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名著有感实用
文件夹
文学作品不仅能反映社会现实,还能启发人们的思考和感悟。列出总结的参考文献和资料来源,提升总结的可信度和可靠性。以下是一些写作专家总结技巧的分享,给大家提供一些指导。
以前我一直以为蝉在昆虫界里最缺乏远见了,因为他只知道没完没了的“唱歌”,却不知道像蚂蚁那样储存粮食。但是当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
蝉是经过了四年黑暗的地下苦工生活,才换来了一个月在阳光中的欢乐,所以它要尽情的“歌颂”它现在难得而又短暂的幸福生活。它其实是一边歌唱,一边在吸取树上的汁液。
蝉从来不需要依靠别人的施舍生活,相反的倒是蚂蚁经常会去骚扰蝉,剥削蝉,掠夺蝉,简直就像个强盗。蚂蚁经常会把正在吸树汁的蝉赶走,然后坐享其成,享受蝉钻出的“井水”。
当歌唱的蝉耗尽了生命,从树枝上落了下来,它的尸体被太阳晒干,被行人践踏,最后被每时每刻都在四处寻找食物的蚂蚁碰上了。蚂蚁们将蝉的身体撕开、肢解、咬碎、化作细渣,用来充实它们的储藏室。人们还能经常看到垂死的蝉,它的翅膀还在尘土和清风中微微颤动,一对蚂蚁就已经在一下一下的拉拽,一点一点地移动它了。这时的蝉真是悲惨无比。
你们看,真正的事实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蚂蚁才是顽强且霸道的乞丐,而勤苦的生产者却是蝉!所以当蝉在树枝上“拼命唱歌”时,我们还是给它自由吧。
今天,我又从书柜里拿出《昆虫记》这本老书,拿出来叙叙旧情。没想到的是,还真看上瘾来了。下面,就让我给大家简介一下吧!
你们知道古埃及人第一次见了蜣螂是怎么样的吗?下面,就由一位专家来为你们来讲一讲。其实,我的每句话都很专业,你们一定要认真听哟!
古埃及人第一次见到蜣螂的时候,很吃惊地说:“哎呀!这是什么东西呀?”每个人都非常吃惊。不瞒您笑话,我长这么大,见过蜣螂只是一小次而已,还是从书上看的。
好了,最后,我还希望家长让孩子看这本书,让您和孩子了解许多您和孩子不认识的昆虫,从书上了解它们,与它们说话。
我今天读了《昆虫记》,这本《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
其实,世界并不是只有“人”,世界上还有蜘蛛、蝴蝶、黄蜂、蝈蝈等昆虫。这本书给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世界上也有比人厉害的昆虫,比如人们把蝈蝈、青蛙称为歌手。
但是,有的动物、昆虫也有巨毒,比如黄蜂的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过,黄蜂的毒刺可不是随便乱用的,只有面对危险时,黄蜂才会将毒刺扎到别人身上,自己就会死掉,正所谓一个名人说的那样:任何强者都有致命的弱点。
读了这本《昆虫记》,我的知识和学问都长进了不少,像一个名人所说的那样: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说话。书本中的知识让我学到了很多,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更好的充实自己。
《昆虫记》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里面写了很多昆虫的生活,其中,松毛虫的生活让我印象很深,因为它又笨又可爱。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和你们说一下吧!松毛虫聪明是因为它们是一群一群去找食物的,非常有纪律,就像我们排队去做广播体操一样。
它们还边走边吐丝,走到哪里就吐到哪里,回家的时候就只要顺着吐的的丝走就可以了。松毛虫也很笨。因为有一次,把一群松毛虫的丝切断了,又把它们放在花盆的边缘,不去理它们,它们就一直吐着丝绕着边缘,整整走了三天三夜。后来有一只松毛虫一不小心掉了下去,它可就成了它们的英雄,另外的松毛虫也就跟着下去了。
《昆虫记》里面还写了很多的昆虫,像细腰蜂、狼蛛、红蚂蚁、卷心虫、蜗牛等等。没看过这本书的小朋友,快去看看吧!
《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它用散文的笔法,真实记录法布尔毕生的昆虫研究成果。法布尔以文学与科学相结合的写作方式,使得冰冷的昆虫世界变得喧嚣热闹、妙趣横生,催发无数小读者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法布尔一直坚持观察昆虫的习性:筑巢造窝、捕猎采蜜、交友婚恋、生儿育女、生死拼杀。
法布尔是法国博物学家、昆虫学家、科普作家。出生于法国南部一贫困农民家庭。15岁时,考入师范学校,毕业后成为一名初中数学老师。依靠孜孜不倦的自学,法布尔获取大学物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博士学位。
《昆虫记》大约里有20多种昆虫,我最感兴趣的是萤火虫,萤火虫看上去既小又弱,像是与他人无害,可它却是一种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手,而且,捕猎时还相当的狠毒。它的猎物通常是蜗牛。萤火虫在啃噬猎物之前,先对它施之麻醉,使之失去知觉。它的猎物通常是很小的蜗牛,个头儿还没有樱桃大,是处于变形状态蜗牛。萤火虫特有的消化素可以让蜗牛固态变成了液态。
《昆虫记》是作者对昆虫最直观的研究记录,影响了无数科学家、文学家及普通大众。其文学及科学非凡的成就受到举世推崇。虽然全文用大量篇幅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但行文优美、生动、活泼,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和诗意,被公众认为跨越领域、超越年龄的不朽传世经典!
在此次党代表读书活动中,我选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该书以类似地方志的形式,通过深入的实地调研,描绘出中国乡村社会最为真实的面貌,《乡土中国》可谓是社会学中的经典之作。乡村社会在我国社会进程中一直处于关键性的地位,无论是在抗日战争中,还是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乡村社会既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石,同时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的带动者。
充分了解乡村社会,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作为繁华商务区与农村社区共同存在的朝阳区的领导干部,在如何认识乡村社会,如何推动乡村的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拜读费先生的《乡村中国》,可以获得很多启示。
第一,“熟人社会”.费先生在著作的前面就提到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具有地方性的,是熟人社会,这也可以说是中国乡村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地方性,虽然在对乡村发展中有一定的限制,但其中的稳定性也保障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农村出现“空巢现象”,只有老弱病残留守乡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村里耕地荒废,无人耕种,既造成了粮食生产的不足,也导致耕地的浪费。而熟人社会是由乡村的地方性衍生出来的特性。这种熟人社会,其实是打通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隔阂,村民之间心照不宣的熟悉关系,正是当前现代化城市中所欠缺的,当今社会的信任缺失与备受诟病的冷漠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人们之间的生疏与不信任。而熟人社会中大家之间的“默契”,更是为现代都市人所津津乐道、所向往之的。这也为我们在建设现代化区域的思路上提供了扩展,应该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建设同步,将陌生的社会变为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
其次,“特殊语言”.费先生通过教授的孩子与乡村里的孩子之间的对比,具体而又残酷的向我们展示了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阶级偏见问题。换句话说,所谓的城市人瞧不起农村人,城市人认为农村乡下人没文化没素养,但那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非差距。一是因为农村人也在积极渴望文化与知识,也在努力认真的学习;二是因为城市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拥有比农村人更高的文化水平,但在劳作、表达等等其他方面,未必如农村人般优秀,这便是差别而非差距。而这些文字之外可以用来交流沟通的便称之为“特殊语言”.在普及文化知识的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文化水平高低的评判标准,并非只有识字能力这一项。沟通能力、理解能力等等也是不可或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都是值得研究的。文字上的东西大家都懂,但如何准确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如何准确的理解对方的观点,将所理解接受的东西恰如其分的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才是最为重要的。
第三,“公”与“私”.对于“私”的认识。当前的中国社会,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一己之私”都被无限放大,很多人认为公家的便宜要多占,自己的利益则不能损害一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大背景下,这一问题显得尤其突出。“公”本质上也是由“私”构成的,每位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公共利益受损,个人利益难保完整。很多人说中国人的“自私”是来自于小农经济的传统,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农村人比城市人更为自私自利,但却没有看到乡村社会中的分享与共担。分享与共担也是我们需要在工作中深化的思想:分享成果,共担风险。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应有的成果,共同分享;同时,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对于风险,更是要共同承担,以将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小化,也是对公共利益及个人利益损失的最小化。
第四,“礼治”.一般我们将社会分为“人治”和“法治”,但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我国乡村社会的“无法而治”其实是“礼治”.“礼”为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国家社会的治理,不能单靠“人治”、“法治”与“礼治”的任何一方,而需三者结合。我们在日常的社会治理中,要以“法治”为根本,健全法律制度,填补法律空白;以“礼治”为重点,通过社会中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以社会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达到长久而又有效的社会治理效果;以“人治”为辅助,通过领导干部的个人魅力、政府官员的行事作风来影响政策的制定、执行与改善,以完善社会治理。
第五,血缘与地缘。费先生指出,血缘与地缘是社会稳定的两大要素。在我区的实际管理中,应充分利用血缘与地缘来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血缘是无法割断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在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下,由血缘关系组成的家庭也是人们最大的牵挂。而在地缘方面,则通过人们对故乡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来推动其对地方发展稳定的努力。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性较大,血缘关系逐渐向地缘关系转移,聚集在同一地区的人们通过日常生活工作等,参与到新的区域中来,使其对新的地区有了归属感而形成故乡以外的地缘,将地区内的人们联系起来。
第六,权力。全书中,费先生从几个不同的角度,通过几章的篇幅来阐述“权力”一词。权力来源于经济利益,而体现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政府的权力过大或过小,都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阻碍经济的发展。权力的主体是官员,从主观方面来说,一是官员自身要平衡好欲望与需要,欲望是超出自身的权力而牟取利益;二是官员自身要认清“名分”的真实性。所谓“名分”,通俗来讲就是“头衔”,一定的头衔是对官员工作的奖励与认可,但为了头衔而不择手段,到头来获得的知识虚无缥缈的“名分”.从客观方面来说,一是国家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使得所有行为均有法可依,所有诉讼均有法可循,长远地看,健全的法律制度带来的不是诉讼的增加,而是诉讼的减少;二是社会形成清廉之风,以社会舆论与社会风气影响政府官员。
当前中国风华正茂,朝阳区的发展也不断攀升新的高度,在此不断前行的路途中,通过对经典书籍的阅读,对社会有更为全方位更深刻的认识,在政府的管理活动中能够更有前瞻性、更科学的开展工作。(区党代表龙嘉栋)。
1、说。作者运用了浪漫主义创作方法(手法)描绘了一个奇妙的神话世界。
2、件,《大唐西域记》和《大唐慈恩寺法师传》对此事有详细的记载。这个的故事经民间文艺演出,成为以后小说的素材来源。
3、《西游记》全书回,基本由两个故事组成,第1至8天宫,表现的是孙悟空对自由的无限追求和斗争最终失败的悲剧,体现出了人性的自由本质与现实生活的约束的矛盾处境。第8至12回写唐僧的来历、魏征斩蛇、唐太宗入冥府,交代取经的缘起;第l3回至l00回写唐僧师徒历经八十一难,去西天大雷音寺取经,终于修成正果。
4、出生后被迫抛入江中,被金山寺长老法明和尚救得,取乳名江流,出家后法名玄奘,修成正果后被封为旃檀功德佛。
5、因给众猴探得水帘洞,被被拜为岁大王”,后尊称为“美猴王”。第一个师傅是菩提老祖,菩提老祖赐名孙悟空。它的.兵器原是大禹治水的定海神针,又唤如意金箍棒。后孙悟空来到天廷做“弼马温”,嫌官小,返回花果山自封为“齐天大圣”。大闹天宫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后经观音菩萨点化,皈依佛门,唐僧为他取名行者。为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6、猪八戒原为管理天河水兵的天蓬元帅,获罪下凡,误投猪胎,曾占福陵山云栈洞为妖。后经观音菩萨点化,受观音菩萨赐法名为悟能,保唐僧取经,得成正果,封为净坛使者。
7、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被贬下界,在流沙河为妖。后经观音菩萨点化,受观音菩萨赐法名为悟净,后保唐僧取经,得成正果,封为金身罗汉。
8、白龙马原是西海龙王之三太子小白龙,因违逆父命被囚蛇盘山鹰愁涧,后经观音菩萨点化,化作白马驮负唐僧取经,被封为八部天龙。后在化龙池中得复原身,盘绕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柱上。
二、课文精彩片段练习题。
(一)阅读《美猴王》,答题。
1、“美猴王”的称号是怎样得来的?他为什么又叫“孙悟空”?
答:“美猴王”的称号由石猴而来,他作出了大贡献,大家尊之为”千岁大王”,于是将“石”字隐去。贡献大的应该有美好的称号。/《西游记》第一回后半写他见到菩提祖师,祖师根据他是猴子(猢狲),为他取姓为“孙”,法名“悟空”。他后来听从观音菩萨的劝告,拜唐僧为师参加取经,就正式启用”悟空”这一法号;唐僧又给他“起个浑名,称为行者”。(详见小说的第十四回)。
答:“芳名”指的是“美猴王”。“此地”是指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本来是一个来。
历不凡的石猴,凭借聪明才智和高强本领,率先发现水帘洞,使猴子们有了安身立命的好去处,于是众猴推举他为大王,尊称“美猴王”。
(二)阅读《孙悟空一调芭蕉扇》,答题。
1、孙悟空借到了假扇,无法过火焰山,正在一筹莫展时,火焰山土地神送来了斋饭。
2、铁扇公主为什么不肯把芭蕉扇借给孙悟空?孙悟空为什么称铁扇公主为嫂嫂?查阅《西游记》这一回的前文回答这两个问题。
答:2、铁扇公主与孙悟空有仇,因为孙悟空与她的儿子圣婴大王红孩儿“有些言语”,发生过很大的冲突。孙悟空为了搭救师父唐僧,请求南海观音,用诱敌深入之计让红孩儿陷于天罡刀刀丛之中,从此戴上一个“金箍儿”(与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儿同一类的东西),不能妄动了。从此,让他们母子不能再见。(详见小说的第四十二回)/孙悟空曾与铁扇公主的丈夫牛魔王结义为兄弟,牛魔王是孙悟空的哥哥,所以称铁扇公主为嫂嫂。(详见小说的第三、四回)。
3、下面的一段文字节选自《西游记》第五十九回,读后回答问题。
他见事势不谐,即取扇子,望行者搧一扇,行者巍然不动。行者收了铁棒,笑吟吟的道:“这番不比那番!任你怎么搧来,老孙若动一动,就不算汉子!”
(1)选文中的“他”是谁?孙悟空不怕搧是因为拿到了灵吉菩萨给他的哪一样宝物?答:铁扇公主,定风丹。
(2)请说说原著中火焰山的火因何而起。名著阅读西游记检测卷2。
答:孙悟空大闹天空被擒住,太上老君把他扔在炼丹炉中煅烧了七七四十九天,孙悟空炼就火眼金睛,蹬到炼丹炉,炉中的余火落入人间,化作火焰山。
4、下面的一段话选自《西游记》第五十九回,读后回答问题。
那位菩萨是谁?他说的风魔又是谁?请把他当年降风魔的前因后果简要概述出来。答:灵吉菩萨。/黄风怪。/唐僧师徒四人来到黄风岭,唐僧被黄风怪的部下虎先锋抓去。孙悟空去救师傅被黄风怪的黄风伤了眼护法毗蓝帮他治好了。后孙悟空变成虫子偷听到了只有灵吉菩萨课可以制服黄风怪。后来求助灵吉菩萨,灵吉菩萨拿了飞龙仗支收服了黄风怪。
三、阅读问答题。
1、下面一段文字节选自《西游记》第四十二回,读后同答问题。(3分)。
话说那六健将出洞门.径往西南上,依路而走。行者暗想道:“他要请老大王吃我师父,老大王断是牛魔王。我老孙当年与他相会,真个意合情投,??虽则久别,还记得他模样,且等老孙变作牛魔王,哄他一哄,看是何如。”
孙悟空变作牛魔王后是如何引起红孩儿的怀疑并最终被识破的?后来孙悟空又是怎样救出师父的?答:“牛魔王”以吃斋为由不肯吃唐僧肉引起红孩儿怀疑,又因答不出红孩儿的生辰,被红孩儿识破。孙悟空打不过红孩儿,便请来观音菩萨,观音菩萨降服红孩儿,悟空救出师父。
2、《西游记》中的孙悟空踏上取经之路后,曾几度返回花果山,请选择其中一次简要叙述经过。(4分)。
答:示例1: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僧埋怨悟空乱杀无辜,把他赶走,悟空返回花果山,后唐僧宝象国遇难,猪八戒用激将法将其请回。示例2:六耳猕猴假扮悟空抢夺了唐僧行李,抢占花果山,沙僧去讨要行李,不敌假猴王,去落伽山找观音帮忙,悟空得知此事,与之返回花果山,大战六耳猕猴。
3、阅读《西游记》选段,在横线中补写原文的名号。(1分)(镇江市中考题)猴王道:“玉帝轻贤,封我个甚么‘弼马温’!”鬼王听言,又奏道:“大王有此神通,如何与他养马?就做个齐天大圣,有何不可?”猴王闻说,欢喜不胜,连道几个“好!好!好!”
4、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回答问题。
金箍棒,浑铁棍,变脸不以朋友论。那个说:“正怪你这猢狲害子情!”这个说:“你令郎已得道休嗔恨!”那个说:“你无知怎敢上我门?”这个说:“我有因特地来相问。”
(1)上面这段文字中的“这个”和“那个”分别是指谁?
答:孙悟空,牛魔王。
答:当年孙悟空请观世音菩萨收了牛魔王的儿子红孩儿,牛魔王认为是孙悟空害得他们父子不能相;孙悟空认为红孩儿做了观世音菩萨的善财童子,皈依了佛门,修得正果。/问牛魔王借芭蕉扇,扇灭火焰山的大火去西天取经。
以前我一直以为蝉在昆虫界里最缺乏远见了,因为他只知道没完没了的“唱歌”,却不知道像蚂蚁那样储存粮食。但是当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
蝉是经过了四年黑暗的地下苦工生活,才换来了一个月在阳光中的欢乐,所以它要尽情的“歌颂”它现在难得而又短暂的幸福生活。它其实是一边歌唱,一边在吸取树上的汁液。
蝉从来不需要依靠别人的施舍生活,相反的倒是蚂蚁经常会去骚扰蝉,剥削蝉,掠夺蝉,简直就像个强盗。蚂蚁经常会把正在吸树汁的蝉赶走,然后坐享其成,享受蝉钻出的“井水”。
当歌唱的蝉耗尽了生命,从树枝上落了下来,它的尸体被太阳晒干,被行人践踏,最后被每时每刻都在四处寻找食物的蚂蚁碰上了。蚂蚁们将蝉的身体撕开、肢解、咬碎、化作细渣,用来充实它们的储藏室。人们还能经常看到垂死的蝉,它的翅膀还在尘土和清风中微微颤动,一对蚂蚁就已经在一下一下的拉拽,一点一点地移动它了。这时的蝉真是悲惨无比。
你们看,真正的事实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蚂蚁才是顽强且霸道的乞丐,而勤苦的生产者却是蝉!所以当蝉在树枝上“拼命唱歌”时,我们还是给它自由吧。
今天,我又从书柜里拿出《昆虫记》这本老书,拿出来叙叙旧情。没想到的是,还真看上瘾来了。下面,就让我给大家简介一下吧!
你们知道古埃及人第一次见了蜣螂是怎么样的吗?下面,就由一位专家来为你们来讲一讲。其实,我的每句话都很专业,你们一定要认真听哟!
古埃及人第一次见到蜣螂的时候,很吃惊地说:“哎呀!这是什么东西呀?”每个人都非常吃惊。不瞒您笑话,我长这么大,见过蜣螂只是一小次而已,还是从书上看的。
好了,最后,我还希望家长让孩子看这本书,让您和孩子了解许多您和孩子不认识的昆虫,从书上了解它们,与它们说话。
我今天读了《昆虫记》,这本《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
其实,世界并不是只有“人”,世界上还有蜘蛛、蝴蝶、黄蜂、蝈蝈等昆虫。这本书给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世界上也有比人厉害的昆虫,比如人们把蝈蝈、青蛙称为歌手。
但是,有的动物、昆虫也有巨毒,比如黄蜂的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过,黄蜂的毒刺可不是随便乱用的,只有面对危险时,黄蜂才会将毒刺扎到别人身上,自己就会死掉,正所谓一个名人说的那样:任何强者都有致命的弱点。
读了这本《昆虫记》,我的知识和学问都长进了不少,像一个名人所说的那样: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说话。书本中的知识让我学到了很多,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更好的充实自己。
暑假里,我看了《昆虫记》,真的很好看。
《昆虫记》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里面写了很多昆虫的生活,其中,松毛虫的生活让我印象很深,因为它又笨又可爱。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和你们说一下吧!松毛虫聪明是因为它们是一群一群去找食物的,非常有纪律,就像我们排队去做广播体操一样。
它们还边走边吐丝,走到哪里就吐到哪里,回家的时候就只要顺着吐的的丝走就可以了。松毛虫也很笨。因为有一次,把一群松毛虫的丝切断了,又把它们放在花盆的边缘,不去理它们,它们就一直吐着丝绕着边缘,整整走了三天三夜。后来有一只松毛虫一不小心掉了下去,它可就成了它们的英雄,另外的松毛虫也就跟着下去了。
《昆虫记》里面还写了很多的昆虫,像细腰蜂、狼蛛、红蚂蚁、卷心虫、蜗牛等等。没看过这本书的小朋友,快去看看吧!
《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它用散文的笔法,真实记录法布尔毕生的昆虫研究成果。法布尔以文学与科学相结合的写作方式,使得冰冷的昆虫世界变得喧嚣热闹、妙趣横生,催发无数小读者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法布尔一直坚持观察昆虫的习性:筑巢造窝、捕猎采蜜、交友婚恋、生儿育女、生死拼杀。
法布尔是法国博物学家、昆虫学家、科普作家。出生于法国南部一贫困农民家庭。15岁时,考入师范学校,毕业后成为一名初中数学老师。依靠孜孜不倦的自学,法布尔获取大学物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博士学位。
《昆虫记》大约里有20多种昆虫,我最感兴趣的是萤火虫,萤火虫看上去既小又弱,像是与他人无害,可它却是一种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手,而且,捕猎时还相当的狠毒。它的猎物通常是蜗牛。萤火虫在啃噬猎物之前,先对它施之麻醉,使之失去知觉。它的猎物通常是很小的蜗牛,个头儿还没有樱桃大,是处于变形状态蜗牛。萤火虫特有的消化素可以让蜗牛固态变成了液态。
《昆虫记》是作者对昆虫最直观的研究记录,影响了无数科学家、文学家及普通大众。其文学及科学非凡的成就受到举世推崇。虽然全文用大量篇幅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但行文优美、生动、活泼,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和诗意,被公众认为跨越领域、超越年龄的不朽传世经典!
若论及中国,则必然无法忽略占中国人口半数以上的农民阶级;若论及农民阶级,则必从其赖以生长的乡土社会中寻找蛛丝马迹以期了解中国农民是何样的一个群体。
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命根子。大凡历史上发生改革在位者必先从土地入手,出台抑制兼并、不得私自出售土地等政策打击豪强士绅等特权阶层,保证农民阶层的权益。因而,农民将土地看得更重了,即便离乡外出死后也要不远万里将灵柩运回家乡、落叶归根。在这片土地中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农民也会受到土地的束缚,正如人的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一旦形成便很难更张。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时,这种危害是不易显现的,但是当社会流动速率加快时,这咋弄个危害就如火山喷发,积蓄多年的力量在刹那间喷薄而出,对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障碍,经验等同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持续而固定的刺激在一定时期内作用于人的大脑会使大脑逐渐适应这种刺激,就如高三经过了大量的习题训练以后大部分学生已经能够适应那种生活。但大脑一旦对外部事物带来的刺激变得不再敏感时,那么由大脑发出的信号必然比那些没有适应并一直让自己处于兴奋状态的人慢,也就无法推动系统配置升级,因而落后于社会。在这里,习惯、因循守旧是进步的最大障碍。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于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方面遥遥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利用第一希工业革命的先发优势迅速抢占了世界市场半数以上的绝对话语权,从而一举奠定自己的霸主地位。然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英国却仍然躺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摇篮中做着酣甜的美梦,对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知后觉,不愿放弃第一次工业革命遗留下来的工厂、设备倒是后力不足,被德国与美国两个国家相继超越。从表面上看,没有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英国仍然是老牌资本主义大国,实际上此时的英国早已是外强中干、徒有其表罢了。所以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的乡土社会中,要想农民主动地、积极地接受外来事物难度可想而知。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话不仅表达了思乡之情,更重要的是指出了在于指明了自己的身份:异乡人。我们熟知乡土社会中农民以向土地讨生活,土地是无法流动的,赖以为生的人们只能选择定向而居。生产是季节性的,所以生产的特征决定了必须在村落中储备大量人口以备农忙。但是消费却是全年性的,匮乏经济中定然没有更过的剩余以养活过多的人口能耕种的土地面积是固定不变的,人口若不分流只能向内推动土地的精耕细作从而提高产量,受边际效益规律的支配,在一定时期内有限的土地只能养活固定的人口,因而在推力大于拉力时多余的人口必须分流出去自谋生路。在适宜耕种的地方依地缘而聚居在一起,与以血缘为纽带构成的村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在不变的状态下构成了“熟人社会”,每个人从处是开始便在全村人注视的目光下茁壮成长,村民之间的关系较之于以地缘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村落显得更为亲密、更为团结,彼此之间的戒备之心也大大减弱。但是当有异乡人到此扎根生活的时候,原来属于村落中的人立马结为一体,小心提防着异乡人。即便在此生活多年,异乡人仍然无法像种子落入泥土中在此扎根生长,他们的地位永远是寄居在村落边缘的人。与此同时,他们不被视为自己人,不被人信托。可是正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种环境中,他们却找到了适合乡土社会中的特定职业。
血缘社会的亲密关系导致个人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彼此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的,彼此之间都有拖欠未完的人情,因而人情越多也就越害怕清算。清算就以为着人情到此刻为止,那么也就无需来往了。长期以往,不受限于制约的人情关系必定会加重彼此之间的`负担,于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进行清算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抛开了诸多的社会关系,在结算时就需要当面点验清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外乡人”的身份正适合经营此种职业,他们没有繁杂的人际关系,没有碍于面子的人情往来,因而在生意场上往往能够如鱼得水、一展宏图。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转变不仅仅是社会性质的改变,更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尽管上文论述了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但不与城市社会对比恐怕很难确切理解乡土社会的独特之处。城市社会既是由陌生人组建而成的社会。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感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在如今高度发达的物质社会和资源丰富的经济社会中想得到满足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由陌生人组建的社会因为彼此之间的不了解多少让人为安全担忧,因而在众人同意的基础上大家签订契约,以法律治理社会,每个人出让自己的权力同时组建国家、政府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所以城市社会是依据法律、规章制度等不近人情、硬性的东西联结成一体的。与城市社会相比,乡土社会重视人情、重视以往的文化,()更加尊重长辈和富有生活经验的人。
无论如何,乡土社会想避免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的影响而独善其身是断不可能的,积极主动地去迎合世界发展的主流趋势、学习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模式才是正确之法。但是当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依旧固话而未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盲目地去学习反而会适得其反。旧有的文化体系和协同处理问题的能力仍然盘桓在人们脑海中,新的模式如果强行介入定然会遭到人体本身的强烈排斥。只有当内部自我觉醒,外部新鲜事物方有可趁之机,从而一举占据主导地位。不过这种模式是否能够适应乡土社会的土壤还需精心观察。
读名著阅读有感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读名著阅读有感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读名著阅读有感(精品10篇)】,供你选择借鉴。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爸爸妈妈常说丹麦有一个了不起的大作家,他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妇孺皆知的作品,人们特别喜欢他,尤其是小朋友更喜欢他。我常想他真有这么令人着迷吗,有机会我一定要读一读他的作品。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写得真好。
从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小公主、漂亮的人鱼公主、恶毒的女巫、能唱出最动听的歌声的黄鹂、可怜的花王后、拇指姑娘和喜欢挑剔的蝴蝶先生……每一个人,每一件物品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让知道了什么叫善,什么叫爱,什么是我们应该做的,什么是我们不该做的。从此,我变得勤劳了,勇敢了,更爱我的爸妈了。以前我不敢一人睡,怕黑,如今我不怕了,我知道只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什么都不用怕。
我最喜欢美人鱼的故事。美人鱼公主救了掉在海里的王子,但却被一位美丽的公主夺去了功劳,失去了他爱的王子。为了能见到王子,她让巫婆占有了她响亮的喉咙,才把尾巴变成了人类的腿,但最终,美人鱼还是变为泡沫飞向蓝天。这是多么可爱的小美人鱼啊,我喜欢她的善良。听说,她的铜像在上海世博会上曾访问过我们中国呢,可惜我没有亲眼见一下。
还有那只为人带来欢乐的黄鹂鸟,我也常想要是能养一只这样的鸟该多好啊,放在家里可以为我们带来快乐。黄鹂第一次给皇帝唱歌时,得到了皇帝的眼泪,认为眼泪是对她最好的礼物,因为皇帝不给她自由,她便不唱歌,皇帝把她放出去后,没了她的歌声,正当面临死亡之时,黄鹂救了他。这使我想到我也可以像黄鹂鸟一样,用我的钢琴为大家献出美丽动听的声音,让大家快乐。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史记作为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最终被我彻底看完了。在浩如烟海的人物列传中,我被西楚霸王项羽的英雄气概所折服。
刚开始项羽学习识字和学习各种本领时因半途而废都没学成,但项羽力能扛鼎,气压万夫,才气过人。年青时他的志向便极为远大,之后还有代替秦始皇的信念。项羽的武勇古今无双,他是中华数千年来最为勇猛的武将,古人对其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评价。
秦朝统治十分残暴,项羽与叔父项梁看到当地的农民被施加暴政,心里愤愤不平,下定决心要解放农民,为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上了战场。公元前2,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施展他过人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秦二世二年,项梁率义军大破秦军于东阿、定陶。项羽和刘邦也率军攻占城阳,略地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以一人之力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项羽渡过漳河准备灭秦时已威震楚国,名扬诸侯,百姓们归顺于他,他将八千人的军队壮大到了四十万人,然后以势如破竹之势,简便取得了反秦之战的胜利。
多么勇猛的项羽啊!三年灭秦之举,连史记司马迁都无比佩服。中国文学名著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就要读好书,异常是要品读咱们中国的文学名著,既能够增长见识,还能够知晓中国的历史是如何发展的。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东周列国志》是我最近读过的一本书。它讲述了以战争为主题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当时群雄并起,百家争鸣。虽然最后大家知道是秦国统一了天下,但在这其中,很少人能看到那些默默奉献的伟大英雄。
在那个时代的诸多人物中,我最喜欢苏秦。苏秦并不是秦国人,却也为秦国的一统天下助了自己的一臂之力。他为了报恩决心帮助燕国灭齐,当时是齐强燕弱,但他毫不放弃,设下了一个又一个局,在齐国当了相国,并取得了齐王的信任,然后说服齐王出兵伐宋、灭宋,惹怒了其他国家。别的国家联兵伐齐,齐国大败,几乎灭国,苏秦也被齐王所杀,因为苏秦用的是“死间”,所谓“死间”,即成人之死。
历史书已经看到这,我逼近思索:为什么他可以如此优秀,仅靠一己之力倾危天下呢?答:因为他以前学习用功。苏秦是鬼谷子四大得意徒弟之一。当时孙膑、庞涓学军事,张仪、苏秦学游说,游说于列国之间。因为还没掌握“道”,于是拿起鬼谷子给他的一本书用心研读。他用心到什么程度?苏秦在读书时把头发悬在房梁上,每当要睡着时,头不小心一低,头发就会被扯出,头皮产生剧痛,这么一痛就精神了。不仅如此,他还在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看着一个红泡冒出,又来了精神。经过长时间的研读,最后他终于悟透了,还成就了“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佳话。
传奇是怎样炼成的?答:努力。相信只要坚持努力下去,我的人生也会达到一个新高度。我为了考进好的大学,现在就开始努力了。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练体育了,仅剩的时间全在写作业上。本来周末是个提升的机会,可我耐不住性子,一到周末就放纵自己,打开电视就关不起来,一天都在欢声笑语中度过。到了晚上,我关上电视,闭上眼睛,我看到了星星,看到了端坐在电视机前整整一天的自己,看到了上学五天的努力付之东流……我如梦初醒,原以为这样的一天值得。但现在才发现,这一天的我除了笑以及一个昏沉的脑袋什么也没有收获。星期天,这是最后一天周末了,我决定重振旗鼓,从今往后以积极的态度学校、运动、做家务。但面对枯燥而不懂的知识,我不由得烦躁起来:好累,不想学了!于是,我在那儿呆坐着,两眼毫无光彩,心中很是不快。忽然,一阵清风吹过,我猛然一扭头,瞥到了课本旁的那本书——《东周列国志》,想到了苏秦,想到了他为了认真学习而头悬梁、锥刺股,我却因为觉得书本枯燥就要放弃,这不就是在背对着我目标的道路上奔跑吗?我冷静下来,规律和思路重回到我的脑中,在尝到了胜利的喜悦后,我再次捧起那本历史书,看书中淋漓尽致展现出人物性格,它真实而又生动,让我好几次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仿佛是我的心声在与书中的历史人物对话。
《东周列国志》不仅是让我知道了历史的书,更是一本激励我的书!
戴尔·卡内基是美国著名的人际关系学大师,西方现代人际关系教育的奠基人。其在1936年出版的著作《人性的弱点》,70年来始终被西方世界视为社交技巧的圣经之一。他并在1912年创立卡内基训练,以教导人们人际沟通及处理压力的技巧。前一段时间有幸读了他的《人性的弱点》,让我受益匪浅。它就像一面镜子,帮忙我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完善自我,驾驭自我,成为一个善于经营自我生活的成功者。它让我在能看清来路的同时,更清楚自我在应对怎样的未来。
“真诚地欣赏与赞美他人”是我读完此书最深的感触。《人性的弱点》是卡耐基思想与事业的精髓,全书经过栩栩如生的故事和通俗易懂的原则,从人性本质的角度,挖掘出潜藏在人体内的60大弱点,一个人仅有认识自我,不断改造自我才能有所长进,直至成功!卡耐基写得并不是很深奥的,写的都是平常的小事,但书中又嵌入了卡耐基的艺术灵魂。他对这些小事作出的反应,是我从未想到过的,使我的心灵受到了震撼,也使我感到自我是那么渺小。世界并不会因为失去卡耐基而停止转动,却因为有了他而转得更好。卡耐基先生以他对人性的洞见,利用很多普通人不断努力取得成功的故事,经过他的演讲和书,唤起无数陷入迷惘者的斗志,激励着我们后人不断取得辉煌的成功。
在书中,作者谈到了我们在生活、工作中要学会真诚的赞赏他人。卡耐基说:“天底下仅有一种方法能够促使他人去做任何事情——给他想要的东西。”“在你每一天的生活之旅中,别忘了为人间留下一点赞美的温馨,这友谊小火花会燃烧友谊的火焰。”
卡耐基说:“人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我。”卡耐基一语道破人了这一劣根性。我们总是喜欢高高在上,谈论别人的是非对错,为什么就不能对照他们,审视一下自我呢?别人做的不好时,是否自我做的就完美无暇呢?当你认识到自我也会犯错误的时候,你又会上升到一个高度,总结出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究竟病源是因为人们之间缺少理解和宽容。我永远记得电视剧《还珠格格ii》大结局时,紫微为皇后求情时的一句话,那就是“人生最大的美德是饶恕”,当我们每一天挤公交车别人不细心踩到你的脚时,当我们每一天走在路上别人不细心撞到你时,你是怎样的态度呢?怨气十足破口大骂还是饶恕别人善待自我?我们研究事情总是习惯于站在自我的立场上去思考,于是,别人所做的一切与己相异时都是错的,同时对于别人来说,岂不亦然!可是如果双方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一下自我的话,结果定会截然不一样的。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自我是需要理解和宽恕别人的素质和修养的。仅有不够聪明的人才批评和抱怨别人——的确,很多愚蠢的人都这么做。我们仅有学会真诚地关心身边的朋友,才能赢得朋友们最大的信任。
卡耐基先生说:“一个人的成功,仅有15%归结于他的专业知识,还有85%归于他表达思想、领导他人及唤起他人热情的本事。”所以,我想:只要我们不断反复研读《人性的弱点》,它必将有助于我们获得成功所必备的那85%的本事。
此刻,我把这本读物时刻放在床头,把它作为反思自我,修正自我的一面镜子。我期望年轻的朋友们有时间的话去看一看,那会使你同样受益匪浅。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提起古诗,你一定能滔滔不绝地背诵好多古诗。但是,要写一首诗,就需要进行反复地修改。只有这样才能写出一首好诗来。你虽然会背古诗,但你是否知道关于改诗的故事呢?我就知道一个关于改诗的故事。
这首诗是《泊船瓜洲》。这是一首王安石思念江南金陵的诗。整首诗是这样的: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其中,“春风又绿江南岸”是被人们广为传诵的名句。
然而,又有谁知道王安石在这句诗中付出了多少心血呢。据说,王安石最初写的是“春风又到江南岸”,写好后他觉得“到”不如“过”好,就改为“过”;后来,又觉得“过”不如“送”表达得更好,就又改成了“送”;接着又改为“入”和“满”,但是,他觉得都不满意,最后才改为“绿”。经过他的反复修改,这首诗也终于成为一首好诗,被人们千古传诵。
读了这首诗,了解了这首诗背后的故事后,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一件事情的成功不是也同样需要我们不懈地努力吗!就拿写字来说吧,要写出一手好字,不仅需要我们反复地练习,尤其需要我们用心地去思考,就象王安石改诗一样,只有反复推敲,仔细琢磨才能写出好字来。
同时,读了这首诗,了解了这首诗背后的故事后,我也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想做好任何一件事情都必须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半途而废只能导致失败。
《昆虫记》的英文名称是《therecordsaboutinsects》,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简单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正因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味道,读出感想,必须能够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就应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就应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坚信自己的潜质,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必须能够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必须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能够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此书详细地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
作者首先从语言―――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差异开始。在生活中,语言看似是必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是在乡村,几乎很少有新增的常住人口。彼此熟识,语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归有光在《项脊轩记》中写道,他日常接触的总是那些人,久而久之,就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贵姓大名”是因为不熟悉才用的词。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
许多人说乡下人“愚”,无非是城里的物事他们没见过而已,绝非与智力相关。而我们去到向下,见到狗吠不免惊慌,未必不会被耻笑为“无见识奴”罢。
但这绝不是阻止推行文字下乡的借口。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传的情、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袁楚峰)。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2024年级阅读名著有感(实用8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