一块块被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岩石,代表着革命代表着反抗!这本书之所以深深的打动我,是因为伟大的共产党员们坚守信念,绝不屈服的革命精神。一次次毒刑拷打却没人开口,如果所有人都当了叛徒,也许党的秘密就全都泄露出去了吧。如果所有人都背叛共产党,那么也许我们今天的生活就不会这样了吧。
虽然这本书中创造了许许多多可敬的革命烈士,创造了许许多多鲜活生动的人物,但是其中我最敬佩的是许云峰。他是共产党中的典范,入狱前在带领人们反抗传播消息,入狱后也在挺着严刑拷打秘密地和敌人作战。这不可不说是种勇气了,而且从他身上我也能学到一些自己缺乏的东西,比如对危难时的冷静,面对困难时的勇气。他们是身处逆境中的叛逆者,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革命的胜利,这就是舍身取义之民族大义。
冲天的血光,遍地的红岩……我们愿把牢底坐穿——无数个英勇无畏的先烈"革命先烈,仿佛就在我的眼前,党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听老师讲课,当我们品尝着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当我们在游乐场所尽情的玩耍,我们所享受的这和平年代是无数个革命先烈用自己的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它,我们要牢记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优秀的书,书名叫《红岩》。这本书描写了许多革命英雄,他们的故事震撼着我,他们的品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
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秘密处决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的信念是多么坚定,即使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这一句话仿佛像火一样燃烧着我的心,我多么佩服他临危不惧的勇气,他的话更加证明了中国人的气魄是多么势不可挡。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英雄:坚贞不屈的江姐,出身名门却投身革命的刘思扬……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保家卫国;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品质,那就是视死如归;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英雄。
《红岩》使我变得勇敢坚强起来,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在没有看《红岩》之前,我是一个胆小的人,连上课举手发言都不敢,可是当看到那么多英雄的故事,我真得很惭愧,连这么一点点困难也克服不了,又有什么资格谈长大后的理想。从今以后,我要做一个勇敢的人,这是我读完《红岩》后的最大的收获。
《红岩》是一本优秀的书,我要感谢它,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新的理解,它使我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红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罗广斌和杨益言都是当年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这本书反映了重庆解放前夕敌人的种种野蛮行径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
书中的许多人物都是我们熟知的:忠贞的江姐,对胜利有着坚定信念的许云峰,坚持气节的成岗,做秘密工作的小萝卜头,为越狱做出巨大贡献的“疯老头”华子良……在潮湿黑暗的渣滓洞里,他们吃着发馊的饭,喝着不干净的水;受完酷刑后,虚脱的身体只能躺在冰凉的地上。但他们凭着坚强的意志和对革命必胜的信念,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迎来胜利的曙光。
一段让人无法忘却的历史,一个个让人撕心裂肺的场面,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它告诉我们,窗外明媚的阳光,曾经是怎样从重重黑暗中穿透出来的。读完这本书我在纸上写下了“铭记过去”这四个大字,以此激励自己。
铭记过去,铭记江姐说的那句话,竹签子是竹做的,而我们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敌人听到这句话时,也不禁打了个冷战,他们被惊吓到了。正因为有这样钢铁般的意志,江姐面对丈夫的首级才越发坚强。
铭记过去,铭记成岗的自白。在地下监狱白公馆里,受尽非人折磨的他依然顽强不屈,壮志凌云地写下了自白书,表明自己的决心。
读《红岩》,一个个英雄人物走到我的面前,他们身上那种坚强的意志,不懈的斗争精神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心里油然而生的敬佩,也陷入深深的沉思。天真懵懂的我们,曾经憧憬着未来,规划着人生,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可在实现的过程中,谁又会想到,会是如此艰辛!但是,恰恰如此,那段残酷的岁月才值得铭记,那段过往记录了梦想实现的点点滴滴,那种鼓舞人心的斗志就是你遇到坎坷时不放弃的精神支柱,是你不知所措时的力量源泉。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尤其是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当你有了一点值得骄傲的成绩时,不要忘了,最初的你想要的是什么,当初的你曾经为此付出的努力。只有坚持不忘初心,持之以恒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才不辜负这最美好的青春岁月。
我会一直品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因为我知道,每次读它,我都有不同于之前的理解和体会,收获满满的精神食粮。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懈的斗争。
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
但司徒王允拒绝了董卓余党李傕、郭汜、樊稠等人的投降。唉!唉!结果长安城被董卓残部攻破,李催纵兵屠城,司徒王允以封建士大夫的忠勇,完成他认为应该尽忠的朝廷,临危不逃不惧,被李催等处死长安,尸弃于市,时年56岁。
司徒王允可谓一等一的忠臣,但由于封建士大夫的忠勇,思想死板,不知变通,拒绝董卓余党投降。结果……他若接受投降,一番安抚之后,大可借力打力,借其之手剿灭其它逆党。
司徒王允不但勤政爱民,更有王佐之才。他的死都是封建惹的祸呀……。
二.常山赵子龙。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刘备兵败,向南逃往江陵,曹操派麾下精骑快马追赶,终于在当阳长阪附近追上了刘备。刘备便丢下妻儿,向南逃逸。
人说患难见真情,你说这刘备办的什么事,打了败仗,丢盔弃甲不说,还抛妻弃子。多亏了人家赵云。危机之时,赵云却反而向北进入曹军势力之中,在曹阵中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连斩数将。连杀50员曹将,终于将阿斗交给了刘备。
刘备去世之后,曹魏五路犯蜀,赵云把守阳平关,一将当关,万夫莫开七十几岁时仍为蜀军前锋,阵前力斩被作者称为“有万夫不当之勇”的西凉大将韩德一门五将这在古今都极其罕见,实在让我敬佩不已。
前面说到赵子龙文武双全,武大家都知道,我再来说一下这“文”
赵云于平定益州时引霍去病故事劝谏刘备将田宅归还百姓,又于关羽张飞被害之后劝谏刘备不要伐吴,被后世赞为有大臣局量的儒将。
然则云之本末,自有大臣局量也,岂名将云乎哉?
三.身在曹营心在汉。
说起“身在曹营心在汉”,诸位想到的定是关羽关云长,其实在此之前还有一位名曰徐庶,“徐庶进曹营”后与“关羽降曹”事件演化为成语“身在曹营心在汉”
说起徐庶在桌游《三国杀》中他的一个技能,可概括它的主要形象---“无言”
徐庶通过自荐的方式成为刘备的军师,在诸葛亮之前,徐庶是蜀国最重要的谋臣,什么大破八门金锁阵、直取樊城、大败曹仁、你在蜀国是立功了,把曹操给气的,正准备大展宏图之时,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建安十三年(208年),徐庶在跟随刘备逃亡的过程,母亲被曹操掳获,于是徐庶为了保全母亲前往曹营,从此一言不发,满身才华就此埋没。
要说曹操小气,那徐庶活的了吗?,其实曹操也爱才,不但没杀徐庶,还给予高官厚禄,徐庶最后在魏国被任命为右中郎将、御史中丞。
除此之外,要没徐庶引荐,诸葛亮也得埋没在农田之中,更不用说三分天下了。
所以说徐庶可谓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蜀国开国功臣。
不过你这样对人家曹操真的好吗?
四.乱世之奸雄。
在读到第78回,一代奸雄曹操逝去之时,多少感慨溢于心头,今日就说一下我眼中的曹操。
曹操可谓治世之才,在统一北方之后,曹操在北方屯田,兴修水利,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对农业生产的恢复有一定作用;用人唯才,罗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物,抑制豪强,加强集权所统治的地区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在当时的北方,可谓乱世中的桃花源。
曹操在诗坛也有很大的造诣。他的诗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这说明曹操也是一个爱民的统治者。
曹操爱才。曹操对关羽那是要多好有多好。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曹操要想杀他,他走得了吗?,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曹操还是给予厚遇。赵云长坂单骑救主,连杀50名曹将。要不是曹操爱才,下令不准伤着赵云,你赵云早被乱箭射死了………………。
刘备等人称曹操为“曹贼”但曹操一生未称帝,刘备你哪?。其实曹操也是一个坚守道义的人。当时曹操深得董卓器重,曹操敢只身一人前去刺杀董卓,刘备你敢吗?少年曹操不畏权贵,造五色棒…。
对于曹操,我称他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才“。
五..三寸不烂之舌。
今天就说一下这三寸不烂之舌,不用猜你第一个想到的这舌战群儒的诸葛亮。
第四十三回写诸葛亮只身随鲁肃过江、游说东吴群臣。在当时刘备打了败仗,退守夏口,曹操大军压境,情况万分危急,东吴上下主降之风日盛。诸葛亮以其超人的胆识同东吴群儒展开舌战,并以其滔滔辩才使对手一个个皆成“口”下败将,并最终说服了孙权,使孙刘联盟共抗曹操的局面得以形成。
在辩论过程中诸葛亮先守后攻。面对诸儒的诘难,诸葛亮神态自若,一一作答,是为守,然而他又不甘于只是作答,每于答后发起攻势。
除此之外在气死周瑜之后,前去吊唁,三寸不烂之舌,使得吴蜀联盟得以维护。加上之后的诸葛亮骂王朗,活活把王朗骂死了……。
但诸葛亮在他面前,也得“自叹不如”。他就是以三寸不烂之舌,致使蜀国迅速灭亡的谯周。
说起谯周,他精研六经,颇晓天文,为蜀地大儒之一一向以反对北伐战略而闻名。见姜维多次北伐而虚耗蜀汉国力,对此不满。在邓艾大军攻到成都之时,刘禅惊慌失措,但人家刘禅没想过投降,刘禅想向南撤,这谯周以三寸不烂之舌,硬是把蜀汉其它官员,包括;刘禅说的“投降了”,于是诸葛亮一心维护的蜀汉政权被谯周给说没了。
这就是语言的力量…………。。
六.三国。
在读完三国后,便心生感慨。
1。在国家中,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结伴结盟结交,难结同好;想当年诸葛亮多次赴吴,建立的孙刘联盟,在国家利益冲突面前,顷刻间土崩瓦解,刀戈相向。
2。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自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到三足鼎立,到三家归晋,百余年间,验证了此言。
3。世间永远没有绝对的公平。才华横溢之人,未必流芳于世。奸诈小人,未必不得好死。竭尽忠智之人,未必功成名就。好逸恶劳之人,未必生活拮据……多少英雄豪杰死于非命,而软弱无能的刘禅却被封为安乐公……。
4。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可强求。诸葛亮最后一次北伐,在上方谷内火攻司马懿,司马懿本必死无疑,但多年未下雨的上方谷,却下起了倾盆之雨,司马懿得以解救。诸葛亮七星灯续命,却被魏延打翻……。。
正所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红星照耀中国》的作者斯诺用第三者或者说外国记者的视角,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揭下了中国神秘的面纱,告诉了全世界中国共产党,中国工农红军,及许多红军领袖的情况,同时,向全世界为中国正名。也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等及广大红军战士、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的接触交往,准确鲜明生动的向读者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的战斗业绩。
在大多数人记忆中,斯诺向我们介绍的那段时期是痛苦的,当时红军生活也是枯燥乏味恐怖的,在我记忆中也是如此,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这两点的确没错,我的高祖父经历了那段时期,也牺牲在了那段时期,只是当时的中国不仅仅是这样的。在本书中,斯诺讲述了许多在途中遇到红军,然后聊天谈心的小故事,其中李爷爷的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刻。李是当地最大的红军,他年过半百还努力当红军的理由很普通也很特别——因为他觉得当红军有意义。在李决定当红军之前,他就一直受到红军的照顾,红军其实不仅对他如此,对全中国人民都如此,只不过李记在了心里,红军的“得民心”使他感动。在李的强烈要求下,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广大红军中的一员。当上红军后,李也趁着空余的时间教他认字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这看似是件小事,却反应了当时人民的上进心及对知识的渴望。在如今发达的社会,想要获取知识的途径有很多,学校、网络都是很好的选择,但是往往我们不懂的珍惜资源。拿个我的例子来说,每天做作业总是能拖就拖,周末课外班的作业也是拖到迫不得已才会去做,老师不批的作业也就完成就好,根本不会管什么正确率。从某种上说,李和现在农村的孩子们一样吧,越是艰苦的环境对于学习越是看中,因为在那里只有学习才可以改变命运。但待在舒适区中,关于命运的选择太多了,不管学习怎么样总能有出路,甚至说家长总会帮我们的未来铺好路,我们根本就没什么需要担心的。就是这个原因,才导致我的成绩总是来回徘徊,不能大幅上升,有时还会有莫名的下降吧。
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下面小编带来的《百年孤独》读后感总结心得大全,希望大家喜欢!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
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
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的、毫无痕迹的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
《百年孤独》——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
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马尔克斯对于生活也许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还逐渐走向没落。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百年孤独》是加勒比海岸马孔多小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百年兴衰史,更是拉丁美洲内战跌起的血泪史,亦是人类现代文明的孤独史。
都说著作晦涩难懂,但就百年孤独来说,可能让人读不下去的是那些不断重复命的名字。
但就让我印象深刻的乌尔苏拉来说,她是百年家族中,孤独的见证者,她从开始到最后去世的时候,都以一个置身于繁杂纷扰中,但一回头往往以一盏明灯出现的形象出现。但没人去理解,甚至到最后被当作孩子们的玩具。她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见证者,也是家族的支柱。但往往这样的人设最后的结局都逃不过悲惨的结局。不过还好,就像漫漫黑夜里,她是一个能让人心安的角色。乌尔苏拉用一颗博爱而善良的心灵理解着纷扰的世界,终究在纷扰中孤独离去。
书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马克尔斯说:“等到人类坐一等车厢而文学只能挤货运车厢的那一天,”这个世界也就完蛋了。这是文学的孤独。
虽说读完一遍,没有都刻入脑中,但很多情节也令人印象深刻。人生来孤独,我们从不指望被人理解,独来独去,独生独死,才是真正的百年孤独。
对科学的诚爱,对情人的疯爱,对生活的浊爱,对家族的任爱,几代人,一直努力着,追寻着那个时代的自己,为想要的东西,或生或死,到最后,一切却又回归到原始的起点。
请及时的享受当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因为生活一直在继续,只是走着走着,有些人回到了原点,有些人走到的峰顶,有些人还继续走在前往或者回去的路,那又怎样,不论发生什么,路还在我们的前方,请继续走下去。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故事也很简单,但是几代人加起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情感很简单,但是几代人加起来就不是简单的情感。
阅读之后,生命到底是什么?信仰又是什么?没有人会告诉我们答案,我也不能给自己一个确切的答案,活着,好好的活着也许就够了!
有乌尔苏拉在真好,再怎么不幸也能顽强支撑着,整个家族唯一正常并且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的人,有她在的时候,家还一直是家。
其实提取大纲出来体系也没有多复杂,上校的战争事件作为大篇幅也着重在背景渲染,厉害之处在于无处不在的魔幻之笔。
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害怕生出猪尾巴孩子,到最后一代被蚂蚁运走的猪尾巴孩子,就连那摇摇欲坠层层打补丁似地叠加了一层又一层时代风霜的承载了无尽孤独的大房子也将被即将到来的飓风所卷走,布恩迪亚家族将不复存在。
有种命运嘲弄般的气愤、无奈到无所谓,那在每一代不曾被完全放弃破译的神秘莫测的羊皮卷,其实就是记载着整个家族变迁的预言,但永远也称不上预言,破译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历史尽头。如果能早点破译出来那么能改变历史么?或许没有关系。从每一代沿用第二代名字开始就意味没有一个正常人和历史重演,乌尔苏拉曾经试图按着教皇的目标培养一个纯正的子孙都失败了。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奇怪的地方,首先,布恩蒂亚家族中的人名反复用的都是阿卡蒂奥和奥雷连诺,这也仿佛他们的生活一直是在一种可怕的循环中度过的;其次,故事的情节很具神话色彩,死去的人可以因为按奈不住寂寞从新回到人间,甚至与活人交谈。这也引起了我看下去的冲动,这是一个仿佛描述一个国家百年的繁衍与生存、耻辱与压迫的故事。
霍·阿·布恩蒂亚带领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亲属朋友们历尽千辛来到了一片未开垦的土地上,开辟了一片广阔的天地,这块后来被命名马孔多的小镇上,蕴含了无穷的神秘,但似乎又令霍·阿·布恩蒂亚陷入了无穷的孤独。在他身上也体现了那种可怕的循环,在他对创造发明产生厌倦以后,便整日地呆在实验室里制作金属金鱼,每做到二十条的时候就将它们熔化重做。他的后代奥雷连诺又从战争走向孤独,终于也陷入了循环制作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传承,又一代代地都是那副孤独样,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代奥雷连诺·布恩蒂亚的出世,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入驻,不仅是布恩蒂亚家族,整个马孔多已经开始没落了。那本羊皮书卷上用梵文字描述的这个家族从建立到没落其实已经是注定的宿命,终究是一个可怕的循环。
《百年孤独》读完后都会给人留下一种沉重感,我认为这种感觉才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给读者的。
《百年孤独》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和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这本书写的是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荒唐、古怪、甚至有些伦乱的故事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服输的性格,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作者马尔克斯不愧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人,以此书为代表,他用绚烂并无束的语言构建了魔幻的天地。
岁月虽逝,但水流影在,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传奇,注定不会在世界上重现。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大象的眼泪》,被它的情节推动着,竟欲罢不能。主人公雅各本来是长春藤名校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他的前程也被父母安排的一帆风顺。谁知一场灾难剥夺了他的所有,他一下子被抛入了人世的最底层。在那场席卷全美的经济风暴中,许多人变得一无所有,失业,自杀……底层的生活更加艰辛,生活就像粗砂那样打磨掉人性,初来乍到的雅各在令人窒息的黑暗中摸索,别人向他显露的一点点温情,也像黑夜中的萤火虫那么闪亮珍贵,无论这情谊来自工友、“女神”还是动物!
我也就被这样的章节推进牢牢吸引着,生怕一个闪失,他又失去了这微弱的温情,重新跌回绝对零度的深渊。我觉得在那里吸引人的并不是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是这人性的荒漠中那一丝脉脉温情,我抓紧它,和雅各一齐,为了雅各,牢牢不放。
前年,我因为学习的原因,读了《红星照耀中国》,在不知不觉中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所以对这本节有许多感想。
这作本书的作者是埃德加斯诺。这本书主要以毛泽东和周恩来等红军将领和央产党领袖为主的,讲述他们革命的真实情况,准确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的斗争业绩,这本节也替世界各国解答了合种关于红色中国的疑问。这本书中令我记忆深刻的章节是万里长征,从斯诺书灾通过一组教字乃条山脉4条河流、12个省份、2座市本条河流10↑地方军阀包围看出了长征的伟大以及长征所取得的成绩。但走时长征并出来的人,他们都是经历千辛万苦的人,有些人还为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们每个人都是英雄,都有着不怕困难,坚定不移的精神,为我们达代人做出了许多贡献、看到现在这个社会和国家是多么如繁荣,都是他们的负献,但有一些人思到一些挫断和困难,就不会虽敢地去面对,而是一直懦弱地等待或盼望他们会消失,但很难,即使他们“消失,但他们也还会继续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影响着你,还不会现在勇敢地去面对他,把他解决,即使他夜再次出现,你每可以得心应手的把它解决。
顿时间,我就想了《七得,长征》中所表现的不怕留难。坚定不移的红军精神。现在年轻人还不如现在认真学习,不要辜负中国共产党对我们的期待,我们是中国的未来,我们应认真学习学到知识为社会做贡献,壮大我们热爱的祖国我们要有那种遇事不惧、坚定不移的精神要壮大国家、为国家做贡献,做出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所以我们要收起自己那懒情、爱现手机的心,应该认真学习,不幸负祖国对我们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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