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蟋蟀作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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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总结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也是对过去经历的一种交代。如何培养创造力和创新精神,使自己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脱颖而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于是,我和堂弟先在田野里仔细的听着,然后,我顺着声音找到了一只又大又肥的蟋蟀,我微微俯下身,用网子捕捉要犯,可那只蟋蟀猛的一跳,我抓了个空。我有点灰心,但又转念一想,以前法布尔也不是一会儿就捉到蟋蟀的,就又重新燃起了小宇宙。
我又继续开始寻找,终于又找到了一只蟋蟀。那只蟋蟀十分嚣张,见了我不但不躲,反而继续往前爬,让我收了你我气愤地说。我用网子往他身上一罩,他用力一蹦,躲过了一次追捕,可它还是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我看准时机,用网子一罩,再提起来,蟋蟀被我捉住了。可是一会儿,蟋蟀就从网子里掉了出来,我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再仔细一看,网子破了个洞,正好能让蟋蟀掉出来,我自认倒霉:遇见了个奸敌。我只好重新换了一副网子。
我是不到黄河心不死,我突然看见一片玉米地,又想起蟋蟀喜欢吃玉米,于是,我就走到玉米地里摘了几个玉米,然后,我把玉米剥成粒,然后把粒撒在我的身边,十分钟后,来了一只蟋蟀、两只蟋蟀、三只蟋蟀许多的蟋蟀爬了过来,我用网子左手抓一只,右手抓一只,一连抓了五六只。在食物的诱惑下,那些蟋蟀变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我把它们放在地上观察,只见蟋蟀身着一件绿色的皮大衣头上长着两根弯弯的天线,它那两条粗壮的大腿和六条带倒刺的小腿,俨然有一种王者之风。
那一晚的经历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每当想起这件事,都能让我美上一天。
自从蟋蟀切斯特在时报广场出名以后,纽约许多公司都请他去做形象代言人,使它忙得不可开交。它的名气传遍五大洲、四大洋,就连它家乡的黑熊市长也知道了。为了扩大家乡的知名度,该市市民一致推选切斯特做“荣誉市民”,并最最最虔诚地请它回家讲学。
告别了好友哈里和塔克,切斯特乘坐的飞机经过一天一夜的飞行,降落在他家附近的一个飞机场。切斯特刚跳下飞机,就被一群早已等得很急,但又特别热情的记者包围了。他们拿着摄像机,拿着采访用的录音器,把切斯特围得连气都喘不过来蟋蟀在时报广场续写作文蟋蟀在时报广场续写作文。
幸亏土拨鼠在地上挖了一个通道,切斯特才得以脱身。这时,市长已经拿着鲜花来到机场。他疏散记者后,便把切斯特接进轿车,没多久,切斯特便来到五星级宾馆的总统套房。
这里的服务员都经过一系列培训。他们提供的食物也是最上等的:法国枫丹白露的露珠、俄罗斯西伯利亚的马铃薯、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西红柿、美国夏威夷的椰子、以色列特拉柴维尔温室特培的黄瓜及中国新疆吐鲁番特供的哈密瓜蟋。切斯特过着犹如天堂般的生活。
一些朋友很羡慕它,因为切斯特曾去过远方。一些童年的小伙伴要它带自己出国,也去风光风光。切斯特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它认为只是机遇改变了它的生活,它自己仍然是只普通的蟋蟀。因为在外奔波得太疲倦了,它就想在家乡安居乐业了。[写切斯特对自己有清醒认识,它决定在家乡安居乐业。
我是一只没有烦恼的小蟋蟀。我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我跳跃在绿油油的草丛中,躲在家里睡觉。忽然,巨大的响声从天而降,把我惊醒了。我急忙跑出屋,一打听,原来502班的同学要把我捉了做标本、研究我。听到这消息,我立即朝家里跑去。可是已经晚了,我眼睁睁地看着我一名英俊不凡(虽然很可恶,但是其实还是比较帅,我实话实说)的男孩,把我幸福温暖的家给踩扁了。
我为此很是生气,我跳了起来,一边跳,一边大声说:“我抗议!我抗议……”此时,他好像哥伦步发现了新大陆,一双残害动物的“魔爪”伸向我。我立刻飞奔,他像猎狗一样紧追不舍,人越来越多,我在心里埋怨自己:怎么忘了,我现在是个面临危机的“逃犯”啊!我一思考,速度便缓慢了下来,他便轻而易举地抓住了我。我闭上眼,祈祷:“地狱别收留我!”“咦?怎么没有动静啊?”我睁开眼睛一瞧,四个人围着我,拿着各种仪器望着我。我二话不说,拔腿就跑。可恶的男孩,不止一次地阻拦我。过了一会儿,他们就把我给放了。我此时才明白:他们捉我只是观察我,不是想残害我。我看见他们走远了,便连忙跟了上去,想跟他们说句“对不起”。可是他们一直看不见我,我只好一直紧跟不舍。
可怜的我还不知道,世界上除了好人,还有坏人,可能随时有坏人会对我施实暴力倾向……。
这个暑假里,一只来自1961年的蟋蟀带我领略了一段非凡的传奇,传奇中,有成功的愉悦,有离别的伤感,还有引人深思的种种悖论,让我在品味的过程中,回忆起了昨日温暖的记忆以及对生活的无限感动。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它原先只是乡下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却在阴差阳错间被意外的带进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他幸运地遇见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对好朋友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不知怎的,蟋蟀柴斯特靠着自己的天赋异禀和高超的演奏技巧,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的演奏明星,并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不菲的收入。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开始思念起家乡自由宁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最终回到了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乡。
对于柴斯特来说功成名就并非他所愿,纯粹出于偶然,自由才是它的选择,如若换成现在?有一个不必煞费苦心而一举成名的机会,又会有多少人选择放弃呢?好不容易能够红的发紫,稍感疲倦,便选择退隐大众?这有那么容易吗?成名固然是件好事,但又同时使柴斯特感到特别疲倦,以致失去了快乐。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亨利猫的这句话将我夹在了矛盾里,返璞归真固然好,可却无从认知自己的身份,价值和地位;大红大紫固然好,可是自由,快乐和真挚却由此埋没.生于21世纪的我们,面对喧嚣的社会,根本不能够深入的理解自由的真正意义,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使人类在物质的压榨下流失了那份真正的快乐,自由早已变得像生命一样金贵。
盖上书那一刻,这段心灵之旅随着地铁站的广播一同结束了,柴斯特嘹亮而韵味的鸣叫萦绕在我耳边,我仿佛停留在了xx年的温暖回忆里,聆听着自然的乐音,享受着远离喧嚣社会的自由生活。
关于蟋蟀的故事,历史悠久,一是它那温馨、舒适的住所。二是它那优美的歌声。有的人说:蟋蟀虽然智力不高,但在建筑方面的天分十分出众。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那么它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呢?于是我一直想亲自观察一下。
我问了几个当地的农民,知道了蟋蟀一般住在田野中阳光充足,排水方便的地方。只要有耐心,那么蟋蟀的洞就一定能找到。但是,这个小家伙感知能力非常好。无论你的脚步有多轻,它都能察觉到。当我走到它的房子前时,早已经人去楼空,想要捉一只蟋蟀更是难上加难。
找了一会儿,我又找到了一个洞口,这次我并没有靠近它,而是找一根长长的草,慢慢伸进洞,逗逗它。这样一来,可把它惹怒了,气冲冲地走到门口,用触角探测安全,才出来。
我赶忙把袋子拿了出来,小蟋蟀,快进来吧,我不会亏待你的,但是也要为我解开心中的疑惑吧。
我把它带到我家旁的那一小块地上,四周用塑料板围起来,那块地阳光充足,很适合蟋蟀生活,真希望见到它建筑房子的样子,听到它的声音。天气一天比一天冷,蟋蟀先生终于要开工了,他先把田地逛了一圈,挑好“风水”,确定位置,那地方可别说,还不错,四周有草掩护,排水方便,即使下了倾盆大雨,也不会被淹没,很快就会变干的。
之后我拿放大镜观察,原来建筑也不是很难。只见蟋蟀先生双脚蹬地,先用嘴把大石块咬掉,再把灰尘推到后面,最后铺开,有规则,有方法,有目的,一清二楚。
我每次每次去看他,要不就是在洞里辛勤劳作,要不就是在洞外休息,触角都无力地耷拉着,看着蟋蟀先生这每天高强度的工作,我真想劝他,别着急,慢慢来。
一天天过去了,转眼间寒冷的冬天,已经变成了温暖的.冬天,房子已经造好了,门口用草半掩着,并从来不吃门口的草。这与“兔子不吃窝边草”是一样的道理。
蟋蟀先生到了该享乐的时间,可他还是不肯歇息,就是一个劳碌命。
夏天到了,曾经的小蟋蟀已经变成了一只老蟋蟀了,开启了整天歌唱的帷幕,与蝉一拼高低。
它总是站在门口中,把门口当成了它的大舞台,使泥土、小草为之摇摆,与蝉的歌巧妙地相呼应,时而缓,时而急,从天上传到地下,穿过花丛,穿过湖泊,是那么震撼,这仿佛是大自然最好的礼物。
渐渐地,我对蟋蟀的歌声很熟悉,这声音很柔和,夹杂着颤音,非常悦耳。如果没有外界的干扰,它们将一直保持一种声音,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就会立马转变腔调,唱另外一首歌。蟋蟀随它的声音消失而一起隐匿了。
这就是蟋蟀的一生,看似短暂却过得很充实、精彩。认真去完成每一件事,勤勤恳恳,老老实实,脚踏实地地走好每一步,我们人类也应该如此。
我家有两只可爱的蟋蟀。它们长着圆圆的头,两条细长的触角一动一动,可爱极了。它们的身上长着一对翅膀,身后还有两条尾巴。我听爷爷说:“如果把两只蟋蟀放在一起,它们就会斗。”今天,我把蟋蟀放在一起,看看它们会不会斗。
我看见一只体形比较大的蟋蟀在追一只体形小的蟋蟀,大蟋蟀一边追一边叫,好像在说:“你斗不过我,快快投降吧!”这时,小蟋蟀吓得从大蟋蟀的头顶窜过,四脚朝天,落荒而逃。眼看小蟋蟀要成为大蟋蟀的手下败将时,我连忙把两只蟋蟀分开。大蟋蟀高兴地把两只后腿竖起,蛐蛐地鸣叫着庆祝胜利,小蟋蟀被吓坏了,一动也不敢动,躲得远远的。啊,斗蟋蟀原来有这样多的乐趣!
星期一,天气特别好,我和爷爷去菜园子里摘点菜回来中午烧着吃。
我们经过茶树地的时候,,听到了“吱吱、吱吱”地蟋蟀叫声,叫声很响亮,我跟爷爷说:“爷爷我想要一只蟋蟀玩”。爷爷说:“好好,爷爷帮你捉一只”。我急忙跑回了家,拿了一个瓶子和手套。我和爷爷一起合作抓蟋蟀。爷爷用棍子扒开草丛,突然,几只蟋蟀就蹦了出来,有大的,有小的,跳着跳着就不见了,我们就往别处找,我听见我的右边蟋蟀叫声更大,爷爷说这一次不能让蟋蟀跑掉了,我们轻轻地盯着蟋蟀,蟋蟀很灵活,虽然我戴着手套,还是不敢捉蟋蟀,爷爷很快地用手扑到了蟋蟀,抓住了,我好高兴啊!蟋蟀在我的手里挣扎着想要出去,使劲的叫,我观察了一下,他头上长着常常的'须子,两条粗壮的大腿,好可爱!
真没想到,这个大明星竟然来我家做客了。我和姐姐一下子就围了过去。因为蟋蟀还没有名字,我们决定给它起一个:李白、杜甫、刘备、关羽都不行。正当我们愁眉苦脸的时候,这只蟋蟀发出了吱吱的声音。我灵光一闪,就叫它吱吱了。
吱吱刚来我家时,总是摆着大明星的架子,很少唱歌。两天过去了,它好像已经完全适应了我家的环境,只要有声响,它就吱吱地唱个不停。
一天,我正和姐姐写作业,吱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从笼子里跑出来了。我大叫,姐姐吓得跑进了卧室里。调皮的吱吱上蹿下跳,吱吱地叫个不停,就像一个耀武扬威的大将军。我手拿青龙宝剑,大喝一声:吱吱,你的小命握在我的手中,赶紧回家去!最怕昆虫的姐姐被我滑稽的行为逗得哈哈大笑。
正在卧室工作的爸爸闻声赶来,看着一片狼藉的客厅微笑着摇头。不知何时,爸爸的手中多了一个捕虫网,刚刚还一脸神气的吱吱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就被爸爸扣在了网里。我连忙把笼子递给了爸爸。爸爸把笼门打开,然后把网子对着笼门的地方慢慢地翘起,吱吱听话地走进了笼子。至此,一场风波总算停止。
吱吱在我家做客的这几天给我和姐姐带来了许多乐趣,我非常喜欢它。
一天,我在草地上兴高采烈地玩耍,偶然间,我在捕捉螳螂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蟋蟀的世界。我静静地看着,仿佛我也进入了这奇妙而神奇的世界。
空间在我的眼前扩大了,又密又细的草茎组成了茂密的森林。一只蟋蟀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想它一定是个“觅食者”吧!你瞧它东张西望的,四处寻找猎物,它的目光锁定在一只小小的虫子上,随后一个“鲤鱼打挺”猛冲过去,敏捷地抓住了猎物,那猎物还想做垂死挣扎,可它始终逃不出蟋蟀布下的天罗地网,只能做蟋蟀的“盘中餐”了。蟋蟀吃完了猎物,就大摇大把地回村了。
这个蟋蟀村庄建立在一颗大树的下面,那里空气清新极了!村庄里有许多户人家,那些蟋蟀经常三五陈群地跑出来,欢乐地做游戏。它们有的左拐右拐比灵敏;有的你追我赶比速度;有的互相顶撞比力气;还有的蹦蹦跳跳比高度。它们的家说明白了就是一个洞穴,它们一旦玩累了,就会走进洞穴里休息一下,等体力充沛了又出来打打闹闹。
在大树的东边,也是蟋蟀的地盘。一大群“蟋蟀建筑师”们正在准备多修几间房子。它们一会而挖洞,一会儿找材料,一会儿搬泥巴,辛苦极了。可这些伟大的“蟋蟀建筑师”为了蟋蟀的将来,忙得满头大汗,实在太累了,就边振着翅膀边唱优美动听的歌,一边专心致志的忙碌,如果不想干了,就看着建好的新房子,继续干。经过许许多多“蟋蟀建筑者”的努力终于建好了一个又一个完美又舒适的家。
在大树的西边,还是蟋蟀的.地盘。这里既有劳动者,又有表演者。劳动者是一群寻找食物的蟋蟀,它们不远万里,长途跋涉找到比自己大好几倍的食物带回来,它们不叫苦,不叫累,真值得我学习。表演者是一个年轻的蟋蟀,它被许多蟋蟀包围了,那里的蟋蟀简直可以用人山人海形容了,它们把表演者里三层外三层地围起来,围的水泄不通。只见表演者一会儿投起头叽里咕噜的,一会儿又举起双臂叽里咕噜的,别提有多滑稽多可笑多有意思啊!
蟋蟀的世界可有趣啦!我愿意带你参加蟋蟀的世界。
夏天,我家附近的小区公园里花草丛生。我和几个伙伴在公园中间的空地上滑滑板;玩轮滑;骑自行车……玩累了或是到水池旁抓蜗牛;或是到草丛里捉蟋蟀。我有一个最要好的伙伴,大家都叫他“铁哥”。起初,铁哥还不愿意和我们玩,他觉得我们是一群无聊的小孩子,而且他的双节棍也炼得相当不错,你可要知道,他都上五年级了,自然不愿意跟我们这些刚上学的孩子玩儿。可是时间久了,我们玩的那些新鲜玩意渐渐地吸引了铁哥。我们成了玩伴,他还把双节棍法“传授”给了我们。铁哥成了我们的头儿。
记得有一次,去捉蟋蟀。我们在草丛里,石头下仔细地寻找,一个伙伴在蟋蟀逃跑的一瞬间单手抓住了它,这还不叫绝,另一个玩伴眼睛尖,一把捉住了两只。我们把捉来的蟋蟀放到一个玻璃瓶子里,满载而归。突然,“铁哥”攥着拳头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说:“等等我,这还有一只呢。”可是,当他张开手指,那只蟋蟀躺在那一动不动,它已经停止了呼吸……一个伙伴说:“铁哥,你该炼点儿‘轻功’了”。我们都哈哈大笑,铁哥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件童年趣事让我至今难忘。我轻轻地合上相册,把他放回了书架。
星期天的下午,我和朋友们在草丛中捉到了一只蟋蟀。它小巧玲珑,全身都是黑褐色,脑门上有两根细铜丝般的触须。而且,它那两条大腿可真有劲,不时地用力蹬我的手。它还“瞿瞿”地叫个不停。
我双手捂着这只蟋蟀,连蹦带跳地来到屋子里,我把它放在一个土坑上。
“嗒”的一声,我看见它蹦空而起,跳到了有一尺多高!我说:“哎呀,你真行,能跳一尺多高!”我这一夸,它更来劲了,两条大腿伸起来,嗒——嗒——嗒又连续跳了三下。
我说:“你就像一名三级跳高运动员哩!”我拍手称赞它。
到了晚上,草地里,房屋边有好多只蟋蟀奏起美妙的“乐曲”。我悄悄地走进屋子里,可是听不见我放在大瓶里的那只蟋蟀的奏乐声。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搔着脑袋走出房门。
突然,我想出了一个妙主意,我找来几棵青草和一把润湿的细土,放进一个纸盒里,接着从破瓶子里轻轻地取出了蟋蟀,把他放进小纸盒里。然后,我把强烈的.电灯关闭了。
这时,这只蟋蟀和它同伴奏起了动听的乐曲。这证实了我的判断:蟋蟀在强烈的光线下,离开它所喜欢的“土”。它是不愿意“奏乐”的。
我还听大人说,蟋蟀不但是可爱的“乐师”,还是好斗的“武士”呢!
蟋蟀是一种很好斗的昆虫,黄褐色至黑褐色。头圆,胸宽,有咀嚼式口器,上颚发达,喜欢咬斗。前足的胫节上有敏感的听器,而后足发达,适于跳跃;前翅是革质的,而后翅是膜质的,用于飞行。它还有着一对比身体还要长的触角。
蟋蟀吃些什么呢?蟋蟀是杂食性动物,各种作物、树苗、菜果都可以成为它的食物。蟋蟀是靠口中的大刀牙来咀嚼的。
蟋蟀是一种“不完全变态昆虫”,和许多昆虫一样,都是由卵开始成长的。幼虫和成虫的模样差不多,但是块头很小,并没有翅膀,身体是白色的。经过多次脱皮,它的颜色也会逐渐变深,最后长成了成虫。
从古至今,人们都喜欢斗蟋蟀,但有没有人想过,蟋蟀为什么好斗呢?这是因为蟋蟀生性孤僻,一般情况下都是独立生活,绝不允许和别的蟋蟀生活在一起。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一旦碰到一起,就会咬斗起来。
一到夏末初秋,蟋蟀就会唱起歌来。其实,唱歌的蟋蟀都是一些雄蟋蟀,这些时间蟋蟀求偶的时间,所以这是一种吸引雌蟋蟀的方式。
蟋蟀又是怎么发出声音的呢?在蟋蟀的前部基翅的一条斜翅脉上,排列着数十个小锯齿,称为“刮片”。在刮片的下方呢,是一条较硬的翅边,我们称之为“摩擦脉”。在摩擦脉和刮片的边上,有个环形区域,叫作“发音境”。
现在来说说蟋蟀是怎么发声的:首先,把右边的覆翅盖于左边覆翅之上。将覆翅在背后高举,与背呈45o角。接着,收缩胸肌牵动两翅,使两翅不断向两边张开再闭合。最后,以左边覆翅上的刮片摩擦右边的摩擦脉,同时,用左边覆翅上的刮片摩擦右边的摩擦脉。利用摩擦使覆翅上的发音镜产生震动,从而发出清脆的鸣声。这就是蟋蟀发出声音的总个过程。
小时候,我不知道蟋蟀长什么模样,更不知道什么是斗蟋蟀,因为妈妈的指点我才知道。
那一次暑假,我在自家的园地旁边专心致志地写字,突然,一只黑不拉几的虫子跳到了我的本子上,吓得我鸡飞狗跳,大声尖叫:“啊,蟑螂。”妈妈闻声赶来,哪呢?哪呢?最后活捉了蟑螂,妈妈告诉我:“它是蟋蟀,是妈妈小时候的玩伴,非常想念她,于是找她来了,今天要专门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蟋蟀最有意思的就是斗蟋蟀。于是,我和妈妈千方百计地到草丛中又捉来了一只大蟋蟀,小心翼翼地将它俩放进了一只木桶里,当作阵地。我们屏住呼吸,静静地观察它们的动静,似乎它俩井水不犯河水,一只呆在一边,宛如一个雕像,丝毫没有动弹,另一只挥舞着一对触角,样子十分悠闲。我心急如焚地正准备用手去抓它们,妈妈示意让我用细枝轻轻挑逗它们,激怒它们。果然,一身黑色战袍的大个蟋蟀,凭着宽阔的身材,鸣翅警告小个蟋蟀滚开,小个子不甘示弱,张开前足冲了上去,大个子不慌不忙地用强有力的后足,来了一个“飞毛腿”,但小个子比大个子机灵,马上闪开,用“以牙还牙”,也使出“飞毛腿”一脚把大个子踢伤了,大个子不服输向小个子扑去,像一只饥饿的老虎把小个子压个正着,小个子随机应变,用触须给大个子挠痒痒,把大个子乐倒了,小个子趁机来了一个“回马枪”扑倒在大个子上面,用锐利的钳子抓大个子的脸,结果,大个子被打扮成了一个大花脸哭笑不得,这时候的小个子才鸣翅高歌。
斗蟋蟀真有意思,让我体会了一场精彩的抬拳道比赛,胜败不在强壮,而在智龋。
爸爸让我到姑夫家去取一样东西,我问是什么东西,他说:“你去了,姑夫自会给你的。”
什么东西这么保密。到了姑夫家,姑姑说:“姑夫出去了,他马上就回来。”姑姑仿佛也知道我来的目的,她要我到厅里等他,自己继续在厨房里做着菜。
拿过一张报纸,却是昨天的晚报,昨天就翻了个遗。无所事事,很觉无聊。暇―暇―喂!”“喂―吸―喂!”这时我才发现到处发出这样的声音,怪不得一进门就感到有点异样。是蟋蟀!嘻,蟋蟀筒、蟋蟀姚、蟋娜盆有许许多多。眼前茶几上就堆着三个盆子,这三个盆子很精致,青灰色的,光滑而圆润,边上还雕着龙。
我虽然没有玩过蟋蟀,但见过别人玩。斗蟋娜了,他们总是小心冀翼地揭开盆盖。小心冀翼地把两头蟋蟀放人一个竹筒,然后都一个个屏着呼吸。头凑在一块,那紧张劲绝不亚于一场你死我活的足球赛。
我也小心翼冀地揭开最上面的一只盆盖,一瞄,没有看到蟋蟀,只有一只白色的食盆,一座两头通的小房子,蟋蟀大概躲在房子里,我伸出手指轻轻地动了一下那房子。开始没动静,忽然,房子的一头露出两根发丝,果然有只蟋蟀!那蟋蟀不认识我,突然紧张起来,滴溜溜地乱窜。我反应快,急忙益上盖子。蟋蟀逃了,主人的脸色肯定会很难看的。
电影中放过皇帝玩蟋娜的故事,他的专注,他的投人,致使整个国家也被弄得晃过来晃过去的。小小的虫子,竟这么动人心弦,勾人魂魄!怪不得姑夫家横着的,是蟋娜,竖着的,也是蟋娜!
抓两个来斗斗。想干就千,一切都是现成的。我叫道:“姑姑,那蟋蟀给我玩玩,好吗?”“什么?”姑姑没有听清楚。“我玩玩蟋蟀!”“不―”一阵锅盆响,厨房里冲出惊慌失措的、满脸恐惧的姑姑,她烦抖着说道:“不……不!放下来,我的……小祖宗!放下来!……”我捧粉盆子的手停住了,害怕地望着她。她冲到我面前,用手在围兜上使劲地擦了擦,然后夺过我手中的盆子,掀起盖子的一角,好一会儿的工夫,一口气终于缓了过来。
“你走吧,你走吧!……东西等会儿……叫姑夫给你爸爸送去!’她靠在沙发上,像生了一场大病。
捉蟋蟀。
今天下午,我去捉蟋蟀。我走到草地上一看,有一根棒,我拿起它一边打草一边看着草地上是否有东西飞起来,突然,我看到一个黑点从我的眼前滑过,又落到了草丛中,我朝那方向走去,没等我走到那儿,又一个小黑点飞了过来,我一看,哈哈,这正是一只蟋蟀。我马上展开围攻。首先,我把它引到操场上,然后,拿出我的法宝,用它一套,这只蟋蟀死路一条。我把它抓到后,放入一个容器,上面戳几个小孔,下面也戳几个小孔,我用这样的方法抓了十只蟋蟀,接着,我又拨了一些草料,放进袋子装好,这样,我就可以把它们带回家了。
今天,我又有了一群昆虫朋友,我在家里可以观察它们的生活习性,我真开心啊!
七日长假的一天下午,我捉了一只蟋蟀,这只蟋蟀,个头不大,可是倒挺威武的,它的两条后腿,粗壮而有力,它的红色脑袋,圆圆的小眼睛上面有一对长长的触角,两条尾巴硬邦邦的,像两把钢针随时抵御敌人的袭击。
牐牭艿鼙起“黑头”,飞也似的跑出了祠堂……。
《时代广场的蟋蟀》——它被称为充满有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
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全世界,受到各国读者的喜爱。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误跳进了野餐篮里,从没想过离开家的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老实忠诚的亨利猫和机灵也有一点狡猾的塔克老鼠,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他以他的音乐天赋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及敬佩,让玛利欧一家报纸大卖,成了整个纽约的大红人。但成名后的它想起了自己的家,思念起乡下平静的生活。塔克老鼠和亨利猫默默看着它回了家……蟋蟀,在我们看来只是一种会叫的,有趣的小虫子。
在书中乔治·塞尔登采用的大部分都是这只小蟋蟀的眼光,刚来时的对繁华楼塔惊讶,害怕与胆小;认识朋友时的欣喜,兴奋……从书中能看出它是重情义的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在柴斯特无意吃下了一张2元的纸币塔克老鼠用了一生的积蓄帮他补了回来。
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读完这本书,我对主人公柴斯特印象最深。因为他凭着自己的才华,成了整个纽约的音乐演奏家,有名有利,衣食无忧,可就是会被关在笼子中,失去自由。如果放弃名利,追求自由,就得靠自己谋求生计,而且还会遇到许多危险。柴斯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名利,回到自己温馨的家。如果让我们选择,谁会想离开“到哪都有粉丝崇拜”的世界里呢?好不容易有了名声,为何要离开?明星可不好当,有很多的压力,我们更应该做好真正的自己。
比起繁华都市,自己的家永远是最好的。
真没想到,这个大明星竟然来我家做客了。我和姐姐一下子就围了过去。因为蟋蟀还没有名字,我们决定给它起一个:李白、杜甫、刘备、关羽都不行。正当我们愁眉苦脸的时候,这只蟋蟀发出了吱吱的声音。我灵光一闪,就叫它吱吱了。
吱吱刚来我家时,总是摆着大明星的架子,很少唱歌。两天过去了,它好像已经完全适应了我家的环境,只要有声响,它就吱吱地唱个不停。
一天,我正和姐姐写作业,吱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从笼子里跑出来了。我大叫,姐姐吓得跑进了卧室里。调皮的吱吱上蹿下跳,吱吱地叫个不停,就像一个耀武扬威的大将军。我手拿青龙宝剑,大喝一声:吱吱,你的小命握在我的手中,赶紧回家去!最怕昆虫的姐姐被我滑稽的行为逗得哈哈大笑。
正在卧室工作的爸爸闻声赶来,看着一片狼藉的客厅微笑着摇头。不知何时,爸爸的手中多了一个捕虫网,刚刚还一脸神气的吱吱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就被爸爸扣在了网里。我连忙把笼子递给了爸爸。爸爸把笼门打开,然后把网子对着笼门的`地方慢慢地翘起,吱吱听话地走进了笼子。至此,一场**总算停止。
吱吱在我家做客的这几天给我和姐姐带来了许多乐趣,我非常喜欢它。
每一个星光灿烂的夏夜,我和我的朋友都会在这里相聚。
我们在这片广阔的草地上,闻着泥土的芳香,欢快地蹦着、跳着。
我们一个个穿着美丽的衣裳,翩翩起舞。我听到了伙伴们的呼唤:“嘿!演唱会开始了,怎么你还不去啊?”我一听,兴奋极了,连忙跑到演出的舞台上,手拿“吉他”,做好了准备。
在满天的星光下,在这寂静中,我们全神贯注地拉起了“小提琴”,弹起了“吉他”。我们那银铃般的乐声显得多重么嘹亮,极是动听!乐声像是一股灵泉,从我们的翅膀中流泻出来,空中飘荡着迷人的音韵。我沉浸在这优雅的《月光曲》中。
我看到了正在散步的放屁是绅士。哦!你可能不理解,这是一种扁扁的,和指甲壳差不多大的甲虫。别看他又矮又能胖,还有一个不太雅的称号,但他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绅士。瞧!他的姿态,还有他发亮的“盔甲”,“啧啧…………。”这是让多少“女孩子倾慕的对象啊!
演唱会依然在进行着,只听见甲虫小姐穿着华丽的裙子,随风飘动的裙子在月色的照映下,特别的美丽,她清亮的歌喉引来了多少“男子”驻足痴望。
啊!演唱会是多么成功!它们的掌声排山倒海般扑来。
啊……。.多么美丽的夜晚,多么美丽的月色,多么美丽的虫子世界!
文档为doc格式。
最新小蟋蟀的作文(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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