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的同桌,学习成绩比我好些。若是在课堂上,你一回头,必定会看到他高举的右手。考试的成绩,我为什么会比他差那么一两分,大概问题就出在我讨厌举手上吧。
“赵、褚、恒。”我一字一顿地说,“劳驾赵大人以后不要站起来举手了。”我实在忍无可忍却又无可奈何地跟他说了一句,“你管不着!”同桌吐吐舌头,然后与那位被老师命名为狐朋狗友的陈启航玩儿去了。我略一思索,确实如此。可是,他一站起来,桌子就会猛地“地震”一下,把我的思绪全部打乱,唉,看来“解放”的日子还很远呐!再说这位赵大人,话音刚落,他就会从座位上弹起来,好像他的板凳上有根推算几亿分准确的弹簧似的,最后大手一挥,停在半空,脚踩板凳条。
不过,话说回来,他上课蛮认真,而且,这位兄台,对待“工作,”也是很“认真”的。
他的工作是什么呢?其实就是在做眼操时,查一下教室有没有垃圾而已。可他倒好,抓到了机会,简直是如鱼得水了,要是不“工作”到眼操停止呀,小赵可就会变出一幅苦瓜脸哩!又到了眼操,呵!只见小赵操起矿泉水,咕嘟咕嘟地将矿泉水一口气喝了大半,天哪!那可是冰冻的哩……又见他一头钻到桌下,虎视眈眈的眼神扫来扫去,我看他手中的冰冻矿泉水,嘻,还冒着冷气哩!“陈依凡,不要睁眼!”陈家骥提醒到。这时忽然才发现小赵变成了“落汤鸡”。原来就在陈家骥叫我名字的时候,小赵手中的那瓶矿泉水,哐当一下砸中了他自己的脑袋。小赵愁眉苦脸,只见他双眼一闪,用手向头上一甩!呵:爆炸头!我看着他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真是哭笑不得呀。
对了,知道他是谁了吧!哈哈!他就是我的同桌,一个稍显调皮的人——赵褚恒!
我的同桌是活力四射,而且帅气的小男孩,一头黑色的短发显得很精神,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很有学问的样子。
有一天,我生病了,第一节课课间才来到学校,第一节课是数学课,要评讲卷子。我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学校,没想到还是错过了。我来到教室,同学们在大声嘲笑我,我有点不开心。有的同学在小声的说话:“刘銘艳怎么现在才来呀,是不是在路上玩游戏?”我的心里更难受了,在这时,我的同桌小张主动走过来对我说:“没关系,我重新给你讲一遍这些题。”小张指着第一大题,仔细的给我讲,“这些题很简单,你还有没有不会的?”我摇摇头,表示没有。直到第七大题,也就是附加题。
小张抬起头,望着我:“这一题很难,你一定要好好听。”小张用笔勾画出题目关键词,然后在草稿纸上画出图形,列出算式。讲完后,小张问道:“这道题你会了么?”“不会。”“那我再讲一次。”他给我讲了三次我还不会,但他还是很耐心的讲这道题。第四遍我终于听懂了。我落下的课程终于补上了。
他真是一位贴心的同桌。现在,我也经常帮别人。
四年级的时候,老师让我和一位男生坐在一起。他叫言本科,听他的名字你一定会认为他是一个有才华的学生。那时,他有个外号叫“幽默小丸子”。能与他同桌实在有幸,因为他“幽默”,让我的成绩节节上升。为什么?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一次下了数学课,有几道数学题,还没等我将黑板上的笔记抄下来,值日生就把它给擦了。我只好问同桌的他:“喂,刚刚老师写的“平行”下面是“相交”吗“啊?香蕉?”他一副诧异的表情。“是啊,不是相交吗?”我看到他的表情,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见他摇摇头说:“香蕉不好吃,我喜欢吃水蜜桃。”我这才知道他故意把“相交”理解成“香蕉”,便气鼓鼓地对他说:“是“相互”的“相”,交错的“交”,不是能吃的香蕉”。他听了微微一笑:“这才生动形象,又容易记住,你晓得吗?”我顿时恍然大悟。
我继续埋头写着,真糟糕,角的种类也忘了,只好又去麻烦他;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本科,角的种类有哪些?”他转过头说道:“脚的种类?简单,有香港脚、马脚、猪脚,多得是。恩,说道猪脚,有炖猪脚、煮猪脚、红烧猪脚等,你最喜欢吃哪一样?”我看着他讲的天花乱坠的样子,真想痛骂他一顿“不正经”。“叮铃——”上课铃不近人情的响亮了。
下课后,我马上紧握他的手,满怀深情地说:”真是太谢谢你了,更谢谢你的“脚的种类”!本科一脸茫然的看着我:“什么?射我?想谋害我啊!”
哇塞,又来了!有时他的幽默把我弄的晕头转向的,可挺有趣的,对我这个懒得死记硬背的人来说,还蛮有帮助的。
我的同桌叫徐嘉艺,个子高高的,她的头发黑黑的,扎着一个马尾辫。弯弯的眉毛下面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两个闪闪发光的黑宝石。直挺挺的鼻子下面有一个樱桃小口,只要微微一笑就会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他每天都会笑容满面的帮助别人。
有一次,上美术课的时候,我翻来覆去的在书包里找彩笔,可是彩笔好像在和我捉迷藏一样,怎么找也找不到。正当我心里像火烧一样的时候,同桌徐嘉艺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你是不是没有带彩笔啊,我借你吧,咱们两个一起用。”我连忙说:“谢谢!”
我的同桌还非常讲卫生,在教室里,只要她看到地板上有纸片没人捡,黑板没人擦,她就会去捡去擦。所以我们的座位底下总是干干净净的。而且他每天到学校都会带一个垃圾袋装垃圾。在她的影响下,我也变成了一个爱干净的好孩子。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乐于助人而且爱干净的女孩。
被别人起绰号你肯定会生气吧,但是我却挺享受这个绰号的。大家是否有点好奇呢?呵呵,同学们给我起的是“学霸”。这个词在我的理解里,是个褒义词,是表扬一个人的学识渊博。
“学霸”这个称呼是我二年级的时候得来的。那是一节语文课,老师在上《揠苗助长》这课时,问我们谁知道这是一篇什么故事。全班就我一个举手回答对了:这是一篇寓言故事,它是借故事来说明道理的一种文章。老师当场称赞我懂得真多,不知谁喊了几声“学霸呀,学霸。”就这样,班里的其他同学就把这个称号扣到我头上了。
说来惭愧,我不是一开始就喜欢看书学习的。听了我爱看书的缘由,你一定会笑掉大牙的。记得5、6岁的时候,有次上课,听到老师讲:“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一听到“黄金屋”三字就眼睛发亮,原来书里面藏着黄金屋呀,听爸妈说黄金可值钱了,如果有一座黄金造的房子,那不是发大财了。至于“颜如玉”是个什么东东呢,肯定和黄金一样贵重。看来,我要好好看书了,等将来找到了这个黄金屋,就不愁吃穿了。于是,一放学见到妈妈,我就嚷嚷道:“妈,我要找黄金屋。哦,不是,是我要看书。”妈妈听了我的话,大吃一惊,瞪大了眼珠子问我:“你不是最讨厌看书了嘛?这会儿是怎么了呀?”“老师说书中藏着黄金造的房子,我想把这房子找出来,这样我就有吃不完的零食了。”妈妈无奈地摸着我的头,笑道:“这孩子,想钱想疯了吧。这黄金屋可不好找,它藏得可秘密了呢!”一回到家,我就翻箱倒柜地去找书。我刚翻了十几页就觉得无聊了,不想再继续看下去。可一想到说不定能找到这黄金房子呢,于是就硬着头皮又看了起来。就这样日复一日的,我竟然发现看书是件很惬意的事情,能从书中看到很多有趣的事,还能学到不少知识呢。在不知不觉中,看书就成为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固定活动。渐渐的,我加入了“书虫”的行列,一天不啃完一本书,我是誓不罢休的。
当然,不是光看书就能够成为“学霸”的。上新课前一天,我会认真预习课文,生字、词语的意思全部理解清楚,不懂的地方就在书中做上记号,等第二天上课时认真听老师讲解。学完一课,就做好复习工作,背诵课文,理解课文内容,完成老师和妈妈布置的双项作业。我还特意准备了一本厚厚的“纠错集”,里面全是我做错了的习题及正确答案,有空就去翻一翻,复习巩固下,这样再碰到类似的题目,我保证不会出错。
看,学霸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炼成的。不过,只要你有信心和毅力,相信总有一天你一定能够找到“黄金屋”的。
我的同桌叫柳助兴,人称“蚌壳仔”。他小小的个子,大大的眼睛,小小的鼻子,暴暴的牙齿,大大的嘴巴,整个一个话的北京猿人。
他性格开朗,活泼,也有一点点想逞英雄的心思,每天都穿着很老式的服装,有着大大的后脑勺,头上长着微微发黄的头发,他还是一个上课从来不听课的一个学生。
今天上课,语文老师要我们自由读课文,大家都在大声的朗读,只有他一个劲的'在桌子里面不知道搞什么东西,我瞟了他一眼,他给我看了一个东西——橡皮泥人,我的天啊,快到考试了,他还有这种闲心真是不可理喻,下课了,我打了他一下,他气得三天没和我说话,每天都气乎乎的瞪着我,我俩还打了一架,老师还把我俩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从此我俩就合好了。
一星期后,老师要我收作业,只有那个“蚌壳仔”没交,我轻声低语的问他:“你的家庭作业呢?”“没做,滚开。”我当时气得想把他给吃了,我又扇了他一巴掌,他气得说:“我们绝交。”我说:“好啊,要得。”他气得三天都不来学校,我从别人口中得之,他在家病了周记本网你也可以投稿,正在家打点滴,我听到后,心里很不舒服。我就在下午去看了他。我一进他家,他就摆着脸说:“滚。”我气得一走了之。
哎!我的同桌就是这个德性,改不了了,我真替他感到悲哀和同情。
我由衷的祝愿他在新的一年中能改掉这个可恶的坏习惯,找到能和你融洽的好朋友和老师。
每当寒风呼啸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他,想起他那可恶又很可怜的面孔……。
我的同桌叫做卢永利,他是从别的学校转过来的,他是一个非常爱说笑的人,也是一个很讨厌的人。
他长得比我高半个头。他上课总是喜欢讲小话、开小差,每上一节课,就会有老师盯着他望,次数不少于两次。
有一次,我正在去寝室的路上,他突然跑到我后面来推,害得我差一点儿就摔跤,自从这时候,我对他,你怎这么讨厌,说完我就跑开了。到了楼上,正在读英语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李志豪,对不起,我错了,你能不能愿谅我这一次。”我心里想,既然你已经向我道歉,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好吧,那我就原谅你了,如果再有下次,我绝不会轻意地放过你的。”他听完后,很高兴地读起了英语。这就是他的讨厌之处,不过还是很好,知道道歉。
他每次下课后就会和我们一起讲笑话,逗得我们连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只有他最能逗我们笑。
他还很会帮助人,我们俩人是你帮我,我帮你。在寝室,如果我的衣挂不上去或是取衣的时候,他都会帮我取下来或挂上去。在教室里他不知道做的题目,我也会帮助他,给他分析题目,他每次一听就会说:“哦,原来是这样做的,我知道了。”
这样我们就经常在一起玩,散步,说话等。
他是我在195班认识的对我最好的同学。
他,高高的个子,白净的皮肤,看上去很斯文,但不要被他的外表所欺骗,其实他是一个活泼阳光的男孩子。他很讨老师和同学喜欢。
上课,他心爱的胶带总不离手,但是所有的东西他都懂。下课,则飞奔向有下棋的地方观看,时常会像当别人军师一样,说:这个马,要放在这里才对!眼睛聚精会神地盯着两位对手的棋盘,看着他们下棋的战术,甚至到了忘我的境界,记得上次我叫了他几次,也没见他回应,只有老师进来,或许才管用。他成绩很好,门门课几乎没一次没考到90分以上,只不过就一两次。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淡淡的眉毛,不厚不薄的嘴唇,瘦小又稍稍矮小的身子,有一大让我不理解的特点,不管多热他那件外套总是不会脱下来。但他下课不和男生打闹,只是去看别人下棋或者安安分分做在桌上看书,或者弄他那心爱的胶带。他身子瘦,但是力气不小,每次我和他比,我都惨败在他的手下。不大不小的眼睛总是那么锐利。
他啊,特爱掐人,但是心却不坏。和同学们相处的也算愉快,但有时候真受不了他。他爱说话,表面却看不出来,觉得他斯文,不怎么说话。他爱漫画,也爱很多有知识的书籍,同学们有本漫画书总会迫不及待去借来看看,因为他经常教别人不会的题,人际关系也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对啦,他就是我的同桌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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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周记(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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