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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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并提前制定相应的对策。在执行方案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风险和不确定性,确保方案的顺利进行。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这些范文来提高我们的能力。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盐市商贸办[20xx]9号)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开展清剿隐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遵市运管发【20xx】41号)文件精神,认真吸取“2.18”特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成立鑫兴客货运输公司清剿隐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杨步强副组长:何琼。
成员:韩克敏、冉爱群、刘雷、王霞。
办公室设在鑫兴公司办公室,何琼负责清剿隐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525828099。
20xx年2月20日5月31日。
1、强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工作实施目标管理。
2、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建立驾驶员准入考核制度、解聘退出制度、安全教育学习制度,制定防范疲劳驾驶预防措施,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规定,在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配齐两名驾驶员,确保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超过8小时的监管措施,运行期间的驾驶员换乘休息的确定和监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原则,开展一次彻底的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一)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整治。
1、加强对成品油企业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演练,以及各种经营证照是否有效,经营是否合法依规,灌装油品零售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等。尤其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加油站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排除事故隐患,规范经营操作。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成品油经营行为。
2、加强成品油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对整改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内整改到位,拍照留档上报。
3、加强安全培训及典型宣传。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选择安全工作做到较好的成品油企业作为典型,组织其他成品油零售企业前去观摩学习。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做好安全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成品油零售企业进行现场安全示范演练等活动。
(二)协助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1、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协助安监局、质监局检查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审查时不符合项和企业内外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整改情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联锁和自动化改造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作业、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及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光气、液氯、液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完成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任务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储罐安全监控检测情况(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直接作业安全标准,有效防范直接作业环节事故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是否具备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件。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试验的科研院所及各类学校、医院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废弃处置情况。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贸发科、生技科,企管科等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1日。
(一)自查阶段(20xx年7月—8月)。
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细化方案,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和责任。对照大检查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细致彻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及时上报当地安监局和经贸局。
(二)复查阶段(20xx年8月—9月)。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配合安监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日—25日)。
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归纳工作并做好上报工作。
(一)强化监督管理。在成品油市场行业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上报省市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确保成品油流通环节全程安全。在受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和对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年度检查中,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验收和安全管理情况列为是否受理行政许可申报和初审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隐患整改。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同时,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把预防、查办与引导转化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实施分类处理。对符合条件但未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的经营企业,指导其及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具备经营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或拒不办理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予以上报省市申请撤销许可。
(三)构建长效机制。会同工商、质监、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联动机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及时记录、重点监控,落实与相关执法部门抄告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把重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
(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落实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查处。
(五)及时报送情况。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工业企业将自查自纠以及整改情况在8月15号前上报县经济贸易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县20xx年度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县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打非治违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交叉检查及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轮交叉检查时间为元月18日—29日。
(一)对局属各单位检查的内容。
2、“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20xx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开展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本轮交叉检查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7、公路标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桥梁安全隐患情况和超限超载整治情况。
交叉检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局属各单位分头组织实施。交叉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辖区或本行业企业总数的`20%,检查结束后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
将组织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推进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综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主要以暗访为主。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理念,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和综合督查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重点检查和整治的内容,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送县局安全股。
2、突出重点,查找问题。交叉检查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局属各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26日前上报需统一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需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
3、认真分析,总结不足。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书面总结,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之前上报县局安全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张石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冀交投办〔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张石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认真贯彻学习。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制度。完善公司安监办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依靠全员参与和支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领战。
副组长:李广、周同文。
成员:魏延军、唐烁、张艳辉、刘伟、郝志祥、苑威。
(二)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由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的方式进行检查。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自查不少于一次,公司每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一次,以及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
(一)组织重点时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五一”和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此期间集中出行带来的交通运输压力,以路网运行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保畅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节假日期间的路网畅通安全。二是监督检查暑期汛期和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温酷热、强降雨、寒潮大风、雾雪等恶劣天气,以山区公路在建项目和地质不良、易水毁路段等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桥隧路网防汛抢通、除雪保畅,重要设施防风防雷、施工现场支护防护,户外作业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制度措施执行情况,确保暑期汛期和冬季的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公路运营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危桥险隧排查治理,确保路网通行安全。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专项方案审批落实、特种设备进场验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情况,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三是监督检查其他领域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稽查大队、隧道监控所的消防安全等情况,确保道路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年度计划安排,着重监督检查安全体系构建、“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承诺制建设、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等情况,努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取得实效。二是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各级挂牌督办,着重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措施,努力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失职渎职行为受到严肃处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明确各自职责,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落实,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来抓,每次检查做到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时限、验收有签字,确保隐患防范到位,治理到位。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做到问题逐一解决,事故逐一消除,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检查走过场、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汇总查找出的隐患和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上报。各单位每月初要按时上报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表。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每季度安全生产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安全上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按时向公司办公室报送每季度对下属各对口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上级对机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机关,确保我园安全稳定与发展,有力推动**发展进程。
(一)、教育先行预防为主。
1、对全机关职工开展教育。机关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机关在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陆地,配合安保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安全教育,增强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机关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机关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2、机关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机关应对责任范围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办公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3、机关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大型活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机关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机关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机关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机关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
6、机关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部门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成立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机关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评估、奖惩、机关重大安全事故协调指导处理等管理工作。
2、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稳妥处理安全事故。
3、各部门要完善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统一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同时要将机关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名职工、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当中,真正构建起机关安全工作立体管理网络,使各种安全隐患无藏身之处。
全面摸清辖区各商贸流通企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商场超市、交易市场、物流园区、宾馆饭店、洗染企业工作间等场所。重点检查涉危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特别是流通、仓储环节,人口密集场所危爆品监管环节等。突出检查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事故多发重点地区,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检查辖区各商贸流通企业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及中、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的情况;安全生产“三级(县、镇、村)三覆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开展情况;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检查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是否取得实效。
(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建设,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上是否安排落实到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及职业健康“三同时”是否执行。
(三)检查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供应、物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局长带头抓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牵头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业务股室分管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各股室具体组织开展自身业务职责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股室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业务分管领导,并全程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各商贸流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局安监股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推动、督查通报,并负责联系国家粮食储备库。
市场管理股负责商场、超市、供销农资企业、社会宾馆、农贸市场、洗染企业等领域;
财务股负责汛期物资保障、应急管理等领域;
外经外贸股负责外资、外派劳务企业等领域;
电商物流股负责电商企业等领域。
物流园区负责联系园区内在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检查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督查”的方式进行。各股室要采用明查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一)自查自纠阶段:区商务局抓好安全检查的组织发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督促检查阶段,各股室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时对重点企业开展抽查,督导,并迎接市商务局复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局成立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是大排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股室要指导和监督本业务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对因自查、检查敷衍塞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各股室、物流园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和文书手续。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强化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对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
为进一步推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巩固“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内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真正得到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继续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使企事业单位真正处于“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约束之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源头监管的特殊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增强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约束作用。
(三)大力加强企业单位“三项制度”质量建设,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三项制度”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全面得到兑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安排。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25日)。
区政府、各镇、街道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制订“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4月1至5月31日)。
1、进一步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承诺书签订单位数量,尤其要掌握没有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新注册企业)和法人变更企业的数量,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未签订承诺书单位的承诺书签订工作;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具备建立“三项制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三项制度”建设工作。
2、对“三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对20__年以前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复审,督导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确保“三项制度”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更加科学、规范和实用。
3、抓好试点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各级要抓好重大危险源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企事业单位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承诺内容兑现好的示范单位建设,扎实做好试点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工作。对20__年新建立的“三项制度”,要按照x年4月“三项制度”试点现场会要求的“预审、运行、审核、上报、备案、张挂”六个规定动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审核备案工作,并纳入市、县两级网络管理体系。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跟踪督导,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进行普查;检查企业“三项制度”遵守执行情况,对企业不同工种和岗位的职工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10%;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要逐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
2、搞好督导检查。对企业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而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尤其是对“三违”现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积极帮扶,整体提高。各部门和各镇街要着眼实际,聘请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帮扶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三项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多的单位,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达到本级、本区域企事业单位落实承诺制度水平整体提高。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安委办结合《20__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各街镇、各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逐项打分,根据得分情况,衡量各街镇、各部门是否达到了总体目标要求。考核结果记入各街镇、各部门年度考核成绩。对总体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指派专门人员进行督办,限期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兑现落实阶段(全年)。
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是贯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的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在推动企事业单位兑现承诺上想实招、用实劲,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形式,帮助企事业单位对照先进找差距,重点查找“三项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缺陷、承诺内容兑现落实不到位、“三违”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督促各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排查隐患,改进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建立的“三项制度”,企业要统一装订成册,下发给企业内部所有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领导,区安委会成立“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也要切实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多部门联手、各行业参与,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保证“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方案、计划。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各镇街、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广泛进行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以及进度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正反两方面典型都要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推广,激发企业自身抓安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抓、企事业单位自觉抓的互动氛围。
(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区政府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优秀且承诺落实工作突出的企事业单位,推荐并报请上级授于“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单位”。自20__年4月份开始,各街镇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每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__年1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县20xx年度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县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打非治违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交叉检查及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轮交叉检查时间为元月18日—29日。
(一)对局属各单位检查的内容。
2、“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20xx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开展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本轮交叉检查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7、公路标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桥梁安全隐患情况和超限超载整治情况。
交叉检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局属各单位分头组织实施。交叉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辖区或本行业企业总数的20%,检查结束后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
将组织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推进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综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主要以暗访为主。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理念,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和综合督查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重点检查和整治的内容,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送县局安全股。
2、突出重点,查找问题。交叉检查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局属各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26日前上报需统一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需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
3、认真分析,总结不足。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书面总结,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之前上报县局安全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张石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冀交投办〔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张石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认真贯彻学习。
各村、各企业: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4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卫生、教育、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4月22日至5月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黑板报等各种方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一年一度的水利秋冬修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类水利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迎来水利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期,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0月中旬到11月底对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作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河道采砂作业。重点检查采砂是否有相关作业许可证照;采、运船只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应急保障物资是否到位;采、运、停安全保障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编制。
组长:谢雪武。
副组长:张智勇雷思军毛常春陈军李依芳。
马启悦吴建光。
组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
本次专项检查由局安监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紧密配合,分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两个专项检查小组。
(一)在建水利工程专项安全检查。水利股牵头,防汛办、安监股、农电股、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配合。
(二)河道采砂专项安全检查。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牵头,防汛办、安监股配合。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10月15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5日)。各责任单位对所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于10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局安监股。
(二)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5日)。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排查的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对各类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逐个销号。
(三)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吸取经验教训,巩固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局安监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活动的工作,局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
(二)突出重点、严厉执法、提高效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人们关心的热点,突出重点抓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要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把检查、整改、执法和“打非治违”行动及“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需停工、停业、停产的要坚决停下来,绝不能留任何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一定要在可控状态,实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尤其要突出暗访暗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督办的结果必须经督查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严格问责。要视隐患为事故,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认真总结。抓好“两个主题责任”的落实,强化干部职工“末级责任”的落实。要通过本次专项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行进典型,及时发现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工作引导和警示教育。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特别防护期的通知》(湛安〔20xx〕3号),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为规范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湛江市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渔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确保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国雄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梁晓敏任副组长。组员由渔政支队支队长张付喜、政委程岚、副支队长赵长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支队渔政渔港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资料汇总工作。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辖区专项工作方案,组织本辖区内专项工作的开展。
(一)渔船、船东和船长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船东是否建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按照规定配备适任渔业船员、是否配置和使用安全生产设备、是否安装电子身份识别标签、是否定期保养渔业船舶,确保渔业船舶安全适航。远洋渔船企业是否配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船长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二)渔船“三证”配置情况。检查渔船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捕捞许可证书是否合法有效,证书所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
(三)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检查船舶通信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按要求配备渔船安全通信终端,在航行、作业时是否正常使用通导设备。检查渔船号灯、号型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救生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各单位对《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实施情况,检查年度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各县(市、区)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11日-年9月15日)。
在宣传发动阶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整顿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市局组织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局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渔政队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渔业安全生产要在渔民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将发生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以朴实的语言向渔民讲解,在渔村、渔港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渔村、渔民纵深推进。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立即通报船籍港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列出整改意见,未完成整改不得出海生产,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严重不符合航行安全的渔船,发放禁止离港通知书。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敷衍了事、死灰复燃。要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把特别防护期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和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有机结合,健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清单。
(四)强化总结提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特别防护期,每月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按照《广东省渔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粤海渔函〔20xx)640号)的要求,将每月渔船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请各单位于4月、6月、8月的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小结,并于10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局。
各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消除和整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10、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11、租赁单位或用户是否按约定生产经营,是否有违章用电、用水、用燃气等现象;
12、局管理的房产是否安全可靠。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分管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把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分管处(室)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检查活动,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分管处(室)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把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把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积极采取相关企业自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严防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并要加快整改步伐,确保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力度,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投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充分发挥隐患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安全隐患彻底整改。
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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