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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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9 10:17:11    小编:GZ才子

2024年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优质10篇)

小编:GZ才子

合同是一种双方协商和达成的法律约束力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完美的合同应该体现双方的公平和平等,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平衡和尊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合同示范,供大家参考借鉴。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一

知不觉加入到__这个大家庭已经一年多了,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这段时间给我的感觉却是非常亲切,亲切的领导,亲切的同事,也非常的温馨,温馨的工作环境,温馨的工作气氛。过去的近一年多的时间里发生的点点滴滴,更是让我时常回味,时常想念。在__的这段时间,不仅认识了这么多好同事,更多的是学到了很多东西。在新的一年即将到来的美好时刻,我把自己这一年来的工作做了一个总结,有值得肯定的工作成绩,也有不足的工作缺点,也希望通过总结,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也请领导,同事对我的工作进行监督2020年机关财务年终总结2020年机关财务年终总结。

一、在政治思想方面。

我主动要求进步,能够严格遵守局里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和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一方面,注重加强自己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参加争先创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机关文化建设年、争做一名合格的公职人员等一系列活动,对提高政治素质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对投身社保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也更加坚定。

二、在学习及文体活动方面。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学习和积累作为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径,坚持把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与自学结合起来,并认真做好重点学习笔记,撰写相关心得体会,做到个人与组织相一致,理论与业务相结合。同时,通过积极参与每期的科务会、财务例会、业务经办知识竞赛等,加强了对基金财务知识、社保业务政策知识的了解、认识和学习,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能力。二是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其中,代表局机关三支部参加局里组织的羽毛球赛,获得团体第一名好成绩。另外,积极参加全市机关干部才艺大赛,也赢得了荣誉。

三、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在做好和会计账的对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完成了定期与银行、财政专户、自治区社保局的各项社保基金收支对账工作。一方面,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清理未达账项,保证了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完成了社保基金投资国债、定期存款进行保值增值的核对统计工作。另外,完成了新系统上线以来,有关基金出纳业务的优化及问题的反馈、协调处理工作。同时,从今年1月起全局出纳正式开始使用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业务与会计一体化信息系统出纳管理进行记账工作,我按照领导安排,完成了该系统的前期测试、组织培训、问题协调反馈工作,并对各分局出纳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交流和指导。为了更好的运用出纳管理系统,后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明确了出纳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标准以及使用过程中的重点注意事项,大大方便了出纳人员的实际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做好了全年区属退休教师差额工资待遇的发放工作。其一,做了大量年初的数据核对以及新增人员的待遇核定工作,为全年工资待遇发放打好了基础。其二,及时完成了按月足额正常发放及补发差额工资工作,并建立了工资发放汇总台账。其三,重点做好了退休教师个人及管理单位的来电来访来信的接待工作,避免了出现退休教师多跑腿、跑空趟的现象。其四,加强与财政厅企业处的沟通反馈,确保了区属教师个别特殊人员的待遇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完成了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的征缴、退费工作。其一,完成了全年大额医疗保险批量报盘提交银行的扣缴工作。其二,完成了各分局收缴报送的审核整理工作。其三,统一规范了业务流程,并分别建立了征缴、退费情况的电子台账,定期与各分局核对。

四是完成了各项基金支付的往来业务。其一,及时完成了基金网银支付第一步审核、上传文件操作。其二,做好了医疗保险预留保证金的划转支付工作。其三,负责完成了拨付各分局离退休医疗补助金、各险种周转金等的审核支付操作,以及后续核对整理分局红联收据的返还情况的工作。其四,完成了基金支付退票的回单登记、退费险种查询以及与结算岗的交接工作。其五,及时完成了月底录入并核对各分局收支情况,以及对各分局收入户、支出户的网银划款工作。同时,负责完成了每月汇总上缴财政专户社保基金,并向财政局报送社保基金下月用款申请额度。

五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并积极发挥自己的长处协助同事处理力所能及的日常事务。

四、在生活作风方面。

生活中继续发扬勤俭节约、团结互助的优良作风,并有意识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能自己解决的绝不找领导解决,能暂时凑合的绝不跟领导反映,绝不提过分和无理的要求。同时,正确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以积极健康的生活状态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0年机关财务年终总结工作总结。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是与领导同事的信任和帮助是分不开的,同时也意识到自身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与大家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虽然在思想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但在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方面做得还不够好;二是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虽然都及时补救,但还是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对工作的繁杂性有时出现厌倦情绪、畏难情绪,精神状态不够好,导致进度较慢,需要认真加以克服;四是记账对账受其他工作影响不够及时,同时,因为时间紧,工作(平面设计师年终总结2020)任务多,对支出户未达账项的定期清理情况也不理想。五是因为基本在财务岗工作,对具体业务经办技能掌握较少,进而导致对各项业务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针对以上的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同时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通过不断的学习进行弥补,克服不良情绪,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也请领导和同事多批评多指教,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二

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作的,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三、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手续;

(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一、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公司劳动合同的范本,每年需根据新的发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二、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均应当如实说明。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均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四、本公司劳动合同分为三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已经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岗位,应同时适用岗位聘任制。

五、本公司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员工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仔细查验;对于部分高级管理岗位、高级技术岗位的`员工,在报请批准后,还应当对其之前的工作背景进行调查,在确认不会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后,方可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六、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在用工之日前签订的,自用工之日起生效;合同在用工之日后签订的,应约定生效时间为入职当天。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新进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拒绝录用。

七、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八、公司安排固定的劳动合同签订地点为:,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都应当在此签订,不得在其他地点签订。在其他地点签订劳动合同的,将按照奖惩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一)公司指定代表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人在场;

(二)公司指定代表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人为:;

(三)员工本人签字或摁手印,不得授权他人代签;

(四)必须当场签字、盖章,员工不得私下签好后,再交与公司;

(五)其他。

十、公司对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的员工,可以约定3年至5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0/的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

十二、对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在离职时需要提交员工个人银行账号,公司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公司在竞业限制的期限的工作时间,可随时联系员工,查验员工的工作情况。

一、劳动合同自合同确定的生效日起生效。

二、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三、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一方无法向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和员工可以签订合同中止协议。待相应情形消失时,合同效力恢复,继续履行未履行完的合同。

四、合同期满前日,各部门主管应将是否续签合同的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同意后确定。

五、公司决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主管,至少应提前天开始与该员工沟通。若该员工同意续签,那么双方至少在合同到期前天签订下一期劳动合同;若员工不同意续签,那么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主管在确认无法继续沟通后,应当及时做出不续签决定,该决定至少在合同到期前天做出,以及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继续来公司上班的,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

六、合同解除。

(一)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二)公司解除。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过失)和第40条(劳动者非过失的原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参见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七、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导致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正。

一、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二、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一)订立。公司在招用员工时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两份,员工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可采用签收送达或邮寄送达,自寄交之日为送达之日)。

(三)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后,办理续订手续。

(四)续延。劳动合同期满时,由于法定情形导致合同应当续延的,合同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为止。

(五)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并按期办理终止手续。

三、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一)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账(总账);

(二)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个人明细账);

(三)员工培训记录台账(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四)员工出勤统计台账(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五)员工医疗期管理台账(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六)员工奖励、处罚台账;

(七)其他专项协议台账(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已经终止或者解除的劳动合同,自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年内不得销毁。

四、其他。

一、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三

分行秘书向行政事务部领取,登记领用日期、领用部门、领用名称、领用份数、领用编号、代表签名。

1、业务人员向自己所在分行的秘书领取《看楼书》、《业务委托书》、《独家代理委托书》、《收钥匙条》,并登记领用日期、领用名称、领用份数(每种限领5份)、领用编号,使用后将公司存档一联交由行政部文员统一保管,并登记使用份数,如有作废须交回行政文员登记作废份数。

2、业务人员须经自己所在分行的经理同意,方可向秘书领取《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给约》、房屋转让合约》(每次限领一份)。签署完毕后交由经理审核签名确认,方可生效。经理联留存,以备跟进,公司联、财务联由秘书送至总部。

3、遗失处罚:

(1)委托书、看楼书遗失者,每份扣款50元,该款项转入分行活动基金帐户,并附解释信一封。

(2)《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合约》、《房屋转让合约》等文件资料遗失的.,责任人应在遗失之日起三日内在《深圳特区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接受罚款10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追偿。

1、合同、成效报告、交易须知及房产证原件、查档单等资料应于签订合同当日由分行经理或秘书送至法律部审核,审核通过的,分送财务部和客服部作为办文及核算之用。

2、财务部以合同和有效成交报告与客户结算费用和款项。其他情况说明不具有结算效力。

3、区域经理签成交报告时要核对电脑记录,确认是否为转介。

4、(1)所有的退定及退首期房款申请必须经区经签字审批方可办理;

(3)退款金额达到8万元(含8万)以上必须由交易中心总监签字审批后方可办理。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保障公司内部管理的有序进行,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防范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类合同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三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四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所包括的合同有买卖、租赁、运输、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但不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务(劳务派遣)合同。

第六条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授权委托、对外发函等的审批、用章原则上都必须通过钉钉走“合同审批”前置程序。对未通过合同审批前置程序的文件,印章管理人有权拒绝加盖印章。

第七条法务负责合同的初审工作,主要审核合同信息完整性、内容是否合法、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承担等,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具体修改建议。

第八条总经办负责合同的最终审核及盖章。

第九条合同正式签订后,相关经办人员需在法务处对该合同进行合同编号,并将原件交至公司人资行政部存档保留。

第十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原则上由公司或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担任,其他部门、个人等若确需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需提前报备。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等进行基本调查,不得与未经授权许可的自然人签订合同,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符的经济合同。

(三)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四)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授权委托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五)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确有必要签订,则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附上履约相对方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订立合同,除及时交割(银货两屹)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指形成可保存且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公文信件、函件、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等。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信材料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应保持一致。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产品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承揽合同应详细约定各时间节点及费用支付等问题。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送货单、发票等)。

(四)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凭样品交付的应约定样品的生产方式及样品式样。

(五)价款或报酬条款。

1、价款或报酬、支付节点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或做相关其他优惠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价款的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汇票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除涉及金额较小外,一般不采用现金结算,若确实情况特殊需采用现金则需支付时要求对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收据及发票。

(六)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

1、履行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2、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住所地。

3、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管理员签单等。

(七)合同的担保条款。

在合同签订中若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并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对制作、创作、设计、开发、研究、商标等可能涉及知识产权权利的合同应当约定知识产权条款对其权利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对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商业秘密等需对重要内容进行保密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原则上都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通讯地址及通讯终端,对于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合同必须约定合同联系制度。

(十)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的公平性最大限度降低自身违约成本。

(十一)不可抗力。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不可抗力发生时各自的损失承担,以及哪些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除对方明确表示不可改变合同条款外,争议解决方式一般不采用仲裁。

采用诉讼解决争议的,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书面协议。重新签订新协议的.,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相关部门在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向总经办汇报并通知公司法务,经公司决策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在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日期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办人应及时以公司名义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并在咨询法务处理意见后向总经办汇报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在合同中可约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当事人双方所达成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入本制度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跟进双方履行情况。履行买卖合同需要交付的,在货品交付时应签署相关确认收货单据,并一式两份,公司留存一份。向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存留已开票证明。

第二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经办人员发现对方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备至公司:

(一)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合(兼)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十四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内(一般在一个月以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人员和总经理,并将具体情况告知法务人员,由法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拟出可行性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公司法务和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决定采取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并相关证据材料报送公司法务人员。

第二十七条管理职责。

(一)法务是公司合同归档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有:

1、对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包括扫描并进行电子归档管理);

2、对公司各类合同信息完整性审查及内部合同归档编号管理;

3、负责日常合同出借及收回登记管理。

(二)人资行政部指定专门人员协助法务开展上述工作。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类合同内部编号管理。

(一)公司各类合同根据公司各分、子公司进行分类。

(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编号之间以“—”号间隔。

(三)公司各类合同按照四级编码进行编号归档管理。

1、一级编码:区别各地区的合同。

2、二级编码:区别合同的公司/部门归属。

3、三级编码:为具体的签订年月。

4、四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

(也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需求的编号模式)。

(四)补充协议的处理。

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与合同共用一个编号,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括号以阿拉伯数字标识。

第二十九条法务负责履行期限较长(超过一年)合同的履行跟进,对发现履行存在一定风险的合同进行备案并及时跟进,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十条合同归档后,应纳入档案室存放,由合同管理人管理监护。

第三十一条需查阅或借出档案的,应当通过钉钉流程发起资质使用流程,并在合同管理人员处报备并登记。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公司全体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第三十三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向责任人追偿:

(一)未通过合同审批流程、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四条公司员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相关人员应当保守合同秘密,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泄露、传播、复制。

第三十八条收受他人利益,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或从事商业间谍活动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公司车辆管理的正常化,提高公司使用辆的及时性、合理性及规范化,降低公司用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管及调度公司现所有车辆的管理权,合理的、有效的及规范化的调度公司行政车辆及采购及模具专用车辆,降低公司用车费用,对公司车辆的年检、保险以及相关证件的保存做统一安排和归口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规划、管理及调度。

各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人员用车的申请审批。

4.1个人因公申请使用车辆的,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

4.2各部门、车间要求派车的,原则上须提前半天申请,以便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对非急性事物,办公室主任须本着有序、节约的管理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4.3所有车辆使用完毕或下班后,统一停放公司指定停车位,原则上不允许公车私用或将公司车辆开回家等现象。

4.4车辆钥匙统一放置总经理办公室,用车完毕后,将钥匙交办公室主任,并在车辆使用情况上登记相关信息。

5.1出车前检查:

5.1.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5.1.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5.1.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不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5.1.4方向机、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是否紧固、有效。

5.1.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搭线是否牢固清洁。

5.1.6按照车辆的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察听声音是否正常。

5.1.7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指示灯工作必须正常(如发现有故障,应马上熄车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1.8自检本车确认技术性能良好,方可出车。

5.2出车时注意事项:

5.2.1不得交给他人驾驶,不得进行公司任务以外的活动。

5.2.2严守交通规则,严格控制车速,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5.2.3行驶中,发现车辆异常,应立即停车检修,并及时与办公室主任联系汇报情况。

5.2.4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务。

5.3.1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清洁烟灰盒,检查车内是否有熄灭烟头,及车上有无他人遗留物品,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在车内),然后把车辆开回公司指定位置。

5.3.2熄灯、入档、拉紧手制动器,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螺丝是否松动。

5.3.3补充好车辆的机油、燃油、冷却水和电池水。

5.3.4详细填写好《用车情况表》,并对车辆当天异常情况作书面记录,同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3.5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

6.1所有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6.2根据车辆状况,定期做保养与申请维修,如因保养不及时所导致车辆出现问题,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0%。

6.3车辆需要维修的,提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呈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到公司定点进行维修。更换部件需带回公司,由仓管员核实后存放在指定位置。未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不可私自进行维修,特殊情况(车辆坏在路上)可先电话通知办公室主任,得到同意后方可安排维修。如问题较小并费用在200元以下,由最近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开好收据,如超出200元以上修理费的,打电话到定点维修厂,由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

6.4及时检查水与油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如因无水或无油造成车辆维修,由责任人负10%。

7.3发生交通事故,属次责或无责任的,不在考核范围。

7.4办公室主任每月对各车辆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对违章记录进行通报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7.5因乱停车、无证、未系安全带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办公室主任当月提报财务进行相关扣款;因超速、闯经灯造成的违章罚款,当事人扣分,公司负责罚款部分(注:一个年度内累计罚款超过60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8.1正常的停车费、路桥费、洗车费、燃油费,每天上交至办公室主任做汇总,并在单据背后注明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在月底进行报销。

8.2燃油补助费,公车私用的,按出差次数补助,武义市区范围按30元/次,永康市区范围内50元/次。(其他未标注的,视距离远近,最高补助次数100元/次)。

9.1《洗车、加油记录表》。

9.2《使用情况表》。

9.3《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六

xx年度,随着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形势下,我局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省级和本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体财务人员共同努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局管理和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平凡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xx年终财务分析如下:

(一)年终财务分析---年初预算分析。

本年度财政预算为×××元,比上年增加×××元。其中,基本支出×××元,比上年增加xx%,项目支出×××元,比上年增加xx%,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年终财务分析---本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财政补助收入情况。

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共拨入×××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拨入×××元,项目支出全年共拨入×××元。

上级补助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2.事业支出情况。

事业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工资福利支出×××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元),项目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工资福利支出×××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元)。在所有支出中,其中xxx费、xxx费、xxx费开支较大,主要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级补助支出×××元,主要用于xxxxxx方面。其他支出×××元,主要用于xxxxxx方面。

3.年终决算情况。

本年度单位共收入×××元,共支出×××元,年末事业结余为×××元,其中基本结余×××元,项目结余×××元,上年结余为×××元,今年比上年多(少)结余×××元。多结余或者是少结余的因是…………………………。

(三)年终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积极做好对其他应收款的清理工作。

其他应收款主要是职工出差和购物所借款项,这部分借款如不及时进行清理,就不能够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和经费支出,甚至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为此,,采取积极措施加以管理和清算。一是要控制应收款的资金额度。二是要缩短应收款的占用时间。三是要及时对应收款进行清理、结算。针对一些一直拖欠的职工,采取见面打招呼,让其及时结账清算。若仍不能进行清还,则每月从工资中扣还一部分,直至把借款清完。

2.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台站开展业务及其它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其种类繁多,规格不一。在这一管理上,很多人长期不重视,存在着重钱轻物,重采购轻管理的思想。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管理,财务处在平时的报销工作中,对那些该记入固定资产而没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的,督促经办人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定期与使用部门进行核对,确保帐实相符。通过清查盘点能够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了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方针的体现。为了加强这一管理,台站今后要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节约支出的目的。

4.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年终决算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记入新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财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单位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台站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台站财务收支预算的基础。所以我们要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放弃周末和假期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地搞好年终决算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同时针对报表又撰写出了详尽的财务分析报告,对一年来的收支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出正确的评价,通过年终财务分析,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揭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依据。

××财务科。

xx年xx月xx日。

相关拓展:财务分析报告注意事项。

积累素材。

1、建立台账和数据库。通过会计核算形成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但是编写财务分析报告仅靠这些凭证、账簿、报表的数据往往是不够的。比如,在分析经营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增长原因时,往往需要分析不同区域、不同商品、不同责任人实现的收入与费用的关系,但这些数据不能从账簿中直接得到。这就要求分析人员平时就作大量的数据统计工作,对分析的.项目按性质、用途、类别、区域、责任人,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统计,建立台账,以便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时有据可查。2、关注重要事项。财务人员对经营运行、财务状况中的重大变动事项要勤于做笔录,记载事项发生的时间、计划、预算、责任人及发生变化的各影响因素。必要时马上作出分析判断,并将各类各部门的文件归类归档。

3、关注经营运行。财务人员应尽可能争取多参加相关会议,了解生产、质量、市场、行政、投资、融资等各类情况。参加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有利于财务分析和评价。

4、定期收集报表。财务人员除收集会计核算方面的有些数据之外,还应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生产、采购、市场等)及时提交可利用的其他报表,对这些报表要认真审阅、及时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养成多思考、多研究的习惯。

5、岗位分析。大多数企业财务分析工作往往由财务经理来完成,但报告注材要靠每个岗位的财务人员提供。因此,应要求所有财务人员对本职工作养成分析的习惯,这样既可以提升个人素质,也有利于各岗位之间相互借鉴经验。只有每一岗位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才能编写出内容全面的、有深度的财务分析报告。

报告指引。

财务分析报告尽管没有固定格式,表现手法也不一致,但并非无规律可循。如果建立分析工作指引,将常规分析项目文字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诸如现金流量、销售回款、生产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等一系列的分析说明指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发展趋势。

财务报告不仅包括iasb现在就应该完善的财务报表,还包括管理者报告、政府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等等。

更重要的是,今天的财务报告还和1前一样,是在纸上完成的。我的祖父,是一名审计师。他完全是在纸上完成自己的工作。在这一点上,目前看来似乎还和100年前完全一样。

但我想,在今天,随着网络和技术的发展,我们是时候改变这种形式了。如果iasb能够掌控这种形式上的变化,那就太好了。虽然它一直都在关注xbrl,但现在的范围还是太狭窄了。应该试着让年轻一代的信息使用者通过网络来获取财务信息。看看孩子们,他们都在网上自由交流。他们没有通讯录,也不会给伦敦或者哥本哈根寄贺卡---这些都在网上做好了。而我们的财务报告,还只是在纸上。我们必须调整并且赶上来。这也是我在哥本哈根工作时进行的项目之一。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方式,让财务报告更加生动,满足年轻一代的需求。这可能需要一种不同的流程。我们现在习惯于适合a4纸使用的流程。但未来,我们恐怕需要思考一种新的不同的流程来适合我们的ipad,电脑,甚至是手机的使用。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简称)内各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

第五条行政单位实行单位报账制度,由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负责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行政单位财务预算是指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财政局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

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八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三)财政局将审核后的单位财务预算指标报管委会审批,管委会审批后正式下达。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收入是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局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

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局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项目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一)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二)专项支出(含上级补助资金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本条第二项、第三项支出,分别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由财政局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管委会有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同时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并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向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及文字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确需安排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核批后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第二十二条行政单位的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

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的统一标准设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统一采购。

第二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政局统一建账、核算,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

第二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上报管委会统一审批。

第三十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等款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但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第三十二条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入,应当使用合法票据。

行政单位取得各种应缴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金库或者同级财政专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三条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三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发生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资产目录以及往来款项清单,提出资产作价依据和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六条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上报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三)撤消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预算外资金收支明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九条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第四十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人车比例等。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一条财务监督是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四十三条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行政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行政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行政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公司车辆管理的正常化,提高公司使用辆的及时性、合理性及规范化,降低公司用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车辆使用管理

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管及调度公司现所有车辆的管理权,合理的、有效的及规范化的调度公司行政车辆及采购及模具专用车辆,降低公司用车费用,对公司车辆的年检、保险以及相关证件的保存做统一安排和归口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规划、管理及调度。

各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人员用车的申请审批。

4.1个人因公申请使用车辆的,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

4.2各部门、车间要求派车的,原则上须提前半天申请,以便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对非急性事物,办公室主任须本着有序、节约的管理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4.3所有车辆使用完毕或下班后,统一停放公司指定停车位,原则上不允许公车私用或将公司车辆开回家等现象。

4.4车辆钥匙统一放置总经理办公室,用车完毕后,将钥匙交办公室主任,并在车辆使用情况上登记相关信息。

5.1出车前检查:

5.1.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5.1.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5.1.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不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5.1.4方向机、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是否紧固、有效。

5.1.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搭线是否牢固清洁。

5.1.6按照车辆的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察听声音是否正常。

5.1.7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指示灯工作必须正常(如发现有故障,应马上熄车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1.8自检本车确认技术性能良好,方可出车。

5.2出车时注意事项:

5.2.1不得交给他人驾驶,不得进行公司任务以外的活动。

5.2.2严守交通规则,严格控制车速,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5.2.3行驶中,发现车辆异常,应立即停车检修,并及时与办公室主任联系汇报情况。

5.2.4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务。

5.3下班收车管理:

5.3.1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清洁烟灰盒,检查车内是否有熄灭烟头,及车上有无他人遗留物品,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在车内),然后把车辆开回公司指定位置。

5.3.2熄灯、入档、拉紧手制动器,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螺丝是否松动。

5.3.3补充好车辆的机油、燃油、冷却水和电池水。

5.3.4详细填写好《用车情况表》,并对车辆当天异常情况作书面记录,同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3.5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

6.1所有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6.2根据车辆状况,定期做保养与申请维修,如因保养不及时所导致车辆出现问题,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0%。

6.3车辆需要维修的,提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呈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到公司定点进行维修。更换部件需带回公司,由仓管员核实后存放在指定位置。未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不可私自进行维修,特殊情况(车辆坏在路上)可先电话通知办公室主任,得到同意后方可安排维修。如问题较小并费用在200元以下,由最近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开好收据,如超出200元以上修理费的,打电话到定点维修厂,由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

6.4及时检查水与油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如因无水或无油造成车辆维修,由责任人负10%。

7.3发生交通事故,属次责或无责任的,不在考核范围。

7.4办公室主任每月对各车辆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对违章记录进行通报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7.5因乱停车、无证、未系安全带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办公室主任当月提报财务进行相关扣款;因超速、闯经灯造成的违章罚款,当事人扣分,公司负责罚款部分(注:一个年度内累计罚款超过60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8.1正常的停车费、路桥费、洗车费、燃油费,每天上交至办公室主任做汇总,并在单据背后注明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在月底进行报销。

8.2燃油补助费,公车私用的,按出差次数补助,武义市区范围按30元/次,永康市区范围内50元/次。(其他未标注的,视距离远近,最高补助次数100元/次)

9.1《洗车、加油记录表》

9.2《使用情况表》

9.3《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九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

为使公司行政车辆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和工厂行政车辆管理。

1、公司行政车辆的定位:服务于公司经营、生产、营销、工程、活动等事务。公司行政车辆优先保证工程抢修、销售重要客户拜访和工程验收、紧急采购和紧急发货等重要而紧急事宜;各使用部门使用车辆需要经过相应流程审核,经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出车。

2、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为分公司总经理、工厂车辆和西直门总部车辆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负责,行政部对分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管,并留有车辆备用钥匙。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所有车辆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行政车辆的机动车信息、维修保养、车辆年审记、车辆保险税费缴纳等情况,分公司同步建立相应的车辆档案。

3、严禁公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随车人员应遵守驾驶员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驾驶员停车,非停车路段驾驶员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驾驶员驾驶。

5、为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乘车人员有义务对驾驶员技术、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驾驶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

1、车辆使用申请,实行审批制度,车辆使用部门或个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车辆定位原则;车辆管理部门需考虑事情轻重缓急,并估算派车成本,如确实需要派车方能签批。

2、原则上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车辆。申请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车辆管理部门批准—通知驾驶员出车。具体流程: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车辆《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或高管批准,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方可派车。

3、工厂车辆申请和西直门总部用车需经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车辆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如签字人不在现场,可电话确认,事后第一时间补签字。

4、特殊紧急情况(如工伤、紧急病人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同意放行,同时驾驶员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车辆返回后由车辆使用部门补办用车手续。

1、行政车辆费用项目可分为: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

2、公司统一配置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充值和记录,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驾驶员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充值。

3、车辆管理部门每天统计车辆费用,将费用明细上报至行政部。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每周末根据统计的行政车辆费用进行分析,并将产生的费用分摊到使用部门或者个人,并列出车辆费用分析柱状图。具体内容详见《行政车辆费用分析表》。

4、报销行政车辆费用时,车辆管理部门、财务部需对其行车日志进行核对,与行车日志不符的费用和多出油耗不予报销,由驾驶员承担。其他由于驾驶员违章行车、停车的.费用,公司一概不进行报销,特殊情况需呈报公司总经理方可报销。

5、兄弟公司车辆借用需经董事长批准,并仔细核对行车路线和行车产生的费用后,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确认。

1、行政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责任及交通管理部门罚款全由司机个人承担;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驾驶员违章行车公司对其追加罚款50元/次。3个月安全驾驶无违规行为公司奖励安全驾驶100元。

2、公司如有驾驶员离职,行政部应查询离职日前有无违章行驶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其罚款将在薪资结算时通知财务扣除。

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车驾驶员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伤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应同时通知公司车辆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公司相关人员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分公司出现上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

2、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按照每辆车保养规范保养,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如需维修保养,驾驶员须于维修前向车辆管理负责人陈述原因,批准后方可执行。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驾驶员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计费用等)。

1、车辆外部整体清洁、无漆皮脱落,风挡、后视镜和车窗玻璃无明显污迹、无破碎和裂隙。

2、车辆座椅保持干净、无污痕。

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4、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味。

5、车内禁止吸烟,如接待客人吸烟,应礼貌劝说。

6、司机每天应填写车辆日检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车辆日检表》。

7、定期对车辆卫生等进行抽查,如不符合标准,处罚驾驶员10元/次。并将抽查结果上报行政部。

1、按公司规定着装,服装整洁,头发整齐,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对乘车人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客人上下车时要主动开关车门;客人有行李时要主动帮客人拿行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严禁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如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驾驶员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4、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1、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2、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等待指令或进行车辆保洁等相关工作,不准随便离开办公室。有事离开时要告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外出手续。出车返回,应立即告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车时,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4、出车前需将具体时间、去往地点、行驶公里数、各种费用要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有用车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驾驶员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车辆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车要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6、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驾驶员和代驾驶人员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7、驾驶员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车辆去外省市办理业务过夜,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驾驶员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驾驶员责任。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车辆派车单》、《车辆日检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车辆年审记录表》、《行车日志》、《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车辆费用分析表》、《行政车辆管理总台帐》。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行政部。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已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招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九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我矿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各工队录用人员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登记,方可入职;人员离职,需经过相关领导批准,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移清公司配备财产物品,方可办理离职,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给予结算工资。

二、新员工进入职后,须接受我矿岗前各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三、我矿因工作需要,将定期对员工进行特殊工种培训,各部门、各工队应积极配合矿办展开培训工作;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对不配合矿办组织的培训工作的部门或工队经行相应处罚。

四、各部门、各工队员工请销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将请假条报于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各部门、各工队做好员工考勤记录,并于每月5号前交于人事部杨威处。

六、各工队必须每月人员统计,记录好在职人员、入职人员、离职人员详细情况,并于每月5号前报于人事部杨威处;对虚报、缓报、不报的工队,进行相应处罚。

七、各工队每天每个班出勤下井人数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虚报、缓报、不报工队进行相应处罚。

八、井口汇报站、灯房做好每天每个班下井人员详细登记,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虚报、缓报、不报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九、各部门、各工队作业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一经发现工作时间不在职,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各工队人员应遵守我矿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十一、本规定由下发之日起生效

某某煤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全面领导办公室工作并具体主持酒店行政事务工作.

二、召集酒店管理层每周(日)例会,制订每周(日)工作计划.

三、全权负责酒店人事工作,掌握业务范围,拟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如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共同研究处理.

四、抓好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

五、组织制订、修改、充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六、对分配给本部门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激励部属员工.

七、根据用工计划组织招聘工作,负责招聘、辞退、调岗员工的审核,以及员工内部调配的审核工作.

八、组织筹办、策划公司员工的休假、娱乐、联欢活动.

九、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在岗业务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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