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读书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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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学习和工作目标,使我们的努力更有针对性和效果性。深入思考过去的经历和学习,是写一篇完美总结的前提。如果你正在写作或是需要一些灵感,以下是一些精选文章,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我家养着一只讨人喜爱的猫,它虽然会偶尔闯一闯小祸,但还算是一只萌宠。
名字的来历。
七七的名字是很有来历的。七七是我在七夕的晚上捡来的。那天晚上我抱着一箱的玫瑰花到广场上卖,经过一番艰苦的奋斗,终于,我心满意足地将一大叠钞票塞进了我的小钱包里。回家的路上,我在路边看到了一只小猫。它就像是《笑猫日记》中的乌云盖雪:白色的身体,只有四只小爪子是黑色的。我蹲下身,摸摸它的头,它竟然一点也不怕我,反而友好地冲我小声叫。我看它很可爱又发现它是一只被抛弃的小猫,于是收留了它。由于是七夕,所以叫七七。还有一个原因是:弃的谐音字是七,它是一只被抛弃的猫,所以叫七七。
捣蛋鬼。
我收养了七七这一消息,不知是谁告诉了表弟,这天,他拿着他那从不离手的还没巴掌大的皮球来到了我家。
表弟见到七七就要给它一个热情的拥抱,可是,因为,表弟长得肥肥胖胖的,四肢容易不协调,所以给人的感觉是——他要吃了七七。可能是被表弟的样子吓到,情急之下送给了表弟一爪,只见表弟坐在地上捂着受伤的手,大声地鬼哭狼嚎起来,手里的球也掉了。猫最喜欢球球了,所以七七就像一支离弦之箭,飞快赶在表弟之前,夺走了球。只见它把球球在地上滚来滚去,一会儿扒扒上面的图案,一会儿又抱在怀里,一会儿又趴在上面。看它这副津津有味的样子,表弟破涕为笑。事后,妈妈大发雷霆,决心要将七七赶出家门,七七好像闻到了火药味儿似的,飞奔到我的身后,把我当成挡箭牌,躲在我后面。我见状忙苦口婆心的劝妈妈:“妈妈,求求你不要丢了七七,它好可怜呀。我知道我妈最善良,最漂亮,最善解人意,最……”正当我不知道该接下来“最”什么时,妈妈打断我的话说:“好了,好了,就暂时留下它吧,不过,它要是闯祸你就得替它背黑锅。”
装淑女。
七七虽然调皮,但它还是会装一装淑女的。
吃饭时,七七总会轻轻地走着猫步,昂着头,晃着尾巴,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来到饭前,仔细地闻闻饭的香味。用前爪按在鱼上,用舌头舔一舔,再用优雅的动作咬着鱼肉。若是有时我没给它买鱼,它就会吃猫粮。只见,它用舌头卷起一颗猫粮,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完饭后,它还会梳理自己的毛,用舌头舔一舔爪子,用爪子梳一梳头上的毛……看着它臭美的样子,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小馋猫。
有一天,我坐在沙发上吃鱼干。七七那只灵敏的鼻子闻到了鱼香,就立即跑来,坐在我面前。猫虽然没有表情,但我身为它的主人,还是从它眼中读到了它的贪婪。
我偷笑着想:嘿嘿,看我怎么捉弄你。我拿出一个鱼干,放到它面前晃来晃去,七七的头也跟着鱼干的摇晃而摇晃,突然,我把鱼干提到了半空,七七也用后两只脚支住地面,像人一样直立了起来。我旋转手里的鱼干,七七也跟着旋转,鱼干转得更快了,七七也转得更快了,就像是个芭蕾舞者踮着脚尖在地上跳舞。美景不长,七七再也没有耐心跟我慢慢玩了,它后脚一蹬,跳了起来,一口咬住了鱼干,然后撒腿就跑,不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沙发上就剩下惊呆了的我。
七七是一只可爱的猫咪,我和七七的那些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书分为很多种,大体来说就只分为两种:有用和无用。从那些漫画书等无用的书到有价值的文学精品,一路走来,颇有戏剧性。
我看文学精品之路是从《射雕英雄传》开始的。
初一寒假,父母和我一起回陕北老家过春节。在乡下既没有网络又没有游乐场,我不得不经常去当村长的叔叔办公室蹭网,这是乡下难得有网络的地方,可次数多了就不好意思了。
母亲看我这样,拿出一本《射雕英雄传》对我说:这是金庸写得比较好的小说,故事非常精彩可我却不想听下去了,因为在我心中,她推荐的名著是很无聊的。陕北的春节非常寒冷,每个人基本都躲在屋里,不喜欢出门。百无聊赖中随手翻起了母亲给的这本书。看着看着,母亲叫我吃晚饭,一抬头才发现已经天黑,我竟然看了整整一下午!天哪,这太不可思议了!
吃晚餐的时候忍不住同母亲谈论起这本书的人物郭靖的憨厚耿直,黄蓉的古灵精怪,老玩童的顽皮可爱,黄药师的潇洒率性妈妈问我:你愿意做故事中的哪一个人?我想了想说:我谁都不做,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我要努力做一个更完美的人。
从此,我就开始喜欢阅读,真正的阅读。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小小的改变都得到了语文老师郭老师的关注。在一个中午,我被郭老师叫去办公室,当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郭老师办公室时,他却笑眯眯地说:我听说你最近看完了《射雕英雄传》,不错我们聊了很多关于文学的感想,更多的是他对我的肯定与鼓励,让我受到了极大的鼓舞,整个下午都非常开心。
读书让我受益终身,让我更快乐。这两位引领我读书的人,更是改变了我一生。我将会在这条路上,走向更远!
我与《意林》的故事?记忆一下子如浪花打在石岸上,一下子打开了记忆的潮流。
《意林》,是我最喜爱的读物,没有之一,轻轻翻开它,带着书香之气,一篇篇文章跃然眼前,带着优美好看的插图,每一篇文章都在说着自己的故事,有的让你感动,有的让你开怀大笑,有的则让你深思,不只有着文章,更多时候更能让你眼前一亮,整整齐齐的排面,几篇文章过后便有一张漫画,能让你放松自己刚才紧张的心情,在花开有声这一版中,有例如苦难也是一种营养等能让你思考的小故事。更多更多,还有许多名家经典写作有方等,它是我平常最好的朋友,能够在我安静,一个人独处时静静陪着我。
关于我和这位朋友的故事,有很多,多到甚至几天几夜都说不完,不如我们挑重点的讲。
小学时的我最爱《意林》,每次《意林》一出,无论那天刮风下雨我也要买到,记得有一次,我翻开我所记录的小本子,郑重其事地勾下15日那一天,今天又是《意林》出书,我禁不住心中的狂喜,一整天坐立不安,每次《意林》一出书,我就如饥似渴地,不用一天就能读完,最期待这个时候,放学铃声等的我度秒如年,我紧张得手中紧握那七元钱,好像下一秒就要冲出去,并没有什么人会抢着买这本书,因为大家每次都是从我这里借,循环利用,这是他们理所当然说的,我自然没法说什么,叮铃铃放学铃一打,我一下子弹起来,飞一般的冲出教室,同学就像看到有人拿着开水壶一般,一脸惊恐的躲闪,冲到报社口。妈妈看到有个人动若脱兔般地冲过来,熟练地抽出《意林》,在大妈面前急刹个车,大妈大!好,露露又来了,最新一期的,谢谢,我将那几张早已被汗水浸湿的钞票交到大妈手上,抱抱怀里心爱的《意林》如获至宝,心满意足地摇着小书包一跑一跳的离去。
有时候,一本好书如同一位挚友,可以陪伴你,有时候你百思不得其解,在这里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答案,它不仅是一位你值得交的挚友,更是你的导师,它可以教给你许多你不懂的事,不了解的知识,不明白的道理,如果出门远渡,带上一本书,足矣。一本好书能够使你受益终生,甚至改变你的道路,影响你的终生。
每个人都爱读书。读书的时候,往往都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情,就像玩游戏一样,一会儿就有一些有趣的关口。我读书也正是这样,有时候就不知不觉的就“掉”进书里面,和主人公一起生活,一起冒险。
我的第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记载了主人公鲁滨逊不听父母的劝阻,独自去航海,结果漂流到荒岛之中,在荒岛上,他遇见了野人“星期五”鲁滨逊足足等了25年才被人发现,最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家。
当我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脸上满是惊讶的表情,眼睛和嘴巴张的很大,我就像被一种物质吸引住了,不能自拔。那是因为我从文字上看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只靠一只手,一个人造出各种家具、用具、食物的那段文字。从文字当中,我好像看到了满脸胡渣的鲁滨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打着赤脚,用粗糙的手和惊人的毅力,造出了一个个家具。用超出人的耐心与勤劳种出了一片片稻田,用自己的`经验,养了一圈圈的羊,还有野人“星期五”和小猫和他作伴,然后在荒岛上生活了20几年。
看完书以后,我又想到了自己,鲁滨逊在荒岛上都能制作出那么多家具,我在现实生活中呢?我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做很多事情,又帮不到妈妈。所以,我以后要多做一点家务,长大以后才能自立。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从小就生活在富有浓浓书香气息的家庭,爷爷奶奶酷爱读书,爸爸妈妈也喜欢看书。我自从学会拼音就开始读拼音版名着,长大后我又常去书店买书,图书馆借书阅读。读书,充实了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头脑,所以我一有时间就立刻拿出书来读。
五一假期前,妈妈给我买了本美国着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幽默故事集《百万英镑》,妈妈怕我影响学习就把书悄悄放在茶几上,留给我五一放假看,我早上临上学前发现了这本书,就把它带到学校。课间休息时,我迫不及待地把书拿来读,我如饿虎扑食般贪婪地读着,()此时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一刻也不想停下,直到上课铃响起,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心里还想着:下课时间再长一点就好了。
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后,我又捧起书读起来,当读到故事《百万英镑》的主人公亨利通过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出名后,还通过名誉赚得一百万美元,我不禁惊叹起来,心想他也太幸运了,还还清了债。读到《田纳西的新闻界》时,我为当地人的疯狂而担忧,心想:那里很多人都佩戴枪支弹药,杀人打人成了恶习,那该有多不安全呀!读到这里,我的身心已经融入了故事情节当中,主人公生气我也生气,主人公开怀大笑我也跟着高兴。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虽然我很困了,但这本书充实了我的头脑,我感到非常满足。
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书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让浓浓的书香围绕在我们身边。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一句话。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现在,我就和大家讲讲我和书的故事。
一次,我从书店买了一本新课外书,《植物大战僵尸》游戏策略。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想看看里面的内容,可是,爸爸却说,走在路上看书是不好的习惯,回家再看吧。我听了爸爸的话,准备回家后大干一场。
回到家后,我就闻到了香喷喷的饭味儿,本想马上吃饭,可是,爸爸答应我的,让我回家来看书的,怎么能反悔?我就问爸爸,能不能先看书,在吃饭,可是,爸爸却翻脸不认账,不行,吃晚饭再看!哎,我当时也是非常的生气,一甩手,就回到的房间里。对于爸爸的回话,我也是没有办法,只好慢慢走出来,等待着奶奶来端菜。
吃完饭后,我就一头扎到了书中,在不出二十分钟里,我竟然看到了一半,就在我正看的兴高采烈的时候,爸爸就让我把书放下,去写作业!我的心里是有一百个不愿意,可是,爸爸说的也没错,我的作业也没有做完。这时爸爸答应我说,在我写完作业的时候,就让我看。我怀着高兴地心情来到桌子旁,拿起作业,“刷刷刷”几笔之后,我的作业就完成了。可是,爸爸只让我看了仅仅五分钟,我就问爸爸为什么。爸爸开始解释说,哦,快考试了,先别看课外书,要抓紧时间复习,我再一次相信了爸爸的话。昨天网上,爸爸把书拿出来,让我看看,可是,我又觉得爸爸是在骗我,我就不相信。直到爸爸把书抵到我的手里时,我才蹦蹦跳跳的来到客厅,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书是我们的营养品,我们要不断的看书,但是,看书也需要技术啊。
20xx年9月1日我正式成为一名小学生。那天,妈妈亲自送我去上学。刚跨进学校大门,我就被大哥哥大姐姐们胸前飘扬着的红领巾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由得向他们投去了羡慕的目光。那一瞬间,我对它充满了期盼与渴望。一旁的妈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说:“放心吧,孩子,只要你好好学习,很快你也能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红领巾。”
大约在一个月后,我真的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当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珍惜它。从那一刻起,红领巾就仿佛是一盏让我前进的路灯,引导着我走进文明的空间;点燃了读书的火焰,带着我走向知识的海洋;陪伴我健康地成长,给予我许多甜蜜的回忆。
记得有一天,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和往常一样在校门口等外公来接我,可老半天也不见外公的踪影。急死我了,还是自己回家吧。走着,走着,忽然眼前一亮,再仔细一瞧,呀!原来是一条红领巾,只见上面踩满了一个个脚印和泥巴。是哪个马大哈掉的,居然如此不珍惜它,不容多想我赶紧捡起它就往家里跑。回到家,我亲手把它洗干净藏进了书包。
第二天去上学,天气异常的好,我的心情也跟天气一样好。因为我的胸前挂着心爱的红领巾,书包里还藏着一条红领巾。来到校门口,只见301班刘一波同学抓着头皮一副着急的样子。我赶紧上前询问:“喂,刘一波,早自修时间快到了,你怎么不进去呀?”刘一波哭丧着脸说;“我也想进去呀,可我找不到红领巾了,今天检查组要来我们班检查,没带红领巾会扣分的,怎么办呢?”看他猴急样我忍不住笑了。“算你运气好碰到我。给,这是我昨天在路上捡到的,已经洗干净了,先解你的燃眉之急吧。”“谢谢!谢谢!”看他谢个不停,我又笑了。
是啊,就因为这些平凡的小事,让我加深了对它的感情,更深入地了解了它。它就像一句警言名句,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激励着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吧!
9月30日,9年前,绕过这座千年老城的中心繁华地带,来到了旧城,伴随着“咿咿呀呀”的二胡声,踏着那长满青苔的斑驳的石板羊肠道,从著名的蓉城羊市街左拐进巷,右手边第三户就是我的家。那天我刚满3岁,记得外公送了我一把金钥匙,爷爷送了我一块玉佛挂坠,可印象最深不过的还是爸爸用了各种渠道移回家的大梧桐。我家住的是个四合院,那时的四合院便地都是,有棵大树也是不足为奇,于是爸爸就把它植在了大门偏左一点,据说是又不档财气,阳气又旺,必会福禄双降。而当时我也还小,看不出个名堂来,于是我就痴痴的以为这颗梧桐树好,盼望着它能快些长大。
7年前,我刚满5岁,而那棵梧桐树也长成了有些粗壮的大树。那会儿正值深秋,我因为4岁就读完了大班,从幼儿园毕业,于是在家“修养”了1年。每天清晨,爸爸妈妈一大早就去赶车上班,而我也跟着在这时起来吃早餐。放下盘子,我就亟不可待地冲向梧桐树,拾起树下飘落的枯叶,抚摸着叶子的表面,干干的,滑滑的,伴随着外婆唱京剧的小嗓声一出,我就越发的兴起,一片,两片,三片……当我把枯叶积到一定数量时,一并抛向蓝天。仰望蓝天,一半被金叶分去了,金黄一色,灿烂一片。正午时分,我喜欢学外公似的拿把木椅靠在树柱上,倦了,就靠在椅背上睡会儿,累了,就翻个身放松全身,似乎永远也不会厌倦这样的惬意生活。
“救命!”随着一声呼救,正在认真写作业的我,被坐在我前排的陶子同学拉到前面,当作了挡箭牌。“哎吆!”一个不留神,陶子手里的铅笔扎进了我的手心里,看到这一幕的同学们都吓呆了。
陶子吓坏了,满脸愧疚的连声对我说着对不起。潘悦婷、潘昊和同学们一起围过来看我的伤势。陶子小心的:“马马,疼吗?你没事吧?”“没关系,就戳破了点皮,过几天就好了。”我强忍住疼痛回答。可当潘悦婷轻轻触碰到我的伤口时,鲜血又涌了出来,我疼的龇牙咧嘴,直吸冷气。潘悦婷惊叫:“天呐!你的手心里居然还有一截笔头。”潘昊急切地说:“我们赶紧送她去医务室吧!”“那你现在去跟老师报告一下,我来送她去医务室。”潘悦婷下达完命令,便走出了教室,熟门熟路的带着我进了医务室。
医务室里,我手心里的铅笔芯,被校医成功的拔了出来。经过校医细心的处理后,刚刚还流着鲜血的伤口,很快地凝结成黑色的血痂。医生叮嘱了几句后,才让我们回了教室。
回到教室门口,同学们纷纷从教室里跑出来,围着我七嘴八舌起来,有人关切的问:“马婕,你的伤口好点了吗?”有的说:“马婕,你的伤口还疼吗?”陶子同学还当着所有同学们的面,郑重其事地向我说了句“对不起。”同学们充满关爱的举动。顿时,让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通过这件事情,我对美德的含义有了全新的理解。美德,并不一定是做了一件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好事,同学之间的互帮互助和关心友爱也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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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暑假,妈妈带我去约读书房上课。一进门,各种各样的书,绚丽而舒服的色彩,童话般的环境,就映入眼帘。
书房弥漫着自由而舒适的气氛。看书自由而安静,可躺,可趴,可坐。
当然,谁不知道啊!
那诸葛亮的叔父是谁?
诸葛亮的婚车叫什么?
草船借箭曹操为什么不射火箭?
爸爸一个都回答不了。
当我把答案一一告诉他后,爸爸顿时对我刮目相看。那个周六的上午,爸爸就和我一起去上课,课后爸爸非常赞同我在书房上课。从此,我就喜欢上了书房。
读书是旅行。我认识了《野芒坡》的幼安,《故宫里的大怪兽》的李小雨和杨永乐,《甲骨文学校》的周悠悠。
读书是旅行。我仿佛回到了唐宋时期,见到李白、苏轼。
读书是旅行。我懂得了七大洲,四大洋。
我喜欢约读书房,看书使我快乐。
课间活动时,你看!赵xx把衣服反穿着,本来这一穿着就让人觉得十分滑稽,而当看到他那小而有神的眼睛时,我们便笑得更疯狂。这一瞬间,立马被我“抓拍”了下来。
我又把“照相机”的时间调整到四年级开学的时候,立刻,在我脑海里跳出一段视频:只见钱硕迎拿着两把扫帚,做划船的动作,嘴里还唱着:“划呀划,划呀划……”这可把我们逗乐了,而她自己也在“哈哈哈”地笑。钱硕迎十分爽朗,她是个插班生,但她很快就和周围的同学打成一片,也和我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再把镜头调到班长何xx的身上。班长在我的印象里总是很忙,她身兼数职,什么数学课代表啦、科学课代表啦都有她的份。她还是老师最得力的小助手呢!她每天几乎要往老师办公室跑两三趟,可真是个大忙人啊。课余时间,她还喜欢博览群书,有时一下课就开始咬文嚼字,真爱读书啊!
最后,再把镜头转向我的同桌——周虎炳。此人瘦瘦长长,从三年级起就跟我做同桌啦。我又在脑海里搜索关于他的.记录——噢,对了!上次包饺子活动中,他包了一只没有馅的饺子,还在同学面前自吹自擂:“大家快来看啊,五块钱一只的饺子,独一无二,便宜卖啦!”我们听了他的话都笑开了。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真快!同学间很多美好的回忆都记录在了我这部超容量的相机里。当然,其中也有忧伤的,但那都是我们在小学校园里的点滴,都十分珍贵,是用金钱所买不到的,是只属于我们六(6)班的美好回忆。我想对同学们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的。
每年中考的作文题常常是师生、家长以至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考后从阅卷部门获得的信息总是不尽如意,甚至很不如意。问题的原委应当到作文教学的过程中去寻找。
尽管作文题花样如何翻新,要求的文体总是记叙文。这是合理的,符合规律的。所谓记叙文就是记人、叙事、写景的,是人物、事件、景物的书面化,是人物、事件、景物的再现。所以好的记叙文首先必须记人、叙事、写景做到形象、具体、生动。这是一项从预初开始就必须渐渐具备的基础功夫。然而我们的作文教学在最初阶段常常是忽略甚至是严重忽略了这项基础功夫的培养。没有或者欠缺了这项基础功夫,那么记叙文必然空话连篇瘦骨伶仃,不会给人予真切感,也不会让人感动,自然谈不上好的记叙文了。
那么这项基础功夫从哪里来呢?初中的作文教学一开始就要引导学生学会观察生活,培养观察生活的习惯与能力。记叙的形象、具体、生动,是观察的仔细与周全的必然反映。所以在这个阶段作文教学应当运用多种手段引导学生学会观察自己的生活,这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天地:教室里的设施,教学大楼的轮廓与色彩、升旗早操的各个环节,运动会的热闹又激烈场面,校院里的花草树木等等;渐渐再把他们的眼界扩大开去:车水马龙的街道,匆匆忙忙上下班的人群,新华书店里人们专注于翻阅与购书的神态,旅游景点的自然风光山水美景等等;渐渐地再引导他们观察一桩事情,一个事件,观察它们的起始、过程、结果,这就是引导他们学习叙事;再就是引导他们观察人,观察父母、同学、老师,观察他们的形态、言辞、以及处事为人的种种细节。这样,父母、同学、老师就都是他们心中活生生的形象,写在作文里就能栩栩如生。
在这个基础上,到了初中的后阶段就要让学生懂得,一篇真正优秀的记叙文还必须是富于内涵,能给人予启迪的。而这种内涵不是外加的,实质是观察生活的一种心得。比如花开了又谢了,冠军的道路,无奈的失败等等,任何事物发展变化都有它的固有依据,都有它内含的哲理。观察了,发现了,你的记叙文也就有了丰富的内涵了。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着自己。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爸爸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柏胜,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像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但,我不后悔,因为,在我眼中,书是永不消逝的彩虹,是永不凋零的花朵,是世界上最耀眼的宝石。哪怕用金山银海来换,我也不换,因为,金山银海迟早会用完,而书中的自我,却永远不会消失!
穿过小巷,踏上石阶,就看见一座大约两三层的屋子。这就是我童年时的港湾。而家中的最爱的是后面的一个院子,几盆葱,几只鸡,虽很有趣,但却不是主角。主角是一棵屹立的梧桐老爷爷。
谁也不知道它站了多少年,我只晓得它的根顶破了院子里的水泥地,异常坚硬。童年时代,这是我乃至全家人的依靠。它犹如一个卫兵,保护着我们。奶奶更不能少了它,夏天酷暑难当,奶奶与邻里邻外搬了把凳子,拿了把扇子,坐在大树的“怀抱”下,谈天说地。
我呢,更不用说了。小时候,我想着“如果坐在树上,可以摸到天上的白云,碰碰可爱的小松鼠,说不定,还能捡个鸟蛋哩!”于是,摩拳擦掌,可是,一个钟头过去了,我不但没能上去。反而弄了个灰头脸。
秋天,树叶飘落,纷纷扬扬,铺成一条地毯。脚轻轻地踩在上面,沙沙沙的声音,美妙悦耳。这里是一条金色的小路;这是一条欢乐的小路;这里是一条幸福的小路!金色,金色,还是金色!我的眼睛都花了……细小的雨珠落在我的脸上,下雨了!秋雨,把梧桐树衬得更美了!那粗壮的树干在雨中傲首挺立,旁边小小的花花草草,五彩缤纷,点缀着那古老的梧桐树。一阵风吹过,一片叶子落入我的肩,仿佛是绣上去一般。
我慢慢在长大,梧柚树地慢慢变老。有一天,奶奶对我说:“小孙女啊,那棵大树动了房子的根基,如果不吹掉,那房子会倒的……”
不等奶奶说完,我就大哭道:“哇……不要!”最终,梧桐还在那里,房子也没倒,而我的梧柚梦却越来越美好了!
到如今,我常常会去看看梧柚树老爷爷,坐在树下,三世同堂,多么其乐融融!
寒假和孩子共同读了《365夜故事》,我觉得这本书非常适合儿童阅读,内容丰富多样,语言通俗易懂,情节形象生动。故事中的道理各不相同,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教育孩子。
例如:多多学本领。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小兔子多多决定出去学本领。多多见黄莺唱歌很好听,于是就学了起来,但憋足了劲,也没有唱好。又跟着松鼠学爬树,可是“扑通”,重重地摔了下来,也没学会。多多难过极了,无精打采地回到家里。兔妈妈听了多多讲他学本领的经过后对多多说:“小黄莺有副好嗓子,会唱歌,小松鼠有个大尾巴,会爬树,而我们有强健的腿,会跑啊。孩子,千万不要灰心哟!”终于,在一次动物运动会上,多多赢得了短跑冠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充分了解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是很重要的。它教育我们不要盲目地认为别人的东西就是好的,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长处,要知道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还有其他很多故事,有的讲了孩子要从小养成自己的事自己做的良好习惯,逐步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有的讲了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帮助;有的讲了从小不要占小便宜,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借别人的东西一定要还等道理。《365夜故事》这本书真的很好,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道理清晰,能从性格、情感、思维等多方面培养孩子。
一张轮椅,一个青年,一位母亲,一段亲情,一种对于生与死的思考,这大概就是我最初理解的《我与地坛》。后来,我每每夜起,翻开这本书,我开始为作者的痛苦遭遇而惋叹,开始为作者母亲而担忧、心痛,以至于开始思索人生。
作者史铁生,在他人生最灿烂的时候,迎来了命运的玩笑:失去了双腿,终日只能以轮椅为伴。而在他最无助的时候,他找到并来到了地坛,也不妨说是地坛选择了他。从此,他成了那个园子里一切的见证者,而那个园子也成了他灵魂唯一的住所。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憾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带来了他痛苦的青春,也就注定了他母亲痛苦且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苦可以说是无法想象的,但她没有终日以泪洗面,而是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独自忍受煎熬。这也无异于给自己判了死刑。也许作者是以现在的成就来告慰母亲的再天之灵,可昔人已故,只能追悔莫及。再看看我们现在,一个个孩子在家都是小王子、小公主,利用父母对自己的爱来胡作非为。时不时对父母呼来唤去,毫无半点感恩之心,羊都有跪乳之恩,鸦亦有反哺之义。朋友们,醒醒啊,别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作者的博爱感染着我,虽然作者自身残废,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怎么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爱,他怎么能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化,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的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细心的观察这一切,用心的记录这一切。
而如何才能拥有爱,懂得爱,我以为爱由心生,爱的源头来自于心底。所以让我们学着接受爱,也学着去爱身边的人。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所写的散文集,他在双腿残疾的巨大困境下,他找不到工作,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走进了地坛,之后他便与地坛有了很深的羁绊,他连续十五年每天都会走进地坛,他在地坛中感悟到了人生和生命的真谛。
说实话,才开始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我初高中的时候,它出现在了我的语文课本上,当时我也只把它当做是一篇课文罢了,努力的学习其中的思想与感悟,也只为了应付考试罢了,并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刻的情感与人生感悟,甚至可以说我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不能切身的体会到史铁生当时所遭受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也不能明白他从地坛中得到的生命的启迪和人生的感悟。
直到今天,我将《我与地坛》拿了出来,重新读了几遍,不得不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所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对于某件事情的'观点也就越发的成熟与全面了。所以我现在读《我与地坛》,是能够体会到史铁生当时的绝望,还有他对母亲逝世的愧疚与思念,以及他已经找到的对人生的感悟和生命的启迪,这些都与地坛密不可分,地坛不仅仅是靠近史铁生家的一处废弃的古园,地坛更是史铁生心中的那片净土,是他的精神支柱。
史铁生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写,他觉得他与地坛之间有着宿命的缘分,他感觉地坛等了四百多年,就为了遇见他。而他自己在他人生最意气奋发的时候,却突然的残废了双腿,他为了逃避一个世界去到另一个世界,无意之间来到了人际罕见的地坛,地坛是那么的宁静与美丽,就像是上帝苦心安排他与地坛之间的见面。
所以他就每天都摇着轮椅去地坛,他当时实在是太过于绝望了,所以他在地坛里想了好几年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生命的出生,他自己是不能够决定的,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了,而关于死的问题,这是必然的结果,大家不用太过于害怕或者是着急死亡,因为这是必然会发生的,只需要顺其自然就好,这样想着他觉得自己想开了一些并且轻松了一点。
在书中的第二部分,史铁生写到了自己的母亲,他写到了自己对母亲无尽的愧疚与思念。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反思到自己独自一人来到地坛,而且一待就待很久,这对于母亲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难题与担忧啊,母亲完全不知道他待在地坛干了什么,会不会想不开,但是对于双腿残疾的他来说,一切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所以母亲知道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母亲只能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为他准备好一切。
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幡然醒悟,他才感到后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在自己的小说获奖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活着,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为自己骄傲,但是一切都晚了。他没有让自己的母亲放心,也没有让母亲为他感到骄傲,母亲的一生可以说是伟大但却是苦难的。直到很久之后,他才能意识到,地坛里不仅有他的轮椅的印记更有母亲的脚印。
书中的第三部分写了用不同事物来表达四级,比如乐器、地坛中的景物或者心绪等等。通过与地坛的相处,史铁生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开始不再抱怨自己的命运,而是感激与它。他清楚地知道,他离不开地坛了,并且会想念地坛。
第四部分与第五部分史铁生不再将自己的视角执着于景物,反而在描写来到地坛里的人,他写了一对老人、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真正的饮者、一个中年女工程师、一个长跑者和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和她的哥哥。
通过对他们的观察,史铁生感悟到人生不如意的事情有很多,不会有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经历一些磨难,而我们在面对这些磨难的时候,可以抱怨,但不可以止步于抱怨,还应该为了克服困难而不停的努力。而且人生与命运生来就是不公平的,我们没有办法去让它们完全的公平,因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完全的公平,那么世界将不再存在差异,也就不再拥有生机。所以总有人是幸运多一些,总有人是苦难多一些,而人们什么都不能够改变,只能听天命,然后尽自己所能,让自己能够追求自由、享受生命。
史铁生在第六部分写到了三个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要不要去死呢,他为什么要活着以及他写作的理由,通过他不断的思考,也终于得到的答案。死是一件必定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必着急去死,不如活着试试,因为他不甘心,他还有好多想做的事没做,活着才有机会尝试自己想做的事,说不定就会有额外的收获,而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他写作就是为了活着,他还想活着,他还有自己想做的事,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他回去写作,所以他会好好的活着,他并不着急死亡。
最后一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他写出了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离不开地坛了,地坛不仅仅是一片地方,更是他心中的一片净土,也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能够活到至今的理由。他写了自己与一位老太太的对话,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爱、愧疚和思念。但是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够见到母亲,这是必定会发生的,所以不必着急,现在只需好好活着,将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也能够从容的面对生死,从容的去见母亲,去对母亲说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只需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知道我应该学习他对于人生的态度,那就是死亡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不必着急去追寻,生来不易,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给自己留有不甘,天命是改变不了的,不如尽人事,听天命。以及对于自己的亲人应该多多的关心,不要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积极的用语言和行动表达爱。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书是一把智慧的钥匙,打开我们心灵的大门;书是一杯甘甜的泉水,滋润着我们成长;书是一块基石,垫高我们迈向前方的脚步;书具有魔法,让我们思想插上了翅膀。不知不觉中,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记得一次,我获得了一本《穆斯林的葬礼》,我很是喜欢这本书,我读它时可谓是废寝忘食,一丝不苟,彻夜难眠啊!我读到了很精彩的一部分,连吃饭也捧着书,不知不觉已经晚上睡觉了,可是我舍不得放下这本书,就一直坐在床上看,连续几日都是这样,白天的精神自然也是很不好的。妈妈白天看出了我精神不佳,就知道我晚上肯定没有好好睡觉,就教育我说晚上再看书就会影响学习。可是那时我对这本书的痴迷状态可是很深的。妈妈见劝说我不管用只好威胁我,晚上再看书就没收书。我为了我的书只好妥协。
书带领我看见了地平线的另一端,书带领我们了解了从古至今的至理名句,书把昨天,今天,明天这样时与空的距离都连接了起来,并且用一个个生动,真实的`故事教会我们要:回顾昨天,问心无愧;珍惜今天,充满信心;展望未来,天天向上。
说到我与书的故事,那真是数也数不尽,可即便多到数不胜数,我也依稀记得自己刚接触书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人笑得合不拢嘴的趣事。
俗话说“书籍是人类精神的食粮,”可以前的我,可是一点食粮都不“吃”。也就是说,我当时是一个非常不爱看书、甚至讨厌看书的孩子。可那件事发生以后,我就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看书,被老师、同学们成为一遇到书就不能自拔的“小书虫”。
当天下午,姐姐又想去图书馆看书,可是觉得一个人看太闷了,于是,就想方设法地让我爱上看书,然后用我的零花钱来买书的主意。“应子,和姐姐一起去图书馆吧,那里的书真的很好看的,它旁边还有很多——零食店哦!”姐姐故意拉长了“零食”二字,想让我把本打算买零食的钱带上,然后诱惑我买书,她就能不花一分钱看到一本新书了。
听到“零食,”二字,我这个吃货又怎能低档得住,于是我带上全身“家当”——二十元大钞,被姐姐“钓”上了钩。
我牵着姐姐的手来到“图书馆,”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但凡经过,姐姐都要把书看一看,再翻一翻,在摸一摸。走到伍美珍、杨红樱、郁雨君等童书作家的书面前看得更是起劲。
见此情形,耐不住性子的我开始埋怨起来:“姐姐,你快点啊,不是说要带我去买零食的吗?干嘛只来这里,快走啦!”
姐姐听了我的话,漫不经心地回答:“应子你别那么吵啦,这里的书都很好看的,你只要······”姐姐突然停止回答,双腿直奔书店中央,拿起一本书,爱不释手地翻动起来“《淘气包马小跳》,原来你在这。”姐姐因为找到那本书而开心地说。
一分多钟过后,渐渐沉迷在书中的姐姐,突然回过神来,睁大眼睛,仿佛在思考着什么事情:“应子,你过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才不看呢,书一点都不好看,你自己看自己的吧。”我用一种厌恶的语气回应道。
“你不看啊,那我读给你听啊:‘主人公马小跳性格特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就欢天喜地。兴趣爱好······’”我拼命捂住了耳朵,可姐姐的声音还是让我震耳欲聋。
就在这时,管理员来了,埋头对正朝我大声读书的姐姐说:“不能大声说话,安静地坐下看书。”管理员的一句训斥让姐姐害怕了,可他很快就重新振作起来:“精明”的他又想出另一条策略,在我耳边小声说:“你先看五分钟书,看完我就带你去买零食。”
“好!”我一口答应,装模做样地看起书来。
才过了三分多钟,我就装不下去了,迫不及待地走到姐姐身边:“姐姐,到五分钟了,快带我去买零食吧。”
姐姐见我一点都不入迷,知道我根本就不在看,便向我问道:“好,那我问问你,毛超的外号叫什么?”
“啊?叫······叫······”被姐姐这么一问,我立刻哑口无言。
“看,答不出来了吧,叫你不认真看,快点重看,待会儿我再问你问题。”
“哦,”为了零食,我只好重看······。
可五分钟过后,我早已沉浸在书中,零售早已毫无地位。最后,我用钱买下了那本书,我紧紧的抱着它,生拍被姐姐抢走。
我与读书的小故事七年级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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