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工作总结(优秀19篇)
文件格式:DOCX
时间:2023-12-14 09:32:21    小编:念青松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优秀19篇)

小编:念青松

总结是一种自我反思的过程,借此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盲点和不足之处。总结的结构要清晰,逻辑性强,让读者一目了然。给大家准备了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内部宣传,通过腾讯通向广大干部职工群发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以所为单位,组织税收征管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税务系统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和《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传递方案》,让干部职工了解“营改增”的'总体工作进度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对外,加强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通过纳税人qq群等方式向相关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加强合作,召开国地税合作工作会,确保“营改增”期间各项工作密切衔接,顺利推进。会上就“营改增”传递资料具体内容、传递时间、传递方式达成了一致,并对“营改增”实施后的后续跟进协同合作管理事项提出了进一步细化操作模式。

三是做好基础数据清理工作。组织建安房地产企业进行涉税事项清理,及时解缴税款入库;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开展发票清理工作,并做好移交前的发票发放工作,确保企业移交前各项涉税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加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清理工作,要求税收管理员及时清理管户基础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四川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表》。

四是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拟定召开财税三家联席会议,就“营改增”的平稳顺利交接做好组织保障。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二

3月24日下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此前外界关注的政策安排,得以一一落定。比如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企业从银行贷款等融资成本,不属于进项抵扣范畴等。

有多项过渡政策,保障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如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中的增值税,完全平移原营业税政策,交易环节税负不会加重;如建筑业中,针对一些人员成本占比较高的业务模式,允许企业选择简易计征模式,适用3%的征收率,相较营业税条件下,不增加企业税负。

此次营改增中,带来的最大减税额莫过于不动产纳入抵扣,预计全年带来减税额度超3000亿元。不动产抵扣政策得以明确,新购进不动产分2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此次下发的通知共包含四个附件,包括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过渡政策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率政策的规定。

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区域财务总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集团财务部门还在组织研究营改增文件,测算下来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会上升。

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从5%提高到11%,在未见到具体文件之前,房地产企业不少认为税负会上升。

房地产企业税负不上升的一大原因在于,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占房地产企业成本约30%-50%土地成本能否纳入抵扣,此前一直为外界所关注。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企业税负应该不会上升,因为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另外房企购进其他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不动产等都可以进行抵扣。

建筑行业税负也有望下调,因为有较多过渡政策。建筑业在剩下的四大行业中,税率提升得最多,从营业税3%的税率,提高到增值税11%的税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建筑业上游建材可抵扣的项目很多,能抵消掉税率的上升。对于那些进项不多的业态,这次试点出台很多过渡政策,保证不同业态的税负不会出现上升。如清包工等业务模式,允许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与营业税3%的税率基本相当,还略有下降。

针对建筑服务,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里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三

为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税改精神,交行安徽省分行周密部署安排、明确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业务流程梳理,开展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浓厚“营改增”工作氛围。

据了解,该行一方面积极配合总行开展“营改增”工作的相关调研,做好“营改增”系统改造、合同修订、供应商和客户梳理、特色业务及其应用系统梳理、业务流程梳理、制度办法更新等相关工作。同时,加强财税法规相关政策的宣讲和学习,加强各条线的“营改增”宣传普及,组织各条线人员学习e校园的专题培训材料,并积极引导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获取更多进项抵扣,降低税务成本。此外,主动与税务主管部门沟通,了解“营改增”部署方案及纳税层级等相关信息,落实市级汇总缴纳,并积极配合地方税务部门,在行内提前预热、细致准备,克服人员数量大、系统不稳定等困难,于一季度顺利完成本部人员的网上税务申报工作。

“营改增”是国家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举措,是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下一步,交行安徽省分行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行关于“营改营”的各项工作部署,有效防范涉税风险,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四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于大众关心的个人销售房屋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此次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称《规定》)做出了明确的安排。

《规定》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规定》强调,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规定》还明确,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营改增后,究竟税负会不会增加?

“我们作为税务工作人员,在政策没公布出来的情况下,无法明确回答。”上述负责人说,“但可以肯定,个人缴纳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一般纳税人是不一样的,个人是按征收率计算的。征收率是多少?3%,明显比5%的营业税税率低。”

2.施工企业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

3.重庆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最新】。

4.深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5.江苏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全文。

6.重庆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最新】。

7.江苏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五

3月24日下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此前外界关注的政策安排,得以一一落定。比如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企业从银行贷款等融资成本,不属于进项抵扣范畴等。

有多项过渡政策,保障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如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中的增值税,完全平移原营业税政策,交易环节税负不会加重;如建筑业中,针对一些人员成本占比较高的业务模式,允许企业选择简易计征模式,适用3%的征收率,相较营业税条件下,不增加企业税负。

此次营改增中,带来的最大减税额莫过于不动产纳入抵扣,预计全年带来减税额度超3000亿元。不动产抵扣政策得以明确,新购进不动产分2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此次下发的通知共包含四个附件,包括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过渡政策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率政策的规定。

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区域财务总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集团财务部门还在组织研究营改增文件,测算下来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会上升。

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从5%提高到11%,在未见到具体文件之前,房地产企业不少认为税负会上升。

房地产企业税负不上升的一大原因在于,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占房地产企业成本约30%-50%土地成本能否纳入抵扣,此前一直为外界所关注。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企业税负应该不会上升,因为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另外房企购进其他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不动产等都可以进行抵扣。

建筑行业税负也有望下调,因为有较多过渡政策。建筑业在剩下的四大行业中,税率提升得最多,从营业税3%的税率,提高到增值税11%的税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建筑业上游建材可抵扣的项目很多,能抵消掉税率的上升。对于那些进项不多的业态,这次试点出台很多过渡政策,保证不同业态的税负不会出现上升。如清包工等业务模式,允许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与营业税3%的税率基本相当,还略有下降。

针对建筑服务,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里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六

一是立足发展大局,搞好汇报沟通。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做好“营改增”全面实施对地税收入的影响汇报,建议及时调整年初下达的国地税收入任务计划,使之与“营改增”后各自管辖的税源相适应。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清缴欠税。集中精力开展建筑、房地产行业营业税专项治理,安排专人按照建筑工程进度确定申报期限,实施跟踪管理,即时结算入库;开展房地产项目纳税陈欠清缴工作,要求各征收单位于5月1日前全面追缴到位;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实现土地增值税依法征收,尽量弥补由于“营改增”改革后地税收入缺口。

三是加强部门合作,畅通改革渠道。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调,搭建“营改增”工作平台,提前制定改革预案,对移交方式、内容、时间做出详细规定,定期召开“营改增”户籍信息交换和推进交流会议,杜绝在税制改革过渡期间出现管理空白。同时,针对“营改增”后增值税附属税种的管理弱化问题,积极与国税部门签订代征协议,委托代征相关地方税费。

四是搞好纳税服务,培育新的税源。加大对本次“营改增”涉及行业的政策辅导,实施重点行业重点辅导、政策更新及时辅导和日常疑难全程辅导措施,确保顺利过渡。参照税制改革方向,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投资导向等方面向地方党委政府提报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争取将政策变化对税收均衡入库的影响降到最低。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七

3月1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此外,营改增首次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意味着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

据《第一财经日报》引述知情人士消息称,未来新增不动产抵扣有可能分为2年,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此前的营改增早期方案中,新增不动产分期抵扣分为10年,但为了加大减税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抵扣年限缩短至2年。

知情人士表示,新增不动产抵扣分为2年,这将进一步加大营改增减税规模和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

全国政协委员张连起表示,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是继上一轮发轫于东北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进项抵扣范围之后,全面实施新增进项税抵扣的普惠性措施,因为这不仅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还包括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

张连起表示,允许不动产抵扣,不仅量大、面宽、比重高,大约占抵扣总额的60%,而且释放了鼓励投资的明确信号,吹响了打赢“三去一降一补”攻坚战的财税号角,也是中国往现代增值税制度迈出的关键一步。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举例称,比如新建一个厂房,投资一个亿,如果税率11%,就可以抵扣1100万元的税款。即不含税价格1亿元,税率11%,进项税额1100万。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总共价税合计11100万,其中计入固定资产原值1亿,计入进项税额1100万。如果全额一次性扣除,那这家企业可能今年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了,但如果分十年来进行抵扣,那每年可抵扣进项税为110万元。

经凤凰财经计算,若分两年进行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则第一年抵扣660万,第二年抵扣440万,将时间价值计算在内,相比按10年抵扣成本是减少的。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八

什么是营改增?营改增是什么意思?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

(一)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三)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两者在征收的对象、征税范围、计税的依据、税目、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的方式都是不同的。

(四)增值税的税率。基本税率17%,其他税率13%和0%。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6%或则0%的征收率计算征收。

(五)营业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适用以下税目税率计算征收。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两个独立而不能交叉的税种,即所税的:交增值税时不交营业税,交营业税时不交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预计减税规模将达9000亿元。

截至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据不完全数据统计,从年试点到20底,“营改增”已经累计减税5000多亿元。

2016年,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估计有亿元,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元,2016年“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元。“营改增”会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九

营改增工作总结为推进“营改增”工作有序、平稳、顺利开展,日前,盐都地税局认真贯彻市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项措施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该局突出当前“营改增”工作重点,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深刻学习和领会上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实质,明确目标工作思路,积极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营改增”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是做好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任务,科学做好人员分工,做好应对人员业务水平的再提高,确保对重点户的核查准确无误。做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统筹安排任务的前提下,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强化责任。结合盐都实际,认真梳理“营改增”工作步骤和程序,明确主要责任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同时,不定期组织督查和抽查工作,要求每周五下午专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四是讲究工作方法,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宣传牵头部门,要求大家讲究工作艺术,向纳税人宣传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税法尊严,动员纳税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自查自纠的问题可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琼国税发〔20xx〕68号)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结合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营改增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税制改革舆论环境,现将四月份的营改增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为使营改增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通过印发《万宁市国家税务局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工作重点,成立宣传工作小组,统一制定宣传方案,负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从多方面阐释改革积极意义,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认同。

市局紧紧围绕营改增工作,结合万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市地税局紧密联系,共同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一是联合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4月1日上午与万宁地税联合举办启动仪式,重点发布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采取的系列措施,并就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进行解答。南国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新浪海南、法制时报、万宁电视台、万宁时讯、万宁市委新闻办等七家媒体参与发布会报道。

二是联合开展营改增纳税人培训。4月14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营改增”专题培训会,由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中心和海南大华光明税务师事务所就营改增政策规定、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具发票流程等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共计112家纳税人参加培训。4月25日下午,我局联合市地税局在市多功能中心联合举办第二期营改增纳税人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是市国地税联合举办的规模较大的营改增纳税人培训会,全市共1700余户纳税人参与培训。4月28日,我局又专门针对已领取金税盘的纳税人开展增值税发票开具专题培训,对开票系统进行详细讲解。

三是联合开展“绿色骑行椰岛税宣”活动。4月15日,联合开展绿色骑行宣传活动,由国地税两局税务干部、纳税服务志愿者、企业纳税人等80余人组成。骑行活动分上、下午举行,上午在万城地区,下午在兴隆地区。途径万宁中学、市政府及市内多个商业热门区域,沿途骑行开展宣传活动。在兴隆地区,骑行宣传队伍还在多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展驻点宣传活动,向市民及周边商铺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

四是联合举办营改增税企座谈会。4月21日下午,市国地税联合在兴隆召开营改增税企座谈会,邀请房地产、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27家大型企业参加会议。税企双方就营改增政策涉税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市国地税局对企业所问问题进行一一详尽的现场解答。

五是联合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4月25日上午,市国地税联合在万宁中学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在校园操场利用学生周一早间操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营改增税法演讲。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一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营改增”5月1日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并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为迎接“营改增”的顺利落地,扬州地税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准备,做好前期工作。

一是做好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把国家有关“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推进进度以及实施“营改增”以后可能对地方税收造成的影响等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参加地方政府“营改增”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在掌握主动的同时争取得到全面支持和配合,并建议政府调整年初下达的国地税收入任务,使之与“营改增”后各自管辖的税源相适应。

二是做好政策变动衔接。开展“营改增”政策梳理,与国税、财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磋商政策调整可能会对相关企业发展、税收征管、财政收入等带来的`影响,预测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特别是做好建筑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前瞻性分析,提前研判筹划,及早应对,为深化税制改革做准备。

三是做好内外辅导培训。对内,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窗口和基础税源管理部门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要求准确把握“营改增”涉及范围、界定标准等业务知识;对外,对相关行业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和辅导,利用志愿者网站以及“手机办税通”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对“营改增”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四是做好基础数据调查。对辖区内涉及“营改增”的行业开展专项税源调查,摸清拟移交企业户数、欠税规模、清算进度、发票使用等情况,及时生成“营改增”移接交清单,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对有欠税和发票盘存较多情况的,督促其及时申报缴纳,做好发票使用进度预测以及库存盘点,实现清欠不留死角、征管不留空白。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二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总理指出,今年全面实行营改增。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将采取三项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餐饮业营改增终于来了。对于餐饮业来说,真的是利好吗?

不一定。

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简单的说,对于餐饮业来说,某餐厅今天购买了1万元的食材,这些食材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了的,餐厅通过对这些食材进行加工售卖,卖出了2万元,那么一万元的食材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餐厅只需要对增值的一万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就可以。

营改增对餐饮业真的是利好吗?

大家看出来了没有?

营改增,作为一般纳税人,抵扣增值税,然而,由于餐企进货渠道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税负将增加。尤其是有的餐饮企业的原料采购直接来源于农户,根本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我们很多的餐饮企业里面,小规模纳税人占比特别高,在85%~90%之间。换句话说,在这个行业中,纳税人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国家目前是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免征营业税的。

因此,全面实行“营改增”可能对业内一些大型正规的'企业会是利好,但对于小型不太正规的企业来说,就很难判定是否是利好。因为“营改增”实施后,在抵扣的过程中需要很多的完税凭证,如果企业不能全部提供相关凭证,都不会抵扣。

压在餐企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依然是房租。

案例君发现,很多老牌餐饮企业倒闭或者迁址后生意变差,很多新兴的富有竞争力的餐企的倒闭,其中受房租的影响非常密切。

比如这个案例:

济南第一大快餐连锁企业金德利民连续关闭了两家门店据金德利集团常务副总李女士说关店并不是因为经营不好主要是餐厅房租上涨太快了很多店都是五年来上涨了50%比如关闭的其中一间店200平方米左右5年前年租金只有16万元一年之后涨到20万元企业勉强还可以接受后来合同到期一下要涨到48万元上涨两倍靠卖包子、卖菜的快餐厅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高成本餐厅无疑是在给房东打工。

餐饮老板们,你们的房租占餐厅成本的多少?

不过,营改增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税负,各行各业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唯有希望经济更好,房子房租回转到合理化水平,那样,才是最实际的。另外,我们也希望国家继续出台有利于实体行业的经济政策,缓解目前餐饮业面临的高租金、高成本、低效益的尴尬现状!

餐饮行业期待减税,不如先自己减负。

1、巴奴火锅做减法:减少产品种类,保留特色产品。

从开始,巴奴火锅便往品牌根部发力,一方面精简菜谱,对菜谱就进行3次迭代,从最多时的200多种减少到100多种,后来又精简到30多种,主打产品是毛肚和菌汤锅底。另一方面又一口气将全国的加盟店压缩了50%,再次砍掉剩余的2/3,而2016年七八月份前则准备把目前剩下的六七家加盟店全部取消,借以实现巴奴品牌全直营。上述举措令巴奴的产品更加聚焦,企业管理效率大幅提升,也加速了扩张步伐。

用杜中兵的话来说就是“做品牌的心法是?做好当下,照顾未来?,对未来没有帮助的,就必须坚定舍弃,否则就会成为你未来的负担,甚至把你拖入死亡的深渊。”

2、和合谷做减法:调整菜单,创新模式。

下降了,翻台率提高了,赚钱就更容易了。另外,据了解,这种多种功能被高度集约化的新模式餐厅还可以做到“一人多岗、一岗多能”,让人工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大大节省了人力成本。

和合谷董事长赵申是这么解释的“作为快餐业,过多品种不利于消费者快速抉择;同时,品种太多也不利于企业标准化。而别人的餐饮业照样能够生存,甚至价位也与国内相差无几,关键在于提高效能。”

3、望湘园做减法:优化结构,提升效率。

20,望湘园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便开始着手工作减负,调整结构便是其中工作内容之一。20-年,望湘园产品总量由原来的120道经过两年6次菜谱更新之后,精减至72道。2015年11月份,望湘园又推出62道极简版菜谱,在上海、北京和南京的10余家分店试行。于此同时,望湘园旗下品牌旺池川菜也经过两年超过8次的菜谱更新,把菜品由原来的近110道精减至目前的69道。

与此同时,望湘园紧跟时代发展,积极将互联网信息手段运用到餐厅运营过程中,ipad点餐节约人力成本,绩效考评体系提高人员产值,会员营销系统为会员管理工作提供方便……让顾客在信息化的时代,在望湘园体验到的不仅是美味,也同样能让顾客领略到“云餐厅”带来的便捷、轻松与享受。

望湘园总经理刘慧认为“在充满了未知险阻的征途上走得动、走得远、走出去,就必须放下一切包袱,解除一切束缚。”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三

营改增全面推开实施细则落地,改革进入收官倒计时了,一起去看看具体情况吧!

两部门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四个文件,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建筑服务领域,方案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合同开工日期在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都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对销售不动产,则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则公布了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文件还规定了一系列享受扣减增值税的规定,涉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等。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四

在各方焦急等待中,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和配套政策文件终于在3月24日发布,明确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通知配套的实施细则共有四个文件,全文90多页,近4万字。营改增是增值税税制完善的关键一步,只有实现了增值税的全行业覆盖,抵扣链条才会完整。改革完成后,营业税将彻底退出中国税收舞台。

国务院总理李总理3月5日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给出时间表,5月1日剩下的四大行业全面铺开,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此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税总局局长王军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将这一原则落地。根据测算,今年实施营改增等减税降费的政策,全年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为了顺利衔接,保证不增负,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不少过渡措施采取了简易征收的办法。有财税专家表示,新政策对于之前营业税制下的免税等项目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整体平移,对于纳税人无疑是一大利好,但是对于下游经营业而言,同样无法取得抵扣凭证,势必影响业务及展开。

但是这也造成了未来过渡期增值税体系设计过于复杂的问题。多位财税专家表示,实际上只是换了个增值税的说法,但并没有体现增值税的特性。而且目前税率层级过多,过渡措施复杂,并不利于增值税中性原则的发挥,有时可能产生扭曲,后续工作中亟待理顺增值税体系的抵扣链条。

可以预期的.是,在试点实施办法出台后,依然会存在部分政策不明朗或执行有困难的环节。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表示,这个文件有很多技术环节没有覆盖,比如资产证券化怎么处理,这些都是需要持续跟踪的课题。

四大行业面临不少挑战。

此次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进行营改增,方案设计复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总体上依据新项目适用新办法,老项目适用过渡期办法的思路,过渡期通常是采用简易征收。而在营业税下两者分别适用3%和5%的税率。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出让金是成本中的大头,是否允许对这一部分进行抵扣,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此次试点实施办法中,并没有将土地出让金作为进项可抵扣处理,而是规定在销售额中可扣除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这对房地产开放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这意味着,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花1亿元买地,盖完房子卖出去3亿元,以2亿来算销售额,这就解决了土地出让金没有发票不能抵扣的问题。

在此前的测算中,建筑业被认为有税负上升的担忧。建筑业原营业税税率3%,营改增后税率提高至11%。不少建筑企业表示,占比较高的人工成本无法抵扣,沙子、水泥等成本材料能否取得进项抵扣,以及进项抵扣的税率高低,都是影响税负的关键。目前来看,砂石辅料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率低等是建筑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主要因素。

此次方案中业给出过渡期办法,建筑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

由于业务类型复杂、核心业务增值额难以确定,国际上一般不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此次中国的尝试存在不少挑战。营改增后,金融业将从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6%的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对于个人及企业的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的范畴,这意味着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项重要成本将无法抵扣。

毕马威中国间接税合伙人沈瑛华预计,金融机构不会对利率或服务收费做出重大价格调整。她表示,营改增政策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由于中国过去很长时间内对金融服务业征收5%营业税,加之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市场垄断程度较高,相较于其他国家,中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可能会比较容易。

就生活性服务业来说,由于行业内以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其面对的大部分是小型供应商,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此前不少财税人士预计将采取简易方式,但此次政策明确,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后适用6%的税率。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五

近日,债市大幅调整,与5月1日起金融业即将实施的营改增不无关系。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36号文),金融业试点营改增给债券市场带来的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税率小幅上升;二是免税范围收窄。

营改增实施之后,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与目前包括5%的营业税和附加税收科目的实际税率5.5%相比,有小幅上升。免税范围收窄将提高部分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税负,债券回购或受影响。

光大证券表示,营改增对债券市场影响偏负面,会增加金融机构投资债券的.成本,但不会对货币市场造成持久影响。

市场人士认为,税制是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基石制度之一,营改增对债市影响不小,但对于部分细节如何执行,相关部门并没有表态,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非政府债券利率或走高。

根据增值税规则,金融商品持有至到期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国债、地方债利息收入免税。这意味着金融债、铁道债、信用债等非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面临税率上升,税收成本增加会转化为名义利率溢价补偿的需求,导致利率走高。

之前,由于营业税为地税,部分银行和地方对持有至到期账户中的非政府类债券亦免征营业税。

根据兴业证券的调查,如果银行持有的到期账户金融债利息收入之前就缴纳营业税,则税率由5.5%上升至6%,税收增加导致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约2-3个基点(bp),影响较小。如果持有到期账户的利息收入之前并未缴纳营业税,那么税率由0%提高到6%,税收成本对应的名义利率的溢价补偿约有26-30个bp。

这对债券发行和流动性的影响都较大。据悉,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拟申请税务豁免,否则营改增的税收成本将最终转嫁到发行人。

中金公司认为,实际影响或低于理论测算,主要是考虑不同的机构税前、税后考核不一,营改增对机构影响较大的是注重税后考核的银行自营持有至到期户。

兴业证券的分析认为,对于银行持有至到期的债券配置,营改增实施之后,一定程度上将增加国债(含地方政府债)的税收优势;但不同机构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对利率债配置作出相应调整。

债券回购或受影响。

免征税范围的调整为本次营改增的重点。兴业证券指出,主要变化是,第一,买入返售利息不再属于免征范围;第二,一年以上同业拆借业务收入可能被调出免征范围。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属于贷款服务收入,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中金公司研报指出,债券回购作为买入返售的一种也要征收增值税,这会导致税负转移到资金价格中,从而一定程度上抬高债券资金利率水平,对回购成交量也有一定影响。

36号文较完整保留了原营业税中金融业的优惠政策,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可免征增值税。但对于同业拆借的线下交易,文件中未明确其是否属于免税范围,可能被征收增值税。

民生证券固定收益部分析师李奇霖认为影响有限。一是从激励机制看,大量中小银行的前台业务部门一般是税前考核,在激励机制不改变的情况下,前台暂时不会因为税收成本的提升而影响到拆借业务的杠杆行为;而部分大银行的激励机制则是前台业务按税后考核,受本次税制改革的影响可能会相对明显。二是从交易方式看,由于线上交易被划入免征范围,预计很多银行会开始做大量的线上拆借替代部分线下业务以合理避税,避免整体拆借业务的成本过快上升。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推进“营改增”工作有序、平稳、顺利开展,日前,盐都地税局认真贯彻市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项措施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该局突出当前“营改增”工作重点,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深刻学习和领会上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实质,明确目标工作思路,积极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营改增”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是做好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任务,科学做好人员分工,做好应对人员业务水平的再提高,确保对重点户的核查准确无误。做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统筹安排任务的前提下,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强化责任。结合盐都实际,认真梳理“营改增”工作步骤和程序,明确主要责任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同时,不定期组织督查和抽查工作,要求每周五下午专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四是讲究工作方法,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宣传牵头部门,要求大家讲究工作艺术,向纳税人宣传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税法尊严,动员纳税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自查自纠的问题可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一是立足发展大局,搞好汇报沟通。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做好“营改增”全面实施对地税收入的影响汇报,建议及时调整年初下达的国地税收入任务计划,使之与“营改增”后各自管辖的税源相适应。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清缴欠税。集中精力开展建筑、房地产行业营业税专项治理,安排专人按照建筑工程进度确定申报期限,实施跟踪管理,即时结算入库;开展房地产项目纳税陈欠清缴工作,要求各征收单位于5月1日前全面追缴到位;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实现土地增值税依法征收,尽量弥补由于“营改增”改革后地税收入缺口。

三是加强部门合作,畅通改革渠道。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调,搭建“营改增”工作平台,提前制定改革预案,对移交方式、内容、时间做出详细规定,定期召开“营改增”户籍信息交换和推进交流会议,杜绝在税制改革过渡期间出现管理空白。同时,针对“营改增”后增值税附属税种的管理弱化问题,积极与国税部门签订代征协议,委托代征相关地方税费。

四是搞好纳税服务,培育新的税源。加大对本次“营改增”涉及行业的政策辅导,实施重点行业重点辅导、政策更新及时辅导和日常疑难全程辅导措施,确保顺利过渡。参照税制改革方向,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投资导向等方面向地方党委政府提报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争取将政策变化对税收均衡入库的影响降到最低。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营改增”5月1日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并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为迎接“营改增”的顺利落地,扬州地税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准备,做好前期工作。

一是做好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把国家有关“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推进进度以及实施“营改增”以后可能对地方税收造成的影响等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参加地方政府“营改增”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在掌握主动的同时争取得到全面支持和配合,并建议政府调整年初下达的国地税收入任务,使之与“营改增”后各自管辖的税源相适应。

二是做好政策变动衔接。开展“营改增”政策梳理,与国税、财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磋商政策调整可能会对相关企业发展、税收征管、财政收入等带来的影响,预测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特别是做好建筑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前瞻性分析,提前研判筹划,及早应对,为深化税制改革做准备。

三是做好内外辅导培训。对内,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窗口和基础税源管理部门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要求准确把握“营改增”涉及范围、界定标准等业务知识;对外,对相关行业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和辅导,利用志愿者网站以及“手机办税通”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对“营改增”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四是做好基础数据调查。对辖区内涉及“营改增”的行业开展专项税源调查,摸清拟移交企业户数、欠税规模、清算进度、发票使用等情况,及时生成“营改增”移接交清单,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对有欠税和发票盘存较多情况的,督促其及时申报缴纳,做好发票使用进度预测以及库存盘点,实现清欠不留死角、征管不留空白。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内部宣传,通过腾讯通向广大干部职工群发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以所为单位,组织税收征管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税务系统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和《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传递方案》,让干部职工了解“营改增”的总体工作进度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对外,加强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通过纳税人qq群等方式向相关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加强合作,召开国地税合作工作会,确保“营改增”期间各项工作密切衔接,顺利推进。会上就“营改增”传递资料具体内容、传递时间、传递方式达成了一致,并对“营改增”实施后的后续跟进协同合作管理事项提出了进一步细化操作模式。

三是做好基础数据清理工作。组织建安房地产企业进行涉税事项清理,及时解缴税款入库;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开展发票清理工作,并做好移交前的发票发放工作,确保企业移交前各项涉税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加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清理工作,要求税收管理员及时清理管户基础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四川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表》。

四是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拟定召开财税三家联席会议,就“营改增”的平稳顺利交接做好组织保障。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七

马军,男,出生于1977年8月,7月参加税务工作,现任湘潭市岳塘区国税局建设路口分局副局长,本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刻苦钻研个体税收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认真学习了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认真学习了省市区国税局关于“营改增”的相关安排部署和工作方案,在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以后以良好的个人素质和稳重的工作作风赢得“营改增”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本人自“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个体分局的一员以及身上肩负的责任,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入一点,作好分局表率。在今年4月份,区局转来分局“营改增”个体纳税人1113户,因户数众多,情况复杂,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本人利用加班时间和分局长及管理员一起统筹规划,合理调配,共采集录入“营改增”纳税人943户。本人自“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为加快工作进度,白天对口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以及收入核算科等几个业务科室的报表数据工作外,晚上加班加点采集纳税人资料以及完成录入工作,并且为了赶上进度完成定额核定工作,天天晚上加班到10点多,本人也在摸底调查采集中采集本人管理餐饮个体户纳税人415户。核定“营改增”起征点以上定税户78户,完成“金三”系统录入工作及公示、公告流程。双休日也不休息,因多日加班加点,加之本人身体原因小病了一场,我也坚持在吊完水之后继续赴往工作岗位,通知纳税人按时按刻参加“营改增”培训会议。在此基础上,本人认真深入学习政策,同时也做好了上级安排的'“营改增”纳税人大走访工作任务。到个体纳税人经营户实地调查,加大政策宣传辅导、更好更优质服务纳税人。工作之余不忘和分局长一起讨论分局在推进营改增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碰到的问题,将矛盾明晰呈现,把问题前置,确保分局“营改增”工作忙而不乱。在调查核实工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查无此人、有些纳税人经营场所在偏远乡村地区,因转接过来联系电话信息不全,导致多次往返是常有的事,本人做到了毫无怨言,仍然想方设法查找,一旦联系上纳税人,宁可放弃各种休息时间,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纳税人店面开展工作,高效率的工作让自已得到了“营改增”纳税人的支持和肯定以及认可。同时也为“营改增”试点工作掌握了较为周详的第一手数据信息。紧张的工作使自己忘记了疲劳,为了赶时间和进度,自己就像拧紧发条的机器,不叫累不叫苦。按时完成采集录入核定等多项工作,圆满完成“营改增”各项工作任务。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八

摘要:本文对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具体做法进行了分析,探讨了营改增对于交通运输业财务影响,提出了这类企业应对营改增具体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交通运输业;财务影响。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1.提出背景。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当前所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之一,增值税是对于产品和服务增值部分纳税,而营业税是针对企业全部收入征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改变,可以避免重复征税,解决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提高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减轻企业的负担帮助企业的发展。从201x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

(1)纳税人以及分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提供应税劳务的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税率以及征收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纳税人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二、“营改增”对于交通运输业财务影响。

1.对于实际税负的影响。

国家颁布营改增目的是希望优化产业结构,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是在营改增推行初期很多企业尤其是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业的一般纳税人实际税负不降反升,这和政策设计初衷相背离。根据试点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实行营改增以后物流企业普遍反映“税负大幅增加”,货物运输业实际增值税负担率增加到4.2%,高于试点前营业税的税率3%。从短期来看企业的税负不但没降反而增加了,造成这一现象原因分析如下:

营业税的税率为3%,改为增值税之后,税率升为11%,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增加最后税款,但是从计税收入来看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全额计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所以同样对于10000元的营业收入,如果要缴纳营业税,那么计税依据为10000元,但是如果是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为10000/1.17=8547元,所以从销项税角度来看改为增值税以后比原来营业税税率要增加11%/1.17―3%=6.4%。

增值税一大优点就是允许进项税额抵扣,从而避免重复征税,所以一个企业最终税额还取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多少。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发票主要来自于企业加油的支出以及购买固定资产车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企业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那边取得发票将不得抵扣,而企业加油支出有可能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在实行营改增的当年可能企业并不需要大规模购进主要生产资料,所以这一块进项税额也无法抵扣。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已经进入了资源要素高成本时代,例如物流用地的紧缺,北京、上海、广州一线城市物流地价普遍超过每亩80万元,有一些更高。年汽油价格比年上涨了1/3左右,劳动力成本高企,年以来,物流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年均上涨幅度在20%左右,企业普遍反映出现员工荒。这些成本对于企业来说都是无法抵扣的成本。

2.对于财务报告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影响。固定资产构成企业长期资产的重要来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变化会带来资产负债表结构的变化,并会引起资产负债表内与固定资产相关科目如固定资产原值、应缴税费、累计折旧等相关项目的变动。“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原值入账金额将减少,计提的累计折旧也将减少,应交营业税消除,期末余额自然减少。从短期来看,企业的资产、负债都会下降,但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却上升了;从长期来看,“营改增”后,随着企业利润增加,资产规模的增大,企业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都会不同程度上的提升。

(2)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从营业收入来看,企业营业收入有少量减少,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此时营业收入就是企业全部收入,而增值税是价外税,此时企业营业收入要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从营业成本来看,成本可以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对交通运输业而言,变动成本是指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费和人工费等费用。在征收增值税以后,企业的变动成本应该减去抵扣的进项税,所以企业的变动成本有所下降。从营业税金及附加来看,营业税以前在这个科目反映,而营改增后,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在资产负债表负债科目中反映,变成了企业损益无关的税费。企业利润表中不再有营业税这一金额较大的扣除项目,营业利润由此会大幅提高,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的基础是企业应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在营改增之后,企业计税基础会发生变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额也相应变化。在一定的税率下,利润究竟变多还是变少则取决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差额。

(3)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现金流量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大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些因素的改变影响了企业的现金流量表。首先,对于经营活动的影响。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会使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低,减少企业的营业税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会比原来增加。其次,对于投资活动的影响。由于现在的实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设备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取得发票的当月抵扣,所以企业往往会加大对设备的投入,在现金流量表上显示为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会增加。第三,对于筹资活动的影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施工企业必然会加大投资和融资力度,从短期来看,受到借入本金及筹集股权影响,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将增大,但是从长期来看,融资的阶段性以及融资产生的利息压力将使得筹资活动带来的现金流量下降,进而增加企业的还债压力。

三、交通运输业如何应对“营改增”措施。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之后目前出现的税额不降反增应该只是暂时,因为增值税从根本上来看避免了重复增税,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对于劳务和货物都是统一征税增值税,营改增正是和税收国际趋同的一个趋势。

1.尽量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上海市试点企业调研结果,如果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税负95%以上是降低,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征收率只有3%,所以在企业销售收入在500万临界值企业,尽可能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来进行纳税。

2.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

第一,在营改增实行之后,企业在接受劳务或购买商品时要尽量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财务核算较为健全的单位,以此来增加企业的进项税抵扣数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第二,企业管理人员要积极研究税改政策,充分利用能给企业带来税收优惠的条款,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拓宽客户资源,从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那些营改增之后税负不减反增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要作好与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工作,争取更多的补贴来降低企业税负。

3.加强企业的发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能够反映经济业务内容,而且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我国法律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比营业税发票严格的多。相应地,企业也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按时合法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认证抵扣,如果出现发票遗失要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和办理。同时,还要谨慎对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票、重新开具、作废、开红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虚开、伪造与违规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此外,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职责,它同时也是销售人员、项目执行人员等经手人员和传递部门的共同职责。

4.优化企业的财务工作流程。

其一,营改增税制改革,企业要健全会计核算,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相关业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正确设置增值税明细账,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增值税相关业务的核算,生成正确的增值税明细账,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其二,对于营改增带来的一些新的财务业务,企业要研究制定出合理的财务操作规范,同时要注意确保这些规范得以切实执行。其三,营改增之后,企业必然要探索新的税收筹划途径,但企业要在全面理解税制改革要求的基础上减少应交增值税额,避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得不偿失。

5.抓住现阶段政府的补贴。

现阶段政府意识到营改增之后很多企业税负反而增加,所以不少地方已经出台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2012年,上海市月平均税负增加5000元以上的试点企业约为3000户,对这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扶持资金约10亿元,目前,北京市已受理49户试点企业提出的资金申请,申请金额为763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全年试点省市已拨付资金15亿元,对税负增加较多的企业进行补贴。所以企业要牢牢抓住这些税收补贴政策,尽可能去享受这些政策,减轻企业最终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潘文轩.企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分析[j].商业研究,2013(1).

[2]旺华林“.营改增”会计处理及其对企业财务影响的分析[j].财会通讯,2013(8).

[3]孙艳.浅析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经界,2012(5).

营改增的工作总结篇十九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征税范围。

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musicolet
2025-08-21
BBC英语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精选文章
基于你的浏览为你整理资料合集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