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申请书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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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人现用名:___,性别:x,民族:__; 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___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___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___,更改为:___.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xx年 2月 19 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xxx,性别:x,民族:xx; 户籍住址:xxxxxxxxx
出生日期:xxxxxxxxx 身份证编号:xxxxxxxxx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xx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xx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汉族,20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x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六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张紫微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女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户籍住址: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____________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____________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____________,更改为:____________。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派出所:
本人儿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男,汉族,20xx年**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的申请小孩改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
办理户口登记时用的是**,到现在一直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现在上幼儿园了,考虑到将来要上小学办学籍,如果还使用**这个名字会出现重名现象,现特向贵所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在此感谢!
申请人:
父亲:xxx
母亲:xxx
xxxx年xx月xx日
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经学校理事会( 董事会 )决定,____________学校的名称(层次、类别)由原来的_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有关材料____份。
注:
1.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申请书由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同时要附送以下材料:(1)决策机构关于同意变更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决议;(2)变更办学层次的,按照变更后办学层次的设置标准的要求提交学校资产、校长、教师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文件;(3)变更后的学校章程;(4)正、副本。
2.对于民办学校提出的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批机关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依法书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民办学校对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的决定有权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
3.变更后的民办学校仍然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
4.如果审批机关统一印制了《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的,申请人填写表格后,可以不再递交本申请书,因为申请表实际上就是表格式的申请书。
2025年改名申请书应该(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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