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理工作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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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结构一般包括摘要、引言、方法、结果、讨论和结论等部分。在写报告之前,可以先制定一个详细的大纲,以便有条不紊地进行思路整理和内容编排。最后,希望报告范文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写出更好的报告作品。
按照相关要求,我镇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对全镇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镇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镇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苑婧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邓树华、副镇长高建阳任副组长,镇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同时,镇党委、镇政府还成立了四个业务指导组,划片包干,负责对全镇12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包村干部为该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组长、召集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
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纪检小组、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分别担任。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镇结合本镇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镇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印发到12个村,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吃透上级精神。同时,我镇努力做到“一二三四”:“一”:各村召开好一个会议,即开好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村纪检小组成员、民主现财小组成员要列席会议。“二”:明确行政、业务两块责任人。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为行政责任人,镇财政所、农经站划片包干,为业务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做好三项宣传,即各村悬挂1—2幅条幅,张贴标语20条,镇统一印制宣传明白纸,发放到各村。“四”:把握四个关键。一是把握时间段,重点清理20xx年6月30日之前的农村三资;二是清理的内容是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是掌握好清理准备、核实登记、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四是加强村纪检小组和村理财小组对村三资清理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清理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到委托代理服务,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1、认真清理。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村清理小组深入到实地,对本村的农村集体“三资”认真调查,清理人员逐一签字,以示负责。镇包村干部和业务指导员亲自参加,边指导,边清理。
2、如实登记。各村在清理的基础上,由清理小组人员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并进行汇总。各村在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报告给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我们及时安排各村进行登记上报,没有明确答复或者暂不登记的,镇政府通知各村暂时不登记,认真把好登记关。
3、严格核实。各村核实小组对本村的摸底登记表进行核实后,由镇统一进行审核,经镇审核后,方可填写《核实登记表》。
4、认真确认。在核实的基础上,村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向村委会提出可以确认后,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本村确认大会的召开,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包村干部主持会议,村两委负责人逐一向大会汇报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由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对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表决、确认。
5、及时公示。在核实、确认后,各村都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公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中,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我镇把握这个时机,按照县里的文件精神,出台了《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的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切实规范了“三资”运营,进一步推动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1、村里报账不及时,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性资产集体管理不善,有闲置和被占用现象等。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镇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大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二、具体做法。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四、意见建议。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市监察局、财政局、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按照《xx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x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财预〔20xx〕4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本单位情况,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局度重视乱发钱物问题清理自查工作,已经于20xx年4月根据《中共xx市纪律、xx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xx市正风肃纪“切实解决乱发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市纪综〔20xx〕11号)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局长雷健为组长,副局长熊超、郑建华,机关党委书记唐强同志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张雅红、规划务科科长赵燕、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谢婷婷为成员的乱发钱物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制约机制等日常工作,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布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组织单位职工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关于“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文件,做到人人知晓、深刻领会、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态度坚决、有警觉性、敏锐性,把贯彻执行《通知》要求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行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坚决杜绝乱发钱物,必须令行禁止。对照《通知》和相关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
三、领导小组及时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
一是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方面,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特殊岗位津贴,违反规定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现象;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上限(12%)缴存职工公积金;三是在津补贴发放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政府批复的津补贴标准,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已经取消的津补贴和新增发放津补贴的现象;四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奖励公务员,无违反规定发放各种单项奖励的现象;五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福利费、专项经费、其他经费的管理规定,无普遍向职工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其他福利的.现象;六是没有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义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七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48号)文件规定,设立了专门会计科目和账簿。
四、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健全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津贴补贴的发放规范到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上来。要立足于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切实维护国家工资政策的严肃性。
为严肃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加强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防止和杜绝单位及个人虚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xx年7月至12月,全省开展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现将全省清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全省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7302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404万元。其中: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违规领取经费人员852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4894万元;违规领取养老金人员28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83万元;违规领取抚恤补助金人员13141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467万元;违规享受“低保”人员1534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960万元。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共清理出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28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271万元;市(州)以下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6974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133万元。
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8527人。其中:在编不在岗人员5745人;调动、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仍在领取工资和津贴人员491人;到龄未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和津贴人员108人;死亡或宣告失踪,逾期领取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人员75人;不应继续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40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离退休费人员28人;不应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人员804人;被判刑仍在领取工资,被判处缓刑、劳动教养未停发工资人员65人;其他各类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津贴的人员809人。
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养老金人员287人,其中:养老金合法领取人死亡后亲属或他人隐瞒实情继续领取养老金人员190人;养老金合法领取人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亲属或他人隐瞒实情继续领取养老金人员83人;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5人;其他各类不应领取养老金人员9人。
(三)“低保”对象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金人员清理情况。
全省各级共清理出不应领取城市“低保”金和定期抚恤补助金人员28488人,其中:条件改变不应享受“低保人员12773人;虚报领取“低保”金人员88人;不符合领取“低保”金条件人员2486人;定期抚恤补助人员自然减员4045人,不符合定期抚恤补助条件人员9096人。
清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通过清理,基本摸清了全省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情况,纠正了违规领取财政资金问题,防止了财政资金流失,进一步严肃了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部门间相互配合协调的对财政供养人员的长效监管机制。
我省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国务委员华建敏作出了重要批示。20xx年9月,中央编办发出《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25号),要求在全国开展清理吃“空饷”的自查工作。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省委、省政府对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高度重视。xx、中伟、武先、巨峰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下大力解决”并“有所作为”。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清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编办,负责清理的日常工作。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我们在总结南充市开展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清理工作规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xx〕36号),规定了清理的范围及主要对象、清理工作的分工、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等。明确指出开展此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措施,强调了它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腐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加强了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川委厅〔20xx〕36号文件精神,统一认识,研究措施;成立由分管人事、编制工作的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工作机构,落实部门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有的市、县和部门采取定人定责、分片包干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有人管、纵向到底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层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做好清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为清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绵阳市将清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宜宾、自贡等市还将清理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查自纠相结合,强化了清理工作的刚性,为清理工作稳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清理范围,加强政策指导。
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由人事编制部门牵头,会同组织、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冒领养老金人员清理工作和民政抚恤补助、“低保”金人员清理工作分别由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职责分工,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政策指导,保证清理工作稳妥进行,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清理冒领养老金人员的处理意见》、《关于清理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低保金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3个配套政策性文件(川编办〔20xx〕104号),为各地、各部门的清理工作统一了政策,统一了处理依据,规范了清理行为。全省清理工作启动后,各级清理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清理中出现的问题,确定相关部门政策咨询和联系人。各地、各部门也都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业务,吃透政策,规范操作,较好地防止了因政策把握不一致而引起的负面效应。
(三)严格清理程序,注重清理实效。
清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办法。省、市、县三级均按照自查、整改、总结检查三个阶段同步进行。
自查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川委厅〔20xx〕36号文件规定的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进行了认真清理。为确保自查数据准、情况清、问题明,各级编制、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多渠道地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成都市采取“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和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本人档案对照)的方式逐人逐单位审核,全市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835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279万余元。南充、德阳、攀枝花3市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清理工作前,已分别自行组织了对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川委厅〔20xx〕36号文件下发后,又开展了对领取养老金人员和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低保”金人员的清理,并对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采取“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其中,南充市通过建立编制实名制,采取审名册(对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在职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核)、核编制(将在岗、在职人员与编制台账一一对照核实)、查工资(到人事、财政等部门核查工资发放、调资晋级、离退休人员名单)、看实情(组织人员深入各单位,将在岗人员与编制台账上在编人员进行逐一核实;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部分老同志家中,走访慰问了解情况,逐一核实)、访群众(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对外出务工、异地居住者进行核查)等方式,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8109人,全市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92万余元,既巩固了清理成果,又扩大了清理实效。
整改阶段,各地清理工作办公室对本级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认真核查,指导协调部门对清理出的各类违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针对整改涉及清理对象切身利益的情况,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各地、各部门普遍做到了三个坚持:坚持政策原则,不开口子;坚持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坚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地做好清理对象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以理服人,实事求是地解决清理对象的实际困难,以情感人。如宜宾县在清理中发现有102名享受定期定量生活外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无部队带病回乡证明,清理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停发其每月38元的定期定量补助,但考虑到部分退伍军人生活确有困难,遂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他们临时性的困难补助,既严肃了清理纪律,又适当解决了清理对象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了矛盾,受到社会好评。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细致,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清理期间全省各级基本做到了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无群体上访事件,确保了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达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目的。
总结检查阶段,各地、各部门针对清理中显露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清理成果。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制度,强化了编制、人员、工资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年审制度和资格证书制度,对领取抚恤补助金和“低保”金人员实行实名管理;建立了编制、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联控制度,加强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部门的配合协调。其中:广安市初步研究了杜绝吃“空饷”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盲目增长的办法,巴中市拟出台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领取养老金、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和领取“低保”金人员管理的意见,南充市建立了对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地、各部门都充分利用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的契机,完善管理,健全制度,着力构建监督约束机制,巩固清理成果。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清理纪律。
为保证清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各级党委、政府把监督检查作为保证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清理工作的始终。各地、各部门都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对清理的范围、对象、政策及清理情况、纠正结果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清理工作实行阳光操作。一些市、县还适时派出检查组对区县、乡镇进行抽查,对工作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督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清理工作的监督,及时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为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发生,一些市、县还明确规定:清理对象名册需由单位一把手签批,加盖公章后,报编制、人事、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对在自查阶段报送的被清理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的,不再追究责任;凡经举报或被清理办公室审查出有瞒报、漏报的,要对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从而有效地严肃了清理纪律。
三、存在的问题。
(一)从清理的组织实施看,少数地方工作不平衡。一些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清理工作进展较迟缓,对清理对象的`处理不够及时;个别部门、单位清理方法比较简单、粗放,如对在编不在岗的清理对象仅采取媒体公告、限期返回、逾期除名的方式,工作不够细致;有的部门、单位怕得罪人,清理不够彻底。
(二)从产生吃“空饷”现象的原因看,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对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的管理是涉及多部门职能的系统工程。除主管部门自身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对管理对象动态跟踪不够、出台的个别政策不严谨(如停薪留职等),易造成一些单位和个人钻空子等因素外,在管理流程上,由于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工作流程不顺畅,各自为政,信息壁垒,形成了一定的管理空档,也是产生吃“空饷”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上述问题,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
(三)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吃“空饷”问题将长期存在。南部县从以来几乎每年都在清理吃“空饷”人员。其中,20xx年清理出违规领取经费人员199人,20xx年清理出343人,20xx年又清理出25人,呈现出了清理——反弹——再清理——再反弹的怪现象。其他一些市、县也有类似情况。这些情况表明,仅靠阶段性的集中清理是不够的,必须从机制上着力研究建立遏制吃财政“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建议。
(一)组织督查,确保清理实效。拟由省清理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抽查,督促清理工作尚未到位的地方和部门狠抓落实,确保清理实效。
(二)建立长效约束机制,巩固清理成果。
一是研究加强全省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遏制吃财政“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强化编制、人员、工资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
三是加强对领取抚恤补助金、“低保”金人员的管理。建立资格年检制度,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管理对象生存状态的动态跟踪和核查,防止冒领行为。
(三)加大对违反人事、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建立相关社会监督网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我认识到”微腐败”绝不容小视。
目前社区基层工作人员手中也拥有一定的权力,身在各种人情世故的交汇处,身处各种贿赂犯罪的指向点,如果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能理性面对各种利益,思想稍有放松和懈怠,就会丧失原则,沾上污垢,滑向腐败的泥潭。
因此,我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要抓好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紧要的就是给权力定边界、立规矩、划红线,使其在法治框架内规范运行。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制度,严格执行任职岗位管理有关规定。二要抓好日常监督这个重点。完善监督信息管理体系,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监督信息的整合、研判和运用。加大提醒谈话,要求本人就反映问题作出说明,并视情况予以提醒、批评、教育、告诫,及时纠正和查处存在的有关问题。三要抓好查核惩处这个利器,完善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探索建立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监督信息互动平台,建立查核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及时通报查处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高度重视“微腐败”行为的危害性,把纪律挺在前面,绝不姑息迁就、放任自流,从源头上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审计局:
按照《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中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我单位全面开展清理自查工作,我们秉承认真杜泽,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全面调查,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和巧立名目乱发钱物,没有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问题。
20xx年7月11日。
根据安定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安办发【20**】62号)和定西市安定区效能风暴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通知》(定安纪发【20**】52号)文件精神,定西市安定区柏林学校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清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人员情况;。
柏林学校编制人数51人,实有人数60人。
二是办公用房情况。
学校办公用房14间,建筑面积294平方米,人均5.76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1.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学校成立了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进行全面清理。
2.此次清查对于本校教师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3.目前,学校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6平方米,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全体教师带来了更高的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存在问题。
校长室超标1平方米。(校长室3人,建筑面积21平方米,使用面积19平方米)。
四、整改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用房,维持办公用房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五、健全长效机制情况。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根据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积极组织学习,并对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标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院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魏胜书记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医院行政办公区域进行了自查。我院在今年年初新班子成立后就将办公区域调至北楼三层,原办公区域已改建成内二科病区,有效改善了住院环境。
现办公人员22人,办公区域共一层,10间,房屋面积143平方米,平均办公区域6.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院长办公室一间,12平方;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一间,15平方米;两名副院长一间,15平方米;1名副院长和合管办常务副主任一间,15平方米;办公室四人一间,15平方米;总务后勤三人一间,12平方米;护理部四人一间,15平方米;质控科、病案室两人一间,12平方米;药剂科两人一间,12平方米;接待室一间,20平方米。
然后,我们对公共卫生服务站办公区域进行了通查,按照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办公室人员进行适当调整。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职工共19人,()共安排了6间办公室,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3.79平方米。
财务科和统计室三人一间,15平方米;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和两位副站长一间,15平方米。总体分析,全院行政办公人员47人共使用18件间,面积225平方米,平均每人4.79平方米。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室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场所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x编办:
接到x编办下发的《关于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5号)文件后,我镇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庚即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清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对清理自查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首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的行动方案作了统一安排。并强调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工作落实。
在自查工作中,我镇注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把清理自查工作溶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当中,利用机关学习讨论的机会进行自查工作宣传,使大家充分了解文件精神,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了思想上的认识统一。整个清理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对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清理对象、部门责任人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镇人事办、财政所、人才服务与劳动保障所、民政办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保证了全镇清理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整个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镇纪委对清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了清理工作举报电话,并要求相关人员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各部门工作也按分工协作的要求,根据按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认真开展工作。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工作不力的现象,经过认真清理自查,全镇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人员一名,圆满完成了全镇清理自查工作,严肃了我镇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收到了良好的工作实效。
xx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九月二十二日。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欢迎阅读参考!!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自......
关于清理乱发钱物的自查报告审计局:按照《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中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我单位全面开展清理自查工作,我们秉承认真杜泽,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全面调查,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和巧立名目乱发钱物,没有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问题。
20xx年7月11日。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0?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10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时10l装12元左右,2009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民政局和镇民政所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社区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254户,享受人口531人;三无对象3户,一般对象528户,每月保障额为51060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我社区共新增低保37户,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而取消低保的有7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根据调查结果,再召开社区低保评议会,然后三处张三榜,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应保尽保的原则,并让受益者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比如:在今年创文明城区及创卫长效管理中,组织了社区的低保户参加社区的楼道杂物的清理和清除广告垃圾等,为美化社区的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总支书记任协会主席。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对社区57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社区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就业问题,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推荐7名残疾人到县党校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夏新德等同志,就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雷运涛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他的情况上报到县残联,为他争取了一辆轮椅,并亲自送到他的手里。
5月份,为迎接省市民政部门的相关检查,社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安排专人,对相关的台帐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更换了新的社会救助工作橱窗,将社区所有低保户的照片、姓名、住址、享受的救助金额公布在橱窗内,体现了社区民政救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总之,在过去的半年中,我们社区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居民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今后,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发扬优点,振奋精神、团结协作、扎实工作,把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一、主要作法。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领导小组和4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指导各村、自然组“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各工作专班从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出发,按照统、分结合的办法进行。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组,重点加强对村组两级干部教育引导,消除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落选干部的思想顾虑,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清理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骨干,提高效率。我镇利用多媒体等党员电教设备,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4、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个别村在清理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指导组、清理小组、理财小组会同解决,对一些陈年老账,在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尊重历史,阳光操作,妥善解决。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5、统一口径、严肃纪律。对全镇各村组登记的房屋、村村通公路、林地、耕地、水面、茶园、四荒等统一计价标准,规范入帐。统一要求村组移交的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现金流水帐必须真实、准确。统一收费收据。由监管代理中心对各村原有收据进行集中收缴,村委会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统一作废,待“三资”清理工作完成后再由财政所统一发放《红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统一银行帐户。清理移交的村帐现金余额,统一缴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设置的帐户。各村及自然组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自行开设帐户,一经发现视同小金库处理。统一财务制度。要求统一科目设置,统一报帐、公示、支出。
二、工作成效。
1、组建了工作机构。
今年9月26日,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正式在镇财政所挂牌成立,并开始正式运作。
2、摸清了“三资”家底。
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69个村、4个自然组的“三资”清理工作。共清理入帐现金179.7万元(其中新增入帐资金164.5万元),固定资产9490.24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8965.36万元),债权186万元,债务4861.33万元,资源36.92万亩(其中经营性资源30.6万元,可经营性资源10184万元)。并将清查的情况在村组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3、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实行了到村公示制、双印鉴管理制、公开招投标制、源头控票制、资源合同管理制等五个制度。镇监管中心每月固定日到村公示财务,接受由群众监督。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捐赠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在监管中心领取的票据用完并报帐后,方可到镇监管代理中心领取下一本票据。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4、发挥了监管作用。
要求新建河堤,工程预算在4.5万元左右。我们在七里坪镇、七家畈村张榜公示,审核3名资格人入围后公开竞标,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后以3.9万成交,节约了项目资金6000元。截止10月底,共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3启,标的额达到127.4万元,为村组节约支出11.6万元。二是实行公开拍卖制度。各村在处置5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时,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达到2/3以上代表同意并公示后,村委会根据村民意见制定承包、租赁、转让方案,由招投标中心审核后报“三资”监管中心组织评估,在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委托中心公开竞拍。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1、问题:
我镇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村对“三资”管理的方式还不太适应,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二是“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应用软件深度开发和实际使用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三资”监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齐全,有待进一步规范。
2、打算:
截止目前,我镇已全面完成“三资”清理工作,电算化管理已完成数据录入任务,招投标工作已在进行。下步,我镇将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切实开展“三资”监管工作,继续狠抓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促进“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按照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苍农负[xx]1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乡6月10日,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岚亲自组织召开了村主任、村副主任及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上,一是成立了以乡长李岚为组长、副乡长向军为副组长、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月山乡开展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二是明确开展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制定了开展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施方案。领导在会上强调了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是以解决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必须坚持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调查清理整治,必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上报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必须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
二、清理整治重点和工作方法。
(一)涉农乱收费清理整治重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或以自愿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校服,以及收取试卷费、、饮水费、学杂费和学生食堂乱收费等问题。
2.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放环信用金、孕前检查费、计生保证金,以及搭车收费、强制服务、以罚代管等问题。
3.农民建房领域除向农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的配套设施费、测量设计费、占道费、选址费、建房押金等问题。
4.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将公益性服务转为经营性服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对向生猪养殖户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等问题。
5.农民办理婚姻登记重点整治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的其它费用问题。
6.农业用电领域向农民收取电网改造费、变压器更新费、电表费,以及其他加重农业用电负担等问题。
7.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过程中,代扣代缴、搭车收费、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涉农乱摊派清理整治重点。
1.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应由财政承担和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等向村级组织转嫁问题。
2.违规要求村级组织提供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赞助费以及教师工资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村级治安综合治理、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名义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4.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出限额标准,违规扩大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搭车发行其他报刊,利用行政权力通过发文件、下指标以任务分解、代订代缴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问题。
5.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下指标定任务,对未完成计生管理目标、征兵工作等任务的村级组织进行处罚问题。
6.各类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以教育培训、慈善捐赠、要求入会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问题。
7.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摊派,不执行有关减负政策或优惠政策,增加经济负担等问题。
8.农业用水重点整治农业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
三、完成时间和工作成效。
(一)6月11日―6月20日全面完成了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
(二)6月11日—6月25日由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处理。
(三)6月26—6月30日,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对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对违规责任人依法追责,以巩固清理整治。
我乡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清理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结合实际,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违法行政、与民争利、损害农民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重点清理整治范围进行了逐项疏理和清理。通过清理整治结果,全乡范围内无一例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的案例发生,在工作开展中我们加强了部门工作协作,强化了责任落实,确保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取效。
接到x编办下发的《关于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5号)文件后,我镇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庚即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清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对清理自查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首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的行动方案作了统一安排。并强调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工作落实。
在自查工作中,我镇注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把清理自查工作溶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当中,利用机关学习讨论的机会进行自查工作宣传,使大家充分了解文件精神,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了思想上的认识统一。整个清理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对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清理对象、部门责任人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镇人事办、财政所、人才服务与劳动保障所、民政办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保证了全镇清理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整个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镇纪委对清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了清理工作举报电话,并要求相关人员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各部门工作也按分工协作的要求,根据按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认真开展工作。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工作不力的现象,经过认真清理自查,全镇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人员一名,圆满完成了全镇清理自查工作,严肃了我镇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收到了良好的工作实效。
为加强我乡财政供养人员和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浒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举措,迅速组织开展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由财税、民政、党政办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的行动方案作了统一安排。并强调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工作落实。
2、落实工作作责任。以“澄清五个底数,清理七类人”为主要内容,对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清理对象、部门责任人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个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保证了全乡清理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3、严格工作纪律。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乡纪委对清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各部门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根据按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认真开展工作。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工作不力的现象,严肃了我乡人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收到了良好的工作实效。
通过自查,目前我乡党政机关财政供养人员共59人,其中在职25人,离、退休19人,其他人员15人。事业单位财政供养44人,其中在职44人。没有发现违反人事、财政、编制规定的“七类人”,清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通过清理,基本摸清了我乡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进一步严肃了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工作纪律,促进了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民政局和镇民政所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社区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254户,享受人口531人;三无对象3户,一般对象528户,每月保障额为51060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我社区共新增低保37户,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而取消低保的有7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根据调查结果,再召开社区低保评议会,然后三处张三榜,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应保尽保的原则,并让受益者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比如:在今年创文明城区及创卫长效管理中,组织了社区的低保户参加社区的楼道杂物的清理和清除广告垃圾等,为美化社区的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尽职尽责做好社区的残疾工作。
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总支书记任协会主席。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对社区57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社区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就业问题,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推荐7名残疾人到县党校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夏新德等同志,就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雷运涛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他的情况上报到县残联,为他争取了一辆轮椅,并亲自送到他的手里。
5月份,为迎接省市民政部门的相关检查,社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安排专人,对相关的台帐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更换了新的社会救助工作橱窗,将社区所有低保户的照片、姓名、住址、享受的救助金额公布在橱窗内,体现了社区民政救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总之,在过去的半年中,我们社区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居民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今后,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发扬优点,振奋精神、团结协作、扎实工作,把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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