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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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达成的一种约束性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应该注重各方的利益平衡,互惠互利。想要写好一份合同吗?不妨参考下面的合同示例。
供应商:
零售商: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市商务局xx年xx月。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协议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协议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协议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协议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协议文件及组成。
1、协议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如下:
(1)本协议。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协议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协议。本协议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授权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协议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协议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协议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协议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协议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协议(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协议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协议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在第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在第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日(本协议“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日至次月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协议中明确对账日。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一、协议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协议,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协议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协议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协议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协议解除后的结算。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协议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协议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协议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2、协议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协议;如未签订新的协议,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协议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协议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协议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税号: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清单。
二、采购方式及要求。
1、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中:(1)有破损;(2)有残缺;(3)经生效判决后确认商品或商标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一律退货,退货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条件的简易包装。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以乙方的质检报告为准,如不符合,甲方可以要求全部退货。退货商品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国家行政部门处罚,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4、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如有吊牌与洗标、成分标不符时,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打印贴纸,符合标准的贴纸在五个工作日到达甲方指定处。贴纸收到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5.如乙方所售产品和/或其包装、标识上使用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事先取得该第三方合法有效的使用许可,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许可使用登记,并严格在许可使用的产品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许可使用期限内依法使用这些知识产权。同时,乙方须确保其拥有销售或者经销所售产品的权利。
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将所涉产品下架或者撤柜,并。
进行封存或者退货。
7、其它。
三、货物交付。
1、乙方交货时间:乙方收到货款后一周内发货。
2、乙方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龙城大街56号。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采购的编号、颜色、数量进行装箱,并附装箱单,在甲方物。
流中心验收完毕,甲方需以书面传真方式。如发现包装内有破损、脏、乱等与。
甲方需求不一致,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在验收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
换。退换的一切物流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交换的文件清单。
(一)乙方应提供的材料;。
1、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3、由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并发给乙方谈判人员和合同签订人员的授。
权书原件;。
4、商标注册证;。
5、提供相应商品的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二)甲应提供的材料:
1、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3、由甲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并发给甲方谈判人员和合同签订人员的授。
权书原件;
4、收货地点和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付款信息。
1、付款方式:现金。
2、付款信息:甲方向乙方所作的所有付款应排他性地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至下述银行帐号。
部门编号: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本合同所述价格为含税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4、如有价格变动,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擅。
自变更价格。价格变动在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六、物流费用承担。
乙方须承担所在地至甲方物流中心的物流费用,甲方自行承担物流中心至门店。
的物流费用。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八、违约与责任。
1、甲方如有退货时(除货品有残次,破损,质量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
预付了货款,乙方应全部返还,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在甲方未付清全额货款前,乙方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所注时间按时付款,每逾费天,甲方应按已到期金额的%承担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甲(卖)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乙(买)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1张)、保修手册(1本)。
2、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航空快件。
4、交货日期:
5、如果甲方因生产原因需推迟交货,则应提早2—3天通知乙方,双方再另行协商确认交货时间。
6、质量、售后服务条款:确保产品出厂符合质量标准,维修以三包政策为基准,本合同交货后保修一年。开箱损七个工作日内给予调换。
7、争议解决:任何有关本合同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卖方所在地起诉。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补充条款:在乙(买)方销售期间严禁窜货。
甲方: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以下区域内的连锁店的全面合作,即乙方必须确保为合作区域内所有连锁店供货。
3、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员工,代理或代表公司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接受甲方任何人员的借款、借用物品等要求,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借款、借用货物的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此行为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效力,甲方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后果。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人员、促销人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任何盗窃等不诚实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发生,乙方自愿支付的违约金为所涉商品总价值的50倍以上(或人民币5000元/每次)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8、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希望继续交易但尚未签订新合同时,双方间交易均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连续签订的合同互相独立,后一合同不被认为是前一合同的延续或滚动。
9、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10、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的商品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公开。
1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与甲方任何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关联企业、分店签订任何合同或其它相关文件。
12,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签约前,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期满3月后扣除各项费用无息返还。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商品清单中规定的商品,其中详细列明每个商品的名称、编号、规格和进价。乙方承诺并保证:
(4)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有合格并注册的商品条码,对于无条码或不符合国家条形码管理规定的商品乙方处理予以更正,并就交付给甲方商店的每项不符合条码的单品向甲方支付1000元/单品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在当月销售货款中扣除。
(5)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虚假广告宣传。
(6)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进口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80%;国产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90%;生鲜商品依该商品之特性而定。
(7)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8)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导致甲方对第三方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所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4)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请求、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即使此类请求没有任何根据,含欺诈性或虚假的:
a、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实际上或由他人主张的对人或对任何专利、商标或付款之目的,若需修改乙方在甲方合法的付款资料信息,乙方应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乙方确认是否采用该修改数据。但为了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在修改乙方的数据和信息一段时间内,甲方要投入额外的人力和物力,同时维护乙方原有和新的数据信息,鉴于此,乙方同意每次修改其相关数据和信息时,支付人民币贰仟元(元)给甲方作为补偿。
如乙方未能在本期限内通知甲方,则乙方应承担甲方随后根据过期信息向供应商进行任何付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乙方同意甲方每月支付货款后对前期双方往来帐务的明细视为已经确认,放弃对前期往来的异议和追究权力。
七、费用收缴。
1、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费用需以现金或支票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妥后应出具相应票据。
2、乙方除以现金或支票直接缴付费用外,同时还郑重承诺并明确授权甲方可在结算乙方货款时根据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各种临时协议(包含口头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付的费用直接予以抵扣,而不论该抵扣是否因退货、违约金、折扣、服务费和其它费用而产生。
八、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所有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则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因商品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失、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账实不符、双方对账存在的差额,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同意,对商品自然损耗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账实不符、双方对账存在的差额,因甲乙双方交易的特殊性,乙方理解并同意放弃要求甲方详细说明的义务。
九、刷卡消费及优惠卡规定。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所发行的各类优惠卡并受相关服务规则约束,并独立承担相应优惠折扣。
2、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各类银行卡刷卡消费方式,由此产生的银行刷卡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在结算金额中扣除%作为扣除。银行刷卡费用。
3、乙方自愿按销售额的%承担积分返利卡的返利义务。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3、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规定的相应责任外,对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经济、信誉上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该存在质量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30倍(最少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供应全部约定商品(以乙方商品报价单为准),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部分商品不能供应,按每品牌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支付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终止情形。
1、合同任何一方可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3、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三、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服务销售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1、如果甲方自有品牌开发或签订全国合同涉及到本合同所约定的商品,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仍然合作,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1、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中:
(1)有破损;
(2)有残缺;
(3)经生效判决后确认商品或商标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一律退货,退货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条件的简易包装。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以乙方的质检报告为准,如不符合,甲方可以要求全部退货。退货商品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国家行政部门处罚,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4、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如有吊牌与洗标、成分标不符时,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打印贴纸,符合标准的贴纸在五个工作日到达甲方指定处。贴纸收到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5.如乙方所售产品和/或其包装、标识上使用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事先取得该第三方合法有效的使用许可,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许可使用登记,并严格在许可使用的产品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许可使用期限内依法使用这些知识产权。同时,乙方须确保其拥有销售或者经销所售产品的权利。
6、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的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美特好公司或门店发现违反了上述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媒体、任何单位及任何其他人)声称违反了本条的任何规定而美特好公司和/或门店因前述任何原因遭到投诉、报道、调查、查处、索赔等,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及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将所涉产品下架或者撤柜,并进行封存或者退货。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乙方同意购买符合第一条约定的甲方的车辆。
第四条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购车款的当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由____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车辆过户前甲方没有因转让车辆肇事负债,也没有讲该车辆以任何形式进行抵押或者为自己以及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六条甲方承诺其享有该车辆的完整所有权,任意第三人对该车辆均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七条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购车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立即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购车款,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有___________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供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____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常年需要3级粉煤灰,为确保甲方生产蒸压粉煤灰加气块的用料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一、价格及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含运费)运到指定场地后,价格为粉煤灰18元/吨,运输费32元/吨,共计50元/吨。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必须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为依据),甲方为乙方沭阳地区唯一授货方,乙方不得向其他厂家供应粉煤灰。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粉煤灰质量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原船返回,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交货地点及收料方式。
乙方将粉煤灰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甲方负责卸料;徐州港的上船、运输由乙方承担,到达沭阳港码头的装卸费由甲方负责。在未到达沭阳港码头前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开支、纠纷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一概不管。
三、进货数量。
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进料质量和进度随时进行调整。
四、运输安全及路途耗损。
一切路途耗损,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同时不得影响甲方进料,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运输费以甲方收料人出具的收料单为合法的结算依据。
合同签订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共同监管,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向甲方供料40万元人民币,留10万人民币货款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再以支票或汇款支付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再给甲方全额组织发货;以此类推。
六、其他。
1、为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乙方不得干涉其他供料商供料。如发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从乙方料款中扣除。
2、甲方根据生产要求,需要购进粉煤灰,乙方必须做到服从甲方指挥随叫随到,听从调遣。尊重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发生违法乱纪,扰乱甲方正常生产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将以此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七、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不得单方面违约,一旦发现某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及时提出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料款结清后,自动作废。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使用粉煤灰过程中常年合同价维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户:账户: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v^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乙方个人原因,不能长时间或确定期限在甲方处工作,经乙方提出,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处工作三个月以上。乙方从年月日到甲方处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担任职务。工作地点位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加班,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为30天,试用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甲方正式录用乙方,乙方正式上岗。乙方的工资从试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内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支付。(当月试用期超过20天(含),次月则不再算试用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待遇,工资由底薪+社会保险费+提成+综合考评组成,总计___元。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能力、工作岗位和甲方的效益等情况而变化,但不低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每月15—20日为工资发放日。
五、社会保险。
甲方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鉴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长期在甲方单位工作及乙方本人要求:甲方同意将社会保险金直接在每月工资中发放给乙方本人并由乙方签收,乙方保证,如因本约定失效或不被监管部门认可,则乙方无条件退还已领取的全部社保金,交由甲方进行补缴社保费。乙方拒不退还的,应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
(三)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乙方要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甲方。
(一)甲方将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乙方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
(二)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v^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特别约定。
(一)乙方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工作原因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与甲方无关。
(二)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县人事劳动局申请仲裁等程序解决。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盖章:
乙方(签名):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供货单位(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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