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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明代着名小说家吴承恩用巧妙的语言描绘出来的。小说不仅充满了神奇与奥秘,还给人们带来了一些丰富的哲理。
在我们看来,唐僧也许只是一个饱读经书、一心向佛的人,但他在困难面前却显示得临危不惧、百折不挠。在贫苦百姓里,他是那样善解人意、助人为乐;在徒弟面前,他则又是以一颗宽容而又镇定的心,教育徒弟们。他这辈子,只有爱,没有恨,他的精神流泄千里,慷慨奉献。
孙悟空虽然高高至上,总是把自己当成大人物看待,个性也比较冲动,多次与唐僧顶嘴,也多次与唐僧分离,但是他一路上斩妖除魔,多做善事,对师傅更是可敬可佳,最终跟随师傅西天取经。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智勇双全、身手敏捷、神通广大、心地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既有正义感的人。
猪八戒是个典型的“懒”例子,整天游手好闲,好吃贪睡,显示出一种天真可爱的样子。听到师傅遇到危难时,救不了,就开始想要回家,半途而废是他的缺点。当然,他也有优点,幽默、善良、忠厚老实。孙悟空不在时,打妖怪和化斋这些苦差事就由他来完成了。猪八戒还懂得调节心情,这点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沙僧是一个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沉默寡言,不知变通的性格特征。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刘备。
刘备在历史上大家都说他软弱,没有观点,但是他非常有耐心。在“三顾茅庐”中,刘备第一去茅庐拜访诸葛亮时,童子说“先生今天早上就出门了,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刘备并没有灰心。一天,童子说诸葛先生回家了,刘备赶紧带关羽、张飞第二次前去拜访,又说诸葛亮出去游玩了。当时张飞很急,不让刘备再去了,但是刘备很有耐心,又第三次去拜访,当时诸葛亮正在睡觉,等了一个时辰,张飞火了,说要放火烧了茅屋,刘备赶忙劝住,最后终于见到了诸葛亮。
刘备不仅是一个有耐心的人,而且他还是一个英勇善战,足智多谋的人,几乎在每场战斗里,它都身先士众,冲锋在前,因此打了一个个胜仗,就拿《诸葛亮智取汉中》来说吧,那时要不是刘备在城楼里大炮每天都连响三次,把曹军三天三夜都搞得心神不安,正如“要想胜之,必先骚扰,使其困顿”,靠他的智慧,取得了这次胜利。
刘备就是一个这样的人,我非常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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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一个筐子,挂一支鸟枪,头顶撑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蓬头垢面的形象却无法掩饰刚毅、坚强、智慧的男子汉形象,他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初一上学期,我就开始看这本书了,刚读了几页我便爱不释手。
鲁滨逊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灾难磨练了他的毅志,能在荒无人烟的岛上自力更生,能在危险遍布的敌人面前镇定自若,我深感惭愧,如今,大部分家庭里都是独生子,家长们把自己的孩子当作“掌上明珠”,真是拿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让现在的学生没有自强自立的精神,不能独立生活,有的人还成为“啃老一族”我很喜欢作者笛福的一个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恶劣的环境,饥饿的折磨,可怕的病痛也难以阻挡他对生存的进取和向往,他终将是一个成功者,一位英雄。
英雄,大家通常会认为做出什么伟大成就呀,救过某某人呀,这才叫做英雄,不!真正的英雄是他们有在临危不惧的基础上利用个人的勇敢和智慧与其搏斗,就算被击败甚至死亡也虽败犹荣,依然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学会生存”,这句话让我终身难忘,《鲁滨逊漂流记》将是我走向成功的一个良好的开端。
韩愈,你是令人敬佩的。在一个为文说空话,为官说假话,虚与委蛇,惜官如命的时代,你勇敢地站起身,慷慨激言,抗龙颜,揭龙鳞。人非草木,孰能无惧?只是有人选择明哲保身,有人遵从内心,选择大义。
而你,就是那个选择后者的人。
也许你早已预知自己的结局,但仍抑不住心痛不已。昔年屈原投汨罗江而亡,而今,你真的要埋骨瘴江边吗?抑郁失意,心灰意冷,但当你看到潮州的百姓迷信愚昧、落后闭塞时,你找寻到自己活下去的意义!
你,必须活着!因为你身后站着潮州百姓,你有将他们从弊政陋习中拯救出来的使命!所以你必须活着,不仅为了自己,更为了苍生。
达则兼济天下,穷却不独善其身。这是你一生的写照。你不辞海隅之小,不求功名之显,倾尽毕生精力奉献于民,求成于心。
你并不富有,不能像达官显贵一样立碑建庙。可你为潮州百姓所做的每一件善事——驱除鳄鱼,兴修水利,赎放奴婢,举办学校——都被细细镌刻在他们的心中,自有人为你刻碑勒石,建庙修祠,凭吊至今。
有麝自然香,无需当风立。
短短八个月,你为潮州百姓献出了你的拳拳之心。在你之前任职潮州的官员很多,但值得铭记的,唯有你一人——韩退之。
从长安到潮州的八千里路,因你而浸透岁月的温柔,无论是你的两袖翩然带起的风,还是你偶尔思乡时咏叹过的月,都融入了你的风骨,你的赤诚之心,纵千古更迭,巍然不变。
心系苍生,此乃永恒。风月如旧,碧血依然,愿你长眠之处,无雪无霜,当是八千里萋萋芳草。
这天,我读了苏霍姆林斯基《怎样培养真正的人》。其中明白一条是教师要培养学生的爱心,尤其是能具有感受到别人的爱心(或是痛苦)的潜力,进而才有可能把他培养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爱心的善良的人。
爱是教育的永恒的主题。韩军的人文主义精神,教育在线中的朱永新教授高举的爱的旗帜的新教育实验;李镇西的“走进心灵”的教育,似乎无不凝聚着爱的核心。
反思自我的成长经历,尤其是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所奉行的不也是爱的惟一原则吗?
记得,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就发誓成为一个善良的人。我要用我的善良感染周围的每一个人。那时候,我在学校住宿,在同寝室中,我的人缘很好。因为,我当时做人的准则就是:无论是谁,只要有事求我,我就务必答应他;既然求我肯定就有难处,我要帮忙每一个有困难的人。那时,我家里也不富裕,我吃和穿都很节省,但是只要有同学跟我借钱,只要我兜里还有钱我就必须会借。渐渐地,我发现我眼中的世界似乎变了,每一天我都会有无穷的快乐,每当我躺在床上要入睡的那一刻,我似乎都能感受到明天又是一个灿烂辉煌的日子。
再之后,我当了一名老师。在教育教学中,我首先教育孩子要学会关爱他人。关爱他人是现代社会中人所必备的素质之一,只有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的人,才能把我融入到使周围的人都快乐的大我之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忙,相互提高。学会帮忙他人,也就学会了关爱自己。我给他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充分说明了关爱与合作对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上帝到天堂和地狱去考察,发现天堂里的人同地狱里的人一样都是围着一口锅,拿着两米长的勺子喝着相同的肉汤。但是,天堂里的人却精神焕发,满面红光,地狱里的人却萎靡不振,面容憔悴,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先,地狱里的人心中只有自己,手里拿着长勺子舀汤喝,勺柄太长,总是喝不上,而天堂里的人则相反,他们的心中有他人,手拿长勺子舀汤第一口总是先喂他人,然后再被别人喂。由于有了先己后人和先人后己之别,于是也就有了天堂地狱之分。在和孩子们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了,比我的世界更动人的孩子们的心灵世界,在那里如小石潭记中的潭水一样的清澈,在那里如桃花源记中的桃源一样的美丽;在那里像圣经里的天堂一样没有苦难只有关爱,在那里像佛教中的佛心一样没有憎恨只有善良。你爱他们,他们也爱你。
爱孩子们吧,即使他暂时不能理解你,终有一天,他会明白你的爱。爱是永恒的!为了你的学生总有一天如你爱他一样能去爱别人,为了这世上的人彼此之间都能互相关爱,请你爱你的学生吧!师爱是一种激励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的无可代替的教育力量。爱是阳光,能融化冰雪;爱是春雨,能滋生万物;爱是桥梁,能沟通师生的心灵。有了爱,师生之间就能以诚相见,心心相印,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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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个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想有一辆属于他自己的车,所以他省吃俭用,每天努力拉车,终于他如偿所愿买到了一辆车。他得到车时兴奋极了,可是,没多久,他的洋车被士兵抢走,他没有放弃,他还是想要车。但他不再像原来那样。“从前,他不肯抢别人的买卖,特别是对于那些老弱病残兵,以他的身体,以他的车,去和他们争座儿,还能有他们的份儿?现在他不大管这个啦,他只看见钱,多一个是一个,不管买卖的苦甜,不管是和谁抢生意,他只管拉上买卖,不管别的,像一只饿疯的野兽。”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他不再是那个天真,善良的祥子了。他就像恶疯了的野兽,是的,他虽然心里想着只是为了买车,可他依旧违背了之前的原则。但他还是保留了一些自己的人格与尊严。后来,他与虎妞发生了关系,为了躲她,祥子给曹先生拉包月。就这样他在曹家待着。在新年将近时,虎妞出现了,说有了祥子的孩子,威胁祥子结婚,祥子只好听从她。一天晚上,祥子送曹先生看电影,碰见了饿晕的老马。祥子帮助了他。曹先生经常宣传社会主义言论,被人举报。曹先生远走避难,让祥子送信,可祥子被孙侦探抓住,拿走了他全部积蓄。祥子又回到人和车厂,与虎妞结了婚,婚后发现虎妞并没有怀孕。虎妞给祥子买了辆车。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病了,因为这个病把虎妞钱也用光了。后来虎妞难产死了,为了办她的丧事,祥子把车卖了。并且告诉小福子,混好了,娶她。祥子又变了,开始混日子,也染上了淋病。他不再爱惜车。但他还没有完全堕落,小福子给了他希望,但被卖到了妓院自杀了。祥子彻底变了,没有半分从前的样子了。
至于他为什么悲伤,我认为是这个黑暗的社会和那些没有道德的人。有一句话是这样的”你永远不知道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有多轻。”小福子的死,对于祥子无疑是一次承重的打击,所以他变了,与一开始那个朴实、善良、努力的祥子没有了半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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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在房屋的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悄无声息的忙碌着,但我们对它又了解几分呢?
周末,我怀着读科普书的心情翻开了昆虫记,按照从前的习惯,我翻开书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内容简介。“它融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看到这里,我觉得它已经不再是一本科普书了,于是,我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继续阅读。
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已经不仅仅是在讲昆虫了。在这当中,人与虫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链条将他们紧紧联系起来。从昆虫们带有人的思想感情可以看出作者对昆虫抱有深厚亲切的感情,字里行间似乎都是在写一个人,一群人,而不是一只又一只小昆虫。
法布尔把昆虫们当成人,当成自己的孩子,在他看来,昆虫与人有相同之处,昆虫是生灵,虽然在大多数人眼中他们是低级的但他们有时是特别聪明的。在书中,昆虫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了下来:他们的聪明乖巧,凶狠残忍。但有一点没有变,他们都是广阔天地中的小小的生灵,是人类的朋友。
在某些昆虫擅长的领域中,比如蜜蜂酿蜜,我们自认做不到。但密封门日复一日为我们提供鲜美的蜂蜜,我们却还在憎恶着昆虫。
昆虫就算再渺小,也有一些用处,不能因为他们中的一些面目可憎,作恶多端,就直接否定它们存在的意义,哪怕只是小小的一只蚂蚁。
并不是所有的昆虫都对人类百害而无一益,昆虫不应该遭到这样的排斥与厌恶。
从小,我就不喜欢看书阅读,但自从我看了《水浒传》之后,我就爱上了武侠类小说。
整本书“忠义”贯穿全文,它讲的是以宋江、吴用、卢俊义为首的一百单八将,也就是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官逼民反,在梁山上安营扎寨,占山为王,过上了丰衣足食,幸福安康的生活,但没多久,麻烦就来了。
朝廷来招安梁山泊,宋江忠心耿耿地说:“臣遵旨”。由此梁山泊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开始了歼灭辽兵的行动,而后又去“活捉王庆”、“征讨田虎”、“南下捉方腊”,在一系列的剿匪行动中,最后一百零八位好汉死的死,离的离,被人谋害的被人谋害。
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比较喜欢宋江和李逵。先说宋江吧,他出生于1047年,过世于1122年,所处时代北宋末年。他出生于晖城县水堡乡宋家村,他长得面目黝黑,身材矮小,平素为人仗义,孝义两全,好结交朋友,以“及时雨”而天下闻名。
一天晚上,宋江在寨里想接自己的哥哥和父亲上梁山泊,又不想麻烦兄弟,所以自己去了。他们在路上,碰到了官兵,一路逃跑,父亲便说:“把我留在这吧,反正我是老人,我不怕”。宋江毫不犹豫地回答:“不行,我不能留你一个人在这里的”。经历了官兵的围追堵截,他们终于回到了梁山泊大寨。
再来说一说李逵,他的家乡在山东芹州芹水县百丈村,兵器鬼头斧,小名铁牛,官职镇江润州都统制,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
有一天,李逵如愿见到了宋江,和宋江喝了点酒,随后宋江说想吃鱼,李逵一听,马上冲出门外,对着渔民们大叫:“谁卖条鱼给我呀?”渔民们见李逵像一个凶狠的恶鬼,都不肯卖鱼给他,李逵见状,挑起棍子就打——实在是鲁莽暴躁。
读了《水浒传》,我认识了一百零八位梁山绿林好汉,他们仿佛跃出纸面,对我说:“做人要做善良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受人尊重。”
生活中,真的会有很多不经意的人,不经意的事和物。这些平凡的人,事、物,在我读到《珠贝》前,都是那么不起眼。《珠贝》这首诗写了珠贝的一生。置身在大海深处的它,多么渺小,却又是那么坚忍不拔,伟大。它死了,却把一生的光华给了珍珠。
珠贝,是一样多么平凡,不起眼的”陪衬物”。谁又知道,它的从前是那么地艰苦,它的一生却不为自己,只为培养出不属于自己的珍珠。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陪衬特”。人们喜爱美丽的烟火,但如果没有黑夜的陪衬,再美丽的烟火,也很难看见;人们喜欢新鲜的花朵,但如果没有绿叶的陪衬,再鲜艳的花朵,也会以变得单调无味;人们常赞扬荷花,但荷花没有它那难看的根部,它也不能美丽绽放……这么多“不经意”的“陪衬物”,它们却是如此重要,缺一不可。
“怀着纯洁的爱,置身在海的深处,浪里冲,沙里滚,忍受磨砺的痛苦。”珠贝,是那样渺小,却始终怀着一颗纯洁的爱心,即使受尽磨砺也不夸耀自己。
“为思念一颗星宿,将无尽的柔情吐尽;一生一世矢志不渝,死后才一展灿烂的肺腑!”多少人死后,人们才知道,他们的一生,多么灿烂。他们如珠贝一般,把一生中最美的阳光,献给了世界。
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泱泱大国五千载,我国文化之瑰宝四大名著家喻户晓。在这其中,《水浒传》这本“梁山好汉书”为我独爱。
《水浒传》热情地歌颂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官迫民反”乃贯穿全书的关键词。因饱受官府欺压、威逼,一个个胸怀大志的好汉揭竿而起:大贪官高太尉高俅,他与儿子高衙内官官相护,总是图谋不轨。硬生生把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给逼上梁山。当然,无奈之下落草为寇的不仅是林冲,还有许多郁郁不得志的英雄豪杰。这些绿林好汉们聚义水泊梁山,发起了一场官与民之间的激烈战争……但是,这场轰轰烈烈的反抗斗争最终被官府所败,曾一个个揭竿而起的好汉陆续倒下,真令人扼腕叹息啊!
在无数勇士中,“黑旋风”李逵我甚是喜爱。他不像林冲,前怕狼后怕虎,做事优柔寡断。李逵就是一位具有草莽英雄本色的好汉。他虽为人鲁莽,但爱憎分明、正直淳朴。李逵的孝心尤其让人赞赏,在读到他连杀四虎为母报仇时,我感动不已。此外,像“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这样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的典范,也是我钦佩的勇士。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好汉形象在我的心目中越来越高大!
读罢水浒,我心中有个疑问油然而生:自古以来,像梁山好汉这样,发起一场场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的人士数不胜数。比如瓦岗军、黄巢等,起义都失败了。他们明知起义成功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为何还要用自己的性命斗争到底呢?我将此困惑告诉了爸爸,爸爸意味深长地说:“正义之心,尽显英雄本色。看不惯迂腐朝廷,一身正义的才是好汉。若被邪恶压身,却不敢反抗,不敢用正义打倒邪恶的可不算好汉!这些梁山英雄们宁死不屈,不甘心被囚禁在邪恶世界中。他们在用自己的性命歌颂正义啊……”
爸爸的一席话,引人深思。是啊,虽然《水浒传》中的人物是虚构的,但人物身上尽显英雄本色。这本“好汉书”告诉了我们一个发人深省的道理:正义乃为人之本,万万不可忘本。我们做事要分清是非,积极伸张正义。在做好自己的同时,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做一个真正的英雄好汉。愿正义之花的芬芳永远弥漫在你我的心田!
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我早已烂熟于心。里面许许多多的人物,正面的也好,反面的也罢,都是值得人们去回味的。
真正的英雄不仅要武功盖世,文略过人,还要有仇必报,有恩必答,爱恨分明,英气逼人而不失大将风度,林冲就是一个这样的英雄,这样的人才真正称的上是水浒英雄!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因为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昆虫的世界有那么多的奥秘。
打开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昆虫世界的许多神奇有趣的东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松毛虫的信条,它们虽然团结一致,但也有愚蠢的地方,它们被困花盆,只走着重复的路线,不想着开辟一条新的路线,而萤火虫也在法布尔的观察下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萤火虫在捕捉猎物时先将猎物麻醉,随后在细嚼慢咽的将它吃掉,黄蜂是昆虫世界中最好的建筑师,却对蜂巢上的阻碍束手无措;螳螂是昆虫界的霸王,可在生命的初期也曾被蚂蚁、蝗虫威胁到生命;被管虫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舍弃了自己的衣服,小被管虫也是自出生就做好了久远的打算--为自己做一套新衣服......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要告诉我们: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是大自然的完美礼物。一切成就都来源于生活中的观察。
有一天,我自己一个人在小区里玩耍,看到一个有趣的情景:一群蚂蚁在搬运东西。在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坑,但是蚂蚁们不畏艰险,还是回到了家。我一看便来了兴趣,决定给他们增加一些难度,我将水倒在了坑里,形成了一个小水坑。这时,又有蚂蚁回来了,当它们看到前面有一条“河”时,犹豫了一下,便有蚂蚁冲了进去,但不幸的是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淹死在半路上。不过最后,它们还是通过另一种方法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观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只要处处留心,你总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作品,她后来对人说,《飘》的写作占去了她近10年的时间。她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郝思嘉的任性,白瑞德的神秘,卫希礼的温柔帅气,韩梅兰的柔弱善良。这就是我初读《飘》时对书中人物的印象,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发现,他们并不是我原先想的那样。
郝思嘉:全书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人的爱情纠葛。郝思嘉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原本的她是农场主的大女儿,生活无忧无虑,每天和小伙子们调情,总喜欢展现自己最美丽动人的一面,虚荣和爱美充斥了她的心。后来,她坚定的喜欢着卫希礼,又因为希礼将要与梅兰订婚而草率的嫁给了查理。在这一点上我及其不认同思嘉的做法,太轻率,她还只有16岁,最后落了个早早当寡妇的下场,她能怨谁呢,难道是卫希礼的错吗?但是,当看到思嘉在战争中始终没有离开梅兰时,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勇敢可爱的姑娘。她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抛下在亚特兰大的一切,回到母亲身边。可是,她为了将要生孩子的梅兰并没有这么做。当然,照顾梅兰是希礼在参军前嘱咐思嘉做的,可是在危急关头谁还会想着曾经对谁的承诺呢?窗外是焚烧城市的红色,窗内,思嘉同梅兰并肩作战,最终取得了胜利。以思嘉的勇敢而感到骄傲。
在家里,她和父亲像是朋友一样,各自都有不可以被母亲知道的秘密,思嘉也在父亲身上学到了对生活的坚强品格和对黑人仆人的慷慨关心。当父亲死了以后,思嘉把父亲的一块珍贵的手表给了一个贴身家奴。而当她在经营木材加工厂时,一个黑人奴隶投奔而来,她首先想到的是要保护他,应该说这些地方受父亲影响很大。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在战争中回到塔拉的那个整天为一屋子人寻找吃的的郝思嘉。虽然没有了华丽的衣服,却多了几分朴实;虽然没有了高贵的气质,却多了几分成熟;虽然没有了白皙柔嫩的双手,却多了几分勤恳。我很喜欢米切尔笔下思嘉的那双手。尽管那双手杀过人,尽管那双手上全是金钱。但是,我喜欢的是那双手上的血泡和老茧。那些是劳动者的象征。是思嘉在穷困的时候,面对一屋子的老弱病残而劳动的成果,那双手是美丽的,是惹人怜爱的。
白瑞德:通读全书,最令我震撼的就是瑞德对思嘉坚贞不渝的爱。虽然瑞德不是什么上等人,但他拥有很多财富,以至于思嘉会主动找他,而他们每次见面都会互相嘲讽,对于瑞德对思嘉的嘲讽,我想一定是嫉妒心在作怪。瑞德本可以离开亚特兰大,带着一笔财富远走他乡,过这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他放不下思嘉,毕竟他在战争中离开了她,虽然瑞德为思嘉做的已经够多,更因为他对思嘉的爱而使他又回到了亚特兰大,时不时的出现在思嘉的生命里,为思嘉解决困难。思嘉对他的影像是很大的。但是,瑞德这个浪子对梅兰小姐是很尊重的。我觉得在当时那个充满战争与邪恶的年代,正是梅兰那伟大的心灵感染了玩世不恭的白瑞德。使他明白,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种人和另一种生活。
对于白瑞德,我很欣赏他对思嘉的那份坚持,虽然最终达到了他的目的,可是他却累了,因为长期以来一厢情愿的付出而累了。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根细线,它连结着肉体和灵魂。有的人耽于肉体的生活,而忽视了灵魂的提升。他们找不到那根细线;有人专注于灵魂的超度而不需要那根细线;而世人大多既不愿委屈了肉体,又希望灵魂有所归依,细线是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所在,且每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有所不同。媚兰是最能触动瑞德细线的那个人。他渴望从堕落走向拯救,走向高尚美好的生活。
郝思嘉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是瑞德的付出,使找到了真爱。而梅兰总是在包容不能干的卫希礼,即使在死前也祝思嘉要好好的照顾他。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荡气回肠。《飘》不愧是令世人感慨的世界名著!
伟大的小说不仅仅在于它情节的曲折惊险刺激;更在于它塑造的人物,它揭露的事实,它反映出的人性,给人的巨大震撼。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的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样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是的,这就是她——爱斯梅拉达。
可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弗罗洛。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奇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卡西莫多。原先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弗罗洛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爱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卡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弗罗洛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构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卡西莫多也是不幸的。自卑,把他的爱造就成只会奉献不会索取的爱——这种爱,完全享受不到爱的欢乐,是痛苦的爱。爱斯梅拉达的水壶,滴水之恩,卡西莫多干枯了的心灵便刹那间绿芽遍生。然而他是个……是个,除了心灵,其它都不属于人的人。极度畸形,形状,就像魔兽争霸中低多边形造型的人物般粗糙。所以他自卑,只能说:“如果你愿意我从那儿掉下去,你甚至不须讲一个字,只要一眨眼就够了。”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终只能经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有人说这是一对最美的情侣,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感动于这一幕,不禁想到巴金家中投湖殉情的丫头鸣凤,难到感情的终极奥义是为爱殉情?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齐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然而也有两个真实的人物,甘果瓦和弗比斯,对爱斯梅拉达没有爱的两个人。
然而弗比斯是个混蛋。多亏雨果把他描述成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模样——年轻、英俊、漂亮,定了婚还在外面找女人,多么具有讽刺意味。他和爱斯梅拉达幽会,完全不是因为爱上了爱斯梅拉达,而是为了,泡,爱斯梅拉达。一个玩弄女人的老手在此可窥一斑。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理解。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弗比斯,不是法律所能约束的——因为法律不能对人的感情进行约束。唯有道德的力量。然而,弗比斯,哪怕完全没有道德,又能把他怎样样呢——他毕竟的确只是例行公事,执行任务而已。戴了这么一顶帽子,弗比斯逍遥到今日。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甘果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杯具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比较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我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职责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当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河水永恒的呜咽,清风无休止的叹息,杯具曾留的记录——《巴黎圣母院》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佼佼者,雨果不愧为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领袖。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的名著《青铜葵花》。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描述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村庄生活,她认识了一个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孤儿,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铜一直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晚上……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小时候,我常常跟爷爷一起去放风筝。总认为顺着风跑,风筝就会飞得很高,于是拼命地跑啊跑,但是很快风筝就被大风挂倒在地。爷爷说,只有逆着风跑风筝才能飞得高。我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想:人好比风筝,只有在逆风中才会飞起来,只有在逆境中才能得到更高、更远的发展。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青铜一家人十分善良,充满爱心。如果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像青铜一家人那样关心别人,那么这个世界该会多么美好呀!人不能只顾自己,更重要的是人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拥有了爱心,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的。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我读这本书时,恍如身临其境,那荡气回肠的文字,那感人肺腑的情节,那动人心弦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作品,她后来对人说,《飘》的写作占去了她近的时间。她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郝思嘉的任性,白瑞德的神秘,卫希礼的温柔帅气,韩梅兰的柔弱善良。这就是我初读《飘》时对书中人物的印象,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发现,他们并不是我原先想的那样。
郝思嘉:全书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人的爱情纠葛。郝思嘉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原本的她是农场主的大女儿,生活无忧无虑,每天和小伙子们调情,总喜欢展现自己最美丽动人的一面,虚荣和爱美充斥了她的心。后来,她坚定的喜欢着卫希礼,又因为希礼将要与梅兰订婚而草率的嫁给了查理。在这一点上我及其不认同思嘉的做法,太轻率,她还只有16岁,最后落了个早早当寡妇的下场,她能怨谁呢,难道是卫希礼的错吗?但是,当看到思嘉在战争中始终没有离开梅兰时,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勇敢可爱的姑娘。她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抛下在亚特兰大的一切,回到母亲身边。可是,她为了将要生孩子的梅兰并没有这么做。当然,照顾梅兰是希礼在参军前嘱咐思嘉做的,可是在危急关头谁还会想着曾经对谁的承诺呢?窗外是焚烧城市的红色,窗内,思嘉同梅兰并肩作战,最终取得了胜利。以思嘉的勇敢而感到骄傲。
在家里,她和父亲像是朋友一样,各自都有不可以被母亲知道的秘密,思嘉也在父亲身上学到了对生活的坚强品格和对黑人仆人的慷慨关心。当父亲死了以后,思嘉把父亲的一块珍贵的手表给了一个贴身家奴。而当她在经营木材加工厂时,一个黑人奴隶投奔而来,她首先想到的是要保护他,应该说这些地方受父亲影响很大。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在战争中回到塔拉的那个整天为一屋子人寻找吃的的郝思嘉。虽然没有了华丽的衣服,却多了几分朴实;虽然没有了高贵的气质,却多了几分成熟;虽然没有了白皙柔嫩的双手,却多了几分勤恳。我很喜欢米切尔笔下思嘉的那双手。尽管那双手杀过人,尽管那双手上全是金钱。但是,我喜欢的是那双手上的血泡和老茧。那些是劳动者的象征。是思嘉在穷困的时候,面对一屋子的老弱病残而劳动的成果,那双手是美丽的,是惹人怜爱的。
白瑞德:通读全书,最令我震撼的就是瑞德对思嘉坚贞不渝的爱。虽然瑞德不是什么上等人,但他拥有很多财富,以至于思嘉会主动找他,而他们每次见面都会互相嘲讽,对于瑞德对思嘉的嘲讽,我想一定是嫉妒心在作怪。瑞德本可以离开亚特兰大,带着一笔财富远走他乡,过这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他放不下思嘉,毕竟他在战争中离开了她,虽然瑞德为思嘉做的已经够多,更因为他对思嘉的爱而使他又回到了亚特兰大,时不时的出现在思嘉的生命里,为思嘉解决困难。思嘉对他的影像是很大的。但是,瑞德这个浪子对梅兰小姐是很尊重的。我觉得在当时那个充满战争与邪恶的年代,正是梅兰那伟大的心灵感染了玩世不恭的白瑞德。使他明白,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种人和另一种生活。
对于白瑞德,我很欣赏他对思嘉的那份坚持,虽然最终达到了他的目的,可是他却累了,因为长期以来一厢情愿的付出而累了。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根细线,它连结着肉体和灵魂。有的人耽于肉体的生活,而忽视了灵魂的提升。他们找不到那根细线;有人专注于灵魂的超度而不需要那根细线;而世人大多既不愿委屈了肉体,又希望灵魂有所归依,细线是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所在,且每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有所不同。媚兰是最能触动瑞德细线的那个人。他渴望从堕落走向拯救,走向高尚美好的生活。
郝思嘉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是瑞德的付出,使找到了真爱。而梅兰总是在包容不能干的卫希礼,即使在死前也祝思嘉要好好的照顾他。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荡气回肠。《飘》不愧是令世人感慨的世界名著!
近几天,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著作《格列佛游记》。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度……这些个字眼彷佛被作者施加了吸引力,我一看到这些个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相识怎样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度又怎样会飞。带着这些个疑难我当真地读起了熬头章。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奇书,它不是单纯的少儿读物,而是饱寓讽刺和批判的文学杰作,英国著名作家乔治·奥威尔一生中读了不下六次,他说:“要是要我开一份书目,列出哪怕其它书都被毁坏时也要保留的六本书,我必须会把《格列佛游记》列入此中。”在这本书中,斯威夫特的叙述事情技法和讽刺才能得到了极尽形貌的反映。
作品的主人翁里梅尔·格列佛是个英国外科医生,后升任船长;他受过良好教育,为故国而自豪,在生业和政治两方面彷佛都颇有见地,可是他素质上倒是一个平淡的人,而斯威夫特正是利用了主人翁的这种局限到达了最充分的讽刺效果。全书由四卷组成,在每一卷中格列佛都要面临凡人难于想象的特殊环境。
熬头卷写的是格列佛在小人国(利立普特)的遭遇,格列佛与利立普特人的巨细比例为十二比一,那里的住民身高仅6英寸,格列佛置身此中,就像一座“伟人山”。起先他被小许多人捆了起来,但厥后由于他体现和顺并答应理解某些前提,小人国国王赞成恢复他的自由。
此时,该国正遭到另外一小人国(布莱夫斯库)入侵,格列佛涉过海峡把敌国舰队的大多船只掳来,迫使敌国遣使乞降。只管格列佛立了大功,但厥后因在几件工作上得罪了国王,国王决定刺瞎他的双眼,将他活活饿死。格列佛得知消息,仓黄逃向邻国,修睦一只划子,起航回家。
第二卷描述格列佛在大人国的遭遇。在这一卷里,格列佛又一次出海时,遭遇风暴,船被刮至一片生疏的陆地。这陆地叫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那里的住民身高有如铁塔。格列佛一到这搭,由“伟人山”一下子变成了侏儒,置身大人国,本身仿佛变成了一个利立普特(小人国)人,比例倒了过来,成了一比十二。
在大人国的农人面前,格列佛像鼹鼠般巨细,被农人当作玩物带回家。为了挣钱,农人竟把他带到市镇,让他耍花招,供人抚玩。厥后他被皇后买去,得以与大人国的国王相处。逐渐地,格列佛思乡之情一天比一天浓烈,在一次随国王巡视边境时佯称有病,去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当他在岸边钻进小木箱困觉时,一只大鹰将木箱叼走。厥后木箱落入大海,被走过的船只发现,内里的格列佛得到挽救,最终又回到英国。
第三卷写的是飞岛国。这一卷比较疏松,铺得较开,写格列佛以勒皮他(飞岛)游历为中间,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第四卷描述了格列佛在贤马国(“慧骃国”)的所见所闻。这是向来最为争议的部分。在那里,格列佛遭到智慧而理性的慧骃的'充军,满心惘然地回到那块生他养他如今却叫他厌恶的故土,愤怒而又不得已地与一帮“野胡”在一齐度过本身的余生。
在这些个虚构的国度里能够找到其时英国社会形态的痕迹。作品集中反映了18百年前半期英国社会形态的种。种抵牾,对英国政治制度作了辛辣的讽刺。如小人国里的高跟鞋代表的是其时的辉格党,而低跟鞋代表的是托利党,关于打破鸡蛋是从大的一头打照旧自小的一头打的争论反映了宗教战争。主人翁格列佛勤奋、英勇、机智、善良。作品想象丰富,构思奇特,勾勒出一个五色缤纷的十分奇妙世界。
幻想与现实的有机同一是这部作品的最大独特的地方。首版在一周内售完,并立即被译成法文和荷兰文。18百年末叶出现了改编的小册子。伦敦塔巴特出版社于1805年头次出版了专门的幼童版本,并附有三幅彩色铜板插画。迄今的幼童版本一般只涉合格列佛在小人国和大人国的意外遇合。《格列佛游记》对英国和世界幼童文学产生过重要影响,尤其是其勾想伎俩、离奇描述在英国幼童文学史上有拓宽意义。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度……这些个字眼彷佛被作者施加了吸引力,我一看到这些个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相识怎样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度又怎样会飞。带着这些个疑难我当真地读起了熬头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飞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十分奇妙的国度,最终最终回到了本身的国度的工作。情节曲折、奥妙,又不缺少诙谐。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趣味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险些出神了,仿佛就是我和他一齐历险一样。可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英勇,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奸诈阴险后从新踏上本身的领土的首要缘故原由,以是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力,否则的话,若我往后遇到这种工作的话说不稳定早已与世长辞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要得我读了几遍了照旧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趣味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的这本书。怎样样?听了我的先容你是不是有心动的呢?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2023年名著阅读个人心得体会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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