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是抹留白
文件夹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和加强。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了解优秀总结的特点和结构。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一种创作活动,可以用于传递信息、表达思想和感情。如何提高写作能力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可以通过多读书、多写作、多思考来不断提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写作技巧和方法,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当周围的人不再把我当小孩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长大了。
早晨,来自太阳的温暖带来一丝凉爽。坐在书房里,我一遍又一遍地思考着困扰人们的习题集。终于,我到了崩溃的边缘,慢慢放下笔,静静地躺在书桌上,看着风轻轻吹过那一页纠缠不休的习题。随风,我悄悄地走进了我的回忆。
“爸,爸,你看,我刚抓到一只蝴蝶。”一双黑眼睛滴溜溜转,嘴巴不停地动。他们的脸上有一种难以磨灭的孩子气。我看见这个人咧开嘴笑着:“这只蝴蝶很漂亮,但是如果你抓住它,它怎么能回家呢?”男人说完还用手轻轻抚摸着孩子的头。“那好吧!”一个脸上带着向往的女孩,轻轻的.放下了自己的生活,看着它一点一点的消失在眼前,直到看不见。当一个男人像变戏法一样从他手里变出一颗糖,女孩会立刻笑,他嘴角的弧度会让男人开心。
童年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简单。小时候,世界上最厉害的人是爸爸,世界上最好的人是妈妈。
看着被风吹乱的习题,心情复杂。我站起来,从窗户往下看,一眼就看到了门口父亲忙碌的身影。他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强壮了,而是瘦了,身材瘦了,头上的毛也不再黑了,不再漂亮了。反而是银白色的,脸上的皱纹特别显眼,是岁月在这个男人身上留下的痕迹。泪水渐渐模糊了父亲的身影。看着父亲,我意识到我长大了。我拿起手中的笔,继续思考。
我从小到大只会跑步,因为再原地踏步,我就抓不住爸爸银色的头发和皱纹了。
朦胧的记忆里,记得:几年前,两家之间隔道中,种着一颗桂花。“那就说好了,等到盛开之时。”临近开花,桂花早已含苞欲放,可是他食言了。
暮春时节,我听闻:领居家住人了。那间房子早早就建在那了,却无人。如今来人,倒是好奇。我小跑去到,在墙角看着,他们是一家三口,家具刚放下,男主人就匆匆离去。
我已忘了是什么时候,与他相识。似乎是一次午后,太阳已然缓缓下落,只剩拇指那般大小。在乡村里,吃饭总是很快,似乎与太阳比速度。夜幕降临,明月高挂。“你…还没吃饭吗?”一个人影站在门口,一瞄——是领居家的小男主人。与他吃了一顿饭,我与他倒是相识了。
初夏,这时的太阳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炎热。正想着去哪儿玩时,他匆匆跑来,手中紧紧攥着,似乎拿着什么。一看,是一粒种子,问他是什么,他却回答不上。他带着我来到隔道,隔道不算大,但足以容下瘦小的我们。
我们埋下一颗,不知道什么花,或许也没想到是花。看着狗不停地吐舌头;听着蝉的哭诉;嗅着夏天的'味道。隔道上没有遮拦,太阳照射着整条隔道,无一例外。我没有任何经验,问他这样植物会不会死,他摇摇头,“浇水即可。”
临近秋天,秋雨是甘甜的,雨水喂饱了大地。种子已有了苗头,嫩绿的幼苗不停地摆动着身躯,好奇地张望四周。几天几天的浇水,果真有用。
我听闻植物听歌,会长得快;我不相信,倒也有趣。此后我与他两人蹲着,无限循环着《萤火虫》,不知放了多少次,听得早已厌烦,但也没曲了。
不知从何起,那粒种子就长成了一棵树,茂密的叶子,高挺的树根,已比我高出一个头。我也体会到了它的用处,乘凉。
花苞已经含苞待放花香飘,似乎一夜后就开放。夜晚,我们靠在树下,闲谈着,我也知道了:他为什么会来这;为什么他的家长总是外出,为什么他总会不见。他回答得很仔细,似乎要将所有说却,似乎我也明白了他。
花开了,九月中旬,花香从隔道飘出。两家门口,弥漫着桂花香。他的家门紧锁,像是闭门不出,我不知道他怎么了。
后来,听说他走了,去了其他地方。愿这株桂花,开满百年,愿永流此世。
记忆如同一幅幅水彩画,在时光中晕染开来,变得模糊不清却又难以忘怀,我那刻骨铭心的友情,便正是如此。
秋天,是一个一年级新生入学的季节,我夹在拥挤的人潮中,苦不堪言,突然,一个声音在我面前响起,我抬头一看,是一个咧着嘴笑得眼睛弯弯的女孩。“我叫可可,你好。”“你好,我叫小雨。”我轻声说道,却没有想,她会成为我一生的挚友。
我的性格内向,可可的性格外向;她的成绩好,我的成绩中等;她非常漂亮,我却一般,同学们都很奇怪我们好的不寻常的关系。也许这只是源于小孩子笨拙努力的付出吧。
我性格内向,难免受人排挤,但可可却总是冲到我面前,眼中燃烧着熊熊怒火,不许任何人伤害我。她做事冲动马虎,能帮她善后的就只有我了,她像一面漏风的墙,我帮她补好各种各样的小细节,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回家,一起恶作剧,甚至穿一模一样的衣服,导致有段时间,班上的同学都戏谑的称我们为“双胞胎”。又一次,我们全班出去郊游。我和她坐在大树下,我拉着她的手问她:“可可,我们会不会有朝一日分开,再也见不到你吗?”她咧开嘴露出熟悉的笑容,道:“也许我们会分开,但我会找到你的,我们会再见的!”温暖的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映在她的脸上,也照得我们之间的友谊金线闪闪发光。
但是,这世上有很多事是无法按照我们的意愿发展的。在我四年级时,我居然要转学了,当我犹豫着把这个晴天霹雳告诉她时,她一下子怔住了,面色苍白,却笑着故作镇定。可我知道,她很伤心。在学期的最后一天,我与她告别,她的眼睛鼻子红彤彤的,却硬说是被寒冷的天气冻的.,我轻轻的抱住她,泪如雨下,觉得再也不会有比得上她的朋友了。
到了新的城市,由于忙于适应环境,与她的联系就变少了。本以为友情会变淡,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她评论了我倒qq空间,才发现我们的友谊从来不曾褪色,它仍是我人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只是被时光晕染了,使其更加美丽,更让人思念。也许我们会长大,会天各一方,从今以后再也无法相见,但这友谊的色彩,会永远鲜艳,这友谊的画卷,我会珍藏到永远。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六年的时光像滔滔的江水一半过去了——我就要毕业了。小学美好的生活多么令人眷恋,多么令人恋恋不舍。如今,我们就要带着这份深情各奔东西,开创锦绣前程,想到这,我不禁感慨万千。
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我带着满怀的童稚,第一次快进这扇学校大门时,我觉得这里是那么的神秘,如今,我就要离开母校,我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悲伤。
我就要毕业了,在这两千多个日子里。我们就像一株株幼苗,时刻受着老师那雨露般的灌溉。听着老师孜孜不倦、循循善诱的教诲,靠着同学们互相帮助和鼓励,日复一日,我变得茁壮起来。我从最初的无知到懂事,从青涩到成熟,这都无不沐浴着老师的`阳光雨露。我坐在树荫下,往事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如今我就要毕业了,环顾四周,教室里仿佛还有我们琅琅的读书声,耳畔还久久回荡着胜利的欢呼和昔日老师那谆谆教诲。校园里的小路上还有我们童年的脚印,母校的每一个角落,都蕴藏着我们的点点滴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奈何韶光荏苒,光阴一去不返。这一切是那么熟悉,却又匆匆离去。再见了,可爱的校园,亲爱的老师、同学们,我会永远记得你们!
在我四岁的时候,家里养着一只名叫雪雪的小狗。它有着一身雪白的绒毛,看到它就像看到满天飞舞的雪花,所以我给它取名叫雪雪。现在我已经记不清楚雪雪是什么时候来的,只记得有一天我在睡觉时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舔我,我睁眼一看原来是一只可爱的小狗狗,我高兴的跳了起来。
当时我还小并不明白要怎么养它,不知道它是否也和我们人类一样也要一日三餐,刚开始都是妈妈来照顾它的,我很疑惑为什么妈妈就能把雪雪养的白白胖胖的,而我就不行呢?有一天,我决定要自己来照顾雪雪。按照妈妈的吩咐,我每天都把家里的剩饭、吃剩的骨头装在盘子里,拿给雪雪吃,看到它那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心里可高兴了!
我觉得每天最有趣的事就是给它洗澡了,雪雪每次洗完澡都不肯乖乖的让我擦身子,总是使劲儿的的把水到处乱甩,弄得我也全身湿漉漉的,它这才满意的跑开!我每天放学回来都会陪它玩一会儿,我会拔一根光秃秃的树枝丢的远远的,雪雪每次都会用嘴把它叼回来给我。
雪雪的脾气很温和,是个乖孩子,它从来不对我发脾气,有别的小孩来欺负我,它总是挺身而出,冲着那些小孩“汪汪”大叫,把他们吓跑。就这样,雪雪陪着我度过过了一段开心的时光,妈妈说我不仅仅长大了,也懂事了许多,我已经完全可以自已照顾雪雪了。
可是有一天,雪雪闯祸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它把邻居家的小孩给咬伤了,妈妈怕雪雪会咬伤更多人,于是就偷偷的把雪雪给送走了,可是最后我还是发觉了。因为这件事我哭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听说雪雪的`病被治好了,而且它在一个山庄里过得很好,我这才放心了。现在我也长大了,有时侯在路上看到别人的小狗也会想起雪雪,不知道它有没有想念我!虽然它走了,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段我与雪白狗狗一起快乐成长的时光!
03年,看着同学们玩《泡泡堂》玩得热火朝天,我就被“盛大”这块磁石牢牢的吸住了。在百般软磨硬泡下,老爸终于同意,只要我暑假三优,有一科100分的话,就给我安装。用这种条件来要求我简直是小case!所以,老爸就按约定帮我搞定了。不过,老爸还颁布了一条“政令”――一天只能玩一个小时。我哪管那么多,爽了就好!反正老爸也查不到我什么时候玩。说实话我觉得我很疯狂,一天早上起来,我第一件事不是刷牙洗脸,而是打开电脑,先爽一会,再去干那些事。不要以为我下午就不玩了,我等到老妈去上班后,马上就打开电脑,玩上了三个小时,直到下午三点半才停止。结果开学了,我看不清楚黑板了!我告诉老妈,老妈急了,火速带着我跑去眼科医院检查。可怜,100度,本来老妈认为很“漂亮”的脸上,多了一个“不明生物”――眼镜。但是,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彻底没底了。第二天,我在书桌上发现了几张纸,一看,纸上写的竟然是上网记录。问老爸从哪里来的,老爸说:“嘿嘿!你以为你这么糟蹋你眼睛我就不知道吗!”我想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的吧!最后,老爸为了防止我再这样,就把上网密码给改了。真可谓是现代版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2004年――我赶,我赶,我赶赶赶。
04年的经历,跟03年差不多,不过更惨。那年,因为表姐到我家来玩,所以,我经常和她一直看电视,玩电脑(那时老爸给我“解放”了),造成作业进度大大减少,暑假过半,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写。后来,奶奶下来探望我们,这下才又把作业进度提上去。不过,有时因为贪玩,只做了一点甚至没做。渐渐的,我还不知道我遗忘了某样作业。开学前一天,我整理书包时才发现抄作业本里有一项我还没有写。于是,我边开始临时抱佛脚,狂赶作业。虽然我写得很快,但是一个暑假的'量想很快完成实在是困难。本来,老爸是不让我写的,要让我被罚,不过因为当时奶奶在场,她帮我说情,老爸还是勉强同意了。我赶,我赶,我赶赶赶,当我写完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我倒在床上,睡着了。这次教训可让我记忆犹新,我可不敢再这样了!
天高云淡,秋风习习,落叶忽忽悠悠的旋转,飘落到了地上,化为尘土,又开始了新的一个轮回。
金秋十月,我们正在进行运动会,坐在座位上的我得到了外婆去世的消息。一开始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随后这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在我的心头扯开了一道口子。“怎么会,明明上一次外婆还好好的,能唱能跳还可以包饺子。怎么一下子就去世了?”其实外婆去世我并不感到意外,而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因为她得了恶性肿瘤。
记忆回到两年前,那个时候我才五年级。那一年的新年,我在外婆家过,新年到来的第一个夜晚,漫天白雪纷飞。因为外婆家在山东,所以路上积雪成堆,没有办法驾车进来。在四合院里,亮着橘色的灯光,偌大的四合院也就只有这么一小小的光线。
我们难得回一次老家山东,外婆更是忙得不亦乐乎,里里外外,出出进进。黄黄的脸上泛着有一片红红的红晕。我在院子里堆雪人,滚雪球。外婆时不时停下来看一看我,笑呵呵地继续忙她的活儿。外婆总是亲切地用山东方言叫我“鑫仔”,我也觉得很亲切。在我的印象中,外婆总是站在浓浓的柴火蒸烟之中,往锅里倒饺子,又弯下身子往里面添柴,把整个厨房烧得暖洋洋的。我玩累了,就到厨房里去,那儿准够暖和。炉子里面不断地飘出火星子。我就坐在小板凳上呆呆地看着。外婆见我看得这么认真,就隔三差五往里面添柴火,生怕火灭了。
在山东,人们在新年的头一个晚上是不可以睡觉的,因为他们要守岁。我年纪还小,撑不住,就睡着了。外婆就一直坐在我的床头,一直到凌晨4:00左右。那个时候我被大人们叫醒,起来吃新年里的第一餐,一盘饺子。我还没有穿好鞋子,外婆就端着一碗冒着蒸烟的饺子来了,笑道:“还热乎呢”。后来大人们告诉我,外婆守着我过了一个晚上,别人问她为什么一直守在我的床头,她却说道:“怕岁把鑫仔带走喽!”其实在那个时候,外婆就出现了神志不清的情况,但是我们却毫无察觉。
有多少个日月,我已没在外婆跟前数她头上的变白发,摸她脸上的皱纹,我依旧记得要带她来湖南住,我照顾她,她只是笑道:“好,好,等我那块玉米地收了,卖了,我就去。”我也就信以为真,没想到,那块玉米地再也不能收了。到了晚年的外婆,腿脚不便却依然愿意为我拿起锅盖,让里面的烟往外冒,这烟暖暖的,总有种神秘的力量。
跟外婆在一起的日子,犹如电影一般在我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播放。而外婆,好像比以前更精神地站在冒烟的锅边,烟,则漫遍整个厨房。外婆,依旧那样笑着,端着一碗饺子,等我回来,用山东方言,再叫我一声——“鑫仔”。
在我还是10岁的时候,我还是很喜欢去山上的。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害怕也不知道什么是危险;那时候的我还没有多余的钱为自己买一本课外书,所以我带到山上去的只要我的教学课本语文书,我很喜欢在刚接近酷暑的时候,躲到自己家的茶园里,嗅着清香嫩绿的茶条,然后煞有介事的默读着老师还没有教到的知识,装着隔壁姐姐家的模样,当然,那是很温柔也很淑女样的,至少大人们是这么夸的,可装还是件很头疼的事,就像那时候的我,常常默读着默读着就变成了微弱,浅浅的呼吸了,不用问那是什么,因为我又在那茶阴里睡熟了。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浪漫,现在想想我的骨子里天生就该藏有浪漫气息的,除了在茶园里看书也可以说是睡觉外,我还在花香泛滥的四五月里,来到山上。这当然还是睡觉,因为小小的我除了爱睡觉外好像没有别的乐趣了,不过再小我还是有讲究的,这讲究当然不是带上床单薄被或者是还有能力在山上挂一个吊床之类的;我所能做的那就是找一块干净隐蔽的大清石块,摘点嫩绿叶子做成枕头,在这块阳光能穿透又不是很晃眼的大石块上,看着头顶上的青叶子,小手伸到这叶子下慢悠悠晃着,那时候的我就爱看着那十根小指头是怎么在阳光里变成透明,金黄的。在我那还是小小的人儿眼里,满眼都是嫩绿,青黄;满山也都黄的、红的、青的、蓝的。轻轻一呼吸,扁竹叶的清香、过路红的熏香、百合花的的'浓烈,全都是我的了,不过这状态坚持不了多久,如此温暖美好的地儿,不睡觉简直就是太可惜了,所以那时候我的只要小手摆个一二十下肯定就睡得和小猪似的了。
我的臭美当然不止是单单睡觉,受电视里女主角的长期熏陶,小小的我当然是天资聪慧的了,不过人家用的都是骄傲的玫瑰或者其他名贵且还能入浴的香草,不过嘛那时候的我是不知道那么多的,所以哥哥的牡丹花与月季全都偷偷进了我的澡盆了。摘花这也不单单是拿来泡澡的,当然也得拿来装饰我小小的房啊!所以那时候的我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不知名的野花,不过那些味道不是很浓烈开得又小家子气的花儿是不会和我生气的;自从在电视里习得花瓣沐浴外,我还认识了高雅且纯洁的百合,别误会了,我哪有钱去买花儿,有钱肯定是先买糖的了。所以我的百合也和我这野丫头一样,普通且泛滥,满山遍野的野百合你要多少有多少,虽我那时候还不知心狠是啥样的,不过我肯定得摘得双手握不住了才肯回家的,把老爸那搁置高柜里的大大玻璃杯偷偷取下来,装了大半的水,把我辛苦摘来的野百合全都插了进去。
开始我是很兴奋的,嗅着满屋的野百合的花香,守着那白白的影儿不肯睡觉;不过好静不长,对于爱睡觉的我来说,如果是半小时或者一小时我还可以忍受,可要是两小时还不能上床睡觉的话不是病了就是抓狂了,这天不同,小丫头我是被花熏得睡不着的,那浓烈的花香稀释了我房间里所有的空气,我呼吸不到纯粹的空气,这可不是什么好感觉;不过,介于这百合我采摘的如此辛苦它又是如此美的份上,我开始还好脾气的忍着,使劲儿深呼吸,不过坚持不了半小时的我就火大了,睡不着也就算了,连空气都变味了,所以无论它再美,最后还是免不了被我请出卧室的悲剧。不过,后来的我就不爱摘花了,也不是不爱,就总觉得那都是费劲不讨好的事,摘来没两天它就夭折不说,如果多遇到几回野百合那样浓烈且高姿态的花儿,耽误我睡觉的话是多么不值得的。
现在想想小时候的花香与嫩绿鼻尖仿佛还残留那抹清香,不过现在的我除了不购买鲜花与采摘外,更不会到山上去睡觉的,那是多么危险的事儿,你说那时候的我怎么不知道害怕呢?你说要是遇到蛇或者是有毒的虫子该如何是好,还真是命大呢!且不说是哪路神仙庇佑了小小的我,恁是那时候的胆子也大过了现在的我。
也许是人长大了,所以丢弃了亲近不知物种的勇气,所以丢弃了无知与无忧的岁月。可人虽长大,总也会有寂寞的时候,所以在偶尔空闲与寂寞来袭的时候,我特别想回小时候去看看,去寻一隅幽静草丛、寻一块大青石、寻得几许阳光。然后,把生活里的烦闷苦恼责任全都弃在这机声轰鸣,车水马龙的街道,好好的睡上一觉。
原谅我的冲动。但毕竟我不希望我们之间再这样下去~要么忘记,要么恢复~而我却无可奈何地选择了前者,因为我无法改变那些事实。依稀还记得,那一次六一,我们在一起排练的时候,那个令我辛酸的'场面,但一切都不复存在了,或许我在你眼里,只是一道路过的,平凡的风景,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但对我来说,我却失去了又一个欣赏我的人。隐约感觉得到,你对我的态度来了一个360度大转弯,你不再肯定我了。我承认时间能改变一切,但总需要过程吧?仅仅1个学期,不,还不到,你就把我排斥出你的视线......
而那却又像我心里的一道伤疤。但~对你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你再也不需要如此的挽回。因为在你身边~我已经是多余的。我会慢慢丢弃那一段曾经美好的记忆,把你忘记。在接下去的半个学期,我会慢慢地学着忘记~~~~无论成不成功,那一切,对你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在你眼中,我仅是过路的风景,仅此而已......
你,明眸如月,笑靥如花;你,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你,清新甜美,青春洋溢。这是一个如花的少女的温馨。
——题记。
又是蔷薇花开时节,淡淡的粉色,一簇一簇的依偎在一起,演绎着青春的童话。
盛夏午后,蔷薇花扑鼻香。爱蔷薇的我必去看,朵朵蔷薇开得浪漫,淡淡的、柔柔的清香熏透了整个校园。红花绿叶,相映成趣。你嗅了嗅花香,扑哧一笑,脸庞上荡漾起两个好看的梨涡:“你也喜欢蔷薇吗?”我点头默认。你嫣然一笑,空气分明是被花香和你的笑所浸透,有了友谊的香味与色彩。你慢慢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本书——《我们闺蜜吧!》:“给你吧。”笑罢,欣然收下。书上面有着淡淡的清香,我相信,你送给我的,不只是一本书。
晚上,翻开这本书,不禁莞尔一笑——这书中写的是闺蜜之间种种趣事啊!我轻轻用手指划过一个个令我欣喜憧憬的故事,真幸运啊,能在蔷薇丛中偶遇。我捧着书,躺在凉席上。夏夜,蝉鸣,繁星,花香伴着我,沉醉在甜甜的书香之中。有时闭上眼,仿佛就能看见蔷薇花丛中你甜美的笑,顿时一股暖流涌入心房,不禁又扬起嘴角,喜滋滋地笑出了声。
淡淡的清香从窗户飘进来,呵,小区里的蔷薇也开了啊。我合上书,慢慢走下楼,跟着花香,悠闲地寻着。在小池旁,又遇见了你。你着着一条蔷薇色的纱裙,粉而不艳,白而不俗。那么亲切,那么温馨。你一抬头,就微笑了起来,眸色如一把星光揉碎了散在其中,清脆的嗓音像银铃般悦耳:“你也在寻花啊?走,我知道花在哪儿。”“好啊。”我与你手牵手,朝着阳光走去。
确实,这蔷薇花没有让我失望:白架上,红墙边,黑栏间,拥簇着一大片一大片蔷薇花。清晨时的露珠,在花瓣上打着旋,从瓣尖上轻轻滴落,既晶莹又剔透,朦胧,缥缈,衬得花儿更加水粉。你在我耳边轻声说:“蔷薇色是闺蜜色哦。”回眸,你的笑在阳光下无比灿烂。
或许,友谊就是蔷薇色罢,一抹温馨而不单调的色彩,在记忆中永恒而不褪色。
抬头,一片霓虹闪烁的红晕;低头,一块块冰冷凝重的岩石,触不到云淡风轻的闲舒与淡雅,望不到沁人心脾的那一抹绿,听不到的鸟语,闻不到的花香,在不经意间顺着眼角埋没在城市的“巨冢”。
顺着路沿徘徊着,低黑的云层罩住了这片“巨冢”,川流不息的人群像工厂传送带上的“易拉罐”,有节奏地往复着。夕阳的余辉也拉不住他们的脚步。夜幕的低垂使这片“巨冢”顿时沸腾起来,这份嘈杂显得异样的刺耳。停驻在一个商场的门前,看着他们将一盆盆异样的“植物”放在门口,股股热风吹过那片片硕大的叶子纹丝不动。曾经记得叶子最喜欢在风中舞蹈,风是她最好的舞伴。看着店主将录制好的“自然之音”一遍又一遍地放着,依稀记得有人因为这盘“自然之音”轻而易举地成为百万富翁。道旁所谓的树已经被换了好几次,而如今的树只有光秃秃的树干,大概它也已经望了与风舞蹈的感觉。
昔日的阳光像不曾触及的梦,抓夜抓不住,想再一次做这样的梦,可又怕梦醒后太依恋梦中的情景,痛苦地挣扎在巨冢里,于是我顺着我的思绪找下来,世界总会有一个角落让受伤的人得以慰藉。
带一份阳,驱散你头顶的阴霾,让阳光将你的躯体沐浴,让人们冰冻的心在阳光的温度中一点一点地融化,让光秃秃的树干重新抽出嫩绿的新芽,让阳光的影子若隐若现。
携一缕春风,来呼唤你沉睡的心灵。让春风将你的肌肤吹绿;让春风将待放的花蕾拥抱;让春风拂过你我的面颊从我们的发尖滑过;让春风盛情地将葱郁的绿叶邀请,共舞一曲永不终止的“春天华尔兹”。
将一场雨露,让绵绵的圣雨将你的灵魂洗涤;让甘甜的春雨爬着你的血管浸透到你的每一个毛孔;让久旱的大地重显活力;让寂寞的人生重新焕发激情。
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简单,为什么不去挣脱“巨冢”的束缚在自然中生活,追忆那一抹绿。
抬头,一片姹紫嫣红的盛景,低头,块块的绿茵招引着蜂围蝶阵。触的到的云淡风轻,听的到的鸟语,闻的到的花香,在不经意间淹没了这片“巨冢”。
三月是烟雨迷蒙的天气,枝头已有鹅黄初绽,清风拂过,那幼小的嫩芽颤了颤,一如心底的那段往事,每每想起,都不免心生呵护之意。
初一那年结交了一位新同学,她大胆泼辣,是体育场上的明星,我从来只能望其项背。本该和我背道而驰的人居然成了我至今难忘的密友。她爱写作,每每会读到她的搞怪之作,却别有一番风味;她爱音乐,兴起时总能唱上几句,让人心驰荡漾;如果让我说说这位密友她最大的特点,我只能长叹——太爱聊天了!
自习课上、晨跑时、放学路上,她总是谈天说地,评论着不知从哪里读来的美词美句。有时候听烦了厌了,我只能呆呆地看看她朱唇一起一合,也甚是有趣。她总是那样神采飞扬,仿佛天外来客不知烦恼为何物;也讨厌她总能看穿我的心思,却从未说破,我知道她是最懂我的那一个。
那是一次单元考试,我得第一,很平常。她却看一眼我的试卷,大大的眼睛眯成了月牙儿,“好样的!”从没人那样直接热烈地赞扬过我,如果是老师,他会:“下次继续努力。”如果是妈妈,她会:“瞎猫碰到死耗子,碰巧了!可别骄傲啊!”如果是同学,他会:“很正常。”可是她却说的那样自然,那样真诚!那样滋润我心!望着她赞许的微笑,我竟有种想哭的冲动,你是最懂我的那一个,谢谢你!
多后悔眼泪没有掉下来,离别来的那样的突然,你让我拿什么来铭记?
那是初一下学期期末考试的前几天,她从笔袋里拿出一只用草稿纸折成的纸鹤,神神秘秘地告诉我“回家后才能打开哦”。那晚回家,我急急地拆开,洋洋洒洒的一首小诗,四字一句,大概是叙述了一下她远大的的理想,只是最后用“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结尾,似乎有些“文不对题”。第二天我问她,她告诉我最近在读《出师表》,她还告诉我,这次英语一定考及格……。
初二开学,她没来……后来就再也没能相见——一如运动场上远远的背影,只是这次终于跑出了我的视线之外。
我翻箱倒柜找出那只纸鹤,沿着折痕想把它折回去,反反复复不得其旨。我曾想起她告诉过我,复原某种东西就走出她的圆圈之外,那样才能看穿本质。
我想,她教了我那么多还未学会,怎么舍得出圈,这圈里有她说过的阳光下粉嫩的幸福,每每拥在怀里,融入心里,都久久不忍放手。
风吹开烟雨,我看见有一抹阳光洒下来。
那一瞬间,似乎有什么柔软的东西闯入了我的心中,泪水也顿时溢满了眼眸。
临近年关的时候,我随母亲一同外出购买年货。集市上熙熙攘攘的,每个摊点上都围得密密麻麻。我随着母亲在密集的人群中穿行,终于,我们走到了卖肉的摊点前。母亲在那买,我闲来无事,便四处打量着。不经意之间,我发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
在重重的人群之中,夹杂着一个瘦小的身影。她皮肤干巴巴的,有点黑,头发有点乱,随意地扎着两个小辫子,身上挂着一件不知比她大了多少的破棉衣,脚上蹬着一双破烂的棉鞋。她大约六、七岁的样子,脸蛋被冷风吹得红红的,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些什么。
她久久地伫立在摊前,眼睛紧紧地盯着板上的肉,一眨也不眨,嘴巴微微地松开了,似乎是决定了什么,一扭头,转过身就跑走了。
因为一份疑惑,我和母亲打了个招呼,便追寻她去。终于,我在一个卖菜的摊前看到她停住了脚步。只见她一脸严肃的样子,嘴里不停地说着些什么。这样的神情出现在这么小的孩子身上,本应是件很可笑的事,但在她身上,却没有这种感觉了。终于,她拎着一堆蔬菜,脸上挂着甜滋滋的笑容,高兴地离开摊前。
正当我想离开时,我发现了她的眼中正闪着异样的光茫。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我看见了不远处的一辆卖棉花糖的车子,车子四周围着一群手持棉花糖的孩子。只见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剩下的几张破破烂烂的毛票。我顿时明白了些什么。我跑到那辆车前,买了两个棉花糖,走到她面前递给了她,起初,她一直挥着那双被冷风吹的红通通的小手,说不要,但最终还是收下了。只见她的脸上闪过几抹不自然的羞涩,甚是可爱。
我在同她的聊天中知道了她的故事。
三年前的一场车祸带走了她的父亲,前几天,妈妈又不小心摔着了,不能活动,所以家由她照顾着。
“我想买点肉给妈妈补补,可是没有这么多钱……”
“我长大以后,要挣好多好多的钱,给妈妈买许多新衣服,带妈妈去吃好吃的……”
“我从来没有吃过这种糖……”
记忆是一朵不会凋零的花,脑海中又浮现出那时她那单纯的话语和那坚定的神情。对她的记忆,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殆尽,反而因为岁月的冲刷而更加的历久弥新。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过去的时间,拿什么回忆;未知的旋律,该怎么继续。
时光,用他特有的姿态流逝,我却禁锢在自己的夹缝中眼看他远去,却又无可奈何。
我们用太多的时间去回忆过去,感伤过去,甚至还惋惜过去。孰不知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被我们扼杀,但可否想过,是否真正的用心看待世界,用心去感怀曾经。
人说:“越长大越孤单”其实不然,我们只是未用真心去看待这个世界,使这个世界在我们眼前变得混沌,以至我们无法真正了解我们内心想要的。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不来。转眼间,慢慢老去,却又无可奈何,相似的未曾到来。盛年不再来,流去的不会再来,当人问起,何以话当年。
匆匆一眸,或许造就了一段佳话,又或许,酿成了千年遗憾,无数种可能,何人能数清?曾经,我把爱情看过一部忧伤的童话,惟其遥远而真实。曾经,我把爱情作为生命的全部,可以为他至死不渝,而现在,爱情成了我生活的小奢望,其多而难求。
青葱岁月,谁年少不轻狂?不论付出得到孰多孰少,也不重要,难得的是曾为一人真心付出。至少,狠狠爱过。遍体鳞伤后,也不在乎是否值得,因为真心做一件事很难很难。
喜欢,在沉默中听一首歌,在流连里看一场戏。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一粥一饭有暖凉,一朝一夕有烦扰,以交以往嗔怨,一求一取有得失。我们总会在经历中懂得,在坎坷中展望,在独处中得到升华。静静的敞开内心,感受那失之已久的宁静之心。安然处之,如细细流水,渐行渐远。
曾有多少人,当在一起的时候都以为那就是天长地久了,有多少人,当在一起的时候,都以为这辈子只会跟着那个人了。但往往事与愿违,却无法改变。
有时候,你会深刻的去想一个人,不论何时何地,不论出于什么理由,不论你再怎么不确信。但就是控制不了,喔!又在无病呻吟了,其实对我来说,浪费那么多时间在想念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身上就是无病呻吟,然而,我也不喜欢这样,这对我而言,是一种奢侈,浪费时间和情感的表现。或许,我想说,我这人有些无趣,那我就是这样无趣。
如果可以,你会发现,我满满的近代史书上写着你的名字,写着对你的思念,写着我的落寞和伤心。我不允许别人去窥视它,生怕一不小心就泄漏了我的心事,就这样,就这样,越积越多。
喜欢在寂寞的时候写一些文字,用他去表达我内心的想法,因为他是我最好的伙伴,他不会背叛我,不会勾心斗角,也只有他能明白我内心的想法,他也知道我内心的狂野,他不会笑话我,不论怎样。
有多少人说愿意陪你走到最后,又有多少人真正的陪你走到最后?身边的人再多,又有何用,无非就是些过客罢了,来了一些,去了一些,最后剩下的,才是真正愿意在你身边的人。
所谓爱情,就是两个寂寞的人彼此在心灵上找到了一些依靠,然后误以为那就是爱情,相处久了,发现原来两人之间仅有那么点相似之处,便有了争吵,便离开了。
有什么是天长地久的,我也不知道,但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不会轻易去相信感情。我只相信最后还陪伴我的人,我也会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不开心时不爱说话,听着音乐,把音量调到最大,让他冲刺着我的耳膜,让我没时间去想些别的事情,欢快的旋律,会带领我逃离世间的凡尘,让我享受不一样的时光。
想过很多事情,也知道很多事情,却唯独不能控制自己。有时自作多情,然后发现后无奈的笑笑,告诉自己一个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去掩藏自己的悲哀,人的悲哀之处不就是这样么,明明知道,却还不死心,这还有谁能帮你呢,我想,应该没人了吧。
时间确实会改变一个人。就如当初你很喜欢一个人,可是过了好久,就算他愿意和你在一起,你也不稀罕了,有些事,时间过了,便不会再来。就算重来,也不会有当初的感觉。所以,把握好现在的,因为将来来你未必稀罕或能够拥有。
我把满满的心事,用指尖的温度,用不够华丽的辞藻的去诠释他,或许没人能明白这种感觉,但只要有我,我自己明白就好,等哪一天我也不明白了。那么,我必定失去内心的东西,失去我唯一的仅剩的可以表达我的东西。我想,我对这世界也没有美的眼光了。
那仅仅是同情,事后,别人还是会笑话你,何不骄傲的抬起头,让他们对你充满敬意呢。
灯火阑珊处,我的梦,碎了!明知多情苦,却还躲不过。你看到我深深的眷恋与不舍了么?当分手成为了必然,当再也看不到你的上线,明知结局已定,却依然上演着痴人说梦的幼稚,甘心重复着徒劳的等待。
习惯了关注一个人,想要改掉这个习惯何其困难,但为了更好的生活,你必须选择改掉。开始时有些难过,时间久了。什么都会过去,什么都不再重要。自私的人是好的,因为他会想方设法的让自己过的开心,不会让自己在悲伤的世界里逗留。逗留久了,自己也悲伤了。
湿漉漉的心情,就像外面的天气一样。总是不经意的想起,又不经意的深深埋在心里。最近过的有些潇洒吧,让我不知不觉就胡思乱想了。想多了,头也疼,偶尔忘记,也是那般开心,要怎样,才能控制?能不能,不要总让我看着你的背影,一个人发呆。
记忆留白的地方,是那么容易被覆盖,曾说过的地老天荒,现如今又在哪?我在天的一边翘首,仰望着同样的天空,却不知道如今的你身在何方。是否,像我一样独自思念着你的存在。太遥远的距离,却比心近,我俯尔一笑,凄凄切切。灰色的天空,迷惘的心情,把自我丢失在异乡的指间,唯独,深留对你的殷殷眷恋。
总有一段时间,心里闷得难受,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明知道不论什么事也不该心烦,可就是这样,哪有人能完全的控制自己呢。感性和理性之间是需要调和的。一种东西存在的久了,就会被替代。
有天他告诉我,说快实习了。我心里替他感到高兴,却有些小小的失落。他说,以后不如现在这般长联系了,我知道我知道,但我知道,真正的朋友是永远不会离开你的。即使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不长联系,但依旧深深念着对方。
时光的齿轮似乎莫名喜欢与我亲近。不论在某一段时光,他都给我留下特别的印记。或许,把这些印记组合下,他会是个完美的剧情。不论好坏与否,我曾了解过,曾经历过,足矣。
想成为一名作家,也想为自己拍一部电视剧。剧情不需要多么美好,只要记录着我的喜怒哀乐便好。并把我青涩的岁月用自己双手写出来,自己细细体味那份独有的属于自己成稚嫩到成熟的时光,还有身边的亲人朋友。
暑假里,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军长征的故事》,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当合上它的一瞬间,那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画面,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仿佛置身于硝烟弥漫的战争岁月,我的心灵被震撼着!
这是一部红军战士用自己的血和泪谱写的可歌可泣的动人诗篇。二万五千里的漫长征途,面对百万虎狼之师,前有堵截,后有追兵。面对高山悬崖,冰天雪地、河流湍急、沙漠渺茫……我们的红军一路上披荆斩棘,勇敢地战胜了一重又一重的困难。这“坚韧不拔”的红军精神在我心中树起了一座丰碑!红军战士的形象是多么崇高,多么伟大啊!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这一代的孩子,虽然不能体验当时战火纷飞的情境,但应多读一些“红色经典”的好书,才会真正了解胸前的红领巾的含义,我会像红军战士那样,在困难面前决不退缩,勇敢地迎接时代的挑战!
点评:这是一篇独具匠心的佳作,小作者独具慧眼,字里行间涌动的.是一种阅读红色经典书籍给她心灵的启迪。她从《红军长征的故事钢铁》这部灿烂的人生教科书里,真切地感受到了红军战士历尽千辛万苦取得的伟大胜利,靠的是他们顽强意志和不畏艰险的精神,而这种意志和精神恰恰是现在的孩子们所需要的,相信她会受益终身的。
文档为doc格式。
11月22日,小雪,鹿城的第一场雪应和着节令如期而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若果在心中选择一个至爱的季节,那定会选择百花烂漫的春天,绿荫葱茏的夏天,红叶似火的秋天。而我,独喜欢着白雪覆盖下的低调简约敛藏冬天。
爱上冬天,更确切的说是我一直深爱着冬天的雪。我喜欢着雪花飘洒的韵致,可以染白你的心灵,让你洁白而娴静的在慢时光中踟蹰前行。在一片素念的尘世中,做一个晶莹透亮的人,安然的打理属于你一个人的简单而晶莹的岁月。
雪,也许是清绝的,冷傲的,甚至是无情的,其倾覆冰封了世间一切浮躁喧闹污染的东西,让其自惭形秽般隐形遁迹。雪也许是世间最洁净、最美丽的使者,她会赋予你一双无瑕的眼睛,去凝眸每一座山峦的耀眼磅礴,每一条河流的清澈无尘,每一块田地的蕴藏希望,每一个心灵的洁白无瑕。
因此,自古以来,雪便成了那些真正参透尘世者心中美丽无瑕的天使,随时随地的,或望雪以赏心悦目:“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或羡雪以清白处世:“冰雪林中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或寓雪以抒怀明志:“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或止雪以休憩心灵:“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有人说,大雪无痕。然,雁过都留声,雪下岂无痕?雪只是把一些零零碎碎的生命足迹,都无形的沉淀在一些素洁的日子里,冰封在你的血脉中,质本洁来还洁去,融化了世间的一切虚荣浮华。
冬季是一个将心靠岸的季节。在你赏遍了春天的群芳争艳,浮躁了夏天的炎阳炽热,收获了秋天的果实累累,到了冬天,你会在远航后准备做一次短暂的停泊。这个季节的'你,虽然有了那么一丝晦暗,一丝无奈,一丝寂然,甚至还需承受一丝酷寒。但冬季可以完完全全的让你不奔波,不追名,不逐利,回归心灵,去收获一份生命中本真的幸福。
这幸福也许是一个闲适的自己。在某一个冬日的午后,斜靠在阳台上的躺椅上,一个人,一杯茶、一卷书、一首歌、一颗心,尘封在冬日的暖阳里。让一些过往,不管繁华也罢,苦难也罢,都在静静的沉淀中远去,在伸手触及间,握住的只是此时的那一份安暖。
这幸福,也许是一份回归心灵的天伦之乐。这个时代,每一个人大都行色匆匆,难以停歇前进的脚步。在日复一日的追名逐利中,亲情远了、爱情淡了、友情疏了,而这些确是生命中最值得拥有珍藏的东西。而冬雪可以让你回归心灵,和家人、朋友一起,尽享天伦之乐。“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白居易诗中朋友相聚的场景,是何等的令人期待!
这幸福,也许是一次醉卧光阴的踏雪寻梅。冬天是一个梅花与雪花共舞的季节。雪花飘逸洁白、冰肌玉骨,是天上天使;梅花缕缕幽芳,凌寒独放,是凡间仙子。在千里冰封的雪地里,踏雪寻梅,赏梅花的清、奇、瘦、劲;嗅“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的幽香;炼“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的坚贞;修“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香气满乾坤”的豁达。踏雪寻梅,会让你逐渐进入“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禅境,一份忘我,一份洁白,一份馨香,一份坚贞,一份豁达,在你心间沉淀凝结。
人生在世,污染太多,背负太多,这时,更要懂得给生命一抹留白。而冬雪是留白时的最好慰藉,就让其及时清理掉身上那些负重的秽物,做一个皎洁如雪的人,用飘逸的心处淡淡的世,让雪花与心灵共舞,低调生活,简单前行,即便捡拾收藏的只是那些不为人知的小小幸福,也是平生醉美的感动。
风缓缓地吹着,我站在时光的阁楼上纹丝不动。时间悄然离去,带走了我的躯体,心仍停滞在那里。
一个怀旧的人或许会去翻看相册,而我喜欢回忆。那往日的情景让我留恋,那美好的瞬间令我沉醉。
课堂上,一个男孩在认真的听课,后面一双眼睛呆呆地盯着他的背影。老师一声警告,让女孩回过神来。男孩回过头,望着女孩,目光交织在一起的刹那,女孩有些惊慌失措,男孩却已习惯。
不知怎么的,每次听课,男孩总觉得后面有双眼睛在望着自己,有些不自然,却又喜欢回头看女孩惊慌时的可爱表情。
久而久之,男孩对女孩有了一种朦胧的感觉。男孩想要去了解女孩,而女孩似乎有些逃避。男孩猜到了女孩是不想耽误自己的学习才躲着自己,所以也就不再多想。
有一天,有个人去追求女孩,显然那个人是为了虚荣而想要去恋爱。女孩自然不会同意,然而越是这样,那个人就越对女孩穷追不舍。
这个时候,男孩有些迷茫,尽管他知道女孩对他的情意,却始终没有勇气追女孩。直到最后女孩突然辍学了,男孩深深的后悔了。
后来不知怎么了,男孩总是上课走神,成绩明显下降。而后,男孩成绩不再名列前茅,性格也变得孤僻。
显然,男孩就是我。我的身影还在那段时光里徘徊。似乎在做决定,却始终犹豫不决,我想象着和她恋爱的种种结果。幻想着和她在一起后的生活情景,于是就成了一个爱幻想的孩子。
如今,我已经不在深陷那段时光。生活的现实,压迫我喘不过气来,如果还是那般爱幻想,恐怕将来会无法生存。
微笑不仅美丽,让人精神放松,而且能给人鼓舞,给人力量。
有一次,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我非常紧张,很想知道我的考试成绩。但是对我这个语文班干部来说,我只考了92。5分,我伤心得不知道怎样形容,我还有脸回去见爸爸妈妈吗?回到家我把真实成绩告诉了爸爸,爸爸对我微微一笑说:不要气馁,孩子,我相信你一定是马虎大意才错了几道题,只要你以后认真读题,就可以打更高的分了。爸爸脸上的微笑和说出的话就像太阳公公一样,给了我无限的温暖和力量,让我鼓起勇气努力向远方前行。
微笑也可以鼓励人。有一天我在公园的路上,看见几个小孩在骑自行车,我转身对妈妈说:我也要骑车试试。妈妈同意了,可我一上自行车就摔倒了,试了好几次都是这样,屁股都快摔开花了,手也划伤了流血了,妈妈走过来微笑地对我说:孩子不要放弃,跌倒几次没关系,最重要的是你跌倒后能重新爬起来,失败是成功之母,只有经过失败才能得到真正的成功。妈妈教我掌管好车把手,掌握好速度,我相信照着妈妈说的去做,总有一天我会学骑车的。
微笑的力量真大啊!别看微笑只是轻轻动一下嘴,但意义却是很大的。
美丽的蔚州,我的家乡。古老的民俗,印我心中。
小五台山呀,那是蔚州坚实的臂膀;壶流河啊,是贯穿整个蔚州的血液。一代又一代,蔚州大地以她独具的魅力孕育了多少优秀的儿女。在蔚州有句俗语:“不会吃糕不是蔚县人。”那么糕又是什么呢?这里的糕,可不是那些西式餐厅里松软可口的甜点,而是用黍子面蒸熟后和成的.。其实俗语讲,就是面团子。
有些人可能疑惑了,面团子有什么好吃的?哎,这一问就知您不是蔚县人了,这其中的原理就更不会懂了。蔚县地多平缓,适宜耕种,这里的人民多以耕种为生,每天的主食都靠中午那一顿糕来充食。人们常说:“白馒头,大米粥,黄糕一顿不吃饿得慌。”所以这糕啊,是人们必须要吃的。吃糕,这菜可得讲究。
不吃炒菜,不吃汤菜,只得用那铁砂锅煮得稠稠的,黏黏的,入色入味了的菜才行。土豆,切块时无需太粗,无需太细,煮熟后,虽有形,但入口即化。
豆腐,得保证汤汁都入内,放到嘴里好若还很有嚼劲。菜可配圆白菜,也可配茄子。其实凉菜也可拌糕。黄瓜插成丝,将西红柿切成小块,撒上切好的葱叶,用现熟的油放上一两勺。
那味道扑鼻而来,黄瓜的鲜味,葱叶的辣味,闻着就想吃。久而久之,黄糕就成了蔚州的一道特色。蔚州人民用他们的智慧辛勤地打造着蔚州,而蔚州母亲也以她博大的胸怀哺育着她的儿女们。
在外漂泊的蔚州儿女会深深怀念着他们的家乡,更会怀念那已融入生命的黄糕。黄糕是他们忠厚,踏实,辛勤劳动的见证,更是蔚州几百年来的文化传承。
记忆是一抹留白范文(19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