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中读书笔记(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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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6 22:49:08    小编:讲大实话

2024年高中读书笔记(实用9篇)

小编:讲大实话

人类的思维方式决定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那么总结就是对这种认识进行概括的手段之一。在写总结时,可以适当使用图表和数据来增加易读性和说服力。阅读样文的实用资源。

高中读书笔记篇一

最近,我刚看了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之《秋》。我看到了一幕幕感人的镜头。

我还未开始阅读《秋》时,总认为这是一本比较欢乐的书。谁知,我拿到它一看,竟会写得是如此的伤感。但虽然是这样一本令人悲痛的书,我仍抱着他不放。每天晚上,我不听妈妈的劝告,总要捧着《秋》这本书读上几页。在暑假里,做完作业后,我几乎每天“抱着”书,要看上四、五页才罢休。我已经视书如宝,把它当作我的课余生活之一。就因为我喜欢看书,因此,我对《秋》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记忆犹新。

一想起这令人刻骨铭心的悲惨家庭背景,我便忍不住地将他与我们现在的幸福、有趣、美满的`生活作对比。我们现在个个都住在几十平方米的住房中,不愁吃喝;上学时有校园同伴与自己悄悄“咬耳朵”,放学时有父母在身旁陪伴。我们每天听到的都是老师、父母的关心,同学的嬉笑语,偶尔会听到吵架的声音,但即使听到了,也是极少的。我们始终生活在和睦的家庭环境中。

我是否应该倍加地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呢?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愿意去高家体验艰苦生活,去尝尝“苦”的滋味,更好地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高中读书笔记篇二

这本书得主人公,他是鲁滨逊,因不听父母得话,而出去冒险。

鲁滨逊本可以按照父亲得安排,做一个律师,过一种平静而优越得生活。然而,一心想去外出冒险得鲁滨逊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得水手,航行于危机四伏得大海。

鲁滨逊以不屈不挠得坚强意志,依靠自己得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凭着自己得力量,救出了一个即将被土薯吃掉得俘虏“星期五”。又救出了船上那些善良人们得性命。最后结束了自己二十八年得荒岛生活,回到了英国。

离奇遭遇,告诉人们:在困难来临时,灵活应用自己所学得知识来克服它;只要你有勇气和智慧,再多得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凭自己得双手创造财富,来取得最后得胜利。

高中读书笔记篇三

《目送》是龙应台创作的散文集,由七十三篇散文组成,从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所有的感情全部孕育在不必追这三个字,儿行千里母担忧,但是孩子未必能知晓这一切,孩子可能在想海阔天空任鸟飞,因此你不要追;而父亲的离别,逝去的终究要逝去,请多记住那份曾经,而不必太于忧伤。要勇敢去面对。

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人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我对于这段话就我自己本身而言,我是很有感触的。

仔细的品味这段话,不难体会出作者所写的这种寂寞是比较深沉的、无奈的。一个可谈的人,我想我们在生活中都很有感触,一个谈得来的知心好友是对我们的生活及情感发泄是有的很大的建设性作用的。一条狗,我觉得狗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它知道我们怎么对它,反过来它也会怎么对我们,它可以抚慰我们独孤的心灵,可以给我们陪伴。但是,反过来想想作者这段的描写有点太过悲壮,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是人生绝对不止孤独和寂寞,我们还有很多快乐的事情可以做,很多快乐的人可以相处,我们可以愉悦自己也可以快乐别人。

高中读书笔记篇四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一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证明,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是垃圾,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高中读书笔记篇五

论语里认为对自己的父母不懂得感恩,就不可能做到博爱。情感透支造成生命体验的缺失,即使勉强学习也无法体会先人的情感与思想。君子专心致力于修养孝悌精神,仁与道都以孝悌为根本,孝悌不但是为人子、为人臣的根本,还是追求仁与道的至高境界的基石。论语里,孔子与学生讨论对待父母的态度时认为,当时的社会普遍把赡养父母当作孝顺,然而赡养父母是犬马也可以做到的事情,所以仅仅赡养父母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不尊敬他们,那么人子与犬马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父母最担心的是孩子的健康,孩子出游在外,要保持身体健康,不让父母牵挂担忧;父母在世的时候,孩子经常陪伴在左右服侍,不要远游,如果一定要远游也要有一定的方向,让父母知道自己的.行踪。而意气风发的少年常常向往流浪的生活,早年不顾父母苦苦劝阻挽留背井离乡,无论衣锦还乡或浪子回头往往为时已晚,不免酿成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孩子不可以不记得父母的年龄,一,要为父母高寿庆贺喜悦;二,父母年事渐高,离我们远去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作为子女要时常感到悲伤,才会更珍惜父母在世的时光,尽心尽力侍奉父母。

论语强调孝的实际行动,孝不仅仅是事之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生活中任劳任怨服侍周到、心中常常怀念都是不够的,要努力完成父母的理想,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点。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作为孝子,要让父母的精神也在自己的身上延续下去。

高中读书笔记篇六

每当打开课本的时候,总是会想起,曾经读过的那篇文章——《小团圆媳妇之死》。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内心总是有很多的疑惑,然而现在再次读起《小团圆媳妇之死》这篇文章的时候,又有了更深的感受。

这一次,我带着内心很多的不解与求知,一遍又一遍的读过之后,心中那种复杂的感觉就更加地让人压抑。

文章开头就以“黄昏”为背景,老家更是“热闹非凡”,“抓公鸡”“烧开水”“摆大缸”这样怪异的场面竟然是为了治病,吓!真是匪夷所思,而看热闹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小团圆媳妇的出现,让寂寞的呼兰河不再寂寞,老胡家跳大神,儿媳妇婆婆们更是奔忙不迭······为小团圆媳妇“治病”的各种招数中,最奇怪的莫过于用大缸洗澡,这倒没什么,可这洗“澡”竟然是用滚烫的开水,围观的群众却是乐乐呵呵,三次的洗热水澡夺走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围观者竟无人想到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而且这些人都是精神振奋!麻木、残忍、愚昧的人们啊!

无知的呼兰河人啊!愚昧的小城人啊!是你们,是你们的麻木、残忍和愚昧害死了小团圆媳妇,你们是元凶,我为你们感到悲哀,温情脉脉一扼杀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可悲,可叹。

这就是我对《小团圆媳妇之死》这篇文章的感受,在这份感受中,我真的很同情小团圆媳妇,同情小团圆,更同情那些无知的'呼兰河人。

高中读书笔记篇七

我读过一篇课文,叫《去年的树》。课文的内容是:一只鸟儿和一棵树是好朋友,秋天来了,鸟儿飞到南方去了。春天它又飞回来时,发现树不见了。它一直寻找着树,但当鸟儿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煤油灯里的.灯火。

虽然它看到的是灯火,但它知道,它已经看到它的朋友了。我能理解它此时此刻的心情,它悲痛、伤心欲绝,眼泪都快流干了。但它不会久远保持这种生活,我也知道。我也要和鸟儿在一起!

高中读书笔记篇八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了?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高中读书笔记篇九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一本名著《大卫.科波菲尔》,从中感悟了许多启示。

大卫,一名普通的男孩。在他出生前爸爸便已去世,留下年轻的妈妈和保姆来照顾这个小家伙。虽然没得到过父爱,但在大人们的精心呵护下,大卫拥有了一段美好的童年。直到一天,妈妈与一位男士相爱,大卫有了1个继父,一切都改变了。继父象魔鬼,贪婪凶狠,继父的姐姐也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温暖的家变得如冰窖般寒冷,很快大卫的妈妈在他们姐弟的折磨下病逝了,大卫辍学做了童工。

在此期间,大卫有幸逃了出去,投奔了姨婆贝西。在贝西与狄克先生的帮助下,大卫得到了良好的教育,并与故人重逢。虽然饱经磨难,但善良、正直的品质一直留在大卫的身上。在接受死亡与分别的洗礼后,大卫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并收获了温馨的爱情。

从大卫的身上我看到,在危难之中,拥有乐观的`心态是多么的重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那逆风飞翔的蝶。其实成功离我并不遥远,只要坚持追求,总能将他捉住,而我却常常畏惧失败,不敢向前。今后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我一定以大卫为榜样,做一株看似柔弱,但历经风雨永不弯曲的青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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