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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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能够帮助我们提升自己并改进的有效途径。在进行分类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不同的因素,而不仅仅是情景本身。欢迎大家分享自己的总结经验和心得。
安全与危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的,相互依赖而存在的。因为有危险,才要进行安全管理,以防止危险。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管理实施意见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促进燃气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平安建设为目标,按照注重宣传、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长效机制,不断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工作重点。
(一)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设施报建审批管理。将燃气设施设计、报建纳入业务主管部门前期审查范围,严格按照住建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对不符合燃气规划、设计不合理的燃气设施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在燃气设施设计建设过程中,加大先进安全保护设施、施工工艺的使用推广力度;按照《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从严把握燃气经营企业尤其是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力求压缩数量、提高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二是强化燃气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提高燃气工程各环节安全监管的市场准入门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质量和安全责任;严格遵守住建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等规章,严把管材质量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组织施工;在燃气管道安装后,严格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燃气企业)。
三是严格组织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燃气工程建设完工后,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燃气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媒体专题宣传,精心制作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并刻录光盘发至各村(居),定期组织居民观看学习;在相关媒体开设专栏,普及燃气安全知识。要深入开展文字书面宣传,结合供气和季节特点编辑制作《致用气居民的一封信》、温馨提示、宣传海报、用户手册等安全生产资料,逐一向广大用户发放,并在社区宣传栏张贴;要印制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须知,及时向每个用户发放。要深入开展社区巡回宣讲,成立专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宣传教育员;充分发挥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和居民学校的作用,定期邀请燃气安全宣传员进行教育讲座;要注重加强回迁小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空巢老人等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农村集市集中宣讲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天然气、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各学校每月要在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中安排不低于一个课时的燃气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培养青少年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教育局、电视台,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二是加强燃气使用检查。按照市建委《户内燃气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户外管线安全巡查规定》,积极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各燃气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居民家庭入户安全检查,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对工商业用户集中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定期组织复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日常入户检查,通过组织专门入户检查或利用查表时机逐户检查,重点检查胶管、管道阀门、燃气灶具使用状态及有无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和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器具等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村(居)委会(物业),共同督促整改;对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并拒绝整改的,燃气企业经报请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对该用户所处的整条燃气立管进行停气,并由燃气主管部门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对瓶装液化气用量较大的生产经营用户进行登记造册,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要定期入户进行安全用气检查。要加强高危设施重点巡查,强化对过路燃气管道、老旧铸铁管道、阀门井、挤压燃气管道地段、市政、绿化施工地段等高危设施燃气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要强化对瓶组间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隔离设施、警示标语、消防设施、通风散气设施、泄漏报警设施和报警远传设施的巡查,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危险性较大地带和设施每周巡查,高度危险地带和设施要坚持每日巡查,形成巡检记录并妥善保存。要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群众对燃气隐患点、泄漏点进行举报,若举报属实,隐患有效排除后,燃气企业要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三是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市场监管。要加大对燃气器具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相关企业和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假冒伪劣的燃气燃烧器具产品,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燃气燃烧器具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燃气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工商分局)。
(三)强化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和风险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升级。认真做好灰口铸铁老旧燃气管道地域分布情况和管道长度统计,根据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科学制定老旧燃气管道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组织实施,争取20xx年底前完成区范围内灰口铸铁燃气管道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二是积极推进瓶组间改造。全面掌握瓶组间具体分布情况和燃气供应范围,科学制定瓶组间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积极有序推进改造工作,争取20xx年底前将区范围内的瓶组间改造成管道天然气。在完成改造前,要确保瓶组间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三是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的清理力度,依法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和拆除,杜绝因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引发的恶性事故。加强城市管理,防止出现新的压占燃气管道现象。市区市政、园林等各类土方开挖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提前与燃气企业充分协调沟通,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对在居民用户燃气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燃气企业、镇(街道)和相关村(居)委会(物业)要共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城管办、市政筹建组、园林筹建组,各镇、街道)。
四是严格规范罐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对罐装液化气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其完善安全设施、规范经营行为。对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的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气化站要坚决予以取缔关停。按照属地化、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防控和取缔流动倒罐式液化气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城管办、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住建局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做好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各燃气企业是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居民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与燃气企业共同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和隐患联合整改,确保辖区燃气使用安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燃气安全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形成燃气安全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燃气检查登记造册及情况反馈机制。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将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日常检查记录、重点巡检记录、举报处理情况等分类整理成册,并形成档案,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燃气企业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3日内书面向所在地村(居)委会反馈,并在一周内书面汇总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通报内容应包括隐患点具体位置、造成隐患详细原因、整改意见、业主姓名、业主整改态度等,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健全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企业、社区居委会联动机制。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坚持联动。燃气主管部门发挥组织作用、燃气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各镇(街道)发挥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作用、村(居)委会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将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户居民。燃气使用状况坚持联查。各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参与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组织的燃气使用状况检查,动员社区居民主动配合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详细掌握社区各类业主燃气使用状况。燃气安全隐患坚持联改。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燃气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和组织燃气企业、各镇(街道)实施整改,各燃气企业要针对隐患向用户提可靠、经济、便捷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应当场向业主提出整改意见,重大隐患要当日提出书面整改方案。各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根据燃气企业检查隐患反馈情况积极做好存在安全隐患用户的整改动员和督导工作,尤其是拒绝入户检查和拒绝整改安全隐患燃气用户的说服动员和督导工作,确保所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三是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应急机制。要强化对输气管线、设施安全评估,及时改造完善相关安全隐患。要科学制定燃气安全。
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系统成立专业化的应急救援、抢修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理演练全面提高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各燃气企业要强化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服务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并通过宣传教育让居民掌握应急报警方法。各燃气企业应急预案要报住建局备案。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燃气企业必须每年与区燃气热力主管部门签订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燃气企业队伍建设、安全机制建设、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应急抢险等方面的目标和职责任务。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燃气企业业务开展、工程建设、优质服务、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考核,尤其是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状确定的各项职责目标,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应急抢险、隐患整改、设施改造等专项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燃气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将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老旧燃气管道改造、瓶组间改造和居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对各镇、办安全生产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为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安全指令,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加强安全工作,提高双基建设和质量标准化水准,切实保证安全运输,搞好生产服务,根据党教发29号文精神及安全文化建设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安全整治活动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深化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的切入点,要把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对待,认真解决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解决突出问题、落实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该项活动使全队各项工作呈现新起色,实现新突破。
二、指导思想。
重点排查,预防为主,深挖隐患,整治为先。
三、整治目标。
1、抓教育、抓培训,职工素质明显提高;。
2、建制度、建网络,安全管理周密严谨;。
3、抓好质量标准化,促进双基建设,各类隐患排查、小故障排除率100%;。
4、不违章操作,不违章驾驶,各工种人员具有规范的操作技能;。
5、全年杜绝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运输事故。
四、整治重点。
1、从7月份起编制月度运输计划及周运输计划,整顿运输秩序。
2、强化跟班。每班设运行、维修跟班队长各一名,强化责任靠前管理。
3、严格交接班。实行车辆交接牌制度,确保车况完好,杜绝机电事故。
5、规定管理人员抓三违指标,并严格落实责任,考核落实。
(二)安全教育。
1、编制。
学习计划。
每周一期。按付班长以上人员和一般职工的顺序依次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各类操作规程和典型的运输措施。
2、每人设立专用的学习记录本。每人每周学习笔记不低于1000字,并由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字数不够的重新学习。
3、每周日进行闭卷考试,得分少于90分的重新学习。
(三)质量标准化。
1、划分包括候车点在内的卫生区责任人,严格交接班。
2、实行每班刷车制度,出现一次群众举报或内部检查出现问题,罚责任人50元。
3、车外观及车况质量保持动态完好,不达标的不准交接。
4、每月15日为达标日,将所辖范围内的积水、多余附着物及停运车辆全部清除,并完善班后会牌板及车辆管理牌板。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扎实有效,队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组长:
成员:
六、保证措施。
1、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等有效形式,组织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学习各级领导关于安全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我矿我队的安全形势,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我要安全、我为安全”的良好的整治活动氛围。
2、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层层建立安全承诺制度,要求职工向班组、班组向区队逐级承诺。跟班队长要指导班组通过切实可行的载体和措施,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目标。
3、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现场考核。根据生产和工作实际,突出关键问题和安全重点,定期明确整改内容,注重从细小之处抓起,有针对性地做好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考核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及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4、注重相互配合,坚持防微杜渐。党政工团要围绕“落实岗位责任、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劳动纪律”等安全工作重点,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指标,全面实施“三违”查究制度,举一反三地开展反事故斗争。同时,重视贯穿于班前点名到班后签字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对“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从快处理,并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确保全队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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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
月
6
日大连普兰店市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为迅速落实潘立国副省长讲话精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结合抚顺县实际,特制定《抚顺县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抚顺县境内县级以上公路里程。
345.711。
公里,加上村村通公路。
500。
余公里,公路总里程达。
800。
公里以上。有。
2
条省级公路,即沈环线和沈通线,
101.608。
公里。
11。
条县级公路,
244.103。
公里。截止到。
2013。
年年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
24976。
台,其中大货车。
3658。
台,小型轿车。
9268。
台,大客车。
50。
台,农用机动车。
3646。
台,摩托车。
8354。
台。驾驶人保有量为。
34630。
人。全县机动车、驾驶员每年均按。
10%。
以上的速度增长。
2012。
年,共发生交通事故。
304。
起、死亡。
16。
人、受伤。
7
人、直接经济损失。
533500。
元。
2013。
年,共发生交通事故。
352。
起,死亡事故。
17。
起,死亡。
18。
人,受伤。
19。
人、直接经济损失。
484000。
元。
2014。
年
月,共发生交通事故。
258。
起、死亡。
10。
人、受伤。
6
人、直接经济损失。
462000。
元,追究刑事责任。
9
人(其中取保候审。
6
人、刑事拘留。
3
人,已全部移送起诉)。无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
6.9%。
;死亡人数下降。
80%。
;受伤人数下降。
57.14%。
;直接经济损失下降。
6.28%。
虽然近几年在道路基础设施方面加大了投入,特别是今年对全县排查出的
183。
处乡村公路与县以上道路交汇路口增设了让行标志,但仍有一些县乡道路路面狭窄,坡道陡,弯道急,设计不尽合理。一些临山、临崖、临水路段,还缺少必要的隔离防护栏和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据统计,全县的
8
个乡镇均有占道集市经营情况,多达。
13。
处之多。这些占道集市摊贩,均占用道路两侧摆摊卖货,拥挤处双向小型通行都有一定困难,遇有双向大型车辆通行时必然造成拥堵,每年临近春节前的几个集市拥堵情况更是突出,严重影响车辆的安全畅通。
全县每年召开
次交管会议,下发了文件,签订了责任状,但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不够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多数乡镇的交管工作机构和人员没有得到落实,交管会议每年开不上一次。村民自治组织的交管工作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成为交管工作的盲区。
对无牌无证特别是对
5000。
余辆。
目前,交警大队共有
2
个辖区中队、民警。
8
人,每个中队管理。
4
个乡镇,每人管理公路。
100。
公里以上、机动车。
1000。
余辆、驾驶人。
4000。
余人,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别高出。
30.38。
2.46。
225.87。
个百分点。自。
1987。
年以来,县级公安交警编制一直没有增加,队伍老化、警力严重不足,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县级以下道路长期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广大农村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保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较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改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应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全县致力于构建
“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新机制。
1.
成立全县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召集人,路政局、运管所、宣传部、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农机局等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任由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上述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成员也是联席会议联络员。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职责、确立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2.
明晰乡镇政府交管会工作职责,承担起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乡镇政府要明确。
1
2
个村配备一人的标准,建立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路面巡查、机动车和驾驶员普查、重点路段协管等日常工作。
3.
每个行政村设立。
名交通专管员,每个村民小组增设。
1
名交通监管员,协助乡镇协管员工作。
4.
实行“五长”联动。
整合力量,部门联动,积极建立专业执法,安全监管,交通协管,交通志愿者,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等
5
支队伍,健全乡镇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农机站长,中小学校长“五长”联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机制。
一是“三防”:即人防、物防、技防。人防:加强上路巡逻和监控的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加强文明交通的社会舆论宣传
物防:加强、加快对主要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整改的投入,设立混凝土防护栏,避嫌车道,降温水槽,各种交通标志标线等;技防,加大技术监控的力度,走科技强警的路子,主要采取加装电子视频监控摄像头,测速仪,安全警示灯,电子警示牌等。二是“三盯”,实行人盯路,人盯车,人盯人,人盯路是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交通、运管、公路、交警、安监和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客运路段和乡村道路进行排查,确定路段危险程度,对危险路段实行挂牌监管,并落实人员“盯路”;人盯车,由此基础上排查出有超员,带病行驶等重点监控车辆,分别由乡镇政府落实一名干部作为该车的安全管理员,不定期派员随车监管,实行“人盯车”;人盯人,严格驾驶员的驾驶管理,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由公安部门和运管部门分别核查客运车辆驾驶员的驾驶和客运从业资格,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客运驾驶员的“人盯人”任务。三是“三严”,即严管、严查、严教。严管:交警部门每月定制明确的路面勤务计划,对定点执勤勤务、巡逻勤务,选时监控勤务进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定督察,确保路面勤务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体现预防事故工作的科学研判性;严查:严肃查处主干道上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和农村敌群无牌无证、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教:对已查处的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严肃的帮教。
一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积极拓宽资金筹备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引导和鼓励汽车、建设、运输等相关企业积极参加道路安全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资金,探索引入保险资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支持道路安全实施建设。二是加大县、乡两级公里和安全设施的建设力度,严格落实公路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施工和同时验收使用的
“三同时”制度,分期分批对县乡道路特别是通行客运班线、校车的道路以及急转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实施重点改造。要将安全设施纳入道路管养内容,在加强道路管养的同时,完善公路各种防护、警示标志,提高安全等级,保持道路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因自然灾害受损严重的道路要加大资金投入及时修复,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三是提高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在乡镇、村屯及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安装性能先进的交通监控设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式监控设备,扩大监控覆盖面,解决农村地区交警警力有限的难题。四是建立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根据国家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金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辅助作用,解决事故理赔不到位等问题。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易发事故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吸取教训,分析原因,摸清隐患底数,建立安全隐患基础台账,突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易发多发及客运班线、校车途经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逐一落实责任单位,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把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普法教育计划,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举行知识竞赛、播发宣传稿、组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基本常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广大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还可投资建设一批以体验式、互动式为主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素质。深化警务改革,积极推动交警中队与农村派出所合署办公的警务模式,实行警力下沉,增加一线执勤民警数量,发挥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管控率和覆盖面。
3
为加强对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抚顺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代县长江阳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宋毅担任,全县各乡镇、县交管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副局长朱大光任办公室主任,各交管会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亲自部署任务,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全县交通和交通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把提高道路设施、提高车辆状况、安全教育等方面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克服工作一般化、状态一般化、落实一般化的错误倾向,真正把全部精力和干劲用在狠抓落实上,要深入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抓工作的前瞻性。特别是单位、部门领导要切实转变作风,按照
11。
月
30。
日结束,并于。
12。
月
1
日开始正式投入运作。
县绩效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评范围,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加大考核力度,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有经费保障,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更需要经费的投入,因此,要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安全保障。根据
11。
月
6
3
人以上或一年内发生。
3
起一次死亡。
2
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乡镇党政领导,一律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党政问责暂行规定》严格实行问责。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不断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以“安全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创建安全生产规范化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为载体,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和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工作目标:坚决杜绝重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统计口径)实现“三个零增长”,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考核要求,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和思路,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工作,进一步营造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结合实施“五五”普法教育,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消防、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抓好日常宣传和“安全生产月”等各类集中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曝光违法案件,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支持配合大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反映倾向性问题。
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驾驶员、建筑施工、危化品从业等高危行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安全诚信和安全道德实践活动;依法开展对企业培训教育工作的监察执法,进一步推广建筑业民工学校,确保全县从业人员得到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推进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坚持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一岗双责”领导体系;坚持通报、例会等日常督查制度,加强动态指导管理,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探索实行村级安全协管员工作量化考核,确保县、镇区和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要在三方面下功夫:一是推动责任制全覆盖,突出抓好中小企业和村以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改变这一层面安全生产薄弱状况。二是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责任制落实要与建立实施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相结合,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
(三)完善分级治理机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增强“治理一个隐患,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的信心。健全政府和企业两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长效机制,完善县、镇区两级重大隐患评估建档、社会公示、挂牌督办和考核等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加强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确保安全运行。持续开展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心下移,扩大检查面,提高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和报送基层重大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和制度化,加强整改情况跟踪。
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推进“除隐患、降事故、保平安”工作”:
道路交通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目标,落实“五整顿”(即整顿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危险路段)“三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措施,重点整治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中小学生接送车等安全隐患,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
消防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核心,重点抓好小服装、小化工、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治,杜绝“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
工矿商贸安全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等为重点,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严密事故易发生产、经营、储存环节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试生产备案制度,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加强矿山开采作业的监督,进一步建立高新技术支撑的开采系统;深化机械、厂内机动车、造纸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实现生产过程中“人、机、物、环境”的有机协调。
建筑施工安全以全面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为抓手,加强对机械设备、支模架搭设、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管理到岗到位等情况的督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等各类事故发生。全面实施建筑工地标准化活动。
水上交通和渔业捕捞要继续开展制止船舶超载运输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三客一危”(客船、客渡、违法搭客和危险品运输)和危险品装卸码头的监督管理。深化“平安渔业”建设,加大沿海捕捞渔船的登船检验率,查处“三无”渔船,加强对渔船适航性和安全设备配备检查,防止非法载客和超载等引发事故。
特种设备以提高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监控工作,严厉打击安装、修理和使用等环节的非法行为。
其他各行各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集中开展不少于二个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本行业和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发展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大力发展社会化监管网络。加强村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规范化和管理能力提升。依托安全生产合作组和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指导管理、宣传教育等活动,年内在所有镇(区)推行安全生产合作组模式。同时发展建筑安全协管员队伍,强化农村义务消防队和志愿者消防队伍建设,完善事故防范体系。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一线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充实安监机构专职人员,加大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开展交警中队和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坚持作风建设,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战斗力和服务基层的水平,增强小企业和农村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
(五)改善安全基础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加大安全投入。建立资金多方筹集机制,加快全县危桥、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等危险部位的整治,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布局,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保障安全投入,依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抵押金,完善安全设施,引进安全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推进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安全生产规范化镇区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高危行业、建筑行业达到全覆盖,完善基层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基层基础工作面貌;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基础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严格行政审批和许可,从源头上控制新事故隐患产生。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等在人、机、物、环境方面的安全资质审核认定,加大行政审批前的审查力度,对已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取消许可等措施。加大审核发证责任倒查和追究力度,遏制新的事故隐患产生。
(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围绕“隐患整治年”活动,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推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扩大监察执法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各部门执法职能,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检查频率,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推进执法工作;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研究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死亡和重伤生产安全事故。
全面开展镇(区)委托执法。通过对镇(区)安监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安全生产执法委托工作。加强对镇区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上下紧密配合的执法新格局。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七)强化大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机制。
进一步发挥安委会、道路交通委员会、防火委的综合协调作用,统筹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完善部门间通报、会商等工作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基层监管网络的指导监督,确保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真正得到落实、见到成效。
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化“一书一卡一委”活动,更好地推进“平安企业”和“安全生产青年示范岗”创建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创新载体加强联动,动员更多的企业和职工投身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中。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在安全论证、咨询服务、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
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各层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风险预警预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指导督促镇(区)按照相关编制导则,完成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工作,实现预案全覆盖。提高应急资源装备水平,开展应急教育和演练,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促进燃气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平安建设为目标,按照注重宣传、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长效机制,不断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工作重点。
(一)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设施报建审批管理。将燃气设施设计、报建纳入业务主管部门前期审查范围,严格按照住建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对不符合燃气规划、设计不合理的燃气设施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在燃气设施设计建设过程中,加大先进安全保护设施、施工工艺的使用推广力度;按照《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从严把握燃气经营企业尤其是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力求压缩数量、提高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二是强化燃气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提高燃气工程各环节安全监管的市场准入门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质量和安全责任;严格遵守住建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等规章,严把管材质量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组织施工;在燃气管道安装后,严格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燃气企业)。
三是严格组织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燃气工程建设完工后,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燃气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媒体专题宣传,精心制作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并刻录光盘发至各村(居),定期组织居民观看学习;在相关媒体开设专栏,普及燃气安全知识。要深入开展文字书面宣传,结合供气和季节特点编辑制作《致用气居民的一封信》、温馨提示、宣传海报、用户手册等安全生产资料,逐一向广大用户发放,并在社区宣传栏张贴;要印制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须知,及时向每个用户发放。要深入开展社区巡回宣讲,成立专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宣传教育员;充分发挥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和居民学校的作用,定期邀请燃气安全宣传员进行教育讲座;要注重加强回迁小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空巢老人等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农村集市集中宣讲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天然气、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各学校每月要在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中安排不低于一个课时的燃气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培养青少年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教育局、电视台,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二是加强燃气使用检查。按照市建委《户内燃气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户外管线安全巡查规定》,积极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各燃气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居民家庭入户安全检查,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对工商业用户集中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定期组织复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日常入户检查,通过组织专门入户检查或利用查表时机逐户检查,重点检查胶管、管道阀门、燃气灶具使用状态及有无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和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器具等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村(居)委会(物业),共同督促整改;对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并拒绝整改的,燃气企业经报请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对该用户所处的整条燃气立管进行停气,并由燃气主管部门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对瓶装液化气用量较大的生产经营用户进行登记造册,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要定期入户进行安全用气检查。要加强高危设施重点巡查,强化对过路燃气管道、老旧铸铁管道、阀门井、挤压燃气管道地段、市政、绿化施工地段等高危设施燃气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要强化对瓶组间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隔离设施、警示标语、消防设施、通风散气设施、泄漏报警设施和报警远传设施的巡查,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危险性较大地带和设施每周巡查,高度危险地带和设施要坚持每日巡查,形成巡检记录并妥善保存。要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群众对燃气隐患点、泄漏点进行举报,若举报属实,隐患有效排除后,燃气企业要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三是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市场监管。要加大对燃气器具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相关企业和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假冒伪劣的燃气燃烧器具产品,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燃气燃烧器具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燃气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工商分局)。
(三)强化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和风险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升级。认真做好灰口铸铁老旧燃气管道地域分布情况和管道长度统计,根据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科学制定老旧燃气管道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组织实施,争取20xx年底前完成区范围内灰口铸铁燃气管道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二是积极推进瓶组间改造。全面掌握瓶组间具体分布情况和燃气供应范围,科学制定瓶组间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积极有序推进改造工作,争取20xx年底前将区范围内的瓶组间改造成管道天然气。在完成改造前,要确保瓶组间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三是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的清理力度,依法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和拆除,杜绝因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引发的恶性事故。加强城市管理,防止出现新的压占燃气管道现象。市区市政、园林等各类土方开挖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提前与燃气企业充分协调沟通,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对在居民用户燃气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燃气企业、镇(街道)和相关村(居)委会(物业)要共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城管办、市政筹建组、园林筹建组,各镇、街道)。
四是严格规范罐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对罐装液化气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其完善安全设施、规范经营行为。对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的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气化站要坚决予以取缔关停。按照属地化、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防控和取缔流动倒罐式液化气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城管办、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住建局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做好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各燃气企业是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居民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与燃气企业共同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和隐患联合整改,确保辖区燃气使用安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燃气安全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形成燃气安全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燃气检查登记造册及情况反馈机制。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将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日常检查记录、重点巡检记录、举报处理情况等分类整理成册,并形成档案,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燃气企业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3日内书面向所在地村(居)委会反馈,并在一周内书面汇总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通报内容应包括隐患点具体位置、造成隐患详细原因、整改意见、业主姓名、业主整改态度等,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健全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企业、社区居委会联动机制。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坚持联动。燃气主管部门发挥组织作用、燃气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各镇(街道)发挥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作用、村(居)委会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将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户居民。燃气使用状况坚持联查。各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参与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组织的燃气使用状况检查,动员社区居民主动配合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详细掌握社区各类业主燃气使用状况。燃气安全隐患坚持联改。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燃气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和组织燃气企业、各镇(街道)实施整改,各燃气企业要针对隐患向用户提可靠、经济、便捷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应当场向业主提出整改意见,重大隐患要当日提出书面整改方案。各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根据燃气企业检查隐患反馈情况积极做好存在安全隐患用户的整改动员和督导工作,尤其是拒绝入户检查和拒绝整改安全隐患燃气用户的说服动员和督导工作,确保所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三是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应急机制。要强化对输气管线、设施安全评估,及时改造完善相关安全隐患。要科学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系统,成立专业化的应急救援、抢修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理演练,全面提高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各燃气企业要强化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服务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并通过宣传教育让居民掌握应急报警方法。各燃气企业应急预案要报住建局备案。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燃气企业必须每年与区燃气热力主管部门签订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燃气企业队伍建设、安全机制建设、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应急抢险等方面的目标和职责任务。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燃气企业业务开展、工程建设、优质服务、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考核,尤其是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状确定的各项职责目标,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应急抢险、隐患整改、设施改造等专项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燃气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将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老旧燃气管道改造、瓶组间改造和居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对各镇、办安全生产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为进一步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完善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保障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乡镇(街道)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食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档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原则上每两年签订一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的监管格局。全面落实
“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手段”的要求,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按要求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有条件的街道要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整合充实执法力量,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
认真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强化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和队伍建设。在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协管员(信息员)工资、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制定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尤其要实现农村红白喜事全覆盖。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合理划分监管事权关系,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各食品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厘清监管范畴和责任边界加强协调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形势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将食品、食用农产品纳入国家和省全程追溯体系,推动全链条可溯源建立舆情监测处置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强化执法衔接,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强化执法公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监管标准、程序、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开,重大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在主要媒体公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情况检查,研究解决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采取
“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主动作为,每个学期至少组织安排一次(堂)食品安全主题课(讲座)。加快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渠道,落实有奖举报专项资金(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鼓励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倡导行业自律,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市、县(市、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具体项目和政策措施,制定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相关食品监管部门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调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安委组成人员,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办机构,充实、加强食安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食安办规范运作机制,做到有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价作用不断完善从种养源头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等监管制度,探索建立
“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土地污染排查力度,引导农户科学种养,加强产地重金属污染、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治理,净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规范化肥、农药、兽药的使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开展综合治理行动,着力解决化肥过量使用、抗生素滥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打击“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非法使用。
各县(市、区)每年要根据当地实际,针对严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尤其要定期对老百姓经常食用的农产品和重点食品,分类施策,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实行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逐步促进生产经营规范化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依法划定食品摊贩摆卖区,创造条件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统一集中加工区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食药监稽〔
2015。
〕
271。
号)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行政监管和刑事司法的协调配合,建立和落实跨地区、跨部门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市、县(市、区)公安部门均要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刑事犯罪侦查机构,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案件的投入力度,在人员、经费、装备上予以充分保障。
要完成市食品检验中心升级改造和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英德市、连州市两个食品检验分中心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
“一心两核”建设目标。完善农产品市、县、镇、场四级检测体系。逐步建立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薄弱地区和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
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落实到位保障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等必要的执法基本装备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健全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创新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和举措,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构建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通过发挥创建活动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全市要建成
2
~
3
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10。
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市、县(市、区)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市政府每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优秀、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彰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所在地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消除监管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的,由本级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县(市、区)、乡镇(街道)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连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分别由上一级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应纳入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政府工作评议、考核记录。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凡因监管不力、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造成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损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6。
年
5
月底前上报市食安办,由市食安办汇总报市政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安委、食安办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考评、督办职能,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食品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为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安全指令,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加强安全工作,提高双基建设和质量标准化水准,切实保证安全运输,搞好生产服务,根据党教发29号文精神及安全文化建设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安全整治活动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切入点,要把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对待,认真解决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解决突出问题、落实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该项活动使全队各项工作呈现新起色,实现新突破。
二、指导思想。
重点排查,预防为主,深挖隐患,整治为先。
三、整治目标。
1、抓教育、抓培训,职工素质明显提高;。
2、建制度、建网络,安全管理周密严谨;。
3、抓好质量标准化,促进双基建设,各类隐患排查、小故障排除率100%;。
4、不违章操作,不违章驾驶,各工种人员具有规范的操作技能;。
5、全年杜绝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运输事故。
四、整治重点。
1、从7月份起编制月度运输计划及周运输计划,整顿运输秩序。
2、强化跟班。每班设运行、维修跟班队长各一名,强化责任靠前管理。
3、严格交接班。实行车辆交接牌制度,确保车况完好,杜绝机电事故。
5、规定管理人员抓三违指标,并严格落实责任,考核落实。
(二)安全教育。
1、编制学习计划,每周一期。按付班长以上人员和一般职工的顺序依次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各类操作规程和典型的运输措施。
2、每人设立专用的学习记录本。每人每周学习笔记不低于1000字,并由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字数不够的重新学习。
3、每周日进行闭卷考试,得分少于90分的重新学习。
(三)质量标准化。
1、划分包括候车点在内的卫生区责任人,严格交接班。
2、实行每班刷车制度,出现一次群众举报或内部检查出现问题,罚责任人50元。
3、车外观及车况质量保持动态完好,不达标的不准交接。
4、每月15日为达标日,将所辖范围内的积水、多余附着物及停运车辆全部清除,并完善班后会牌板及车辆管理牌板。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扎实有效,队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组长:
成员:
六、保证措施。
1、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等有效形式,组织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学习各级领导关于安全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我矿我队的安全形势,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我要安全、我为安全”的良好的整治活动氛围。
2、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层层建立安全承诺制度,要求职工向班组、班组向区队逐级承诺。跟班队长要指导班组通过切实可行的载体和措施,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目标。
3、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现场考核。根据生产和工作实际,突出关键问题和安全重点,定期明确整改内容,注重从细小之处抓起,有针对性地做好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考核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及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4、注重相互配合,坚持防微杜渐。党政工团要围绕“落实岗位责任、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劳动纪律”等安全工作重点,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指标,全面实施“三违”查究制度,举一反三地开展反事故斗争。同时,重视贯穿于班前点名到班后签字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对“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从快处理,并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确保全队实现安全生产。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不断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以“安全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创建安全生产规范化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为载体,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和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工作目标:坚决杜绝重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统计口径)实现“三个零增长”,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考核要求,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和思路,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工作,进一步营造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结合实施“五五”普法教育,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消防、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抓好日常宣传和“安全生产月”等各类集中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曝光违法案件,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支持配合大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反映倾向性问题。
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驾驶员、建筑施工、危化品从业等高危行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安全诚信和安全道德实践活动;依法开展对企业培训教育工作的监察执法,进一步推广建筑业民工学校,确保全县从业人员得到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推进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坚持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一岗双责”领导体系;坚持通报、例会等日常督查制度,加强动态指导管理,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探索实行村级安全协管员工作量化考核,确保县、镇区和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要在三方面下功夫:一是推动责任制全覆盖,突出抓好中小企业和村以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改变这一层面安全生产薄弱状况。二是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责任制落实要与建立实施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考核奖惩机制相结合,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
(三)完善分级治理机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增强“治理一个隐患,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的信心。健全政府和企业两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长效机制,完善县、镇区两级重大隐患评估建档、社会公示、挂牌督办和考核等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加强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确保安全运行。持续开展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心下移,扩大检查面,提高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和报送基层重大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和制度化,加强整改情况跟踪。
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推进“除隐患、降事故、保平安”工作”:
道路交通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目标,落实“五整顿”(即整顿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危险路段)“三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措施,重点整治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中小学生接送车等安全隐患,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
消防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核心,重点抓好小服装、小化工、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治,杜绝“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
工矿商贸安全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等为重点,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严密事故易发生产、经营、储存环节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试生产备案制度,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加强矿山开采作业的监督,进一步建立高新技术支撑的开采系统;深化机械、厂内机动车、造纸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实现生产过程中“人、机、物、环境”的有机协调。
建筑施工安全以全面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为抓手,加强对机械设备、支模架搭设、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管理到岗到位等情况的督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等各类事故发生。全面实施建筑工地标准化活动。
水上交通和渔业捕捞要继续开展制止船舶超载运输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三客一危”(客船、客渡、违法搭客和危险品运输)和危险品装卸码头的监督管理。深化“平安渔业”建设,加大沿海捕捞渔船的登船检验率,查处“三无”渔船,加强对渔船适航性和安全设备配备检查,防止非法载客和超载等引发事故。
特种设备以提高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监控工作,严厉打击安装、修理和使用等环节的非法行为。
其他各行各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集中开展不少于二个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本行业和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发展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大力发展社会化监管网络。加强村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规范化和管理能力提升。依托安全生产合作组和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指导管理、宣传教育等活动,年内在所有镇(区)推行安全生产合作组模式。同时发展建筑安全协管员队伍,强化农村义务消防队和志愿者消防队伍建设,完善事故防范体系。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一线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充实安监机构专职人员,加大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开展交警中队和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坚持作风建设,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战斗力和服务基层的水平,增强小企业和农村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
(五)改善安全基础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加大安全投入。建立资金多方筹集机制,加快全县危桥、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等危险部位的整治,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布局,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保障安全投入,依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抵押金,完善安全设施,引进安全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推进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安全生产规范化镇区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高危行业、建筑行业达到全覆盖,完善基层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基层基础工作面貌;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基础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严格行政审批和许可,从源头上控制新事故隐患产生。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等在人、机、物、环境方面的安全资质审核认定,加大行政审批前的审查力度,对已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取消许可等措施。加大审核发证责任倒查和追究力度,遏制新的事故隐患产生。
(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围绕“隐患整治年”活动,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推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扩大监察执法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各部门执法职能,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检查频率,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推进执法工作;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研究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死亡和重伤生产安全事故。
全面开展镇(区)委托执法。通过对镇(区)安监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安全生产执法委托工作。加强对镇区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上下紧密配合的执法新格局。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七)强化大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机制。
进一步发挥安委会、道路交通委员会、防火委的综合协调作用,统筹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完善部门间通报、会商等工作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基层监管网络的指导监督,确保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真正得到落实、见到成效。
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化“一书一卡一委”活动,更好地推进“平安企业”和“安全生产青年示范岗”创建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创新载体加强联动,动员更多的企业和职工投身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中。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在安全论证、咨询服务、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
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各层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风险预警预测,健全各类。
应急预案。
指导督促镇(区)按照相关编制导则完成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工作实现预案全覆盖。提高应急资源装备水平开展应急教育和演练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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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稳定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和谐、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国家、省、市、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参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学校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现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构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1、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问责。组长:陈新能副组长:张晓毛谢绪友叶仕红成员:张建英占绪开胡勋华鄢元华王顺家余新兵胡德玉鲁端生黄明芳管雪君李桂华王德良洪开金陈建涛余爱菊刘芳吴绍华程东芳各处室安全工作职责:总务处:负责门卫安全、校舍设施安全、水电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安全、消防防雷安全、食品安全、财产安全、平安创建德育处:负责学生在校期间课间活动安全、路队安全、学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雷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中毒防范教育、暴力防范教育、倒塌防范教育、踩踏防范教育、触电防范教育、安全上网教育、集体活动安全教育、自然灾害防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教育宣传、学生安全演练、流行性传染病疾病防控。教务处:负责学生在校期间教学时间内学生的安全、课堂考勤管理、体育设施及体育课安全、学生实验安全、学校大型考试、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支部、工会: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学校维稳工作、“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教育;开好教代会,实行民主治校;做好群众工作室工作,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妥善处置各种问题,并做好工作记载。2、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安全责任。陈新能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张建英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反邪教教育宣传、学校维稳工作;张晓毛负责总务处各项安全管理;谢绪友负责教务处各项安全管理;胡勋华胡德玉负责超市食品安全、博雅楼校舍设施安全;王顺家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学校水电安全、运动场所有校舍设施安全、消防防雷安全;王顺家余新兵负责食堂食品安全;陈建涛负责门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综合治理安全、怡心楼与学前班校舍设施安全;鲁端生法制安全、安全演练黄明芳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刘芳安全教育宣传程东芳流行性传染病疾病防控管雪君负责课堂考勤管理、学校大型考试、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王德良体育设施及体育课安全、学生实验安全叶仕红洪开金余爱菊吴绍华豁口分部安全工作鄢元华李桂华大河口分部安全工作3、健全安全网络,实行责任追究。学校校长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处室、班级、各重要岗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执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1、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学校有计划的安排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及《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通过学习,不断强化“人人、时时、事事、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意识。每次学习要求有笔记、有会议记录。(总务处落实)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安全防范能力。德育处要根据年级学段特点制定详实具体的安全教育计划,每周安排一课时安全课,做到有课表、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作业、有考试,开课率、培训率达100%,并结合教育培训的内容,按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学年(5.12或11.9)组织两次以上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德育处落实)3、强化法制教育和重点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消防副校长、辅导员,交通副校长、辅导员,并颁发聘用证书。充分发挥三个副校长和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安排三位副校长来校开展法制讲座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广大师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和安全技能保护自己。活动开展情况要有计划、有过程、有小结,并进入安全档案。(德育处落实)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要对心理不够健全的学生及时谈心,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发现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及时制定跟踪帮扶方案,做好转化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生活观和学习观。杜绝学生因心理疾患带来的伤人或自杀的伤害事故发生。活动有过程、有记载。(德育处落实)。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1、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分管领导要围绕分管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学校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会,会议要有专门的记录,参会人员必须亲自签名。平时应定期不定期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学校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各处室分别落实)2、加强安全工作检查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学校每学期由总务处牵头对整个校园建筑设施、水电、消防设施、防雷设施、体育设施、实验设施等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形成书面材料。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总务处落实)3、构筑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体系。学校总务处加强与学校所在社区、警务室以及城管执法的联系,大力整治网吧、小商小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辆在校园旁乱停乱放,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德育处利用“家长学校”、家访等途径,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把学校安全常规、安全管理要求和重大集体活动安全要求用公开信形式或借助校讯通平台通报家长及其监护人,形成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局面。(总务处、德育处落实)。
1.
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灾难备份等以事前防护和准备为主的相关工作内容,总体目标是要从管理和技术等多个方面,落实和改进与电信网络的重要性及面临的威胁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以提高电信网络的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有效减少严重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等级保护是根据被保护对象一旦遭受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的危害程度大小,确定被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并落实与安全保护等级相适应的基本安全保护措施。风险评估是通过系统地认识和分析被保护对象的相关资产、存在的脆弱性、面临的威胁以及已有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科学推断出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提出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将残余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灾难备份是对重要线路、设备、业务系统和数据等进行冗余备份,保证当主用线路、设备、业务系统和数据发生故障或遭到破坏后,有条件迅速切换使用相应的备用资源,提高网络和业务的抗毁性和可持续服务能力。
2.
将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灾难备份等有机结合。
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灾难备份等工作相互之间密切相关、互相渗透、互为补充。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应将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灾难备份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相关工作之间的整合和衔接,保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整体性、统一性和协调性。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应按照根据被保护对象的重要性进行分等级保护的思想,通过风险评估的方法正确认识被保护对象存在的脆弱性和面临的威胁,进而制定、落实和改进与安全保护等级和风险大小相适应的一系列管理、技术、灾难备份等安全保护措施,最终达到提高电信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在开展等级保护工作时,要充分应用风险评估的方法,认识、分析不同类型的网络和业务存在的脆弱性和面临的威胁,进而制定和落实与被保护对象的类型、脆弱性和威胁相适应的基本安全保护措施要求,提高等级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时,在分析被保护对象综合风险和制定改进方案的过程中,要始终与被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相结合,合理确定被评估对象的可接受风险和制定确实必要的整改措施,避免无限度的改进提高。在开展灾难备份工作时,要结合被备份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和面临的威胁,制定相适应的备份措施,并将有关备份的要求体现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的措施要求中进行落实。
3.
运营单位自主防护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实行电信运营企业自主防护与电信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电信运营公司应当按照本集团公司和通信管理局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电信网络安全防护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并接受通信管理局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电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体系。
1
可能影响整个电信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因此,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应坚持对整个网络统筹兼顾,由信息产业部会同各电信运营企业集团公司,结合电信网络的实际特点统一研究和组织部署。
2
规范性原则。电信网络种类繁多结构复杂。
安全防护工作涵盖线路、设备、网络、业务系统等多种对象。
涉及管理、技术等多个方面,包括安全评测、风险评估等多项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相关工作应当按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组织制定的有关标准实施。
3
要坚持运用风险评估的方法,提出和落实与电信网络的风险大小相适应的改进措施。对于重要性高、风险大的电信网络,要采取较高程度的安全保护措施,反之,对于重要性低、风险小的电信网络,可以采取较低程度的保护措施。
4
同步性原则。电信网络自身存在的脆弱性是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在电信网络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在规划和设计工作中同步考虑在源头上有效减少电信网络的脆弱性。对于难以彻底消除的脆弱性,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和实施电信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并做到安全保护措施与安全保护等级的要求相一致。
:
在对电信网络实施安全保护时,电信运营企业首先要合理划分电信网络中的各个定级对象,并在科学分析定级对象重要性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
安全评测是保证等级保护、灾难备份得以落实的手段。电信网络定级对象及其所属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对各个定级对象落实与其安全保护等级相适应的基本安全保护措施。信息产业部已组织专家通过总结分析各类专业网络和业务单元的脆弱性和威胁,制定出针对各类专业网络和业务单元的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基本安全保护措施标准,包括管理、技术、灾难备份等多方面基本要求。电信运营企业应当依据国家和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相关标准,对定级对象落实相应基本安全保护措施标准的情况进行评测。对于经评测发现未按照相关标准落实基本安全保护措施的,要及时进行相应的整改,确保基本安全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在按照相关标准落实基本安全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电信运营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技术和经济实力等,提高对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程度。
(
例如发现新的脆弱性、出现新的威胁、面临更高的安全要求等。
)
出并落实进一步的安全保护措施。信息产业部结合风险评估的结果,适时调整或修改各类定级对象的不同等级的基本安全保护措施标准,以提高基本安全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电信监管部门对电信运营企业开展上述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电信运营公司应当将电信网络各个定级对象的责任主体、结构、功能、服务范围、所属安全保护等级等基本情况向通信管理局备案。通信管理局负责对各电信运营企业的电信网络安全评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定级对象落实基本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负责对电信运营企业的电信网络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水平。通信管理局对于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定级对象,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对电信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公安机关会同通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
(
含公共互联网。
)
及其组成部分,支撑和管理公共电信网及电信业务的业务单元和控制单元,互联网数据中心,以及企业办公系统(含文件管理系统、员工邮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客服呼叫中心、企业门户网站等非核心生产单元。此外,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范围还包括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移动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域名服务机构等单位运营的网络或信息系统。
1.
电信网络的划分。
各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参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相关标准和实施指南,按照本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统筹兼顾各自电信网络的网络类型、业务类型、服务地域、企业内部管理归属等,将本企业的电信网络划分成不同的定级对象,并分别确定各自的安全保护等级。为保证电信网络划分结果的合理性和各部分的定级结果的协调一致性,电信运营企业应本着先骨干、后分支,从上至下的原则统筹对本企业的电信网络进行划分和定级。
2.
安全等级的划分。
1
到
5
级,其中第。
5
级为最高安全保护等级。电信运营企业对各个定级对象分别形成定级报告,定级报告中应包括定级对象的架构、边界、设备部署、服务范围等基本情况,以及所采用的定级方法、定级结果等信息。
3.
安全等级的确定。
对于安全保护等级拟定为第。
3
2
级及以下级别的定级对象,无需上报信息产业部电信网络安全防护专家组评审,由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自主定级。
对于确定为第。
2
级及以上级别的并由电信运营企业负责管理的定级对象,应向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备案时应填写备案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定级报告。通信管理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公安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四部门的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有关备案情况。
各电信运营企业已正式投入运行的电信网络或相关单元及系统,应按照本集团公司的要求,报送本集团公司,并完成定级并向通信管理局备案。
各电信运营企业新建的电信网络或相关单元及系统,应当在正式投入运行后。
1
个月内完成定级并向通信管理局备案。
在电信网络运行过程中,当定级对象因为改建、扩建而影响其安全保护等级时,或因为定级对象的合并或拆分而改变定级对象的涵盖范围时,各电信运营企业应按照上述定级步骤重新确定相关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并向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信息变更。
3
级及以上级别的定级对象,必须进行安全评测。电信运营企业可依托本企业技术力量进行安全评测,也可委托符合本意见第六条的安全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测。
在以下情况下应当组织开展定级对象的安全评测:
1
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初次确定后;
2
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调整且安全保护等级变高后;
3
定级对象重大改扩建工程完成后;
4
定级对象发生合并或拆分后;
5
电信运营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或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更后;
6
电信网络相关基本安全保护措施要求标准经信息产业部修订后。
各电信运营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完成定级对象的安全评测之后,应当将定级对象的安全评测报告报送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基于安全评测报告,结合现场调研,对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的实施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由通信管理局委托专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实施现场安全评测。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
安全评测实施方法是否符合国家和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相关标准或实施指南;
2
3
定级对象的备案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4
第三方安全评测服务机构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
其它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
对于经检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各电信运营企业应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将整改报告报送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个电信网络全面开展,也可以针对若干定级对象实施。对于第。
3
级及以上级别的定级对象,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电信网络的风险评估应当按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相关标准和实施指南进行。电信运营企业可依托本企业技术力量进行风险评估,也可委托符合本意见第六条的安全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原则上在以下情况时应当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1
出现新的重大威胁;
2
发现新的严重安全隐患;
3
国家召开重要会议或举办重大活动之前。
电信运营企业自行发起或按照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实施完成风险评估之后,应当将风险评估报告报送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基于风险评估报告,结合现场调研,定期或不定期对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的实施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
风险评估实施方法是否符合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组织制定的相关标准或实施指南;
2
是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并落实进一步的安全保护措施;
3
第三方风险评估服务机构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其它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
各电信运营企业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安全服务机构进行电信网络的安全评测和风险评估: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2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
港澳台地区除外。
)
;
3
4
相关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国公民;
5
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6
具有完备的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
为电信网络提供安全评测、风险评估服务的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2
3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与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保密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
各电信运营企业要结合国家信息化发展和电信行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按照通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电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通信管理局成立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领导小组由通信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各电信运营企业副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由通信管理局网络信息安全处和网络管理处承担各电信运营企业要成立本企业的电信网络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加强领导,确保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顺利开展
请各电信运营企业将本公司负责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领导(公司副总)、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具体工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上报我局。
各电信运营公司要明确责任,要按照通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本企业集团公司的具体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制定本企业具体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通信管理局审核,确保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顺利、快速开展各电信运营企业在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中的实施、监督和检查等工作要按照通信管理局的统一要求进行。在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电信运营企业应结合开展工作的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进一步完善电信网络安全防护相关标准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顺利开展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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