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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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0 06:10:40    小编:ZS文王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汇总16篇)

小编:ZS文王

在面对挑战和困难时,制定一个明确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一个完美的方案应该是全面的,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通过学习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提高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经费,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岗位、场所、设施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一)排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和生产经营环境的不利影响”等方面,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具体内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答》(市安委办编发)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厂(矿、公司)级实行月排查。主要(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并及时召开调度会,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监控责任。

2、车间(区、队、分公司)实行周排查。车间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不能立即排除和本级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厂(矿、公司)报告。

3、班组、岗位实行每日、每班排查。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车间(区、队、分公司)报告。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锅炉房、配电室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隐患排查情况报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安委办,县属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直接报本级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按统一设定的报表填报(表样附后),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当场整改的要报数字、限期整改的要报条目)、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是否涉及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对周边重要设备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可能造成的影响、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等)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安委办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告知所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主管)负责人组织专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整改完毕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监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五)登记建档。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表》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纪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并逐月登记建档。

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备查,班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保存一年以上,车间(区、队、分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保存两年以上,厂(矿、公司)级和危险源点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保存三年以上。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对口”的原则,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一)责任划分和督导检查频次。

1、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按照“行业对口”原则,负责驻保省属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2)本部门直属生产经营单位;

(3)监管职责范围内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4)监管职责范围内涉及安全的重要场所和设施;

(5)上级指定或委托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上述单位(场所和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其中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和特别危险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通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的“安全诚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综合督导检查。同时,对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市安委办每半年组织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2、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管委会。

(2)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3)涉及安全的重要场所和设施;

(4)上级指定或委托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上述单位(场所和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其中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和特别危险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通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的“安全诚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综合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排查,烟花爆竹、矿山等非法生产活动的高峰期要进行不间断的排查。同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辖区内除县级以上负责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

(2)辖区内涉及安全的场所和设施;

(3)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对上述单位(场所和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排查,烟花爆竹、矿山等非法生产活动的高峰期应进行不间断的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多、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县、乡两级确定排查频次,报市安委办备案。

各级各部门在“两节”、“两会”、重大节假日等特殊、重要时期和汛(暑)期、冬季等事故多发期,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大隐患排查治理频次和力度。

各级各部门应按上述责任分工,将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拉出名单,逐级上报备案。

(二)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生产经营单位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6、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有无验收记录等。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进行督导检查前,要制定《安全检查表》,明确督导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要求等,对生产经营进行综合性督导检查时,要涵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日常督导检查时,要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纠正“三违”、危险源点监控、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登记建档。

督导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生产经营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一份留被检查单位备存,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存档。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台账,对督导检查和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四)工作信息的报告。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定时间、内容、要求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要立即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有关部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县(市、区)安委办。

2、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安委办于每季度结束后8日内报市安委办。

3、市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8日内报市安委办。

4、市安委办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省安委办。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动督导检查组次、人数,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本级发现和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当场整改数量、限期整改的隐患数量及行业分布、重大隐患具体情况及整改、监控措施等)。

报告的形式:填写表格(附后),将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上报。市安委办传真电话:3088306,邮箱:。

(五)隐患整改督办。

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

3、重大隐患,由市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事故风险预测评估,根据确定的预警级别,向重大隐患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或市政府有关部门下达整改督办函,由监管部门在重大隐患单位显著位置,张挂警示牌(红、橙、黄、蓝)进行警示(警示牌要标明隐患位置、可能造成的伤亡和经济损失、整改期限及整改督办单位),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重大隐患整改完毕、生产经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监管部门应于3日内报请市安委办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撤销警示牌,取消应急响应。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将涉及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有关的内容印成小册子,由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发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事业单位。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由市、县两级联合组织,对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隐患排查监督检查的专项培训。

(二)实行定期调度。市安委会每半年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调度一次;市安委办每季度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调度一次;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调度一次,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行动。由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四)强化责任追究与考核。

1、政府与部门相关工作不落实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3)不按规定要求逐月建立隐患信息台帐的,每少一个月,年终考核扣3分;

(4)隐患排查不及时、督办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保定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3、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五)加强社会监督。

1、严格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2、市、县两级安委办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公告等形式,每半年公布一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参照本制度制定专项隐患排查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中石油和中石化的下属加油站、各通信公司的下属单位和其他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由所在地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负责。

(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二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的通知》(豫安委〔2020〕11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20〕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险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组长:安士伟。

副组长:周礼春王玉磊。

成员:胡楠熊辉霞何云亭王岩熊新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云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变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为有效推进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园内房屋建筑底数(含所有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意见,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所有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品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油安发〔〕89号)、油田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田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油发〔2016〕48号)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厂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采油厂安委会。

20xx年10月31日。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四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普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区居民公德意识,规范社区居民文明交通行为,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增强居民们自我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文明城市的创建作出应有贡献。

交通文明劝导队的参加对象以中老年人为主,实行自愿报名,推行义务服务。参加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热心公益,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示范的标兵。按报名人数多少进行合理分组,确定劝导地点进行轮流值勤。

交通文劝明导队的主要职责是上街值勤,纠正、制止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宣传、劝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具体是:对各种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负责对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乱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有意损坏公物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劝导和制止;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

1、交通文明劝导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文明行为劝导员”袖章,针对社区公共场所人员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监督劝导。

工作时间:(初定)早上8:00—11:00;下午14:30—17:00。

2、对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员,文明行为劝导队成员要及时行劝导,对于同一个人的不文明行为发现第一次的予以口头劝导,第二次书面记载。

1、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说脏话、粗话。

2、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

3、随意张贴广告、乱发传单。

4、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驶。

5、公共场所行为举止不规范。

6、随意在公共场所放养猫、狗等各种宠物。

7、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

20xx年12月13日,我校团总支组织十余名学生团员志愿者赴丹阳社区,积极参加“倡导文明,我做文明劝导员”义务交通协管活动,在社区主干道十字路口、公交站台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借以倡导文明新风,争创文明城市!

本次活动得到了丹阳学校党支部、横溪街道共青团工委、丹阳派出所的高度重视,在活动过程中,执勤民警对参加服务的志愿者同学给予了很好评价。通过交通文明劝导员的实践活动,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百姓,体验社会不同岗位,同学们不仅增强了自我交通安全意识,也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五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透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到达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到达100%;隐患排查率到达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到达100%;重大隐患整改率到达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天地金草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统一领导各企业负责,为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企业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李俊良(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珂(经理)。

徐明娥(安全部长)。

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项目部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组织督查工作,工作汇总,整理通报,上报所属企业有关状况。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资料。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职责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状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状况。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整改的安全隐患跟进检查。凡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列出,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废弃工房、危房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

2、以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力度。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项目部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善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总之,要根据各自特点,摸清底数、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出台措施,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职责、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潜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职责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职责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职责感,调动从业人员用心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职责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掉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追究力度,特别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职责。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六

为认真汲取怀化市中方县“10·22”脚手架垮塌事故、长沙县“10·26”雨水收集池土方坍塌事故以及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20xx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特制定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各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文杰。

副组长:各党政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由周霄任办公室主任。

(一)街道为业主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街道属地管理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对于街道为业主的在建项目,街道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中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于街道属地管理项目,按以下整治内容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并加强与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参与其组织的安全整治行动。

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各项规定,领导小组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临建设施、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深基坑整治重点。

未按要求组织深基坑、高边坡、桩基础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内支撑架设、支护施工不及时,未按要求分层开挖、分层支护;放坡坡率、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土方开挖施工不规范,未按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在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前提前开挖下层土方;基坑顶部和底部、人工挖孔桩的降排水措施不符合要求;基坑边违规堆载,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未对基坑、边坡的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核实,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保护措施未到位;基坑支护未组织联合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建设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深基坑、高边坡监测,监测单位未按方案和规范要求实施监测,监测项目不全,监测频率达不到要求,监测数据不真实,监测报告不及时;监测数据异常或报警,建设、施工、监测等单位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二)建筑起重机械整治重点。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权备案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是否与使用单位签订安拆合同,且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安拆单位是否按程序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按程序进行审批、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设备进场后各责任主体单位是否对设备构配件组织进场验收;设备安装前是否按程序进行基础验收,隐蔽工程资料是否齐全;预埋件及地脚螺栓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安装(拆卸)及操作人员是否有资格证件,是否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监理单位是否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件进行网络查询,是否按照“四证合一”要求进行管理;安装(拆卸)前是否按要求办理开工条件审查;安装(拆卸)设备的构配件是否为原厂构配件,构配件编号、型式是否与产权备案时的构配件编号、型式一致,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和随意安装行为;安装(拆卸)过程中安拆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使用单位项目经理、机械员、安全员是否在岗,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旁站。

(三)脚手架及高支模整治重点。

排查脚手架和高支模的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架体基础排水是否通畅,钢管、扣件等原材料是否经进场验收合格,材质是否达标;检查架体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堆载,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拆、提升、下降作业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专项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审,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方案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整治重点。

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空间通风、通讯、有害气体检测、消防等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编审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检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及易燃、可燃物按规定集中堆放并苫盖情况;检查各类储气罐规范存放和使用情况;检查消防水源和水管的配备情况;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查临建设施违规用电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临建设施整治重点。

临建设施选址是否妥当,是否违规设置在滑坡体等危险区域、易积水或洪水位以下低洼地段;临建设施主要受力结构是否存在变形,是否安全牢固;临建设施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七)建筑市场整治重点。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上报失信行为等处罚。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6日)。

要求街道内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组织对本企业所辖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对项目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要督促项目部认真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1月7日-11月30日)。

街道及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街道及各成员单位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加强标杆企业和良好监管经验的推广宣传,推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街道及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管理首要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得违法违规发包,任意压缩工期。施工单位要落实项目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全数检查,严厉查处。街道及各成员单位组织专业力量对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数摸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县行政执法局严肃查处,并纳入“一单四制”管理。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三)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相关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20xx年1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报送至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七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地区发生多起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各类交通隐患大排查,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

1.全力抓好重点车辆和人员风险防控。开展农村地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乘坐人)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排查农村居民日常外出务工人数、务工企业、外出务工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深入排查各村未检验、未报废机动车(重点是农村面包车),以及三轮车、四轮电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及是否存在非法载人的风险隐患,是否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发挥情况,日常交通安全劝导形式等。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对企业所有或租赁的重点车辆数量、经常外出的用工人员数量、用工人员出行交通方式、用工人员主要来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

2.深入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改。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重点对近年来农村地区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路侧险要路段、急弯陡坡、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段、“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进行细致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

3.强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近期农村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即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抽调警力下乡进村,在穿村过镇、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增设执勤站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坚决防范“两违”车辆和酒驾醉驾的驾驶人出村上路。进一步优化交警勤务模式,弥补凌晨、午间、傍晚、夜间查处空挡,严查严管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7座以上小客车特别是面包车违法超员行为,以及酒驾、超速、无证驾驶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对近3年内有严重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列出清单,全部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群发一次短信,开展针对性警示和精准拦截查缉,做到预警就查、露头就打、上路就管。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查纠整治货车“三超一疲劳”、运输矿石货车“野蛮驾驶”行为,严管重罚“百吨王”。

(二)交通运输部门。

1.严格整治道路运输和客运安全隐患。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及停车管理。加强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全县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河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

2.强化公路路网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在役桥梁隧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缺少标识标线、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及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路面病害,严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渔船检验工作,未经许可的建造、改造渔船不予检验。

(三)农业农村部门。

持续开展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无牌、伪造变造号牌证书、拼装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危渔船的登检频度和执法力度,严防“人证不符”等现象。

(四)应急部门。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县级以上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组织指导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定期以县安委办名义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编制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应急广播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安全提示最大限度覆盖人民群众。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进入采收种旺季,农村集中用工的出行需求,开展严禁乘坐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及超员车辆的针对性安全提示。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把宣传教育、警示提醒送到田间地头、农民群众身边。

(三)严格隐患治理和监管执法。各乡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不能确保安全的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停产停业整改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要严格监管执法,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追究情形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要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问责。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八

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x·xx”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用x-x年时间,彻底消除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镇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台帐。

(一)重点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区要按本村、社区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旅馆、饭店、餐馆、商场、市场、超市、会议室、戏台,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

教学。

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侯车厅(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三是对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四是对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对以上六类重点房屋排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数据台帐。

(二)重点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二是全面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镇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城乡房屋档案台帐。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台帐,实现全镇房屋规范化管理。

三、

具体任务。

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全覆盖、网格化排査和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

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城镇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及老旧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合,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多房屋信息录入“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各村、社区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会同各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镇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片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各村、社区要按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村、社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合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査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九

各村(社区):

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老顶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襄汾县饭店坍塌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抓安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3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辖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对辖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完善辖区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到2020年底,在老顶山镇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四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辖区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建筑信息化模型)、cim(通用信息模型)的智慧城市建设。

组长:梁爱国(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效民(镇副镇长)。

成员:各村村书记、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

各村、小区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两清单一台账”(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领导组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职责。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村、小区要统筹安排组织专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3.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市房屋信息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1.集中研判。各村、物业公司要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区领导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街道组织验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一)重点排查(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对四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bim、cim应用,建成辖区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各村、物业公司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统一的排查整治台账清单,定期研究解决城乡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定分类处置的具体措施,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社区、企业、物业公司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各村、物业公司要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

为深刻汲取县乡村“x·xx”建筑坍塌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全市、全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整治全镇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全面消除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七类:

3、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5、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各类园区及周边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查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x日-xx月xx日。

三、

排查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x个月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集中解决“违建、危建”问题,消除房屋建筑各类安全隐患。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违法违规建设和安全隐患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方式及要求。

排查整治采取各村(社区)自查、各片排查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各村(社区)自查和各片排查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各村(社区)自查。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确保本村(社区)范围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排查摸底表(附件x)及时上报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建设办)。

(二)各片、各单位、部门排查。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各片、建设办、国土资源所、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小城镇办、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与各村(社区)对接,同步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责任清单,并及时将责任清单(附件x)反馈至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各村(社区)。

(三)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根据责任清单立即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会同七个工作组和各村(社区)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整改完成后按要求将整改清单(附件x)报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销号处理。

整治要求:

1、对于排查出的手续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加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直至消除隐患为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2、对于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与建设、侵占消防安全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对既是违建又是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对城乡容貌影响不大,质量较好,尚能发挥一定社会作用的个别建筑,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评估后,提出意见并确定处置办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3、对于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或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4、对于屡次告知、催办,拒不配合工作、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和市场手段,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攻坚。(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五、实施步骤。

(二)全面排查阶段(xxxx年x月x日-xx月x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全面排查上报安全隐患。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要结合排查情况建立责任清单,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

(三)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各村(社区)要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做好集中整治,整改完成后,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提出销号申请,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销号申请进行现场审查核准。

(四)巩固。

总结。

阶段(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老旧房屋,要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防控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整改汇总清单,于xx月xx日前上报镇党委、镇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组成的人员及职责分别为: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对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督办。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拆违拆危,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检查督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好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将定期将督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一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二

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个主线,在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教育系统坚持打防并举、夯实基础、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全面强化反恐怖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反恐怖斗争措施,坚决防止暴恐活动在街道,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各镇街道负责人。

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此次专项行动。按工作职责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担任,具体组织实施,狠抓落实,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综治办主任。

成员:综治办成员、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事故单位教办主任。

第一组:事故现场处置组。

组长:教育局综治办主任。

成员:综治办、包联股室、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二组:紧急救护组。

组长:事故单位主管领导。

成员:各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医疗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三组: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成员:计财股、校建办、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四组: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成员:人事股、督导室、普教股、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五组:事故处理接待组。

组长:事故单位主要领导。

成员: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教办。

第六组:通讯报道组。

组长:电教中心主任。

成员:电教中心、办公室、事故单位。

(一)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1、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同志值班制度。街道要安排教师值班,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表除值班人员人手一份外,要在街道办公室、警务室张贴;领导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门卫管理。街道要对出入校人员、车辆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本单位、非公干人员的登记管理,要求会见人员在回执上签名反馈,严禁非公务外来车辆随意进入街道,对可疑人员应予以询问,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公安部门。

3、加强街道内部执勤巡逻。街道要成立巡逻队,对街道内部的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实行每日定时巡查登记,巡查人员签名。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并查明来源和危害,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影响。

4、强化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配齐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和街道保安,并建立政审、培训、体检等档案。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对抗暴恐分子的能力。

5、配足配齐安保器械。街道警务室应当按保安人数配备防卫器械,使用正常,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要统一着保安制服,持警用器械,确保24小时2人以上在岗在位。

6、完善街道设施设备。在街道大门、主要道路、食堂、实验室、街道周界等重点场所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教育局监控平台联网。校门口应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和对讲系统;街道监控室应设置在安全部位,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值班监看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工作。

(二)突出防范重点。

1、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的管理。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段应落实家校交接制度;上下学时段要安排街道领导、值班教师、街道共同值班,加强对街道的巡视,维护上下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街道。

3、加强各类危险物品管控。重点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监管检查和出入库、领用管理。健全丢失报告制度,通过技防、物防、人防等多种手段防止危险品丢失被盗。加强对危险品从业、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与演练。

4、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全面排查和掌握本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有精神病史人员、吸毒人员、缠访闹访人员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相关人员数据库,加强动态管控。

5、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防暴工作。根据各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怖工作变化,提升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反恐防暴工作等级,防止校内大型活动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发生暴力破坏、事件等影响重大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

(三)加强教育培训。

1、加强反恐防暴宣传教育。街道要通过班会、“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以及黑板报、街道、专题报告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和载体,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反恐防暴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避险、防护、逃生、急救、报警等基本常识,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街道聘请部分家长作为安全信息员,并做到信息畅通,信息共享。

2、开展反恐防暴专业知识培训。街道通过邀请公安部门专业人员、法制副校长到校讲课等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恐防暴教育培训,增强干部教师的反恐防暴意识,提高反恐防暴工作能力。

3.完善应急预案。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反恐防暴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队伍,明确本单位重点防范目标、重要环节和防范举措,明确部门人员职责任务和现场处置工作规范和运作程序,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要备齐应急逃生绳、盾牌、灭火器等应急物资,疏通应急逃生通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应急演练。街道每学期开展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和街道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正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5、规范应急处理。发生突发性暴恐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1、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各镇街道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牢牢紧绷反恐怖斗争这根弦,抓好各项反恐怖工作措施的落实。

2、动员公众,全民参与。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开展全民反恐怖宣传教育,动员广大人们群众参与反恐怖工作。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恐线索,切实把反恐怖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掀起反恐人民战争高潮。

3、各镇街道要确定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于5月16日前将人员信息(姓名、职务、座机或手机号码)报市局综治办,各联络员每周四10时前向市局综治办报告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三

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我镇老街和各村/社区、驻镇机关的消防安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落实工作职责,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新确定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确保专项行动期间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成立镇长为组长,分管政法委员为副组长、安办为成员的富庄镇火灾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筹划部署、宣传发动、督导考核等。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将排查工作落实到人,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底数。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每处重大隐患的具体位置、建筑情况、突出问题以及安全责任人等。

(二)全面排查阶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隐患成因,总结形成规律,制定整改措施。要突出整治学校、网吧、农贸市场、和老街老房子等公众聚集场所。同时,安办要制定有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开展至少一次实战演练。

(三)全面总结验收阶段,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村/社区、驻镇机关和企业等要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驻镇机关和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克服畏难情绪,杜绝侥幸思想,将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一名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要亲自带队督办,加强调度指挥,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

严格督查,落实责任。我镇成立督查组,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上报通报批评。镇安办实施班子成员包片挂点制度,每月深入基层开展指导、督查不少于1次,实时跟踪工作进展。凡是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不确定,应该整治的不整治,发生火灾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五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把6月(5月30日-6月30日)定为“安全生产活动月”,我们将紧密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重点,构建和谐医院、平安医院。现将我院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1、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医院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计生委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一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广泛宣传: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培训、利用电子屏、条幅、会议、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医院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院长查房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医院日常管理中去;同时完善和建安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提高了科室的安全生产意识。

1、根据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以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3、医院保卫科与后勤科对全院重点部门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一次,重点体现在应急疏散人员及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医院购买更新干粉灭火器,对部分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4、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对来院车辆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对医院职工饭堂,供氧房,药房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医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院把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在“六个零”即:“重大医疗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事物中毒事故为零、重大爆炸事故为零、重伤以上事故为零。医院将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构建和谐医院、和谐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六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学校决定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后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刘仁忠。

副组长:陈志林魏玉华陈秀莲。

组员:各班主任。

三、活动时间。

20__年12月1日——20__年12月12日。

四、工作目标。

1.全体学生知晓每年的“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师生受到交通安全教育,普遍知晓出行交通安全常识;

3.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进一步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提高交通安全防护自救能力。

五、活动内容形式安排。

1、在校门口led滚动显示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图片,构建浓烈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强化交通安全提示、警醒和教育作用。

2、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

话。号召广大师生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行为;利用校园广播对全校师生积极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家长及身边的的人自觉增强安全意识。

3、利用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校园活动安全教育以及交通安全等教育。

4、各班召开“珍爱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班出一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主题板报,高年级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主题手抄报。

5、各班利用多媒体、班队活动课,集体观看安全教育系列片。

6、印发《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便于学生诵读,促进学生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

7、“放学5分钟”安全教育时间播放交通安全内容。

六、活动要求。

1.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要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将相关活动落到实处。

2.各班级充分发挥班级板报专栏教育阵地作用,认真办好班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板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各班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教育活动,并于12月12日前将活动记录交学校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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