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日记300字(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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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2 00:00:00    小编:那些无名之辈

我喜欢日记300字(通用13篇)

小编:那些无名之辈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出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善于总结经验教训,记录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是写一篇完美总结的重要方式。总结范文中展示的成功经验和教训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一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摘自唐诗》。

刚刚感觉到春天的临近,是最美妙的.春光,我最喜欢这时的春天。你看,路边的河柳露出了毛茸茸的绿芽,桃花也长出了小小的红蓓蕾,大地万物复苏,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季节对我心情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春秋两季。秋天虽然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但是看着花草的凋零、树叶的落去、万物即将冬眠,心情总是很惆怅、很寂寞。

与秋天相比我喜欢杨柳轻扬的春天。春天,冰雪融化,泉水叮咚,百鸟争鸣,百花含苞待放。在春季里我感到自己如同万物一样充满了活力与生机,看着冰河融化,看着花、看着草、看着树木泛青发芽抽叶,我的情绪也在冬眠中复苏逐渐高涨起来,尘封了许久的心也随之萌动,感觉身边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那么亲切。

我喜欢春天,我更喜欢在淅沥的小雨中遥看泛青的草地、观察含苞待放的花蕾慢慢地绽放;我也喜欢在阳光明媚的春季去登山、去领略大自然的无限风光。春天生长的不只是万物,还有我的希望;春天盛开的不只是鲜花,还有我心灵激情的绽放。

在生机盎然的春季,就让我们美好的心情与花儿一起绽放吧。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二

有些人喜欢漂亮的粉红色,有些人喜欢和铜币一样亮堂堂的金色,而我则喜欢无暇的蓝色。你看,很多人都把黄色看成绿色,把粉红色看成红色等,但从来没有搞混纯洁的蓝色。

蓝色,虽然在颜色大家族中没有那么绚烂,显眼,没有出众的感觉,可是,它淡雅纯朴,和绿色一样含有大自然的气息,例如:我们非常喜欢吃海鲜,而海鲜就是从湛蓝的大海里来的。我们喜爱的游泳的地方,也是湛蓝的大海,蓝色的大海也哺育了许许多多的生命。海鲜要是离开蓝色的大海,就会死在金色的沙滩上,会被晒成黑色的干片。蓝色的大海是我们生命之泉的来源,连家常调味料——盐,也是从大海里提取出来的。

再说说彩虹吧,红橙黄绿青蓝紫,少了蓝色,会有这般立体感和清爽感吗?比如上美术课的时候,要是少了蓝色的天,蓝色的夜晚,画还会栩栩如生吗?好比你家里少了蓝,会让人感觉到色彩有些不和谐。

因为我喜欢蓝色,所以我的文具大部分都是蓝色为主色,居然从来没有跟别人搞混物品,反而让我在班级出了名——有一个女生喜欢蓝色!

我最喜欢蓝色,喜欢它的纯洁淡雅。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三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书,有空就读给我听。家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整个小屋几乎都是书,她还常常带我去书店,就这样我喜欢读书了。

每当妈妈告诉我要给我买书时,我都会兴奋地大喊大叫。买下了,我就会看呀看,一刻也舍不得放下。妈妈喊我吃饭,我也不吃。直到妈妈夺了我的书,我才不得不吃。

上下学路上我也得带本书,趁妈妈不注意时偷看几眼。下课时只要有书。我就不出去玩,一直盯着书看,看个不停。有时妈妈带我出去玩,我也要带本书。这时妈妈就会说,你是来玩的还是来看书的?以后我不带你玩了。睡觉时,我的枕边也必须放本书,边脱衣服也可以看几眼。如果到了书店,一去就是一整天,也难怪妈妈每次去书店都要跟我讲条件:只能半天,不然回家不准看电视。但有时我还是不守信用,因为书太诱人了。

书教给我许多知识和道理,使我聪明无比,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四

我最喜欢的美食就是可乐鸡翅!

做可乐鸡翅的食材有:料酒,姜,酱油,盐,鸡精(可以不放)。

怎么做可乐鸡翅呢?首先将鸡翅洗干净后切成块,然后用盐和料酒腌制15分钟,接着将腌制好的鸡翅放入到6到7成热的油锅中炸成金黄色后捞出。然后锅中留少许油,将姜块,葱段爆香后下鸡翅,加盐,酱油,白糖,料酒及可乐,最后旺火烧开,接着改小火烧透入味,再转大火收汁,待汁水变稠后滴几滴香油,撒点白芝麻即可出锅。

可乐鸡翅的营养价值是非常丰富的,可乐鸡翅含有可强健血管及皮肤的胶原及弹性蛋白等,对于血管、皮肤及内脏颇具有好处。鸡翅内含有大量的.维生素a,远超过青椒,对视力、生长上皮组织及骨骼的发育,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都是必需的。

当然可乐鸡翅还有一个传说,是这样的:相传在中国大陆厨师常用焦糖色烧鸡翅,而山东济南的一个餐厅,有一次厨师偶然打翻可乐倒在红烧鸡翅上,厨师惊奇地发现可乐上色更方便,而且具有特殊口感和迷人的香气。从此可乐鸡翅的做法就传开了。

这就是我酷爱的美食——可乐鸡翅,只要我一想到,口水就不由自主地流下来了,永远吃不够。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五

我喜欢读书,喜欢坐在床边手捧杂志那种静静的感觉,喜欢从书中汲取养分,就像大树吮吸水分一样。里面的故事情节能带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我喜欢在这个世界里尽情地翱翔。

我喜欢交友,因为我喜欢几人在一起行走,呼朋引伴,勾肩搭背的感觉。我们可以一起唱歌,一起跳舞,一起见证友谊。即便偶尔会遇到一些小摩擦,但我喜欢和朋友们一起成长。

我喜欢拥抱大自然,因为她给我带来美的享受,她带来了万物,给予我们了一个美好的世界。虽然她有时会带来一些灾难,但使我们懂得了“患难见真情”,使人们学会了团结一心,众志成城。

我喜欢唱歌,喜欢学百灵鸟一般的嗓音。在学习唱歌的过程中,我也会交到许多的朋友,我们一起探究音乐的奥秘,在音符之间穿行。这种感觉真好!

我喜欢跳舞,喜欢和伙伴们一起劈叉、压胯、下腰。虽然偶尔会感到痛,但她让我学会了坚持,让我学会了如何坚强地面对人生,面对生活。

我喜欢草地,在学校前面的那片大草坪,我可以赤着双脚,与同学们尽情地玩耍,我们一起玩“老鹰捉小鸡”,一起玩“猫抓老鼠”,一起快乐地唱歌,跳舞,就像在过六一儿童节。玩得highhigh的。

我喜欢写博,喜欢与博友们一起交流经验,探索写作的奥秘。我更喜欢在“油菜花乐园”里面与博友们开玩笑、聊天、视频。从中我能学到特别多。

我喜欢生活,喜欢这绚丽的人生!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六

我家原来养了一只小狗,是妈妈从单位上带回来的,我很喜欢它。它身上除了左眼有一圈白色的毛以外,其它部分都是黑毛,它的身体很小,大概只有半个手臂那么长。我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旺旺”。

旺旺很喜欢“荡秋千”,当我坐在床上看电视的时候,它就趴在我的脚上,我把脚抬起来一上一下的动,它就在我的脚上“荡秋千”,它那毛绒绒的毛放在我的脚上,我也感觉舒服极了。

旺旺还很喜欢咬床单。看我们在睡觉,它也想上床玩,可是因为它身体太小,上不了床,两只前腿刚放在床单上,就要掉下去,没办法只有用牙齿咬住,而且每次都这样,时间久了,它咬习惯了,就是没事时,它都要咬床单了。

它有3次还“跳楼”的经历。第1次是它站在阳台上看见楼下有一群狗,觉得很好奇,便从阳台上跳了下去。我家住在2楼,刚好楼下放了一盆水,它落在了水里,成了一个“落汤狗”,所以它跳下去没摔着,被我带回家了。

第2次“跳楼”也是这样的,只是它的眼里进了一点沙,有点看不清楚了。第3次不小心掉了下去以后,就不知到哪儿去了。

旺旺不见了以后,我很难过,不知道它是死了,还是成了一只没有人管的流浪狗。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七

最近,我交上了新的好朋友—三条小金鱼。它们是前不久爸爸帮我从花鸟市场上买回来的。小金鱼可爱,胆小,仿佛懂人话,十分讨人喜欢。

这三条可爱的金鱼是幸福美满的一家人。你看那条穿着黑色晚礼服的“鱼爸爸”,大大的眼睛总是警觉地瞪着,似乎任何一点儿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它保卫“妻儿”的眼睛,我给它取名为“黑王子”。再看那条披着银白色鳞甲的“鱼妈妈”,温顺地在水里漫游,真像一个优雅的公主,我给它取名为“银公主”。而最小的一条,便是“鱼宝宝”了,我给它取名为“小不点”,它经常好奇地东奔西跑。

每天一放学回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它们喂食。因为它们比较胆小,所以我通常都会轻轻地走到鱼缸旁边,然后静静地蹲在一边,看它们吃。这个时候,需要特别耐心,因为一有动静,小金鱼就会躲进水草中,拒绝吃饭。它们一定要等到自认为安全了,才从水草中探出头来。这不,“小不点”第一个蹿上水面来,对准一颗红红的`,它认为最大,最可口的粒状鱼食张开小嘴,吐出一个水泡,嘴在往里一收,就把鱼食吞下肚了,它又钻进水草中,与鱼爸妈共进美食。

这么通人性,可爱的小金鱼为伴,我能不喜欢它们吗?小金鱼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穷乐趣,我爱我的小金鱼!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八

一个冬日的午后,阳光洒在大地上,快瞧!妈妈提着篮子去超市买草莓了。

草莓买回来了,妈妈把它们洗好后,放在一个盘子里,端到了我面前。

看,这些草莓身穿红色外套,头戴绿草帽,有的像爱心,有的像灯笼,还有的像手掌,可爱极了。

我拿了一个草莓放在手心,它摸上去凉凉的,凹凸不平,许多金黄色的小种子均匀地分布在表面,像给外套嵌上了金色的珠子。

盘里的草莓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地挤在一起,好像在叽叽喳喳地说着小秘密。

闻一闻,一股清甜的味道涌入鼻间,让人忍不住垂涎欲滴。

咬上一口,酸甜可口的果汁涌入唇齿间,那清新而甜美的味道,仿佛无数个草莓精灵在舌尖欢快地舞蹈!

我喜欢这冬日的草莓,它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让我嗅到了春的味道。

弟弟从书房走了过来,问:“姐姐,妈妈刚才端来的草莓呢?”

我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太好吃了,我忍不住吃完了!”

弟弟听我这样说,气得直跺脚,脸色都变了,然后便哭了起来。

妈妈见状,马上又端过来一盘草莓,弟弟这才破涕为笑。

我听妈妈说,草莓的营养价值非常丰富,被称为“水果皇后”呢!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九

老师说:“同学们我们玩个游戏,吹砖头,我们先做个热身小游戏——扳手腕。同桌先比,然后赢的人再和其他强者比。”比赛开始了,郑浩楠和曹昕pk,结果出乎我们的意料,竟然是骨瘦如柴的郑浩楠赢得了“大力士”的称号!

老师又说:“我们该进入主题了,我们现在正式比赛吹砖头,规则是:用嘴对着砖头吹,把吹倒了就是赢家(可以用一些道具)

在老师宣布完规则后,同学们就不淡定了,个全跃跃欲试。曹昕便迫不及待的第一个走上讲台,只见他把书卷成一个筒状,然后把嘴贴近书的圆筒口,猛的对着砖头吹了一口气,砖头却纹丝不动。大家想了许多办法,有的说可以大家一起吹,还有的说可以把书卷起来吹。我们都一一尝试了,可结果却令大家失望,砖头依然一动不动,像个巨人立在那里。

大红砖终于吹倒了,我暗暗想: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成功!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十

美丽的校园,成长的摇篮,里面有我最喜欢的老师,她就是我的班主任——庄秀美老师。

庄老师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时常流露着温柔的目光,嘴边经常挂着微笑。

记得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胆子很小很小,课堂上总是不敢举手发言,害怕说错答案,会招来嘲笑。有一次,庄老师提了一个问题,我很想回答,可又不敢,这时我一抬头,看见了庄老师那鼓励的目光,嘴角淡淡的微笑,好像是在鼓舞着我:“好孩子,你可以的!”这使我信心大增,缓缓地举起了小手。

果然,庄老师叫了我,我一下子又紧张起来,小脸蛋通红通红的,不但回答得结结巴巴的,声音也极小,如同一只小蚊子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时老师不但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声音小没关系,只要肯举手就已经很好!”之后,我举手的次数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了,再也不胆怯害怕了。

庄老师是我们的良师益友,遇到不懂的问题,她总是耐心地给我们慢慢地讲解,同学们之间要是有矛盾了,也会细心地化解开来。她还非常负责任,班上有几个比较调皮的男生,经常不写作业,庄老师都会特别关注他们,努力帮助他们改掉坏习惯,不厌其烦地给他们的父母打电话,沟通教育方面的问题。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间,庄老师已经从一年级陪伴我们到五年级了。她把我们领入无穷的知识海洋,陪伴我们健康成长。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一位勤勤恳恳的园丁。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十一

我们生活在一个有色彩的世界里,万物都是有颜色的,红橙黄绿青蓝紫,在我心里,没有一种颜色不可爱。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因为,燃烧的火苗是红色的,队旗是火红的,飘扬在我们胸前的红领巾也是火红的,太阳是火红的,我们每个人身上流淌的鲜血也是火红的。红色还象征着活力,代表着热情和健康,我喜欢红色。

我还喜欢绿色,因为,春天里第一个从土里冒出来的小草是绿色的,田里的禾苗是绿色的,小小的树叶也是绿色的,豆芽长出来可爱的叶片也是绿色的,连我心中的梦也是绿色的。绿色还代表着青春和朝气、代表着希望,我更喜欢绿色了。

我喜欢蔚蓝的颜色,因为,辽阔的天空是蔚蓝的,无边的大海是蔚蓝的,深邃的夜空里缀满了金色的星星,这让夜空的蓝色显得更加动人了。蓝色总是让人感到清新、宁静和悠远。

我还喜欢紫色,因为,薰衣草是淡紫色的、紫丁香也是紫色的,高脚杯一样的.郁金香的花瓣也是紫色的,紫色让人感到高贵、典雅,紫色更像是一个有些忧郁的小姑娘。

世间万物全都是有颜色的,只要你用心去观察,就能发现你喜欢的每一种颜色,你也会渐渐发现,世界上没有一种颜色不可爱。

亢洁老师点评:你用孩子气十足的语言,将抽象的色彩化为形象的事物,将生活点点滴滴对色彩的感受勾勒成一幅幅生动美妙的画面,情趣盎然,诗意的表达,富有童真童趣,情感真挚,文笔细腻,意境优美,语言浪漫天真可爱,让人读了心里甜甜的。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十二

秋天的脚步正向我们悄悄走来,染红了果实,成熟了庄稼,甚至连那吹来的微风也带着一丝清甜。

田园间,小麦已经变得金黄金黄了,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耀眼,风吹动了小麦,我好像置身于金黄的海洋,远处的几只小鸟落向电线,小鸟们好像几个跳动的音符,与电线、小麦田组成一幅和谐的画面,谱出一首动听的乐曲。

果园里,一颗颗果树上都挂满了熟透了的果实,它们一个紧挨着一个,好像几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在说悄悄话,好像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又好像一个个幼儿园的小朋友等着老师和他们做游戏,吃糖果。红扑扑的脸蛋当然少不了辛勤的园丁叔叔的功劳。没有园丁叔叔给它们施肥,浇水,哪来的这一个个出落大方,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呢?为果实遮风挡雨的树叶姐姐们,好像听到了我的赞美,“沙沙——”地笑出了声。

离开果园,是一片通红的枫林,地上铺满了厚厚的枫叶,踩上去,软软的,分外的舒服,从远看,好像铺上了一层火红的厚厚的地毯,令人着迷,又好像古代诗人杜牧的《山行》里描写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一样。火红的枫叶,从树上稀稀疏疏地飘下来,像是仙女轻盈的脚步,优美的舞姿,轻轻地飘落下来。

秋天,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季节,它是许多诗人笔下的宠儿。秋天处处充满韵味,秋天的美,需要去探索。

我喜欢日记300字篇十三

世界上有很多漂亮美丽的花朵,有的人喜欢鸡冠花,有的人喜欢昙花,还有的人喜欢蝴蝶兰,而我却最喜欢开封市的市花,就是菊花.为什么我会喜欢菊花呢下面就让我给你门讲一讲说一说吧。因为菊花是开封的市花,很香、很香,也可以用它来泡菊花茶,很好喝。

秋天,在今明广场菊花一盆一盆的在那绽放起来,一朵一朵颜色非常的鲜艳。有浅黄色的、有大红色的,有深紫色的,还有橘黄色的,像一个个的小精灵,非常可爱,好像每一个人手里都有一把香粉,要把它们洒遍人间每一个角落,让那里都充满菊花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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