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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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我市在阜城清河广场举行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市领导王长安、王显义、吴开义到场巡视,并看望慰问了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
活动当天,市工商局、物价局、消协等40多家单位在清河广场摆放展台、设置展板,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向过往市民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并接受市民投诉、咨询。
100多家企业在现场设置了展台,展示企业形象和名优商品。现场还举行了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
上午9时许,市领导一行来到活动现场,详细了解各单位活动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的识假辨假知识。
副市长王显义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政府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各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
各位领导、各位餐饮界、企业界同行:
我是新贵都城市酒店,今天能站在这讲台上给大家分享新贵都城市酒店厨房部的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我倍感荣幸。经验谈不上,我就讲讲我们平常的日常管理方式,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妥的地方,请大家指正。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定制度:新贵都城市酒店从开业以来,针对厨房食品安全这块一直都很重视,针对厨房食品安全各个岗位档口不仅制定了后厨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而且还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年还根据厨房的区域结构变化,岗位的减增调整,进行制度标准修订,做到有法可依。
二、常培训:酒店每年根据酒店总体培训计划方案,制定厨房部培训方案,包括新员工的培训、各档口的专项培训、针对食品安全法知识的培训,积极参加区级、市级、省级食品卫生安全的培训,总经理还亲自安排厨房员工学习“舌尖上的中国”视频学习,不仅学习食品制作,还要学习里面的卫生、安全知识。通过多种渠道,内训与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抓执行:有了规范标准的制度和常抓不懈的培训,下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执行了。我们厨房制定有奖罚条例,简单明了,违反了由行政总厨、厨师长直接进行开出处罚单,有客人投诉要一抓到底,责任出在哪里,出在那条线都要查明确,进行处理,杜绝再次发生。15年我们得知我市开展明厨亮灶工程活动,在星级酒店中我们率先垂范,进行安装,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客人在酒店吃的明白,看的明白,满意度大幅提升。酒店的投诉少了,员工的自律意识提升了,亳州晚报等相关媒体还进行了专项采访报道。并向全市餐饮企业推广。我们还根据酒店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了梳理编制了新贵都城市酒店服务案例,对员工进行宣贯,要防患未然、杜绝一切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在这里我代表新贵都城市酒店承诺,严格执行新的食品安全法内容规定:
二、不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或者感官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不使用未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使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不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不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食品安全经验,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同志们、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隆重举行大型纪念宣传活动,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亲切的慰问!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消协将今年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就是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紧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就是要密切关注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关系广大消费者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虚假广告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新形势、研究新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消协要以抓好诚信经营、倡导理性消费为重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经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年主题的宣传,积极参与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和形成健康安全的消费关系。工商系统要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要勇于和损害自己消费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监督和保护自身利益。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工作做得更加出色,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最后,祝愿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同志们、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作为一名企业代表参加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我倍感荣幸,在此我代表移动公司全体员工向多年来支持移动通信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界朋友、广大消费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移动公司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始终遵循“客户满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服务宗旨,坚持以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用户满意为标准,在全县推行了“”,并在严格实践承诺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了“便捷服务、满意100”、“绿色服务,满意100”等系列活动,启动了“青年志愿者便民服务工程”,进一步提高了移动通信的优质服务水平,实现了行风建设的新转变,努力营造出一个客户满意、政府放心的通信安全环境。
今年“3.15”宣传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需要。“消费与安全”,对企业来说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同时也是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通信行业作为五大基础行业之一,它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它是我们沟通联系的桥梁,更是我们日常消费的焦点。移动作为全县通信行业的领跑者,更是全县老百姓所关注的焦点,为切实做好优质通信服务工作,保证全县人员通信安全,我们扎实开展了以“让客户满意”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一是本着“以客户为本”的理念,公司在原有的客服咨询电话基础上又统一对外公布了服务监督电话*8,对外承诺实行7×24小时的人工服务,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服务监督等项目,解决日常使用难题。二是对外发布“增值业务0000统一查询和退订”、“业务扣费主动提醒”和“详单查询随机密码”三项安全消费承诺,一方面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业务查询和退订渠道;另外一个方面让客户成为业务的督导者,让诱导订购、不知情订购等违规行为无处藏身,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也充分保障消费者资料、通话信息安全,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安全消费。三是制定了便民安全服务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全力运作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实行前台“客户代表”制,对大客户、重点户、特殊户设立便民紧急通道。深入开展了大客户定期走访、新客户回访等个性化优质服务办法。定期通过外呼方式对各层次客户代表进行回访,倾听各层次客户代表对企业各项服务的心声,积极解决客户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今年“消费与安全”的主题也对于我们通信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我代表移动公司积极做出承诺:我们始终遵循“客户满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服务宗旨,将客户满意作为坚持不渝的目标,坚持优质服务不动摇,根据百姓需求不断推出贴近民生的通信业务,全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方便、快捷、安全的信息服务,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我们企业所要担当的责任。今后,移动公司将做出表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消费与安全”,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消费服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促进通信行业消费创造一个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优良环境,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1、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2、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4、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5、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7、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8、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9、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1、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2、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3、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4、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15、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6、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7、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18、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19、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1、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23、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5、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6、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7、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8、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30、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农民朋友们: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之际,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维护和关心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人员、消协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去年,我们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广告市场、社会文化环境、红盾打假护农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受理消费投诉190起,调解案件186起,立案查处16起,发布消费警示18次,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20xx年,国家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消费是改善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根本途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内在要求。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服务”就是要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因此,消协和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十大工程、十件实事,围绕春耕农资打假、食品安全监管,以及家电下乡等工作,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运行环境,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在广泛宣传今年主题活动的同时,善于反映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的心声,勇于揭露和批评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广大经营者要弘扬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商业道德,树立“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价值观和好形象,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广大消费者也要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共同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
最后,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
保护消费者金融权益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为更好地规范金融服务,保障消费安全,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xx日报向岛城责任金融机构发出以下倡议:
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打造品质金融,建立健全产品开发销售、投诉处理、信息保密、应急预案等相配套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完善信息透明、公开职责,及时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严格企业自律,营造行业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环境;在自觉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上,认真接受政府监管,虚心接受社会监督。
决不放松警惕意识,加强创新型金融产品风险识别、监测和预警,确保平台与产品严守法律“红线”,坚决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金融犯罪行为。
让我们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帮助消费者强化金融消费保护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行动,共筑品质金融,共创美好生活!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这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改善民生,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谢意!
近年来,我县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辛勤努力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作用,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整治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有力地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既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决抵制各种侵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和谐服务,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护。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有利于改善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和措施,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改善和保障民生目标的顺利实现。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以“消费与安全”作为宣传主题,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维权工作。继续加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广大消费者要通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为营造安全的、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卓资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同志们、朋友们:
正值全县上下学习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三抓五治”活动之际,今天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今天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联合县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单位,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养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促使广大消费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消费安全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县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及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的“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即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同志们: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祝每一位消费者在新的一年里愉快消费、安全消费!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全面加强“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推进维权网络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大力开展各项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处理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围绕这一主题:
一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消协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例、维权典型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使广大消费者能够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为载体,建立集受理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于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网络,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以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农资和虚假广告为重点,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把商品准入关,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社会各界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共同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商、质监、公安、物价、卫生等执法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又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消协、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要充分发挥其紧密联系群众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广大消费者的普法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能力。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绿色的消费观念;要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开曝光,在全县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三是广大消费者作为消费活动的主体,要进一步掌握消费知识、增强消费信心和责任意识,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安全消费”,支持和鼓励合法经营企业和个人,发挥消费推动发展的原动力。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安全的良好消费环境。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和谐、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只要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尽职尽责,广大消费者积极维护权益,我县消费环境一定能够更加和谐安全,一定能为建设富裕、人文、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6.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1.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3.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14.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8.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9.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2.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6.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2.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3.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4.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5.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8.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9.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1.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42.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3.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4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45.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46.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4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5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同志们、朋友们:
在这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三月,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日。在这里,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及工作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过去的一年里,随着国家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县工商局、**县消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共查出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件,案值元;受理消费纠纷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元,为消费者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而奋斗!
13日上午,聊城市金鼎购物中心门前广场人头攒动,东昌府区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此举行,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食药监局、盐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金融系统等十余个部门接受市民现场咨询投诉。
“除了向市民普及有关消费的知识外,最重要的是要让市民学会辨别真假。接受投诉咨询。”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
“这些酒都是假的吗?看着跟真的没啥区别?”“东阿阿胶药店和超市里都有卖的,到底在哪里买比较好,怎么辨别真假?”在此次活动的咨询台前,很多市民提问不断。“市民选购东阿阿胶产品时,可从外包装和价格上先有一个直观鉴别。如正品阿胶包装上“阿胶”二字有明显凹凸感,假阿胶则无凹凸感,并有错字、漏字等,防伪电话几乎都打不通或提示输入错误等。”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现场认真回答群众问题。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组织专业人员设立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中国国门时报(3·15专刊)》和进口商品鉴别技巧知识手册、山东检验检疫系统2016年十大执法案例、网购进口商品维权明白纸等方式,面向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活动。
据了解,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网民人数最多、电子商务渗透率最高的国家,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第一,网络消费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中的新形态、新模式。另一方面,网络购物相对于实体店购物,消费者在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受到市民一致好评。
3、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5、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7、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8、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0、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1、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2、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3、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5、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6、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7、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8、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9、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20、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同志们、朋友们:
在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为做好此次年主题宣传活动,县消保委将专门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件大事、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举办主题为“婚纱摄影服务”的消费者论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推进百场讲座进学校、百场电影进农村、百场咨询进社区“三百三进”等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5.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7.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七是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3日上午,在县城富康广场举行了xx县2016年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20家“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开展了“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企业、枸杞生产加工知名企业分别在县城富康广场,红宝农特产品批发市场,鸣沙市场,大战场市场,石空镇分别开展了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名优产品等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9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6个,悬挂横幅415条,发放购药用药、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8个方面宣传资料64000余份,发放衣食住行书籍1200册,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对2014年以来没收的7个大类184个品种5153瓶(袋、盒),价值达2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予以公开销毁。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活动总结二。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着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尽心的做好公益事业。工商局人员和志愿者们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务,活动到11点结束。事后,工商局致意诚挚的谢意,对我们给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下次还能跟我们合作。此次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让群众们对消费权益的保护重视起来,让其了解一些消费权益的常识,以至于人们在消费中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对于志愿者们,他们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扬了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讲话稿(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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