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课程改革论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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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也称为公共基础课或必修课,指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学习任何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学习的课程。高等学校的公共课,主要有政治理论课、德育课、外语课、体育课、生产劳动和军事训练等。我校在这些课程中和经济法有关联关系的课程有公共基础课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基础课选修课社会法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般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三个学分,以考查课形式考查。而社会法制一般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开设,两个学分,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2专业课。
专业课是指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学习某一专业的学生修习的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的课程。我校开设的专业课中和法学相关的专业基础课有经济法基础(经济、管理类专业)、税法(会计类专业)、广告法(广告类专业)、建筑工程法规(建工类专业)、旅游法规(旅游类专业),专业必修课有广播电视法规(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育类专业)。这些课程不同学院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时间、课时要求与考查形式不尽相同。
3实践课。
实践课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综合应用的学习活动。一般法学专业的实践课为到法院实习,或组织模拟法庭等。由于我校暂时未开设法学专业,其他专业和法学相关性不是很强,所以暂时没有法学类的实践课。
1商学院。
我校商学院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共有三个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及人力资源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在第三学年第六学期开设经济法,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市场营销专业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经济法,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试课形式考查。人力资源专业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经济法,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也以考试课形式考查。
2会计学院。
我校会计学院会计专业的三个方向:会计实务方向、会计应用理论方向、注册会计方向均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也均为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3金融学院。
我校金融学院财务管理专业与金融工程专业是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4建筑工程学院。
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经济法,二课时,共计32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5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我校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本科层次没有开设经济法,酒店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开设了经济法课程,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试课形式考查。
6通才教学部。
通才教育也称通识教育或博雅教育,起源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自由教育,旨在培养知识广博、目光远大、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高素质人才。我院牛三平院长在研究美国通才教育的基础上,走访了许多企业,了解其用人要求,掌握了市场迫切需要高级管理人才的信息并结合学校教学改革的需要,于在我院开办了首届通才班,实施通才教育。我院通才教育是在四年一贯制的通识教育的基础上,配合准军事化的学生管理,完成专业教育,使学生掌握系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启发意义的知识结构,并得以内化,造就良好的人文、科学和道德素养,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并终身受益。
我校通才教育部开设经济法课程的目前有工商管理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经济法,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试课形式考查;财务管理专业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经济法学的实践性、技术性要求法学教育密切关注社会现实。独立学院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基地,尤其要与未来职业和发展方向形成衔接与互动机制,以更好地实现经济法的社会功能,推进社会发展。
经济法作为独立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所有工程类专业的选修课,是高校中开设最广泛的法学课程。
为了能保证完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经过若干年的教学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法课程体系,形成以日常实务性教学内容为主,将真实案例纳入课程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讨论和演练,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有效配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新教学模式。
在实践中,在独立学院已经开始的“3+1”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首先根据教育部关于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规定,针对不同课程模块,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的前后续课程,修改、制定适合不同专业使用的《经济法学教学大纲》,根据不同的专业在教学内容上不仅要保证经济法整体内容的完整性,又要力求理论和实践充分结合,体现出广泛性、开拓性和前瞻性。
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部门,具有较强的时势性、开放性及回应性,理论体系包含了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和原理。与传统的法律部门相比较,经济法体系化程度与规范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根据“3+1”模式修订经济法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方案所谓的“3+1”人才培养模式即将传统的三年半理论课程和半年的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模式,改成三年时间完成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等课程的教学,一年的毕业实习及论文提前到第七学期开始,七八学期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结构决定着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1]。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具有特殊性,既要保证理论知识的系统全面,又要保证实践环节切实可行,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在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七学期增加了法学类课程的实践环节,其中经济法课程实践环节占有大部分比重。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把实践环节作为一个独立的模块,是一个单独授课、单独考察、相对独立的实践体系。
同时要求学生结合本校的实践条件,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实践调研报告;聘请法律实务专家担任校外兼职导师,邀请他们实质性地参与学生培养方案制订、课程设置和日常教学工作等培养工作。
重构课程体系,制定新的实践教学大纲新的培养方案的修订必然要重新修改教学大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当侧重于实务能力的培养,既要掌握扎实的法学知识,更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经验。
在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实务的理念,将法学原理与法律实践密切结合,将学生对法律实践的零散认知升华为系统的法律实务能力训练,成为实务课程教学的重要任务。
编排合理的、实践性强的指导教材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指导性很强的法律类课程,要重新选定配套教材,并且编写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经济法实务实训规范》,一同作为同步配套教材。教材内容要注意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实践指导的内容要与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材结构对应设置,每章都有突出重点及难点、实训和实践项目、实务操作和实际判例。教材框架上要便于学生了解总体内容结构,重点、难点是对理论教材重点、难点内容的浓缩,便于学生在学习时抓住重点。
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在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种阻碍,不少问题不是在校内凭借学校和教师的努力就能够解决的,并且实践教学往往也是管理类、法律类、工程类课程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因此可以采取各种方式来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
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模式社会实践是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模式,通过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把经济法课程内相关章节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问题,在实践中去进行检验、验证,从经济法的实践教学模式中深化课程内容的学习。
这就要求增强普法宣传,让学生学会运用已学到的经济法律知识去解决实践问题,提升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深入企业、法院进行实践性学习,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使学生具备灵活应变的实践应用能力。
近年来,以法律援助为核心的实践模式在一些专业类法律院校中较为流行,以专业实习和模拟法庭模式成为实践教学探索的主要内容。工程类院校在学习完经济法理论课程后,可以到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做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把培养服务社会的观念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目的。
实践性教学应当重视和支持法律援助活动的主导作用,并以此推进经济法实践性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同时要努力获取国家、社会和学校的有力支持。然而,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教学模式并不是无章可循的,需要遵循一定的章程,并配备必要的机构和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帮助。
建立实践教学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传统的对于学生的教学评估体系一般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但是由于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评估体系中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对实践教学的评估体系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因此,以往的实践教学评估常常流于形式,表面化现象严重,无法发现教学问题所在,也就不能有效促进实践教学的发展与进步。
实践教学从锻炼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出发,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面对实践问题时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学习,使法律知识得到升华,应用能力得到培养,这是实践教学的优势所在,也是其与众不同之处。
实践教学与传统的实习课程相对比而言,不仅增加了实践性,还加强了教师对学生实践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能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实践性教学模式的关键在于形成自身优势,追求卓越的教学效果,促进课程教学模式的深化改革。为此,在给学生评分的问题上,要建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套独立平行的教学评估体系。
传统的对于教师的包括职称评定在内的评估和评价体系主要是看教师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的数量和级别,至于教师的教学效果仅是参考项目。而专职于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而且应当花费大量的经历与时间于学生和教学之上。
因此,对于专职实践教学的教师在学科定位、考评制度方面也应设立与理论教学独立平行的评价体制。
另外,为了提高指导实践类课程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应当将实践教学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学的总工作量中,并针对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及指导学生改革创新的情况设立一定的奖励基金,从而建立一套实践教学激励机制。
如果说以“育人”为中心的课程价值观是通识教育的灵魂,这决定了通识教育必须突出人文性。那么,通识课程的设置原则就是育人功能的具体表现。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通识课程的课程类型主要是“学科课程”,是“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4]。而打破学科界限,实现课程类型多样化是独立学院课程改革的必然趋势。其主要表现在,结合实际可以尝试综合课程设置和校本课程开发。综合课程是相对于分科课程而言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学科之间的关联性、统一性和内在联系[5]。独立学院通识教育选择综合课程的形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结合学科、学生、社会三大课程设计维度,着眼于培养学生整体素养,以主题中心和问题中心作为课程内容的主要组织方式;第二,专业课教师、辅导员、教育行政人员要对综合课程进行恰当规划与合作;第三,任课教师编写着眼于学生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教材。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根据本校的教育哲学,通过与外部力量的合作,采用选择、改编、新编教学材料或教学材料或设计学习活动的方式,并在校内实施以及建立内部评价机制的各种专业活动”[6]。基于独特的办学机制和培养定位,独立学院的校本课程开发更具有特殊意义。它应该基于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资源整合原则。独立学院在专业设置中,可以结合母体院校和合作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在通识课程设置中完成各种资源的整合。第二,主体性原则。在独立学院的.校本课程开发中,开发主体是教师,受益主体是学生。因此,应该充分调动教师、学生两个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参与机制和反馈机制,使两个主体密切合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第三,合作与开放原则。首先,校本课程的开发中应该注重学科间联系,注重由专任教师、辅导员、学生组成的专业团队的组建。其次,要建立开放型教学平台,整合校内教学资源和校外资源。
二、独立学院通识课程的评价方式———由标准化评价向发展性评价转变。
实现课程类型的多样化,可以使独立学院通识课程具有生机和活力。但具有生机和活力只是基本目标,通识课程更应着眼于学生的发展,以完成其“育人”的最终目标。而合理的课程设置必然和恰当的课程评价方式密不可分,这就要求独立学院通识课程的评价必然也要完成革新,即由标准化评价逐步向发展性评价转变。标准化评价,即按照事先设计好的课程标准,通过量化的手段进行测量。这种课程评价,忽视了课程的情境和课程外的经验,忽视了教育和人的发展的生成性、创造性。这就需要课程评价要逐步由标准化评价向更先进的发展性评价过渡。而独立学院因其较为灵活的办学模式,为发展性评价的推行提供了合适的土壤。在评价方式的逐步转变中,独立学院可以结合自身特点,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在评价方式方面,应该做到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促进评价方式的多元化。教师应该重视课堂评价的作用。在课堂评价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学生个体差异,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其次,重视对学生情感成果和心理活动成果的评价。关于情感及心理活动评价的方式主要包括观察、问卷、访谈、学校记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从理念、原则、评价三个方面对独立学院的通识课程设置进行改革,才能体现独立学院通识课程“以人为本”的精神内核。而通识课程的改革则可以成为整体课程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为独立学院的发展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发挥其越来越重要的助推作用。
目前,全国高校普遍只开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一门涉及到法学的公共基础课,额外增加法学基础课课时量不是很现实,但是建议我校在开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时候选择有法学专业,特别是有经济法教学经验的教师承担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法律基础的部分,为经济法将来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统一经济法课程的安排,为专业课学习做好铺垫。
目前,我校本科层次的专业经济法课时基本为周三课时,针对经济法内容较多的实际情况,周三课时(总课时48)难以满足经济法课程教学需求,建议学校本科层次的经济法课程增至周四课时(总课时64),且将考查形式统一为考试形式。并且建议全校统一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时间,专科层次的经济法课程安排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设,本科层次经济法课程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这段时期学生学习积极性较高,对于专业基础课而言也能较好实现其开设目的,为专业课的开设做好铺垫,并且有利于协调教师课时量的问题,不会出现一学期课多一学期没课带的情况。
(三)严格把好专业教材质量关,为课程的学习保驾护航。
目前,针对二本c类院校的专业教材质量差强人意,教学在选择教材方面比较头疼。经济法教材的选择问题更加突出,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体系严谨内容充实,但选择法学专业类经济法教材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而言难度偏大,而一些非法学类专业的经济法教材质量参差不齐,有的体系不严谨,有的内容混乱,有的法条滞后,并且不同专业重点不突出,这就需要在选取教材的时候严把质量关,或者鼓励本校教师针对各专业的特点自己编写教材。
(四)适度开展相关实践教学,为知识的巩固助力。
针对经济法课程的特殊性质,在实践教学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针对会计专业的实践教学要偏重于司法会计方向,针对市场营销专业的实践教学注重合同法的应用等。同时,借助“12·4”法制宣传日在高校的影响,可以举办模拟法庭,法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实践教学活动。
山西工商学院在培养人才方面一贯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在未来阶段,对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改革势在必行。而经济法对于非法学专业而言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在课程改革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需求,争取为社会培养更多知法、懂法、会用法的综合性应用型人才。
笔者查阅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1999年至今关于独立学院公共体育课程的教学现状类文章;通过本市独立学院的网站,收集了本市独立学院体育课程建设以及教学方面的相关资料;与泰州市独立学院公共体育课程设置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并和相关体育教师深入研讨,获取了第一手资料。分别对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考核机制、课外体育以及教材和教学文件五个方面进行了整理归纳。
二、课程设置。
泰州市的独立学院的公共体育课程模式分别是选项课、俱乐部制以及基础课程结合选项轮换。面向一、二年级开设体育必修课程,三年级以上学生仅仅开设部分选修课,甚至不开设任何课程。实际教学中几乎不涉及保健生的课程。课堂教学安排都是每周一次,每次课程时间为80分钟至100分钟之间,每学期32至36学时,每一节课学生人数在30至45人之间。
三、课程内容。
泰州市的独立学院公共体育课程的主要内容大约分为,三大球:篮球、足球、排球;三小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艺类:健美操、体育舞蹈;传统项目:武术、太极拳;时尚类:女子防身术、跆拳道、瑜伽、定向越野、体育游戏等。内容相对还是很丰富的,基本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
四、考核机制。
主要分技术考核和平时表现两部分。从调查结果看,专项技术成绩占40%至60%,平时成绩占10%,理论成绩占10%(通过作业或测验的形式),体能素质占20%至50%,有独立学院将课外锻炼的考勤也计入考核范围,每学期考核1至2次。评价内容基本仍旧是以老师考评为主,虽然在过程性上有所加强,力求淡化结果性考核,但是“以人为本”的学生的主体性没能体现出来。
五、课外体育。
根据《全民健身计划工程211》的要求,各类别各层次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但从本调查来看,泰州市的独立学院都没有很好的实施,仅仅存在于纲领性文件中,流于形式。相对于课外体育的组织,运动竞赛方面,各个学院开展的尚可,但没有常年运动队伍,课余体育锻炼与训练基本无计划,大多是在赛前1个月至3个月左右,挑选运动员组织集训。调查得知,目前泰州市独立学院无常设高水平运动队,有一般运动队,但是训练计划文件不详细或者没有。
六、教材和教学文件。
泰州市独立学院公共体育课程选用的几乎都是自编教材。在教案编写与完善方面,独立学院的体育教师都能够做到认真编写教案,但是修订与完善方面,基本属于滞后状态,或者为了应对职称评审、教学检查等情况,突击修正。不能做到教案与课程实施计划一致,不能及时完善。很少有老师能做到持教案上课,授课计划与教案、大纲完全保持一致的很少。
七、结论。
1、课程模式大同小异,未达到根本性的改革效果。
2、课程考核评价方面,依旧体现不了学生的“本体性”。
3、一线教学岗位的教师不能够踏实教学,潜心研究,几乎做不到“以生为本”。
4、多数高等院校对公共体育课程不够重视,很多工作的开展得不到支持。
八、建议。
1、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独立学院学校体育的宏观管理。
2、完善体育课程的管理制度,改进学生学习评价方式。
3、完善和落实独立学院体育师资队伍的建设计划,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4、建立并实施科学完善的独立学院体育工作评估体系,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笔者在我校担任经济法专职教师将近三年,为各专业本专科承担了六学期经济法教学任务,在教学经验中总结经济法课程开设存在的如下问题。
(一)学生法学基础薄弱。
我校学生法学基础较差,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我校属于二本c类学校,所招学生学习基础和其他本科院校相比略有差距,尤其是初、高中应掌握的政治等学科里涉及法学的知识学生掌握情况差强人意。第二,按照我国相关规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非法学专业不再开设法律基础等公共基础课,而将法学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统一开设。这样一来学生在开设经济法课程之前接触法学的机会又大大减少,再加之我校的思想道德基础与法律修养课程往往由思政方向老师统一教授,导致在学习的过程中法学基础知识学不透,甚至一带而过。这就导致在以后开设经济法课程时,学生该掌握的法学知识没有掌握,难以和经济法课程形成有效的衔接。
(二)课程安排不甚合理。
经济法按照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属于专业基础课一类。专业基础课,顾名思义,为专业课的开设奠定基础之课,但是我校不同学院不同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时间和课时以及考查课程的方式却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比如,商学院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甚至是第六学期才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此时已经到了学生系统学习专业课的时候,不再开设经济法为时已晚。大部分学院经济法课程为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而经济法涵盖内容又较多,课时量难以满足课程设置的需求。大部分学院经济法课程为考查课,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多法学课程本就不是十分重视,再加上为考查课,学习的时候难免会产生不重视课程的心理。从这三方面而言,经济法课程的开设难以实现其教学目的。
(三)教材质量参差不齐。
目前,针对二本c类学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经济法教材甚至为非法学专业教师编写,针对不同专业,经济法教材内容也没有大的区别。比如,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应偏重于公司法,市场营销专业应侧重合同法,金融专业应侧重于金融法、银行法等方向,而目前经济法教材还没有如此细的分类,而要求经济法教材也难以涵盖所有法学知识,这就导致在教学过程中,因为教材质量欠佳,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和各专业的需求贴合度不高。
(四)实践教学较难开展。
我校是一所新型的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本科院校,在教学中非常注重实践教学。但是由于我校目前并没有法学院,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均为非法学的专业,由于没有系统的接受过法学教育,开展法学类的实践教学比较困难。目前针对经济法的实践教学只能停留在案例讨论的初级阶段,但由于合班授课人数往往在100人左右,案例讨论的`效果也不是很理想。
通过对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认为目前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改革已是迫在眉睫,根据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现状以及借鉴日本法学本科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法学教育改革应该从根本上转变人才培养方向,即由过去为司法机关培养职业法律工作者调整成为面向中小企业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复合型社会管理人才,并以此作为课程调整的依据.
作者:吴敏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湖北,武汉,430065刊名:企业导报英文刊名:guidetobusiness年,卷(期):“”(7)分类号:关键词:独立学院法学课程改革复合型人才
摘要:随着管理会计的广泛应用和高校改革的深入,优化管理会计在高校的应用模式已成为高校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院校在培养目标上更倾向于实践型人才,肩负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大使命,在我国实施人才培养战略中发挥独特的作用。本文在分析我国独立学院管理会计教学改革的必要性的基础上,结合管理会计课程的现状,分析了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快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改革。
关键词:高校;管理会计;课程改革。
一、引言。
作为会计的重要分支,管理会计主要有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成本会计和管理控制系统。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传统的财务会计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持续发展需求。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管理会计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快速发展的新时代,为适应企业的实际需要,高校管理会计课程也应相应改革。
管理会计是一门跨学科课程,结合了会计,财务管理,管理,数学,统计学,运筹学和其他学科,结合了组织管理和相关技能。要掌握这门课程,我们需要以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为基础。独立院校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办学的本科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实践性人才。管理会计的教学对培养实践性人才有着重要的意义。现阶段而言,管理会计课程在多数独立学院的教学中仍有待改进和完善。
(一)学科定位不清晰。
作为会计的两个主要分支,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相似。从课程设置来看,与其他会计课程相比,管理会计显然不够重要,管理会计的内容在财务会计中所占比例较低。据统计,大多数独立学院更注重财务会计。不仅提供理论课程,还提供实用课程,包括人工会计培训、会计电算化培训、成本会计培训和审计培训,以提高学生掌握财务会计知识的程度。但很少有独立院校将管理会计培训安排到实践课程中。此外,在学校的课程中,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课程往往有更多的课时,课程更丰富。而管理会计往往课时安排较少,教学时间不充裕。由于教学时间的不足,导致很难组织丰富的教学内容,教师只好从简教学,更谈不上管理会计理论的'挖掘和新教学模式的探索。这种现状误导了老师和学生,导致他们不能充分重视管理会计课程的重要性,混乱的学科定位影响了管理会计课程的发展。
(二)教学内容复杂。
一方面,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多学科,跨学科的课程。传统的管理会计教学主要基于成本分析,定量分析,预测分析,业务决策,长期投资决策和综合预算管理。由于内容和其他相关课程的重叠,教学资源被浪费,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教学内容不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目前,各大学选择使用西方国家的管理会计教材作为管理会计的基础教材。中国的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在确保基础教学内容完成的前提下,高校教师教学内容并不丰富和深入。与此同时,中国许多教授的管理会计技术和方法缺乏可操作性。
(三)教学方法缺乏创新。
目前,各大高校坚持传统的管理会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学生以听为主,教师单向传播课堂教学方法,辅以多媒体工具替代粉笔和黑板。老师根据教科书解释内容,主要侧重于课堂讲座和练习,实践教学更是几乎没有。这种单一的“填鸭式”传统教学方法缺乏开放,自主的讨论和互动,导致学生只记忆理论知识。不可能深刻理解公式模型的内涵,更不用说与实际应用的结合。缺乏创新的教学方法并没有给学生创造独立性或团队完成的机会,也不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这种教学方法下,培养具有理论和实践环节的应用型金融人才非常困难。
(四)考核方法单一。
教学评估和评估形式单一,封闭式标准化考试仍是当前管理会计课程的主要评估方法。学生根据课堂掌握的基本理论和公式模型进行客观问题和计算分析问题的答题。内容基于存储器内容,并且判断标准基于统一的标准答案。相对而言,这种从定量角度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方法非常方便。然而,这种评估方法有其缺点,忽略了管理会计需要大量计算数据的需要,以及管理会计所依赖的学科的重要性。社会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基本原则促进了教学在促进教学中的作用。单一形式的教学评估和评估未能发挥管理会计学科的组织规划,预测和控制评价的作用。只使用封闭式标准化测试,学生掌握课程内容和应用知识能力的能力无法合理评估。不可见,也加剧了学生的考试和考试压力,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在这个阶段,独立学院的管理会计课程在学科定位,教学内容和教学评价方面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因此,需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教学改革。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管理会计课程管理改革和管理会计人才应用的建议。
(一)丰富教学理念。
独立院校的教学以应用为导向,设置课程的意义是让学生将所学知识在工作实践中得到有效应用。如果管理会计的教学只教授基本原则、公式等,并且只停留在课堂教学中,它就会失去本课程的原始含义。因此,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的教学改革迫在眉睫。首先,要丰富教学观念,整合创新,转变培养目标,提升管理会计教学的现状,逐步完善管理会计的教学模式。第二,充分认识课程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督促教学改革的实施。只有结合管理会计的教学内容,调整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评估和评估方法,结合学生的理论和实践,才能形成良性循环。第三,课堂教学之外,多一些实践教学,建立管理会计新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学以致用。
(二)教学内容创新。
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之间存在重叠问题,这会浪费教学资源。建议将成本核算,成本描述,成本分析等课程从管理会计课程转变为成本会计课程。建议从管理会计课程转向财务管理课程,如货币时间价值,财务预算控制,资本需求预测,库存管理等课程。同时,根据内容的交叉程度,相应调整课程。管理会计数量减少后,教学形式可以丰富,课堂上节省的时间可以用于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改革后,教师介绍了课程理论和方法的最新研究成果,选择典型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案例,丰富了教学内容,提高了学科的适用性。
(三)教学方法多样化。
独立院校的教学以应用为导向,根据独立院校培养应用型管理会计人才的定位,教学方法需要多样化,才能取得更好地教学效果,因此改革教学方法迫在眉睫。一方面,有必要更多地结合案例教学和理论教学,将商业和生活事件转化为与教学相关的案例,并将其纳入教学过程。同时,选择典型的,有针对性的实际案例,结合启发式互动教学方法,激活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对主动学习的兴趣,让学生利用主观能动性收集相关信息,有效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另一方面,增加实践教学比例,促进管理会计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各独立机构应建立管理会计培训室,并引入管理会计培训软件。教师使用spss统计软件和其他教学工具进行实践培训,以弥补学生接受简单理论教学的不足。此外,校外培训基地的建设对缩短学生到管理会计岗位的距离有着更直接的影响。独立机构应有针对性地与一些企业签订合作伙伴关系。
(四)完善教学考核。
除了上述管理会计课程教学改革要点外,还需要结合课程教学内容的特点,构建多元化的教学评估与考核体系。例如,可以将测试内容添加到应用程序内容中,解决实际问题。除了一般意义上的闭环检查和平时表现之外,评估方法还将学生添加到课堂中的案例分析中,每个小组发表演讲,小组进行辩论。还可以设置课外研究和课程培训,课后学生可提交课程学习报告作为教学考核内容的一部分。完善教学评估体系,全面评估学生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培养应用型人才。
2024年独立学院课程改革的论文(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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