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通知函(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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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2 00:00:00    小编:三体浮华_

最新工程通知函(八篇)

小编:三体浮华_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程通知函篇一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9号)等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科目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见附件2,下同)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xx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一)参加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4)。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xx年和20xx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请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xx〕9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我省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4)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05

工程通知函篇二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将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全省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全面管理工作。

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负责本市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审核、确认等管理工作。

(一)、升级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包括以上四个专业的三级升二级和二级升一级。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包括通用和专业两部分,一张卷,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微机上公布,60分及以上者合格。

(二)、三级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包括:《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部分,两个部分考试同时进行,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考试结束成绩同时在微机上公布。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部分的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一年内,每人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不设补考。

(一)、凡属辽宁省地区,符合《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必须严格按照造价员管理办法审核。

(二)、参加升级考试和已具有其它专业申请三级考试的人员,完成20xx年-20xx年度和20xx年-20xx年度我省举办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后 (已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但还没换证的,需换证后),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

(一)、升级考试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审核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二)、三级考试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审核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地点:沈阳、大连。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沈阳考试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9号 国宏拍卖大厦610室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大连考试中心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96号 阳光数码大厦1211室

(一)、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需在网上报名。首先,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按照提示进入报名系统,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输入正确后,点击查询。

如果报名时没有其它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进入添加页面后,按照页面要求,认真填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辽宁省)》(简称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确认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

如果报名时已具有其它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进入添加页面时,登记表将列出以往本人的相关信息,按照页面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核对无误后,确认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

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填写现使用的手机号码,并将免冠一寸彩照上传电子档。如果进入报名系统时,身份证号码(要求18位身份证号码)、从业单位等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请到当地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申请变更后,重新登录报名。

(二)、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人员,将加盖本人从业单位公章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高清)一寸彩照2张(贴在登记表上)、造价员资格证书和造价员管理办法要求的其它材料,报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

经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审核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协会联络处保留一份)并进行网上确认。考试人员将另一份登记表保存,待参加考试时交给考试中心。

(三)、考试人员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本人情况,在考试时间范围内可以选择具体考试时间。考试人员确定考试时间后,不得更改考试时间。

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印工作。

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工作。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上公布。考试合格人员,需将原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交到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按照网上通知时间,考试合格人员,到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

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经审核的登记表、准考证、相关专业定额、计算器、笔和草纸等。

工程通知函篇三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一)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子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两科)条件。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中午12: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小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xx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过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因现场确认需取号排队,每天审核人数有限,为避免考生都集中到确认后期审核,请考生尽早安排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8月14日上午9:00至8月21日下午18:00。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9日下午18: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工程通知函篇四

施工单位整改通知书

****高速公路养护责任有限公司

*******站以南、***以北有多处整修路面的施工现场,我单位在民警巡逻、领导督察及上级部门检查时均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警示标志不全等,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为此,******带领有关人员专门约见了施工方负责人,实地察看了施工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如何整改等。为确保施工区域安全畅通、避免因路面因施工造成交通事故和堵塞,特向贵公司下发此整改通知书:

一、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要求作业,要严格做到白天施工,天黑之前撤出施工现场。

二、施工点布局不合理,要科学设置具体的施工地点,要么靠近路边护栏一侧,要么靠近中央隔离带一侧,不得忽左忽右,让过往司机捉摸不透,左冲右突。应在一侧完工后再统一调换到另一侧。

三、警示设施残缺不全。施工区域缺乏提前告之的警示牌、导向标志、更没有减速标志等。要在来车方向距施工点2km、lkm、500m、loom处分别设置“前方施工、谨慎驾驶”等警示牌,进入渠化区前要有必要的导向标志、减速标志等,让司机提前做到心中有数、减速慢行。

四、施工现场夜间无人值守。由于夜间不施工,又没人

值班,一些锥筒被风刮倒、被行驶的车辆挂到后横七竖八的。躺在路面上,高速行驶的车辆如果躲闪不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要派出专人看守,及时将倒地的锥筒扶正摆好。

五、值班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要有专门的保通人员,无论白天还是夜间,都要认真履行责任,施工时,要在前方(来车方向)挥动旗帜等警示司机减速通行;夜间不施工时,要不间断巡视整个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自身安全事故,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正常情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保通工作。

望贵公司根据以上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施工区域安全畅通。

特此通知

*******

工程通知函篇五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西省20xx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并同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8月1日至8月15日

网上交费:8月1日至8月16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6日至10月19日

票据领取:10月16日至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一)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查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20xx年1月2日至1月5日

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核部门联系电话

(注:报名条件咨询及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1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0351-3336962

2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大同市同泉路40号

13008080882

3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朔州市开发区政务大厅住建窗口0349-8852568

4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忻州市七一北路学府街64号0350-3020660

5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政务大厅

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0358-8210642

6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94号0354-3201225

7

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阳泉市桃北中路建设大厦0353-6668212

8

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资质科

长治市长兴南路103号310室0355-3020859

9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经济管理站

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0356-2085468

10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临汾市体育北街73号0357-2037942

11

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416室0359-2222937

1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管理处

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中心0351-7731395

13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一科

(网报咨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283

14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四科

(成绩查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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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工程通知函篇六

建设工程验收监督通知单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豹澥新镇 a 地块四期 楼 工程(桩、基础、主体、节能、 年 月 日 时组 电梯、竣工)满足验收条件,我单位于 织验收,特通知你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附质量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主要) : 建设单位: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法定代表人: 勘察单位:

湖北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项 目 负 责 人: 设计单位:

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 监理单位:

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 目 总 监: 施工单位:

湖北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 目 经 理: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公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函篇七

xx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11:30(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1)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到我校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申请成绩复核(外地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传真至研招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2)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研招办联系电话:027-87940025;传真:027-81349501。

工程通知函篇八

造价工程师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2日24:00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3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1、新考生、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

2、老考生不需要到现场审核,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4日24:00

网上缴费

20xx年10月21、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报名前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按流程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含照片),提交信息后,新考生和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老考生不需要到现场审核,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部门:青海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筑科技大厦8楼801室、802室 )

联系电话:0971-614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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