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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是读者在阅读一本书后,通过记录自己的思考、感悟和体会,总结书中内容的产物。在总结中要注意提炼和概括,找出核心信息和关键规律。不断反思自己的写作过程,总结经验,找到提高的方法。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我外公、外婆家。外公、外婆本来是住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他们每年都来看我们一次,在我们家住几个月。后来他们决定要留在加拿大。不过他们想自己住,所以就要另找房子。他们想找一个生活方便,华人又多的地方。他们在多伦多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在一个叫马克来文的路上有四栋高楼。我的舅舅就住那儿。因为外公、外婆不太习惯说英文,他们就选择住在舅舅家同一栋楼里,有事互相帮助。从外公、外婆家的窗户里看下去,可以看到一条铁路。那儿老有很长的货运火车经过,常常一眼望不见车头车尾。外公、外婆都很会做饭。我每次去外公、外婆家,他们都要准备好几个菜,有凉热蔬菜,鱼或者鸡,饺子,馄饨,有的.时候还有八宝饭。我最喜欢吃的是外公做的咖喱土豆。外公外婆家边上有一个游泳池,供周围四栋大楼的住户及其客人使用。每天只要到了上午十点多家庭游泳时段,我都可以去游,走几十米就到了,人也不多。
我在家里要去游泳,得很早起床去两公里外的市立游泳池从六点游到七点半,其它时段人太挤了,游得不痛快。因为外公、外婆住在大城市多伦多,从他们那儿去很多好玩的地方很方便,包括安省皇家博物馆,安省科学馆和多伦多中心岛,如果假期我多住几天,他们就会带我去玩。我在博物馆可以看到庞大的恐龙骨头和中国来的兵马俑。在科学馆里有一个设备可以让你看到鸟飞行时看到的东西,或者你自己五十年后的照片。
在中心岛可以玩游乐场,有小火车、小船、迷宫、喷泉、牧场等。到外公、外婆家去,也可以见到舅舅、舅妈和小表弟。上次我去时,小名叫帅帅的小表弟已经七个月了。我最喜欢和他玩,他也认得我,一见我就笑。舅舅家有电影放映机,他有空时找一面空墙,就会给我们放中文电影。舅舅手很巧,还送过我一个自己组装的笔记本电脑及照相机。舅舅也教过我很多东西。舅妈很会做饭,做的食品不但好吃,样子也很好看。外公、外婆家附近,有野生的苹果树和山楂树。外公、外婆会摘野苹果来做苹果浆,不加糖也很甜。他们也做山楂果浆,不过得放糖。在外公、外婆家后面有一个公园。外婆每天早上都去散步一圈。我有时候会和她一起去。那儿空气很新鲜,道路平坦,常还会看见蜗牛。
我们有时候还在那儿放风筝。节假日那里也常举行活动。议员们会在那儿散发免费的食品以示亲民。南亚移民也常在那儿唱歌跳舞。外公、外婆家楼里也常有活动。我上次圣诞节去,他们楼里就组织联欢会,有人弹琴,小孩还唱歌,还有各种食品。万圣节,孩子到每一个大楼的大厅里就可以得到好多糖。外公、外婆家附近的图书馆和购物中心有时候也有活动。我去看过图书馆里暑期的魔术表演,那魔术师在往一个杯子里倒水的时候,手都离开杯子去拿别的东西了,杯子还浮在空中。购物中心会请电视里的卡通人物来表演,也挺受孩子们欢迎。我现在上四年级了。平常功课和课外活动多了,使我没有时间经常去访问外公外婆。但我还是很想念他们,时而和他们通电话及电邮。到了假期,我一定要去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外公外婆家。
说起我最爱去的地方既不是动物园,也不是游乐场,而是图书馆,因为我喜欢书中那淡淡的墨香,更喜欢细细地品味读书的快乐。
每当我一走进图书馆,钻进那充满书香的书架里,我就会觉得无比的轻松。特别是在炎热的夏日,在安静优雅的图书馆里一边看书,一边惬意地享受读书的快乐,感觉真是太舒服了!
记得小时候,我大约是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它就像一块魔法石一样吸引着我,并使我陷入了书的世界!从那以后,一到节假日,我就会“飞”到那里,一头扎进那知识与智慧的海洋,在那里尽情的遨游!
图书馆伴我成长,是我最亲密的伙伴。最初,我最喜欢看的是漫画,比如《三毛流浪记》、《多啦a梦》……它们让我明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多么的可贵,还让我明白了只要有勇气、有信心去面对一件事情,就一定可以成功!
随着识字量的增长,我又渐渐地喜欢上了有趣的通话和历史故事。童话的话,比如《灰姑娘》、《白雪公主》、《青蛙王子》……我喜欢的就是《灰姑娘》,灰姑娘的那两个心很坏,但有长得很美丽的姐姐让我明白了骄傲自大的人最终还是不会完成自己的愿望反而还会伤了自己!历史故事《水浒传》让我明白了讲情义的人才配做兄弟!
图书馆就像一扇窗,让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更为神奇的世界;图书馆就像一座灯塔,为我指明了正确的认识方向。我最亲密的朋友——图书馆!我最爱去的地方——图书馆!
零分,不敢回家,害怕被妈妈骂。
鱼塘的旁边有一个古色古香的小亭子,我常常在小亭子里,幻想着举杯高歌的李白,酒意十足地诵读起他的名篇: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每次我的诵读都能迎来伙伴们的热烈掌声。
故乡的海一直是我最想去的一个地方,也是我最爱去的地方。
故乡的海和厦门的海大不相同。城市的海被游客欺负得可怕,海是浑浊的绿。沙滩上,突兀地横空出现许多刺脚的垃圾。但是在故乡,是分不清海跟天的。蓝蓝的大海把云朵与阳光揣在怀里,调皮地和岸上的人打闹嬉戏。软绵绵的沙滩没有一丝杂质,我喜欢抓起一把沙,让它们从手指缝间慢慢溜走。
这片海承载着我童年的记忆。我学会游泳,还是从那里开始的呢!
小时候不会游泳,就在岸边打水花玩。大些后,妈妈拿了个木桶,让我坐在里边,推着我到水上。海浪推着我的“小木船”,阵阵浪涛奏响雄壮的音乐。我躺在轻轻摇荡的“木船”里,仰头看辽阔无垠的天,看天空中升腾的白云,看茫茫无际的大海,看海鸟从头顶上掠过……小小的心儿变得很宽很宽。
一次照例让妈妈推木桶。玩笑间,妈妈突然冷不丁地说:“准备好了吗?”“啊?”来不及防备,妈妈把木桶里的我“倒”出来。我还以为她闹着玩呢,没想到,妈妈拿了木桶,居然逃之夭夭!要知道,我还不会游泳呢!我手忙脚乱抓起救生绳,顺着它游上岸。我向妈妈呵呵一笑:“你下次别再这样啦,吓死我了。”妈妈摇摇头,又点点头。
我再次爬进木桶,妈妈把我推到水中,离救生绳远远的。冷不丁地,我又被“倒”了出来!妈妈只对我说了一句话:“手用力摆!脚用力蹬!”接着又不理我了。我努力按照妈妈的说法做,大海像一只大手托着我,我浮上来,沉下去,又浮上来。为了不呛到水,我按照妈妈平时教我的方法吸气呼气,挣扎了几次,竟然用自己发明的“蛙泳”抓到了救生绳。
“嘿,妈妈,我会游泳了!”我得意万分。阳光下,海面上铺着一层细细碎碎的金光,海水温柔地包围着我,潮湿的海风吹拂着我的头发和脸颊。在大海的怀抱中,我慢慢长大。
在我心中,有一个美丽的地方,那就是故乡的大海。软绵绵的细沙摩挲着我的小脚丫,蓝盈盈的海面上金光闪烁,海风中带着大海特有的腥味。风中,有我童年的故事。
一年前,恩,应该有一年了吧,那时候,我们在同一个班级,我从看见你第一眼,就喜欢你了。也许,你永远不会相信一见钟情。那是一种莫名的情愫,像爬山虎的藤蔓,将整个心房都侵占。从此的,无可救药,无处可逃,魂牵梦绕。
每次抬头看见你的时候,我都会默默地祈祷,让你在不经意的回头间可以对上我的眼睛。然而,我又有点害怕,那一秒,我的目光一定不知道该在哪里落脚。怕你不看我,也怕你看到我,更怕你似看不看的余光,轻轻地扫过来,又飘飘的带过去,仿佛全然不知,又仿佛无所不晓,觉得自己似乎正在被你透视,也可能正被你忽视。
是的,我没有搞错,真的,我确实是喜欢上了你,深深地喜欢着。可是这些勇敢的喜欢,被我的自卑一点一点掩埋,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你都不认识我。可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会在心里一直喜欢着你。我会在睡前轻念你的名字,以免把你遗忘到梦外。我在梦里看见了你,你好看的侧脸,我喜欢的样子,你淡而温和的笑,是我此生也无法忘记的。只要我一抬头就会看见你,好看的眼睛,好看的发型和好看的牙齿。我看见过你埋头做枯燥的习题,看见过你潇洒地打球,看见过你安静的午睡,都是我迷恋的地方。可是,这些又能怎样呢,我们之间没有故事,没有眼神。我清楚地明白,这不是爱情,只是我一个人,心底偷偷对你的暗恋。偶尔有机会简单的对话,我就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就连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之后的现在,也只有你,占据我最多的心事。
暗恋的结局并不如小说情节所言,女主角终于鼓足勇气告白,然后发现原来男主角也同时喜欢着自己,最后甜蜜收常这场暗恋,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想过要一个结局,我是很喜欢你,那是很干净的感情,不掺杂一点任何的杂质我不想也不愿告诉别人,包括你。在那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和你仍然是见面只打招呼的同学,尽管在你还不认识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你了,但我从未想方设法的接近,也从未想过要告白,这些于你而言是无关痛痒的热烈或沉默的感情,终究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万劫不复的沉迷。你的眉眼,你的笑容,如此鲜明,恍若近在咫尺,触手可及。你是我开在春末,未命名的忧伤。
你不认识我,没关系;我们没有说过话,没关系;你没有看过我一眼,没关系,统统的,都没有关系,只要,你在我的心里,我们还可以朝朝暮暮。当时我的空间里只有一个日志,只写了一句话:长相common,成绩不ok.在这个校园里,美女如云,才女比比皆是,我不会多想什么,也不愿多想什么,在我的字典里,喜欢,是一个多么纯粹的词语,况且,我这个人并不太追求什么完美,就算是我一个人悲哀,关于喜欢,我不是很想要结果,它仅仅是一段感情。一直以来,我不敢直视你的眼睛,卑微到尘埃里。可是,真心喜欢一个人,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只能偷偷的欢喜,欢喜在属于心的那一个世界里,我拥有关乎你的快乐,没有外人的打扰。呵,那是一个安静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你在。
没有想过,某一天我们可以相识,她们都说你的名字听起来像是一个女生,当初我们一致认为你很帅。记得第一次我看见你的时候,我指着你对同桌说:看,那个男生真帅。其实,这后边还有一句话是我没有说完的,不过就算现在让我选择,我也会沉默不说,因为我始终觉得这件事不关乎你,只是我自己的一段是非,剩下的那半句话就是我很喜欢。当初和我一样认为你很帅的女孩子,现在都说你并没有那么帅,真怀疑当时的眼光。我没有觉得这很奇怪,也从来不去质疑她们的审美观,因为我不在乎这些,外表,只是心灵的敲门砖而已。我承认我没有太大的勇气,去告诉你,但我也固执地坚守我自己的个性,我从不会去奢求一段暗恋的结局。在此之前,我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可是当我看到你时,一脚踏进秘密的花园,爱降落在我身边,从此你就住进了我的心里,至今一年。尽管没有谁会承认,甚至你也不知晓,至今为止,我也从未放弃过喜欢你,你是我心底最心痛的甜蜜。
我想我每天都在患病,相思应该是一种剧毒的蛊,在血液里横冲直撞,我想此时的我一定很狼狈吧,但所幸,这只是心灵的狼藉片片,别人不知,你更不知。我想我一定是中蛊了,看不到初升的太阳,随时随地,身边都是灰黑色的幕布,小雨淅沥个不停。想你时,那天空像是裂开了一个缝,从那个缝里迸出的亮光明亮了我的双眼,我再也不能忘记你。从我们的相识开始,不,确切的说,是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至今天,至此刻,我安安静静的坐下来记录我一直以来对你的眷恋为止,所有的点点滴滴我都记得,你走路的姿势,你说话的语气,这些点点滴滴没有你直接的参与,只是我痛苦但又不得不继续的感情,不求你知道,不求你回答,喜欢过,放不放下忘不忘记我都觉得还好。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会把什么改变,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我是一个生活比较随意的人,做的事情自己都不问自己对错,只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对也好,错也罢。朋友说我性格任性,可我心里想,如果我连这点权利都没有,那活在这个世界上也就太委屈了。可这样的我,现在也硬生生的被生活磨掉了些许棱角,没有了张扬跋扈,我也不知道整天浑浑噩噩到什么时候才算结束,太久的堕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磨光了原本敏感的自尊。就连自己也快忘记了曾经有过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风光,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一头栽进我的命运。
我明白我确实不是很勤奋,不喜欢去听课,因为看不惯一些老师,也很少在学校餐厅吃饭,因为不想排队和抢座位,我不喜欢和别人争。有一句话叫做:习惯成自然,我想用来形容自己大概最适合不过了吧。于是我就很容易的原谅了自己的潦倒和落魄,遗忘了我的无能和颓废。你有太多耀眼的光环,让我不敢站在你的面前,所以我一直都是低着头的`,见到你我有多么的惭愧,想见不能。于是笔者自己埋进去,埋进书本,埋进试卷,在这之前的时光,我是迷茫的,不知何去何从,像一个没有知觉的木偶,等着谁来拉线。就在遇见你之前的一年,我将吃饭睡觉的欷歔都用来疗伤,我真的无法释怀那些疼痛的过去,不愿回忆又无法忘记,我曾以为这就是人生的尽头,更加坚定了三年前我以为自己活不过18岁的幻想。可是你来了,我意识到自己的堕落,想进步,哪怕像蜗牛一样,只希望有天与你之间的距离会小一些,这样的话,你会不会多看我一眼呢。
时刻感念着你的出现,让我遇见,我想着大概要让我穷尽余生来反复咀嚼,反复磨砂吧。脑海里满满都是你的样子,睁开眼睛的瞬间,多想第一眼看见的会是你,你又在幻影里出现,就连自己也吓了一跳,你一定也会感觉到奇怪,到底是什么会让我如此疯狂的想念,眷恋。我们没有太多的交际,或许是成绩的差异,是性格的排斥,也可能会有别的不可名状的原因吧。萧亚轩唱着“有的人说不出哪里好,但就是谁也代替不了。”你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忘不了,不能忘,丝丝缕缕的念想里,是我爱你的执著。我将心门紧锁,只住你一人,可知你是我的不可替代,心底最温暖最柔软的地方,四季如春,姹紫嫣红。
大多数时候我真的觉得我会一直这样过下去,每天抱着想念爱不释手,对你念念不忘,可是我们我们真的没有过多的记忆,只是简单的对话,潦草张皇,只是相视淡笑擦肩。我留给你的似一阵微风,你留给我的只是一个侧脸。可是我固执的不愿这样认为,如果一直以来我拥有的只是你的侧脸,那么此刻我失去的也不过是一张脸。可是我始终劝服不了自己放下执念,小说里的魂魄若是执念过身便不能超度,灰飞烟灭,于我,矢志不渝,一生无悔。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的温润柔和的侧脸,无论何时,我想起你,依然如当初见到你的第一眼,一眼万年,心动如初。
曾经的心动,曾经的痴情,曾经的幸福感觉,每一个画面重复出现,每一次都令我激动如斯。像你当初的浅笑低语,温文尔雅,想你温和的语气,好听的声音,想你微扬的嘴角,微翘的眉梢,大量的回忆扑面而来,如瀑布的激情,一发不可收拾。唯一不愿想起的是现在这个情形,我们终于走到了尽头,我们终于回不去了。我用我的骄傲去成全你的梦想,看着你紧皱的眉笑的一脸漠然。我要做坚强的人,不想让人看见我的懦弱和失落,我假装不在意,假装不委屈,把全部的眼泪留在了心里。那个四季如春。鲜花盛开的地方,现时一定是潮湿的。我安静的唱歌,安静的走路,一个人穿梭在校园里,像往常一样。不同的是,之前,我有你陪伴,你在我心里,而此时的我,形单影只,灵魂被抽空了。是不是我过于骄傲,以至于失去了我已经算是你的一个普通朋友的你了呢。
纵使这样却从不曾后悔在那样的时间里遇见了那样的你,也终于成了埋在心底最美好,却最不可触碰的回忆。我们应该像是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我只能远远地望着你,欲语泪先流。一场欢喜,一个过客,再也不会记起。不知道像我这样到了深夜仍然不肯入睡的人有多少。累了,依照惯例清醒着,也照惯例想你了,最近开始失眠,时间忽然变得很长,在黑暗中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和食指一个频率,急促而缓慢。忽然就在一瞬间时间变得很短很短,睁眼天亮,长夜转瞬即逝,我又想了很多很多,想过去的幼稚,想现在的成长,想将来的彷徨。
今年的开学见到你,你长高了,声音更加好听了,我沉陷在你的眼眸。整整一个暑假没有见,你更帅了,也更清瘦了,我的心再次狂乱。在这之后的期间,我们多次相遇,其实间或不见都是一个样子,我对你的爱沉在灵魂深处,无可动遥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完美的结局,不是我喜欢你,你便也要喜欢我。所以我不奢求你知道我对你爱得死心塌地,也不幻想某一天能够得到你的回应,从而站在你的身边,处处相随。我喜欢你,与你无关,只是我一个人的欢喜,更是我一个人的悲哀。
每次靠近你的时候,我的心跳都会不自觉的加速,连正眼看你的胆量都小了,要知道我从来都是无所畏惧的。偶尔发现同学那里有你的qq,我激动地心脏都跳到了嗓子,我加上你了,在你的空间主页显示的是情侣,知道了这个,不能不说我没有一点的震惊,我有过黯然。但是想想自己没有必要这样,我不能要求你怎样,各有各的自由,况且我们还是陌生人的阶段,不过就算熟悉了,也不能改变什么。我看见了你的照片,灯光太亮,脸上的色彩不均。这便是我们接触的开始,彼时你还不认识我,而我已把你的名字默念了千百遍,你成为了一枚书签,一种象征,随时想起。
你还记得么,有一次晚上我们聊天,你给我发了一句消息,你说:亲爱的,吃晚饭了么。是的,我没有记错,这么重要的事记错,你的称呼是亲爱的,这让我兴奋了很久,也铭记永久。怕是你早已忘记,所谓忘记,不过是一念之间的事情,你根本不在意,说的一脸无所谓,不过我在意并且暗喜了,直至今日,直至此时此刻我还能回想起当时我心情的细微变化。
也许我们会按照现在这样循规蹈矩,直至毕业,那时,你会把我忘得一干又二净,而我却把与你有关的回忆认真整理,串成线,细细品味。只是没想到当我玩笑着说你要赔我的时间的时侯,你竟笑着接受,快乐来得太突然,我还未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一切都宣布了结束。分离来得过于迅速,是那么的理所当然而又不可思议,实际上,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难过,因为你一直都在我的心里,见面与否,对话与否,微笑与否,这些我都不在意,一直不曾改变的感情是我的承诺,是我对你挚爱的见证。我所说的这些你一定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那个从未正视过我的你,那个从未在意过我的你,那个什么也不知到底的你,那个我深爱一声都觉得不够的你,让我怎么办才好。我打开心门,看看里边,相信你还在这里,浅笑如故。
我很庆幸我是这样一个女子,一个坚强的女子。我没有又哭又闹,对你撒娇,更没有死去活来,找你质问原因,而是选择了用微笑来释然这一切的结束。我如以往一样对你微笑,你视而不见的朝着与我相反的方向迈步,我想那时候的我,一定笑的比哭的更难看吧。我记得当时的我愣在了原地,心碎如瓷裂的清脆,像是在寒冬里过了一个世纪,止不住的是心脏的剧烈跳动带来的疼痛,好像整个校园空旷的好像只剩下我和我支离破碎的心,但我还是坚强的承受。不要问我,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但个性高傲的我,不像死不瞑目的冤魄一样,渴望知道原因,哪怕无法超度。昨晚,我把状态改成了这样:发现最近我变得爱笑了,朋友们都说我傻了。写完之后,我决定做回原来的自己,不为现时难过,她们都说我对待感情过于轻浮,我只能笑着接受,别人不懂我的失落和难过,伤有多深有多痛只有我自己清楚。早上醒来时我必须告诉自己:从那天起,我们就是陌生人了,随你不会再有任何的看法了。
我觉得我和别的女孩不一样,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想过在某一合适的时间告诉你,连你常去的地方游荡几圈都没有付诸行动,我也没有走你走过的路,看你看过的风景,更没有找寻你在操场上打球的身影。我说过,你在我的心里,见不见着面,说不说着话,都不是重要的事,因为我还可以感觉着和你同一片领域的空气,以及看到一模一样的阳光。所有的感情与眷恋都是我自己的记忆宝库与你无关,暗恋是长在我世界里的小花朵,没有争奇斗艳,只有小而密的叶片。你不必介意,我不会打扰你,我的喜欢,尽管不是你希望的方式。自由,我要的自由,所以也希望你自由。
最快乐的时光语最悲伤的时光总是相聚的太近,似乎这是一种排斥与吸引的力量,有的人一夜长大,有的人一夜变老,而一个一个的困惑并不会缠着谁到老。我并没有太悲伤,向所有失恋的人那样,整天以泪洗面,寝食难安,自始至终,这段爱恋都是一辆单程列车,是我一个人前行,所以根本谈不上来与走,去与留,尽管到最后剩我一个人哭哭笑笑,这场相遇,注定是我一生的牵绊。有很多时候,感觉自己像一个老人一样沧桑,午休的时候没有睡觉,半点的时候我靠着栏杆寂寞仰望天空,45度,手脚冰凉。
很落寞,很失落,自此以后,我再也看不到你好看的侧脸,你微笑的双眼。最好不相见,最好不相念,如此才可以不与你相恋,我有多么想念,你就有多么遥远,早知结局是不可抗拒的错,停留在那一刻,只好情深缘浅。天涯海角有时间,只有相思无尽处。我依然会想你,用另一种习惯,另一种梦。从过去到现在,这些林林总总,将会永远鲜活,永不老去,是我最宝贵的财富,每一个场景,都值得温习,在温习。
居然还能拼凑出你的好,你淡淡的微笑,谁入命运是的催着我向前走呢?那是我自己在我身后大跨步走着。看,日复一日,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少了你的微笑而改变什么,我始终不觉得孤独,你在我的心里,心是温热的,如此微妙,阳光刚好。一天又一天的这么过,并没有惊天动地的事,但是回想起来,它总是在改变中默默的前行。忧愁在我心中沉静平息,恰如黄昏悄悄隐于寂静的林中,冬天已经将要过去,枫叶还在落着,她们没有什么可唱的歌,像夏天的飞鸟那样,只是深重的叹息,落在那里。
时光未曾远去,又永远无法找回,不管过多少年,我仍然能回忆起你的眉眼,你的轮廓,和你的背影。爱你的时候,盼着天明,不被你爱的时候,祝你一步步跨进最遥远的明天。今天我妈让我去买东西,我看见了一个人,笑起来很像你,我就那么鬼使神差的偷偷跟了他两条街,尽管知道他不是你。
当初和我一样认为你很帅的女孩子,现在都说你并没有那么帅,真怀疑当时的眼光。我没有觉得这很奇怪,也从来不去质疑她们的审美观,因为我不在乎这些,你变成什么样,我一样还是喜欢你,外表,只是心灵的敲门砖而已。
最后一次聊天记录的情形我还记得很清晰,当我看到你好久没有闪动并且保持着灰暗色调的头像突然出现在电脑任务栏右下角的时候,我又一次不争气的心动,但却可以预想到你消息的内容。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笔记本表皮上的一段话,是这样说的:我写了一千首情歌,并用心吟唱。但当我告诉你,这些都是献给你的时候,你却除了笑,还是笑,还是笑。对的,本来就是几句简单的对话,你的“呵呵”占了大面积的聊天框,不知道你是无语,还是无奈,抑或两者都有吧。
然后看到对话框里你头像右边的“正在输入”状态一直闪烁,却始终没有发过来一条消息,接着我就看到你的头像又暗了下去,是我早已习惯的毫无亮度,我甚至认为它原本就是如此的,百分之五十的黑调配上百分之五十的白调,变成了百分之百的灰调。其实我并没有怨恨过什么,包括你对我的误解,我真的不想解释说我真的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认为。今天上午上线的时候,收到几个聊天的截图,有点生气,但很快很平静了,我没有偷偷骂你,贬低你,便是作践了自己,今天对你有多咬牙切齿,明天就有多爱你。你不懂,然而,我心知肚明。
我想起刚加上你的qq时候的窃喜心情,也曾问过自己:是为什么,会那么期盼与你相识呢?后来又要怎样相处才可以成为要好的朋友呢?每次的答案都是始终如一,不用过多考虑。现在,我也问过自己:是从几日几时开始,我已经会对原本熟稔的你的名字作出了“已经是陌生人了”的自然反应,可是看到你再也不会跳动的灰色头像时,眼眶又湿了一圈。我只能把遗憾扔到墙外,又落回心里。记忆被斩成了两段,各自又生了一双腿,往彼此的反方向奔走,毫不犹豫。
大多的时候,站在人群里,望着嘈杂的人群,却不知道此时此刻此分此秒如何度过,抬头瞥见天空阴沉着脸,怒视着我的孤单。常常一个人去河边散步,然后一个人低头走回家。时间足够强大,可以让我忘了所有的伤痛,只记得你的好。我曾感叹过:人生若只如初见,却不曾后悔过与你的相遇。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无论是年初,还是年末。
我错了么,我觉得没有。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告诉你,就算你知道了,我也不会强扭掉那不甜的瓜。
你错了么,你也觉得没有。你想好好学习,和谁都是普通朋友。
你说:“我们还是好朋友。”这是我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
然而,大学的生活在向我微笑,招手,我必须更加坚强的走下去,我无法停留在那些刻骨铭心的中学记忆里。在别人眼里,我不一直是个坚强的人么,所以我要更强大,才能不被现实打到。
这个期末,拿到通知书时,是意料之中的差,是意料之外的过分差,我不能拿人生开玩笑,就像你说的那样,所以我决定,按照你希望的方式走下去。关于考试,我早就不想说什么了,而现在,我什么也不想说了。至于你呢,像是梦中的风景,我将永远记着,到中年,到老去,珍藏永久,弥足珍贵。
我又做了新的梦,关于我们,我跟在你的身后,一直走一直走,你总能带我去我想要去的地方。我忍不住再叨念最后一次:当我看到你第一眼,就很喜欢了。
就是我们家楼下的大院。虽然我们的大院不像世纪花园、时代名都等高档小区那么大、那么精致、华丽,我们的房子不像高档小区的房子那么时尚和新颖,但是在我心目中,我们的大院是最美的,她的美,胜过我见过的所有的高档小区。
大院最大的特点就是树多。有高耸挺拔的杨树,有一道秋天树叶火红火红的五角枫,有在春天被花压弯树枝的樱花树,还有在秋天硕果累累的苹果树大院里的树,真是数也数不清。只要你在夏天一跨进大院的门,就会发现一大片绿色,那都是树叶。在大院里要比其他地方凉快得多。尽管气温比较高,但是还是有人在锻炼身体,在打篮球,在做运动。雨后,地里会钻出很多蚯蚓,有些小伙伴就会趁着这个时候来抓几只蚯蚓玩玩。今年的一次雨后,大院的土地里长出了许多小树苗,看起来还要和身边比五层楼还高的杨树比比高矮,比比粗细。看起来有点不自量力,但是勇气可嘉!
大院是我和同伴嬉戏的乐园。大院里有棵丁香树,它有很多的枝丫很适合我们爬,所以它经常被我和大院里的小伙伴们当做瞭望塔,我们经常爬上去看看远处的情况,那棵树也是我们小孩们最喜欢的树。大院还是一个玩游戏的好地方,如果玩捉迷藏,那么找人的那个小伙伴就要麻烦一点了,我们当中有些可能躲在树上,有些藏在楼道里,还有些躲在灌木后面;厉害的就跟在找人的那位仁兄后面真是太有意思了。
在大院里骑自行车是一种最好玩的活动,我们有可能是举办一场自行车赛,有可能就是围着大院骑自行车绕几圈,你在大院里的速度想多快就多快,前提是不要撞到人,不然这快乐就会结束了。我们经常是三五个成群,在大院里利用发达的交通路线来互相追赶,这都是很安全的,因为追一个人也不会追太长时间。
大院的房子虽然看起来非常老旧,但是这个大院存放着我童年美好的回忆:当我拥有狗狗的时候,我们带着狗狗出去散步,狗狗一会儿跑前一会儿又溜到后面去,仿佛对这一切都很好奇;雨刚停的时候我和妈妈下去散步,我用雨伞打被雨水压弯的树枝,妈妈就被落下来的水淋成了落汤鸡。我在前面笑着跑,妈妈在后面追;晚上,我和大院里的小伙伴们骑着自行车一圈又一圈围着大院绕这些回忆是我童年里最美好的时刻,也给我留下了对大院永远不可抹去的记忆。
每天早晨,在我从大院出去上学的路上,总是能看到在路上散步的老人们,在篮球场健身的'上班族,在健身器材处打太极拳、练太极剑的奶奶,在树下唱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歌的奶奶们这个大院是非常和谐的。到了晚上,一大帮奶奶戴上草帽,拿起扇子跟着音乐跳起了舞,只要天气不错,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大帮奶奶在篮球场上跟着节拍跳舞。每到这个时候,大院里的小伙伴们就都出来了,我们又能在一块玩了。
我喜欢去大院,在那里我能感受到童年的快乐,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我认为大院就是一个世外桃源。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草窝。”我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我的出生地,那个美丽的小城镇—怀柔。我的祖辈世世代代都生活在那里。去那里度过的每个假日都能给我带来欢乐。
春天的小城最可爱,像一个美丽的小姑娘。街道上,垂柳舞动着她修长的枝条,轻轻地抚摩着行人的肩膀。小城北面,一片一片的山桃花点缀着青青的山冈,从远处不时传来山鸟的歌唱。这是再高明的画家也无法用画笔描绘出的美丽景色。这个时候爷爷都会带我去山上欣赏桃花。
我和小朋友在桃林里追逐玩耍,像小山鸟一样快乐。爷爷望着我,总是乐呵呵地夸赞:我大孙女像山桃花一样漂亮!
夏天,小城被苍翠笼罩着。人们在这时候可忙碌了,有去工厂上班的,有养蜜蜂的,有养奶牛的,还有的把马牵到山下让旅游的人骑着玩。无论爷爷多忙,只要我来了,总是不忘带我去骑马。我骑着大白马,爷爷奶奶跟在后面,给我讲笑话听。我总是被逗得咯咯直笑,连大白马都快乐地直打响鼻。
秋天到了,小城好像披上了金色的外衣,树木的叶子由墨绿变成了金黄,树叶一片一片飘落到地上,像是给大地披上了金灿灿的恺甲。我和小伙伴在铺满树叶的街道上蹦着跳着。不小心脚下一滑,弄个大屁股蹲儿。低头一看,罪魁祸首竟是淘气的金黄落叶。我们继续在树叶上蹦啊,笑哇……寒冷的冬季悄然而至,天空中飘起了鹅毛大雪,地上像铺了一层厚厚的棉被。我们最快乐了,打雪仗、溜冰……我盼望雪越下越厚,因为我和爷爷就可以堆很多的雪人了。
我总是把堆得最大的一个说成是爷爷,因为我的爷爷最老、个头也最高。爷爷总是笑不拢嘴说:“对,对!”我笑着跳着,连奶奶都忍不住想看看我的杰作。欢声笑语传出小院,荡漾在街道上空。
多美丽的小城啊!多可爱的小城啊!我怎么能不喜欢她呢?
在我看来,它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地方,它是我的美好记忆百宝箱。它像泉水,甜甜的;它像花儿,美美的。
——题记。
那是一个消瘦而健康的身影,走起步来健步如飞,我都跟不上。那,就是我的爷爷。爷爷经常带着儿时的我来这里玩儿。一到周末,这个幼儿园里总是布满笑声。那时,爷爷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我的小脸更是像开了一朵花一样。
有一次,我正快活地在滑梯上蹦跳,那笑脸,像开了一朵喇叭花。爷爷也在滑梯下面慈祥地笑着。忽然,一不小心,我从滑梯上掉下去了,那时才五六岁的我手被擦破了皮,疼得哇哇大哭来。爷爷连忙收起笑容,拉着我的小手,把我拉了起来。一会儿后,伤口不是那么疼了,可我还是抽泣着。爷爷说:“来,我们再玩一次!”我看着那滑梯就害怕极了,连忙胆怯地摇摇头。爷爷的脸色立刻严肃起来:“不,你现在害怕,以后还会害怕。来吧,克服它!”我只好点了点头。随后,我又玩儿了一次。这次,我顺利地滑了下来。爷爷高兴地说:“对,我的琦琦是个勇敢的小姑娘!”当时对爷爷的话似懂非懂,可现在,我完全明白了。
漫步在幼儿园里,看着那熟悉的滑梯,我仿佛听到了多年前那亲切的声音。虽然现在,我长大了许多,再也不需要爷爷哄了,可是,我多么想再听一次那种亲切的声音。可是,我再也听不到那种声音了。因为,爷爷已经在五年前离开了我,再也不会带我去玩了。
我最爱去那个幼儿园,因为它有我童年的影子,因为它有我亲爱的爷爷的回忆……总之,它是我最爱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平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美好的梦。我梦见一个科学家面容和善的对我说:“未来的世界很美好,很神奇。”他说的话太诱惑人啦!所以我撞着胆子跟他去看看。突然,只见眼前一道金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没过一会儿,我就来到了未来的世界。
大树,小草都青翠茂盛,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着步。有许多人都在大街上跳着舞,享受这生活的乐趣。我还看见一位老爷爷在娴熟地开着车。最让我吃惊的是:这里的每一辆都没有排气管排放的废气。我连忙跑过去问老爷爷:“老爷爷,你这车是什么车呀?这么神奇。”老爷爷笑眯眯的说:“这车啊!是现代一位非常有名的科学家发明出来的。现在人人都用它,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能环保。你看,现在这世界多么美好。”
后来,我跟老爷爷成了好朋友,他带着我去兜风,让我看到了我从未看到过的景象,还做了特写。
特写一:人人都是好心人。
有一位中年妇女抱着孩子歪歪扭扭的在路上行走。这时,突然那人的脚下有一块小石子,中年妇女一下子栽倒在地上,其他人看见了,连忙一拥上前,脸上都流露出焦急的神情。于是,他们共同把妇女送到了医院里。看到这儿,我心里无比高兴。
特写二:人人都是文明人。
在这里,我几乎没看见地上有垃圾,更没听到从人们口里听到的脏话,每个人都是那么友善,从没有因为任何一件事而大打出手。假如有一人把某一人给绊倒了,那一人就会连忙说抱歉,而另一个人就会说没关系。这就是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的道理吧!
“大懒虫!起床了!”我慢慢的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原来这一切都是一个梦,不过这梦做得好神奇。同时,我也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让这个梦变成现实。
我去过上海、宁波、苏州、福州等大城市,它们都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一样,各有各的特点。不过我最喜欢去的,还是。
我的家乡。
——渔寮。
渔寮那梦幻般的美吸引了我。金灿灿的的沙滩、湛蓝的大海,使人陶醉其中。早晨,当太阳起床的时候,渔民们就驾驶着渔船出海捕鱼了。临近午时,大海波涛汹涌,大声如雷霆,震撼激射。他将一朵一朵的浪花抛向沙滩,像猛虎一样扑过来。靠近沙滩时,他变缓了,变小了。天渐渐暗了,出海捕鱼的渔民们驾驶着渔船满载而归,只有几条渔船停靠在岸上,安宁而平静。
“五一”劳动节放假三天,爸爸妈妈带着我与一群同学去渔寮玩。我们几个在沙滩上开挖水库,玩够了,又跑到海里去玩耍嬉戏打水仗。走的时候,我们还拿着铲子在沙滩上画沙画。画什么呢?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我画了一只乌龟,像切分了的麦饼,我还画了一朵玫瑰,却像一根棒棒糖,逗得大家哈哈大笑。随之一排浪涛向沙滩上涌来又退去,不动声色地偷走了我的大作,我却高兴地活蹦乱跳,向着爸爸妈妈嘚瑟:“原来只有大海是有眼光的,懂得什么是名画。”
今夜,我又一次梦到了渔寮,梦到了我们挖的水库,被大海偷走的沙画,还有沙滩上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脚印……渔寮一切美好依旧。只是不知道,今夜渔寮是不是也梦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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