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收费检查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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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始终站在“依法办学、以德立校”的高度,严谨治校。在学校收费方面,更是认真贯彻上级指示有关精神,狠抓政策落实。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得到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的肯定,学校先后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等荣誉称号。现将我校关于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各级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有关文件要求,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在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二是强化“一票否决”制,也就是把教师的收费项目与教师的工作业绩挂钩,如果教师出现乱收费行为,对于教师的年终评优、评先、评职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本学期一律免去学生的学费和书簿费,只收取家长自愿交的活动费,报刊费,参保费,从不多收一分钱。学期结束前夕,根据帐目提供给学生代办费清单,退还结余部分,并做好反馈,使家长明确。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坚决实行一免一补政策,对特困生进行扶贫,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活动费的减免。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一免一补”政策,无克扣、截留的行为。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时,我校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坚定不移的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5、严格控制学具、教材用书管理,除国家规定的学生用书外,学校做到了不乱订、乱印复习资料,不硬性推销或强行搭配复习读物,不硬性规定学生购买各类报刊、学具用品和其他商品等。
6、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强化了领导责任。同时,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各级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明确校长为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主任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科教兴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的重要保证。坚决遵守和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制度是所有适龄儿童受到良好教育的保障,也是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素质的有效措施。我校一定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的规定,树立教育规范收费的良好形象,办普陀区人民满意和放心的学校。
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我校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学校收费管理力度,扎实做好学校各项收费工作,特别是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的自查,促进了收费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学校收费是社会热点问题。我校党政高度重视,明确目的意义,专门成立了收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抓,负全面领导责任,校务公开监督组、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专业班主任、学校财务室负责收费的具体实施工作。每学期收费,学校都及时召开各相关人员联席会议,布置安排收费各项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制定措施办法,形成收费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收费工作与财务管理业务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每学期初,由各专业班主任按项目标准向学生代收登记,再送交财务室统一结算、核对各班在读人数,打印学生收费电子票据,实行层层落实收费责任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学校总务处每学期加强宣传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印制每学期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时在校内醒目位置上墙公示。收费前,组织班主任培训学习,分发收费通知,告知学生、家长,增加了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依法依规收费,所收款项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同时,学校总务处制定收费程序,明确收费处室、班主任的责任义务,规范收费操作行为,印发各专业收费清单,保存收费票据。
着重做好2016年秋季新生的收费工作,全部新生免交学费,同时对食品专业及酒店管理专业(达利班)三年免收学费的政策。及时为2016年新生办理助学金发放手续。同时对二、三年级学生中困难家庭的同学实行减缓免学费的政策,对家庭因病、因灾困难的同学给予一定补助。此外,学校严格把握收费政策要求,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执行财经制度,对服务性收费及学生薄籍等代收费,坚持按实结算,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及用公款滥发教职工福利、补贴。一段来,学校注重收费自查监督,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学校收费工作。
学校健全收费制度,把收费的监督纳入教育收费网络的监督平台,实行实时监控。同时通过各级相关部门的收费检查、整改,提高监督力度,形成较完备的收费检查监督体系,形成乱收费“不能为”的长效机制、自律机制、约束机制。
我校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xx〕6号)、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沪价费〔20xx〕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本单位20xx年9月1日至今的教育收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了由校长、书记、行政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参加的学习和自查工作。在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学校的实际收费情况,逐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可以看出,我校在各项收费活动中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办理,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首先,学校领导一贯对规范收费工作十分重视,在全校政治学习上多次强调全校各路工作、各位教师都要认真贯彻教育局关于规范收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明白消费卡”执行。凡是明白交费卡上未明列出的,凡是家长不同意的一律不得收取。即使需要收取,而明白交费卡上未列出的,都由公用经费开支。在工作程序上,实行由财务人员操作,总务、教导把关,校长最后批准的办法,统一标准,层层控制,使得教育收费工作越来越简单,越来越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无提前收取费用,无收取赞助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现象,无办班收费现象。
2、无强制收费现象。
3、无违规补课收费情况,无出租教室现象。
4、无擅立收费项目,无扩大收费范围,无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一切按明白交费卡规定办理。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专用的收费公示栏,明白交费卡每个学生人手一份,由家长填好回执后,交给学校,由总务处统一保管。
通过自查,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出现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当然有些地方还需要加以完善。比如在制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告家长书时,今年是以意见征询单的标题下发,但没有明细。通过学习后知道这样的告家长书不够全面。为此通过对相关文件的学习,使大家更加明确了规范的要求,也使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真正的落实到位,规范工作要求,严格了执行力度,确保学校各项资金科学、规范、合理的使用,使学校的办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徐汇区向阳小学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学校能认真贯彻学习中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教育部周济部长的讲话:“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我们学校领导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按周济部长强调的,今年,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坚决刹住乱收费现象蔓延的势头,我校还应继续努力工作,逐步完善治理乱收费的监督制约机制;组建了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和以家长为成员的校外义务监督员队伍以及收费校务公开的保障机制。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分利用新闻媒介,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要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6、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7、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按教育部“一费制”要求,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一点我们做得非常好。多年来,校领导始终都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费情况。对社会想搭车收费的部门,我们拿出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通知。请有关部门支持我们的工作,由于我们掌握政策,注重方法,学校无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我们要珍惜教育形象,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收取择校费。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学生午餐一定要由学生自主决定。
7、学校收费公开、透明,每学期下发填写《明白收费卡》,学生家长普遍反映:“学校的收费透明,我们放心!”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素质教育。
根据区教文【2014】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14年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我们学校严格按照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根据国家和市教委、新区社发局有关收费情况的精神,认真对照,规范收费。
开学前专门召开行政会,根据上级文件中所提到的几个方面教育收费问题要求学校各个部门在20xx年各项工作中进行自查,对如何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进行研究,要求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做好收费工作,不允许出现违规现象,如果有违规收费问题出现,将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学校利用开学前的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学生返校等机会向大家宣传收费工作的精神和具体内容,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统一思想,加强认识。
根据市联合检查中所发现的有关教育收费的几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对照和自查,感到我校在收费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规范、自愿、高效的原则,不存在代办收费未实行真正自愿问题、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问题、和社会力量联合办班补课收费、代办费未能及时结算、各类代办费返利使用不当、公示内容不够完整、校本教材收费等问题,在20xx年,从领导到教师对规范教育收费认识有了进一步地提高,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
通过自查,我们深深感到,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去贯彻和落实。我校领导指出要从加强师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去做好本学期的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与部门和个人的考核联系起来,在校园内营造高尚的氛围,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让广大学生、家长满意。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根据平泉县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完小校长是完小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规范收费责任状。
学校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宣传有关规定以及规范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年级新生家长,让其了解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
我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收费,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在学校门口张贴了收费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为保证教育收费工作顺利地完成,学校制定了相关规范收费的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定期公布。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机制,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4、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5、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教师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按照省社《银监局关于》(辽银监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合规收费标准,纠正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行积极的进行合规收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长:xx成员: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会计部、个人业务部、电子银行部。
二、自查内容。
按照省社、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合规收费标准,对我行各分支机构自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间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自查。
1、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业务收费项目,通过在营业厅内悬挂公示牌的方式,严格按照省社网站上统一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严禁擅自变更价格和自行增加收费项目,及时发布收费价目信息,做到各项收费服务“明码标价”,使金融消费者实时充分了解银行服务收费项目相关内容,从而能够行使自主选择权,使银行收费服务价格不再是“雾里花”、“水中月”。
2、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
实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服务价格表中的规定执行,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3、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升服务品质。
银行机构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目前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只有从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入手,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水平,使服务收费水平与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效率相匹配,才能让客户感到物有所值,才能让客户愿意且乐于付费。
通过检查,我行各分支机构均能够严格按照《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上级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要求,无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超出价格目录范围收费,以及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准为按交易金额的5‰收取,最高50元;五是存折(存单、银行卡)存款证明20元/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手续费、pos商户手续费、农信银手续费、结算手续费包括客户挂失手续费、汇款手续费是微机自动产生,不存在乱收费、收费凭证串用乱用、收费不入账、同城不同价及随意收取客户费用现象。
四、下一步计划。
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虽然我行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在以后工作中,我行将继续按照银监部门以及上级机构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做到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努力挖掘为广大客户进一步减费让利的空间,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银行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在提升我行总体服务质量的同时,有效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xx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根据东胜教发《关于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引发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及时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现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1、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目录征订教材,学校从未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等材料。学生使用的课本、教辅材料完全按上级统一规定的目录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
2、规范代收费行为。我校实行代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查,学校的代收费项目是学生校服费,学生校服费完全按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标准收取,并统一上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财务。学校没有其他形式的代收费行为。
3、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收取择校费。学校历年来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服务区招收学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没有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更没有任何与择校学生收费挂钩的行为。
4、学校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收费行为。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利用教师会议,学校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目前没有发现教师有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更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
5、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流程,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张贴在学校公示栏里,持续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小学。
新村幼儿园是一所附属于新村小学的村办幼儿园,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平米,村聘幼儿教师8名,幼儿园院长由学校校长代理,幼儿总数102人,新村幼儿园于xx年被评为县级三星幼儿园,同时也成为xx年山西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幼儿园。资助项目类型有大、小型玩教具,塑料、木质类、生活设施类,幼儿园钢琴、音乐综合、中华德育动漫教学,幼儿互动教育设备等多种类型的设施设备。资金总投入145912元。不仅为幼儿提供了幼儿的娱乐玩具,同时也为幼儿教师提供了必备的教学工具;大大缩短了城乡间的教育悬殊,进一步促进了区域间的教育平衡。特别是幼儿互动设施设备的配备,更为今后幼儿园现代化的教学服务和教师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学前幼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逐步落实,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进行职责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1、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
先摸清本园底子,上报相关数据以及所需配套设施的数量,最后选择合适的房间作为库房。
2、对供货商所提供的物品进行转运、验收,然后存放,建账登记。拆分和发放,填写相应的货物领取单并建立相关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3、20xx年2月28日对多媒体设备进行安装集成,三月中旬经县局领导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幼儿教师要填写相应的使用登记表。
4、根据本园实情制定了幼儿教师的全员培训方案、制度、计划,使教师尽快适应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1、幼儿教师年龄、学历参差不齐,与当今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差距甚远。
2、信息化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水平偏低。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尽快采取的改进方法具体如下:
1、加强幼儿教师师资队伍的建设,从业务理论、知识水平上,特别是进一步加大提高对交互式一体机在教学中的应用能力和水平。
2、加强对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建立对多媒体设施设备的应用长效机制。
文档为doc格式。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收费行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防止教育乱收费,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现依据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未另立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未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时,程序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不存在乱涨价行为;物价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完整的备案程序。未在《暂行办法》之外自设收费项目,幼儿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大连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版)教材》,并免费发放给幼儿使用。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资金拨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精神,以及《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
依据20xx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个岛屿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流向高度集中,择校生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也不存在非正常跨区招生问题。
xx县只有一所高中,为省级示范性高中。20xx年,xx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8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拨生源为目的的竞赛、办班。全县没有民办学校,不存在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xx县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任何民办学校。
20xx年秋季至今,xx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没有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不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县没有涉外办学机构。
我县没有高等学校。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延用了省指定目录中圈定的项目,经过全县一线教师海选确定每学科一种教辅,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为征订原则,辅以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形式操作。征订宣传由教育行政完成,学校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广泛进行了征订政策的解读。依据20xx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生课堂上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一季征订品种,未发现省目以外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学校、教师也没有在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存在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现象;也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公办在职教师没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我们将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每年的《学校管理与发展考核方案》之中;公办中小学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包括租赁、借用等)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行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通知》,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系统进行对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制度,如实按照学校实有人数划拨经费。不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行动,落实督察制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信息公开,畅通举报电话、信箱等监督途径。
已全面清理和规范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及时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政府、学校不存在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中小学不存在违规收取学具费、保险费、体检费、课外课程选修费等;不存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原则,没有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没有违反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规定,跨学年收费等。各学校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等。
各级各类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做到以招生简章、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
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合政办发〔20xx〕48号和市教育局合教字〔20xx〕132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不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插班生等名义高收费。
8.我校对辖区幼儿园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收取,不存在国家已取消的费用。如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特色班费等乱收费行为。
9.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10.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学校教育收费检查的自查报告(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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