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其内容、作者观点或主题思想进行个人感悟与评价的一种写作形式。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深思的书,不禁产生了许多感悟和思考。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个人经历、社会背景等因素,对作品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和解读。以下是一些读者针对某本书所写的感悟和思考,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示。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主要讲了一个叫阿炯的小青年,受到了继母和爸爸的轻视、虐待,他的导盲犬迪克还不小心闯下了大祸,被处以死刑。迫不得已背井离乡,去找在昆明的妈妈。途中,一行人帮助了他们。来到昆明,一次次受到侮辱后,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了他,使他以优美的自创二胡曲成为明星。途中迪克遇到敌人——抢它饭碗吃的敌人,于是迪克大闹舞台,又被处以死刑。在一次偶然、居心叵测的对话中,阿炯才知道好心的阿姨就是他寻找的妈妈。他无法接受现实,便又开始了流浪生涯。
读到最后,我忍不住要赞美作者优美的写法。好像我就身临其境,只能一点一点看到阿炯和迪克受欺负,而无法拔刀相助;只能在心中不停地为他担心、害怕,无法见义勇为;只能在心中默默地憎恨那些坏人,无法急公好义。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阿炯与他的爱犬迪克受到的挫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常吃完上顿愁下顿。即使成了明星,也会有众多争风吃醋的暗战在等着他。猎犬后裔迪克,为了帮助它的小主人,它不惜一切代价。为了给主人赞医药费,它甘愿成为拳击少年和练武人的活靶子;为了救小主人,它宁可把自己其实是豺的妻子咬死;为了让小主人生活,它用了很多时间来锻炼自己乞讨的本领……只可惜现实残酷的,阿炯虽然已饱经沧桑,却也接受不了“昨天还是阿姨,今天就成妈妈”的现实。况且迪克也将成为“狗肉汤”。阿炯离开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与他生死共难的朋友迪克。
在一人一狗的'镜子下,真正反映出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豪无遮盖地直接表现出真正的丑陋与美丽。虽然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变的。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瞎子还是聋子都是不能嘲笑他们的',《导盲犬迪克》中让我对导盲犬有了更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瞎子阿炯原来是一个很帅气的小男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可是因为一年级下学期时阿爸和阿妈离婚,阿妈像一只逃笼子的鸟,可阿炯失去了最爱的人。阿炯和阿爸生活在一起,阿炯就从来也没有学习过了,不学习就不会有什么成就,阿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过上了没有爱的生活。
一次生病,因为阿爸经常酗酒,没钱治病,最终导致阿炯眼瞎,读到这时,我觉得阿爸就是一个只会哭,一位非常不合格的父亲。
但阿炯他是乐观的。他在下山的时候领养了一只小狗,并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迪克,因为迪克长的非常丑,生下来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被主人扔进了树林,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迪克是一只非常忠诚的狗,阿炯遇到困难时,它用狗的形式帮助了他,迪克是忠诚的狗。
一只导盲犬只能保护主人,这只是我们能看到的,而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只动物有了情感,在生死关头,作者活灵活现的把动物的忠贞和勇敢让我们在脑子里有一张张真实的样子。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这几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篇幅很长,但我却读了一遍又一遍,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它让我感受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渴望有主人的“丑狗”迪克和拉琴卖艺的小瞎子阿炯相遇、相惜、相伴的故事。开始,阿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不顾继母的'反对收养了迪克,迪克其实是猎狗的后裔,有一颗忠诚的心。每当阿炯去茶馆拉琴卖艺时,迪克便充当导盲犬为小主人领路,主仆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主人公被势利的茶馆老板赶了出去,开始了一人一狗的坎坷寻母之路,几经波折终于到了阿炯妈妈的故乡-昆明,在茫茫人海的异乡,寻母艰难,无依无靠,举步维艰,只能靠乞讨卖艺维持生计。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阿炯发起了高烧,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求医治病,竟不惜被人当“活靶子”打得遍体鳞伤,攒钱为小主人买药,不离不弃。后来,阿炯的亲生妈妈发现了他们,阿炯妈妈的现任丈夫是一个歌舞团团长,他利用阿炯拉胡琴的天赋,让他去团里当演员。果然,剧场人气爆增,但当迪克上台亮相时,观众们都被吓跑了。被利益熏心的团长把迪克关了起来,准备宰杀,阿炯的抗议全是徒劳。最后,在一个雨夜,阿炯勇敢地的救出了迪克,重新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读完后,我的心中汹涌澎湃,对迪克赤胆忠心的敬佩,对阿炯坎坷命运的同情,对贪财的团长和自私的父亲的愤慨。这些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像一团乱麻,唯独清晰的是我对以后生活的决心:以前我经常捉弄狗,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要珍惜身边的动物。更要学习阿炯独立勇敢、坚毅不摧,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
“爱往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正如故事中讲述的主仆情缘,只要心中充满爱的力量,在人生旅途中,温暖与感动就会伴随左右。(肖渐歌)。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读后感·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
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这几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篇幅很长,但我却读了一遍又一遍,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它让我感受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渴望有主人的“丑狗”迪克和拉琴卖艺的小瞎子阿炯相遇、相惜、相伴的故事。开始,阿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不顾继母的反对收养了迪克,迪克其实是猎狗的后裔,有一颗忠诚的心。每当阿炯去茶馆拉琴卖艺时,迪克便充当导盲犬为小主人领路,主仆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主人公被势利的茶馆老板赶了出去,开始了一人一狗的坎坷寻母之路,几经波折终于到了阿炯妈妈的故乡-昆明,在茫茫人海的异乡,寻母艰难,无依无靠,举步维艰,只能靠乞讨卖艺维持生计。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阿炯发起了高烧,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求医治病,竟不惜被人当“活靶子”打得遍体鳞伤,攒钱为小主人买药,不离不弃。后来,阿炯的亲生妈妈发现了他们,阿炯妈妈的现任丈夫是一个歌舞团团长,他利用阿炯拉胡琴的天赋,让他去团里当演员。果然,剧场人气爆增,但当迪克上台亮相时,观众们都被吓跑了。被利益熏心的团长把迪克关了起来,准备宰杀,阿炯的抗议全是徒劳。最后,在一个雨夜,阿炯勇敢地的救出了迪克,重新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读完后,我的心中汹涌澎湃,对迪克赤胆忠心的敬佩,对阿炯坎坷命运的同情,对贪财的团长和自私的父亲的愤慨。这些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像一团乱麻,唯独清晰的是我对以后生活的决心:以前我经常捉弄狗,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要珍惜身边的动物。更要学习阿炯独立勇敢、坚毅不摧,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
“爱往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正如故事中讲述的主仆情缘,只要心中充满爱的力量,在人生旅途中,温暖与感动就会伴随左右。
阿炯和迪克在流浪路上遇到了各种困难与危险,但是他们相依为命,勇敢地面对生活。迪克为了保护阿炯,咬死了自己已经怀孕的爱妻,甚至为了筹钱给阿炯看病,不惜跑到公园去给人当练武的活靶子。阿炯也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放弃了自己登上舞台后的锦绣前程,带着迪克离开了歌舞团,去远方寻找希望。
我很幸运,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一位“好伙伴”——我的表姐。有一次暑假,老师通知还有一周就要钢琴考级了,由于平时疏于练习,我听到消息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于是赶紧向表姐求助。表姐是个弹钢琴高手,收到我的求助后二话不说放弃了旅游计划,来到我家帮我纠正练习中的各种错误,每天都陪我练习到很晚。经过表姐的一周“集训”,我顺利地通过了考级。
友谊是十分珍贵的,友谊的力量也是非常强大的,我们要向书中的主人公学习,学习他们互相帮助,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精神。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迪克是一只猎狗仔,因为长得很丑,刚断奶就被主人抛弃了,在山里慢慢就学会了捕青蛙、老鼠了。后来,它被一个会拉二胡小瞎子收留了,取名叫迪克。
本来小主人是在一个茶馆拉胡的,但是有一天,茶馆买了收音机,小主人就不能去茶馆拉二胡了,于是,迪克不仅把收音机给破坏了,还咬伤了老板的手,这样它就会被判为疯狗,要枪毙的。小主人只好把迪克和它喜欢的`狗红娜一起带走,穿过树林去昆明找和爸爸离婚的妈妈。在途中,红娜想吃掉小主人,原来它是一只豹狗,迪克忍痛把红娜咬死了。
到了昆明,本来以为妈妈很容易找到,结果问了很多人他们都不知道,小主人只能在街头卖艺,后来小主人病了,迪克为了小主人挨打挣钱,遍体鳞伤。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迪克和小主人之间的情感所感动,迪克为了小主人的医药费情愿伤痕累累,说明迪克把小主人当成亲人一样看待,这样我体会到了动物和人之间的感情是非常珍贵的,人和动物应该和平共处,少残杀,多关爱。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在暑假里,我买了一本《导盲犬迪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绘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坎坷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呼吸共命运的多舛人生。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跌宕,但故事中充满了柔情。迪克和母豺红娜的爱情胶着温暖。特别是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对还未出生的孩子的舐犊之情跃然纸上,充满温情,触动人讲述心最柔软的部分。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注定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
我为他的坚强执着的精神而感动,在生活中会遇到一些挫折:我以前一面对作文就头疼,我认为作文就是我的天敌。我只要看到就仰天长叹,能拖则拖,拖到实在没辙了,就胡乱写上一通。经常要靠,妈妈或姐姐一字一句的教,才能好好写上一篇。但看看阿炯,这点困难算什么。每次的逃避,让我的写作水平与别人已经相距甚远了。我以后要一定要找到正确学习方法,多读、多听、多看,勇敢面对,彻底征服。
人生像海里的波浪,时起时落。我想:在以后的道路上,有了“阿炯”,我一定会成功。
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是动物小说,是我在暑假里读的所有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一本。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盲孩子和一只导盲犬的故事。导盲犬迪克是一只丑狗,但它为了它的小主人——盲孩子阿炯而牺牲了耳朵,它为他吃尽了千辛万苦,到头来却被冷落在一旁,甚至被囚禁在夹墙里,该得到的荣耀得不到,该受到的尊敬受不到。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高傲美丽的白狮狗抢走了。最后,盲孩子阿炯带着迪克,放弃了让自己走红的工作——吉他演出,浪迹天涯,选择了永远的流浪生活。
故事中的导盲犬迪克是一只讲信义的狗。它的主人不嫌它丑,他们相依为命,完成了许多盲人不可能完成的事。信念就是力量,它可以催使人们完成使命,让人们拥有坚定的意志—直叫前,永不退缩。虽然书中的孩子是盲人,但他的意志和勇气,远不少于我们正常人。虽然他胸前的乞讨杯有时满,有时几乎没有钱,饥一顿,饱一顿,但他不怕,因为他有迪克,这只忠实的狗。这让我又明白了: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是不能忽略的,时间长了,动物就像亲人一样,变成了你生命的一部分,不可分割。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迪克舍命保护主人,却反被责备,仅仅是因为它长得丑。有时候人的义气、善良,还不如狗;而残酷无情、心狠手辣却胜于狗,真让我愤怒和心寒。
这一切让我联想到了我家的小狗阿灰。阿灰是只又矮又胖的狗,它的到来让我不再怕狗。阿灰虽然不像书中的迪克一样有聪明的大脑,但它笨拙的样子也挺可爱。阿灰虽然不能像迪克一样有本事救我,但它卖萌时,却能逗我开怀大笑。阿灰带给了我太多的欢笑,我很庆幸能有一只这样的“开心狗。
我相信: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类对它们的善待一定会换来动物对人类的信任、友好,创造出和谐、温馨的美好生活。
现代社会,人类始终掌握着话语权,而动物,多少误会、多少委屈,它们都只能忍受着。其实,它们也是生命,它们也有感情。小说《导盲犬迪克》以导盲犬的遭遇,启示我们善待动物。小作者深深意识到“动物就像亲人一样,变成了你生命的一部分,不可分割”。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流浪狗迪克在寻找主人,因为它小的时候被第一个主人抛弃了,所以它在各种地方流浪过,目睹过太多的残忍和厮杀。
而在城里有一个适合它的主人叫阿炳,是一个小瞎子,不久以后他们真的成了主仆。
小瞎子喜欢迪克,迪克也喜欢小瞎子,他们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不离不弃,迪克对小瞎子忠诚,小瞎子对迪克负责任,他们经过了生死离别,书中描写小瞎子经历的各种痛苦,但迪克却永远默默的守护在小瞎子的身旁,安慰他。
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想瞎子和迪克永远的流浪,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记得在看的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因为实在是太感人了。小瞎子和迪克的这种精神也让我永远难忘,这个让我明白了人与动物之间的信任。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写一只被主人抛弃的丑陋小狗——迪克,它四处游荡,无家可归。一天迪克遇到善良的小瞎子阿炯,从此它跟着阿炯,成为一只忠诚的导盲犬。为了主人,迪克砸坏录音机,闯下大祸即将被处死,阿炯为了保护迪克,最终带着迪克、红娜离家出走,去昆明寻找妈妈。
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走进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在途中因为缺少食物,红娜凶狠地扑向阿炯,迪克为了主人不得已咬死同类红娜。后来他们遇到地质勘察队,为了感谢迪克帮他们找回重要的资料。帮助迪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开始在街头卖艺为生。阿炯生病了,被一位好心的阿姨送进医院。迪克为了给阿烔付医药费,它在外面乞讨,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在马戏团表演,但因为迪克太丑,经理就把它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阿炯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最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合上书本,迪克与阿炯的故事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让我难忘。我被迪克的行为感动了,我深深地明白任何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迪克虽然长得很丑,但是它内心是十分的忠诚,对阿炯一直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这又让我不由地想到曾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只警犬,为了主人的生命,不惜一切,把敌人扔的炸弹含在嘴里,然后跑到离主人很远的地方,炸开了。这个故事也一样告诉我们,狗是大家的朋友,狗对主人的感情一点也不低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爱吃狗肉,粗鲁的人骑着摩托车伤害狗,偷狗,
然后拿到集市上去买,我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残酷。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虽然社会上有这些残酷的现象存在,但我相信“天使”一定多于“魔鬼”。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不要打它们,这样,它们也会帮助我们,对我们忠诚!
我最喜欢的书是《导盲犬迪克》,这是我和爸爸一起到新华书店买的。这本书介绍了瞎子阿炯在师父去世之后带领自己的导盲犬迪克谋生,寻找亲生母亲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靠拉二胡卖艺为生。在豆腐营,他们收到过好心人的帮助和坏人的“帮助”。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
一本书的主要人物是一只猎狗,他叫迪克。它的主人叫作阿炯。阿炯跟课文中的阿炳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他们都非常喜欢拉二胡,生活同样的艰难,同样以卖艺为生,这让我无法想象这样的情景。书中的阿炯在来到到昆明市时,昆明是秋天,可几个月后就变成了冬天。那时非常非常的冷,阿炯只能穿着破破的衣裳在街上卖艺,还生了病。同样在上课时老师上我们体会阿炳在冬天时在街上卖艺的情景,真是命苦。还有,书中的阿炯的师傅也是个瞎子,在师傅死后,又被茶馆的骆老板开除,心情十分低落。后来,他为了寻找阿妈来到了昆明的豆腐营。在这里发生了许多事情:如,阿炯生病了,迪克却卖艺乞讨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中有一个描写迪克外貌的段落: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着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体会到: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这也是我爱这本书的原因。
爱是黑夜里的星光,照亮了黯淡的生命;爱是酷暑里的清泉,滋润干涸了的灵魂;爱是蓝天上的彩虹,装点了苍白的青春。生活中,不仅仅只有人才能表达爱,人和狗之间也会有着一份不可描述的爱。
我又像往常一样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乍一看,这是著名作家沈石溪作的一本名叫《导盲犬迪克》的动物小说。其中的故事引人入胜,十分丰富。
它主要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狗——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此后,他们经历了同呼吸共命运的多舛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闭上双眼,感慨万千。我被迪克与阿炯之间深情的友谊所感动了!在阿炯难过时,是迪克陪他度过;在阿炯遇难时,是迪克为他解难;在阿炯开心时,是迪克与他分享;在阿炯困惑时,是迪克为他担忧。
迪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甚至可以做到大义灭亲!我最记得的,是在迪克与自己的爱妻——红娜陪伴主人寻找母亲穿过雪山死林时,红娜兽心大发,正要把阿炯给吃掉的时候,迪克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咬死自己有孕在身的爱妻。任何一个人都知道,迪克咬死了红娜之后十分后悔,但这并不代表着它不爱红娜,而是正当迪克听见,自己亲爱的主人发出惊恐地惨叫声时,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绝对不能违背主人的命令!
而对阿炯来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他深知单靠自己的能力,是不足以寻找到自己的母亲的。于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收养了迪克,对它更是宠爱十分,迪克也不负主人的希望,忠心耿耿地做好着自己的本分。在与迪克相依为命的日子里,阿炯震惊不已,这样一只自己无意中收养的狗,居然能对自己如此的忠心!在阿炯收养迪克之前,迪克是一只人见人厌,遭人唾弃的臭狗,正是阿炯让它体会到了爱,正是阿炯让它感受到了为主人竭力虔心的幸福,这就是爱的力量令迪克的改变。
故事的结尾,阿炯为追寻完整的精神、纯洁透明的爱和迪克一同开始了新的旅程。虽然读完了这本书,但我仍旧意犹未尽。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阿炯与迪克,他们之间的爱与友谊是人类所不能拥有的。阿炯为寻找到亲生母亲时的执着,迪克为主人尽心尽力时的忠诚,都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所以,任何一件事物都不能光看表面,有时候,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导盲犬迪克》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作者是沈石溪,讲的是有一条小狗它叫迪克,一生出来就因为长得很丑使别人讨厌它。可却被一个在外面流浪,且不到十五岁的小忙人阿炯给收留了的故事。
我对黑狗白狗生死对决这一章印象最为深刻。因为一只体型不大的白狮狗和这只体型较大却被铁链拴在木桩子上的迪克,要因为自己不同的目标大打一场。迪克是为了自己的小主人不受伤害,而那只白狮狗只是为了报复而已。最后双方都打得遍体鳞伤,可迪克还是放弃了,因为他的小主人阿炯叫它停下来,并狠狠地训斥了它。可它虽然听不懂却知道主人在说它,只好夹着尾巴趴下,然后想着以后会怎样。
这本书让我知道做事要有始有终,不能一直抱着不放,还有不能以貌取人,可能所有不好而后面还有着好的一面。
暑假里,我含泪看完了一本感人到深的动物小说,名叫《导盲犬迪克》。
迪克原来是一只出身高贵的猎犬,却因为面相长得一副斜巴脸,鼻梁平塌,上嘴唇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极不整齐的牙齿,长着没有光泽的狗毛。因为主人力瓢老爹和它的母亲安莎都觉得丑,被扔到了深山老林中去。老天也似乎觉得迪克太丑了,故意下了一场大雨,把地上的气味冲掉,让迪克自生自灭……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在鑫福茶馆工作的小瞎子阿炯,从此之后,猎犬迪克成了导盲犬迪克。
有一天,鑫福茶馆的骆老板买了一个收音机,那个收音机可以放古典,流行的音乐。有了收音机,骆老板就不要阿炯去茶馆卖艺了。迪克很气愤,一怒之下,就冲进茶馆,把收音机撞破了。迪克这么做,只是想让阿炯可以回到茶馆工作,可是骆老板却报了警,这一天晚上,阿炯和迪克就逃去昆明找妈妈。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去给那些坏小子当活靶。每一次,迪克都被打得头破血流,不顾自己死活,只为赚阿炯那巨额的医药费。是怎样的情感让迪克可以这样不顾死活?是爱!是爱让他俩相依为命,互相依靠互相支撑,彼此的感情已经胜过亲人!
只要用心去观察,不难发现,在情感世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自愧弗如!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