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体合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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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对商业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摊和规避。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经典合同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合同的撰写方法。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员工总人数: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_工会会员人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企业和全体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企业、工会以及全体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四条企业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提高职工素质,不断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在企业效益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重视听取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资、工作时间、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与工会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工会尊重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管理及其他合法权利,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发展出谋献策,团结职工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工、企业双方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保守企业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七条企业与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它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签定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应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尊重双方各自的知情权,履行有关事项的法定告知义务。
第十条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协商,听取工会意见后,对该文本进行修订、补充或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修订、补充后的合同文本或企业自行制定的合同文本应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合同文本内容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抵触。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工会应当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依法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代表或工会代表应当向职工解释劳动合同条款,讲解劳动合同知识。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职工工种或工作岗位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同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四条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并可以依法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企业按规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企业和职工因履行劳动合同或其他事项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企业和职工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规定处理。
第三章职工教育与培训。
第十六条企业鼓励职工参加经济、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企业应建全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按年度制定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设立职能部门,负责职工的岗位、岗前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门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向工会通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企业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鼓励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获得相应文凭的职工,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经企业同意参加各类学校业余进修学习的职工,可获得有薪假参加相关考试。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企业坚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企业应在听取工会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并告知全体职工。
第二十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在法定时间内给职工提供正常劳动任务的,职工在服从安排、坚守岗位的前提下,应获得不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企业和工会共同协商确定,且不能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的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管理,适应‘两个转变’,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总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步前进。实现“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企业能级和职工素质双提高,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标。
第二条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增强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责任感,增强职工在市场竞争中的危机感,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体职工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与企业同心同德,积极拓展市场,在各自岗位上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提高劳动技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四条公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核发放的工资政策。同时,随着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第五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公司按不低于642元人民币支付月薪(36号文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为535元人民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逐年增长,公司确保按不低于上海市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月薪(最低工资的组成,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将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实绩紧密联系起来,使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劳动数量上和劳动质量上的差别,使企业职工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效益好坏上下浮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对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得上海电力建设系统及以上级别名次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公司对被评为上海市、部及以上级别的劳模,包括市、部单项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每日8小时工作制。
第十条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电力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暂行办法》。企业按施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其具体实施办法须征求工会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业工龄满1年至9年的职工,享受6天休假;
(二)本企业工龄满10年至19年的职工,享受10天休假;
(三)本企业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职工,享受14天休假。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不断改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按规定控制加班。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职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产、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对职工家庭迁居者,给予一天迁居假。凡涉及动迁的职工,其迁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职工住房因灾害性天气致房屋损坏或进水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给予半天至一天的临时休假。
第十六条盛夏高温季节,气温在35℃以上,处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由企业安排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四章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防护条件。特别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坠跌”和触电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公司积极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及补充管理办法,以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第十九条职工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企业按不少于年产值3‰的资金,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和工会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劳动保护制度化。在新开工工程(项目)实施前,企业将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规划,向公司工会报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和配合企业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和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专项检查。体检后对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的职工应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企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电焊手套等,应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质检、安监部门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企业按国家规定,向实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发放营养补贴费。
第二十六条夏、冬两季,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高温饮料费按规定发放。
第二十七条当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为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会配合企业不定期对职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二十九条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保险费。职工按规定有享受上述各项保险的权利。
第三十条企业和工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补充保险制度。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确保不少于80万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职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货币分房政策出台,按政策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二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向公司职代会汇报。
第三十三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8万元的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对实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定期脱产休养和组织先进职工休养,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为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为所属各施工点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场所和设施。
第六章劳动关系协调。
第三十五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凡在本公司就业的'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适用本集体合同的所有条款。
第三十六条企业为适应经营机制转换,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可以作转岗、待岗等分流处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富余人员的转岗、待岗等分流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工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在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在企业内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诉:
(一)申诉职工可以在事发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工地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或部门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申诉职工对直接领导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职能部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该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申诉职工对职能部室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公司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此申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如自愿接受在企业内作劳动争议调解的职工对上述答复仍不满意,可以将书面申诉提交公司工会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企业协商解决。内部调解一般应在30天内结束。申诉职工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者,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四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发生违约,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或按法定程序申诉仲裁。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改革中公司发生的一些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三条公司全员已实行的《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如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经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按有关规定报送上海市劳动局审查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终止前60天内,双方应进行新一轮集体协商,并依法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份,上级工会一份,归档一份。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
企业方首席代表(经理):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工会。
职工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合同由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3、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4、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5、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2、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纪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3、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4、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2、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3、平常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需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按法律规定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4、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5、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6、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1、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2、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3、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4、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5、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6、公司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1、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2、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户、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作的努力。
3、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1、公司根据中国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2、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
3、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职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4、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5、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6、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1、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2、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3、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4、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5、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6、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8、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9、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10、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11、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12、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1、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3、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4、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始、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5、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6、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7、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1、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间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2、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1、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2、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1、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2、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4、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须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6、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7、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两种文本如出现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
8、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本合同自报送劳动部门后十五日内,如劳动部门无意见,则自行生效。
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___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形式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
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分析和测算,并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等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在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_____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为_________%(因种种原因还难以明确规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也可做原则性确定)。
第四条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支付一次工资,并于每月_____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_________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_________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_________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_________份。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内部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与工会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业凝聚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规,由县烟草公司(以下简称局)与县总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的原则,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三条本合同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工时、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条款,应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五条可以适当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动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岗的职工需要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第六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七条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每周不超过小时工作制度。
第八条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日,应当安排职工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应按国家法规执行。年休假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有组织的安排休假。
第五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在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职工收入的增长原则不低于局公布的平均职工工资指数。
第十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参加养老、待业等社会保险。厂行政应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组织提供资助,金额视经济效益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对因工负伤、死亡的,应按有关劳动保险政策规定,为其支付费用并给其予应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十二条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条件,特殊工种及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防止人身事故发生,预防并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十三条根据工种岗位需要,按期给职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冬夏季节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十四条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通过工会备案,工会应参加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工会支持并监督厂行政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当发生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负责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搞好职业培训工作,并纳入厂发展规划中,同时布置,同时实施,同时检查评比。教育发展规划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职工必须参加厂安排的各类教育培训,遵守厂制定的各项教育制度。厂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合格证制度,凡考试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试岗、待岗。
第十八条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
第十九条要加强对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水平,按规定每年提取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费,帮助离退休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安排、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文件和分局有关奖惩规定,制定本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奖惩制度的制定有工会参加并经厂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辞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事先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意见,听取被处分人申辩,然后由行政作出决定,工会认为处理不适当的可以提出异议,与行政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在重大决策的制定、研究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问题,应与工会组织及时沟通、磋商,并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吻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为合同的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第二十七条企业违反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条款,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法规以外的损失,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处理。
第二十八条工会不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不承担集体合同规定的经济、物资责任。工会违反本合同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职工违反本合同应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
第三十条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上报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分局工会的十五天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并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保证合同的权威性、法规性、严肃性。
县烟草公司法人代表:(签字)20__年1月1日
县烟草公司工会委员会法人代表:(签字)20__年1月1日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企业和全体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企业、工会以及全体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四条 企业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提高职工素质,不断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在企业效益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重视听取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资、工作时间、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与工会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 工会尊重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管理及其他合法权利,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发展出谋献策,团结职工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六条 职工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工、企业双方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保守企业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七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它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签定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应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尊重双方各自的知情权,履行有关事项的法定告知义务。
第十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协商,听取工会意见后,对该文本进行修订、补充或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修订、补充后的合同文本或企业自行制定的合同文本应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合同文本内容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抵触。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工会应当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依法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代表或工会代表应当向职工解释劳动合同条款,讲解劳动合同知识。
第十二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职工工种或工作岗位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同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四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并可以依法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出诉讼。第十五条 企业按规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企业和职工因履行劳动合同或其他事项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企业和职工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规定处理。
第三章 职工教育与培训
第十六条 企业鼓励职工参加经济、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企业应建全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按年度制定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设立职能部门,负责职工的岗位、岗前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门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向工会通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企业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鼓励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获得相应文凭的职工,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经企业同意参加各类学校业余进修学习的职工,可获得有薪假参加相关考试。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 企业坚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企业应在听取工会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并告知全体职工。
第二十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在法定时间内给职工提供正常劳动任务的,职工在服从安排、坚守岗位的前提下,应获得不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企业和工会共同协商确定,且不能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之间劳动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影响协议效力的情形,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和履行,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确认无效或者撤销或者变更。双方之间不存在本协议书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也不存在本协议书以外的其他任何未结款项。
(二)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终止劳动关系。甲乙双方之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再无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在内的所有涉法纠纷。
(三)经双方核对无误,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含税)人民币壹万伍仟柒佰叁拾玖圆伍角整(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服务期间所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所得及费用:保密费、加班费、离职补偿费、带薪年休假补偿、社会保险费等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等以及相关全部经济补偿等费用)。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且不再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缴交及各种社保待遇、经济补偿、赔偿金及其它涉及劳动争议事项向有关部门投诉、提出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无任何纠葛,乙方承诺并放弃任何可能存在的权利和权益。
(五)乙方不得向除甲、乙双方外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任职期间接触到的本公司全部相关信息及本协议的内容。乙方若违约则无条件承诺:在甲方书面提出赔偿要求后一个自然月内返还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及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元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企业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_________。
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
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期限、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_________。
第十一章其他。
第六十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或_________文)文本制作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呈报备案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方(盖章):_________工会方(盖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进津建筑业企业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生活、劳动条件的逐步改善。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2条本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对公司和员工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3条公司工会是全体员工合法利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面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4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益,公司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有工会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工会意见。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均应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征得工会和职代会同意。
第5条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6条员工是公司的主题,是企业的主人翁。员工依法通过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其他形式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就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问题与公司进行平等协商。
第7条企业员工通过职工大会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会和职工大会依法行使权力。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9条工会每年年初根据上年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费用价。
格指数,参考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要求与企业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水平。
第10条员工工资的总体水平随企业效益的增减而浮动。
年度各企业在岗人员人均收入元以上。
第11条企业按月支付给员工工资。
第12条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各企业年度最低工资为每月元。
第13条各企业根据当月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员工工作实绩,确定奖金标准,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14条员工企业在法定休假日即依法参加社会实践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15条各企业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制度,根据企业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
第16条各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及员工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17条每年的设备维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六条限制,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18条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企业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保险福利。
第19条各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具备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0条各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业,应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21条各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保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22条各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和做好特殊工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23条各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工作。坚持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第24条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员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25条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26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27条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28条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正确使用。
第29条各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章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第30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员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做好女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31条哺乳期的女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后,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32条企业为女工每年进行妇科检查。
第33条各企业坚持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第34条女员工特殊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对侵害女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责任人员,企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给予被害女工经济赔偿。
第七章技能培训。
第35条企业方应当有计划的对在职员工进行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殊行业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按需要对下岗员工进行转岗培训。员工在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36条企业鼓励员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对经过自学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奖励。
第37条工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开展岗位培训和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八章劳动合同和劳动管理。
第38条各企业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依法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低于本合同规定。
第39条工会帮助和指导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会和企业都有责任告知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帮助教育员工明确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合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40条劳动合同期限按照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企业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41条员工无过错,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若本人提出续订合同,工会可以帮助协调。企业在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般应考虑同意续订。
第42条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定裁减人员的,按《劳动法》《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规定》程序执行。
第43条企业厂长对企业生产经营负有全面责任。员工应服从领导,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44条企业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并依据劳动纪律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45条企业对员工作出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决定时,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事先通知工会。
第九章合作和监督。
第46条双方为促进企业的发展,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有效的合作。
企业领导和工会主席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就涉及员工整体利益重大事宜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随时约见,双方遵守联席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第47条每季度由工会召开一次由各方面员工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员工对企业生产发展、员工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层转达。
第48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企业方代表、工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并有针对性地协调相应措施。
第49条建立每半年一次的定期协调制度。重大问题双方代表一方提议,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随时进行协商。
第十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50条在合同期限内,由于签订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变化,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双方代表在七日内进行协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内容。
第5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
(一)签约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签约时依据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撤销的;。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导致。
合同无法履行;。
(四)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必须变更的。
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形成新的决议,报告职工代表会议后,应在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52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终止。
(一)企业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
(五)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在七日内向审核本合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书。
第十一章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处理。
第53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作,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协商解决,不得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协商不成的,可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54条在争议处理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第55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不协商,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或在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采取过激行为,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56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任何一个企业违反合同,必须承担责任。
企业违反本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影响和损失。
第十三章附则。
第57条本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58条本合同经各企业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盖章、签字。
第59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60条本合同正本六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每个企业各执一份,上一级工会一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一份,副本报送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61条本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62条各企业的工资集体协议书作为本集体合同的附件协商产生,以后每年协商一次。
企业方工会方。
公司河南省进津建筑业企业工会联合会。
首席代表(签字)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1盖章企业2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3盖章企业4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社会_____、_____、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_____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_____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平常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需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按法律规定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户、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作的努力。
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社会_____。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社会_____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社会_____制度,支付职工社会_____费用,并努力扩大_____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职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_____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社会_____工作。
第七章?_____。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_____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_____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_____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_____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_____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始、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_____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_____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_____。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_____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须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两种文本如出现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自报送劳动部门后十五日内,如劳动部门无意见,则自行生效。
总经理_____。
副总经理副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的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管理,适应‘两个转变’,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总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步前进。实现“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企业能级和职工素质双提高,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标。
第二条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增强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责任感,增强职工在市场竞争中的危机感,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体职工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与企业同心同德,积极拓展市场,在各自岗位上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提高劳动技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四条公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核发放的工资政策。同时,随着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第五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公司按不低于642元人民币支付月薪(上海市政府沪劳保综发[20__]36号文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为535元人民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逐年增长,公司确保按不低于上海市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月薪(最低工资的组成,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将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实绩紧密联系起来,使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劳动数量上和劳动质量上的差别,使企业职工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效益好坏上下浮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对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得上海电力建设系统及以上级别名次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公司对被评为上海市、部及以上级别的劳模,包括市、部单项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每日8小时工作制。
第十条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电力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暂行办法》。企业按施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其具体实施办法须征求工会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业工龄满1年至9年的职工,享受6天休假;。
(二)本企业工龄满10年至19年的职工,享受10天休假;。
(三)本企业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职工,享受14天休假。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不断改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按规定控制加班。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职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产、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对职工家庭迁居者,给予一天迁居假。凡涉及动迁的职工,其迁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职工住房因灾害性天气致房屋损坏或进水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给予半天至一天的临时休假。
第十六条盛夏高温季节,气温在35℃以上,处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由企业安排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四章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防护条件。特别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坠跌”和触电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公司积极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及补充管理办法,以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第十九条职工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企业按不少于年产值3‰的资金,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和工会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劳动保护制度化。在新开工工程(项目)实施前,企业将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规划,向公司工会报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和配合企业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和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专项检查。体检后对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的职工应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企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电焊手套等,应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质检、安监部门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企业按国家规定,向实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发放营养补贴费。
第二十六条夏、冬两季,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高温饮料费按规定发放。
第二十七条当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为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会配合企业不定期对职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二十九条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保险费。职工按规定有享受上述各项保险的权利。
第三十条企业和工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补充保险制度。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确保不少于80万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职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货币分房政策出台,按政策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二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向公司职代会汇报。
第三十三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8万元的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对实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定期脱产休养和组织先进职工休养,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为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为所属各施工点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场所和设施。
第六章劳动关系协调。
第三十五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凡在本公司就业的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适用本集体合同的所有条款。
第三十六条企业为适应经营机制转换,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可以作转岗、待岗等分流处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富余人员的转岗、待岗等分流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工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在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在企业内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诉:
(一)申诉职工可以在事发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工地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或部门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申诉职工对直接领导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职能部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该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申诉职工对职能部室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公司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此申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如自愿接受在企业内作劳动争议调解的职工对上述答复仍不满意,可以将书面申诉提交公司工会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企业协商解决。内部调解一般应在30天内结束。申诉职工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者,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四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发生违约,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或按法定程序申诉仲裁。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改革中公司发生的一些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三条公司全员已实行的《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如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经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按有关规定报送上海市劳动局审查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终止前60天内,双方应进行新一轮集体协商,并依法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份,上级工会一份,归档一份。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
企业方首席代表(经理):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工会。
职工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4年公司集体合同(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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