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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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5 05:32:34    小编:薇儿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精选10篇)

小编: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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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好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郎德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持警钟长鸣,做到举一反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郎德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政治责任和属地责任,切实增强全体干部对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

郎德镇主要负责同志、包村干部及村“两委”干部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详细了解房屋情况,掌握辖区内房屋建筑层数及面积、改建扩建、使用功能、安全状况等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数据明。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逐一挂账、逐一见底,一户一策建立台账,分级分类进行处置,限时销号进行整改,抓好自建房隐患排查工作具体举措。

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公众号、入户走访、悬挂条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醒村民牢固树立防范在先、警惕在前的安全意识,在全镇营造严防严控、共建共治、平稳有序的治理氛围。同时,发动自建房户主开展隐患自查,推动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有效落实。

下一步,郎德镇将继续全面统筹推进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摸排与整治相结合,并做到立行立改,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高标准、严要求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厅密(20xx)32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xx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现就我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已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53556户(经营性自建房2022户、非经营自建房51061户,非自建房473户)。在排查中初步判定有334户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6户、非经营自建房322户、非自建房6户),其中已鉴定51户(c级21户、d级13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存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4户(c级3户、d级1户)全部进行了整治。对自建房安全等级为c、d级的经营户,首先进行关停经营处理,设置了警示标识,并积极做好d级危房经营户主的思想工作,下一步对危房进行拆除。对存在风险非经营性自建房及非自建房、根据《xx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正在逐步进行整治。

为做好我县自建房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县自建房安全排查、录入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相关人员参加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视频会;三是每星期一对各乡镇自建房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四是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下发了工作提醒函。

1、由于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以村干部为主,村干部为非专业人员且水平不一,对自建房安全的判定把握不准。

2、存在风险的自建房且鉴定为c、d级自建房大部分为空心房,农户不愿意整治,因此整治工作进行比较困难。

1、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的鉴定工作。计划先组织我局现有技术人员在7月10日前完成鉴定,对鉴定级别把握不准的.,再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三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立即开展自建房整治“百日行动”。(20xx年8月31日前完成)。

1.行动目标。各市县在20xx年5月2日启动的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集中利用100天的时间,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的风险隐患。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步对分管行业范围内的老旧房屋(20xx年以前建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排除险情。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行动路线。

第一阶段:精准排查,同步推进评估鉴定。(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

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及改扩建情况,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并同步启动评估鉴定,将鉴定结论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依据。

第二阶段:排除险情,实施有效管控。(20xx年8月15日前完成)。

各市县要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同步开展险情排除及管控。在整改到位前,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对初判确有结构坍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并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二是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限期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危险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三是对已鉴定安全等级为c、d级的房屋,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拿出安全管控方案,切实解除危险。

第三阶段:开展督查核查,确保排查管控到位。(20xx年8月16日-8月31日)。

各市县要组织对上述排查、管控工作进行“回头看”,加强督查核查,对初判存在风险特别是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用作经营自建房要全面核查,确保排查精准、管控措施到位。省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核查。

3.行动方式。

(1)压实责任。各市县要将排查任务逐级分解给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依托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排查,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开展危险性鉴定,逐栋建立排查和分类管控台账,实行危险性分类、分级管控和销号管理。

(2)分类管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应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要采取加固、限制用途等方法妥善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3)统筹推进。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共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各类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用于学校、幼儿园以及培训机构、旅馆、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旅游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用途的自建房和老旧房屋安全管理。

(二)全面排查摸底,及时排除风险隐患。(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

1.排查范围。各市县要在实施“百日行动”的同时,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摸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情况。巩固全省121.8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全省5.2万户用作经营的自建房,特别是其中262户c、d级危房开展重点建档跟踪管理,避免出现反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性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对违规改扩建、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困难等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

3.排查方式。各市县要组织房屋产权人自查、部门和乡镇(街道)核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初步判定和危险性鉴定,在核查中要邀请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托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归集排查信息,建立排查台账。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三)彻底整治隐患。(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各市县在摸底排查、排除险情和边排查边整治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要科学开展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在消除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存量、严控增量的基础上,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分类实施整治,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性整治。对已鉴定为c、d级的2.14万户农村危房,在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基础上,分类、逐栋逐户编制整治方案,启动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全力推进隐患整治,实行销号管理。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各市县要将城乡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区房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统筹加强自建房集中区域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及志愿消防队建设。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乡镇、街道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就建设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的监管,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出台加强城乡自建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省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市县党委和政府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和住建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要落实属地责任,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市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市县负责人名单报省安委会,抄送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应用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宣传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的宣传工作和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旅游和文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游和文化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市县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市县对已鉴定为危房的自建房分类实施管控的同时,要妥善做好人员过渡安置、政策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市县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不严不实、搞“一刀切”等情形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严肃问责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同时,将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党委政府的督查督办范围。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市县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中共xxx市纪委xxx市监委关于开展全市民生资金兑现情况排查清查的通知》(x纪委发〔20xx〕1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副局长xxx为组长,村镇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市20xx-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1)20xx年未全市下达危房改造3636户,由民政局实施和资金拨付。

(2)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829户,应拨付资金1917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897.2万元,(其中:xxx镇13万元,xxx乡4.8万元,xxx乡2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3)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7812户,拨付资金6404.2万元。

(4)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829户,应拨付资金704.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35.9万元,(其中:xxx乡1.3万元,xxx乡19万元,xxx镇19.55万元,xxx乡1.3万元,xxx乡10.2万元,xxx镇8.5万元,xxx乡8.5万元未多次催促划拨)。

(5)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450户,拨付资金1232.5万元。

(6)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753户,拨付资金1490.0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475.6万元,(其中:xxx镇14.45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7)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585户,应拨付资金497.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495.55万元,(其中:xxx镇1.7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8)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2736户,拨付资金10439.52万元。

(二)“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危房改造补助金个别乡镇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如xxx乡、xxx镇、xxx乡、xxx乡。

(三)未按当时补助标准执行。未按当时补助标准兑付,如:xxx镇。

(四)资金由市纪委或市财政局收走。如xxx乡20xx年补助资金被市纪委收走。

(五)多次书面和电话通知,还有个别乡镇至今未领取。

(一)实行三级督导。

1、成立项目建设党建服务队(农村住房建设督导小组)。

督导小组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周到乡镇二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要求,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提请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2、压实住建局领导班子对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责任。

采取建立住建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危改及人居环境的制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到乡镇全面排查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同时加大追踪力度,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每次检查要有督导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并送复印件到村镇股。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样督查。

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原则上每年至少二次,在全市范围内抽样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10%实施户数。

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处理。

(二)为了危改系统录入完整性和正确性,20xx年4月23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杨爱轩组织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审计局等市级部门和全市52个乡镇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的紧急专题会议,针对《xxx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xxx市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的通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和主观分析,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20xx年5月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拨付情况存在问题,因时间久,户数多,建议市纪委、市监委、市审计局、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进行清理,锁定,以便下一步工作。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五

为深刻吸取10月3日韶关市区一处正在违建房屋发生的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的通知》、市住建管理局《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暨农村自建房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县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始兴县国庆假期期间农村自建房和违建房拉网排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城区范围内自建房拉网式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在得知市区发生在建房屋坍塌事故后,根据市、县领导指示,按照县安委办制定的《始兴县国庆假期期间农村自建房和违建房拉网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立即组织相关股室技术人员,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城区范围内所有在建自建房逐一进行安全排查。同时,为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此次房屋安全排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工作措施迅速传达到有关乡镇、社区及建设责任主体,并要求县城规划区内的村(居)个人私自建设项目一律停工,全面检查相关证件及手续,对手续不齐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得复工。

此次排查共检查在建房屋29栋,发现隐患34处,向有关责任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并抄送相关乡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按照工作要求,对各处自建房发现的隐患问题已建立工作台账。

二、

(一)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农村自建房的特殊性,其作业人员复杂多样,普遍缺乏安全生产知识,且现场安全管理真空,工人安全意识十分淡薄。所排查自建房工地普遍存在工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随意攀爬冒险作业,高空抛掷材料、垃圾等违规操作现象。

(二)专业程度较低。

自建房所聘请的设计、施工单位或人员几无专业资质,也无聘请第三方专业监理机构或人员,建设过程管理仅凭业主、包工头个人意志和素质高低,无图施工、经验施工盛行,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不到位。普遍存在通道口、预留洞口、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边等部位无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用电随意接电,电缆电线拉设混乱,无漏电保护装置;外脚手架多采用毛竹搭设,毛竹直径、材质较差,且搭设极不规范,存在立杆悬空虚设,架体未设置连墙件、未挂设安全网,局部甚至未搭设脚手架等情况,架体整体性、稳定性较差;模板支撑体系以木支撑居多,存在立杆间距较大,立杆底部垫设砖块高度过大,纵横水平拉结设置不足且未与周边梁柱顶紧顶牢等问题,稳定性不足。

(三)安全投入不足。

自建房普遍存在成本预算有限,业主抱有“能省则省”心态,盲目节省成本。安全风险的`降低必须要有一定的投入,上述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以及施工现场采用安全性可靠性较低的简易“拔杆吊”起重设备,木材、纸皮纸壳等易燃物品随意堆放散乱,周边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等现象,安全投入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

(一)加强联动,密切配合。针对此次自建房安全排查发现的各项问题隐患,进一步加强与乡镇、社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部门沟通协调,(住建、自然资源局、乡镇、社区等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动配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充分发挥乡镇居委会职能作用,指导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工作。对手续不齐全、据不执行建筑有关规定及规范、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确保隐患整治落到实处,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二)加强宣传和引导。一是依托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转变社会群众安全生产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二是引导自建房村居民合理投入,聘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或人员,摒弃无图施工、经验施工,提高工程管理专业水平和规范程度,保障房屋质量安全。

(三)建议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农村自建房建设长期处于低下水平,与监管不足也一定的关系。为促进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降低安全风险,建议农村农业、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及乡镇、社区等部门单位建立定期联合巡查机制,从审批手续到施工过程,加强管控,规范村民住房建设,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盛市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我局经过转变观念,强化措施,规矩整顿,依法整顿,下大举气狠抓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且在全行业的共通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杜绝了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县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施工单位12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7家。针关于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关于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关于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即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委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各等级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且与县内各等级建筑企业签署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关于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依照市建委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顿工作。并且继续深入开展针关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顿工作,加强关于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顿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关于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且依照市建委、县安委会的要求,依照《xx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关于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即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且正在关于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且配合县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关于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管处关于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举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即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即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一)各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各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各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二)认真落实《20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七

1.提高站位、行动迅速。4月30日、5月1日,我区分别召开了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部署会,并对我区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作出了安排。要求,全区上下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迅速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切实摸清自建房情况底数,确保全覆盖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治到位,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加大宣传,制定方案。我区制定并下发了《xx关于进一步。

开展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出动宣传车辆xx余车次、组织工作人员xx余人次、悬挂农村建房条幅xx余条、印刷“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xx余份、张贴宣传单页xx余张,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区住建局开通了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明确要求全区上下把全面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

局作为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坚持坚决为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全方位业务指导,目前全区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积极整改、督查通报。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房屋xx栋、排查人员xx人次,发现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xx处,其中农村空心房xx处,集镇xx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目前我们做好了在住人员的安全撤离,共撤离人员xx人,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设立了警戒线及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贴封条,下一步将按程序马上启动拆除工作。

一是区级工作组工作不够仔细,流于形式,没有下沉到村、组、户;

三是部分乡镇领导认识不够,存在工作推诿的情况;

四是部分乡镇没有安排专人上报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

五是各乡镇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开展摸排。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组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开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逐一了解房屋情况和安全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重点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房屋建筑,做到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房屋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进一步提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进一步宣传推广。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在各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同时提高居民群众住房安全意识,引导居民理解和支持排查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八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xxx街办就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为切实加强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xxx街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于xx月xx日召开专题会议,就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按照区住建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xxx街办工作实际明确了排查工作重点:社区将住宅外层瓷砖脱落、保温层开裂作为排查重点,各村将二层以上经营性住房、加盖房屋、超过三层的自建房屋、村内托管班、窑洞、位于地质灾害点周边住房和辖区租地库房作为排查重点,逐村逐户进行摸排。

实行各村、社区领导负责制,对各村、社区每天排查情况,由各村、社区书记和包村、社区领导双签字报街办备案。街办汇总研判后,需由专家鉴定的'住房,报区住建局请专家评估鉴定。截止目前,本辖区已排查房屋xxx栋,上报住建局xxx栋等待评估鉴定;排查疑似d类危房xxx栋,已安排住户搬离,等待评估鉴定。按照工作计划,xx月xx日前将全面完成辖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下一步,xxx街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断落实细化措施,夯实工作责任,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细致的工作措施,按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九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xx区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详细安排,采取举措分类施策,积极行动扎实推进。街道主要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下沉督战,社区包抓领导进驻社区坐镇指挥,按照“包抓社区、分片负责、网格推进、精准摸排”的思路和方法,采取“三个一律”措施(即:排查一律全面精准、危房一律依法清空、整改一律彻底到位),全面摸排辖区自建房的数量,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房,全天候、不间断、全覆盖开展排查登记,分类建立台账和信息库,努力做到一房一档一策。

同时,街道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同步推进,对摸底排查出的隐患房屋,依照危险程度依次挂牌逐个销号。积极与自建房住户进行沟通,多次上门宣讲政策,耐心开展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之以法,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认识和配合程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住户,全部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明确了整改时限。街道组织精干力量,对东十里社区1处老旧仓库和岷山社区岷山家属院2处危房进行拆除,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截至xx月xx日,全街道共排查自建房190栋,排查安全隐患4处,已经整改3处,拆除隐患房屋630平方米,发放风险告知书13份,悬挂宣传横幅11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坚持底线思维,聚焦薄弱环节,加快排摸拆除进度,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堵住安全漏洞,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xx月xx日上午,我区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区长xxx讲话,副区长xxx主持,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xxx强调:各街办及相关部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绷紧思想之弦,积极担当作为,把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进一步摸清自建房安全底数和现状,建立台账,明确包抓领导,层层夯实责任,确保不漏一户。

对自建房、经营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巡视、函告、设立警戒线等临时管控措施。

对鉴定后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严格按照“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落实改造、加固、拆除等措施。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房屋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引导产权人、使用人着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合理合规使用房屋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破坏承重结构、随意加盖、改建扩建等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xxx传达了省、市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宣读了区级“四套班子”分片包抓机制(草案);区住建局汇报了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xx街办、xx街办、xx街办分别发言。

乡镇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十

依照中省市关于全面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相关要求,我区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x日下午,我局再次组织各镇(街道)负责人召开调度会,就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再部署再安排,会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各个镇(街道)做好集中排查的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现场交办。

x日下午,我局联合x街道办事处关于社区排查人员进行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

截止目前,针关于初步排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我局已敦促各镇(街道)采取停滞经营、警戒封存等临时管控措施—省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关于于契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关于象的房屋即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依照《x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职责分工明细表》加大关于各镇(街道)各类房屋排查的督查力度,加强关于辖区经营性的自建房、人员密集片区重点房屋的动态监测,关于排查出的.疑似危险房屋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即时组织人员鉴定,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即查即改,关于废弃的危旧房屋根据实际,能拆除的实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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