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月方案大全
文件夹
通过方案的实施,我们可以不断总结经验,积累知识,为将来的工作和学习提供基础。在方案中,我们可以提供一些具体的操作指导和实施建议,以便实际应用。方案制定是一项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因素的任务,以下这些方案实例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发。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措施落实、强化监管落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着力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地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薄弱环节进行整治。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单位,钢管扣件租赁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维保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施工、监理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细化安全生产岗位清单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工序验收、应急救援等制度;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等规定;常态化开展反“三违”专项检查;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提升施工企业事故防控能力。
(三)强化措施落实。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四川实施细则,抓实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轨道交通建设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实施。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检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专用梯道、垂直作业面上下层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严禁沿坑边违章堆载。
2.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
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架体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的现场监测、架体拆除等工序按方案、规范执行情况,不得违反强制性条文。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设备进场验收、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机械类管理人员配备、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检验检测过程的旁站监理,设备安全运行,不得超载超限。
4.预防高处坠落措施管理。
检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符合标准规范;安全使用“三宝”,对“四口五临边”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巡回检查;高空作业使用的防坠落设施满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人员进入施工作业。作业过程中,实时检测。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符合低压规定。存在可燃性气体场所,严禁明火,必须防爆和防静电。
6.其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包括临时用电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缆敷设、电气原件的正确选型;外电线路的防护;临电验收、检查记录等用电档案的建立。严格动火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配备消防设施、消防沙池、灭火器配备齐全有效,易燃品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等。
(四)加强排查整治。督促企业重点以防高坠、基坑工程、施工机械等事故易发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推行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即查、即报,即改、即验全流程线上线下同步管理。
(五)严格监管执法。落实“创安20xx”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等方式,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基础薄弱企业。严格复核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对事故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资质资格、安全许可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
(六)强化行业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督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安全信用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开展拉网式、穿透式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清单交办”督促整改。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部分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暗访督导。
(二)深化提升阶段:20xx年1月至7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自查自纠、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严查“屡查屡犯、屡改屡犯”行为。持续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因整改不到位酿成安全事故,压减事故总量。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层层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地要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安全监督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半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1次督导调研,适时对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地区进行提醒、通报、约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多渠道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和南昌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xxxx。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1—2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2日至30日,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2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南昌移动公司、南昌联通公司和南昌电信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3日上午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秋水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5月25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发电子邮件,邮箱:xxxxx),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五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
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xxxx”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5月25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xxxxx(传真)。
3、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xx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黄安办〔2018〕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聚焦改革发展,深入宣传落实责任、防控风险、整治隐患、严格执法、科技强安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黟县行”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影响力、穿透力的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在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
(一)积极开展主题宣讲“七进”活动。各乡镇、各单位、有关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等,宣传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内容,真正使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声音及法律法规等传播到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认真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县安委会办公室在街心公园设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重点企业参加主会场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体验性活动等,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安全专业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常识以及遇险遇灾的自救互救方法等。各乡镇设分会场同步开展相关活动,鼓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参加咨询日活动。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组建以单位领导、党员、专家、技术骨干、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主体的“铸安”志愿者服务分队,组织开展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常识、应急及自救与互救知识等富有特色的宣教活动。“铸安”志愿者服务分队,要主动与县安监局“铸安”志愿者服务队联络,合理组合优化资源,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鼓励统一制服和标志,活动要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大造声势,充分调动广大民众参与热情,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广泛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全面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以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主流新闻媒体要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常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等,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利用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互联网终端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助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各类媒体,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报道《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调动广大民众参与安全生产热情。
(六)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进行反思大讨论,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为贯彻xx市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本公司施工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突出“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与百日督查、隐患治理紧密结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6月1日至6月30日。
1、搞好宣传发动,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公司6月初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精神,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宣传和发动。6月8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建委组织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市建委的统一部署,布置一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展板,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印制安全生产宣传手册进行散发,现场解答群众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装饰装修、安全常识等方面的问题。
2、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宣传。
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公司和项目部要悬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宣传“隐患治理年”、“百日督查”、“安全奥运”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标语和条幅,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进行宣传。
按照公司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方案,6月中旬组织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开展第二季度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重点对在建工程安全设施到位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土石方开挖、模板和脚手架搭设、高处坠落、塔吊拆装和使用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治理和整改安全隐患,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5、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针对夏雨季施工特点,制定夏雨季安全监管措施。作好现场大风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力量,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以及职工和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大力推广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7、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
积极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对本公司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大检查,凡是非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非标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筑牢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针对四川灾区灾害天气、余震等自然灾害的特点,要求对赴川援建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使所有人员掌握应对自然灾害的措施和技能,保证施工及人员的安全。
1、为确保我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公司活动开展的协调和领导。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细致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
2、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安全生产月”不发生安全事故。凡在此期间由于工作不到位和管理混乱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予以严肃处理。
3、“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效果将作为对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对行动不积极和开展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以华信开发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施工”的宗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确保各项工程健康顺利地进行。
安全生产,共建和谐社会。
20xx年6月1日--30日。
成立卫庄镇卫生院门诊楼建议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成立安全活动领导组,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求施工队必须确定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
2、落实安全会议制度。领导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警钟常鸣。
3、制作警示标语悬挂于工地。
4、组织施工队对施工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进行一次会面检查,凡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时到位。在整个安全月活动中,领导组还要不定期检查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监护。安全员做好安全记录。
6、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对于在安全月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操作无违规的个人进行表彰及奖励。
1、各施工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服从工地安全员的监督。
3、从财力、物力上给以支持,保证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到位。
4、“安全生产月”领导组同时也是应急领导组,发生事故,各施工人员要服从领导组的指挥协调,从人力、物力、财力和车辆上保证抢险、抢救的需要。
为深刻吸取“3.25”广州从化在建热电厂作业平台坍塌事故教训,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解决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多发、频发的问题,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经研究,省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坍塌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督查检查,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检查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特别要检查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结合新开工项目的审批和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三)对隧道、桥梁、高边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部位的进行风险评估情况。
(四)检查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高边坡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监控措施情况,检查基坑、基槽侧壁的有效支护。
(五)检查基坑工程、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施工部位的监控措施。对深基坑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论证审查通过的方案认真实施,决不允许违背施工方案违规作业。
(六)检查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拆除工程施工必须选择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严禁无资质承接拆除工程业务。施工单位要编制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拆除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安全备案等法定手续,坚决杜绝违规、违章,野蛮拆除行为。
(七)检查查处和打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情况。重点打击未办理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行为。
(八)检查20xx年发生事故的施工现场和单位以及县区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
(九)检查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开复工建设项目涉及燃气设施安全防控措施情况,检查打击占压、破坏燃气管道的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总体上分二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由各市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由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组成督查组,督促检查。
省级部门检查督导阶段(5月1日至5月底):由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督查和检查。
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区开展专项检查进行抽查。
(一)房屋与市政工程和工业项目建设: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检查。同时组织对城镇燃气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二)公路工程:由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检查。
(三)水利工程: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检查。
(四)电力工程:由省经信委牵头,西北能监局青海业务办、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检查。
(五)铁路工程:由青藏铁路公司负责组织检查。
(六)机场工程:由青海机场公司负责组织检查。
(七)省管企业建设工程: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检查,省住建厅参加。
(一)各地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地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取得实效。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有关单位按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层层转包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对法定建设手续不健全的一律停止施工;对新建工程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建设手续不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对擅自开工建设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要注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要及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五)请各市、州政府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发至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2011年是我公司深入完善和落实安全节能管理制度,抵御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严重冲击,推动xxx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一年。为落实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方针,奏响“安全发展,促进和谐”主旋律,推进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好转,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为公司创造和提供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树立传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安全理念,着重强化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全面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同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注重实效和实际,与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强化员工预知风险的意识,提高预知危险的能力”;积极倡导以人为本,诚实守信,营造全员参与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最终实现公司“零工伤、零灾害、零污染”的“三零”目标。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6月第一个星期为安全宣传周;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14日)为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周;第三周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周;第四周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专题教育周。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环部负责组织宣传,实施相关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与开展的争创“安全先进科室”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争创“安全先进科室”活动要见到具体成效,逐步形成基层团队安全文化氛围,进一步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活动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七项:
1、厂门入口、马路的显耀处张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全民动员深入现场查隐患防微杜渐”,,“全员参与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永保平安”等宣传横幅;(6月1日完成)。
2、各科室单位开辟一个与“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相关的安全专栏。设置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工作动态、隐患识别、经验交流等内容;安环处组织人员评核,评出前三名,奖金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6月8日前完成)。
3、与工会联合举办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安环部承办,各单位组织参与劳动技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6月8---6月16日)。
4、以科室为单位,发表两篇(职员一篇,职工一篇)与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相关的文章。要求:职员文章字数在1500字以上,职工文章字数在1000字以上,理论联系实际获高分,下载文章不获奖,在6月10日前上报到安环处。由安环处组织相关人员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500,400,300;职员,职工优秀奖各5名并给予奖励100元,参与人员发纪念奖(6月7日---6月23日)。
5、各科室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生产场所存在危险因素的操作规范是否健全及员工贯彻落实情况;查员工安全意识及工作中存在的“三违”现象;查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包括设备隐患改善,工艺安全等),将检查出的问题以提案方式整理汇总,制定改善对策和改善完成日期,部门主管签核。副本(6月25日前)送至安环处备案;以数量评比出前三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600元(6月15日---6月25日-)
6、参与纪念奖纪念奖2000元。
各单位领导要重视本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报道,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保障各项活动有效进行。
各科室要按照安全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安排好活动的具体落实时间和负责人等。
根据《遂宁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遂水函〔20xx〕109号)精神,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射洪县水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观念,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县水务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0xx年6月1日至30日。
(一)积极组织和配合县安办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
(三)开展安全隐患“零容忍”暗查暗访活动。
(四)组织开展水务安全专项排查(6月6日—9日)。
(五)组织开展城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安全排查(6月10日—13日)。
(六)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专项排查(6月xx日—23日)。
(八)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活动(由县防汛办组织实施)。
(九)督促、指导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特别是社区涉水创建工作。
(一)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安全读本》、新《安全生产法》等内容;二是召开安全会议,传达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相关文件精神;三是积极组织和配合县安办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四是设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站;五是发放宣传资料;六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影响力。
(三)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局各股室负责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行业安全;局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股室的业务安全,同是负责联系局属单位的安全检查与指导。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局各位领导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指导安全工作。
(四)统筹协调,报送信息。要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开展活动,总结经验,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和图片及时报送局安办。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巩固“一年小灶”成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障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内容: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1.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的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以及未按方案实施,项目负责人未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岗履职,带班检查;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
2.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未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安全管理要求;未按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开展排查整改等问题。
(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整治“三违”现象。
3.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督促检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并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水平。重点整治: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刚性、强度、稳定性不达要求,超设计荷载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考核和体检;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具质量不合格,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临边、洞口等处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4.狠抓“三违”现象整治。要狠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督促施工企业对照“三违”现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一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开展反“三违”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二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开展反“三违”自查自纠工作,并对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三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反“三违”奖惩制度,有无奖惩台帐和罚款收据,是否按制度实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5.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扎实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全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
(一)高处坠落防范、危大工程管理、扬尘防治管理等为全年持续整治重点工作。
1.复工整治(2月-3月)。
复工整治重点是开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复工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大工程管理、防高坠措施落实及消防安全等。
2.建筑起重机械整治(4月-6月,10月-12月)。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重点是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
3.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整治及防高坠整治(6月-9月)。
深基坑整治重点是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基坑工程监测情况等。
高支模整治重点是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模架拆除以及现场安全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脚手架整治重点是各类脚手架的设计、交底、施工、验收、使用、检查等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防高坠整治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整治(12月-次年1月)。
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是危大工程管理、防高坠、防冻防滑等措施落实及消防安全等。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完善落实措施,分阶段深入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实施联合惩戒。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31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尤其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项目和事故责任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重点监管,从严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是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942号)等文件要求,运用信息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将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实施监管。
四是强化扬尘管控措施、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扬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控措施,实现扬尘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督促参建各方开展扬尘整治教育培训,提升扬尘整治意识,落实扬尘整治责任,提高扬尘整治自觉性。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扬尘整治监督检查。对扬尘管控不力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不履行职责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是报送信息、及时总结。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今年6、9、12月底将本地区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锚定“三坚决两确保”目标,着眼加强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全县水利行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忠实践行“三高四新”战略,“率先打造三个高地,建设现代化示范区”营造深厚的安全氛围,向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xx年6月。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县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高新良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一)推动“安全责任再落实”
组织好“三个一”活动:一是学习一本安全责任手册。组织学习由县安委办印赠给局党组成员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负责同志的安全责任手册,推动进一步明责、知责、履责。二是开展一次履行安全责任承诺活动。由各二级机构各自牵头,围绕各自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考核等方面,开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签名承诺活动,推动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三是完善一份项目安全责任人清单。明确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包括直接监管工作责任人、综合监管工作责任人以及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确保无死角、无漏洞、无盲区,完善隐患整改责任机制。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在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围绕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活动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二是在水利系统开展全员培训活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局属一二级机构人员、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水利行业安全知识等。各科室、单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所有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做到应培尽培,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三是开展一次演讲活动。在水利系统中开展一次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活动,紧密联系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工作和生活中的鲜活事例、真实情感为素材,体现思想性、教育性和鼓舞性。
一是积极参加6月1日在长沙县举办的湖南省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广泛动员水利系统中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与《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竞赛活动。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活动开展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要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形式内容,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要及时总结、上报资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信息报送工作,活动信息和工作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活动简况、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根据山西省华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规划局华信建字[2006]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切实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现制定六月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方案。
以党的十六中全会思想为指导,以华信开发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施工”的宗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确保各项工程健康顺利地进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成立安全活动领导组,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求施工队必须确定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
2、落实安全会议制度。领导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警钟常鸣。
3、制作警示标语悬挂于工地。
4、组织施工队对施工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进行一次会面检查,凡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时到位。在整个安全月活动中,领导组还要不定期检查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监护。安全员做好安全记录。
6、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对于在安全月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操作无违规的个人进行表彰及奖励。
1、各施工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服从工地安全员的监督。
3、从财力、物力上给以支持,保证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到位。
4、“安全生产月”领导组同时也是应急领导组,发生事故,各施工人员要服从领导组的指挥协调,从人力、物力、财力和车辆上保证抢险、抢救的需要。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办发20xx83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为实现建抚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平安交通、为您服务”。活动目标为:
(一)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二)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为零;
(三)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为零;
(四)“三违”施工造成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为零。
本次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组长:郭友(建抚高速指挥部常务副指挥)。
副组长:唐城(建抚高速指挥部副指挥)。
孙立阳(建抚高速指挥部副指挥)。
刘中国(建抚高速指挥部副指挥)。
纪永刚(建抚高速指挥部总工)。
郭志鹏(建抚高速指挥部副指挥)。
成员:周保安栗民王天旸赵宪忠任熙朝孙智颖各总监办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
各监理驻地办主任、安全监理工程师。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
主任:周保安。
成员:秦波、姜珊、王旭威、张亮。
紧紧围绕“平安交通、为您服务”的活动主题,结合工程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制作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1、完善事故防范制度,做好各项安全预案的补充制定。
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目前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场所、工序,积极查找易发生安全隐患的位置、施工方法,及时完善各项防范制度,制定安全技术交底,确定安全责任人,根据不同施工环境和施工特点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响应预案。使安全工作事事有措施,步步有控制,时时有监督。
2、强化施工现场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本年度施工任务较重,工作量大,施工运输车辆大量多的特点,强化对各施工路口、构造物等处的交通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的设置。对运输车辆实行限载、限速等措施。对车辆自身安全标识的配备、消防器材的配备、反光标识的粘贴等进行强制要求。
3、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重点落实各类施工机械的刹车、限位装置,加强各类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和交底落实管理,特别注意各类拌和设备基础安全可靠性及安全操作,执行大型拌和设备的安装备案制度。
4、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的重视程度。
严格安全用电管理,大型用电设备必须采用标准配电设施,并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坚决杜绝线路私拉乱接现象。
5、加强各级专职安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严格审查各施工、监理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设置和持证上岗情况。要求各单位设立安全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对各单位安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工作检查,以时刻掌握各级安全人员的工作能力。
6、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严格执行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施工生产第一线的人员能够掌握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必要的规避和防护措施。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安全进现场、进队伍的活动,营造浓厚的懂安全、重安全、保安全氛围。组织开展安全单位、安全标兵评比活动,提高本项目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7、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不定期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现场和作业方法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整改。切实做好“排查建档、下达指令、整治落实、验收注销”的闭合管理,确保整改到位。严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1、加强安全检查力度。指挥部“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本标段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严厉打击违章作业、违规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2、认真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的权限,各单位在组织调查处理各类事故时,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垦区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3、细化分解责任,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要根据本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各个环节。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指挥部针对建抚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安全专项大检查。
(一)专职安全人员持证上岗。
要求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行检查,对不能够符合工程施工需要的安全人员做到及时更换。
(二)高处作业及交叉施工。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保护装置,作业面下方不得设其他作业面,以防止坠落、坍塌、坠物伤人事件发生。
所有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专职人员,防止交叉施工带来的人员安全隐患。
本活动方案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6月1日-6月5日)。
各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本活动方案,结合各单位工作特征及工作环境特点,制定本标段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线营造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配合指挥部重点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节假日期间的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指挥部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6月5日-6月25日)。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上述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七项重点工作为主线,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对安全管理存在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治理整顿,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抚高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全目标顺利实现。
(三)检查考核,总结提高阶段(6月25日-6月30日)。指挥部及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最新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和30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整治相统筹,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靶向治理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一必须六到位”落实方面问题隐患。通过在全县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现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等“五个提高”,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睢宁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综合整治。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精神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高危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政策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行业监管责任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必须取得合法手续和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带病”生产。
(二)行业领域整治。重点结合近年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突出整治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整治冶金工贸、危废固废、交通运输及道路交通、港口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含加气站)、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宗教场所、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油气输送管道、农业机械、电力、铁路运输、森林防火、烟花爆竹、群租房、水利安全、养老服务机构、文化旅游、农民临时过度安置点、机关事业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和职业健康、渔业安全等30个行业领域。
——突出危险化学品行业。一是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含中间产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二是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标准不高。重点整治组织落实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风险排查“两个导则”不严不实,尤其是化工园区取消定位后“后半篇文章”组织落实不力,落实化治办整治要求和化工企业开办安全条件打折扣,以及关闭取缔企业“两断三清”进展缓慢等问题。三是油漆类危化品规划布点无进展。全县油漆类危化品年使用量在1万吨左右,2016年对全县油漆类危化品市场进行了初步规划布局,至今未落地。四是受平台制约,学校实验室、医院、粮食储备库、食品加工类企业实验室等企事业单位危化品全链条全过程在线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五是一般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没有落实专库管理等安全措施。六是非法经营汽油、压缩气体呈现化整为零、流动战、“游击战”等新特征,危害公共安全等。
——突出有限空间。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标准,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突出有色、食品药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利用地下空间生产经营等小微企业和城市地下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规范要求、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等情况。
——突出涉爆粉尘。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突出整治以金属粉尘、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粉尘企业10类重大隐患: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等。
——突出动火作业。严格动火作业安全标准。化工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b32/t3403-201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苏安监规(2018)1号)等标准要求,强化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规范进行动火作业管理。行业没有制定规范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动火审批相关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动火作业人参照《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十项要求》进行动火作业。严格落实上岗人员持证考核和相关责任人培训教育。
——突出电气火灾。
整治重点:
1、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电气线缆选型应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保护措施满足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临时供电线路设计、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2、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照明灯具、配电箱的选型、设置、安装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高于b1级;开关、插座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电气特性参数满足使用要求,防止火花飞溅、防潮等防护措施完好有效;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具备可靠的保护接地。
3、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4、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电气线路使用、维护应符合安全要求,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相关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履行本岗位消防工作职责并定期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突出中介机构整治。对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进行随机抽样审计,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租借资质、转包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质量的监督考核,对抽考不及格的将进行重新培训,并视不合格率追究培训机构相应责任,对于虚假培训、买卖培训合格证的机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坚持条块结合、治理系统、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2月底)。11月底之前召开全县动员会对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动员部署;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以下简称“县专治办”),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最新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密切结合各自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直接监管部门和单位审定。
各镇(街道、园区)和县3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5日前报送县专治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底)。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县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县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省安全生产巡查和各级大排查大整治、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情况报送县专治办,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底,一方面要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地方各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另一方面各镇(街道、园区)、各行业安全整治牵头部门排查风险隐患要见底,要形成较大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一张图(动态),并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制度。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较大问题隐患(含一般)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重大风险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3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镇(街道、园区)要认真落实全县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5日前报送县专治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底)。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县专治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情况每月一通报,重要问题一事一通报。
3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镇(街道、园区),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县专治办。20xx年11月底,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全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负总责,县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相应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分管负责人任成员。各镇(街道、园区)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三)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或被省级以上督查巡查通报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四)强化协调联动。县专治办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办主任兼任县专治办主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抽调3名科级干部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每周向县专治办报送进展情况;县专治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
根据xx省华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规划局华信建字[20xx]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切实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现制定六月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方案。
以华信开发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施工”的宗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确保各项工程健康顺利地进行。
安全生产,共建和谐社会。
200x年6月1日—30日。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杨茂盛。
1、成立安全活动领导组,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求施工队必须确定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
2、落实安全会议制度。领导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警钟常鸣。
3、制作警示标语悬挂于工地。
4、组织施工队对施工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进行一次会面检查,凡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时到位。在整个安全月活动中,领导组还要不定期检查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监护。安全员做好安全记录。
6、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对于在安全月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操作无违规的个人进行表彰及奖励。
1、各施工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服从工地安全员的监督。
3、从财力、物力上给以支持,保证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到位。
4、“安全生产月”领导组同时也是应急领导组,发生事故,各施工人员要服从领导组的指挥协调,从人力、物力、财力和车辆上保证抢险、抢救的需要。
根据《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阿安委办字〔20xx〕27号)文件要求,现将阿拉善盟水务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指定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自治区水利厅、盟行署、盟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动水利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盟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各旗区水务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安排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旗区水务局要按照《阿拉善盟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阿安委办字〔20xx〕24号)(见附件1)的要求,积极参加盟安委办开展的20xx年全盟“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
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邀请各旗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谈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2)。
2.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各旗区水务局要组织相关媒体,充分报道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广泛发动水利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请全盟符合条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3)。
4.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
动。请各旗区水务局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活动,阿拉善盟水务局将定期统计通报参加人数,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区水利行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方案见附件4)。
5.安全生产万里行之水利行。各旗区水务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的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水利工程建设与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案例曝光工作,并定期向阿拉善盟水务局建管科报送。要发挥“12314”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水务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
各旗区水务局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四)有关要求。
各旗区水务局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于6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见附件6);6月26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7)。
根据新乡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由市住建局县级干部带队,对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进行专项调研指导。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4月23日至4月30日。
(一)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情况。
(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现场实体隐患情况。
1、房屋建筑工程。
(1)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检查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是否纳入主管部门监管以及现场分包作业管理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受检工程企业、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企业法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起重设备、高空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易引发高空坠落事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机械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情况。
(5)工程实体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封闭式管理;土方开挖、倒运以及现场渣土堆场环境、堆存量、堆存高度、地形地貌、装卸方式、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施工材料堆放、深基坑开挖护坡以及施工通道、室内电梯井、通风井、水电井等各类临边洞口防护情况。
(6)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是否制定监理规划、监理日志,是否召开监理例会,是否认真审查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重点检查其是否有对起重设备有较为详细的检查记录。
2、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1)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地质条件、地下工程施工、地下管线密集区域等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情况。
(2)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线普查,管线工程审批、建设和维护,老旧管网和架空线入地改造,消除管线事故隐患等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情况。
(3)供水企业供水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水质检测;污水处理企业运行管理、稳定安全运行等保障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安全情况。
(4)城市桥梁检测加固不及时、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等城市桥梁运行安全情况。
(5)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和特许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风险整治等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情况。
3、村镇工程。
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履行建设程序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对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房手续和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的'施工工序、建筑材料,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部位的防护措施以及大型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商品混凝土、脚手架搭设等情况。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企业安全教育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开展等情况;施工特种设备是否经过专业机构检测、施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防护设备、安全通道是否设立、警戒线是否设置、改造项目标示牌是否规范、材料码垛堆放是否整齐并符合防火要求等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5、物业小区消防安全。
消防、电梯等专业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隐患消除等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高层建筑防火、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
按照“双随机”模式,此次专项调研指导采取市住建局县级干部带队,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和安全生产专家,随机抽取工程项目的方式。每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经开区,分别抽取房屋建筑工程不少于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村镇工程、物业小区各不少于1项。针对调研指导发现的问题,分别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行政执法建议书》。
县级干部带队调研指导分组安排见附件1。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调研指导组成员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调研指导的重要意义,把此次专项调研指导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调研指导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督促指导工程责任主体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严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实行销号闭环管理。
(二)严格执法,铁腕执法。针对调研指导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属地住建局提出处理建议,明确整改时限。专项调研指导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调研指导情况,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不力、落实不力,工作滞后拖沓和履职不到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
(三)积极协调,主动对接。各联络员要主动做好对接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调研指导工作有序推进。专项调研指导要坚持“四不两直”,按照“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指导,深入调查了解各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专项调研指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各联络员要做好调研指导情况登记,填写《市住建局专项调研指导情况反馈表》(见附表2),反馈表及时反馈局质量与安全监管科。
2024年项目安全生产月方案(大全16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