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管工作半工作总结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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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2月1日)。
2011年,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以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
一、食品餐饮消费总体状况。
隆回县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共计348家,持有效餐饮服务可证经营的有298家,持证率85.6%,其中学校食堂210家其它各类型餐饮单位138家,食品从业人员1082人,全县有40多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存在“三防设施”不健全、食品台帐记录不全等违反食品安全操做规范现象。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今年4月正式接管餐饮以来,餐饮消费状况总体有好转,主要表现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持证经营率进一步提高,业主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监管体制。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所具体抓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并将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进行细化,纳入责任追究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行政许可。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有关规定,我们规范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批,对于少数卫生条件、卫生设施达不到要求的餐饮经营单位,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011年,我们对187家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对符合要求的161家餐饮经营单位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日常监管。认真履职,强化了食品安全经常性监督,按照省市加强餐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餐饮环节监督工作,确保工作不放松、不断、不乱。针对我县监督力量薄弱、餐饮经营网点多、分散的情况,根据不同环节,加强了日常监管力度,开展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餐馆;查处采购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行为;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活动;全县各类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实施行政处罚7起,责令改正265户次,责令停止生产经营28户次,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20公斤。
(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1、4月10日至6月10日对全县210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学校食堂尚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与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并下发关于告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单(第1——5批)目录的通知。
2、对餐饮业重点领域(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火锅店)32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向各餐饮单位下发关于告知食品中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的通知,由监督员一一面向业主耐心加以解说。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未做到“五专”(专人釆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登记和专人保存)的12家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其立即整改到位,对1家销售添加剂的米面店移交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二是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月14日至5月25日出动检查车辆92台次,食品安全监督员328人次,共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187个,其中高中、职中9个,初中58个,小学75个,幼儿园45个,148所学校食堂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持证率79.1%,学校食堂就餐总人数73625人,食品从业人员698人,其中639人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持证率91.5%,下达整改意见书118份责令限期整改,对19所学校食堂责令停止经营,立案罚款处罚6所学校,没收三无产品125公斤。三是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重点检查348家餐饮单位采购食用油脂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件、进货渠道等,对可疑食用油抽样检测,学校食堂食用油整治列为创建平安校园的重点内容,明确所有学校食堂不准使用散装食用油,从源头保证了用油安全。四是开展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元旦春节”、“两会”“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两节”期间共检查餐饮单位22家,出动监督员40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做好了春节“年夜饭”食品安全工作,对恒丰、阳光、友谊、花瑶,非常味道等大中型酒店进行了年夜饭备案登记,并指派专人对承办年夜饭餐饮保障餐饮单位进行不间断地巡回监督检。节会期间共出动食品监督员150人次,检查85户,下达监督意见书52份,责令改正45户。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保障条件和能力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我局于今年4月成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所,所里监督员共10名,进行了为期7天的食品法律法规培圳,监督员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局机关充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及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各项工作经费到位,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和科谱知识及行业道德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利用《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谱知识及行业道德宣传,共出动宣传人员128人次,宣传车52台次,制作宣传版面4块,横幅24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播放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执法新闻52台次。二是举办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班,共培训647人次,三是举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班,共培训359人次,四是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进行面对面宣传,使广大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全局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餐饮业创卫工作,确保我局创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年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总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式和挑战,往后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公司领导:
上半年安全工作,在各部门、车间积极配合下,对照公司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确保了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每周例会时对安全生产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及时安排工作任务,并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段经常组织深入车间、班组检查指导工作,今年年初公司与各部门、车间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抓好公司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二、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公司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尤其是车间、班组岗位员工,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落实特殊工种法定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据统计,今年1-6月份共培训部门车间员工112余人。其中:特种作业人员19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6人;岗位员工77余人。
三、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努力提升公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能力;在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同时;强化日常的`安全监督巡查工作;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初始萌芽状态,达到预防的目的;重点加强公司各部门、车间特种作业的审批、监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公司安全文明生产。
四、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个别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总是强调客观原因,存有侥幸心理,忽视或疏于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
继续抓紧抓好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杜绝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公司部门、车间、岗位员工的安全监督管理。
2012年上半年,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现将2012年上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教育培训,增强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上半年共对42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在元旦、春节期间和中、高考期间分别进行了餐饮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并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消费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一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卫生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上半年,我局共对全县餐饮经营户下达整改意见书12份,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全县目前共有学校215所(高中2所、初中18所、小学183所、幼儿园12所),有174所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其中有81所学校采用食堂供餐的模式进行供餐、74所学校采用企业配送的模式进行供餐、19所学校采用家庭托餐的模式进行供餐,全县共有38188名(其中中学生11805名、小学生26380名)学生参加了营养餐改善计划。从春季开学至今,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食用油,米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情况、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上半年出动车辆6台次,监督员18人次,共对全县50余家学校进行了摸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留样不规范,设计、布局不合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索证索票与台帐记录不全的8家学校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6月8日,应板当中心校的邀请,卫生监督所所长一行专门到板当中学,对全镇学校及食堂负责人进行了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对师生的危害;食物中毒的概念、分类、原因及预防;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保管、加工、销售及从业人员的要求等。
三是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元旦、春节、“五一”、“清明”等节假日和“两会”、“中、高考”等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做到事前检查、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于三月份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县城内早餐店25家,主要以早餐店的水面和肠旺面馆为重点,检查面条中是否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和其他有害物质,切实杜绝餐饮企业不购买、不加工销售问题面条。通过检查,未发现各早餐店存在有违法添加行为。五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于4月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措施,共出动执法车辆2台次,监督人员6人次,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使多数单位建立了食用油脂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制度,餐厨废弃油脂有专人负责处理,有回收处理记录,有效杜绝“地沟油”重回餐桌。
六是开展农村聚餐备案管理、监督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根据我县《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实施方案》,县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信息员认真落实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办酒宴的农户提前申请、备案,由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或县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宣传集体聚餐备案的目的和意义,尽可能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截止到6月30日,全县共举办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423次,聚餐人数达3500余人,我局共出动各级各类卫生人员或监督员800余人次进行集体聚餐的现场指导和监督。通过对农村聚餐备案管理、监督指导,使家庭式聚餐的食品卫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有效地防止了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七是开展了辣椒、花椒制品的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于5月份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县城内2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是火锅店)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分析和汇总,未发现火锅底料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现象。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2台次,监督员8人次。
八是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行为。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对80余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并进行相关票证的索取。在整治过程中,针对部分餐饮业主对原材料采购索证和台帐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有的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指导各餐饮单位规范建立索票索证台帐,做到产品可追踪溯源。
2011年,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以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
一、食品餐饮消费总体状况。
隆回县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共计348家,持有效餐饮服务可证经营的有298家,持证率85.6%,其中学校食堂210家其它各类型餐饮单位138家,食品从业人员1082人,全县有40多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存在“三防设施”不健全、食品台帐记录不全等违反食品安全操做规范现象。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今年4月正式接管餐饮以来,餐饮消费状况总体有好转,主要表现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持证经营率进一步提高,业主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监管体制。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所具体抓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并将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进行细化,纳入责任追究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行政许可。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有关规定,我们规范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批,对于少数卫生条件、卫生设施达不到要求的餐饮经营单位,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011年,我们对187家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对符合要求的161家餐饮经营单位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日常监管。认真履职,强化了食品安全经常性监督,按照省市加强餐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餐饮环节监督工作,确保工作不放松、不断、不乱。针对我县监督力量薄弱、餐饮经营网点多、分散的情况,根据不同环节,加强了日常监管力度,开展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餐馆;查处采购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行为;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活动;全县各类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实施行政处罚7起,责令改正265户次,责令停止生产经营28户次,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20公斤。
(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1、4月10日至6月10日对全县210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学校食堂尚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与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并下发关于告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单(第1——5批)目录的通知。
2、对餐饮业重点领域(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火锅店)32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向各餐饮单位下发关于告知食品中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的通知,由监督员一一面向业主耐心加以解说。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未做到“五专”(专人釆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登记和专人保存)的12家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其立即整改到位,对1家销售添加剂的米面店移交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二是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月14日至5月25日出动检查车辆92台次,食品安全监督员328人次,共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187个,其中高中、职中9个,初中58个,小学75个,幼儿园45个,148所学校食堂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持证率79.1%,学校食堂就餐总人数73625人,食品从业人员698人,其中639人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持证率91.5%,下达整改意见书118份责令限期整改,对19所学校食堂责令停止经营,立案罚款处罚6所学校,没收三无产品125公斤。三是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重点检查348家餐饮单位采购食用油脂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件、进货渠道等,对可疑食用油抽样检测,学校食堂食用油整治列为创建平安校园的重点内容,明确所有学校食堂不准使用散装食用油,从源头保证了用油安全。四是开展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元旦春节”、“两会”“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两节”期间共检查餐饮单位22家,出动监督员40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做好了春节“年夜饭”食品安全工作,对恒丰、阳光、友谊、花瑶,非常味道等大中型酒店进行了年夜饭备案登记,并指派专人对承办年夜饭餐饮保障餐饮单位进行不间断地巡回监督检。节会期间共出动食品监督员150人次,检查85户,下达监督意见书52份,责令改正45户。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保障条件和能力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我局于今年4月成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所,所里监督员共10名,进行了为期7天的食品法律法规培圳,监督员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局机关充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及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各项工作经费到位,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和科谱知识及行业道德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利用《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谱知识及行业道德宣传,共出动宣传人员128人次,宣传车52台次,制作宣传版面4块,横幅24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播放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执法新闻52台次。二是举办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班,共培训647人次,三是举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班,共培训359人次,四是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进行面对面宣传,使广大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全局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餐饮业创卫工作,确保我局创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年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总之,餐饮服务食品安篇三:2012年上半年餐饮服务监督工作总结2012年上半年餐饮服务监督工作总结2012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大力推动监管机制和方式创新,不断强化行政监管、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就上半年的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继续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我局今年来继续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今年共对39批次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快速抽检。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我局今年来继续做好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品种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并积极参与食安办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今年来,通过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5台次。对全市餐饮业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进行检查,共对2两个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92户餐饮服务单位的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责令改正。
三是深化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今年2月、4月、6月对全市18个镇乡的146所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2012年2月22日我局对全市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并和全市学校、幼儿园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2012年4月23日,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峨食监2012(25),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目前我市有65所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已按要求建立并认真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索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制度及学校食品安全员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尝餐留样制度等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有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今年底前争取各类学校食堂全面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通过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5台次。对三所学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35所学校进行了责令改正。四是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今年来我局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前及节日期间开展了以餐饮店、旅游定点饭店、宾旅馆、农家乐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同时,开展了绥山镇天全村李花节食品安全监督,普兴乡仙芽村桃花节食品安全监督,3月至6月对市境内农家乐进行了一次集中执法检查。共对43户家农家乐的内外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具消毒、重点原材料索证和登记验收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巡回监督和投诉接待处理工作,节假日期间餐饮行业无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并联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对32家涉旅食品单位进行了责令改正。对71户涉旅食品单位发出了监督意见。五是是2012年2月和5月,分别对全市学校和绥山镇、普兴乡农家乐厨工及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了五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280余人次。
六是开展2012年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全市26个承担高考、中考参考师生集中食宿任务的学校、宾馆进行了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检查中,除了重点对这些单位的卫生设施运转、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餐饮具的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生活饮用水卫生、参考师生就餐菜单安排和尝餐留样等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外,还对参考学校及考点周边餐饮店的卫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12家单位发出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全市高考中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是根据《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在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中。按照《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川食药监食〔2012〕9号)的要求,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逐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力争7月底前完成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酒店、星级农家乐、“海棠花”餐饮示范单位、“乐山味道”餐饮企业)和城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积极推进农村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其他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其中争取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
一年来,我局在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温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实践,强化监管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市民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全程监管工作。
加强政府责任体系建设。年初,市委、市政府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两个社会”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将食品药品安全“五项工程”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分别写入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与《政府工作报告》,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大楼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议方案,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投入试运行;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镇(街道)及监管职能部门签订工作责任状,并出台了20__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和“五项工程”建设、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等系列文件,先后2次召开示范创建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工作,顺利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考核;市领导先后7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市人大第13代表小组跟踪督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协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民主恳谈网络直播,发出《关于推进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建设》民主监督建议书;市食药安办积极强化综合协调,先后组织4次食品安全、1次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力推进、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布消费警示8次,强化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在干鲜海水产品行业率先开展“打非”专项整治,随后扩大至食品安全全过程、各环节。通过深入排查,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糕点米面、辣椒及其制品等可能存在的24个隐患项目整改责任进行分解,各部门积极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425人次,检查企业16807家次。在全省“打非”行动中,3名餐饮服务环节涉案人员首次被依法判处2年6个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建设在民办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和幼儿园中逐步推广,6月份对全市380所建有食堂的学校组织全面排查;先后2次对管理相对薄弱学校和配送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取消22家配送主体资格,新增“五常法”管理达标单位5所,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2家;100所各类学校或托幼机构完成饮食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深化豆制品行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取缔和关停非法豆制品加工点81个,无照豆制品经营户18家,初步完成非法加工经营点取缔关停任务,城区菜市场基本实现qs准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修订豆制品生产企业扶持政策,2家日产能消耗黄豆达15吨的规模企业将获得每家不少于50万元的补助。厨房废弃物处置管理不断规范,市康泰废弃油脂回收站回收处置废弃食用油脂100余吨,各部门强化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专项检查,全市未发现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现象。
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积极整合资源,监、管、查相结合,全年共出动3000多人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382家次,立案68起,罚没款计20.88万元。先后组织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师不在职(岗)、邮寄假药、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开展流通领域抗菌药物、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等各类专项整治。严格监管药师在职在岗,采取药师指纹考勤远程监管和实地监管监察相结合等措施,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药师虚挂一律吊销许可证”警示标语,对药师虚挂一律启动吊证程序,共发出当场警告18起,责令自动注销经营许可证2起。部署特药、含特药复方制剂“创安”行动,出台《特药流通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特药、含特药品种购、存、销、储等环节的实时监控,对未凭处方销售含特药复方制剂企业予以警告8家,对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特药的2家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移送公安部门侦查。以“四个一律”的高压态势,在全市开展购销终止妊娠药品拉网式检查,共检查42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和性保健品商店,均未发现终止妊娠药品经营。对媒体广告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共监测到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181条次,移送违法广告23起,发出违法广告行政告诫书62份。扎实开展学校医务室药械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已考核验收17家学校医务室,通过率达95%;“以五年规划,三年完成”的思路,扎实推进村级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提升工程建设,完成首轮196家规范化管理药房验收工作,考核通过率达100%、示范率近50%,有效提升了农村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4例,均居台州市首位。积极创新监管手段,药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分别接收购进品种信息45万条次、指纹信息20多万条次,发现疑似假劣药信息53条次,对50多家信息化管理异常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给予警告18起,进一步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
(二)注重管理创新,着力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构建风险防控新机制。积极探索农村药品监管新模式,出台《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市级排查、镇级巡查和村级自查为载体的“分级负责、网格管理、群防群控”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镇(村)综合治理以及统战、计生、卫生等网络组织作用,分级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点,尤其是对出租私房、老年活动室、会堂、闲置废弃厂房等公复场所的属地排查、防控工作。同时,建立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制度,公安、卫生、计生、工商等主要部门确定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并与泽国、温峤等镇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深入开展打击聚众营销、非法行医工作,探索建立规范、防控、整治为一体的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
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及时调整充实镇级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组织,全市共有村级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871名,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113名,并在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基础上,认真抓好“两员”日常巡查工作的正常化开展。以围绕和服务于药品安全示范建设的思路,积极倡导并推广常检查、常指导、常督促、常整改、常服务、常宣传的“六常监管”模式,确保各项创建措施得到严格落实。牢牢把握基层创建主体和“三级同创,镇村联动”的工作原则,形成市、镇、村“三位一体”的创建体系。
建立药学服务新体系。积极构建由局与镇(街道)牵头,以村(居)社区为网格,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的积极作用的“政府主导、部门搭台、社会参与、企业唱戏”一体化农村公共药学服务工作格局。市级层面设立10万元药品储备库,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等值免费置换。确定50个村(居)、社区试点,明确村(居)的药学服务组织“角色”。零售药店设立药师咨询服务台,常年向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合理用药指导和临方加工、建立药历服务,卫生机构常年提供健康和用药安全知识及处方合理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定《公共药学服务示范村(居)创建考核细则》,年底前完成药学服务示范村居考评,促进药学服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注重创先争优,着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局领导班子带头蹲点服务,一把手公开承诺践诺,继续深化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导员制度。确定10万元药品置换储备、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抓好连锁经营转型升级、帮促豆制品产品规模企业市场准入等4个项目进行集中解决,进一步强化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出台加快药品零售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制度,帮扶温岭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成功整合为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浙江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标准化仓储设施投入使用,指导台州康多利从医药中间体逐步向药品生产转型,帮促康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方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功转型,使全市连锁率达36%,医药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明显。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讲座,组织由54名专家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师团,开展订单式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巡回宣讲,全年完成350场次。制作过期药品回收箱160个、宣传资料10万份、光碟4000张,实现药品安全知识“一册、一卡、一碟、一报”全覆盖。媒体宣传再创佳绩,《中国医药报》刊发2篇评论文章,《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浙江日报、台州日报、台州网专题刊发工作通讯,进一步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
盱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7月14日)。
今年上半年我县在市安监局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这条主线,推动两个主体责任,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半年来,我县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县化工企业及烟花爆竹未发生一起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上半年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贯彻洪泽会议精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根据市局3月30日在洪泽召开的《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我县于4月8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上,总结回顾了2010年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了《2011年度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烟花爆竹供应站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落实公开承诺制1度,要求各危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传达贯彻至各个生产部门、车间、班组。
二、突出重点抓关键,加快调整求实效。
一、宏意3家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我们对重点化工企业的监管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加大检查力度,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是落实责任。对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一律实施“先停后改”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宏意科技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局于6月23日召集开发区、环保局、引资单位王店乡进行专题会办,确认该公司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我局已于6月25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待整改完毕经专家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根据省、市安监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4月26日至30日,由县安监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危化科同志进入8个危化生产企业及部分化工企业,宣传贯彻《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根据化工专项整治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思达医药有限公司、天一精细粉末有限公司,实施技改搬迁计划。
三、严格行政许可制度,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开展周期性的现状安全评价。以申领许可证为契机,加大力度进行化工整治。今年是我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换证年,我们组织各从业单位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换证的政策性规定。全县危化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今年到期共3家、甲种证经营企业许可证到期12家,我们逐户告知,其中安格药业有限公司由于不符合规定,主动放弃了领证要求。对4家剧毒品储存、使用企业要求按时开展现状评价,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县以换证工作为抓手,以定期的安全评价为切入点,从安全评价报告入手,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掌握企业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现状评价3家,争取在8月份完成所有的现状评价工作。
在危化品新、改、扩建设项目审查中着重把握二个关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二是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初步审查。对工艺复杂,危险性极高的易燃、易爆、剧毒、硝化、氢化等高度危险项目,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关系。
对符合立项建设要求的项目,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首先,加强对化工在建项目的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上半年我们及时发现淮化公司析晶项目有违规建设行为,我局立即作出停止建设指令,责令该公司按安全“三同时”程序进行“补课”。其次,把好试生产关。根椐省局对危险岗位的具体要求,请化工专家和建设单位专家对企业员工进行生产安全操作工艺和规程等方面专题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今年上半年共申报1家危险化学品改建项目竣工验收。
继续深化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液氨、液氯、剧毒溶剂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为国家将要实施的使用企业许可打下了基础,关闭了1家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检查发现的1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请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日常安全监管。
一是坚持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07〕96号)文件精神,上半年,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90余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其中局主要领导带队检查8次,对烟花爆竹行业开展了3次比较大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183条,其中重大隐患2条,开具整改指令书59份。对重大隐患企业,我县一律责令其停产,待专家复核整改完成后才可复产。对企业在基础资料台帐、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和整改措施,同时监督企业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二是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根据苏安监〔2007〕96号文件精神,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聘请2名专家定期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我局在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根据市局要求,聘请省、市专家一同参加,由专家对企业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检查,指出问题,并对检查情况负责。今年以来,我县已经开展了两次专家查隐患活动,共检查重大企业18家,排查隐患144条。
三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在年初召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例会上,我局对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报告制度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所有生产企业必需半年上报一次负责人履职报告。目前我县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按规定时限和规定格式上报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
四是狠抓安全宣教工作。在日常安全监管中,我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确保培训效果,特别是危险岗位操作人员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同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认真核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从业资格,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规定期限取得执业资格。上半年,我局举办了农药油漆从业人员培训班一期(186人),加油站培训班一期(102人),液化气培训班一期(42人)。
上半年,在安全工作宣传方面,完成宣传报道84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9篇,市级33篇,县级40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我们把落脚点放在基础,放在一线,放在企业,培植六进典型企业2个:淮化公司、昌之海公司,为扩大宣传面,我局于5月30日组织全县所有化工企业到淮化参加“安全文化进企业”启动仪式,受教育面达3000人次。在“安全生产月”中,我局为危化企业免费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提供安全咨询,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五是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我局查处未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企业1家,危化品超期经营单位4家,查封无证加油站1家,取缔非法柴油点2处,销毁劣质鞭炮50万头、烟花6万只。
六是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09]26号)要求,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专家评审和论证。天达公司、明强日化等部分企业上半年进行了应急演练,企业应急救援装备全部按照苏安办[2009]2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五、关于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淮安监【2011】68号)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安全大检查通知》(盱安监【2011】43号),根据工作分工,危化品安全大检查由我局负责,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由县供销总社负责,冶金行业安全大检查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目前,烟花爆竹、冶金行业检查第一阶段已结束,有关检查情况正在汇总之中。危化品检查正在进行中,因我县危化品涉及门类多、范围广,为使检查不走过场,不流形式,讲究实效,我们特别从省市县危化品专家库中聘请四名专家参与本次安全大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县专门成立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和职能科室全员参与;二是排查整改到位。具体工作中,做到“三结合”:即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督促整改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相结合,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了社会稳定;三是督导检查到位。为彻底消除查出隐患,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县将成立了六个督查组,近期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且实行周报制度。四是重点重查到位。为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流形式、不留死角。我县将在前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县安委会督查的基础上,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对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实行重点重查,确保大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彻底消除隐患。五是责任追究到位。在这次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中,我县再次重申了安全责任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大检查开展不力、措施不实、工作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以及未履行周报、日报制度等行为,县安委办进行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不细致、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事故单位领导的责任。这次大检查至目前,全县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已排查隐患85条,其中危化品36条,烟花爆竹49条。
下一步主要工作:
1、全面落实化工生产企业标准化工作,确保所有企业按期达标。
2、继续开展专家定期检查活动,计划于11月下旬再聘请省、市专家为化工企业进行一次“体检”。
3、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在危化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内挖潜,做到应培尽培。
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提高安全检查频度,强化本质安全管理,特别加强危化企业“三同时”工作,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活动。
__年我乡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食品安全协调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以下成绩:
自今年年初,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福临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龚文珍担任,由兰伟任副组长,成员有杜翼宏、郭斌、席琼等组成福临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福临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龚文珍,副指挥长兰伟,成员杜翼宏、郭斌、席琼等。下设办公室。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严格餐饮消费监管。
对我乡境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网点,餐饮场镇,进行了逐个排查。凡是未进行登记,无让生产经营加工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取缔了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对植物油,面粉,乳制品等进行了抽样和监管,查处过期食品,有毒和有害以及其他不合格食品,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监管责任,从而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了食品生产消费安全。
二、加大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我乡通过广播,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了对《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大干部群众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率达100%。同时,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
三、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
为了保障食品的生产、消费安全,我乡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由各村主任为食品安全协管员,由他们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然后及时反馈,给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食品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指挥部对信息作出应急处理。
四、建立健全了质量安全负责体系。
我乡与乡民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业主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强化企业主要喝着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制度。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20xx年上半年,在省、地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认真按照地区局和县局岗位目标任务,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重中之重,以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为手段,采取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得方法,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突破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食品违法行为,为营造放心满意的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xx县共有19个乡镇354个行政村,食品经营主体1714户,其中食品零售经营主体1099户(含50平方以上的5个,集体、私营的食品经营户64户)、食品配送22户、食品批发24户、食品加工79户,餐饮490户(含农家乐15户)。
(二)截止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户14142户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9件,罚没款1.97万元。二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冒牌、仿冒、过期变质以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共查获各类五粮液等系列白酒99瓶(袋),过期啤酒等饮料315瓶(袋),不合格食品3336袋,不合格杏仁露等礼品盒1249盒,标值达5万余元。
(一)统筹安排,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强力组织保障。我局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靠前指挥,公平交易牵头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网格责任区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六查六看',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有效提升了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2、认真评选放心店和放心超市,目前已评选出9户“食品安全示范店”,1户“食品安全放心超市”。根据地区局在每一个行政村评选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要求,我局根据实际对尚未成熟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指导、规范,在每个行政村都创建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争取在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
3、规范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为巩固去年997户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成果,继续做好109国道和鲁大复线两旁村庄内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工作,以及山区公路两旁和乡镇府所在地食品经营户的索证索票工作。同时各所摸派辖区未建立索证索票工作的食品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建立台帐做好准备工作,并印发承诺书1700份,统一印制了《食品安全监管公示牌》20xx份以及识假变假等宣传材料,统一发放《购货台账》等,手把手指导经营户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手把手指导经营户规范粘贴票证、规范填写进货台账和不合格商品退市记录;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帮助规范店容店貌;重新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签订食品经营者向社会公众做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承诺书;真正做到把服务、引导工作做到了“家”,真正做到进驻一户、规范一户、成型一户。
4、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实现了常态化。乐都县工商局改变了以往的节日市场整治惯例,每到一个节日,各相关职能科和工商所在节前、节日、节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不是县局等海东局地安排、工商所等县局地安排,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着力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力度,在20xx年元月份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
2、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乐都县工商局抽调执法人员,放弃正常的休息,在正月初四和初七开展了两次春节礼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很好的`效果,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为彻底改变农村山区食品随意经营行为,乐都县工商局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农村山区食品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和规范了农村山区食品市场。
4、为摸清全县的食品经营户真实情况,确实掌握经营户真实情况,为局党组研究、决策提供依据,县局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食品安全专项交叉巡查,共检查了全县九个市场和19个乡镇的354个行政村,全面摸清了全县的食品市场基础数据。
(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上创新不够,没有朝气。
(二)索证索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山区部分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还不太规范。
(三)市场上还存在个别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二)继续加强索证索票工作;
(三)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方法。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3.1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4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7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8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
4.8.1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d.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8.2化学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4.8.3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8.4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8.5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8.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8.8为防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
4.8.10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8.11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需经使用人员提出,部门主管批准,仓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出库。
4.8.12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帐,做到帐、卡、物相付。
5.装卸运输。
5.1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范知识的人员承担。
5.2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持有安全合格证,按运输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翻滚、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3化学危险品装卸前后,对车厢、库房应进行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装过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5.4相互碰撞、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而在同一车上混装运输。
5.5化学危险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5.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防止外来明火,尽可能选择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行车中要保持车速、车距,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
5.7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排气筒上必须装有阻火器,并配备灭火器材。车。
头应悬挂“危险品”标记,罐车要挂静电接地导链。
5.8装运爆炸、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包装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8.1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和脚踏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氯化钾、氯化钠等氧化剂和铁桶包装的低闪点的易燃液体时,不得用铁板车及汽车挂车。
5.8.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5.8.3高温季节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要有防晒设施。
5.8.4装运电石等忌水物品时,应要有防雨设施。
5.9公司销售部对来公司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检查运载工具外观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
6.报废处理。
6.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
6.1.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装容器必须在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
6.2剧毒物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6.3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交给废品处理部门。
6.4公司生产中的各类有害废渣、污物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组长:公司总经理王全忠。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林树彪杨健宏成员:安环部主任王建平发电部经理李俊1.2管理办公室。
危化品管理制度管理组办公室设在发电部。办公室主任:王银元(兼)。
成员及职责:试验室—王宇生范晶晶。
精处理—高霞。
原水深度处理—王晓伟2.职责。
2.1发电部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管理人员根据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现场情况建立购买计划,完善上述物资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上述物资的现场储存情况及各级人员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情况提出考1核,整改要求与计划。
2.2组织机构领导成员定期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3化学危险品管理办公室成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现场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领导,做到帐、物相符,进出吻合,记录详细清楚,使用符合规定。
2.4发电部化验人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采样化验,并将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2.5发电部化学化验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日常管理和监督,每日对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情况提出购买计划及考核、整改意见。
3.1.1化学危险品存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3.1.2保证不影响机组运行同时,限量贮存化学危险品。
3.1.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应设固定管理人员且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3.1.4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尤其要做好危险标志。
3.1.5危险品库房要设定专责人进行专门管理。剧毒试剂药品要实行专柜存放,加锁保管。
3.1.6危险品库房要设有明显的标志。如:“剧毒危险”“严禁烟火”“化学药品,请勿靠近”等。
3.1.7化学危险品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并与台帐保持一致。
3.1.8危险品库房的门窗要设有防盗装置。若发生丢失情况应及时向安环部报案,并立即汇报化学专业主管和公司领导。
3.1.9危险品库房内设有良好通风装置,并保证足够的通风。
3.1.10危险品库房管理专责人要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定期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灭火器失效应及时与消防维护部门联系维修或更换,还要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方法;对门窗、防护用品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台帐完好,并锁好;检查药品容器完好。
3.1.11库房管理专责人还要对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灭火方法、中毒急救常识等进行定期培训。
3.1.12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贮存,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如易燃品不得与氧化剂混放,有毒物品应特殊存放管理,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还要防止易引起化学反应的物品的保护,液化气不能放在化学危险品库房内等。
3.1.13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若需要动火检修,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3.1.14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保持清洁并保证足够的通风;库房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3.1.15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温度和湿度应严格控制,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
3.1.16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3.1.17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定期检查,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3.1.18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制度。
3.1.19搬运化学危险品应轻装、轻卸,必要时穿戴相应防护用品。3.1.20仓库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处于完好状态。3.1.2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库房内堆积杂物。
3.1.22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3.2.化学剧毒药品管理3.2.1现用剧毒药品分类:
3.2.1.1汞盐:hg(no3)。
3.2.2.1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3.2.2.2剧毒试剂药品必须锁入保险柜,内外钥匙要由两人分别保管,同时使用方可取出药品。
3.2.2.3危险剧毒试剂药品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警惕,谨防事故发生。
3.2.2.4储藏有毒药品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阴凉。
3.2.2.5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
3.2.2.6剧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除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4律保密。
3.2.2.7设立专门档案,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详细记录有关剧毒试剂药品的数量、来源、使用、消耗等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交回。
3.2.2.8使用剧毒药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
3.2.2.9管理人员对剧毒试剂药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3.2.2.10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2.2.11使用剧毒品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剧毒品使用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
3.2.2.12危险及剧毒药品与实验后的废液、残渣、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3.3.1贮存、使用易燃气体、液体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的规定,库房周围保持清洁,严禁堆积易燃物品,周边要有符合消防安全距离的消防通道,并保证消5防通道畅通无阻,库房内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3.2易燃气体、液体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用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3.3.3易燃气体、液体不允许露天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3.3.4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应备有通风设备,并经常通风。
3.3.5贮存易燃气体、液体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3.6使用易燃气体、液体时,必须远离火源和热源,移动时要轻挪轻放,防止剧烈磨擦、碰撞,产生火花。
3.4.2.1对照条例要求将本公司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向霍州市公安局备案,取得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3.4.2.2对供货方要严格要求,防止没有生产、经营、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的单位供货,因此应让供货方出具合法的销售证明和相应的购买清单。
3.4.3.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台帐,如实记录购进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数量、种类、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4.3.2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并要特别注明药品性能是易制毒化学品。3.4.3.3对化学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培训。
3.4.3.4化学试验室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
3.4.3.5实行专人管理制度,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库,做好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工作。
3.4.3.6管理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做到帐物符合。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4.2.1帐、物不符。考核20元/次。4.2.2领用后未及时记录。考核20元/次。
4.2.3危险化学品没有按规定存放。考核50元/次。
5.1本规定执行中如与公司规定或国家法律相抵触,则按公司及国家要求执行。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
2013.1.1。
(一)××县共有19个乡镇354个行政村,食品经营主体1714户,其中食品零售经营主体1099户(含50平方以上的5个,集体、私营的食品经营户64户)、食品配送22户、食品批发24户、食品加工79户,餐饮490户(含农家乐15户)。
(二)截止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户14142户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9件,罚没款1.97万元。二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冒牌、仿冒、过期变质以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共查获各类五粮液等系列白酒99瓶(袋),过期啤酒等饮料315瓶(袋),不合格食品3336袋,不合格杏仁露等礼品盒1249盒,标值达5万余元。
(一)统筹安排,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强力组织保障。我局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靠前指挥,公平交易牵头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网格责任区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六查六看",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有效提升了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2、认真评选放心店和放心超市,目前已评选出9户“食品安全示范店”,1户“食品安全放心超市”。根据地区局在每一个行政村评选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要求,我局根据实际对尚未成熟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指导、规范,在每个行政村都创建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争取在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
3、规范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为巩固去年997户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成果,继续做好109国道和鲁大复线两旁村庄内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工作,以及山区公路两旁和乡镇府所在地食品经营户的索证索票工作。
4、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县工商局改变了以往的节日市场整治惯例,每到一个节日,各相关职能科和工商所在节前、节日、节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不是县局等海东局地安排、工商所等县局地安排,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以规范(不错的提供)食品经营行为为着力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力度,在20xx年元月份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
2、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
不错的()和谐的春节,××县工商局抽调执法人员,放弃正常的休息,在正月初四和初七开展了两次春节礼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很好的'效果,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为彻底改变农村山区食品随意经营行为,××县工商局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农村山区食品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和规范了农村山区食品市场。
4、为摸清全县的食品经营户真实情况,确实掌握经营户真实情况,为局党组研究、决策提供依据,县局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食品安全专项交叉巡查,共检查了全县九个市场和19个乡镇的354个行政村,全面摸清了全县的食品市场基础数据。
(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上创新不够,没有朝气。
(二)索证索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山区部分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还不太规范。
(三)市场上还存在个别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二)继续加强索证索票工作;
(三)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方法。
以来,xx县局在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圆满完成了20上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许可程序,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秩序。
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中,严格许可程序,对拟开办餐饮服务活动者提供咨询、一次性告知等事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时限审核资料、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方予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对其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了健康体检和培训,有效提高了餐饮服务提供者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年上半年共制发餐饮服务许可证88份,并为8家餐饮单位换发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为2家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了法定代表人。
(一)开展案件稽查,震慑违法行为。
2013年,我局在案件稽查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说服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83家餐饮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震慑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
(二)细致入微,开展专项检查。
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县药监局从细处着手,分别对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学校及幼儿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所有餐饮单位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食品操作间的环境卫生状况、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货台账记录情况、消毒设施运转状况、餐厨垃圾处理情况以及食堂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和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同时,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城乡基层和餐饮服务单位,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以及相应的.惩处规定,确保餐饮服务单位自律、自省、自警。
另外,我局综合考虑餐饮监管工作和稽查人员数量不足的现状,积极推行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优化配置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在日常监管的同时,根据省、市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了鲜肉及肉制品、学生小饭桌、烧烤等专项检查。在各类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00余家,有效地保障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以来,共圆满完成了包括省委组织部部长来我县调研、副省长来我县考察以及苗木博览会等在内的多次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与各供餐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二是对各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予以指正,并责令限期全部整改;三是严格逐一审查活动期间的菜谱,对容易引发食源性疾病的菜品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四是到供餐单位驻点,对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原料购进、食品加工流程、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五是对活动期间供餐单位食品加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我局周密部署,实施动态监管,圆满完成了本职工作。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为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我局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监管工作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
一是结合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2013年上半年共举办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0余期,培训800余人次。
三是建立与新闻媒体协调机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县电视台及时报道各类重大专项整治活动,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有声有色,扩大了社会认知度。通过多形式的宣传发动,提高了广大业主的食品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了行业自律性,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总之,xx县局圆满完成了2013年上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适用于本公司危化品贮存和管理。3.相关文件。
3.4《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4.作业指导。
4.1危化品范围和分类。
4.1.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化品。
4.1.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4.1.3危化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4.1.3.1爆炸品。
4.1.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4.1.3.3易燃液体。
4.2.1危化品的采购与审批流程。
生产部每月底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向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提出下月危化品使用计划;危化品仓储账目管理员每月底向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报送危化品库存量;生产副总根据危化品使用计划和库存量制订、下达月度采购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专职采购员根据总经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执行采购。
4.2.2危化品必须由公司专职采购员负责采购。专职采购员采购危化品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向有危化品合法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公司采购,并应及时向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报告采购计划执行结果。
4.2.3采购员所采购的危化品应有相应的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危化品的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等内容,否则不准购买。
4.3入库。
4.3.1危化品入库时,公司安保部门负责人、危化品管理员和危化品仓储账目管理员应该到场。
4.3.2公司安保负责人负责危化品卸车入库时的安全组织工作,危化品管理员负责危化品卸车入库时的安全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安保负责人和危化品管理员应对待入库的危化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3.3危化品入库期间,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工艺的负责人必须有一人当值。
4.3.4危化品入库时由安保负责人、危化品管理员和仓储账目管理3员按合同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填写入库单。验收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d.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3.5危化品入库期间,公司保安应挂出机动车辆绕行警示牌,与运输危化品无关的机动车辆不得驶过危化品库15m范围内的厂内道路。
4.3.6进入危化品库区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4.4贮存和保管。
4.4.1危化品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距库区15米范围内禁止使用电焊、燃放烟花爆竹。
4.4.2贮存量较大的危化品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4.3危化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4.4对不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要安排不同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危化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4.5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4.6危化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应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4量的消防设施。
4.4.7危化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4.8危化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4.9与危化品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危化品库区。4.5申领。
4.5.1危化品的申领,由车间负责人填写危化品领料单,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签批,由车间负责人或由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
4.5.2危化品的申领,原则上必须用多少领多少。不适宜由车间保存的危化品,车间多领用不完的必须由车间负责人及时亲自送回危化品仓库。
4.6出库。
4.6.2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不得带入火种。
4.6.3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6.4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6.5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4.6.6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6.7为防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
4.7.1使用危化品的装置,应根据其种类、性能和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4.7.2根据生产需要,可由生产车间存放的危化品,应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4.7.3危化品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危化品,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7.4不得在有危化品的场所饮食。危化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
4.7.4包装危化品的容器,必须存放于专用的场所,不使用时必须上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
4.7.5储存危化品的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4.7.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4.7.7危化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6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4.7.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7.9危化品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4.7.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4.7.11车间每次使用危化品,必须填写危化品使用情况记录单,由生产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名后,交公司安保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名、备案。
4.8报废处理。
4.8.1危化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4.8.1.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4.8.1.2包装容器必须在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
4.8.2危化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4.8.3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交给废品处理部门。
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危化品使用登记的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门负责。6.相关记录。
6.1危化品登记台帐;
xx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面临的突出矛盾,以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明厨亮灶”为切入点,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一小一老”为关键,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法,加大监管力度,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全市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培训,着力提升素质。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12331主题宣传日、科技宣传周及扫黑除恶、创建卫生城市等有利时机,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电子屏、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强化对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着力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举办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26期,培训4260人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恪守法规标准,强化自律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小常识》《如何预防食物中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宣传学习册5.5万份,展出宣传板25块次,悬挂横幅17条。给中小学生发放“辣条辣片等‘五毛食品’要慎食”宣传单6000份,印制《致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十个必须做到)》3000份。
二、围绕餐饮质量提升,逐步有序推进工作。
(一)狠抓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了“两节”期间专项整治。发布了“元旦、春节”年夜饭和家庭聚餐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在节前开展大检查,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重点对大中型餐饮企业、旅游景点餐馆、“年夜饭”备案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全市承接年夜饭1294桌,就餐人数15029人次,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春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x辆次,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2315家次,下发整改意见x条。二是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市四县一区城区范围内均设有饿了么和美团分支机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配送企业自己组建。泾源县自建网络订餐平台1家,为“幸福泾源”,自营配送。共接入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x家。实行线上线下“双查”制度联动监管,强化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完善送餐箱清洗消毒,做到“封签”运送,严控送餐食品安全风险。共检查网络第三方平台9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家,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5家,立案1起。三是开展抽查督导,落实“三项”专项工作。为了保障开斋节、端午节“两节”及假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5月27日-6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四县一区敬老院、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宾馆和农家乐及xx、泾源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抽查督导。共督查餐饮经营单位34家,其中敬老院6家、建筑工地食堂9家、须弥山、毛家台子、火石寨、龙王坝、老巷子、六盘山森林公园、冶家村、茹河瀑布等旅游景区宾馆和农家乐及高速公路服务区19家。检查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隐患138条次。现场atp快速检测17家餐饮具48批次,合格19批次,合格率为x%。
(二)抓住关键,排查学校食堂安全隐患。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我市采取四个结合开展工作:一是将日常检查与学校自查相结合。及时督促辖区内各学校(托幼机构)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开展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的通知》(宁市监发[2019]21号)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宁食安办发〔2019〕2号)精神,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自查统计表》。二是将监管指导与查漏补缺相结合。对各学校(托幼机构)自查工作进行核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提升餐饮服务水平。三是将宣传培训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结合“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意识,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发挥量化分级管理的抓手作用,提升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四是将督查暗访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把日常监管与网格监管、食堂自律与集中整治有机结合,采取查看资料和现场查验的方式,暗访督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137家次,列举问题清单,下发督查通报。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出动执法车辆x车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796家次,校园内食品销售单位13家;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店x家;小饭桌12家。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6份;对校园周边2家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停业整顿;对校园周边5户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央视3·15晚会曝光的“虾扯蛋”辣条、“亲嘴板筋”等“问题”辣条未发现有售;下架其他品牌辣条等五毛食品x公斤;没收自制、无法提供溯源证明的辣条等五毛食品4200袋(盒)。现场对市区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360批次,包括餐用具表面清洁度、从业人员手表面清洁度、淀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共计九大类,检测结果不合格6批次(餐用具3份、手样2份、调味品1份)。
(三)推进“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管理,规范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目前,全市纳入许可管理的餐饮服务提供者x家。其中,特大型12家、大型餐馆73家、中型餐馆x家、小餐馆x家、烧烤店209家、火锅店x家、茶饮店121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x家、机关企事业食堂x家、养老机构食堂x家、建筑工地食堂9家。量化分级餐饮服务单位x家,新开办及受处罚x家单位不参与量化评定。其中a级x家,b级x家,c级x家。完成“明厨亮灶”x家,完成率为x%。其中透明厨房x家、视频厨房x家、网络厨房x家、手机远程监控或其他形式4家。
(四)树立典型,推进示范创建。依据《关于印发全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餐饮函〔2018〕x号)精神,我市按照“积极引导、严格标准、动态管理”的要求,以创建“五化”即:“监管经常化、人员专业化、店外整洁化、店内规范化、设施标准化”开展创建工作。各餐饮单位基本做到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各项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人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维权电话等统一上墙公示。11月将达到创建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验收、公示、授牌。
(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市保障市、县(区)“两会”、“山花文化旅游节”、火石寨丁香花节、“东昂杯”羽毛球混合团体邀请赛、农村宗教场所聚餐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0次,保障宾馆25家次,保障人6866人次,派遣食品安全监督员136人次。期间加强对接待酒店、宾馆、农家乐、超市、食杂店、小作坊等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行抓重点环节、提前介入、聚餐备案、食品留样四项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与接待单位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保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着力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三、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
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餐饮单位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有的管理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二是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消毒设施配备与实际经营不相适应;三是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不健全;四是餐饮操作用刀、案、墩生熟、荤素色标不明显;五是“三防”设施不完善,特别是防蝇灯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通电使用;六是个别餐饮单位使用非食品级塑料用品盛装食品。
下半年,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和总书记“要从满足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指示精神,按照“示范引领、督查指导、帮扶推进、全面提高”的思路,以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x政办规发〔2018〕x号)为重点,着手做好“541”工作,即五统一(信息公示、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后厨色标、从业人员管理)四规范(原料采购存储、加工操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一目标(餐饮服务质量提升),时时监督抽检,把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的整顿作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强基层、建机制、抓管理、促规范、重整治、保民生”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落实力度,构筑监管网络,完善应急体系,深化专项整治,严把生产、流通、消费三个关口,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始终保持了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全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食品企业基本情况。
经过全面深入调查,摸清了全县食品企业底数。全县共有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162家;蔬菜生产基地8个;畜禽养殖场40个;水产养殖场1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餐饮单位361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32个、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7家。没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
(一)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县财政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40万元,保持了与经济增长同步递增。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5位副县级领导任副主任,20个部门和18个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食品安全办公室,并选拔5名精干力量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完备网络。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分别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由一名主管领导和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结合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队伍建设,285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居委会)聘用了519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切实做到了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工作经费“三到位”。三是完善制度。制定出台了《__县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__县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等“六项机制”,建立和实行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食品安全定期抽检制度以及食品安全联防监管机制、定期检查和联合执法机制、食品安全监管惩戒机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切实建立健全了“政府负总则、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以打非治滥、地沟油、瘦肉精、假劣酒、私屠滥宰为重点,深入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大力开展打非治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餐饮服务单位及集体食堂的日常巡回检查,严把主体市场准入关,在我县无检测机构的情况下,克服送检费用高、路途远等不利因素,共抽检送检样品30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特别是针对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对采购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进行自查自纠,杜绝了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年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是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制定了《__县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台账,控制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出台了《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对食用油的检查,加大对违法使用食用油的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126台次、人员568人次,检查食用油经营户346户,与食用油经营者签订《流通环节食用油经营者安全承诺书》146份,抽检11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三是大力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成立“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__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并迅速在全县展开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饲养、屠宰检疫环节的监管,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告知书》分发到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屠宰场点和养殖户,并要求张贴上墙,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加强规模养殖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人督促养殖场做好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记录并做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饲喂的书面承诺,同时开展随机抽检监测,共抽查样品12批次;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严格生猪“入场关”重点查看证物是否相符,同时做到屠宰检疫与“瘦肉精”监测同步。
四是大力开展假劣酒专项整治。以酒类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以加工、储运、销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以及非法印刷、出售酒类产品商标标识和标签等违法行为为内容,质监、工商、商务、食药监、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酒类产品市场秩序。全年,共出动400余人次,100余车次,对全县2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36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等违法违规案件19起。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形成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的高压态势;同时以打促建,进一步建立酒类产品长效监管机制,有效堵塞监管漏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是大力开展私屠乱宰专项整治。规范屠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生猪屠宰,有效防止私屠滥宰现象发生。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余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台次。全年实现了用肉单位(个人)用肉100%来自屠宰场,县内进场屠宰率100%。
二是围绕“重点品种”,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1、大力开展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经营使用问题乳制品的违法行为,着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查看进货记录、索证索票等方式,对全县经营使用单位采购和使用乳制品情况进行了逐户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乳制品。
2、大力开展加强亚硝酸盐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专项整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亚硝酸盐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亚硝酸盐销售和使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杜绝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大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全面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实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制度》,建立了《保健食品监管档案》,做到了一户一档。
三是围绕“重点时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为全面做好“__”期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各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严防死守,做到了“零失误、零隐患”。同时,我县制定了《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重点时段食品安全。
四是围绕“重点区域”,加大“隐患排查”力度。7月21日,我县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成灾人口17.15万,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6万人,其中集中安置5700余人。为确保受灾群众的食品安全,县食安办会同卫生、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灾区食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实现了灾区群众的食品安全“零事故”。一是制度保障。成立灾区食品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及时转发了市食安办《关于做好灾后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__县临时安置点供餐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二是监督保障。抽调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驻守灾区及临时安置点,做到“五加强、五严防”,(即加强灾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受淹变质等不安全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灾区动物检疫工作,严防病死、淹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和水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对救灾食品的监督检查,严防过期食品、变质食品、霉变或包装破损等不合格食品流入灾区;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严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餐饮保障工作,严防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宣传保障。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等形式,深入灾区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灾后饮食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制作横幅120余条,展板26块,印发食品安全明白纸1万余份,有效增强了灾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了广大灾区群众的生命安全。
__年,我县将以“一二三四”为总体思路,全力做好食品各项工作。即:
守住一条底线:全面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突出两个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执法力度;。
抓牢四大体系:抓牢责任体系建设,深化权责一体机制;抓牢网络体系建设,加固辖区监管壁垒;抓牢应急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处置效能;抓牢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守法规范意识。
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确保抓出成效、抓出重点:一是继续执行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强化综合协调职能。二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与各职能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三是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及管理充分发挥监管网络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重点抓好瘦肉精、添加剂、假劣酒、地沟油、私屠乱宰等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处罚力度,落实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四是成立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公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及举报电话,试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五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和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六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和上报制度,落实省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办法,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安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关注盲点,盯住热点,全力以赴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为我县建设经济强县和中等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全市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做出应有贡献。
最新监管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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