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轿车租赁合同大全
文件夹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编写合同时应该认真对待,确保各项条款的详实和合理性,以避免纠纷。合同的解释和适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
供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为了进一步促进双方合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散装水泥储存罐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物名称及数量:乙方租用甲方容积75吨散装水泥储存罐两个。
乙方租赁甲方散装水泥储存罐时,每个散装水泥储存罐水泥年用量不得低于8000吨。
第一条租赁物押金:乙方在租用甲方散装水泥储存罐时,每个罐乙方向甲方交2万元押金,交纳押金共计4万元。乙方工程竣工应及时将散装水泥储存罐无任何破损还回时,甲方将乙方押金全额退还。若有破损,乙方应按破损程度照价予以赔偿。
第二条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散装水泥储存罐,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调运,吊罐费、运费由乙方承担。
2、散装水泥储存罐从乙方工程地调回时,乙方负责吊装上车,吊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散装水泥储存罐转借第三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散装水泥储存罐的保管和维修,因乙方不合理使用造成散装水泥储存罐的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政策法规等致使双方无法履行此协议或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乙方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后,可以免予承担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甲方、乙方应尽力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汉中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6、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7、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8、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9、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10、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1、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为甲、乙方双方验收、审定交接车辆时的唯一凭据,该车辆交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与合同等效。
2、提前退租及续租:一天以上租车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接车后按一定的比例退还乙方的租金。如不办理续租手续而私自延期使用,甲方将视为乙具有欺诈倾向并在12小时后报警,报警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自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除交纳延期使用车辆的租金外,还应交纳延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额的违约金。
3、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安全行驶,安全停放,妥善保管。
5、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6、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7、长期租车者,必须在每月的25号—30号将车辆驶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如遇车辆的审验年检时,乙方必须无条件交还所租车辆,甲方为其减去相应的.租金。
8、长期租车者,应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住所、注册名称、传真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9、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
乙方为确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责任担保人(单位):_____担保形式:_____。因此,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均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联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签名盖章)。
经办人: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数量:
1、名称:2、型号:
3、数量:
二、进出场费、租金及交纳期限:
1、进出场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机械进场安装调试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按月结算当月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定价不作调整。
3、租赁费付款方法:从安装调试正常运转之日算起。租赁费按月结算,依此类推,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逾期10日以上甲方有权停机待款。停机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所有费用均不含税。机械报停付清租金后拆除退场。
4、春节放假,按月租金的50%收取台班。
三、乙方责任: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制作。塔吊配合安装、卸车。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入设备配电箱内。
3、积极配合升降机的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场地道路通畅,负责夜间施工照明。
4、提供设备料具用房,确保设备配件免遭丢失或损坏。
5、承租方需给司机人员解决食宿,伙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
1、机械出租司机由甲方配备,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随机上岗。(提供一份复印件给乙方)。
2、配备两名操作人员,实行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机长负责制。
3、积极努力配合乙方施工,提供优质服务,单笼做到24小时工作,对工作不认真或服务态度差的操作人员,乙方有权提出更换。
4、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和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拆除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安验合同,出具一切随机资料,乙方现场配合。
五、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1、甲方操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因违规操作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并参与创建文明工地的活动。
3、乙方违章指挥时,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乙方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
4、乙方必须通知各施工队不得随意打开平台安全门,随手关门,不得违反,如在电梯周围作业需进入电梯运行场地,手工对要通知电梯司机停机,方可安全工作。电梯周围或场地内发生意外,甲方无任何责任。
六、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
1、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并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2、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赴现场排除。
3、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做到一般故障4小时内排除,大故障24小时排除,每月累计修理不超过3天。
七、违约责任:
1、承租方若不能按期足额付清月租,出租房有权停机待款,停机待款期间租金按正常租金全额结算。
2、因承租方造成停工的,15天内按正常费用结算,若超过15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3、承租方于报停前15天书面形式通知停机时间。机械使用完毕,承租方结清租费后15天内退场。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所有条件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签章)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年月日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年月(签章)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为私人租赁合同范本,经协商一致订立。
一、乙方租赁甲方的位置。
四、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如果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乙方应注意对房屋内部设施的爱护,如有损坏,应照常赔偿;
七、、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八、纠纷调解。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和设备:
1、家具的型号和数量:
2、天然气管道[]。
3、房屋条件:
十、水表启动吨位、电表启动度、煤气表启动度、供暖。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本协议租赁物位于,场地面积亩,大棚个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为。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租赁该租赁物的用途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限为年。
四、承租租金、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电费等费用支付方式:
1、承租租金为元/年/个,合计金额为(大写);
2、承租期间由甲方承担水、电费用;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预付%,即(大写),余款(大写)于付清。
五、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棚膜、水箱以外的大棚及配套设施(包括保温被、草栅、钢丝、遮阳网、卷帘机、水、电、滴管等系统)。承租期间,大棚设施如果因非人为因素遭到破坏,由甲方负责修缮。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4、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与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
5、若遇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好相邻关系;
七、乙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自主使用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必须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4、乙方须按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时交纳租赁费;
八、其他事项:
1、租用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甲方要优先乙方租用;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以后,双方过去因租赁此房屋或场地签订的所有协议或合同自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留存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并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固定电话:固定电话:
手机:手机:
甲方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小轿车租赁合同范本。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 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 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 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 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1、 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 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 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 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1、 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为甲、乙方双方验收、审定交接车辆时的唯一凭据,该车辆交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与合同等效。
2、 提前退租及续租:一天以上租车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接车后按一定的比例退还乙方的租金。如不办理续租手续而私自延期使用,甲方将视为乙具有欺诈倾向并在12小时后报警,报警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自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除交纳延期使用车辆的租金外,还应交纳延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额的违约金。
3、 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4、 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安全行驶,安全停放,妥善保管,报从***的指挥。
5、 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部门、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6、 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7、 长期租车者,必须在每月的25号—30号将车辆驶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如遇车辆的审验年检时,乙方必须无条件交还所租车辆,甲方为其减去相应的租金。
8、 长期租车者,应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住所、注册名称、传真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9、 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
乙方为确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责任担保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此,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均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联系。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
甲方房屋坐落于,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期年,甲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及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一次性交纳租金元(大写:),每月元(大写:),押金整。乙方每次需提前10天交房租,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水电、煤气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交费,不得拖欠。物业费由甲方交纳。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如果发现有传销活动,甲方终止协议。押金不退。
2、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如损坏屋内设施(油烟机、热水器、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必须按价赔偿。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期未满,如遇到政府拆迁,甲方退还押金和剩余的租金。乙方如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和甲方商量。
6.居住期间,乙方应注意住房周围的环境卫生,防火、防盗,安全自付。如有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期未满,双方不得提前解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付给对方违约金两个月租金。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辆开至______供乙方用于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元,乙方先预付定金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______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广西柳州市。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sla5z、发动机号为050__815、底盘号为5a__8)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杨艳,开户行:农行柳州支行柳石路第三分理处,
帐号:9559980858888888888888)。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__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法定代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日二〇〇八年十二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违法、违规活动;。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
盈利性运输;。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字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字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书。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合同范本《书》。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私人轿车租赁合同大全(15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