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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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1 17:19:23    小编:字海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专业15篇)

小编: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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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一

为强化今年我镇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水平,根据上级的专项工作部署,我镇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确定了重点整治的重点对象和环节,并按照工作安排,开展了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现将第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年初,经镇政府批准,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会议上总结了去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今年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项建议措施。一是继续健全镇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现高效的平台运作;二是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为加强部门间的沟通,组织召开了第二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会议,既1月10日的会议传达学习了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分析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明确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监管要求和任务分工等,并对节前联合检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

1、调整了龙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了龙王镇20xx年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网络;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xx年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xx年度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20xx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和发放了《龙王镇食品安全告知书》。

2、食品安全培训。第一次培训时间:20xx年4月2日下午,地点:龙王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章第八、九条和第七、八章,讲课人:吴定聪(人大副主席)和李占彪(政府副镇长)。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镇村干部、肉类食品经营者和流动厨师,共计108人。第二次培训时间:20xx年6月28日下午,地点:龙王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七、八章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讲课人:吴定聪(人大副主席)和李占彪(政府副镇长)。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食品店、餐馆、食堂和食品加工业,共计67人。

元旦春节期间,我镇按照食品安全年度工作部署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针对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力度。元月17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毒鼠强等农业高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元旦至春节的一段时期,对猪瘦肉、家畜、家禽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

2、对生产食品、炒货、糕点等应节食品的两家食品加工业主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业主。

3、1月24日,镇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消费量大、节日接待任务重、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问题多的情况,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发现异常现象。

4、2月12日—13日,对春节前部署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督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提高了食品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身体健康,在督查中没有发现异常食品,但存在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业主。

5、为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对全镇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餐饮业主无消毒设施、有的清洗设施不齐全,达不到卫生标准,合格率为86。7%;二是针对学校食堂食用油和餐饮业食用大米进行检查,合格率100%;同时,结合“创卫”、节前食品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均比较卫生;三是开展超市等单位的节前应节食品检查工作,全镇共检查超市4家,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卫生监督要求、意见。

6、4月8日的会议传达了区食品安全委员《关于调整青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精神,同时部署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再次明确龙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7、7月份,对全镇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食品经营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造册登记,摸清了家底。

8、在8—12月期间,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多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2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的证照都不齐全,其中:酒厂8家,面条2家,豆腐1家,粉条2家。通过现场督查、宣传政策,结果:有的小作坊很快就办齐了证照,如龙王镇龙胜街龙供酒厂和龙王镇红树村13组豆腐生产等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经办齐;有的小作坊还在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办齐证照;有的还没有行动,还在观望形式;有的已经停产停业。

9、全镇流动厨师,经过排查,有11个,健康证齐全,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进行了公示。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上下联合、部门联动、有机结合、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有关指示精神,效果显著,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使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得到了可靠保障,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为龙王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年,我镇通过对食品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在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整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发现部分生产经营食品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食品安全工作持观望态度,镇食品委员会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其及时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并要求及时改正。

1、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载体,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处理程序。

2、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包括对药品(医械)的经营业主的监管,对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对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管等等,跟踪检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

3、继续与公安部门合作,坚决打击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食品的大案要案;开展对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和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二

20××年,县文广局充分发挥宣传职能优势,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浓厚了氛围,增强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我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杨洪浩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县局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下设办公室在局秘书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扎实宣传,有效开展工作。

充分利用我局广播电视传媒优势,20××年,先后在《新闻》《资讯》栏目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播出《我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健康食品你我他》等新闻、资讯10余条,宣传、展示了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一线工作人员努力的工作,同时也通过电视媒体适当曝光了一些食品安全中的不足,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得以整改落实。

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还利用电视荧屏播出食品安全政策、法规30多条,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局属各单位也积极利用公告栏、板报、学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干职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年,我局将继续在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认真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

1.充分发挥宣传职能优势,在电视台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宣传好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2.开展好文广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通过板报、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单位干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3.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加大宣传,有力推动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三

2016年,我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省政府食安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要求,不断加强“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程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打造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自查报告如下:

食用农产品环节:全州共有农产品生产基地76个,其中蔬菜种植8个、畜禽养殖厂68个;农贸市场29个,种子经营户60个,兽药经营户30个,长期从事畜产品经营户43个,农药经营店74个、化肥经营店37个、饲料经营店30个。

食品生产环节:全州有在册33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42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涉及九类食品品种。全州据不完全统计,有纳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465家,全州食品生产监管对象共有498户。

食品流通环节:全州共有食品流通经营户(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超市)4914户,其中乳制品经营户为3353户,其他食品经营户为1561户。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8户,其中专卖18户。共有农贸市场37个。

食品餐饮环节:全州共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2697家,其中大型餐馆8家,中型餐馆140家,小型餐馆1072家,快餐店18家,小吃店1067家,饮品店149家,企事业、机关食堂43个,学校食堂等其他食堂共计200个。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2255户。全州共有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监督部门对其建立了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建档率为100%。

供水环节:全州共有272户供水单位,其中: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4户;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27户;二次供水单位65户(其中学校二次供水单位24户);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176户。

全州有药品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企业165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13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5家。各类医疗机构109家,村卫生室265个;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9家,其中批发企业4家,隐形眼镜店6家,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159家;医疗机构109家,村卫生室265个,2个美沙酮治疗点。有化妆品经营单位204户,其中专卖45户。

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核定编制309名,其中州局机关38名,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4名,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47名。公务员编制217名,事业编制75名(包括自控编制33名),工勤编制17名,目前到位275名,其中公务员196名,事业编制57名,工勤编制22名。

1.及时召开会议。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016年3月3日召开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州委州政府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充分彰显了**州委、州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治任务得到进一步落实。12月2日召开了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保障我州食品安全的工作思路。

2.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州、县、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州、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各县已挂牌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3县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市政综合执法部门“四合一”,州府所在地**县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三合一”。各县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按照“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和“四有两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职责,建立相应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乡村监管的“网底”进一步筑牢。各县普遍将乡镇市场监管所设置为副科级机构,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全州29个乡镇中,许多乡镇已挂牌设立市场监管所,配备了人员、房屋和办公设备,目前仅剩7个乡镇未挂牌设立监管所。村级层面,全州26个乡镇270个行政村,共聘请283名信息员,食品安全监管的“网底”进一步筑牢。除**县外,**县、**县、**县将乡村信息员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机制。

1.调整充实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我州参照《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增加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成员和职责的通知》(云食安委发〔2016〕6号),调整充实**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增加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为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增加到28个。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变化,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2.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立足于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修订完善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形势分析、信息报告发布、宣传教育培训、举报投诉处理、联合执法、黑名单管理、督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专家委员会、工作绩效评估考核等制度,制订下发了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发文办理流程及职责分工,有效规范了工作运转程序。

3.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及时制定了《**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并以政府办文件怒政办发〔2016〕52号印发。按照《**州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实施方案》,在**、**、**、**4县全面开展试点。同时充分发挥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联合执法、督查考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出问题,牵头抓总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州集中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添加剂、农业投入品、食盐质量安全、农村食品、餐饮具等6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对“四品一械”的日常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认真开展问题疫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州完成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7538个样品,合格率为99.66%;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例行抽检4批次112个样品,合格率100%;监督抽查2批次60个样品,合格率100%。专项畜产品监督抽查320个样;分别在**、**县配合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开展马铃薯农残检测2批次共24个样品。动物检疫方面,全州动物定点屠宰场4家,临时屠宰28家,共检疫畜禽44.3827万头(只、羽),其中生猪10.7562万头、牛羊0.4569万、禽33.6264443万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58.1405万头(只、羽),其中生猪11.362万头、牛2.8623万头、羊3.0532万只、禽40.86265万羽。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16年下达我州食品安全国家级监督抽检任务293批次,任务品种包括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等20大类。经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送省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293批次的抽检任务已全面完成,共有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下达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0批次。包括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等18大类。由各县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环节组织实施,共完成省抽任务201批次,其中实验室检验检测1批次不合格,为**送检糕点,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超标,不合格率0.497%。共抽检食用农产品960批次,全部完成实验室检验检测。收到x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寄来的5批次保健食品,已完成检验,全部合格。

3.食品风险监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包括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10大类116件,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8大类182件。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6类共计95件460项。卫生疾控部门共完成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393件,其中国家任务食源性致病菌检测8类产品共182件,未检出致病菌;国家任务化学性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检测10类产品共116件,抽检的5件儿童食品类薯片、虾条(虾片)中3件含铝食品添加剂超过国家限值,其余产品无超标;省级任务食源性致病菌检测3类产品共55件,未检出致病菌;省级任务化学性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检测3类产品共40件,无超标样品。生活饮用水监测方面,全州共完成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34项412份水样检测,其中城区饮用水:检测148份,合格51份,不合格97份,合格率34.50%;乡镇饮用水:检测264份水样、合格124份,不合格140份,合格率46.97%。检测结果已经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监测。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507批,其中1批次不合格。完成3批次化妆品抽检,委托x同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样品合格。补充完成了2015年度300批次药品快检任务。完成了医疗器械抽验国抽2批,省抽16批。adr监测共收集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40份,其中,新的一般的60份,严重的报告8份,一般的72份,全年零死亡报告;收集可疑医疗器械报表15份,收到两家美沙酮门诊上报药物滥用调查表共3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8份,为一般报告,已经录入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在全州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和旅游景区餐饮店进行风险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事前预先介入,事中驻点监督的方式,顺利完成了“两会”、高考、汪洋副总理视察**等重大社会活动保障任务。出动执法人员263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堂等5683户次,查获各类不合格食品576公斤(不合格的畜禽肉及肉制品130公斤),进行行政处罚3起。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全州共培训餐饮从业人员2621人,考试合格2621人,通过率100%。**县于3月28日至4月1日,采取分期、分片、集中培训方式,在各乡镇培训食品从业人员384人次。**县于5月13日在**会堂开展大规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并签订了责任书。**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班,培训农、畜产品从业人员269人。**县与x理工大学质量发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了每期5天的2期培训班,共57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质量监管、食品安全、工商管理业务知识轮流培训。二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咨询台、电视、板报等多种宣传手段全面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布置展板28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00余份,发放围裙宣传品200余条,接受饮食用药咨询300余人次。三是重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州政府食安办于6月13日举办了宣传周启动仪式,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县政府和有关单位领导、州级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体职工、州级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参加,时任州政府副秘书长胡学花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6月13日一6月27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10个部门,依次举办主题日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动员全社会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强化媒体宣传力度。**广播电视台推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以公告形式、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共报道食品药品安全主题报道和新闻23条,公告9条,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及解读专栏播出2期。**报社整合各类媒体资源,集中做好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其中,**大峡谷网刊登31条,《**报》刊登59条,爱在**微信公众号刊登36条,**大峡谷微信公众号刊登10条。全州在“三下乡”活动、《农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连环画系列故事》(傈僳语与汉语),农民宣讲团等宣讲和演出中,都将食品安全常识融入宣讲、小品、快板中,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州食安办对照《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指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州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自查评分为100分,加分3分,合计总分为103分。

具体自查项目及评分情况如下:

第一项组织协调赋分20分,自查评分20分。我州在2016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食品药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明确要求,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度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并专门文件部署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并组强实施。

第二项保障措施赋分10分,自查评分10分。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及重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第三项建立完善制度,提升监管水平赋分15分,自查评分15分。一是建立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制度;二是建立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诚信体系等制度,建立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并落实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三是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项深化治理整顿赋分20分,自查评分得分20分。2016年开展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第五项完善应急体系赋分15分,自查评分得15分。2016年制定和完善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组建相应的食经品安全应急队伍配备专业的应急装备,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进行了四级应急演练。

第六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赋分20分,自查评分得20分。一是按时完成国家级、省级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二是开展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三是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四是推行食品、药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五是加强药品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六是监督、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gsp等质量管理规范;七是推行新修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第七项创新工作为加分项,自查评分得3分。2016年我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受到省部级通报表扬1次、受到厅局级通报表扬、奖励4次。(文件号:云办通[2015]53号、云教保[2016]11号、云食药监人[2017]12号、怒办通[2017]3号、怒委[2016]170号)。

我州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力量薄弱。频繁调整的机构改革,“三合一”、“四合一”的职能叠加,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流失严重,造成专业监管力量被“稀释”,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监管所组建进展缓慢,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设备装备不到位,食品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不能及时打通,导致“网底”不牢,广大农村存在监管盲区。

(二)执法保障薄弱。财政投入不足,工作经费匮乏,执法装备差,检验检测能力不足,针对食用农产品、肉食品、上市食品、假劣药品器械的检测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业务需要。

(三)产业基础薄弱。食品产业发展滞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小餐饮、小作坊、小摊点在食品行业的占比偏高,“小、散、乱、差”的问题突出。无证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小作坊难以监管;乡镇无定点屠宰,农村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

(四)主体意识薄弱。部分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诚信体系尚未从根本上建立。广大农村群众不具备识假辩假能力,加之地处边疆民族地区,输入型安全隐患和少数民族饮食传统隐患同时存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督促各县加快乡镇监管所挂牌并入轨运行,做到“四有两责”,在村级配备兼职协管员,真正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短腿”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实行全员执法,综合执法。

(二)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食安办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

(三)继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抓住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加工小作坊、教堂等聚餐场所这些高风险点,针对性地对全州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从投诉举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方面发现违法线索,扩大案源,深挖细追,严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四)健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五)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重点宣传贯彻好新《食品安全法》和《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宣传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努力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六)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按照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原则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建设一支事故应急快速处置队伍,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七)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推动建立协调一致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系统,完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信用档案,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一)建议及早安排部署,把食品、药品安全两个工作目标责任进行整合,早签订,同部署,同考核。

(二)要统一考核口径,把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与考核评分标准相统一,利于开展工作,避免造成混乱。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四

近年来,柘城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牢记“责任重于泰山”的嘱托,以评议考核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以打造“食安柘城”品牌为引领,以落实责任为核心,凝聚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具有柘城特点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食品安全长期稳定良好的局面,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认真落实豫政食安办《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根据商政食安办《x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已命名省级食品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对照《x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0年版)》,我县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打造“食安柘城”品牌为引领,始终坚持把使命记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目标考评、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财政预算。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被市政府食安委评定为优秀等次,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考核为优秀,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一)党委政府重视。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十四五”规划、政府督查督办和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各部门抓监管,抓投入,不断强化宣传培训和规范管理,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以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的创建工作指挥部,制定创建方案,对创建任务进行分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商、风险会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巩固提升年活动,巩固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

(三)完善评议考核。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乡镇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推动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考核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明确要求情况、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事机构、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宣传等情况。坚持考用结合,加强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做好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工作。

(一)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加强风险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创建工作的薄弱点,在农产品、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开展风险排查,补齐工作短板,解决如初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等重点环节严防死守,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大源头治理。完善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机制;积极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管机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开展工业生产污染治理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深化专项整治。针对问题多发、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

(二)加强科学规范监管。结合在全县开展的食品安全巩固提升年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一是加强食品经营者整改提升。以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路沿线流通餐饮食品经营者、食品生产者为重点区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食品质量、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人员管理、自律情况、食品商标广告、虚假宣传等进行整顿规范;二是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复杂,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无固定场所、网上订餐业务也悄然兴起。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担负起责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主动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加强监督执法。结合实际,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加大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将监督渗透到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各个环节。

(三)构建协同共治局面。创建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筑起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才能使创建工作得到最广泛的认同和支持。一是全面发动,协同推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以及学生课堂教育,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使公众获知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成效,指导和引导食品消费行为;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创建办认真分析研究创建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创建工作指挥部汇报相关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开展公开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活动,开通12345政府热线、12315投诉举报渠道、“云上柘城”专题栏目、网站、邮箱等方式,向社会各界了解和征集对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食品安全工作领域关心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社情民意,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切实解决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群众公开问题解决结果,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营造创建良好氛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是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关键内容和重要抓手。各乡镇(办事处)和各创建责任单位紧紧围绕“创城”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打造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形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协作联动、氛围浓厚”的宣传局面,营造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

耕地土壤环境治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证,柘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柘城县土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柘政办【2018】35号)。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力度,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检测,对省厅反馈的双鹤、华商、嘉美、佳纳4家企业开展调查走访,共走访4个自然村,填写走访记录16份,未发现涉镉企业。通过排查,我县无受污染耕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一是规范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以“三品一标”申报认证为抓手,县政府出台了《柘城县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管机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截止目前,我县已认证绿色食品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示范基地1个。正在创建全国绿色原料(小麦、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正在申报绿色食品2个。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范围涵盖所辖的22个涉农乡镇(办事处)的105.1802万亩耕地(含园地),共划分出22个优先保护类单元,不存在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单元。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均为优先保护等级。环保部门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我县无涉镉企业。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柘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制定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源头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柘城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柘城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方案》、《柘城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办法》、《柘城县农药监督管理站规范高毒禁限用农药经营行为告知书》等,严格执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

一是按照“全面监管、分类指导,打扶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县农业、畜牧部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衔接机制,出台《柘城县推行农产品基地准出工作实施方案》《柘城县农产品、畜产品产地准出准入衔接制度》,完善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二是按照2021年度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全年抽检计划要求,对生产小作坊进行食品抽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我县以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为契机,在食品生产环节持续推进推行“6s”先进管理模式,提升企业和小作坊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43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9家小作坊采用先进管理“6s”模式。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进入辖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批批检查制度,完善“豫冷链”追溯平台体系建设。二是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效,继续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程、“6s”“4d”等重点工作,加大示范创建力度,以乡镇(办事处)市场监管所为单位,促进网格、区域食品安全水平共同提升。三是加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提升队伍素质;四是全面强化监管。推行食品经营良好行为规范,督促经营者落实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产业提升,切实强化监管措施,保持高压打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1803家,处罚商超、奶粉专卖店共165家,责令整改34家,罚没款合计49.3717万元,移交公安机关7起。

一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梳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深化风险分级监管,按时完成了对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是深入开展飞行检查。组织开展了中高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等专项督查。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开展了全县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飞行监督检查。

四是创新引领监管方式。对已开展为期3年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开展了巩固提升年活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社会餐饮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进行初评验收,并对先进单位通报表扬。下一步,将把“奥朗讯食品追溯体系”推广到餐饮环节,使广大餐饮食品经营者也能够从食品进货台账和进货查验等繁琐工作中解脱出来。

五是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现场检查培训,通过现场教学指导,现场查找问题,现场教育引导,现场帮助整改,现场指导基层监管人员提升监管水平,帮助监管对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执法人员举办了不同形式的能力培训班。二是推动社会共治。在食品安全巩固提升年活动期间,邀请部分消费者代表及基层所负责人,走进果贝烤鸭和巴锅演义等“6s”“4d”示范店,现场参观食品加工制作及流程。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餐饮食品经营者2086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立案157起,罚款44.296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起,使餐饮食品安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制定柘城县2021年度食品、农产品、畜产品年度抽检计划,检验总量达到每年4批次/千人以上,增长幅度持续攀升。加大抽检专项经费申请,今年计划抽检肉类、鱼、蔬菜等相关食品2740个批次,截止目前,已抽检食用农产品、三小、餐饮环节、预包装食品环节抽检1966批次,其中不合格39批次,快检908批次,其中阳性21批次,食品抽验合格率保持在98.7%以上。2021年以来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蔬菜、水果种植基地进行了样品抽样检测,共抽检样品60批次850个样品,对抽检样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抽检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安全可控。

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上下联动,通力合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优势力量先后深入开展涉及民生、量大面广的学校周边食品、深入开展涉及民生、量大面广的食用油、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专项行动、2021年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等。深入贯彻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部署开展了全县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督促饿了么美团外卖分支机构开展备案及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下线不合格入网餐饮经营者等等。

2021年度,全县共查办食品案件333件,罚没款金额116万元。

(一)“基层吹哨,部门响应”作用进一步发挥。建立柘城县“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问题发现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属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以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主体,加强乡、村食品安全二级监管网络建设,协助有条件的自然村和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监控点;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做好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网格员,楼长、路长职责、制度等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提高依法开展巡查工作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基层监管员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活动,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检验监测体系进一步优化。在全县22个市场监管所设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确定专人负责,20个乡镇(办事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9个乡镇农业推广区域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配备快速检测箱、试剂盒,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快速检测工作,提升食品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利用“快检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对蔬菜、水果、肉制品、水产品、食用农产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极大提高了问题食品发现率,增强了抽检和监管针对性,使快检过程更加透明,增强了政府与群众的互动,提高了群众参与度。

(三)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制定并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能够及时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制定应急预案,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制定了柘城县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规定,积极应对舆情处置,加强媒体、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建立舆情监测和报告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柘城县网信办制定了舆情应急预案,根据舆情组织召开舆情分析研判会议。

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同时为助力x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城市,柘城县在2021年开展了食品安全“巩固提升年”活动。以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路沿线为重点区域,对食品生产者、餐饮流通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食品质量、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人员管理、自律情况、食品商标广告、虚假宣传等进行整顿规范。发动企业、食品餐饮经营户以及群众等社会力量,全面整改,逐户提升,共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今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6s”或“4d”管理达到8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比率达到100%,特定区域社会餐饮的“明厨亮灶”比率达到70%以上。通过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借助软件系统,采取手机视频展示的方式,通过网络摄像头,将餐饮单位后厨操作间等加工区域的工作状态视频信号上传至县局华迈视频平台,通过手机,就可以实时监控餐饮后厨操作,全面提高日常监管。

为更好全面直接了解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感知和诉求,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利用快检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活动,通过现场检测,让群众参与到活动过程中来,使群众进一步理解支持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安创建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升广大市民的参与度,提高市场主体的责任感,构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此活动被x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平台报道。

我县计划推进“智慧食安”食品追溯平台建设,由市场监督局主导,商会牵头,与第三方x奥朗讯食品追溯服务平台、农商银行联合建设“智慧食安”平台。十月十二日,由市场监督局带队,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商会、银行、超市负责人十二人,到x汝州市参观学习先进经验。

目前“智慧食安”食品追溯建设推广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已有200多户批发商加入平台,计划今年年底在全县流通领域全面铺开,实现“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食品监管目标,全面净化食品市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五

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着重生产细节控制,细化生产过程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巡检与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我司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了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我司手续一应俱全,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厂名,厂址和法人代表都完全一致,符合本条要求。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我司的厂址在薛店镇食品工业园,获证单品x烤肠(熏蒸香肠火腿制品)与生产许可证内容完全一致。

(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我司目前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和工艺都与取证时一致,以后如有调整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备案。

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都是x省弘润食品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主要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我司采购的原料肉批次进行了采购索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并向供货商索取了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我公司采购的原料:鸡肉、鸡皮、猪分割肉等批次进行了索取三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辅料:白糖、淀粉、食品添加剂(磷酸盐、红曲红、诱惑红、卡拉胶、)等均购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采购的包装袋均批次进行了采购验证并进行记录、索证(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到目前为止,我司采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均系国内生产,均索取了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采用记录的内容一致。

我司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如换品牌均及时索证备案。

(五)企业应建立和包材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我司已建立原料肉、辅料、包装袋、的储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六)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我司的退货均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从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我公司内环境卫生,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均有本厂职工轮番排班打扫又有主管副总监督。

(二)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我司对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由主管吴建华负责并记录,同时记录停产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等详细内容,从而保证能随时开机生产。

(三)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我司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均有生产主管牛红月记录并保存备查。

(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我司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及腌制工序的原料解冻程度,投料搅拌温度、时间、抽真空时间等由品控员叶晓光负责;蒸制记录由工段长唐丽和程荣欣负责监督并记录。

(五)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产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生产过程中严格要求工人不得串岗,遵守厂规及操作规程,生熟区分开,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本项工作由车间主任李俊钊和李瑞彩负责。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我司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均由化验员作详尽记录并保存备查。

我司化验员xxx是经过正规培训学习并拿有化验员资格证书的专业化验员。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六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食品药品临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遵照食品安全方面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落实了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建设有关任务和职责。一年来,我县中小学校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成绩来之不易。现把20xx年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绩。

1、抓“一把手”负责制。我们坚决执行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学校。

一把手负责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20xx年同往年一样,我局在开学初的中小学校长会议上,局长与各校校长、教办主任、直属单位的一把手一一签订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我局领导定期召集县属及城区学校校长、区域教办负责人,召开安全工作汇报会,听取相关区域及校长的汇报,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寻找问题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督查、指导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于安全工作,是逢会必讲,要求教育局干部是逢下乡必查。

我局与卫生局联合下发了《xx县关于中小学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考核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教育局还和县物价局联合制定了《xx县中小学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于开学前下发到各中小学校。该办法对食堂在经营管理、价格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作了比较规范的规定;二是明确了上至局长下至普通教师的安全工作职责;三是严格安全管理制度。

我局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及县政府的要求,共向所属学校、教办、直属单位下发了有关食品、预防传染病等方面的等安全工作文件、紧急通知及预警通知24个。

3、抓宣传、抓教育。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工作防范未然的重要方式。20xx年开展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有:

(1)加强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情况,一直以来也是我局对学校检查考核的重要方面。一年来,我们要求学校组织食堂的职工学习《xx县关于中小学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xx县中小学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努力提高他们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与责任意识。同时,组织学生学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编写的《食品安全知识》;我局还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安全教育系列品。在平时,学校也能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能够识别过期、变质、伪劣或“三无”食品的学生越来越多,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正在不断提高。

(2)开展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安全教育周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国“安全教育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3月31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中小学积极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利用班队活动、晨会教育、黑板报、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橱窗等阵地,围绕“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的教育主题,对学生进行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能力。20xx年,学生参与率达100%。

(3)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xx监管[20xx]21号)文件的要求,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我局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其中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中考、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悬挂标语及横幅23条,宣传画163张,出黑板报47期,查出隐患65项,整改62项。

(4)开展八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第一学期开学以后,各校开展了八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

(5)开展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年,我局十分重视学生对食品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还重视指导学校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紧急自救演练。

4、抓管理,促落实。为了使校园食品放心工程能落到实处,20xx年重点抓了以下几件工作:一是学校食堂一收回学校经营。以前,我县有不少的学校食堂由社会人员承包经营,学校虽然增加了一定的收入,但无论是伙食的质量、还是卫生情况及硬件投入方面等等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县教育局下大决心,花了不少的时间与精力,把学校食堂经营权一律收回,统一由学校经营。相比过去,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更加明确,职责更易落实,管理更加到位;二是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量化分级考核。为了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县教育局联合下发了《xx县关于中小学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准备在年底前对xx中学等十六所学校进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考核。可以预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工作,必将促进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对确保中小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三是最大限度地改善了食堂硬件条件。近三年来,尖山镇中、新渥镇小、冷水镇小、万苍中心小学、xx三中、新渥镇中、尖山镇中、双溪小学、胡宅小学、南园初中等10多所学校共投入2100多万元,改建、新建了6000多平方米的食堂。目前,学校食堂的卫生、贮藏条件、食堂规模等应该说已有了巨大的变化。四是加强了对学生的爱心营养餐及幼儿园伙食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局领导张一平副局长、周宏光副局长多次带队检查学生的爱心营养餐及幼儿园伙食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能一一指出并责令整改。为了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特别是伙食质量,10月30日上午,玉山区域中小学食堂管理现场会在玉山镇校召开,玉山区域各中小学校长、总务主任及食堂管理人员参加。现场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玉山镇校食堂管理操作流程的经验介绍后,张一平副局长就前阶段全县部分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反馈,同时对当前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对下一步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及食堂分级管理考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五是配合工商局抓好校园放心店建设。近两年来,已有19个学校商店被命名为“校园放心店”,20xx年,估计可以再创5个校园放心店。

5、抓督查、抓整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督查,是防范安全事故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坚持从严督查,限期整改原则,努力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平时督导检查的通知》,把安全工作列入平时督导检查的范围。08年,我局组织及配合人大、卫生等部门的督查就有5次之多。如在2月、9月分别对开学工作进行了两次常规检查;在5月、9月、10月又分别就对食品安全等内容,对学校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在几次专项整治中共整改大小食品安全隐患46个,成效明显。

二、工作中的一点体会。

在抓安全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安全工作会议多、文件多、分管的部门多,应写的计划多,小结多,如果不动脑筋,人云我云,就会陷入穷于应付、忙得团团转,而工作的效率则是事倍功半。因此,我们在这几年的工作中积极探索符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的安全工作模式,力争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自己的特色。我们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尝试:

1、全员参与、各司其职。针对学校(幼儿园)多、面广量大的特点,我局规定每一机关干部联系一所学校,给予一定职责,机关干部的年终考核与学校的安全工作成效挂钩,这对信息的互通、重要事项的落实、重点工作的督查十分有利。

2、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如六月份,是教育局、学校最为忙碌、紧张的一个月,中考、高考,又是安全生产月及禁毒宣传月,在宣传内容的选择及时间的安排上就需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宣传的内容就重点在中考、高考期间的安全,如途中安全、防溺水、心理问题、食品安全等,禁毒宣传日以出校园广播、图片展、黑板报宣传为主,组织观看禁毒宣传片及其他内容则放在考后(结合假期注意事项进行教育宣传)。

3、摸索规律、预警在先。不同季节、不同学习阶段,安全工作的侧重点是不同的。我局根据季节性、阶段性的不同特点,做到工作在先,预警在先。如每当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寒暑假以及春季防传染病、天气转热后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夏季防台风、冬季防火等,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一般都会下文作出指示,但有时等到文件收到时,节日已过。我们一般都做到事先已有心理及工作上的准备,沉着应战。

4、重点热点、决不含糊。安全方面的文件来自方方面面,数量多,内容广,我们不可能把所有文件转发到学校。对于重点性、热点性、突发性、敏感性的有关文件或工作,就是工作再忙,晚上、周六日加班加点,也要把有关工作抓实抓到位。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食品药品临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和我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我县中小学校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三、还需努力的方向:

1、xx等学校的食堂设施、设备落后,有的面积小拥挤,直接影响食堂的规范管理与卫生安全,特别是幼儿园,由于规模小、办园条件简陋,目前,还没有条件完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的努力。

2、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基本上是临时工,队伍不稳定,直接影响学校。

3、我县的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加工的卫生、贮藏条件、食堂规模等虽有了很大的变化,但离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食堂(食品)卫生的量化分级考核,离上级的要求差距的确很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七

根据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寿县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寿食安委[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保义镇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1、明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得2分)。

8、及时制定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方案,及时建立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按要求报送联合行动宣传素材。得20分。

9、按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按时上报总结资料。得3分。

11、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宣传(户外宣传牌、专栏等)。得4分。

13、集体聚餐管理推进农村自办宴席监管,登记、培训、备案、指导(得6分)、

4、小作坊登记:新增登记6户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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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八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立足于治防患、防事故,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__年全市“守护舌尖安全”整治全力打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现对20__年四月份以来的景区内的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认识,完善工作机制为了加强景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本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单位部分成员任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督促景区内摊点负责人建立相应组织,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督促景区内摊点负责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增强了各摊点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

二、严格检查,重点整治突出按照组长要求,一是每周至少一次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小组成员参加通过现场随机抽取景区餐饮单位,检查人员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责令期限整改。二是加强节假日食品安全检查,假日期间检查频率加倍。

三、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通过会议、培训、食品安全周等形式加大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安全、健康的消费,提高广大游客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科学治理,保证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强化“食品级”标识管理,鼓励使用环保可降解的食品包装。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九

20xx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精心部署、细心安排,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突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宣传、检查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小作坊提升工作:县局将2020年定为“小作坊规范提升年”,全面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办事处接到通知文件后,立即行动,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小餐饮规范工作: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从摸排建档、培训教育、整顿示范和建章立制等方面,对辖区小餐饮进行了整治,并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实行月检查制度,截止目前共整顿规范小餐饮351家,全面完成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3、流动摊点规范及证照办理工作:为保证辖区群众饮食安全,确保零事故发生,今年对政府驻地、学校周边、旅游点周边、各集贸市场的流动摊点进行了规范提升,并要求办证经营、原材料公示、求索证索票齐全、按流动摊点证上的时间地点经营。

4、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根据县局的部署要求,每天开展“集集检、百分百、全覆盖”快检活动,重点检测集贸市场流通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开展快检活动200余次,抽检7500批次,合格率达99.9%,覆盖全镇各主要集贸市场以及餐馆超市。

5、抽检工作:全力配合县抽检中心人员对我镇小作坊、小餐饮及流通行业进行了抽检,全面完成了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6、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接到上级通知后办事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会同兽医站、食药所对各商超、集市的肉摊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与各大酒店、小餐饮店、学校食堂签订了泔水处理协议,并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统计,未发现在外地养殖厂工作的外出务工人员。

7、宣传工作:在全辖区各主要街道以及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材料2000多份,在辖区所有的行政村内悬挂食品安全宣传牌,为每家涉食单位制定一块食品安全宣传牌,全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等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达到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目的。

8、培训工作:召开辖区涉食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各业态专门培训会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会等4次,辖区所有涉食单位的负责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9、学校食品安工作:为保证师生用餐安全,办事处食安办会同市管所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食堂,并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开放日活动3次,在校园开展了科普讲座,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监督员参观学校食堂,让公众了解食品原料购进渠道、加工程序、餐饮具清洁消毒、食堂环境等,同时召开了家长师生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建议。

10、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店,开学季联合市管所检查辖区5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包括原材料的购入、加工、索证索票等。联合安监办、教委、市管所等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不出任何安全问题;严格食品摊贩规范管理,致力于摊贩的集中整治;着重对流通业、小作坊、保健食品、化妆品、油坊等企业进行巡查检查。

1、食品企业监管点广,监管人员少,致使监管力度不够。一是各食品行业比较松散,交通不便利,给监管造成一定阻碍;二是食品安全监督时间紧迫,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不够,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素质。

2、“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规模小、分布散乱,科技含量低,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因此,监管工作难以覆盖不留死角,监管工作难度大。

3、食品经营业户守法意识不强。农村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体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生产、加工条件,原材料购入不索证索票,有的甚至无证经营,守法经营、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1、深化“三小”规范管理工作。

2、持续促进食品快检常态化运行。

3、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4、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5、强化执法检查,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十

发表文章全站搜索为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国庆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于20××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一致、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大中型餐饮和农家乐等节假日休闲度假场所为重点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年9月20日-10月7日、全局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车辆**台次,检查了***户次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检查重点为:

1.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举办大型聚餐活动的申报表填写及申报是否及时等情况;

2.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规范;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等情况;

4.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

5.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除安全隐患。

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节日期间,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20××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十一

作为一间学校,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保证。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特殊学校,校园面积2689平方米,校舍面积3635平方米。目前全校有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4人,教师23人。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园围墙、宿舍区、食堂、门卫等处都安装有红外线电子监控系统,有力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一直以来,就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之中,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

有效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工作,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食堂管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分管领导也可以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从而了解食堂的内部情况。学校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和谐的校园环境,我校长期以来把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县教育局的指示精神,我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校长亲自抓,亲自部署,认真履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并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了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通过定期开展全校性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各班及后勤人员提高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识,增强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对照评价内容抓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建立健全的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食堂工作人员做好食堂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做到食堂清洁,通风、除尘、除害。调整厨房内部布置,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加强了各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食堂配属的炊事机械、用电设备、电路、开关插座的安全状况都比较好,管理比较规范、到位,操作规程明确。

1、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营业范围经营,没有超出范围。

2、豆制品、米饭绝不隔夜,剩余销毁。

3、所有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参加相关培训,持健康证上岗。

4、采购食品有台账,记录详实,杜绝过期及不合格食品进入幼儿园。

5、严格采购索证制度,所有采购食品都做到索证齐全。

6、开水定点供应,小卖部所有商品均从正常渠道进货。

7、所有的餐具、按相关要求做到定期及时消毒。

8、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体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校园;食堂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监管力度。

(3)不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通过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利用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教育学生不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1、因经费原因,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餐厅、仓库面积不足。

2、食堂从业人员系临时工,收入低,不够安心。

总之,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才能杜绝不良事故的发生。今后,我们一定再接再励,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红原学校。

20xx年11月15日。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十三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 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 世纪80 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 年颁布的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 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 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 年和1987 年颁布了gb 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 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 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 世纪90 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 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xx 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xx年和xx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 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xx-xx年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xx年12月29日,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xx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xx年4月27日,xx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xx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xx)。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十四

20xx年,县文广局充分发挥宣传职能优势,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浓厚了氛围,增强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我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杨洪浩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县局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下设办公室在局秘书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扎实宣传,有效开展工作。

充分利用我局广播电视传媒优势,20xx年,先后在《新闻》《资讯》栏目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播出《我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健康食品你我他》等新闻、资讯10余条,宣传、展示了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一线工作人员努力的工作,同时也通过电视媒体适当曝光了一些食品安全中的不足,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得以整改落实。

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还利用电视荧屏播出食品安全政策、法规30多条,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局属各单位也积极利用公告栏、板报、学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干职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xx年,我局将继续在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认真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

1.充分发挥宣传职能优势,在电视台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宣传好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2.开展好文广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通过板报、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单位干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3.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加大宣传,有力推动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篇十五

按照州政协20xx年工作安排意见,州政协组成由李永义副主席任组长,州政协办公室、科教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调研组,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6日对我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陪同下,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的方式,深入到勐海彩云之南茶厂、xx县酒厂、景洪民族幼儿园食堂、景洪农贸市场、嘎洒曼暖龙米线米干加工点,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听取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和xx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汇报,并同与会者进行了座谈,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又是旅游胜地,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责任大。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设置、工作部署、年终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突出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真抓实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全州多年以来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为我州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质量意识不高、监管有死角、配套法规不健全、经费紧张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到位;其次就是要因病施治、对症下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监管职能,强化监管责任。

一是调整职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州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对一些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充实。xx年1月7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州卫生局,并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1月20日,州政府组织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会议,正式将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到卫生部门。7月至8月,xx市、xx县按照州政府的要求先后作了相应的调整;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市政府又与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xx市还与各乡镇、各乡镇又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状,xx县在各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抽调各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年初,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并围绕这些重点开展工作、常抓不懈;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保障工作。在春节、泼水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中高考、两会等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都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对重要场所、重要环节、重要人员的食品安全进行报障。

(二)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全州共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11653户,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日常监管外,还要根据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确保责任不留死角,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确保整治不留死角”的工作方针,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指导、协调全州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专项整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责任追究。州政府与三县市政府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主要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书》,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州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宣传报道方案》。州内媒体根据方案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利用简报、宣传单、标语、网页等媒介,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向企业发放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公告,开展“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活动;五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882人次,出动车辆2632辆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807户次,食品生产企业11282户次,食品流通企业21709户次,餐饮服务企业3688户次,种养殖户1182户次,屠宰场346户次,市场1779个次。封存、下架朱师傅绿茶粉、朱师傅面包馒头速发改良剂、四川xx县红油豆瓣酱等非法使用物质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存在的问题,从今年3月开始,全州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规模较大的景洪“洁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和整治。针对该公司在消毒场地、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先后8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测,共抽检套装餐饮具80套400件,促使该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景洪地区餐饮业一大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州辖区内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景洪8家、勐腊5家、勐海7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7家消毒后餐饮具进行随机采样。针对存在问题,除现场指导整改外,下发监督意见书16份,对周围环境不符合选址要求的2家单位提出重新选址意见,对检验不合格的消毒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3、猪肉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我州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开始,全州开展了猪肉安全专项整治。以景洪城区生猪集中屠宰整治为重点,针对“私屠、私卖、私买”问题,严厉打击私自屠宰、加工经营“瘦肉精”的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的违法行为。商务、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突击检查、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改善屠宰设施,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屠宰企业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购进管理,严禁购进私屠滥宰猪肉,制定《西双版纳州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使猪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猪肉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

根据省上要求,我州卫生部门认真组织了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了省级安排的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共311个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任务。其中:乳制品、茶叶、蛋类、肉类、鲜食用菌、粮食、水产品、蔬菜、油炸面食品、膨化食品、酱腌菜、熟肉制品、蜜饯、炒货、酒类等样品共205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蛋制品、糕点及饼干(边贸食品)饮料(边贸食品)等样品106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领导机关掌握食品安全情况,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下达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6月13日至20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围绕“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活动主题,全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制了15000份“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小折页”,编制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台湾地区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问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资料下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xx市政府联合开展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xx余册,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各新闻媒体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西双版纳报社利用报纸、网络,开设严打私屠滥宰、健康生活、傣乡美食、衣食住行等专栏,宣传我州食品安全动态,传播食品安全知识,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在《西双版纳新闻》、《傣乡十分》、《农垦之窗》、《热线追踪》等栏目,经常播出食品安全动态性消息和深度报道,邀请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参与三期《西双版纳热线》直播,就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安全法规向全州听众作深入权威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范意识。

由于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截止9月底,我州先后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估和省食品安全督查组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今年以来,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编制紧缺,监管力量不足。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但人员编制并未相应增加或增加过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大。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三定方案”要求其工作任务较原先增加了约三分之二,但人员编制没有增加,明显感到监管力量不足。

(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淡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社会“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制售假劣产品,食品摊贩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敷衍了事等,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三)检测力量分散,监控力度不倒位。

我州目前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布在卫生、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检验设备重复、落后,许多项目不能检验。如今年工商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辣椒面抽验工作,共抽取77个样品,其中胭脂红、落叶黄等项目因我州不能检验而送普洱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各部门日常监管的抽样检验结果只供本部门用,形成了检测设备资源分散、落后,数据结果难以共享的局面。在技术层面上影响了食品安全监控力度。

(四)配套法规不健全,对“五小”食品加工经营的监管难度大。

我州食品生产经营小型分散的“五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屠宰点)数量较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目前,我省尚未制定相关法规,“五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多、小、散、乱、差”和无证无照难监管状态,安全隐患较大。

(五)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难管控。

我州边境线长、通道多,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现象时有发生,给防堵和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六)职能调整不到位,依法行政有困难。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就意味着对不符合这一法律规定的部门职能要进行调整。州政府、xx市政府和xx县政府先后于今年的1月、7月和8月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工作交接。目前尚有xx县因故未调整到位,使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资格不符合规定,给依法行政和监管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多而广、遍布城乡,安全监管要求到现场检查,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监管部门普遍存在装备落后,经费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执法不力和管理松懈等弊端,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一)增加和调整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

面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量大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一是要加强监管部门和综合协调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整合监管力量,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功能,整合监管力量的另一个方面是在条件成熟后整合目前分散在各监管部门的检验室,避免设备重复、落后、使用效率低和重复投资的弊端;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我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提高我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和防范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四是坚持因事设编,因岗设人的原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适当增加和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失信惩戒和违法追究力度。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不断充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并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给予重罚,并实行市场退出机制,从而加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尚未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五小”)的管理办法,而监管工作又亟需出台这一管理法规,可用政协提案在xx年云南省“两会”上提交的方式向省上反映,以求尽快解决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多、小、散、乱、差”问题。

(三)建立联动机制,管控食品走私。

为了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边民互市和出入境通道进行食品走私治动,海关、边防驻军、边防武警、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工商等打私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加强在主要通道上的查辑管控工作,有效防止和打击食品非法入境。

(四)依法调整职能,明确执法主体。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一靠企业自律,二靠政府监管。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的授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部门都作了明确规定,没有按此法规定调整部门职能的这些部门便没有执法的主体资格,也就不能依法监管。因此,尚未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地方,要依法尽快调整,及早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避免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保障工作经费,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安全保障、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以及执法装备的购置和更新,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才能使监管工作正常运转。目前,州、县、市政府在财力较困难的情况下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一定的安排,有的列入财政预算,有的未列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项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一项地地道道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常态化。经费有了保障,监管工作无后顾之忧,食品安全监管就有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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