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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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团队的协作和有效的执行。制定方案时,我们要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想要编写一份完美的方案吗?以下是一些可以为你提供参考和指导的范文。
为贯彻省、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会议精神,切实做好__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和[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村承受能力的基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的房屋,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集约节约土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5、坚持整合资源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任务。
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今年我镇在___月___日前全面完成___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
(一)补助对象。
____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困难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确定镇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___元,改建、维修住房补助按房屋破损程度分档补助___元至___元。
(三)资金的管理发放。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倒塌的应改建维修,属局部危险的应改建或修缮加固,属房屋全倒无房居住的应选址重建。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屋可按单独建设或连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有菜地和庭院,有基本家具及其它生活设施,能基本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在醒目位置设置省里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档案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发行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必须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改造前、中、后相片、政府补助审批、乡村规划许可等资料整理归档。
(四)督促检查。
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项目月进度报告制度,各村每月月底号以前将本月改造进度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__号前将全镇上月进度上报区民政局。___月中旬前,镇民政办将年度总结报区民政局。
四、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__月初—__月中旬)。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同村干部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残疾人特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格审批,确定对象阶段(__月下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民政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及各审查环节的结果都要在村务栏里公示。确定对象工作于___月底前完成,并将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报区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___月下旬-___月底)。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各村要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书,同时各村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__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__月底至__月上旬)。各村农村任务改造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__月底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镇危房改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_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民政办,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规划,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村里实施”的格局,确保全镇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调查对象的摸底和认可,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组织资金的发放,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批报。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为加快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进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__年扩太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__〕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挟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__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11月底前,全省全面完成2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o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中央对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7500元,省里视县市区财力状况适当给予补助,由备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所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
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来左右,2人户们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各县市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安全、经济、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提供给农户,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们至60平方米的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各地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洪水1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各县市区要加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提供建材质量检测服务。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档案管理: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__〕168号)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发[__〕2号)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待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全面、完整录入信息系统后,可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__)打印。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__年9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__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肾抽查各地信息录入、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逐户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建立台账。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在__年8月2o日前将危改对象落实到户,11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全部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考核验收。省人民政府按照《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对市州、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庋。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综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部闸工作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改造进度上报所在市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抄送县市区统计部门。各市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30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进度上报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州统计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要适时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推介先进经验和做法。12月1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年度总结报告和总体验收申请分别报市州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上旬组织有关部闸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2月底前,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政府提交总结报告,并报国家有关部委备案。
五、完善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成立或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备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访案设计、施工质量指导和房屋产权管理。其中,农村危房改造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集申连片建设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负责抓好施工质量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林业部门负责为有林木的危改户解决建房用材采伐指标。银信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对象贷款进行支持。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住房困难情况,协助落实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交通运揄部门负责协助和指导有危房改造任务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残联负责搜集反映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统计部门会同民玖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事务、地震等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沼气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市州、县市区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各地要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异地挟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洞庭湖地区退垸建镇、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特色民居保护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和村庄,各有关部门优先考虑安排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沼气池建设、改水改厕等项目,争取与农村危房改造同步进行。
(四)落实地方责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州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具体实施。省人民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省与市州、市州与县市区、县市区与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改造项目的计划下达到县市区、任务落实到县市区、资金拨付到县市区、责任明确到县市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编制改造计划、确定改造对象、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投入、监管工程质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
(五)制定优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1万-3万元贴息贷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__〕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o03〕28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购买,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耕地占用税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六)开展帮扶助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诹道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xx〕17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电〔20xx〕276号)精神,借鉴北京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医养结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根据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优化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通过各级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为入住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提供疗养床位,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三、工作步骤。
(一)20xx年x月前,开展一次对全市入住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统计,摸清入住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二)20xx年x月前,完成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医养结合工作总结经验。
(三)20xx年x月前,完成50张床位以下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四)2016年x月前,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规模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做好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挂牌准入工作;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富余的医疗床位纳入养老服务床位范畴,并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2017年x月前,充实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保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对养老机构老年人的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服务机制,使老年人能及时就医和方便医疗报销。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摸底基础工作和试点工作。
1.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开展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完成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医院,以及社区(村)医疗站点与其所在地的养老机构配置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为开展医养结合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3.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碧江区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完善电话约诊、家庭保健等上门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老龄办、碧江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1.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养老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医疗管理机构要与其建立就近管理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系服务制度,填写《铜仁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服务联系表》(附件一),医疗机构要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各1名,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相关标准,提供健康服务。按照政府补贴养老服务额度和个人投入养老服务限额,与被服务的老年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按照无偿、低偿和有偿的不同方式,明确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责,细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具体内容,规范定期检查和重点监督机制,方便罹患重症疾病老年人得到及时服务和救治。在规划新建、搬迁医疗卫生机构时应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的就近设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实现急救与休养的无缝对接。在养老服务床位5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收集,健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实现养老、医疗与服务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通过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医院与养老机构分别建立《铜仁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服务联系台账》(附件二),让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为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医院处于康复期的老年病人可进入“休养状态”,养老机构的床位可充任医院康复病房,接收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作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解决出院老年人在回归家庭、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使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的“住院状态”与病情稳定期的“休养状态”之间,实现医院与养老机构的无缝转接,解决重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继续养老服务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三)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
对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要根据入住老年人数量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引入民间资本,配置符合需要的医务室或附属医院,幅射周边村(社区),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服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持,协调落实好养老机构附属医院的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相关报销的准入挂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医报销。暂无条件设置医务室或附属医院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50张床位以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的做法,实行定期服务。养老机构也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管理医务室、附属医院或提供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四)加强老年人专业护理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师资优势,加快培养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专业护理队伍,培训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利用医疗机构现有资源优势,倡导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每个县级以上医院组建一支规模适度的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活动。通过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动员和吸引更多的民间为老服务志愿者参与到为老志愿者服务工作中,实现老龄工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办、团市委、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x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老年人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项工作上来,按照相关部署,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为加强对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领导,由铜仁市新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领导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到2017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在健康养老服务各方面的无缝衔接,并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服务延伸机制。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解决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设施配置,为村(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民政局要主动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全市社会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适时开展工作检查,细化考核措施,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8号)精神,为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结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总体目标。
以老年人为本,实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应保尽保,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让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积极吸引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承担起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实现社区内各类老年群体基本医疗服务的全覆盖。
在机构老年照护方面:,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建立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实现全市有一定规模(一般为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均设置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邻近设置、整合设置的除外),符合条件的经批准纳入医保联网;,全市老年护理床位占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1.5%(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各安排0.75%)。
在社区居家老年照护方面:20,社区托养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签约服务达到50%,20实现全覆盖。用3-5年时间,实现居家医疗护理的医保支付全覆盖。
(二)基本思路。
1.在设施布局上体现医养结合。在养老设施建设布局时,与医疗设施通盘考虑、就近安排。鼓励有一定规模的、新建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
2.在服务上体现医养结合。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根据统一评估后确定的不同照护等级,整合社区居家老年照护、机构老年照护和老年护理机构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匹配相应的生活照料服务和护理服务。
3.在队伍上体现医养结合。统筹老年护理机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将其中的医护人员纳入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总体规划中。充分发挥民政、卫计、人社等部门的培训资源的作用,在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框架内,建立健全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相衔接、涵盖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等内容的老年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体系,完善岗位薪酬激励制度。
4.在政策上体现医养结合。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录用专业医护人员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养老机构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的医保支付政策,形成老年护理机构(包括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居家医疗护理的合理医保支付梯度政策。研究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补需方”的财政补贴机制。
二、任务措施。
(一)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
1.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完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根据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实际医疗需求,按照国家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护理站、医务室、门诊部、老年护理院等给予指导,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其中新建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的建设标准按照沪发改社〔〕22号文执行;选择在部分养老机构开展设置护理院试点,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护理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形成便于操作的管理规范。实施养老机构“以奖代补”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招用专职医护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
2.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整合医疗服务资源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和医疗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与养老机构签约,按照《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结合自身服务能力和资源配置情况,对接住养老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巡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对于基本医疗服务之外的其他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养老机构采取合作或委托等方式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服务。
3.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协作机制。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支撑。综合性医疗机构要与养老机构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和转诊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养老机构内的老人提供转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逐步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压床”问题,形成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间的转介机制。
4.探索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58号),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在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收费标准等方面,研究制定适用于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机制、法规和标准。
(二)促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托养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托养机构(日间照料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签约,开展巡诊、健康宣教、慢病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推进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结合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的全面推进,完善居家医疗护理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本市实际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3.加快形成一批社会办的老年照护机构。明确老年照护机构的职能定位,加强对老年照护机构的引导扶持和监督管理,明确设置标准、审批流程。鼓励社会力量积极申请开办老年照护机构,大力提高社区及居家老年照护的供给能力。
4.深入推进家庭医生为居家老年人服务。继续将居家老年人群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和优先对象,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继续实施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和健康评估,建立和更新健康档案,加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
(三)发展专业的老年医疗护理。
1.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基础上,逐步形成有梯度的老年医疗护理体系。在市级层面,成立具备医、教、研、防、管为一体的市老年医学中心和老年医学重点学科临床基地;在区级层面,建立区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的老年专科,发挥区域老年医疗中心的作用;在社区层面,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机构、护理站的作用,开展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服务。
2.努力提高综合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能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有条件的应开设老年病科及一定数量的老年护理床位,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康复需求。对于区县所属综合医院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到医疗资源薄弱养老机构开展义诊活动。
(四)加强老年康复与中医药服务。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要创造条件,配备康复设备与专业康复人员或引入专业的康复机构,开展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康复服务项目,并加大有关康复教育、宣传、培训等的力度。
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和适宜技术。开展融入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预防、护理、康复服务。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医疗保健、中医药技能培训。
三、配套政策与组织领导。
(一)突出规划引导。各区县要按照《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和《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年)》明确的目标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加强养老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的统筹,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强化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推进全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评估标准,加快培育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和有资质的评估人员,确保评估客观、公正、科学。同时,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匹配不同照护等级与相应的生活照料服务和护理服务,健全与服务项目相对应的支付制度。
(三)加强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定向培养、合作培养、针对性培养政策,不断加强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或者予以适当倾斜。
(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经批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医保结算对象扩展到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居保、镇保、新农合参保人员,且将城镇职工医保结算范围从以往的个人自负段扩大至附加基金段,实现“三段”结算,进一步方便住养老人就医配药。
(五)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医养结合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由市民政部门、市卫生计生部门共同负责,其中医疗服务的规划、技术指导与支持、业务监管由市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其他非医疗服务的内容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部门全力配合,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各区县政府负责医养结合工作的落实,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并将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考核。
(六)完善激励机制。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探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为老服务的激励补偿机制。鼓励街镇层面采取补贴、共建、协作等措施,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可将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托养机构整合设置。市属养老机构要率先深化医养结合发展,依托其设置的医疗机构,向其它养老机构辐射。
(七)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对本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同时,要积极开展跟踪分析,对医养结合推进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完善。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93号),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等,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决定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实施方式,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含县级市、区、旗、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团场等,下同),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二)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与数量,适当考虑脱贫攻坚等因素,确定各省(区、市)试点示范县、乡、村数量。其中,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省(区)试点示范县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不超过3个,直辖市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可确定2个团(场)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试点示范乡、村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示范县数的10倍、100倍。
(三)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县级试点示范名单由拟开展试点示范的县(市、区等)自愿申报,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工作任务,结合本省区实际情况,在组织编制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组织联合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试点示范乡、示范村由试点示范县按规定数量自行选择确定。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选择,可以与各部门已经确定的相关试点示范结合,对已列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乡村旅游模范村、美丽休闲乡村、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等试点示范范围的地区,可适当优先考虑。
(四)加强试点示范成效总结推广。建立试点示范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各项试点示范任务有效落实,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示范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省(区、市)要加强对试点示范单位的指导,并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等。
二、县级试点示范的主要任务
(一)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合理规划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试点示范县结合地方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探索并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努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重点是探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试点示范县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试点示范县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五)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指导试点示范县制定具体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按规划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支持试点示范县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三、试点示范县的选择标准
(一)基本条件。一是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有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创新具备一定基础。二是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一二三产业已经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有较好基础。
(二)分类与标准。为避免试点示范县类型过于单一或雷同,将试点示范县共分为6种类型。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示范,每种类型最多选择1个,并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统一,种养结合等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
三是功能拓展型。农业通过与其他产业的功能互补,赋予农业新的附加功能。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能源工业等相结合衍生出的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四是新技术渗透型。技术密集或信息化程度高,农产品生产、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例如,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产生的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项目。
五是多业态复合型。同时兼有上述四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几个类型,一般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投资主体,农业资源集约利用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农业多功能性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六是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合理,二三产业在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尽快确定试点示范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办发〔20**〕93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申报、筛选等工作,并于20**年4月底前向国家七部门上报试点示范县具体名单。
(二)完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上报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各县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于20**年6月底前将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七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县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抓好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县要成立由县级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每年年底,试点示范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省级有关部门,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形成全省试点示范总结报告上报国家七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业务指导。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从试点示范方案编制、制度建设、投入机制、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对试点示范县的指导,帮助地方编好做实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支持试点示范县开展各项试点示范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确定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县(市、区),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在安排相关投资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倾斜,允许试点示范县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整合国家、省级预算内投资等各项资金,支持产业融合发展。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在专项建设基金中,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县建设产业园区,对试点示范县符合条件的企业类项目予以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对试点示范县的支持。国土资源、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试点示范县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加大对试点示范县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支持试点示范县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牵头职能,做好监测评价和总结推广等工作。
“我们的总体要求就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今天,就新出台的《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在省财政厅的省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他表示,该项试点将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在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镇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城镇化的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力争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取得重大发展。
让农业生产享受新型社会化服务
“这是一种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体系。”该负责人说,该体系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骨干力量是农业龙头企业,在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下,通过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提供农业生产的一整套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
根据《方案》,该体系有六方面内容,包括发挥农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探索高校服务和推广农业科技模式、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游。
“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可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中,并在其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该负责人说。
让农民享受完善的村级公共服务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该负责人表示,我省此次示范试点将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权益、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迫切需要的关键切入点。
《方案》提出,我省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将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选取部分农村社区,通过整合资金、整合资源、整合项目等方式,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按需设置,同类合并,多块牌子一个场所。政府面向群众和投资者的行政性审批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对群众需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均纳入服务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
二是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对各项支农资金建成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提高资产养护水平,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三是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村里设立垃圾池(垃圾箱),镇里建有中转站,购置垃圾转运车,在每个行政村设立若干名保洁员,专职维护村级环境卫生,逐步建立“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脏乱差状况,建设美丽乡村。
摸索城镇化建设经验
该负责人透露,我省还将借此机会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摸索加快城镇化建设经验。
“我们将选择部分经济基础好、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人口相对集聚的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他说,重点在规划管理、产业发展、镇墟建设、财税支持、产权改革、土地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然后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突破口,通过体制创新、制度设计和资源配置释放发展活力,为全面提升镇域经济发展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加快城镇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关于此次试点单位的选择,该负责人介绍说,海口市、澄迈县、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四个试点单位中,海口市选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澄迈县重点选择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进行试点,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重点探索高校服务和推广农业科技模式。
4月26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与民政部共同举办的全国医养结合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医养结合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杨兴平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致辞。
王培安在讲话中强调要准确把握、充分认识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一年多来全国医养结合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医养结合工作合力得到强化,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医养结合工作蓬勃开展。王培安要求,各地要坚决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建机制,为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二是保基本,满足大多数居家老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求创新,探索多种形式医养结合;四是重培养,强化医养结合队伍建设。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立足实际,扎实推进;加强监管,质量为先;注重宣传,凝聚共识,抓紧抓好医养结合的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如期完成《通知》确定的中期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高晓兵指出,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深刻把握医养结合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要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要从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任务使命出发,深刻把握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支撑意义。下一步工作要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继续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一是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定位,更加重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和市场基础配置作用,着力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服务多层次发展;三是注重统筹协调,在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中同步推进医养结合。
四川省等7个省(区、市)在会上以专题片形式进行了经验交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行政学院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国家卫生计生委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局)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政发[20xx]35号)的精神,丽江市旅游局印发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2号),和《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3号)。我酒店被确定为丽江市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之一。根据丽江市旅游局的要求,为顺利推进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计划步骤、时间进度、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务院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按照丽江观光酒店“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加快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步伐,提高酒店服务服务水平,促进酒店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提高广大游客满意度,把丽江观光酒店品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成立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沈亮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
副组长:段永红丽江观光酒店副总经理。
李学耿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助理。
成员:郭瑛肖帆和继红何祎平赵红明段树荣曹双勤。
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办公室,由李学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具体工作事项,并担任联络员职责,联系电话:13908,:.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和继红、程朝兵,不足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的规划计划、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协调部门分工,分解目标和任务,督促任务落实;组织标准的宣传培训,开展标准的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评价;总结各阶段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应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二)组织旅游标准实施。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尤其是全面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用标准化手段,积极促进旅游服务和市场秩序规范化。
(三)开展标准宣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旅游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领导层、管理层和标准化工作层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四)开展标准实施评价。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标准实施评价。
(五)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创建行业品牌。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争创旅游行业品牌。
四、工作目标。
(一)宏观目标。
1、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和影响力,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2、建立符合本地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试点旅游整体发展水平。
3、培养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部门,引导酒店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4、创新旅游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价机制。坚持标准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标准实施及评价的新方法。
(二)微观目标。
1、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
贯彻实施《星级访查规范》,认真实施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等行业规范。结合酒店,制定和完善酒店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手册,完善服务流程,积极推进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努力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旅游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素质一体化。
大力贯彻酒店服务标准,规范酒店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维护标准的权威性,确保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下滑。从内部看,要从组织、人员、措施和制度等方面保证服务人员的服务素质。从外部看,要制定旅游标准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3、旅游服务质量培训一体化。
实施“金字塔”式培训方法,以一人带十人,十人带百人,全面开展酒店服务人员培训工作。酒店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持续对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适时开展“旅游服务技能比赛”、标准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酒店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一体化。
4、旅游安全生产一体化。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为实施纲要,全面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上下联动,抓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
5、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一体化。
强化对酒店各岗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服务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推进酒店服务质量监管的一体化。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小组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功能,实行投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专职质监员和兼职质监员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一线服务质量检查力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四星酒店评定性复核标准,加大对酒店各区域个部门的复核和检查力度,确保四星复核达标。做好质量信息分析,建设酒店自我改进、自我循环的质监工作体系。
(一)贯彻实施相关标准。
1、确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或计划,并按步骤实施。
2、大力推广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实际和旅游发展特点的旅游业地方标准。
4、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有本单位特色、高水平、高标准的企业标准。
5、实施与旅游业相关的其它公共服务标准。
(二)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
1、培养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
2、培养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人才。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市旅游局下发《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后,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
试点工作为半年,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试点评分标准开展创建、自检工作。并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丽江市游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xx年12月)。
试点后期,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向丽江市旅游局提出评估申请,由国家旅游局委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
(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
通过评估后,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发[20xx]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酒店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动员工作,确保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广州市是我国国家中心城市、广东省省会城市和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20**年常住人口1293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5.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1.4%。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比较优势和地区特色,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到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7%左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66%左右;到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8%左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70%左右。
——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到20**年,基本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初步形成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财政成本分担机制。到20**年,按照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原则,累计解决约1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到20**年,政府存量债务下降60%左右,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投融资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年,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到20**年,“三规合一”系列成果法定化及成果应用推广取得突破,逐步实现重点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到20**年,全面实现“多规合一”,形成城市发展“一张蓝图”。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到20**年,土地规划计划管控作用全面加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居全国前列。到20**年,城市更新改造深入推进,城乡低效存量用地得到盘活。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试点思路。深入实施《关于加强广州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的意见》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等,一方面,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调整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合理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问题。另一方面,针对不符合落户条件或者不愿意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通过积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广州市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路径以逐步实现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主,完善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2.市民化成本测算。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0**年)》和广州实际,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测算模型,由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其他公共服务和管理等7部分成本构成(仅计算新增成本,不考虑历史成本)。根据模型测算2015—20**年全市解决1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财政成本约需1490.7亿元,如按现有财政成本分担机制测算,广州市财政承担占99.24%,市财政负担沉重且存在较大缺口,不利于推进市民化进程。
3.市民化财政成本分担思路。探索建立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市民化财政成本分担机制;省级政府重点补助省内跨市迁移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成本;地方政府承担跨省、省内跨市迁移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成本的大部分,承担其在城市生活所产生的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其他公共服务和管理等成本。
4.改革措施。一是推进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出台《广州市来穗人员居住证功能拓展应用实施方案(试行)》、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加快建立和整合全市外来人员基础信息平台。二是合理规划公办学校布局,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加大民办学校补助力度;实施《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三是修订完善以“培训券”为主要模式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强化企业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四是通过社保费征管信息新系统实现险种核定到个人,对参保人实行五险同参;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等政策措施。五是制定《来穗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选取增城、白云、花都、番禺等区试点建设来穗人员公寓;推动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试点思路。放宽市场准入,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2.改革措施。一是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依托广州产业投资基金和广州城市发展基金,继续引入保险资金,探索利用政策性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推动城市建设效应的最大化。二是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争取国家支持创新城市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融资方式。三是出台《公共资源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完善面向民间投资开放项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四是编制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
(三)完善规划协调机制实现“多规合一”
1.试点思路。在近年来广州市已形成的“三规合一”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完善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构建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协调机制,逐步实现“多规合一”。
2.改革措施。一是完成城市控规修编覆盖,开展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制定全市“十三五”规划,按既有“三规”报批程序推进实现“三规合一”内容法定化。二是推进“三规合一”
成果应用推广和“一张图”更新,有效运行“三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实现“一张图”规划管控、各类规划信息共享、部门行政审批联动。三是积极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明确相关规划定位和边界,实现“多规合一”。
(四)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试点思路。坚持“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并重,全面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控,确保耕地和生态用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改革措施。一是开展全市功能片区土规调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创新土规实施管理和用地指标分配机制。二是完成全市基本农田数据库,完善《广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三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出台《广州市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指导意见》、《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四是出台《关于支持和规范总部经济和新兴产业园区用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操作办法》等差别化供地政策。五是出台《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办法》、《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细则》。
(五)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
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州市已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国家、省汇报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和各区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动省层面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围绕有序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推动“多规合一”等制定地方配套措施,保障试点务实推进。
(三)积极稳妥推进。依据试点内容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一批试点区域和示范项目。结合特殊功能区建设,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创新城市、低碳城市建设。拓展国际交流,深化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合作平台建设。
(四)健全监测评估。强化跟踪监测,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水平。积极借鉴其他地区有效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光明新区面积156.1平方公里,20**年常住人口49.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万人。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经验和模式,争当中国城镇化改革的“风向标”和“排头兵”。到20**年,光明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常住人口;原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集体土地有序入市流通;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基本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参与城市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新型行政区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精简高效的政府运行模式比较成熟;城市创业创新环境日趋完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基本建成。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公开透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入户标准,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从个人素质、纳税、参保、居住、年龄、奖励、公益服务等维度建立综合量化评价体系,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逐步提高户籍人口比重。
2.有序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申领居住证转为常住人口。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有机对接,梯度赋权,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明确“促进公平,共建共享;统筹兼顾,分类解决;量入为出,循序渐进”三大成本分担原则。
2.明确各方分担责任,政府主要承担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成本;企业和个人主要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成本。
3.合理测算各方分担成本,其中每新增一名常住人口,政府需负担的人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等硬件成本约为9.85万元,政府需负担的年人均公共服务日常性支出成本约为0.42万元;每新增一名户籍人口,政府需相应再增加人均公用设施建设成本约0.73万元,需相应再增加年人均公共服务日常性支出成本约0.2万元。
(三)改革完善多元化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重点保障人口市民化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选择合适项目委托深圳市发行债券。健全地方债务管理机制,把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完善ppp、tod等多种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投融资模式。引导市场力量有序进入文教卫体等公共服务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国土基金使用效能,加强预算管理、支付管理和绩效评估。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投融资模式。
(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1.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2.开展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逐步撤消社区工作站,实施扁平化管理。
3.强化末梢治理,构建以社区综合党委为核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多方参与的“一核多元”社区治理体系。
(五)培育城市创业创新环境体系1.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依托光明凤凰城等片区单元组团开发,打造“工作+生活+休闲+学习”为一体的宜居宜业城区。
2.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战略新兴产业,打造现代绿色产业体系。
3.优化完善创业创新环境,引入市场力量,搭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类创新型载体,培育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
(六)健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1.打造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重点建立完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规划体系和指标体系、绿色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光明新区生态补偿机制等体制机制。
2.打造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区,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一星级及以上绿建标准,加快形成规模示范效应。
3.打造国家级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建立完善的低冲击开发管理机制及技术应用体系。
4.打造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全面实施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七)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家委员会。加强规划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四规合一”。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完善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框架。加强项目保障,重点推进18个改革创新类项目和60个开发建设类项目。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新型城镇化试点考评体系。
根据省、市节能减排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目的。
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节能减排,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师生员工低碳意识,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推动我校节约型校园建设。
二、活动主题。
我为低碳奉献一片情,低碳还我一片蓝天。
三、宣传教育。
各班级周一召开低碳主题班会,出一期以低碳为主题的黑板报,在教室宣传栏张贴下发的低碳宣传单。
四、节能活动内容。
1、x月x日下午放学在一楼大厅举行节能低碳生活承诺签名。
2、各班级x月x日下午放学把本班废品,草稿纸等能够回收利用的变卖。
3、发放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倡议书。负责人:__老师。
4、团委组织志愿者对全校没有做到低碳生活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曝光。曝光展板设在一楼大厅。负责人:__老师、__同学。主要检查内容:一次性用品使用;塑料袋使用;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到校;空调温度低于26度;没有及时关风扇、灯管;没有及时关闭水龙头;纸质可利用的但被丢弃;可回收利用的直接丢到垃圾箱等。
五、活动要求。
1、各班级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参与到活动中。
2、德育处、团委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6月x日前将本次节能宣传周的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德育处(电子版活动安排、总结及图片发送__老师)。
3、活动联系人:德育处__老师;团委__老师。
(送审稿)。
为认真落实全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试点镇定为八字哨镇,试点村定为八字哨镇观音阁村、岭湖村(或其中一个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2012年3月15日—2012年4月15日)宣传发动的形式:一是会议宣传发动。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党员组长会议、户主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各层次会议宣讲法律政策,讨论研究统筹发展工作。二是印发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引导和教育广大镇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确保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全方位、主体式的广泛宣传发动,让干部群众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任务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实施步骤(2012年3月15日—2012年12月30日)。
(一)规划编制的调研和制定。3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的调研摸底;6月30日前完成八字哨镇区建设规划、农民试点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试点村建设规划,包括农民建房和墓地建设应纳入规划控制范围;12月30日前完成八字哨镇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
(二)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的确权颁证。6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村的“四权”确权颁证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八字哨11个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
(三)土地流转和土地信托流转。在八字哨镇已完成土地信托流转7100亩的基础上,2012年12月30日前,通过新增土地信托流转耕地3000亩(以种养植业为主),实现土地信托流转率45%。进一步全面规范完善土地信托流转运行机制、定价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规范托管公司与农户信托流转合同的签订。同时,根据通过土地信托流转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流转,巩固和扩大蔬菜、湘米、养殖、蜜柚四大产业。
(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3月15日至12月30日,在八字哨镇以中技桩业拆迁安置区为主体开展集中居住区建设,并按照集中居住区建设要求,加强公共服务和设施建设。
(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八字哨镇基本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加耕地面积2300亩。
(六)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全面完成11个村清洁工程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镇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制定全镇农村污染防治工程的方案;加快全镇交通、水利、电力、信息化等基础建设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农民参与新农保、新农合率均达99%以上,农村特困家庭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七)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完善农村党员和干部管理监督、考核评议学习培训等制度,注重在优秀农民中发展党员;制定并实施以村党支部、村民议事会、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构架的新型民主治理机制建设方案,抓好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确保11个村公开率达100%、规范率达80%。
(八)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全镇产业布局规划,发展现代服务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着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流转;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创新,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挂钩转换的方式,促进全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一定范围内异地高效集中利用;根据全镇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实施项目资金整合的方案及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八字哨镇试点工作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工作,区统筹办下设7各小组,明确专人集中办公,并认真指导、协调、督促。八字哨镇党委、政府要明确专门领导、专门队伍具体抓,各有关站所、行政村要安排专人落实每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部门联动保障。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工作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经费保障。区统筹办工作经费,区财政要予以专项安排,设立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八字哨镇及有关行政村也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办公条件保障。区统筹办办公室暂设八字哨政府机关,并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
低碳发展是基于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的大背景下提出的,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崭新发展模式。随着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凸显,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已是国际共识,成为许多国家转变发展方式、争夺发展空间、争取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在目前国内能源资源短缺和全球排放空间有限的大背景下,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是顺应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一、彬县总体情况(一)彬县概况。1、自然环境与资源。
彬县自然资源丰富。全县平均海拔1108米,平均气温9.71°c,年降水量579毫米,无霜180期天,是全国苹果、梨最佳适生区,盛产红富士苹果、酥梨、大枣、核桃等名优水果和干杂果,现有果园35万亩,是陕西省“无公害绿色果品生产基地县”。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陶土、油母页岩、石英砂等10多种。其中彬长煤田煤炭储量68亿吨,是陕西省第二大煤田,其中彬县境内储量32.6亿吨,煤区原煤埋藏浅、煤层厚、易开采、特低硫、低磷、中高发热量,是优质的动力和汽化用煤,开发价值极高。境内大小河流12条,水资源总量19亿立方米。
彬县是咸阳市工业大县,又是国家重点产煤县。全县现有煤炭企业10户,矿井12对,原煤年生产能力320万吨。有电厂4座,装机容量4.25万千瓦。近年来,通过对下沟煤矿、火石咀煤矿、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秦能公司朱家湾电厂等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有力地拉动了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200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3.97亿元,县办工业综合经济效益在全市名列前茅。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到“十一五”末,全县完成生产总值80.17亿元,是“十五”末的5.5倍;农业总产值17亿元,是“十五”末的2.7倍;工业总产值100.14亿元,是“十五”末的8.4倍;财政总收入15.6亿元,是“十五”末的9.9倍,年均增长43.2%;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63亿元,是“十五”末的2.3倍,年均增长17.8%。主要经济指标跃居全省各县前列,跨入了陕西十强县行列。
(2)、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跨入全省能源大县。煤炭资源开发转化力度加大,原煤产量达到2002万吨,年均增长28.6%;发电量达到1.53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4.8%。煤炭工业增加值50亿元,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96.3%。果、蔬、畜产值皆实现翻番。五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2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7627万元;五年新增外出务工人员5万人(次),全县在外劳务人员达到12.3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3.5亿元。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24.8∶40.2∶35提升为12.2∶70.6∶17.2。在以煤炭、电力为主促进初级阶段资本、技术、管理经验、策划能力积累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实现了从工业化初级阶段向工业化中级阶段的跨越式发展。
(3)、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建成了一批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0亿元,实施重大项目115个,建成50个。大佛寺井田、官牌工业广场、蒋家河煤矿、彬县煤矸石电厂、煤矿机械厂、120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等能源化工项目竣工投产。完成了彬湫、太程、太府、西早公路改造和330kv变电站、太峪河引水、李家川水库除险加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398.7公里。建成了范公中学、青少年活动中心、疾病防控中心等一批社会事业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基础条件改善、优势资源开发和社会事业发展。玉门市属典型的中温带干旱性气候区,年日照时数约3362小时,年总辐射量约6444.2兆焦/平方米,日平均辐射量18.9兆焦/平方米,是甘肃省太阳能总辐射量最高区域之一,具有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空气纯净透明、无污染等特点,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境内可开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在500万千瓦以上。
(4)、城乡建设有效推进,城镇化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施了143个重点村和16个乡镇93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914.4公里,建成农村人饮工程142处,实施了电话“村村通”、有线电视入户、互联网接入等工程。累计投资超过39亿元实施了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改善了城镇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条件,县城已成为关中与陇东跨省边际地区经济实力最强、人口规模最大的城镇之一,承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龙高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新民镇被确定为小城镇建设省级试点镇、市级示范镇,北极镇被评为咸阳市首届“魅力城镇”,龙高、小章两个“关中百镇”全面建成。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0%,比2005年提升了14.6个百分点。
(5)、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投资40多亿元,实施了600多项民生工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实施,参保率达8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和低保率达90%和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和低保率达95.3%和100%。累计发放各类保障金和救助金8652万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达到“应保尽保”目标。五年新增就业人员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到2.2%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151元和5121元,是“十五”末的3.8倍和2.8倍。加强医疗卫生、教育等服务设施建设,全县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基本目标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煤炭安全形势平稳。开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加强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安定,被命名为全省首批安全县。
(6)、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招商引资成果丰硕。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财政、投资、价格、就业、分配、农村经济、林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2006年以来,全县共签定招商引资项目131个,到位资金153.69亿元。河北中达集团、深圳东部集团、山东新汶集团、陕西煤化集团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相继入驻投资兴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3、彬县主导产业及骨干企业概况。
(1)彬县主导产业:今年以来,彬县突出抓好四大农业主导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增收。上半年,预计全县完成农业总产值3.84亿元,同比增长20.2%,带动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516元,增长24.2%。
一是狠抓粮油生产。坚持调优结构,主攻单产,全县夏粮总产7.1万吨,油菜总产1万吨,油菜产量创历史新高。
二是加强果园管理。以现代果业项目建设为带动,完成果树修剪35万亩、追肥62万亩次,推广新优技术1万亩、果实套袋26亿只,实施果园保险8万亩。是扩大养殖规模。以pic商品肉猪生产基地建设为抓手,全县猪牛羊存栏15.31万头、出栏4.83万只,家禽存栏29.5万只、出栏17万只,实现肉类、奶类、禽蛋类总产9856吨。
三是做大劳务经济。坚持一手抓劳务培训,一手抓组织化输出,新增组织输转农村劳动力8390人,累计全县在外务工人员达到12.4万人,实现劳务经济收入7.23亿元。
(2)骨干企业概况: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集煤炭、电力、煤化工、房地产、建材、运输业为一体的企业集团,拥有下沟矿、百子沟五矿两对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21万吨,一个即将建成生产能力为90万吨的蒋家河煤矿和正在建设的2×200mw煤矸石电厂、筹建的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的雅店煤矿,全资子公司彬县永安运输公司、陕西宇源置业有限公司,控股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咸阳彬源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彬煤实业有限公司,参股陕西彬长开发建设公司、陕西西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天秦煤炭运销公司、陕西万晟通实业有限公司、彬县天柱水泥粉磨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资产总额39.7亿元,员工2858名。
公司始建于1956年,已有50多年的煤炭开采历史,在煤炭的开采加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公司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和谐发展为主题,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做大做强为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和长期积累,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实现了规模化生产,保持着迅猛的发展势头。上缴各种税费1.68亿元,同比增长44%,成为市、县骨干企业和利税大户,累计向希望工程、抢险救灾、新农村建设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资助1000余万元,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公司率先在全国煤炭企业中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三标一体”国际认证,位居全国煤炭工业百强企业第84位。公司先后获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全国高产高效矿井、全国依法生产先进煤矿、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中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中国公益明星企业,陕西省先进集体、文明单位、三秦慈善奖、十大科技成果奖,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技术优势突出。公司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通过与煤科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上海运输研究所、邯郸分院、抚顺分院等科研院所以及美国赛吉满公司等国内外技术优势强盛的企业密切合作,不断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将下沟煤矿改建成了年产300万吨的现代化矿井,达到了技术装备一流、管理水平一流、经济效益一流、生活服务设施一流的水平。这种企院合作、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做法被全国煤炭科技大会誉为“陕西彬县模式”,在全国煤炭行业进行推广。“30度大倾角皮带提升技术”、“水体下采煤技术”、“顶煤弱化技术”等已成为企业无形的资产和宝贵财富,下沟矿已成为彬长矿区一颗璀璨的明珠。
资源优势明显。建设的蒋家河煤矿总投资6.78亿元,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井田面积23平方公里,地质储量9491万吨。筹建的雅店煤矿总投资26.2亿元,设计生产规模600万吨/年,井田面积80平方公里,资源储量63675万吨,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建成投产。资源优势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
发展潜力巨大。公司坚持以煤为主,多元发展的思路,延长煤基产业链,发展循环多元经济。建设的2×20万千瓦煤矸石电厂,利用煤矸石、矿井疏干水发电,该项目总投资19.6亿元,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09年5月建成投产;建设的12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2008年5月建成投产;筹建的二甲醚煤化工项目,建设规模100万吨/年,总投资82亿元2008年9月开工建设;同时在西安、咸阳投资1.9亿元参与房地产开发;组建的彬县永安运输公司、陕西万晟通运输公司和咸阳彬煤实业有限公司,年可承担300万吨的公路运输和108万吨铁路外运任务。
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依据国家关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发和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按照“稳粮、优果、兴牧”的发展思路,在稳步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县域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农业生产水平与经济效益持续提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农业部门的努力工作下,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形成了“四园区带动五产业”的发展格局。主要建设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彬县农产品加工园区;以食用菌生产为主的龙马村循环农业示范园;以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等为主的林家堡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和以科技示范、观光为主的彬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四个,带动大棚礼品西瓜产业、设施蔬菜产业、大棚食用菌种植产业、大棚晋枣种植产业和中药材种植产业5个特色产业迅速发展。
彬县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投入生产,并引进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20户以上,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和基地协作配套模式,创建省级名牌产品2个以上,农产品加工产业实现总产值5亿元以上,安排就业人数3000人。
林家堡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完成发展农家乐的30户90孔旧窑洞改造工程建设、420亩生态体验观光园建设、50座大棚晋枣采摘园建设、10亩蔬菜采摘园建设、1000平方米鱼池建设、3处烧烤园建设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安排300人就业。
(一)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县域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136.18亿元,增长20.6%,增速连续八年保持在20%以上。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45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103.35亿元,增长25%;第三产业增加值18.38亿元,增长10%。三次产业比重为10.6:75.9:13.5。人均生产总值41884元,折合美元为6638美元。非公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为51.8%,较上年提升2个百分点。
(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5.23亿元,增长14.7%,其中:农业产值22.71亿元,增长15.5%;林业产值0.21亿元,增长10.5%;牧业产值1.91亿元,增长7.3%。实现增加值14.45亿元,增长6.2%。粮食播种面积40.65万亩,粮食总产13万吨,其中夏粮7.1万吨;秋粮5.9万吨,粮食实现九连丰。油料播种面积7.6万亩,总产0.96万吨。水果总产46.72万吨,增长2.8%,其中苹果产量41.9万吨,增长6.2%。完成造林面积5.9万亩,育苗面积0.05万亩。水产品产量65吨。肉类产量5736吨,增长5.5%;奶类产量5892吨,增长2.2%;禽蛋产量5340吨,增长1.9%。年末牛存栏2.03万头,猪存栏3.64万头,羊存栏4.29万只,兔存栏23万只,家禽存栏31万只。
设施农业初具规模。全年新建设施大棚2060座,累计达到8660座;一村一品示范村累计达到68个,大棚蔬菜、食用菌栽培、柿饼加工、金银花种植等特色农业初具规模。
工业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全县工业总产值完成207亿元,增长33.2%;实现工业增加值99.34亿元,增长25.3%,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为72.9%,对全县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到84.5%,拉动经济增长17.4个百分点;实现销售产值193.41亿元,同比增长25.6%,产销率为97.9%。规模工业企业不断壮大。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20户,其中,过10亿元企业9户,规模工业总产值197.59亿元,增长29.1%。园区聚集效应初步显现。煤化工、建材和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入驻企业达到8户。华瑞新区机械厂及华远新型陶粒加工项目,腐植酸复混肥和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工业技改和新建项目进展顺利。蒋家河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建成运营,大佛寺煤矿通风瓦斯(乏风)氧化发电厂并网发电,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3号井技术改造项目、县电力公司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全面建成;小庄煤矿、下沟煤矿沫煤洗选系统等重大工业项目快速推进,日产30万方煤层气开发、外墙保温干挂陶瓷板等项目有序实施。主要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原煤总产2945万吨,增长15.1%;发电量14.4亿千瓦时、增长64%;果汁1.23万吨,增长28.1%;水泥21.67万吨,下降1.4%;混凝土24.75万立方米,增长135.5%。
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0.5亿元,增长28%。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7.1亿元,增长26.5%。新增固定资产34.18亿元,施工项目110个,投产项目48个;施工房屋面积126.9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1.67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21.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4.18万平方米。农户投资3.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按三次产业分:第二产业投资68.12亿元,增长8.93%,占63.6%,二产投资中工业类项目投资达到67.9亿元,增长15.5%。第三产业38.99亿元,增长34.7%,占36.4%。
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全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8.44亿元,增长26.3%,占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91.92%,支撑整个投资稳定增长作用十分明显。在97个重点项目中,总投资过亿元以上项目有22个,本年完成投资81.4亿元,占重点项目投资额的82.7%。
民生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全县实施民生类工程46个,完成投资8.89亿元,增长42.2%,其中:道路运输投资4.69亿元,增长14.3%;教育投资1.05亿元,和去年基本持平;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业投资0.78亿元,增长1.9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投资1.1亿元,增长91.4%。
保障性住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2个,完成投资3.09亿元。保障性住房新开工1795套,竣工1639套。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通讯业增加值2.09亿元,增长9.4%。彬底路、彬麟路升等改造建设全面完成,全县境内等级公路总里程达到1297公里。年末全县民用车辆拥有量达到33285辆,其中:营运性汽车2132辆,载客汽车136辆,载货汽车1996辆。
全年邮电通讯业务收入6419万元,增长11.9%。其中,邮政业务收入1907万元,增长7.7%;电信业务收入1980万元,增长34.7%;移动、联通业务收入2532万元,增长1.4%。
市场繁荣活跃。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7亿元,增长16.4%;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1亿元,增长23.1%。按经营地分,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15.84亿元,增长17.2%;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2.83亿元,增长11.9%。按消费形态分,实现商品零售15.87亿元,增长14.6%;实现餐饮收入2.8亿元,增长27.7%。
财政收入稳定增加。财政总收入30.33亿元,同口径增长26.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63亿元,同口径增长43.6%;财政总支出20.95亿元,增长10.6%。
金融业运行良好。到年底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01.01亿元,增长7.9%;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3.89亿元,增长19.3%。各项贷款余额为67.7亿元,增长15.2%。
(八)、科技、文化、旅游、教育和卫生。
文化、科技、旅游事业快速发展。全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0.44亿元,比上年增长28.2%。县图书馆图书总藏量9.6万册,体育中心、文化大厦主体封顶,镇村文化硬件建设和农家书屋资源配置不断加强,文体活动场所逐年增多,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年专利申请60件,专利授权28件,转化专利13项,产生经济效益1.3亿元。组织申报中、省、市科技项目8个,立项3个,其中国家、省、市级各1个,争取补助资金264万元,实现了国家级项目零的突破。旅游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大佛寺石窟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侍郎湖和程家川古民居、公刘教稼苑、金池革命旧址分别被评定为3a、2a景区,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大佛旅游节、第四届柿子节暨公刘农耕文化节。
教育事业全面推进。在全市率先实施了15年免费教育。彬县教育园区、新民教育园区投入使用,北极、龙高等6所镇公办幼儿园建成启用,小章、炭店等7所镇公办幼儿园主体竣工,18所学校青少年宫建成开放,办学条件彻底改观,育人环境大幅改善。特殊教育起步良好,各类教育协调发展。2012年高考一本上线315人,二本上线1091人,创历史新高。全县有普通中学20所,专任教师1329人,在校学生1.87万人;职业学校1所,专任教师152人,在校学生0.29万人;小学105所(点),专任教师1473人,在校学生2.62万人;幼儿园48所,教职工951人,学生数1.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专任教师21人,在校学生78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8.8%。
人口保持低生育水平。全县常住人口32.56万人,出生率为10.52‰,死亡率为6.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9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8.9%。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35.97万。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7元,增长17.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351元,增长2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35元,增长18.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27元,增长16.5%。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2012年末全县城镇已参加五大保险累计人数为14.97万人,其中:医疗保险3.43万人,养老保险3.81万人,失业保险2.31万人,工伤保险人数3.52万人,生育保险1.9万人。城镇居民0.48万人、农民2.58万人得到了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达到了“应保尽保”目标。
(一)教育发展现状:改革开放的浪潮让古彬大地焕发出了勃勃生机,彬县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勤劳智慧的全县人民,坚持“社会事业,教育为先”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教育强县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县教育事业呈现出投入力度加大、办学条件改善、成绩亮点增多的良好发展态势。
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彬县始终把改善教育投入摆在财政支出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2003年以来,全县累计投资5.38亿元,先后新建了范公中学、紫薇中学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拓宽改造了彬中巷,实施了城区学校及12所农村学校供暖工程和职教中心迁建一期工程,改扩建121所中小学校,新建校舍13.27万平方米,建成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公寓和师生餐厅31幢,维修、改造危漏校舍8.4万平方米,新砌围墙3.9万米,全县中小学校基本实现了楼房化。新添课桌凳4500多套,添置图书20万册,购置各类教学实验器材6500多台(件),全县70%中小学装备了体、音、美器材室和各类实验室,基本满足了教育教学的需要。为87所学校配备远程教育设施317套,建成卫星教学收视点156个,实施了52所学校远程教育“班班通”工程,装配计算机教室82个、多媒体教室45个,全县中、小学远程教育覆盖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3.4%,全县教育信息化步伐明显加快。积极推进学校布点调整,累计撤并各类学校115所,全县学校总数调减为195所,中小学校布局更趋合理,全县教育资源配置得到整合优化。
教师队伍得到加强。2003年以来,彬县先后4次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067名,充实、加强教师队伍,教师短缺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得到缓解。全面推行校长选任制和教师全员聘任制,狠抓师资力量培训工作,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51%、85.2%和98.5%,较2002年底分别提高了30、20.1和27.2个百分点,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大力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工程,涌现出任向东等一批善于管理、作风扎实的优秀校长,强欣等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优秀教师,以及以程长明为代表的一大批扎根彬县、奉献教育的先进教育工作者,发展壮大了全县教师队伍的骨干力量。
教育改革富有成效。积极落实国家“两免一补”和教育公共扶助政策,全面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课本费,对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进行了补助,逐步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本建立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机制。2003年以来,全县教育事业经费累计投入达到3.88亿元,对28.8万名中小学生免除杂费3004.4万元,为15.1万名中小学生免除书本费760.9万元,给26939名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625万元。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制度,累计资助贫困学生1.18万人次,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全县无一名学生因贫辍学。县财政一次性斥资0.34亿元,率先在全省彻底化解了学校背负多年的“普九”债务,为加快教育发展扫除了障碍。稳步推进新课程改革,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已全面实施新课程,并在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教学质量管理和评价机制改革等方面探索出了一定经验,部分成果得到全省推广。
教育质量稳步攀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强化教育管理,全县教育质量稳步攀升。2009年,全县小学质检合格率达到88.3%,初中生优秀率达到26.8%,学生综合素质整体提高。高考二本上线人数达到387人,较2008年增加53人,增幅15.9%,位居全市第二。
近年来,彬县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县、陕西省远程教育先进县、陕西省“两基”工作先进县、咸阳市幼儿教育先进县等荣誉称号,彬县教育局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彬县职教中心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彬县中学、范公中学被命名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成功创建省级教育强乡镇6个,市级教育强乡镇9个。
(二)文化发展现状:彬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化事业飞速发展。“群众文化欣欣向荣,文物旅游蓬勃发展”,是彬县当前文化事业发展的真实写照。现有文化、图书、戏曲、电影等各类文化单位数十家,行当齐全,共同发展。各类基础设施的兴建,改善了文化单位的窗口形象。彬县新华书店营业大楼、彬县电影院放映大厅、彬县文化馆多功能厅、彬县图书馆大楼的兴建,更使县城增色不少。各类文化活动经常开展,每逢传统节日和重大纪念日,更加丰富多彩。文化市场空前壮大,门类众多,形式多样,已有歌舞、卡拉ok、音乐茶座、台球、音像、图书、网吧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50余家,吸纳从业人员200余人。家庭文化消费急剧增长,vcd机、音响、电脑、电话已如进入寻常百姓家。彬县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和无线调频广播每日为群众提供着各类丰富多彩的节目。电视机普及率城镇达到94.5%,农村达到86%。社区文化和家庭文化的相互补充,基本覆盖了全县自然人口。文物保护卓有成效,珍品交流效益显著,以文物为依托不断开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改善旅游环境,吸引游人。一方面加快硬件建设,修建了大佛寺山门、三星级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整修了彬塔,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在中央、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多种媒体推介,旅游人数逐年增加,大佛寺已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龙头,已初具规模,随着公路条件的改善,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西安——彬县一日游将变成现实。——艺术活动,繁华似锦九十年代以来,我县文化艺术事业飞速发展。1992年5月,曹剑编著的秦腔现代剧《爱洒人间》(又名《村情》)在县城演出获得成功,剧本获九四年陕西省大型戏剧创作二等奖,受到省文化厅表彰。1994年8月,彬县组织了声势浩大的“秦之声彬县群众秦腔演唱会”,在陕西电视台播出反映强烈。1995年,王耀华编著的秦腔现代戏《疯女的呼唤》在咸阳市演出获得创作二等奖。杨忠敏改编的《三凤求凰》被西安秦腔一团和彬县剧团演出。曹剑创作的《马嵬坡》在咸阳市《秦都》发表后获三等奖,由兴平县剧团演出200余场。2001年6月份县文体局组织参加了咸阳市建党80周年优秀文艺节目调演,秦腔表演唱《再造秀美山川》获二等奖。
彬县每年产生的煤矸石接近150万吨以上,这些煤矸石每年要占地200多亩,还要污染河滩水源。彬县2007年开工建设总投资19.6亿元的2×20万千瓦煤矸石电厂和投资7000多万元的120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使粉煤灰利用率达到80%。两厂建成投产后,可完全消化彬县煤炭工业逐年增多的煤矸石和粉煤灰。目前,电厂两台机组已投入试发电阶段,完全投入生产,可新增年发电量22亿度,创产值6.16亿元、利润1.73亿元,相当于节约发电标煤72.6万吨;水泥磨粉站也进入生产阶段,填补了该县多年来水泥生产靠外运的空缺。大佛寺煤矿更有惊人之举,投资8000多万元,建起了具备现代化先进水平的瓦斯发电厂。该电厂2008年6月建成投产,年发电量1.3万千瓦,让人们昔日谈之色变的危险气体成为新型能源。
彬县还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车间、工艺流程之间的产品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量。目前,全县大型煤矿都建设了洗煤厂,建起了煤矿机械厂等生产效益高的企业。煤炭、电力、果汁企业都建成了污水处理和废水回收系统,实现了废水系统内闭路循环和达标排放。同时,他们还依托两个火力发电厂,利用富余热量,在城区推行集中供热,已开工建设总投资5600万元的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约6万多群众受益。还消除城区燃煤锅炉近百余台,年节约原煤10万吨以上。
“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以建设陕西第二大能源化工基地为目标,按照“煤炭强基、转化做大、三产配套、环境优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三大优势,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工业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一是原煤生产迈上新台阶。2010年,全县煤炭产量达到2002万吨,是“十五”末550万吨的3.6倍。煤炭资源回采率由“十五”末的30%提高到80%以上。2011年,预计生产原煤2200万吨。二是煤炭转化取得新进展。2×20万千瓦煤矸石电厂、60万吨水泥粉磨站、大佛寺和水帘洞煤矿瓦斯发电厂建成运营,180万吨煤制甲醇等能源转化项目全面启动,煤电—煤化工—煤建材产业链条初具雏形。三是园区建设开创新局面。“循环经济工业、煤化工、农副产品加工”三大园区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加速推进。其中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入驻企业6户,年均产值达到35亿元,集约化水平、机械化水平、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陶瓷工业园区规划、可研全面完成,一批新型环保节能项目即将入园落户。四是非公经济迸发新活力。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到8800多户,2010年,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38.96亿元,占全县gdp的48.6%。投放财政担保基金2400万元,办理贷款担保手续1540多笔,发放贷款5.06亿元,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融资难问题。五是经济效益再创新佳绩。2010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00.39亿元,是“十五”末的8.5倍;规模以上工业产值98.14亿元,实现利税30.92亿元,分别是“十五”末的9.6倍和18倍,以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对全县生产总值贡献率达到了74.5%。预计到2011年底,全县工业总产值可达145亿元,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可达140亿元,同比增幅均在40%以上。我县工业发展为典型的二产强撑型经济(二产占gdp比重大于63%,同比增速大于13%)。
1、十二五时期低碳发展主要工作。
(1).新能源利用:十二五期间全县沼气工程新增产能1万立方米,新增用户1000户,节约标准煤300吨;生态校园项目新增10所,彻底解决旱塬地区校园的入厕问题;太阳能、风光互补项目新增太阳能路灯5000座、太阳能灶10000座、户用太阳能热水器用户16000户;建设一座以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主要供电系统的大型公共示范建筑;生态农业大棚用太阳能照明100座,节约标准煤2000吨;秸秆气化新增气化站2个,改造气化站1个,新增秸秆沼气100万立方米,新增用户1000户,节约标准煤300吨;生物质固化燃料加工厂3家,年产生物质固化燃料10万吨,节约标准煤6万吨。全部项目完成后总计绿色新能源新增用户22000户;农林废弃物利用率提高25%;禽畜粪便沼气利用率提高20%;农村秸秆利用率达到85%,节约标准煤62600吨。
(2).减排工作:加大环保投资力度,构建类型完善、覆盖城乡的环保基础设施体系,为不断增加的环保需求提供有力的设施支撑,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分别投资4000万元和1900万元,推进彬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使污水日处理能力由1万吨提高到3万吨,年处理垃圾4.4万吨、总容量达到120万立方米。同时,在新民镇、北极镇、龙高镇、永乐镇、小章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生活垃圾处理场,在农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垃圾处理站,使农村生活污水年处理能力达到30万吨、生活垃圾年处理能力达到1万吨。在文家坡煤矿、小庄煤矿和雅店煤矿建设井下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减少由于煤炭生产造成的污染。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南北管网4条,东西管网1条。2015年,环保投资占gdp比重提高到1%,建成城镇污水处理站和垃圾处理场各16个,建成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和垃圾处理场各10个。加强对资源开发活动及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促进煤炭、油母页岩、陶土等资源的科学开发。到201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79平方公里,县城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全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到95%。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在重点行业、企业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加强对煤炭、电力、果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和水等资源消耗的管理,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到2015年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3%以上。
1、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围绕文家坡煤矿煤化工余热发电、火石咀煤矿弃煤气化热电综合利用、粉煤灰综合利用二期、粉煤灰超细纤维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与新能源工程。
污染物减排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硬抓手,要紧紧围绕cod、so2减排目标,持续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确保“十二五”期间cod、so2排放量分别控制到3800吨、11599吨,分别削减10%、15%。突出抓好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与规范化运营监管。建立彬县2×20万千瓦煤矸石电厂、彬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工程减排台帐,健全脱硫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脱硫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责任,控制燃煤煤质,规范操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档案,准确记载煤质、脱硫剂品质和脱硫设施检修、停运、使用旁路排放烟气及非正常运行等情况,确保燃煤电厂脱硫施运行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硫效率达到规定要求。(6).开展“环保扫黑”行动,提高城市气化率。
1、实施清洁能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城区集中供工程和供气工程建设,彻底取缔燃煤锅炉和黑烟囱,使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供气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供气率分别达到100%、40%,实现城市清洁能源供给。
2、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取缔经营性燃煤炉灶和露天烧烤,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它清洁能源,安装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切实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城市气化率3、开展以净化、绿化、亮化、硬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煤矿、储煤场和煤炭运输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煤炭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促进煤矿、储煤场、煤矸石场、运煤车辆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减少煤炭粉尘污染,净化和改善矿区周围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4.继续推进以水、大气、土壤为重点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实施水资源环境综合治理,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泾河流域治理为重点,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严格执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功能区标准。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控制烟尘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加快实施农村“一池三改”、城区集中供热和供气、餐饮业清洁能源改造等工程,努力实现“气化彬县”目标。
(7).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完善城区周围防护林带及城区街道、广场、公园、机关单位的绿化带、草坪、花坛等种植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一切可绿化的土地,加快城区周边地区绿化进程,努力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采取多种手段,保留和扩大水域面积,尽量减少裸土面积,保护城市内良好的生态结构,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全面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坡改梯、防护林建设体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到2015年,全县植树造林7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79平方公里,治理率达到13.5%,森林覆盖率达到42%;植物、动物、微生物组成的森林生态系统逐渐得到恢复和完善,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生态环境功能得到有效恢复。
以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县为目标,重点抓好自然保护区实施农村环境小康环保计划和生态示范创建“双百工程”,进行农田标准化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和土地整理。绿化美化县乡公路和区域过境干道公路,打造“一条公路、两道风景、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绿色生态公路。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森林蓄积量达到130万立方米,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3.2平方米,建成1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实现建设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
大佛寺、小庄、文家坡通风瓦斯氧化发电厂,小庄、雅店、文家坡低浓度瓦斯发电厂,下沟煤矿瓦斯发电厂等煤层气开发项目,形成矿区配套瓦斯发电装机容量8万千瓦以上。积极实施瓦斯地面抽采开发,通过净化、液化处理主要用于居民生活、汽车燃料,2015年力争地面瓦斯抽采利用量达到6000万立方米。建设百子沟流域油母页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尽快形成油母页岩综合利用新产品,2015年页岩油产能达10万吨。积极策划发展生物质能源,鼓励发展太阳能利用等其他新能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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