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家电下乡工作总结(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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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8 10:17:26    小编:文锋

2024年家电下乡工作总结(汇总10篇)

小编: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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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我县家电下乡工作从20xx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三)坚持各项硬性操作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各乡镇财政所定期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提供,财政局内设专人负责接收各工作点意见反馈和汇总上报工作。

4、家电下乡限制了补贴最高价格标准。一些农户想购买的产品型号销售价格高于限制价,以至可购买商品范围再次被压缩,农户无法购买到满意商品,影响购买的积极性。

5、部门间协调不够,以至家电下乡的管理、市场、销售体系尚有漏洞,很多地方存在隐患。

6、家电下乡价格统一规定,利润相对较低,商家不愿做,或不按照政策执行,采用直补销售和其他低价商品抵触家电下乡产品。

7、因摩托车、汽车没有限制销售价格,以至发票可能出现虚开金额等问题,直接影响到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地方税收问题和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

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转发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进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并结合长星镇的实际,现就长星镇开展家电下乡回访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扎实做好本次家电下乡回访活动,扎实做好各项并确保有成效。长星镇财政所建立了家电下乡回访制度,确立了专人办理,根据农村实际,利用晚上和下雨天进行电话回访和入户走访,以电话回访为主。

二、存在问题。

本次活动中,县局提供的我乡家电下乡购买信息为农户57户,家电下乡产品250台。截止8月底共回访了28户,涉及家电下乡产品123台,回访面为县局提供信息的49%,其余农户存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和外出打工的情况而无法联系。

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查实与县局信息资料不符的有21户,有50台。

县局提供的57户补贴农户中,无联系电话的有18户,占比为31%;电话号码真实可以联系的有20户,占比为35%;电话号码错误、停机无法联系的有19户,占比为34%。

三、对存在问题的建议。

对本次回访中发的现的问题,今后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户家电下乡及防骗补的宣传,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对有骗补情况的网点,应在查清事实后收回套取的补贴资金,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备案网点的资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本次回访的情况来看,我县大部分网点不同程度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即随意冒用他人户口本和身份证的,这容易出现套取补贴情况发生。下一步,应建立防止骗补的长效机制,采取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电话回访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时各部门加强对网点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兑付到位,保障补贴资金安全,真正防止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三

区家电下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的关心指导下,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布署,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家电下乡工作作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自家电下乡工程实施以来,就把此项工作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督查督办。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以及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过成立机构、宣传政策、审批网点、组织销售、审核兑付、加强监管等措施,推动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健康发展。达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的良好效果。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1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现有审核备案通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87家,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我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228万台/件,销售金额5.016亿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6305.74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家电下乡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为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区有力有序推进,我们从建立健全机构着手,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商务局设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家电下乡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为我区的家电下乡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由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对家电下乡工作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三是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会议、中标企业负责人会议、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业务培训等会议,对全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布署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始终保持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密切协调的家电下乡推进机制。

(二)加强宣传,全面普及家电下乡政策。为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掌握政策、懂得政策、享受政策,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范围辐射12个乡镇和城区。一是把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家电下乡政策解读》小册子发放到全区个行政村的农民群众手中;通过新闻、在线、区商务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横幅标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二是组织五星电器、宏图三包等大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出动宣传车辆并携带家电下乡产品进乡入村进行宣传销售,现场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积极为农民释疑解惑。三是严格要求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按照政策规定,在经营场所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示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和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告示。四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坚持标准,科学布置销售网点。选好销售网点是做好家电上乡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审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截止目前,区共有87家销售网点,覆盖了所有的乡镇及城区社区。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准入标准。按照规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质、条件,对申报的网点进行认真审核,在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前提下,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对每一个申报网点的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经营规模、经营信誉以及经营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网点决不予以通过。二是实施承诺制度,对每个通过考核的'网点都与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承诺书。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除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外,区商务局还组织各网点电脑操作人员进行网络使用、信息录入等专门业务培训,并且利用督查机会对每个网点进行现场操作演示,“手把手”培训,保证了销网点质量。

(四)创新举措,简化兑付程序。家电下乡工作实施前期,区兑付率处在全市落后位置。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协调配合,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原因。因个别销售网点不能及时报送材料,以及个别财政所不能及时审核兑付,导致兑付率不高,一度影响了销售网点销售积极性。为此,我们根据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销售网点必须及时、准确录入,区财政局把兑付工作列为对财政所年度考核内容之一。通过努力,区家电下乡兑付率自下半年以来一直处于全市前列,极大调动了销售网点积极性。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全区共销售家电下乡227336台,销售额6.7亿元,补贴资金8585万元。

三、做好服务,做到有疑必答,有求必应。

一是为了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向社会公布区商务局与区财政局的咨询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也设立了家电下乡服务台,及时为群众答疑解难,及时处理投诉问题。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销售网点解决遇到的难题。家电下乡工程实施前期,我区首批通过的家电下乡乡镇销售网点大都是个体工商户,不能独立开具税务发票,这与家电下乡政策相违背。销售网点很着急,消费者的补贴不能及时兑付。针对此问题,我们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给予快速办理,同时降低办理的费用。

四、抓监管,确保网点经营井然有序。

为了保证我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始终把加强对网点管理做为中心工作来抓,规范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指导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柜),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做好货源组织工作,不缺货、不断货,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对销售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销售网点,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已有18家被取消家电下乡销售资格。

(一)加大对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力度。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及抽查制度,对销售网点抽查比例每月不低于20%,建立《家电下乡检查记录表》,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多次对全区销售网点实施检查,检查销售网点宣传、销售、信息录入、发票开具、服务承诺落实、产品质量以及骗补行为等情况。督促销售网点及时、全面、真实地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入系统,非补贴用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必须在录入时点击“非补贴用户购买”项,相应注销产品标识卡,督促销售网点严格遵守标识卡管理各项规定,杜绝骗补情况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专项整治活动。是家电下乡监管年,国家、省、市先后几次下发了要求加强对销售网点监管文件。尤其是205月1日到7月30日组织的为期三个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活动,时间最长、检查最全、效果最明显。在这次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活动中,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共取消3家严重违规经营网点,暂停4家网点销售资格,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3家销售网点,并对没有销售或销售量较少的5家网点予以取消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资格。

(三)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对全区销售网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深入检查。首先通过电话和qq群通知各网点自查,然后随机抽查部分销售网点自查情况。从检查效果看,各销售网点都能够严格执行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全面、真实、及时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没有发现虚假销售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等违规问题。家电下乡结束后,各销售网点也能及时对有关标识进行清理,撤下店面标识、宣传材料、专区(专柜)等。

五、存在问题。

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随着家电下乡管理工作不断改进,逐步完善。问题逐步得以解决,保证了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个别网点的店面建设不够规范。家电下乡产品没有分区摆放;不重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没有悬挂在醒目位置;产品价格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没有张贴或及时更换。

二是少数网点销售不规范。申领补贴资料不齐,代签字现象较多。留存号码空号、无人接听、号码和联系人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回访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是个别网点对系统操作还不熟练。对新家电下乡系统还不够了解,关于系统里进销存台帐不知如何操作,导致我区有个别网点的时销存台帐没有规范建立、建全。

四是机卡分离现象一定时期内还存在。主要集中在年3月15日后那段时间,因有一批家电下乡产品中标到期,产品标识卡无法录入,被厂家统一收走,并且个别厂家代理商要求打货款到一定额度才能换新卡,或者是进四到五台新产品才能换一张新卡,导致部分产品长时间处于机卡分离状态。

五是盗用顾客资料和户口转借情况时有发生。有个别网点私自留用顾客资料为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补贴,有非农业户口的客户转借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申请家电下乡补贴,这都为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监管带来一定困难。

对存在以上问题的家电下乡网点,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直至取消网点资格。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四

关于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县按照中、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自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备案网点已增至35家,基本覆盖全县乡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2619台(件),销售金额46195万元,为广大农民兑付财政补贴6005万元。其中xxxx年,全县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985台(件),销售金额41375万元,为农民兑付财政补贴5202万元,兑付率100%。人均消费额为2305元,按每百户计算,农民购买量、补贴兑付率均排名全市第三。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县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财政局、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物价局、农牧局、国税局、供销社等部门,具体负责家电下乡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结合县情实际,县商务、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县政府主管县长多次带领县商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下到乡镇网点检查指导,现场办公,解决家电下乡工作的实际问题,保证了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上家电下乡培训会后,我县先后三次召开了家电下乡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栏、张贴标语、制作横幅、编发宣传材料和政策解答、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同时,适时启动了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集中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宣传。

通过不断地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了政策,知道了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办理补贴时所需的各种手续,使广大农民群众少跑冤枉路。同时,及时解答农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打消了农民群众的顾虑,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每次政策的调整,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宣传,及时向各销售网点和广大农民群众讲解新政策,确保新政策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

(三)切实做好服务,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指导。

由于家电下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大家都很陌生,主管同志都是新手,没经验,做好服务工作就成了关键。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多次下发各类有关家电下乡的操作性文件,指导各销售网点和各财政所的具体服务工作,县商务局、财政局也设置专门岗位,即时对各网点和各财政所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对农户咨询作出解答,随时做好服务工作。

同时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家电下乡补贴款能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管理是一切工作的必要手段,也是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手段。去年十月份以来,我们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基层销售网点,对各网点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纠正网点不正确做法,要求各网点挂牌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对网点的备案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指导他们规范做好备案工作,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及时兑现补贴款。

为了规范操作,统一手续,我县与各网点签订了代垫协议,及时启动了网点垫付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网点全部实行了网点垫付,网点垫付率达到了百分之百,工作成效显著。

目前,所有网点的销售工作已经走上正轨,与我们的兑付工作保持了一致,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大,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了解不深,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二是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不高,再加之市场竞争压力较大,导致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如()手机产品20xx年至今仅销售了25部,去年一部未销。据了解,电信部门的家电下乡手机产品按政策财政补贴为手机销售价格的13%,电信部门为拓展农村手机市场,推出了手机购机款全部抵话费,手机免费拿优惠100%等活动,优惠幅度比家电下乡补贴大得多,极大的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经销商的积极性。

三是个别经销商有备案网点却没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如到商务部门备案登记的网点35户,实际有销售记录的仅23家,12户企业没有销售记录。

三、工作打算。

家电下乡是国家推出的又一项惠农强农政策,这项工作旨在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农村市场,激活农村购买力,更好的改善民生,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服务创新,争取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要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不断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坚持宣传到位,解释详细,让更多的农民理解这项政策,进一步打消他们的顾虑。

二是继续做好服务。加强各成员单位协调,要与各销售网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及时准备帮他们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难题,积极做好备案和兑付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协调商务、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各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确保销售的产品无质量问题,确保网点销售与兑付比例同步。

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五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家电下乡工作按部就班县政府成立了仪陇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科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明东、副县长龚宁任副组长,政府办、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纪检局、目标办、广播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县经济和商务局长王瑞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解决家电下乡试点的日常工作,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家电下乡领导组办公室印制20万份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分发,组织文娱活动等途径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400余条、涂刷墙体广告300余个;通过仪陇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由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宁同志在电视上做了专题讲话,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滚动安排播放字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利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的通讯网络向我县的手机用户、小灵通用户每2-3天接收到一条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短信;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组织四次大型进乡入村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宣传人员100余人,不留宣传死角和盲区,基本达到了全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为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及时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发票、税收、城管等相关问题,增强承办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为使产品充足,确保不脱销,不断档,我局与财政局积极协调承办企业,加大货源的投放力度,避免了家电下乡活动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方便了农民购买,各销售网点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五、建立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保证了重要信息的上通下达。

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

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了对家电下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指导购买如何申报和办理家电补贴,本着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组织农民团购,妥善处理了承办企业与农民消费者的关系。

三是不搞终身制,按照中、省、市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已备案的家电下乡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逐一清理,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备案一批、公示一批。

四是协调组织,协同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监控限价销售。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六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补贴任务。

截止xx年底我县登记备案15个承办企业,147家销售网点,11个售后服务维修点,配备联网终端的有71家,营业面积达50㎡以上的有147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计15432台,发放补贴资金216万元,同时也把党和国家这一惠农政策实实在在的`送到农民手中,使我县农民得到了实惠。

虽然我县xx年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议事日程;

2、各乡镇销售补贴进度不均衡;

3、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各个乡、村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4、个别经销商在推销家电下乡产品的时候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5、政府投入不到位,商务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致使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首xx年,我局的家电下乡工作硕果累累,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决心,xx年,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试点产品和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均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农民可以在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6、对销售企业严格要求的原则。从局到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分别制定出市场预测、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完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络,规范促销行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货源充足,严格执行中标产品的限价规定,加强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承办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六

为进一步营造家电下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促进农民购买热情,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统一部署,我市迅速开展了家电下乡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对于此次家电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我市各级商贸、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有关会议,制定了“家电下乡宣传月”实施方案,对“家电下乡活动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以“推动家电下乡进村入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主题,把宣传工作的中心重点放到乡、村、户,达到“村村皆知,人人皆晓”。各县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家电下乡宣传月”作为6月份中心工作来抓,均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项布置。

项整治情况,执法数据和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欺骗性较强的要及时向公众发布警示。五是质监部门负责公布以中标企业中标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承诺的.优秀企业;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或者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一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六是充分发挥乡镇村组作用,乡镇村组负责各种宣传资料(material)的派发,不留宣传死角。

6月中旬,我市对各区县商贸、财政部门以及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进行培训,对操作环节的重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解答。对进一步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提出要求。

2、政策咨询电话宣传。

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商贸财政部门、乡镇财政所对外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认真解答处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投诉举报。

3、举办形式多样的户外宣传。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七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二、熟悉政策业务,组织集中培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四、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

我局组织了专门力量,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原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销售网点销售服务责任书(加盖公章)。同时对备案申请网点现场督察,检查其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是否配备了电脑、税控机、专门电脑操作员,是否设立了专柜,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服务标准,是否张贴了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农民购买须知和售后服务电话号码等。我局对全区200多家首批申报网点,经严格审核有60多家因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审核通过备案网点140家并予以公示。同时我局对备案网点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如对首批140家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现场检查中,我们取消了有虚假宣传等问题的3家网点。截至6月中旬,全区184个备案网点人员、设备配备齐备,市场秩序井然。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虽然我区在20xx年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深,有人认为家电下乡是兜售过期积压产品,是先涨价再降价,是城里人不要的产品再推到乡下,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3、个别经销商有备案网点却没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如电信在全区各乡镇有32个手机销售备案网点,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显示其截至6月中旬家电下乡活动开展半年来,手机销售仅21部,每个网点还不到一部。经我们调查得知,电信部门的家电下乡手机产品,按政策其财政补贴为手机销售价格的13%,后来电信部门内部为拓展农村手机市场,推出了“手机购机款全部抵话费、手机免费拿”优惠100%的活动,优惠幅度比家电下乡补贴大得多.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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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家电下乡工作按部就班县政府成立了仪陇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科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明东、副县长龚宁任副组长,政府办、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纪检局、目标办、广播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县经济和商务局长王瑞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解决家电下乡试点的日常工作,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家电下乡领导组办公室印制20万份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分发,组织文娱活动等途径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400余条、涂刷墙体广告300余个;通过仪陇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由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宁同志在电视上做了专题讲话,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滚动安排播放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利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的通讯网络向我县的手机用户、小灵通用户每2-3天接收到一条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短信;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组织四次大型进乡入村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宣传人员100余人,不留宣传死角和盲区,基本达到了全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为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及时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发票、税收、城管等相关问题,增强承办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为使产品充足,确保不脱销,不断档,我局与财政局积极协调承办企业,加大货源的投放力度,避免了家电下乡活动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方便了农民购买,各销售网点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五、建立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保证了重要信息的上通下达。

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

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了对家电下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指导购买如何申报和办理家电补贴,本着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组织农民团购,妥善处理了承办企业与农民消费者的关系。

三是不搞终身制,按照中、省、市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已备案的家电下乡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逐一清理,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备案一批、公示一批。

四是协调组织,协同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监控限价销售。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六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补贴任务。

截止xx年底我县登记备案15个承办企业,147家销售网点,11个售后服务维修点,配备联网终端的有71家,营业面积达50㎡以上的有147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计15432台,发放补贴资金216万元,同时也把党和国家这一惠农政策实实在在的送到农民手中,使我县农民得到了实惠。

虽然我县xx年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议事日程;

2、各乡镇销售补贴进度不均衡;

3、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各个乡、村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4、个别经销商在推销家电下乡产品的时候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5、政府投入不到位,商务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致使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首xx年,我局的家电下乡工作硕果累累,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决心,xx年,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试点产品和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均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农民可以在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6、对销售企业严格要求的原则。从局到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分别制定出市场预测、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完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络,规范促销行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货源充足,严格执行中标产品的限价规定,加强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承办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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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这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根据中、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下,通过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x年的家电下乡工作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认可和表扬。现将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了对家电下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指导购买如何申报和办理家电补贴,本着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组织农民团购,妥善处理了承办企业与农民消费者的关系。三是不搞终身制,按照中、省、市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已备案的家电下乡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逐一清理,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备案一批、公示一批。四是协调组织,协同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监控限价销售。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六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补贴任务。截止xx年底我县登记备案15个承办企业,147家销售网点,11个售后服务维修点,配备联网终端的有71家,营业面积达50㎡以上的有147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计15432台,发放补贴资金216万元,同时也把党和国家这一惠农政策实实在在的送到农民手中,使我县农民得到了实惠。虽然我县xx年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3、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各个乡、村宣传需进一步加强;4、个别经销商在推销家电下乡产品的时候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5、政府投入不到位,商务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致使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首x年,我局的家电下乡工作硕果累累,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决心,x年,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2、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试点产品和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均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3、坚持网点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5、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农民可以在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6、对销售企业严格要求的原则。从局到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分别制定出市场预测、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完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络,规范促销行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货源充足,严格执行中标产品的限价规定,加强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承办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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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通过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家电下乡工作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业务知识,确保财政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有全面认识,能正确把握政策。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领导。建立了乡到县、乡镇财政所到经办股室、经办股室到分管领导的工作机制,配备了得力人员,各个关口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财政所由所长对所在乡镇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负总责,各财政所选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实际操作,将各乡镇的唯一密匙发放给选派出来的专职人员,确保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三是各项基础保障工作到位,首先对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其次及时地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配发到各乡镇财政所作为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专用,并为这些电脑分别连接了独立的网线,保证了网络的畅通和网页打开的流畅,做好硬件方面的保障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从工作启动以来,先后以电视、报纸、公告、发放宣传单、宣传小册和当面解答疑问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海报450余张、横幅标语25条、电视台宣传2次、宣传册5000份,让广大农民家喻户晓,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和用好政策。

(三)坚持各项硬性操作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各乡镇财政所定期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咨询电话,财政局内设专人负责接收各工作点意见反馈和汇总上报工作。

2、坚持产品认定原则。全县?传不到位。宣传只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商家一同做好宣传工作,才能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但很多商家不愿意出资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所以很多产品在我县还未进行销售。由于农户对政策的了解不够,也导致了部分农户在省外网点购买回来无法兑现补贴的现象发生。

3、品种单一,范围不够广。很多电视、广告、宣传上能见到的家电下乡产品农民在就近网点都无法购买到;农民在选择商品的时候因为品牌的单一性,所以没有选择的余地。

4、家电下乡限制了补贴最高价格标准。一些农户想购买的产品型号销售价格高于限制价,以至可购买商品范围再次被压缩,农户无法购买到满意商品,影响购买的积极性。

5、部门间协调不够,以至家电下乡的管理、市场、销售体系尚有漏洞,很多地方存在隐患。

6、家电下乡价格统一规定,利润相对较低,商家不愿做,或不按照政策执行,采用直补销售和其他低价商品抵触家电下乡产品。

7、因摩托车、汽车没有限制销售价格,以至发票可能出现虚开金额等问题,直接影响到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地方税收问题和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品、院坝会和销售网点大力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进一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管理。大力组织货源和引领经销,使得家电下乡的品牌、品种多样化,有利于市场的合理竞争发展。

3、管理部门对市场监管要加强。组织对市场的不定时抽查,防止伪劣、不合格商品流入,冲击家电下乡市场,损害农民利益、影响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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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这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区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下,通过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家电下乡工作自1月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6月21日,全区备案网点已增至184家,基本覆盖全区32个乡镇,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133台,销售量排名全市第一;销售金额3381.94万元,财政补贴到位资金157.36万元,排名全市第二。

一、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制定。

工作方案。

二、熟悉政策业务,组织集中培训。

商务局首先组织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先后对网点相关人员集中培训4次。09年12月31日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之初,我局对全区140个销售网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发放1000份宣传单和200本《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手册,熟悉政策与业务流程;09年2月19日对桥南市场52家二级批发商进行了业务指导,督促他们及时完善网点设施,做好配送服务工作;2月26日,区财政局对32个乡镇财政所所长及其微机员进行了微机操作和补贴兑付培训;3月和5月又分二次对新增40多家网点进行了培训。同时区财政局对全区乡镇财政所长和微机员进行了微机操作和补贴兑付培训,使相关人员迅速熟悉家电下乡政策与业务,保证了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月28日开始,各乡镇相继召开了由村长、会计、妇联主任参加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宣传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家电下乡有关精神,布置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备案网点共同印制16万份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和销售网点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悬挂横幅2100余条,通过鼎城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安排滚动播放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多次大型进乡入村到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0多台次,走村串户,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四、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

我局组织了专门力量,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原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销售网点销售服务。

责任书。

(加盖公章)。同时对备案申请网点现场督察,检查其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是否配备了电脑、税控机、专门电脑操作员,是否设立了专柜,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服务标准,是否张贴了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农民购买须知和售后服务电话号码等。我局对全区200多家首批申报网点,经严格审核有60多家因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审核通过备案网点140家并予以公示。同时我局对备案网点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如对首批140家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现场检查中,我们取消了有虚假宣传等问题的3家网点。截至6月中旬,全区184个备案网点人员、设备配备齐备,市场秩序井然。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一是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对经销网点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网点监控管理,对相关情况印发了三期工作简报进行总结公布。3月2日-13日,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全区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2周的现场督导检查,对网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现场处理他们的问题,对部分不够规范的网点退出了整改意见。现在全区各家电下乡网点都设立了专柜,推行送货上门、安装等售后服务,群众普遍反映较好。截至目前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家电下乡投诉事件,各网点销售火爆,全区销售总量排全市第一。二是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虽然我区在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深,有人认为家电下乡是兜售过期积压产品,是先涨价再降价,是城里人不要的产品再推到乡下,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2、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其主要原因是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不高,影响到经销商的积极性。如有一款康佳t21ta267的21寸彩电,二级批发商给网点的价格是590元/台,网点售价669元/台,扣除税费20元、运输费20元、人工等成本10元,利润只有二十几元。利润不高使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九

根据简财建〔20xx〕8号、财建〔20xx〕10号、财办建〔20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20xx年4月—20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20xx年12月1日—20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20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20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20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篇十

自去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60号)和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广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商运发[2008]75号)以及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08]7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做了大量工作,现就我市家电下乡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12月20日全市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我市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备案登记、销售产品、政府补贴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情况:

截止到203月31日,我市各主流媒体、县(区)、乡政府、中标企业和各级代理商,共组织集中宣传五次,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报导家电下乡政策150篇(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悬挂横幅、张贴海报1万多条(张)。基本做到了政策宣传纵向到底,家喻户晓。

(二)家电下乡备案登记情况:

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结束的当天晚上,我市就向各县(区)会议代表布置:回去后家电下乡备案登记工作,只要符条件的,不要等文件,马上开始。截止到年3月31日全市已完成备案登记708家,其中:市五城区86家(象山区最多32家)、12县622家(全州最多89家,销售企业(代理商)近100家),销售网点已遍布全市12县5城区、133个乡镇。

(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

我市从2009年2月10日灌阳县销售第一台产品开始,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全市12县4城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310台(件),计金额1703万元,其中:冰箱5554台计1081万元、彩电1461台计167万元、手机582件计39万元、洗衣机2713台计417万元,销售较好的有平乐县1540台(件)计269万元,象山区1082台(件)计189万元,荔蒲县1010台(件)计173万元,灌阳县1029台(件)计171万元,全州县1054台(件)计169万元,兴安县998台(件)计166万元,七星区486台(件)计66万元。

(四)落实家电下乡政府补贴情况:

我市于2月16日在灌阳县率先启动家电下乡政府补贴开始,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在12县4城区申报家电下乡政府补贴123万元,通过审核补贴到位686679元。其中灌阳61977元、全州137228元、平乐234759元、龙胜37670元、资源31801元、恭城40380元、荔蒲75982元、永福31650元、临桂17283元、兴安15086元、象山区2858元。其他各县(区)的政府补贴工作目前正在操作中。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自去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市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依据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08]260号)和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08]76号)要求。一是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分管领导组成的桂林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制定桂林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二是2月9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办公会专题听取了我市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情况汇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做好、做扎实;三是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于1月8日下发了关于《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商运发[2009]1号)。

(二)宣传工作扎实,效果好。

为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我们做到了三个联动:

1.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动,家电下乡宣传工作部署早。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我市于1月8日就下发了关于《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对我市今年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各县(区)主管部门,按照《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行动迅速,在1月15日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就对本辖区今年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并上报了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

2.全市各主流媒体联动,家电下乡政策知晓率高。

在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市、县(区)主流媒体的影响力,联合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视台、各县电视台,分别于2008年12月底、2009年1月下旬和2月上旬及3月初、3月下旬,开展了五次大规模全市集中宣传家电下乡相关政策的专题报道。特别是在2008年12月27日、2009年1月6日、2月12日、2月27日、3月2日、3月12日和3月19日,我们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各县、区电视台、报刊使用大量篇幅向农民朋友详细介绍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使广大农民朋友详细了解了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收到良好的效果。

3.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网点联动,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内容详细。

为使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为每家销售企业统一制作“家电下乡指定销售门店标识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中的积极性,做到每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必须在门店的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须知”、“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流程”;并充分利用节假日、圩日,组织辖区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商开展家电下乡政策集中宣传,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我市所有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店门都挂有“家电下乡指定销售门店标识牌”;都在店堂的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须知”、“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流程”;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商,利用节假日、圩日,开展家电下乡政策集中宣传近百次。向农民朋友详细介绍实施家电下乡相关信息,并发放书面宣传资料: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期限、家电下乡产品的识别、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家电下乡补贴的产品范围、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人员范围、农民朋友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程序及需提供的资料等;驻桂林的美的、海尔、长虹、荣事达、澳柯玛、索伊及中国电信等几大中标企业的代理商分别于2月16日、2月21日、3月5日、3月11日、3月20日连续在桂林发布家电下乡产品春季促销供货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指导、督察工作及时。

2月9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办公会后,市人民政府督察室,组织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先后到永福、临桂、阳朔、兴安、全州、灌阳、平乐、荔蒲等县及象山、秀峰区督促检查商务主管部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进展及宣传工作情况;对各中标企业、各销售商落实家电下乡政策集中宣传和销售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办公。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中标企业:

1.少数销售网点密钥不到位,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无法开展。

2.中标企业对中标产品价格不太满意,对中标产品供货不太积极。

3.中标企业各地代理商对各销售网点培训指导工作不到位。

(二)销售网点:

1.密钥要销售网点买单销售网点认为不合理。

2.中标企业提供给的中标产品给销售网点的利润太少,按家电下乡的要求,送货上门,成本高,影响销售商的积极性。

3.销售网点多数都是定额缴税,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要求,每件都要开正规发票,增加税费;还有是多数乡、镇的销售网点税票最大限度每张税票只能开出999元,卖一款千元以上“家电下乡产品”,需要同时开出3张发票,销售网点工作量大,农民也难保管。

4.少数销售网点有销售假冒“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三)农民对家电下乡的意见:

1.部分农民朋友对家电下乡产品心存凝虑,担心“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是否是厂家买不出去的产品。

2.多数农民朋友认为申领补贴手续太复杂,即5大件:身份证、户口本、发票、产品标识卡、存折、申请表,这些都是重要证件,一不小心,容易丢弃,希望能现场直补。

3.对部分产品如冰箱、洗衣机价格偏高,适用性不强。

4.希望能增加一些家电类产品:电饭锅、高压锅、缝纫机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在继续利用主流媒体宣传的基础上,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中标企业和各销售商,把宣传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力争做到宣传标语村村到位、宣传资料户户一册。

(二)继续加大对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中标企业和各销售商督察的力度。特别是督促中标企业(代理商)销售网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加大对假冒“家电下乡产品”打击的力度。我们将联合工商、质检部门,加强对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监督,严厉打击假冒“家电下乡产品”上市销售的现象。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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