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者阿Q正传读后感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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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品内涵、提升自己的思辨能力。在写读后感时,可以运用一些生活和工作中的经验,与作品进行对比和联系,产生更深入的思考和感悟。以下是一些读者对经典名著、畅销书籍的读后感,看看大家对这些作品的理解和感触。
在高中时,就常常听老师说《阿甘正传》是多么经典的影片,但是苦于复习备考一直没有时间去观看。为了丰富我现在的大学生活,我买了《阿甘正传》这本书。相对于电影我感觉感觉书籍可以让人慢慢的品味。也可以反反复复的阅读,《阿甘正传》就是我反复读的最多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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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讲了主人公阿甘是常人眼中的先天弱智,智商经过检查只有75,没有哪个普通学校愿意接受他。除此之外,他还天生残疾,从小就被同伴们嘲笑,排斥。但他天性善良单纯,加上天赋异禀,使他先后成为大学美式足球明星、越战英雄、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和商业大亨,获得肯尼迪总统的接见,约翰逊总统的授勋。阿甘的传奇一生,看似荒诞不羁,其实正是美国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历史与社会的缩影,透过阿甘的眼睛,也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而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
在这本书里,阿甘母亲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其中那块属于你,你的人生或甘甜,又或苦涩”。是啊,没有哪个人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活在世界上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如同世界上永远不会有一对完全相同的雪花一样。但是,只要肯努力,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总有一天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气。或许,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住着一个“阿甘”。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珍妮和阿甘的爱情故事。在珍妮小的时候对阿甘说的一句话“用力向前跑,跑的越远越好”!正是因为这句话,阿甘的一生都在奔跑,他跑步赢回了自己的生命,跑步赢回了自己的荣誉,最后更因为跑步赢回了自己的爱情。
但并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的,阿甘也是如此,在阿甘人生最幸福,最富有,最有成就的时候,母亲和珍妮都去世了,没能和阿甘一起享受美好的未来,但阿甘没我放弃,他坚持向前跑。因为他还有自己的孩子,孩子的到来让他对未来又有了更加美好的憧憬。在遇到困难时,他仍然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做小阿甘的榜样。
为什么我喜欢这本书呢?要反反复复的阅读呢?正是因为阿甘的执着,努力,坚持,友好的完美的品质,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我要向阿甘一样,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要一直向前跑,不放弃,坚持不懈。
我相信,只要我勇敢坚强,我一定可以闯出属于我自己的天地。在接下来的大学生活里,我将要向考研的道路前进,我知道,考研是一个艰难困苦的过程,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不放弃,我一定可以看上我心仪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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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这正是传统社会产生坠落的中国人的典型,就如鲁迅所说,阿q的影响早已存在他的心中好多年了,只是正好有了个社会把它发表出来而已,而鲁迅为何写这篇文章,我想是为了想要宣封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用带点讽刺意味的手法来写出中国人病理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罪恶。
在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格,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最赢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这个想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鸵鸟的心理,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觉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虽然这都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看完这本书领会最深的一些问题,虽然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要告诉大家的应该是不要在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理,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假期,在网上重温了几部老电影。最喜欢的还是《阿甘正传》。那个据说智商只有70的傻小子,却赢得了一代又一代观众的心。后来与好友聊及这部电影时,知她也是阿甘的fans,这部电影竟看了不下十遍!
朋友说最喜欢阿甘的坚持。百折不饶、坚持到底,最后走向成功,是每个人心中的理想人生!这部经典作品,激励了无数奋勇向上的心。我更喜欢的,是他的“傻”。因为“傻”,他无法接受、理解人的变幻莫测、七情六欲,单一、木讷的大脑反而使他少了许多无谓的“情绪垃圾”,过得单纯而快乐!因为“傻”,他想跑就跑,想做就做,别人的嘲笑、讽刺就只能对他免疫。因为“傻”,为了朋友全力以赴倾囊而出而不懂存一己私心,貌似傻的离谱,却掳获了所有人的'心。本是致命缺陷的“傻”,却让他拥有了富足美满的人生!
妈妈曾在我出嫁前不无忧虑地念叨我:你这个书呆子,完全不懂人情世故,被别人骗了怕是还会帮人家数钱的!可怎么得了啊?在婚姻遭遇危机的时候,知心好友点拨未果,直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也曾迷惘过:我错了吗?我不对吗?还好我是个书呆子,关键时刻,那些凝聚人类文明精粹的良言警语,如网指明灯,照亮了我的眼睛,我的心,我的路。
我知道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带着一个美丽的梦想而来的。实现它,是你唯一的使命。丢了这个梦,在花花红尘中乱了眼,迷失了自己,就掐断了生命的旅程,走向不归路!我庆幸我的“傻”,这是我的生命里网的“幸运符”啊!
因为“傻”,不懂得逢迎交际,却拥有了一室宁静,看书写字,不亦乐乎?
因为“傻”,不会针锋相对、咄咄逼人,却温暖了春花一片,岂不乐哉?
因为“傻”,不羡权贵,不追名利,心无旁婺,自在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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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上学的时候,只读过一部分,而且还是从中间节选的,读的时候模棱,读完更怅惘的不行,心头空落落的,也没地方看去,直到今天算是完整读了一遍。
我记得以前读节选的时候,便很同情阿q,这次更甚,几乎要感同身受了,但这并不表明我跟阿q一样,而是这个人物刻画的太出神了,本来是被批判者,结果读到最后,还不禁开始同情了。我不想说这是鲁迅的高明,要不然又回到课后问答题上了。
我想说的.是,可能鲁迅本来也是要批判阿q的,结果写着写着情不自禁的流露出了同情,最后又传染给了读者,可能这也是他自己没想到的。我一直觉得一个好作家,对于弱者的同情是天然要比多数人敏感的,对于人类命运的关怀也是自然流露的,那“横眉冷对”,也许正是怒其不争的一种心理宣泄,一种意气阑珊后的激愤吧。
阿q被枪毙后,没有一个人不产生快意的,要说他真的伤害谁了,还真就没有。鲁迅最后那段,分明是在借阿q的死来暗示大众的麻木不仁,他们大多数本来都是阿q式的人,现在却把杀人当戏看,也许也算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了:看,我至少比阿q强!
阿q,鲁迅笔下一个可怜又可悲的人物,鲁迅通过对阿q的一生故事的描写,表达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愚昧,让人唏嘘,在这里请欣赏下面关于阿q正传的读后感: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
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
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
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
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
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
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
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
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
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
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
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
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
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
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
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
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
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
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
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寒假中的一天,在爸爸的介绍下,我看了一部非常励志的小说——《阿甘正传》。
书的主人公阿甘出生在美国的一个小镇,是一个iq只有75的低能儿,连正常的学校都不想收的孩子。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虽然阿甘没有其他孩子聪明灵敏,但他有一位从来没有嫌弃他的妈妈,妈妈常常鼓励他要勇敢的`面对一切,对他倾注了全部的爱,妈妈常对他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没有什么不同,一点也没有”!“只有干傻事的人,没有真正傻的人”。
阿甘在妈妈的鼓励和支持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成了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乒乓球中美外交使者、亿万富翁。
看了这部电影,我感慨万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阿甘——一个小时候腿走不稳,被当地人称为“弱智”的孩子,为了摆脱那些坏孩子的欺负,他没有任人“宰割”,而是选择了奔跑,比较后他跑出了一个非常好的身体,跑出了橄榄球明星,跑入了大学。参加越战时,他利用奔跑的能力救了很多战友,他遵守诺言,说到做到,比较后成了一个成功的人。
阿甘成功的原因是在他的心中有一个目标,为了实现他心中的目标,他自强不息,刻苦努力,比较终他成功了。难道我们这些健全的人不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目标吗?不应该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吗?只要我们努力的学习和奋斗,我们就是下一个成功的阿甘!
翻开书本,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题记。
近来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文笔。文章至今有近九十年的历史了,但翻开书来,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首先是浑身上下散发着遗老气味的赵太爷。他仗着自己是未庄的秀才,平日里飞扬跋扈,但一听说革命,便摇身一变,成了革命党——反封建的代表人物。然后是假洋鬼子,学了东洋文,赶了时髦,剪掉了辫子,最后却得了个里通外国的罪名。革命风暴一到,他便顶着那天真的头发猖狂起来。寺庙里那个小尼姑,明明六根已净,一心向佛,却被阿q认为“凡是女人都要勾引男人”“凡是尼姑都要勾引和尚”,说她假正经。这样看来,阿q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为此,我从他身上总结了不少的东西。
一、阿q的精神。
这可是阿q最值得称道之处,再难堪的事情在他身上都可以坦然接受,一笑而过。被人打了,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安慰自己:一说自己是一个能自轻贱的人,二可以说打的是自己,被打的却是另一个自己,总之可以用无数个理由来掩饰自己的难堪。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是个事事想得开、万事不用愁的人。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说,正是他的想得开才体现出一直以来他的逆来顺受,他的怯懦。他代表着一个阶级,是当时众多农民的缩影。
为何当时的农民麻木不仁,终日受地主阶级压迫,却不知醒悟,也不知反抗呢?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可以让自己的心胸再宽阔一些。无论身上的枷锁有多么沉重,都可以换个角度去想,或被动地去和地主妥协。脑袋里一点也没有反抗的意识和呐喊的渴望,只会互相嘲笑,甚至因同胞受辱而大笑。本应同仇敌忾,到头来却互相取笑,愚蠢,空虚,无聊。于是,书中便有了阿q调戏小尼姑这一幕。
二、阿q的革命。
阿q到底支不支持革命呢?他原本对革命是深恶痛绝的,但后来看见举人老爷和秀才慌张起来,便幸灾乐祸,对革命神往起来。为什么呢?因为看见那些老爷们天生有钱有势,在村里作威作福,他心里不平衡,想革命之后,也能拥有这一切。于是,阿q便做起了革命后的美梦:可以把当日侮辱自己的人杀掉,可以拥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可以娶好几个女人……他的革命动机和目的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完全不同,他是完全出于自己的需要考虑的。所以说阿q不是真正要革命,他远没有那份推翻封建制度的迫切心情。所以鲁迅说:“中国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既然革命,就会做的,我的阿q命还能如此。”
三、阿q的结局。
一个阿q代表了一个阶层,《阿q正传》是世界的,人们永远不会忘记阿q那副忧愁的面庞。
提到阿q,人们自然就想到鲁迅笔下那个无名无姓、先前比别人阔多了、头上长着癞疮疤、一不小心就被人“儿子打老子”的阿q形象,可怜可悲,又可笑可叹。他高举的精神胜利法的旗帜也随着自身的不朽穿越了时空。
之所以再想到阿q,是因为近日给学生上课,讲到《阿q正传(节选)》,无意中有了些许感触,遂觉得在当今的社会中,阿q的精神依旧存在着普遍的现实意义。
在《阿q正传》的第三章里头,说到阿q的出名完全是拜未庄的赵太爷打的嘴巴所赐,才有幸声名远播,得意了好几年。请问赵太爷何许人也?未庄的地主权贵,未庄的土皇帝,换个说法就是赵太爷是未庄的名人,一言一行,自然就成为未庄看客们关注的焦点。
名人就是出了名的人,出了名就是他的名字和事迹被大众知晓了。今天赵太爷打人了,人们趋之若骛,谈论纷纷,那被打的人就自然成为关注的对象。阿q被关注,出名也就顺理成章了。好像有的人被别人臭骂了一通,不仅没声名败坏,反而声名鹊起,事业蒸蒸日上。难怪人们常说到的,脸皮厚的人容易出名。他们就像一群跳蚤,在充斥着媒体的空间里上窜下跳,来打通一条通往名人的康庄大道。
但与阿q不同的是,阿q不是跳蚤,他不会主动去骚扰赵太爷,而他们作为跳蚤,就希望在名人身上咬上一口,这样名人一疼,一巴掌拍去,人们就知道了名人在拍打他这只跳蚤,于是就出名了,和阿q殊途同归。想来在鲁迅的时代早就有人做过,否则就只能是鲁迅的先见之明,他在小说中说:“未庄通例,倘若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张三,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
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这便是他们的心理,他们走向理想的途径,从事着在鸡蛋里挑骨头的事业,乘机发动毫无意义的论争,只是为了告诉人们他们是存在的。可惜真正有涵养有学识者,比他们更懂更了解阿q,缄口不谈,一笑了之。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而不是无理取闹的指责和抨击,甚至包括有损人格的中伤。
余秋雨无疑是这几年最忙碌的人之一。从他的《借我一生》起,到他的《文化苦旅》,都出乎意料地给他带来了烦恼和困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风雨后,他依然坚定不移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依然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余秋雨最为大家所认识的,莫过于他的散文,无论是《山居笔记》还是《文化苦旅》,都可称得上是当代中国散文的瑰宝和奇葩,有的学者称其为学者散文,文化散文,大散文。但无论是瑰宝和奇葩,都难免存在或多或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文如其人之说,人无完人,何况文章乎?即便是人家有过什么过错,难道就可以老揪住人家的辫子不放么?若是这样,巴金的《随想录》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郭沫若的诗歌也没有价值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
对学术的评论要用学术的观点。潜伏的跳蚤们在有学者指出了不同看法后,或自己发现了什么他人的隐私,就纷纷的活跃起来,用心良苦,口诛笔伐,文坛似乎好不热闹,欣欣向荣,百家争鸣。其实他们并不能击中问题的要害,嚷嚷一通,见没有回应,有的像阿q一样心满意足的得胜,继续努力,有的就偃旗息鼓,遛之大吉,有的变本加厉,造谣来侮辱诽谤他人。只要有人回应,那就大大的中计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需要的是对中国的文学文化事业有积极意义的批评,需要的是人们面对面的交流,相互的理解和鼓励,而不是文人相轻的职责和鄙视或哗众取宠。余秋雨在“秋雨时分”的栏目里曾将到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缺乏酒神精神,他以自己为例,说有人批评他的散文就是缺乏酒神精神,真是一针见血,他非常的赞同。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说非要得到被批评者认同的批评才有意义有价值,我只是想说,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该先屏弃时代的浮华,静下心来潜读和思考,少一些追名逐利,多一些心平气和,少一些妒忌,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剑拔弩张,多一些心灵沟通,这样,对中国的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才是有利的。个人主义的名和利,都终将为他人嗤之以鼻。
读完《马云正传》这本书,我不禁感到震惊:一个长相怪异,身材矮小,曾经几度高考落榜的马云,经过仅十年的奋斗,如今已成为享誉全球的风云人物——阿里巴巴的首席执行官。他为什么会拥有如此辉煌的成就呢?因为他拥有着永不放弃的信念!
马云出身在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就成绩平平,老师们也没有注意过这个其貌不扬的孩子。在高中时期,他第一次高考数学只考了1分,同学们戏称他是榜下有名。可是他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而是凭着永不放弃的信念再次复读。可是上天并没有眷顾他,第二次高考他仍然惨遭重挫。面对父母失望的面容和自己苍白的人生,马云坚信只要努力,他一定会考上大学,出人头地。他又一次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继续向高考进攻。于是他边工边读,经过了不知多少个这样的日日夜夜。在第三次高考,这个同学们眼中的屡败屡战的“高考老兵”终于以数学79分迎来了大学通知书,这是马云永不放弃的拼搏之花!
马云经历了三次高考,要知道“高考”在我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敏感的话题,就连平常的大小考都令我们“鸭梨山大”,更何况是高考?如今社会像马云这样的人简直是沧海一粟。有些人因为高考落榜而一度沉沦,甚至自杀,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还少吗?可马云为什么会越挫越勇?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他拥有永不放弃的信念。人生中会拥有许多道坎,我们需要做的是翻越这道坎。然而有些人一旦翻越失败,就无法面对,自寻短见,这不是白白浪费了自己的生命吗?为什么我们不能像马云一样坦然面对?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缺少了像马云一样面对失败的勇气。
马云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英语老师,可他并没有因此而自满。他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坎坷,创建了家喻户晓的“阿里巴巴”。他实现了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购买商品的梦想。他改变了中国,改变了世界,成了互联网领域里世界级的华人企业家!
读完《马云正传》,我对马云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如果不是他永不放弃的信念,就不会有今天的“阿里巴巴”;如果不是他永不放弃的信念,马云恐怕永远只是一个贫穷的打工仔。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记住马云的成功名言:永不放弃!
作为一个失去土地的流浪雇农,阿q是受压迫的群体,走上革命道路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阿q参加革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和私利。其支配思想实际上还是传统思想。他对革命的理解是错误的。这也是鲁迅在《阿q正传》中对辛亥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总结。鲁迅提出经历了革命之后阿q的精神胜利法并未改变,这场革命其实没有实际作用,县官老爷还在职,看客还是原来的那群看客。鲁迅意识到民主革命需要真正的思想启蒙。
一场没有作用的革命,导致了阿q的'死亡。而阿q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死。他还是一个没有觉醒的麻木的雇主,一个被人看低鄙视。地位低下者,一个取悦于人的小丑,一个牺牲品,一个悲哀。
《阿甘正传》是20世纪90年代反智电影的代表作,这一时期的美国社会反智情绪高涨,于是好莱坞推出了一批贬低现代文明、崇尚低智商和回归原始的影片,后被美国媒体称之为“反智电影”。这部影片深得美国民心,因为它重新肯定了旧的道德及社会主体文化,宣扬了60年代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同时它又否定了其他前卫的新文化。
《阿甘正传》通过对一个智商为75的智障者生活的描述反映了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以独特的角度对美国几十年来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做了展现。它使美国人重新审视国家和个人的过去,重新反省美国人的本质。
影片中阿甘的身上具有这个社会已经远离许久的诚实、守信、勇敢、真诚等美德,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影片的开始,我们或许会被阿甘的木讷所逗乐,在他面前,我们充满着优越感,但在影片结束时,我们却不得不被他的真诚所感动。阿甘是真正的随波逐流的人,他不去考虑下一块巧克力是甜是酸,只是从容地去接受。“忠于友谊,忠于爱情,忠于承诺”这浅显的十二个字,是阿甘传奇人生的写照。
我们在阿甘的身上,看到了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
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它像是一部人生寓言,人也许就是这么具有讽刺性,这样完美的人恰恰是个“傻子”,而正常人往往有太多的追求,太多的愿望,太多的舍不得。生命中就是充满了这么多的想不到,不确定,而对待这些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是酸甜滋味、还是苦辣的滋味,我们都要学会从容、乐观、积极地去面对。
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颗是什么滋味,这是写在阿甘正传扉页上的一句话,就是这句话,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好奇。《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战争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他忠诚,所以在战争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其实,阿甘终归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只是想通过这个人物的经历,教导人们一种不一样的人生态度,就像阿甘那样,不管下一步要面对什么,他总能平淡地接受,并把自己做到最棒,不是怨天尤人,也不是自暴自弃,阿甘所做的,其实是最简单,做最好的自己,别停下你的脚步。
我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在老桂给孩子买药,用的“药”是上面流着中国革命战士鲜血的馒头,而他人看见了此景,非但不给予同情,反而高兴地说他们该杀。
在鲁迅的记忆中的家乡和家乡的对比,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革命前后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阿q是一个深受封建社会压迫的农民,他一无所有,命运十分地悲惨,而更令人心痛的是:他竟对统治者的压榨麻木健忘,自轻自贱,他自欺欺人,欺软怕硬、狡猾又无赖,别人欺负他,他什么也不敢说,不敢反抗,不敢面对,过后,就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他狂妄自大,进了几回城,就瞧不起庄稼人,嘲笑他们没有见识,认为男女之间不会有正事,凡是不符合本庄老例的,他却看不惯国际歌,阿q就是这样的一个畸形人物。
最后,阿q被人冤枉至死,然后看客反而认为枪毙比不上杀头好。
表现了封建社会中的一些人,没有同情心,没有道德。
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阴”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爱星期五),心爱的tv,俺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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