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王子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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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本书籍或文章中,总结部分常常是对前文的归纳和概括。在写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将所总结的内容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组织和表达。以下是一些经典案例,供大家思考和参考。
《小王子》这本书在我家的书柜里躺了几年,原以为它是青春偶像言情小说,所在一直没有打开过,直到这个寒假,在我妈妈的推荐下读了这本好书,我被小王子那淡淡的忧伤感染着,真庆幸自己在童年时期读到这本书,但愿我以后不致成为小王子旅途中遇到的那些讨厌的人。
这本书的最开始说到笔者“我”在6岁的时候画了一幅正在消化大象的画,但大人缺乏想象无法理解以为是一顶帽子,并觉得“我”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画画这种“不务正业”之上,这让我想起我和我的小同伴们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我们孩童的爱好在大人的眼里都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不值一提啊,我们不得不去迁就大人,把的时间都用在学习语文数学上。
所有星星却不曾做对星星有益的商人,还有拒绝旅行足不出门自认为知天下的地理家……。
读《小王子》犹如带我进行了一次星际旅程,让我懂得了更多做人的道理,永远要保持一颗童真的心。我坚信小王子并没有死去,而是被蛇送回了自己的星球上,那里有着他最喜欢独一无二的玫瑰花,过着幸福的生活,那里远离纷扰、纯净而美好。
一片沙漠,一回失事,一次偶遇,书中的我跟着小王子走向沙漠中的水井,得到了能洗涤心灵的水。
《小王子》的作者是飞行员作家圣埃克苏佩里,讲的是一个飞行员的飞机在沙漠中坠机,偶然遇见了从其他星球来的小王子,一路上听小王子讲述关于他的奇妙旅程。后来他们一起找到了沙漠中隐藏的水井,飞行员修好了他的飞机,小王子也回到了他小小的星球。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恍惚,仿佛自己就是那位飞行员,身临其境的在听着小王子的讲述,跟随着他的描述,进行了一次相同的旅途。在旅途中,我也先后去了六个星球,遇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特别的、古怪的大人们,有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一个老先生。跟着小王子的讲述,我看见那位国王,他没有真正的权力去命令他人,却总自诩至高无上;我看见那位生意人,每天在自己的星球上自欺欺人算来算去,却不会有一颗星星是他真正拥有的;我也看见了那个点灯人,明明很想休息,却不会打破规矩,不停地点灯熄灯,日复一日。正如小王子所说,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个孩子。也许,那些特别的大人们,需要被洗涤心灵,也需要保有一些童真。
小王子说,只有小孩子明白自己在寻找什么。我想,也许正是小孩子不谙世事,拥有童真吧。小时候,我们会为了一颗糖哭泣,为一颗糖而喜笑颜开,我们可以看到星星眨眼睛,看到月亮害羞地躲进云层。尽管大人们想保留童真来洗涤心灵,却在害怕承受世俗的眼光,能拾回的童真也被他们丢弃了。
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花上花费了很多时间,你的玫瑰才变得如此重要,作为正在成长为大人的我,也正在自己的“学习玫瑰”上花费时间,现阶段的我,学习变得如此重要,《小王子》教会我,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虽然会失去许多东西,但是要时刻保持一颗童真有趣的心灵,向阳而生,不惧苦难,美好成长。
今年我买了一本《小王子》在寒假准备将它看完。终于我看完了,虽然《小王子》的篇幅不长,但是它用纯真的语言写出引人深思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
《小王子》主要写了:主人公一个幼小的外星人小王子与地球人“我”的交往与友谊,他们的相遇与相处,就像邻家的小孩与邻家的叔叔伯伯在一起时那样平淡而感人。特别是相互鼓励、相互帮助,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沙漠里找到水井,成为生死之交。他们最后分手告别后,他们相隔千万里他们仍然互相思念。
《小王子》有许多令我感动的画面。每当我读到小王子与“我”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沙漠里找到水井时,我为他们坚持不懈而感动。每当我读到小王子与“我”分手告别时那种悲壮时,我感动得差点哭了,我觉得这种悲壮才是真正牵动人心永久不渝的友谊。每当我读到小王子回到自己的星球相隔这么远他们仍然能互相思念,互相关心,互相相望,这一刻,我觉得在浩瀚的太空里,无垠的宇宙里,都充满了他们之间感应的电波,永久不渝的珍贵友谊。
我要向小王子与“我”学习珍惜友谊。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看经典给我带来了惊喜和享受。读书成了我净化心灵旅途中的伙伴,一直伴随着我成长。
小王子热爱生活。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开始旅行。她陆续见到了各种各样的陌生人,他终于认识了其他星球上的人。
安东尼《小王子》。德圣德苏贝里具有双重身份,既是飞行员又是作家。他喜欢冒险,写诗,玩机器等等.
故事里的小王子,天真无邪。如果小王子问“我”,他一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他问的“我”很难回答,但“我”知道小王子的无辜。
小王子的天真可爱让我们明白了孩子内心的幸福。一个天真的孩子独自旅行,遇到了不同职业的人。他们的性格让小王子难以忘怀。
小王子的天真、真诚、纯真、纯洁值得我们学习。不放弃不放弃的精神让我们刻骨铭心。小王子的笑容是来自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的内心。它是如此的辉煌,以至于我似乎看到了我对面的小王子,这让我感到非常高兴。
读书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读书就是在书中寻找快乐。我们应该爱上读书,因为不仅有“金屋”,还有“颜如玉”。
当时,我驾驶的飞机出现故障,迫隆在了撒哈拉沙漠。就在这时,纯洁、忧郁的小王子出现了,他让我给他画一只绵羊。我和他之间的纠葛,就此展开。愒地,我了解到,他原来来自一个代号b612在那颗小行星上,小王子本来深爱着一朵玫瑰,但那朵玫瑰既骄傲又任性,整天折磨他,他于是负气出走了。之后,他拜访了六个星球,分别见到了迷恋权力的国王、爱幕虚荣的人、自我折磨的酒鬼、贪恋财富的商人、机械回执的点灯人和思想儒化的地理学家,试图找到参透爱情的方法和人生的意义所在。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上。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终于从狐狸那里,学会了如何去爱,找到了人生的真谛。他还和狐狸彼此驯养”,成了朋友。但他也越来越思念他的玫瑰,最终还是决定离开地球,返回b612星球上去。于是,小王子原路返回,这才遇见了被困沙漠的我。后来,他说要带我去沙漠深处找一口井,原来是了和我一起拥有这样一段经历。当我意识到他是真的要离开时,我发现他也感动了我,驯养"了我,但是他已经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我的挽留无济于事。他最后求助于一条毒蛇,离开地球,重回到了b612小行星。而留给我的,是无限的星空,和星空中会笑的星星。
《小王子》中有很多隐喻,整部作品至少可以从童话、爱情和哲学三个层面去理解。就意象而言具有两面性,既代表智慧,也代表诱惑。
王子要一只绵羊,是希望能帮他吃掉猴面包树的幼苗。给羊戴上嘴套,也可以理解为,小王子要想决他和玫瑰之间的危机,就得避免祸从口出。还有一种解释认为,猴面包树代表纳粹,绵羊则是信仰的象征,对猴面包树,也不止一种理解。除了代表纳粹,也代表破坏人们生活的各种事物。
玫瑰的第一种解释是爱情,也可以代表我们身边所有重要的人。另一种理解是代表归宿,代表人生的意义所在。
主人公和小王子这两个最重要的角色,其实是一个人。小王子是作者的化身,是他追求理想世界的寄托,也是他对自由和爱的认知的浓缩版。而他的形象,则是哲学和宗教的结合体。
作者吸收了宗教和存在主义的哲学思想,提出了自己对抗荒漠世界的方法。在他看来,只有爱才是最高哲学。小王子的追寻,也是作者的追寻,他是在思考人生的意义,同时也是为了给当时千疮百孔的世界找到一条出路。
《小王子》一部献给所有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一种童心未泯的文字表达。
我手中的这本,淡蓝色的封面,上面刻画着淡黄色的“小王子”。没有什么简介,只有作者和出版社。封面上淡蓝色的夜幕,土黄色的大地,星星点点的的草,粗大的泛青的古树,一个傲气不失天真的小王子和他的宝贝小羊。安逸的画面,和书的内容一样充满幻想和孩子那种无法模仿的单纯。
小王子的故事绝不平淡。彷如《爱丽丝奇境漫游记》一般,小王子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与事:一位国王,一位爱慕虚荣的人,一个酒鬼,一个商人,一个点灯人,一位地理学家……这些奇怪的人所做奇怪的事,让你目瞪口呆,继而捧腹大笑。这些故事要用孩子单纯的视角,去关注:小王子对周围的事物有着超人的洞察力和预见性。小王子,一个孩子,眼光却明锐得让所有大人们望尘莫及。
国王说,我相信我的星球上有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判他/它死刑。不过,每次我都必须赦免它,因为,这是唯一的一只老鼠,得对它宽大点。
爱慕虚荣的人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而且是最聪明的人。可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酒鬼说,他喝酒是为了忘却,忘却一切羞耻,而羞耻的内容恰恰就是喝酒。
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钟休息时间都没有,每分钟我都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
我相信,这些精妙的判断,会让所有大人望而生畏。他们那些所谓的巴西,在孩子眼里是多么的愚昧和无知。
小王子,将复杂的人生价值观看得很单纯。这就是孩子,童言无忌的孩子,单纯、天真的孩子,生命中充满幻想的孩子。希望我们这辈,偶尔也要放下学习、书本,追随一下逝去的童年时光,重返一下孩子气。
时间仍在,是我们在飞逝。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这是一个属于成年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孩子们无法理解小王子的悲伤和沉重的爱。他们不应该过早经历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灿烂的世界里享受快乐时光。与其说这是一个童话,不如说这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地生活着。但是悲伤的小王子在发现爱情的真谛后死在了沙漠里。
小说情节很简单,主要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旅程。因为一朵美丽娇嫩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安静生活的b-612旅行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些成年人、傲慢的国王、富商和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停地感慨,“大人的世界真奇怪。”在这里,作者从小王子的孩子的角度揭示了这些成年人的空虚、盲目和愚蠢,也讲述了成年人孤独无助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狐狸解决了他对精致的小玫瑰带来的爱情的疑惑,让他明白了爱情意味着责任和怜悯,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有爱的有意义的(广义上的爱情)。狐狸告诉他:“你总是对你使之温顺的东西负责。你应该对你的玫瑰负责。”“如果你让我温顺,我的生活将充满阳光和愉悦。我会听到不同的脚步声。你有一头金发,所以一旦你驯服了我,那就太棒了!金色的小麦会让我想起你。所以我会爱上穿过麦浪的风……”爱让人明白悲伤和痛苦,同时也让人摆脱孤独,让生活充满情趣和意义。就像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像一朵花。如果你爱上了一朵长在星星上的花,那么在夜晚,你看着天空,感到甜蜜和幸福。所有的星星似乎都在绽放。”所以作者明白,在这个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一朵花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对小王子来说,“就像所有的星星都在一瞬间熄灭了。”
最后,在小王子离开星球的第一个周年纪念日,他被毒蛇咬死了,这样他就可以“摆脱身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旅行星和他骄傲而脆弱的玫瑰。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和奶奶一起不冷不饿的飞向世界,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有一片金色的麦田和一个不重要的玫瑰花园。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服的狐狸,怀念麦田里小王子的金毛。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了风中起锚机的声音,喝下了让沙漠变得美丽的绿洲。
读过《边城》,便不由自主地想到沈从文先生的故乡凤凰去看一看,让那里清凉的微风吹过脸庞,然后坐在翠翠曾划过的那条小舟上,看看那的端午龙舟赛,看看那儿的大白鸭和绿油油的菜地,还有古香古色的建筑,吊脚楼。翠翠是一个在自然中长大,清秀活泼美丽的女孩。她从小跟着摆渡的外祖父,祖孙俩过着不富足但幸福的生活。
随着翠翠的成长,慢慢认识了两兄弟:天保和傩送。天保是大哥,他忠厚老实,傩送是个阳光又有能力的年轻人,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岳云”。天保找了媒人去翠翠家,而傩送在前一天晚上对翠翠唱了很久的山歌,翠翠本打算在清晨告诉祖父。当知道哥哥也喜欢翠翠时,傩送决定跟村人出外经商以成全大哥。天保知道后去追弟弟,不料出了意外,死掉了。傩送因为内疚,还是走了。不久,外祖父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世了。只剩下翠翠一个人在渡头守望着。“那个人可能明天就回来,可能永远不回来。”这是最后的一句。
一个凄清的结局,可是却深深地感动了我。故事中那份厚重的感情,是那么朴实,是我们在现在这个浮躁不安的.世界里找不到的。
沈从文《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从字面上理解,可以理解为发生在城市的边缘,现代文明的边缘,战争的边缘的一个故事。
沈从文《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描述了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翠翠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她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在那时,人们依旧是包办婚姻,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与翠翠之间的自由恋爱很难达成。沈从文《边城》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喜欢读书评,也就知道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很早就让我有读它的想法,然而,当我把这本篇幅不大的书捧在手里的时候,却发现这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
说这本书不容昜读并不是说这本书有多么复杂的情节,众多的人物,相反,这本书讲的故事很简单,就是渡口的老船夫临死前希望能给自己外孙女翠翠找个靠得住的孙女婿,在所谓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傩中选择,结果大老在一次载船运货途中溺水身亡,二傩远走他乡,老船夫也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渡口上只剩下孤零零的翠翠。
而作者特有的叙事方式也给读者带来困难,当然可以称为一种语言特色。例如“在这小城生存的,各人也一定皆各在分定一份日子里,怀了对于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这样只能意会的句子到处都是,无疑会给“农人”和“士兵”带来阅读的困难。
文档为doc格式。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题记。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故事以主人公“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贯穿时代大背景为附线,刻画了一个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随波逐流,悲欢离合。
福贵年轻时可以说是典型的纨绔少爷,早年就已经阅历人生繁华,肆意纵享富贵荣华,然而也许和那个畸形的时代一样,繁华总是犹如镜月水花,经不起现实一点残酷的风吹草动,“富贵”的福贵那么弱不禁风,转瞬即逝。想必,余华也是通过福贵命运的离奇改变,狠狠的讥讽了那个时代的荒唐可笑。
繁华落尽,接踵而来的便是一个纨绔子弟难以适应时代的不堪命运。福贵的人生第一次出现悬崖式的下跌,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人生转变为自食其力,必须面对人生一个残酷而不可逆转的真实命运。想必这时候的福贵,活着,并不是真正的活着,而是对生的不舍,对死的恐惧,甚至可说,对往日“富贵”逝去的不甘不舍和迷离眷恋。面对着不可逆转的过去和未来,福贵可说“胆小”,他没舍得自己接下来的“生”以死来解决,他很“勇敢”的去顺应了命运的转变,去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去迎合时代的波浪,可说,这时候的活着,简单却真实,仅仅就是为了眼前的一家老小,为了那一口气。
故事的发展正如我们所想的一样,努力总会有改变,福贵在颠簸中,开始摸索到了活着的一点真正滋味,人生这个时候,才算是开始真正的“活着”,为时不晚,福贵的生活开始渐渐的走向了正轨,想必这就是活着的一个意义,只要努力,就会有新的惊喜。
但余华很残忍,他并没有给福贵所认定的“活着”一个赏赐,也没给一个迎来惊喜而喘息的机会,他告诉我们,生活是一个真实的刽子手,它不会赏赐努力,不怜悯努力,该来的还是要来,时代的变迁是迅速的,完全不会顾及人生的适应性,可说,时代给了福贵新生活一记重拳,“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被拉去打仗,这个改变,真真切切的映射着那个时代,一切都是“稀里糊涂”的,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
面对着战场上那些“莫名其妙”的死亡,面对着真正摆在眼前廉价的生死,福贵不仅仅开始明白自己要活着为了什么,并且将这种精神传达给了身边的人,他这时候开始明白了自己活着的意义,那就是再次面对亲人,面对家的温暖,憧憬新的目标。这时候的福贵,对“活着”算是有了自己的再次诠释,活着,也许还就是为了爱,也许是,那一口气,但是,不再是那么“简单”了。
福贵算是幸运的,他想要有目标的活着,生活则给了他机会,从战场上“稀里糊涂”的回来,儿子都可以叫爹了,对福贵来说,算是“当兵”生涯那种动荡中惶恐不安,生离死别的一声宽慰赏赐。
随着新的时代到来,腐朽的东西总是会被淘汰,也包括旧式的“活着”,小说中,余华巧妙运用了枪毙龙二这个桥段对此做了很准确的诠释,在枪毙龙二的时候,福贵被“吓尿了裤子”,并且他准确的听到了“五声枪响”,认定“死的透透的”“要不死的就是我了,”想必,这五枪,不仅仅是对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的猛烈抨击,也是对福贵先前奢望迷恋生活的彻底粉碎,他对活着有了新的认定,即是,人只要“一个老百姓足矣。”
生活总有喜有悲,媳妇因为过于劳累突然病倒,女儿重病变哑,无奈只能将自己女儿被迫送出去,本来一家子这样贫寒生活也罢,但命运总给福贵以不容喘息。自己儿子小小年纪,被医院活活抽血抽死了,福贵抱着自己冰凉的儿子,可算说,失去了自己活着的一个理由,甚至残忍的说,对他先前“活着”的至高信仰是一个彻底的粉碎和讥讽,生活“羞辱”了他,“讥讽”了他,并且“挑战”了他。然而这个时候的福贵却变得异常坚强,想必他不再是不舍和恐惧,而是开始忍耐和顽抗,他此时明白了再一次活着的意义,那就是挑战生活,对抗命运。
儿子不在了,女儿总得有个好归宿,命运在旁人看来出现了转机,但好景不长,女儿难产离世,媳妇随后跟着也去了,生命中只剩下一个小外甥和女婿,可以说相依为命,这样活着也是知足,但是老天又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余华总是那么的“作”,那么的“矫情”,读书笔记他继续给我们讲了最后的现实重击,女婿出事了,儿子,女儿,女婿戏剧性的死在了同一个医院,命运再次讥讽了福贵的坚持和信仰,对活着的期许,变得如此绝望和灰暗。
可是,“该死”的福贵,却依然坚挺的活着,因为,他必须活着,不再为任何事,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希望虽然福贵一生跌宕,但总得迎来完美的结局,起码,小小的恩惠,福贵老年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但是造化弄人,亲人相继离去,留下福贵苟活于世,命运太悲哀,生活还有值得留恋呢?好多人会以为福贵可能坚持不住,以后的生活一蹶不振,会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对生命的态度。但余华却以一个简单的画面做了一个总结,福贵反而买了一头“福贵”的老牛,每天正常生活,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好像生活不曾对他如此残忍过。对福贵而已,活着是福贵生命的意义,他不再纠结在任何理由和信仰上了。想必,平淡的黑白素写,才是活着的最终尘埃落定。
看到这,我禁不住震惊余华对待生活的态度,活着的真谛,不屈不饶,坚韧不拔,对生活的不服输和不断挑战,对其乐此不疲,才是最好的一个总结。想必没有词语能够准确的表达这部作品对我的震撼程度。唯一能更好理解作品的内容就是,让我可以重新对生活有新的认识,对活在这个时代,有不同的认知,无论哪个时代,活着有着不同的方式,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意义。
我想,张艺谋后来根据余华的《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算是给了其中一个诠释,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家围在餐桌上吃饭的理由,可以不富不贵,可以不温不饱,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活着的意义,简单且奢望。
活着,不是自私的,活着是伟大的,选择了活着,即是选择了伟大。
近期的《朗读者》中,演员胡歌再次提及自己当年的车祸,提到了第二次生命的弥足珍贵,这时候的活着,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活着,有了新的定义和诠释。多年来,胡歌的荧屏生涯以及生活状态,都以积极向上的方式展现给大家。节目胡歌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生存与毁灭,给予迷途的人,惊讶于生命的可贵。”可叹,一个人对再次活着的理解,能够对他的未来做到多大的改变。
之所以活着,就是要与生活抗争,去挣扎,去争取幸福,直到有一天,能够泰然自若,活得顺气顺神,舒舒坦坦,问心无愧,那想必就是,活着。
那么我的活着呢?我的活着就是服务好每一位过往的司乘人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秉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让每一次的微笑传播的更远,更有价值,这就是把青春的活着做最合适的诠释。我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会对工作上的活着有更积极更健康的理解,每一次的转身点头,真情微笑,都是新鲜的面孔,都是新鲜的不一样的感觉,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指引,更是一次灵魂的砥砺前行。
正如苏轼曾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人生匆匆数十载,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活在当下,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即是一场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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