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通常包含背景介绍、调研方法、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报告要注意排版和格式,使其整体形象更加专业和美观。阅读优秀的报告范文可以帮助我们学习和借鉴写作技巧和方法。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xx〕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的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关于报送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第xx项年度工作报告的函》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利用市财政局网站转载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疫情防控期间,省厅共转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20xx第xx号)、《全省性及省本级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含涉企目录清单)等财政部公告xx个。我局已在省厅转载当日将公告转载至我局门户网站“财政新闻-新闻动态、减税降费”板块;同时,将各项公告转发给各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已将有关文件转载至县(市)区网站。
2、加强宣传,加大政策普及力度。积极组织各级财政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内容,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口径;在全市范围内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汇编》2000册;到xx山城社区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向周边小微企业发放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和宣传单,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受到社区群众的好评。
3、按照《xx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调研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x财税函〔20xx〕xx号)要求,市财政局联合是税务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调研。对照国家、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对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减税降费规模、相关行业和企业税负变化情况、相关单位和企业对减税降费政策的评价和意见、减税降费发挥的作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开展调研,并上报调研报告。
4、建立日报告、周调度的工作制度,及时有效上传下达各类信息,确保涉企收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5、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财税〔20xx〕xx号),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排查国家、省明令减、免、缓征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等问题,向执收单位发放《涉企收费自查情况表》、《规范收费承诺书》、调查问卷等。经检查,未发现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1、据统计,今年国家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项,其中我市未开征5项,已开征3项。我市已开征项目是港口建设费、电影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我市落实免征政策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3620万元。
2、按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xx年第xx号)要求,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申请将xx药业责任有限公司列入省相关部门委托进口单位名单,并针对我市采购物资清单内进口防疫物资向省财政厅申请免征关税。据统计,共免征进口防疫物资关税2万元。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的大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自接到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的《20xx年xx区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我局迅速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开会,安排布置涉企清费工作事项,并接连发布2个文件,即关于印发《xx区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推进20xx年“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价[20xx]xx号),这个文件主要是对我局相应股室明确职责和分工,并指定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随后以x价[20xx]xx号文件全文形式向区管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转发了xx市物价局印发的《xx市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价费[20xx]xx号),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请区管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做好清理自查申报工作。各执收单位负责本部门的自查清理工作,凡没有法律依据、未经具有价格审批权限的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各项取消、停止收费项目以及未经我局核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对符合现行政策保留的收费项目,重新填报“xx市xx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审核自查申报表”,并报我局收费股审核。
通过区管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的配合,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和现行收费政策,对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各执收单位上报的收费项目进行逐项审核,注销无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全面落实收费优惠政策。
一、向全区各企业发放了《xx市企业缴费登记卡》,由企业执有,执收单位实施收费时必须填写《登记卡》,出示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登记证》,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开具合法有效的统一收费票据,否则,企业有权拒交,并向当地价格、监察部门举报。
二、按财综[20xx]xx号文件精神将小型、微型企业收费优惠政策一并归类梳理,分别是农机部门的农机监理费、林业部门的林权证工本费、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和税务部门的税务发票工本费这四项收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对全区所有涉及省级产业园区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继续实行全市省级产业园区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x政发[20xx]xx号)和市物价、财政《关于公布xx市省级产业园区涉企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中央级别收费项目的通知》(x价费[20xx]x号)文件精神进行全面清理,未列入“保留中央级别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园区企业收取。保留下来的13个执收系统22个收费项目。
四、重新对20xx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涉及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汇总制表,逐项核实落实到位,减免优惠政策共涉及11个执收系统15个部门48个收费项目,现已全部无漏清理到位。
五、xx区区级管理执收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xx区物价局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现编制《xx市xx区区级管理执收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1、《目录》所列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依据上级最新发布收费政策严格审定的,各执收部门凡未列入《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
2、《目录》未包含“三个月以内短期培训费”,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的短期培训,其收费应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和xx省财政厅、xx省物价局关于印发《xx省短期培训收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财综[20xx]xx号),逐年逐班向具有审批管理权限的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报批。
3、各执收部门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各收费站(场)点悬挂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收费对象和范围等,实行“亮证收费”。
4、《目录》编制的政策依据截止日期为20xx年xx月底,之后,上级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各部门应及时向所属价格主管部门另行申报,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凡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变更的收费项目及调整的收费标准,各执收部门一律不得收取。
六、下一步全面推进收费公示工作。对照重新审核公布的《目录》,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调整更新收费公示牌,积极构建“收费场点公示”、“公共服务场所公示”和“服务平台公示”新格局。一是收费场点公示由执收单位自行负责,凡经清理审核,保留的收费项目必须进行公示,取消的收费项目要从现行收费公示牌中予以剔除。二是公共服务场所公示由公共服务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价格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三是服务平台公示分为政务网站平台公示、政务中心服务平台公示和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公示。政务网站平台公示,对重新审核的部门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并针对收费政策调整变化情况适时更新,建立网站平台收费公示动态化和常效化的工作机制。政务中心服务平台公示,政务服务中心各涉费窗口按照重新审核通过的收费项目及时调整更新收费公示牌。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公示按省级产业园区隶属关系,由本级价格部门协调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利用园区建立的企业服务平台开辟价费政策服务专栏。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xx]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12月,在接到区局《关于暂停收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后,我局自20xx年1月1日起,暂停了对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的收取工作,并建立了备查台账。20xx年8月,区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下发后,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期间受理登记业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补缴注册登记费。20xx年元月份,区局《关于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全面停止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取工作,未发生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继续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安排专人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的变更、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理,办理了票据的缴销手续。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xx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xx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xx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xx省物价局制度了《xx省定价目录》、《xx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xx市物价局有《xx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xx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为扎实推进我区涉企收费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区政府及时成立了涉企收费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区长xx担任组长,副区长xx任副组长,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人社局及所辖6个乡街,共19家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四最办”,区数据管理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
xx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改工作,把抓政策落实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区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多次会议,学习领会、任务部署、全面推进,统一思想、细化要求、责任到人,确保了排查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分类规范、专人负责、逐一排查、清单之外无收费”的原则,“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鼓励企业对乱收费现象进行举报。
依据排查范围与排查任务的要求,通过全面细致地自查自清,我区有2个部门、3个行业商会协会涉及收费项目:
3、我区有3个行业协会商会依据商会协会章程收取会费:xx区xx街道商会20xx年收取会费87300元、xx区城南商会20xx年收取会费172000元、xx区跆拳道协会20xx年收取会费3000元。
4、其他本地区部门及下属单位没有涉企收费情况。全区没有违规涉企收费问题,没有涉企收费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国家省已公布取消及停征的收费项目、非本地区部门预算支付的事项及向企业乱摊派的问题。
1、我区将按照第三阶段的工作要求,根据上级核查结果,严肃组织整改,落实规范管理措施。
2、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清单外涉企收费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3、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xx区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区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5210676.77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36367.42.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851.64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6675.12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0.88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7956719.39元。
20xx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491.69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150664.68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861026.64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20xx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x财税[20xx]xx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xx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奥运演讲稿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时10l装12元左右,2009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通过德育工作计划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xx市物价局转发xx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x价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发改局局长任组长,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价检查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制定了《xx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任务和目标、检查重点和时限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及相关文件,吃透政策,把握要求,为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按照《xx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本次专项检查分为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规范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暗访调研,了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收集监管建议。同时要求各涉企收费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对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查找问题,按时报送自查总结及相关表格。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二是开展重点检查。根据省市检查重点,县发改局(物价)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公安、交通、住建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严格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开展好重点检查工作,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分析,认真总结,研究治理思路和对策,扎实整改规范,确保我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助力营商环境改善,促推县域经济发展。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xx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3号)的要求,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20xx年12月初在xx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审核后,于20xx年12月30日下文公布了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xx门户网站公示了涉企收费清单的全部内容,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涉企收费清单由4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共计34项,比省级的62项减少28项,减幅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12项,比省级的19项减少7项,减幅37%)。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涉及17个部门共计45项,比省级的80项减少35项,减幅44%)。
(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5项,比省级的9项减少4项,减幅44%)。
根据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20xx〕第1号公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xx〕2号)精神,并结合省、市两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于20xx年7月31日已对《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东政〔20xx〕6号)进行动态调整。
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1项,由原来34项调整为33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经过整合减少11项,由原来45项调整为34项;政府性基金12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5项不变。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皖价服〔20xx〕11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9月2日在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1份,涉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适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4、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3项)。
(1)土地登记费。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
(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5)国内植物检疫费。
(6)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7)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8)渔业自愿增殖保护费。
(9)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10)计量收费(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
(11)环境监测服务费。
(12)森林植物检疫费。
(13)林权证工本费。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项目。
(1)教育附加费。
(2)地方教育附加。
(3)文化事业建设费。
(4)水利建设基金。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取消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新办、换证)涉及的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收费。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认定涉及的审计报告收费。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
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实行公示制度;。
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加强宣传是落实涉企收费的主要途径,要通过新闻媒体和xx县门户网站以及在全县商住小区建立涉企收费公示牌,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收费单位如拒不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各类政府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以及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可以拒付,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只要有投诉,将立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公示内容不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照《价格法》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县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我局在检查时如发现上述存在问题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访,使涉企收费清单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大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二、具体做法。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四、意见建议。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x财非税〔20xx〕x号)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区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涉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非税科,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联络等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可跟进落实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x府办函〔20xx〕xx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动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区对照近年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结合国务院大督查、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各级审计部门检查情况开展了自查:
1、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无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已经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擅自恢复或继续收取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企业已缴纳应予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收取的行为,截止检查日未发现未退还的问题;无其他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问题。
2、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情况。根据省财政厅门户网常态化公布的《xx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x省涉企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等文件,我区已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在本地区政府的网站固定位置进行了常态化公示并及时更新,在清单收费项目规定之外的一律不得收取。
3、中央和省督查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区设置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没有发现有中央和省督查举报的违规收费问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全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xx市物价局、xx市财政局、xx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的通知》(x发改价格[20xx]xx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局涉企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我局收到文件后,根据领导的批示,在第一时间将文件转发到我局系统各单位,并提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明确我局系统纳入清理规范的单位名单,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我局。
我局系统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清理规范涉企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自查,重点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单位按照检查时限、内容和重点,落实清理规范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保证涉企收费专项自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自查,我局系统除xx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属经营性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各学会协会的会员费外,我局系统各单位无其他收费。我局系统12个单位都向市局报送了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市局及时汇总上报了自查材料。
我局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收费规定,国家取消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已按规定落实到位。目前除需保留的xx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属经营性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各学会协会的会员费外,我市系统各单位无其他涉企收费。
通过此次自查,我局进一步宣传了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规范了各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优化了市场环境。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涉企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涉企收费监督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