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承诺践诺书 工作承诺书(4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作承诺践诺书 工作承诺书篇一
二、探索和建立优质服务长效机制,促进后勤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保障临床一线工作正常开展。
三、着眼于节能降耗,强化勤俭意识,积极争创“节能先锋”,争当“爱院如家好员工”。
四、保证后勤支持保障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节能减排”、增收节支、勤俭节约,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
六、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科室提交的申请报告,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不能办到的应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
七、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工作认真负责,对基层科室请示问题,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要善始善终办好,不属于本职范围也要主动向有关部门联系,不得推诿扯皮。
八、担负负责后勤保障任务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下收下送,上门服务,维修排除故障,随叫随到,态度热情。
九、坚持请示报告报度,凡遇到超越自己权限或按常规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领导和有关部门请示联系,然后再做答复。
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闲聊,讲卫生,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十一、进一步转变后勤服务观念,提高后勤维修效率,为临床各科提供优质、高效、低耗、全方位服务。
工作承诺践诺书 工作承诺书篇二
为了贯彻落实全《遵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和作风建设》的精神,切实抓好创建群众满意学校工作,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激励教师争当人民满意教师,促进学校争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校园文化,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服务社会、家长和学生,沿河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参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酒后上课和在教室内吸烟。
四、不以教谋私。
五、不出现男教师与女学生单独在寝室谈话。
六、校园内不出现衣冠不整、穿戴不洁。
七、不在教室内接听和拨打电话。
八、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
沿河小学将以切实贯彻“科研为先,育人为本,依法治校,服务至上”的教育格局,秉着“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创造”的办学理念,使学生能够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责任。社会、家长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是沿河小学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学生家长对我们的监督。
承诺人:
喇叭镇沿河小学
20xx.9.12
工作承诺践诺书 工作承诺书篇三
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全校政教、文体活动及后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
2、组织实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
3、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总结,提高校长会讨论。并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材料把关工作,保证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督促指导学校少先队工作、班级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和文明班级考核管理,负责学校家长会工作,并协助镇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4、负责学校后勤管理方面的把关工作。定期督促学校后勤部门检查设施设备的检查、食堂小店的检查、环境卫生方面的检查。
5、负责学校艺体工作的安排。特别是指导督促文体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学校文体活动的安全性。
6、分管学校图书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图书档案管理的保密与安全。
责任人签名: 学校法人签名:
签订时间:学校盖章:
工作承诺践诺书 工作承诺书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职业病防治资金的有效投入,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健康保障、保险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三、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四、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对劳动者上岗前、在岗中以及离岗时实施动态、连续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紧急健康危害事故时开展应急健康检查等,建立健康档案。
六、针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不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制定相应的`作业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
七、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有关待遇;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八、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危害防护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九、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时,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并按照法律的规定,保证职业病患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工作安置。
十、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义务,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不得拒绝卫生监督人员实施卫生监督检查。
十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