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名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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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人类文明的镜子,通过了解历史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世界。写作时,我们要多注意常见的语法错误,避免影响文章的质量。总结范文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本质和目的,为我们的写作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炎热席卷着操场上运动员练习时的汗水给了我一次铺天盖地的“大袭击”,我突然意识到,初中最后一次夏季运动会马上就要轰轰烈烈地展开了。
我们班本着“向冠军致敬”的敬业精神,层层选拔出了一个精悍的运动员团体。其中的y是女子100米的运动员,也是我的好友。
看着她勤奋练习时洒下的汗水,就像在操场上播种下了希望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洒下了坚定的信念——“她,一定会赢的!”
于是预赛就在一天天的练习时的翘首以盼中到来了。
我当完“校园吉尼斯”的裁判后就跑去给她加油了。在我的鼓励后带上自信的她站在了起跑线上——双眸目光炯炯,充满了对跑道的热爱和对终点的期待。
“砰”,发令枪声响彻操场上空,y像一只敏捷的鸟,一支离弦的弓,一下子就飞了出去。一步一步,都像踏到了我的心上,引起如狂澜般的波动。紧张、激动、亢奋、一丝丝担心……种种复杂的情感涌上心头,化作一句呐喊:“y,加油!”
距离一点点拉开,速度一点点加快,欣喜一点点增加……终于,冲刺了!一阵激动与兴奋颤栗似的包围了我,当她碰线的一刹那,化作一声忘我的喊叫。
y,我们赢了1!你为咱们班争了光,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没有辜负你那些汗水和努力!
谢谢你为班级做的贡献,更谢谢你教会了我——只有汗水和努力才能换来成功。这是最令人欣喜,令人自豪的成功!
终于到了“湖山第一”的惠山了。登起云楼,楼虽不很高,但上下布置颇佳,不但可以纵目远眺,也很使人感到幽逸的情致。
天下第二泉,这是一个多么会耸动人听闻的名词。泉旁环以石,上有覆亭,近亭壁上有“天下第二泉”署额。另外有乾隆御制诗碑一方,矗立泉边。我不禁想起这位好武而且能文的满洲皇帝。他巡游江南,到处题诗制额,平添了许多古迹名胜,也是怪有趣味的事情。
园里的桃梨及其它未识名的花卉,正纷繁地开展着红白蓝紫诸色花朵,继续着梅花装点春光的工作。走上招鹤亭,脑里即刻联想到孤山的放鹤亭。李君说,在西湖放了的鹤,从这里招了回来。我“幽默”一笑。至此,我紧张烦扰的心,益发豁然开朗了。口里非意识地念着昔年读过的“放鹤亭中一杯酒,楚山馨馨水鳞鳞”的诗句,与其说是清醒了悟,还不如说是沉醉忘形,更来得恰当些吧。
离去管社山麓,乘着小汽船渡登鼋头渚。渚在充山麓,以地形像鼋头得名。这时,桃花方盛开,远近数百步,红丽如铺霞缀锦,春意中人欲醉。渚上多奇石,突兀俯偃,形态千般。我们在那里徘徊顾望,四面湖波,远与天邻,太阳注射水面,银光朗映,如万顷玻璃,又如一郊晴雪。
我默然深思,忆起故乡汕埠—带的海岸,正与此相似。昔年在彼间教书,每当风的清朝,月的良夜,往往个人徒步海涯,听着脚下波浪的呼啸,凝神遥睇,意兴茫然,又复肃然。直等到远蜂云涛几变或月影已渐渐倾斜,才回到人声扰攘的校舍去。事情是几年前的了,但印象却还是这样强烈地保留着。
当我们从管社山麓坐上车子,将与湖光作别的时候,我的离怀是怎样比湖上的波澜还要泛滥啊。
‘如果生命可以一眼看到尽头,那该是何等的乏味啊,最有意义的人生,不是富贵,不是荣耀,不是结果,而是在虚与实之间,去趋向有意义的可能,只有充满了无限可能的生命之树,才真正值得羡慕。’很喜欢汤木姐姐说的这句话,仿佛如冬日的火光,带给我希望,让我在跌倒后一次次的爬起,失败后一次次屹立,因为我懂得,只要不放弃对美好的追求,在经过岁月的磨砺之后,每个人都能拥有一对闪闪发光的翅膀,在自己的岁月里破茧成蝶。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梦之所向,所以心之所往,因为喜欢,所以热爱,这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三生三世,歌尽十里桃花,七世夫妻,照尽神话魔境,一俯一仰间遇见白堤柳帘,一颦一笑后但看前世今生,上帝总不会太残忍,他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让你在时光的深处,拂醒了记忆,却也晃花了容颜,但愿在时光的泪痕里,你我都能捧一掬月夜,静等南山的曙光。
我愿我望,生命的美,在于它的平凡,于平凡中自有不凡之处,携一指光阴,唱几时萂续,戒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对于过往总与些许怀念,如今,已不见了飞鸽,念想也无从诉说。
花开有时,花落无题,恨把倒影唱出人生几许,斜映月夜,不知前方路,但愿在梦里长厮守,桥边河岸,独上高楼,笑把浅吟道出前世今生,春江花月,不闻丝竹声,只盼换你不忘归程,握住几世繁华,守住几世沉浮,是是非非,恩怨都似清泪无处流,肝肠寸断,千锤百炼,择花却弄湿了绸缎,一身锦服,手握禅经,微笑,牵起一系红绳,沉默,却是一见钟情。
鱼跃流光,一弯残月照斜桥,花落飘香,一袭青衫裹断肠,乌啼凄凉,孤马含泪望边疆,白纸黑字,红叶散落我心房,不曾颓废,如今却独忍煎熬,望穿秋水,落叶飘零自飞扬,生命,也许是一叶独舟,拥有大海的广阔,却也要经历海浪的冲击,人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凡世中忍得住寂寞,守得住繁华,你若不勇敢,谁替你坚强,这就是对生命最好的诠释,也是对自己最好的慰藉。
这一天晚上,他在半梦半醒之间听见轰隆隆的雷声,从床上坐起来。
已经是夜深了,他的床紧挨着墙壁,窗帘半掩着,可惜下着雨,往四周望去,什么都看不清。忽然间他觉得眼前有人,起初以为是自己眼花,后来却在一霎那的闪电里看见确实是有团人影,看不清面孔。又是一个闪电,这回看着倒像是一个老头,脸实在模糊得很。
这个时候,他和老人面对面坐着,他应该大叫才是,但他发不出声,而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人是谁,他如何进来的,他想要做什么,没人知道。
雨还在下着,雨水从墙壁渗过来,像一管画笔在屋顶和墙角乱涂乱抹,房间似乎变得更加阴冷潮湿了。老人坐在床沿上,像是在看着他,又像是看着别处。他只得静静地看着,已经听见过好几个雷声了,像是天空裂开的声音。
突然间老人笑了,也许是哭了,对他哼着含糊不清的话:“你不知道我是谁!你想知道我是谁!”他点点头。“我却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从哪里来,我知道你将要到哪里去,”声音从老人的嘴里再次传过来,像是在贴着他的耳朵私语,他们在黑夜与寒冷的中间,听得见彼此的呼吸。“我知道你的生活,我知道你为什么哭,我知道你为什么笑,但你永远也不知道我,即使我们这样近。”寒冷与病弱不仅夺走了他的声音,还夺走了他的思考,他只能这样坐着,他听见老人的声音而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忘记了怎样思想。“我们是一样的,虽然我们没有走着同一条路,但终究要在同一个地方碰头,那时你便会知道并且了解我了。”他还是那样。老人说完最后一句话,然后弯着腰,拖着脚步,走入深邃无边的雨夜,一步一步地,走着,一直到尽头。他听见雨还在下,最终入梦。
第二天,一道残缺的光,从浓云中冲出,向着湿漉漉的土地和田野。
所有人都在谈论着这场雨,它下的太大了。“下屋发了大水啦!据说半夜的时候有人打了电话,消防员第二天才到。哎呦,你看这都办的什么事儿。”“是啊!那个守材料的老头子爬到仓库顶上叫唤了一夜,大家都不敢去救,亲眼看着被水冲走的,到现在都没找到人呢!”
寒风暗暗地吹着。时光的河水和着他的血缓慢而不停地流。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
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
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
这情形与从前不同。
在往年,我只慕春天。
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
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
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
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
”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
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
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
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
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
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
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
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
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
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
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
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直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
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
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
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
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覆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
你何苦也来反覆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
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
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
古来无数的诗人千遍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
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
对于死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
”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
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
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
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
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
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
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
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
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
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覆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
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
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那天,一曲《精忠报国》轰然响起,我听到歌里这样唱:“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僵在那里,半晌,轰然泪下。
看一位女演员的访谈。
十多岁时她被父母送到北京学戏,家教甚严加上自身刻苦,此后十年她都没有回过家,直到毕业时接拍一部电影,才算首次回到生养她的东北小城。
后来,她因为首部电影一举成名,星途大红大紫。
不过,叫我唏嘘的,还是女演员的个人际遇。
她说,这种少小离家的成长经历造成她成年后严重缺少安全感,总有在路上、很风尘的感觉。
成名后,她甚至一度逃避各地拍戏,很羡慕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因为可以天天回家。
此处的风尘,我理解为漂泊。
是那种投身到异乡,在一个四壁苍茫的世界里独自行走,肩上尘埃如霜的无定状态。
有着相似的成长经历,我很能理解这种感受。
这些年,见惯了身边的人们来来往往,机场大巴火车上、爱情事业面包、写字楼,多少日月就这样背着梦想飘荡在别人的城市,日夕月落,唯有风从耳边呼呼掠过。
多年前,冈林信康在《绝望的前卫》中有这样一段话:“过去已经逝去,泪水早已堵塞。
像他们那样笑吗?我不愿意,每当和往日的温暖相遇,在无人处心中落下泪滴。
对于我这一切就是生存呵。
”是的,这就是生存。
若干年前,那个落雪漫天的冬日,我沿着京广铁路一路向南,朝着我未达的南方、未尽的岁月不管不顾地走来,从那时起,我再也没能回到一个真正心安的地方。
从一个地方再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辗转流离的,总是天涯过客。
我也试着中途回过故乡,然而,我落寞地发现,这些年在南方养成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模式已无法融入故乡,正如故乡也无法再适应我。
于故土而言,我们都是流离失所的旅人,即使逃离都市,依然无所依附。
我正和所有活在这颠沛年代、流离失所的人们一样,站在身体居住的地方,拥有回不去的故乡,寻找遥望精神的。原乡。
这种境况,套用电影《狄仁杰之通天帝国》中的一句台词:“天意昭炯,我自独行,天地虽不容我,心安是归处。”
近期我办了一件生命历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儿——将户口从北方迁来岭南小城,落在当前居住的房产之下。
作为一名北客南来的游子,从身份上也算有了短暂性的居所。
只是户口迁移丝毫没有缓解我的漂泊之感,房子带来的生活舒适性,与精神空间里的流亡之旅,我缺少的是后者。
那天,一曲《精忠报国》轰然响起,我听到歌里这样唱:“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僵在那里,半晌,轰然泪下。
内心潮起潮落的,是那多少次在行走颠沛中涌出的漂泊感,无处安放,无处寄身。
生在这盛世中国,生在这颠沛年代,三千里江河五千年家国的悲壮辽远,不再是沙场秋点兵的豪情,更是那抹不去、离不开、放不下的乡愁。
这样的乡愁山一程,水一程,曾经是远古疆场醉里挑灯看剑的寒光,和那些塞外将士背井离乡的忧伤。
只是隔了时间的蔓草荒烟,这熟悉的、浓重的乡愁被一嗓子家国相望的苍然吼出来,还是那么准确在将我击中。
那天和深圳的弟弟聊天,他说忽然很想回老家的院子里看看,再抱一只村子里的小狗回来养。
我默然,只是有点意外,这个曾经一心向外,要留学要出国、要飞得天高海远的孩子,终于开始回头望了。
若商海再沉浮几年,许是更怀念吧,像我一样,怀念当初走出的那个院落,童年所在的地方。
如今,我来这岭南小城数年了,生活渐渐安稳,定居了,有了家庭和朋友圈子。
只是,和身边的朋友们一样,至今都没有归宿的感觉,老觉得是停留,因为这小城承载了一个人的青春、成长的过程。
和小城熟悉相伴,没有抵消骨子里的漂泊感,相反,却随着日月年岁的增长和心灵体验的丰富,更加强烈清晰。
我们行走,我们乡愁。
那远古的乡愁,辗转于长亭短亭、荒草驿马的旅途,家园召唤着每一个落叶归根的游子。
如今,生在这颠沛的年代,我们的乡愁,是横亘于诗酒家园、灵魂、远方与风,越来越繁华的现实生活与日益荒芜的精神家园之间,逃无可逃,去无所去。
此文落笔时,我在想,如果生为男子,落笔为“我们喝酒,我们乡愁”倒畅快些,这样我就不必枯写文字,直接召唤一伙儿五湖四海漂来的朋友,什么也不必说吧,举起一杯酒,都付笑谈中。
所谓“一杯看剑气。
二杯生别离。
三杯上马去”,谁叫我们那时年少春衫薄,戴月打马,不顾一切奔向远方浪迹天涯。
而我,这个秋日静寂的夜晚,只能独自以笔代酒,酒祭这漂泊的乡愁。
雨停了,时钟也仿佛停了下来。
我站在无人的楼顶,眼前仍然是原来的世界,只是多了一丝清凉,一抹宁静。
很多时候,我不太喜欢这个喧嚣的城市,因为我讨厌这里的空气和水。
不知道雨后的清新还会保持多久,但这一刻,我的心却无比踏实,无比纯净。
比起城市,我更喜欢农村的生活,喜欢农村的下雨天。
我的老家在黄土高原一个不起眼的山坳里,春天和冬天一般都会下雪,而雨水较多的时候便是夏天和秋天。
夏天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往往会让人猝不及防,每当乌云盖顶、山雨欲来的时候,在山里干活的乡亲们就会拼命往家里跑,有时候,跑到半路雨就已经来了,当跑回家的时候,说不定雨又停了。
那时候,我很喜欢跟着大人们一起逃雨,轰隆隆的雷声总喜欢调戏这些善良质朴的劳动者。
乡亲们并不喜欢雷雨,因为每当雷雨来临的时候,山洪就会带走肥沃的土壤甚至一些尚未收割的庄稼。于是,每年夏天,乡亲们就会选一个特别的日子,带上公鸡、鸡蛋、红花、炮仗之类的道具,还有提前做好的五颜六色的小三角旗,来到最高的山顶做一个俗称“闸山”的法事,据说,这样可以抑制雷雨。
如果说夏天的雨是一头奔放的野牛,那么秋天的雨则是温顺的绵羊。
听村里的老人说过,秋天的雨要看风向,如果刮上好几天的西北风,那么这场雨便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东南风则不然。
无论是长还是短,秋天的雨都会给我带来无限的乐趣,雨小的时候,穿上高高的雨鞋头顶一个塑料袋便可以出门了,我一出门,必定会面临某一种昆虫或者蜗牛的遭殃。其实,我是很热爱小生命的,但是无论我怎样解释,都不曾有人相信。
生命中那些美好的记忆,往往会在鼎沸的人声和发动机的嘶鸣中一点点碎去。这是城市固有的节奏,再多场雨都没法洗去的铅华。我所能做的只有静守灵魂深处的那一丝空明,在穿越未来的梦境里寻找属于我的完美世界。
风吹凉,一杯茶,夕阳跑赢了老马,蓦然见,雪染白,你鬓发;少年被,风催大,容颜未改泪萌发。我独行,唯有你,放不下。
——题记。
一觉醒来,窗外一片茫茫,我十分兴奋,穿好衣服就急忙跑到客厅,却看见父亲板着脸。他看见我出来,用手指了指桌上的面包说:“抓紧吃饭,今天路不好走。”接着,父亲拿过一支烟点上了火,凝望着窗外。
真是扫兴,我心里暗暗地想着,但也只能仓促地吃了饭上路。
去学校的路的确难走,路面上都是积雪和汽车压过的痕迹。但父亲却娴熟地操作着汽车,虽然路上走的很慢,但也平稳地到了校门口。
停车之后,父亲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声音对我说:“先别走,我领你进去。”我听到后十分反感: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还要你领?但当一只粗糙而厚实的手抓住我的手时,我也没有抗拒的理由了。
走过一段路后,父亲那宽大的手掌松开了,也没有一句嘱咐,他便转身离开——到了学校正门了。
我不禁抱怨了几句,回头看父亲时却瞬间顿住了。
父亲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雪中,走到下坡时身子略微前倾,似是要跌倒一般。他的腰也不如十年前那么挺直了,就连腿脚也不灵便了——他迈步的时候腿上就像灌了铅一样,每一步都那么沉重。这时他忽然回头看我,我急忙转回头去,生怕他看见我没有前进。父亲真的老了!我一边走一边感叹着。
飘扬的雪伴随着漆黑的夜一起来了。我正在思考着父亲会把车停在哪里时,下课铃响了。我无奈地跟随着人流向校门口行着。
蓦地,我看见校门口外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父亲!没错的,就算穿上棉衣,那身影依然瘦削,他尽力地挺直他那已微微向前弓起的背,确保他能看见我,更让我能发现他。
走近了,我看见他那已斑白的头发上盖了一层洁白的雪花,还向上蒸腾着热气。他那厚厚的手掌盖在长着几个疮的嘴上——也许是天太冷了罢!再向下看去,父亲的肩头,一片雪白。
我快步走去,父亲伸出了手。这一次,我没有拒绝,我不敢反感这世间最伟大的爱!我也伸出手,感到了直达内心深处的温热——如此暖人,仿佛回到了童年的时光。
那一年,我的生母突然去世,我不到8岁,弟弟才3岁多一点儿,我俩朝爸爸哭着闹着要妈妈。爸爸办完丧事,自己回了一趟老家。他回来的时候,给我们带回来了她,后面还跟着一个不大的小姑娘,爸爸指着她,对我和弟弟说:“快,叫妈妈!”弟弟吓得躲在我身后,我噘着小嘴,任爸爸怎么说,就是不吭声。“不叫就不叫吧!”她说着,伸出手要摸摸我的头,我拧着脖子闪开,说就是不让她摸。
望着这个陌生的娘俩儿,我首先想起了那无数人唱过的凄凉小调:“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有娘呀……”我不知道那时是一种什么心绪,总是用忐忑不安的眼光偷偷看她和她的女儿。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从来不喊她妈妈,学校开家长会,我硬愣是把她堵在门口,对同学说:“这不是我妈”。有一天,我把妈妈生前的照片翻出来挂在家里最醒目的地方,以此向后娘示(shi)威,怪了,她不但不生气,而且常常踩着凳子上去擦照片上的灰尘。有一次,她正擦着,我突然地向她大声喊着,“你别碰我的妈妈”。好几次夜里,我听见爸爸在和她商量“把照片取下来吧?”,而她总是说“不碍事儿,挂着吧!”。头一次我对她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但我还是不愿叫她妈妈。
孩子没有一盏是省油的灯,大人的心操不完。我们大院有块平坦、宽敞的水泥空场,那是我们孩子的乐园,我们没事便到那儿踢球、跳皮筋,或者漫无目的地疯跑。一天上午,我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倒,我重重地摔在了水泥地上,立刻晕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大夫告诉我:“多亏了你妈呀!她一直背着你跑来的,生怕你留下后遗症,长大可得好好孝顺呀……”
她站在一边不说话,看我醒过来伏下身摸摸我的后脑勺,又摸摸我的脸。我不知怎么搞的,我第一次在她面前流泪了。
“还疼?”她立刻紧张地问我。
我摇摇头,眼泪却止不住。
“不疼就好,没事就好!”
回家的时候,天早已经全黑了。从医院到家的路很长,还要穿过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我一直伏在她的背上。我知道刚才她就是这样背着我,跑了这么长的路往医院赶的。
以后的许多天里,她不管见爸爸还是见邻居,总是一个劲埋怨自己“都赖我,没看好孩子!千万别落下病根呀……”,好像一切过错不在那硬梆梆的水泥地,不在我那样调皮,而全在于她。一直到我活蹦乱跳一点儿没事了,她才舒了一口气。
望着她那日趋隆起的背影,我的眼泪一个劲往上涌,“妈妈!”我第一次这样称呼了她,她站住了,回过头,愣愣地看着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又叫了一声“妈妈”,她竟“呜”地一声哭了,哭得像个孩子。多少年的酸甜苦辣,多少年的委曲,全都在这一声“妈妈”中融解了。
母亲啊,您对孩子的要求就是这么少……。
这一年,爸爸有病去世了。妈妈她先是帮人家看孩子,以后又在家里弹棉花,攫线头,妈妈就是用弹棉花攫线头挣来的钱养我和弟弟上学。望着妈妈每天满身、满脸、满头的棉花,我常想亲娘又怎么样?!从那以后的许多年里,我们家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苦,但是,有妈妈在,我们仍然觉得很甜美。无论多晚回家,那小屋里的灯总是亮的,桔黄色的火里是妈妈跳跃的心脏,只要妈在,那小屋便充满温暖,充满了爱。
我总觉得妈妈的心脏会永远地跳跃着,却从来没想到,我们刚大学毕业的时候,妈妈却突然地倒下了,而且再也没有起来。
世上有一部书是永远写不完的,那便是母亲。
许多的事情,总是在经历过以后才会懂得。比如感情,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傻过了,才会懂得适时的坚持与放弃,在得到与失去中我们慢慢地认识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著,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学会放弃,生活会更容易。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已经不容易,轻轻地抽回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曾说过爱你的,今天,仍是爱你。只是,爱你,却不能与你在一起。一如爱那原野的火百合,爱它,却不能携它归去。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拥有的遗憾让我们更感恋眷;是夜半无眠的思念让我们更觉留恋。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久远。
收拾起心情,继续走吧,错过花,你将收获雨;错过她,我才遇到了你。继续走吧,你终将收获自己的美丽。
一个永远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爱你的人,未必对你忠心耿耿,有时只是这种脑袋不清的强烈占有欲者,他们才会做出各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如此理所当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偏执狂与占有欲,越想要获得爱的永久保证书,只会越走越偏离。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是其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那代价是沉重的,直到最后才会被他发现罢了。其实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喜欢一样东西,就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更弥足珍贵。
喜欢一个人,就要让她快乐,让她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你做不到,那你还是放手吧,所以有时候,有些人,也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散文名篇摘抄(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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