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安全管理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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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平安目标的实现,我院检验科根据xx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他们生物安全的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医院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我院现不能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的`检查,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数量。在菌(毒)种的管理,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保管过程中,传代、分发及使用,均应及时登记,定期核对库存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
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心得体会、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公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7)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8)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3)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4)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5)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为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平安目标的'实现,我院检验科根据xxxx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他们生物安全的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医院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我院现不能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的检查,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数量。在菌(毒)种的管理,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保管过程中,传代、分发及使用,均应及时登记,定期核对库存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
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公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县卫计局:
我院在接到隆卫计发168号关于转发《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防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医院安全生产会议,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医院重点安全范围进行自查、先后对消防、供电、供水设备线路、供应室高压消毒设施;放射科、检验科设施设备、毒麻药品管理、临床集中供氧设施、食堂等区域进行详细检查和整改。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
医院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制定了相关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保持通讯畅通,建立医疗救援、预防等应急物资储备。
2、医疗安全方面。
各科室认真落实了医疗安全的各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的各项硬件设施完善,供应室、手术室等科室设施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处理方式符合标准,做到了有专人管理并责任到人。
3、治安保卫和消防方面。
消防控制室、门卫室安全保卫措施到位,保卫和消防职责明确、工作制度落实到位。重点科室的防护监控措施严密。
4、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医院消防安全及保卫人员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医院能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与县消防队武警战士一起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1、个别科室安全通道有人扔烟头,存在安全隐患。
2、电梯内有个别人不懂电梯使用,乱按开关,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我院通过这次安全生产自查使全院职工更加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了“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急救药品到位、应急物资到位),加强了节假日、急诊、病房的值班力量,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消防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接听电话。电梯派专人管理。医院控烟办要进行检查,禁止在病区内内吸烟。
各相关科室要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限期不改者或整改不到位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平安目标的实现,我院检验科根据x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他们生物安全的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医院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我院现不能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的检查,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数量。在菌(毒)种的管理,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保管过程中,传代、分发及使用,均应及时登记,定期核对库存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
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公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1微生物室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无菌室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微生物室工作人员,在所有的细菌培养处理过程中都应戴乳胶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3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培养管等。
4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细菌暴露性操作,严防操作产生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或真菌的气溶胶。
5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操作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6防止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
7及时处理在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
8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向室负责人报告。
9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村卫生室成立了院内感染管理小组。
在以卫生室负责人为首,全体医务人员参与;负责卫生室的控制工作,并对村组进行指导,认真抓好日常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全村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并向镇卫生院汇报。各科室人负责本科室的监控工作,按时向卫生室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由于工作层层落实,保证了我村卫生室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通过几天的自查我们还存在诸多问题:
(1)医务人员院内感染知识与控制意识浅薄;
(2)注射室及病室消毒记录不全,消毒不及时;
(3)院内感染控制制度不全面;
(4)院内感染控制细节做得不够;
(5)院内感染登记不全;
针对我村卫生室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工作会逐一进行分析,想办法,找措施,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1)建立组织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健全完善制度约束人;
(3)制定院内感染培训计划,提高职工思想意思;
(4)开展室内室外卫生大清扫;
(5)做好院内感染相关活动的登记工作等;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是搞好医院感染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制定一整套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院内感染管理,各科室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报告,特殊病例转诊,污水污物处理管制度,来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加强制度的.建设和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病率极为重要,使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加强了注射室的消毒管理工作。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要特别重视注射室的建设,经常检查室内墙面,天花板,保持光滑,无裂缝,不落尘,注射室的安排合理,坚持做到“三区”,“三分开”
三区: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三分开:污物回收物与发放净。
物分开,初洗与精洗分开,未灭菌与已灭菌物品分开;
五.继续抓好临床各科室消毒隔离,感染监控工作。
1.根据《传染和防治法》《消毒管理法》《院内感染的规定》等,每半月检查一次,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临床科室护理人员的手表面,物表面,空气,消毒剂,光外线的强度,高压灭菌包等的监测。
3.每天晨会了解有关院内感染病例,有关漏报,错报等,各科对发现院内感染病例及时登记并上报防保科,进行相应处理。
4.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室内卫生,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
六.管好一次性用品,保证病员的医疗安全及防止社会污染。
在以后的一次性用品购进中,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严格查证,检查质量,库房保管对购进一次性用品进行检查,登记,把好一次性用品消毒药械购进关口,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加强了一次灭菌医疗用品储存管理,按要求离地离墙存放。由于管理严格无一例病人使用不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我院的一次性空针,输液器,的毁形消毒率100%。
七.加强院感知识培训,提高安全隐患医务人员控制院内感染意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虚心学习,我们将把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做得更好。
县卫计局:
我院在接到隆卫计发168号转发《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防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医院安全生产会议,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医院重点安全范围进行自查、先后对消防、供电、供水设备线路、供应室高压消毒设施;放射科、检验科设施设备、毒麻药品管理、临床集中供氧设施、食堂等区域进行详细检查和整改。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
医院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制定了相关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保持通讯畅通,建立医疗救援、预防等应急物资储备。
2、医疗安全方面。
各科室认真落实了医疗安全的各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的各项硬件设施完善,供应室、手术室等科室设施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处理方式符合标准,做到了有专人管理并责任到人。
3、治安保卫和消防方面。
消防控制室、门卫室安全保卫措施到位,保卫和消防职责明确、工作制度落实到位。重点科室的防护监控措施严密。
4、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医院消防安全及保卫人员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医院能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与县消防队武警战士一起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1、个别科室安全通道有人扔烟头,存在安全隐患。
2、电梯内有个别人不懂电梯使用,乱按开关,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我院通过这次安全生产自查使全院职工更加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了“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急救药品到位、应急物资到位),加强了节假日、急诊、病房的值班力量,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消防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接听电话。电梯派专人管理。医院控烟办要进行检查,禁止在病区内内吸烟。
各相关科室要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限期不改者或整改不到位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账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1)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2)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4)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5)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6)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10)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11)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12)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13)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出伤到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出伤到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根据《xx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xx省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和依法执业情况自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我院于8月底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科室、管理部门进行行风建设和依法执业情况自查,现将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行风建设情况。
1、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规范医疗服务收费。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非营利性的医疗服务,在收费方面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与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核定的现行县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保持合理差价。为保持服务价格的稳定,加强价格监管,重点治理自行提价、擅自增加项目、分解项目收费等乱加价乱收费现象,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采取价目表的形式进行公示。经查,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无医嘱检查收费、不合理打包检查收费、套用项目标准收费、不提供服务收费、低档次服务高收费、诱导过度消费等相关不良行为。为加强价格管理,中心医务科、财务科、总护办等职能科室严格按照“医疗质量万里行”相关管理要求,定期督查,杜绝大处方、重复检查等不合理的医疗行为。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
近年来,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同时,坚持每季度对中心各科室开展一次医疗质量督查活动,以此来强化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医疗安全意识,改进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管理年活动中,实施了“病人选择医生”、“规范合理用药”、“费用一日清单制”等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从而有效的减少医疗纠纷。在此次自查活动中,以滥用抗生素及不必要的辅助治疗药品、使用不必要的’辅助治疗手段为检查重点;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流程进行进一规范,保证许可证、合格证、准入证齐全。实施药品收入动态监控制度,控制药品收入占中心业务收入比例在37.2%。
3、完善制度,加强落实,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制度和规范,全面推进医德考评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执业技能,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对此,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医德医风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监督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违纪的人和事,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二是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及时改进工作。三是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奖优罚劣。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考评小组,制度有考评内容及标准,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考评,并将结果与职称晋升、调整工资、表彰先进挂钩。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为维护稳定、保障安全、凝聚民心、团结民众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规范公示制度,扩大监督范围,接受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相关制度,不定期地对服务对象进行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上门服务、电话咨询等方式,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历次的调查结果显示,患者对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满意度都达到98%以上。
二、依法执业情况。
1、规范执业,规范行医,强化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医院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无聘用无证人员、无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无对外出租或承包科室等现象。所有工作人员均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无非卫生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现象。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做到有证执业,杜绝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健康检查及佩戴个人剂量管理。
2、加强处方药品管理。将药品分类管理的各项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种专项检查,使药品分类管理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监管水平。对“麻(ma)醉”类药品储存实行双人双锁,开具处方必须有处方权,处方审核调配药师严格按照资格准入制度,实行妊娠药品专人管理,严禁无批准文号的药品进入临床使用。
3、院内感染管理。一是成立了服务中心感染管理委员会及服务中心感染监控管理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全中心的院内感染监控管理工作,完善了院内感染监控管理组织(即各科室内部)建设。二是院内感染监控办公室切实搞好以下工作:制定医院感染监控计划、制度和监控措施及医院感染在职培训工作,组织落实医院感染监控措施,定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医院感染监测。完善了每月一次的感控监测以及各科室感控检查的登记。三是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科室,如: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检验科等部门、科室的感染监控、质评、漏洞追查工作。四是严格按照消毒、灭菌操作规范,对各种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并认真定期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做好消毒液更换、紫外线灯管擦拭、紫外线消毒等工作的登记、记录工作,收集好相应的痕迹资料。五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是组织工作人员到省级医疗机构进行业务学习,以提高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院内感染管理水平。六是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抓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了医源性废物流入社会。
4、传染病报告管理。一是由专人负责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并实现网络直报。二是为强化传染病管理工作,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了并完善了以下制度,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留观病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三是20xx年及20xx年1-8月我院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为“0”。
经过此次行风建设和依法执业情况自查,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规范、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技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并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前款规定所称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并应当召开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应当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认可;实验室通过认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一.切实加强护理安全教育,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的思想。
具体措施:。
1.护理人员必须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参加每周的医疗安全教育学习,发现一次不执行按医院的规章制度处罚。
2.结合我院开展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的理念,提供主动服务,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提倡护理人员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3.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二.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和完善适合我院的医院护理管理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具体措施:。
1.要进一步落实《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夯实基础护理。
2.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医院、病房有完整的创建计划、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护理人员经注册上岗,规范执业。
2)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3)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4)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3.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作为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机制。
三.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的学习。
具体措施:。
1.开展《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让护理人员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条文。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规范护理工作流程,制定病人安全管理预案。
3.加强质量监控措施管理,加大关键质量控制力度,科室建立质控小组,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各环节质量管理,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除和减少隐患的发生。
4.反复强化护士的法律意识,利用晨会和平时业务学习进行法律知识与防范医疗纠纷案例的讲课,用具体案例告知护士,任何一个细小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让护理人员结合岗位工作,寻找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尤其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更新管理理念,鼓励护理人员上报安全隐患,并设立隐患自查报告奖励制度,如隐瞒不报,则按相应制度惩罚。
四.加强护理“三基”“三严”的学习考核,
具体措施:。
1.每有一次理论考试,一次技术操作考核。
2.鼓励护理人员参加院内外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培训。
3.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护理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以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及理论知识。
4.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每二月请上级专家来我院指导讲课,护理人员轮流到上级医院短期培训。
五.加强护士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医嘱执行制度,坚决杜绝用药与医嘱不符的现象发生。
具体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护士用药与医嘱不符,立即取消当班护士护理执业资格。
六.加强无菌操作规程的培训、无菌物品的管理、做好各种无菌物品的发放使用流程管理及高压锅灭菌监测督促检查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督促做好卫生员的病房终未处理工作。
具体措施:合力分工,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
七.加强值班交接班制度。
具体措施:。
1.一周一次核心制度的学习。
2.一周一次至少护理人员集体交接班。
3.加大行政查房的检查督促力度。
八.加强护患沟通。
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卫号文件《加强医患沟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2.切实转变思想,提倡以病人为中心的主动服务。
3.结合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做好护患沟通。
4.把入院宣教、健康教育、疾病指导、出院指导、出院病人调查等工作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做好护患沟通工作。
九.做好抢救药品、物品的管理与保管工作。
具体措施:。
1.制订抢救器械的修养与维修制度。
2.积极引进新型的抢救器械。
3.做好抢救药品、物品的处备用状态的检查工作。
4.加强值班交接班的责任心。
十.严格掌握特殊药物的滴速,严格履行特殊用药的告知。
具体措施:。
1.加强提示,凡医生特殊要求的药物滴速,一定要在输液瓶签上用红笔注明滴速。
2.加强责任心,严格履告知制度。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并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前款规定所称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并应当召开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应当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认可;实验室通过认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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