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七篇)
小编: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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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篇一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1术语
个人防护用品:指为了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 据作业需要所发放的一切防护用品。
3.2分类
防护服;
防护鞋、靴;
防护手套;
防护帽;
其它。
4管理职能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实行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班组三级管理体制。
4.1公司安全生产科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和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车间、施工队组按标准、质量要求及时采购、发放。
4.2各车间、施工队组按“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到指定的商业网点按质
量要求采购、发放和负责日常管理。
5.1管理内容
5.1.1发给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系劳动保护的辅助措施,并非员工福利,除线手套,布手套、棉绒手套、口罩、毛巾、袜罩、工作服等外,其它到期后均实行以旧换新或折旧扣款的办法。
5.1.2员工在公司内部调转时,个人防护用品继续使用,不足部分按标准由新单位有关部门发给,并填写防护用品支领册,多余部分及时收回。
5.1.3员工脱产学习、病休、工伤等离开生产岗位一个月即停发其防护用品,将原防护品延期使用。
5.1.4员工去外地学习、代培等应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等人员,其防护用品自备。
5.1.5工人改做管理工作,原发防护用品待到期后,按管理人员标准发放。
5.1.6对新工种、新工艺及生产操作发生变化,本制度又未做规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研究后发放适当的防护用品。
5.1.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修改权属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任意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遇特殊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
5.2管理要求
5.2.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必须严格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规定执行。
5.2.2发放给个人和集体使用的防护品,不得随意损坏和丢失,如有丢失均按使用期限折旧扣款。
6监督检查
6.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6.2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按按月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起草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篇二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气焊用防护镜、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耳塞等。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粉尘作业;
4、有可能存在物体打击的作业;
二、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三、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领导申请,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方能办理采购。
五、劳保用品由生产工段负责发放,生产工段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分发到每一个岗位工人。
六、市场部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的给予通报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配上岗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新员工分配证明,按规定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从事“一工多技”人员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认可,按其主要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确实需要,经报生产技术部批准,按规定增发部分防护用品。
3、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九、各岗位人员作业期间应正确船用劳保用品。凡作业期间不按规定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一经发现,公司按此规定一次给予50—200元罚款。
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篇三
一.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四.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六.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七.安全部门每年在职工进场前编报劳保用品资金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列入年综合计划,由安全部门按计划审批实施,专款专用。
八.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爱护,负责保管不得任意转让、•出售,厂里对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职工应予表扬,对无故丢失,损坏的应给予教育及折价赔偿。
xxxxxxxxxxxxx公司
xxxxx项目部
xx年x月x日
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篇四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行政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监事会和工会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行政科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行政科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管理、保卫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公司行政科负责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照《劳保用品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实施要求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建立和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各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
训,劳保管理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职工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
发放程序如下:
1、劳保管理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表》中的护品名称、发放时间,由职工本人签字后,对个人开出手工《领料单》。
2、劳保管理员对本单位当月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按部门分别汇总,编制《劳动防护用品汇总表》,连同《劳动防护用品表》一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入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必须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让使用人员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1、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
3、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鼓励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监管和教育新员工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有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更正并予以批评教育。
4、公司行政科对全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按“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劳动防护用品指定专人保管,定期保养,应保持整洁,保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况。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除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安监部门例行质量检测外,单位内部检测由行政科、保安科进行,每半年一次,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稳定、可靠。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
每年的一月和七月,由行政科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参加,召开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会议。针对企业生产自身风险,以及为职工的头、手、眼睛、脸、听力、脚、呼吸、热、冻、触电等方面保护所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适应程度、配备标准、使用年限、质量要求进行全面评估,通过作业场所的风险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提供可靠依据。
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篇五
佩戴和使用规定
1、各岗位人员进行入工作岗位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要求统一着工作服,佩带防护用品,未佩戴或佩戴不符合规范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个人专用更衣柜中,与日常用品、衣物分开储存。
3、如有意外损坏可凭损坏的劳保用品品更换新品。严禁使用破损、无效果的防护用品,破损、无效的防护用品应立即更换。
4、原药、乳油车间配料工上料、投料过程中必须严格佩带防护眼镜、防毒口罩,以杜绝突发性的事故。
5、噻唑膦车间中ⅳ投料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消防防护帽,防止釜内物料喷出伤人。
6、办公室人员进入车间劳动,按车间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为节省资源,每位员工要爱护劳保用品,经常清洗,保证劳保用品的安全卫生,规定工作服7天清洗一次,其余用品根据实际情况保持整洁。
8、对报废或一次性劳保用品,不得随意丢弃,由各部门、车间专人负责,采取定点回收,集中保存或销毁。
9、本部门、车间人员劳保用品的佩戴、使用、清洗等的工作由部门领导、车间主任督促、管理。
奖惩
1、凡是在车间现场作业人员未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人*次,车间主任、班组长连带处罚5元/人*次。
2、发放记录填写不实、伪造发放记录,领用时个别代签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5元/次。
3、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根据事故情况对本人进行相应处罚。
本制度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篇六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气焊用防护镜、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耳塞等。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粉尘作业;
4、有可能存在物体打击的作业;
二、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三、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领导申请,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方能办理采购。
五、劳保用品由生产工段负责发放,生产工段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分发到每一个岗位工人。
六、市场部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的给予通报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配上岗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新员工分配证明,按规定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从事“一工多技”人员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认可,按其主要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确实需要,经报生产技术部批准,按规定增发部分防护用品。
3、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九、各岗位人员作业期间应正确船用劳保用品。凡作业期间不按规定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一经发现,公司按此规定一次给予50—200元罚款。
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篇七
1、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订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6、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无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8、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10、按照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时发放或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应记录,领用者在领用单上签字。
11、在使用前应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性能要求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或检验。严禁使用无“三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1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13、安全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5、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