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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文学史上,希腊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现存最早的的精品。一般认为,这两部史诗的作者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位有作品传世的天才,饮誉全球的希腊诗人荷马。荷马史诗的历史背景是旷世十年,规模雄伟,给交战双方造成重大创伤的特洛伊战争。像许多重大事件一样,这场战争用它的血与火给文学和艺术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素材。英雄们的业绩触发了诗人的灵魂给他们插上了想象的翅膀,是他们在历史和现实之间找到一片文学的沃土,在史实和传闻上之上架起五光十色的桥梁,用才华的犁头耕耘在刀枪碰响的田野,指点战争的风云,催发诗的芳草,歌的香花。
的确,它的地位不容抹煞,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却对荷马史诗有点不同的看法。
《荷马史诗》宣扬神的威力无比,对人任意杀戮,神完全控制着凡人的生活,甚至是生命。神与神的矛盾往往通过战争来解决,而这些战争有是以牺牲众多凡人为代价的,什么为所欲为,不受节制。他们的残忍程度令我吃惊。
宙斯的蛮横,对妻子,儿女毫无亲情可言,对妻子赫拉更是怒极而骂,毫无丈夫对妻子应有的关爱,对子女更是铁石心肠,毫无父爱,一幅庄严不可侵犯状。
用现在的观点看,宙斯就是独裁,就是专制。现在的人们已经无法忍受专制压迫的痛苦了。既然我们对希特勒法西斯恨之入骨,那又为什么向往宙斯呢,无非是人们变了态的对权力的向往,对利益的追逐。
史诗还创造了众多的英雄,描写英雄必然描写战争,战争场面为英雄们提供了一展英姿的天地,英雄们把血腥的战争当作展现其英雄品格,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以最大规模杀死对方来展示自己超人的武艺,胆魄与智慧,这种疯狂鲁莽的性格却也是是当今作战的大忌,你越是想大规模杀死对方,就越容易中人圈套。这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特点。要放现在,这种人只配去扛木头,抬钢材,或许人家也不要他,现在人家都机械化了呀。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失去了生命就什么都不要提了,而那些所谓“英雄”视人的生命如草芥,实在令人忿恨。我们这些凡人凭什么去崇拜他们呢?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既然不能实现民主自由,我们凭什么景仰他们。
如果说有人特别聪明,那是因为神给了他智慧,倘若有人干了傻事,那多半是因为神袛走了他的睿智。既然都神了,那还要人干什么?在一个受到神力控制的世界里没有不能解释的事情,就象今天的社会里封建迷信可以解释一切一样。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封建思想残余犹存,相信就是从荷马那里传下来的吧!
总之,荷马史诗卓越的结构某篇艺术的确值得赞扬,它的开山鼻祖地位不可撼动,但读起来,去总有一种不同的感觉,便写了出来。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可以刀枪不入了啊!)。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荷马史诗读后感: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
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
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
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
(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可以刀枪不入了啊!)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
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
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
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
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写,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
可以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
()西方的神,本就是人化的神,与东方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截然不同。
之后,史诗从神正式写到人的欲望和贪婪。
人对情欲、对权力、对荣誉的贪婪。
然而,男人和女人的欲望和贪婪却有不同,也许男人的欲望要纯粹得多??可以为了女人,放弃王位;为了权力放弃女人;也可以为了荣誉放弃一切。
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
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
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
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己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史诗第二部奥德赛,也描写了人类相同的贪婪。
但这部后期作品,谢天谢地,也展现了人类美好的品质??女人对爱情的忠贞,男人对家庭的依恋和责任。
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
也许,只有真正的智者才能知道,只有美好的品质才能帮助自己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己。
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伊利亚特述说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大将阿基里斯之间的冲突,以此为焦点,详细叙述了在特洛伊战争中十年发生的故事。
阿伽门农抢走阿基里斯的女奴,于是阿基里斯当众立誓不再参加作战,希腊联军因此节节败退,阿伽门农只好遣人请求阿基里斯参战,但是阿基里斯不为所动;阿基里斯好友帕特罗克洛斯被赫克托尔所杀,阿基里斯为了替好友报仇,改变初衷重返战场,他战无不胜,亲手杀死赫克托尔,因此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只身与阿基里斯交涉,希望能用重金赎回赫克托尔的死体。
奥德赛描写伊塔卡岛国王奥德修斯攻克特洛伊后返回家乡,却在途中漂泊了十年的故事。
两部史诗都主要描述英雄的故事,但是风格上仍有所差异。伊利亚特描写特洛伊战争中的两军的激烈厮杀,奥德赛描写英雄作为普通人的感情。荷马史诗深动刻画众多英雄形象,阿伽门农傲慢无礼,阿基里斯恃才自傲,赫克托尔爱国护民,奥德修斯聪颖睿智,潘尼乐普贞洁不二等等。
虽然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各有千秋,但是它们无论在内容还是风格上,都没有互相孤立,而是互相衬托。伊利亚特的焦点是阿基里斯的故事经历,但是它的结局直到奥德赛中才有交代。奥德赛的主角是奥德修斯,可是他的英雄形象在伊利亚特中已经有了鲜明的形象,并且暗中埋下了伏笔。此外,奥德赛中交代许多在伊利亚特中已经出现的重要人物的结局,因此奥德赛就是全部荷马史诗的共同结局。
两部史诗除了本身具有史料价值外,描绘从氏族部落时期到奴隶制萌芽之时古希腊社会的生活场景。在史诗的描述里,众神的干涉尽管产生了重大的作用,显示了命运的威力,但是人的勇猛坚强、忠厚诚实,以及崇尚自由和光明的美好品德,也会影响自己的命运。
《荷马史诗》的作者是公元前的伟大诗人荷马。该书是其代表作,也是使荷马至今广为流传的原因。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讲述了阿珈门农,阿开奥斯人的国王,阿特柔斯之子,在十年前,在盛大宴会上,因为大蛇吞食九只雏鸟与一只成鸟而得到了宙斯的神谕:他们将乘上巨大的船只所组成的舰队,集结众多优秀而同天神般的领袖,号召其最为英勇的勇士,将这些英雄豪杰聚集起来,背井离乡,踏上十年征程,以征服最为宏伟庞大的`特洛亚城(伊利亚特)。最后,满载战利品与荣耀而归,同时,也是为他的兄弟,伊里斯报仇,重夺荣耀的故事。
放在中国美人可没那么好的待遇。红颜祸水,烽火戏诸侯,一骑红尘妃子笑等等,岂不弱爆了,还广招骂名,每一个都死的很难看。
民族性格使然吧?真是相去深远。
以美人嫁青壮年,碰到的人,生命大好,懂得美,理解美,宠溺美,眷恋美宽容美,所以无论男人女人之美都能美的肆无忌惮,让人彻头彻尾的甘愿匍匐称臣,多好。
特洛伊战争总体上弥漫着一副悲壮的色彩,甚至是能够说是凄美的,为权利抛弃亲情而死的人是可悲的,他同时也为人所不耻;为荣誉而战的人是可怜的,可是你找不到适宜的角度去同情他;为感情而死的人是可爱的,但不负职责的感情又是可憎的;为国家而死的人是可敬的,正如那句,“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或者是记忆中的某个角落。古希腊神话里的很多人物本身就带走杯具色彩,你无法去说,究竟是他选择了命运还是命运选择了他,是预言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预言。或许是因为大海过于浩瀚你永远都猜不透、看不清,又或许是你被现实所蒙蔽了眼睛,已经无法去看清。无论是何种原因,命运这枚棋子,无论是在谁的手中,都显得有些举棋不定,这是众生常态。
我们似乎都钟爱杯具,因为它总能带给我们内心带来悸动,又或许是我们悲悯的天性使然,总会有一些人经由此走进我们的内心,我们无法排斥。《荷马史诗》是早期英雄时代的大幅全景,也是艺术上的绝妙之作,它以整个希腊及四周的汪洋大海为主要情节的背景,展现了自由主义时代的自由情景,并为日后希腊人的道德观念(进而为整个西方社会的道德观念),立下了典范。继此而来的,首先是一种追求成就,自我实现的人文伦理观,其次是一种人神同性的自由神学,剥除了精神世界中的神秘恐惧。《荷马史诗》早已被尊为了“希腊的圣经”。既然已是圣经,便自然能够更为人所理解。
我不明白是否会有人像我一样总是对那已逝去的古希腊王国有着如此强烈的向往之情,可能我更向往的是那份情结,那些悲壮的,自由的,甘于付出,敢于冒险的一切都令我着迷。一段历史若只是有欲望使然或许它永远都无法让人感动,但你若从中窥见了那点点滴滴情感所缀连的小细节,便会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了。而古希腊最能吸引人的除了它的杯具色彩之外,还有它的礼貌发展,它对英雄有着百分之百的尊重,对文学创作的高度支持。历史的发展需要纪实,但同时也需要想象,每一个时期的人们都需要有神话或者一些信仰来慰藉心灵,古希腊神话做到了前者,《荷马史诗》完成了后者,正是由于二者的碰撞与磨合才让希腊王国对我们有着如此深刻的吸引力。
于空闲时,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于时光的静谧里,于茶香的温润中,细细阅读这本书,让那些战场上的厮杀,家园里的.温情在你脑海中慢慢驰骋吧,它总会让你有所收获,也许心灵上的感悟,也许是内心深处的触动。不管怎样,用心去阅读一本书时,至少在那一刻,你的心灵是纯净的。
文档为doc格式。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写,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可以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西方的神,本就是人化的神,与东方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截然不同。之后,史诗从神正式写到人的欲望和贪婪。人对情欲、对权力、对荣誉的贪婪。然而,男人和女人的欲望和贪婪却有不同,也许男人的欲望要纯粹得多——可以为了女人,放弃王位;为了权力放弃女人;也可以为了荣誉放弃一切。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己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任。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也许,只有真正的智者才能知道,只有美好的品质才能帮助自己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己。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终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最终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异常英勇,并且他射箭技术异常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头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异常坚固,打起仗来异常厉害,最终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可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能够刀枪不入了啊!)。
下头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可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十分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明白,仅有阿克琉斯一个人明白,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可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请为我述说,缪斯啊,那位机敏的英雄,在摧毁特洛亚的神圣城堡后又到处飘泊,见识过不少种族的城邦和他们的思想;他在广阔的大海上身受无数的苦难,为保全自己的性命,使同伴们返家园。但他费尽了辛劳,终未能救得同伴,只因为他们亵渎神明,为自己招灾祸:一群愚蠢人,拿高照的赫利奥斯的牛群饱餐,神明剥夺了他们归返的时光。女神,宙斯的女儿,请随意为我们述说。
诸神归还奥德修斯的和平与家庭的同时,我也被故事所动容。古老的希腊在冥冥的记忆中淡淡地,像画卷一般一点一点完整地摊开。这样才算有了结果。我在某个早晨开始阅览,也在某个早晨感悟至深——第一次与两千五百多年前的历史重重地握手。
我不是一个善于评书的人,毕竟古典大成,我只闻其貌,未得其详。甚至也是囫囵吞枣地观书。当人类的足迹遍布,信息交织在泛滥的电子之中的时候,抽身其中,静心阅读。“大地上呼吸和行动的所有生灵之中,没有哪一种比大地抚育的人类更可怜。”阿基琉斯如是说。辍笔已久,但不变的是书香。
当那初生的有玫瑰色手指的黎明呈现,奥德修斯告诉世人,神明安排了一切多舛的命运。富者有百牲祭予天神,穷苦者只能用儿女来献祭。最乏的是奥德修斯那种大白天下:主宰命运的气概!他告诉独眼巨人,他眼睛的缺失是宙斯的魔咒,并非命运的安排。他渎神,却不是抱怨。因此,众神的愤怒与欺骗不会磨灭英雄的信仰,相反,这恰恰是考验。
事实上,我也曾怀疑过,这一切是否是众神所指。命运之石就如同奥德修斯,不断在困境中求生。如果我放下手中的笔会怎样?它也许会落下。但我未曾落下,我如何知晓?是因为这世界的规律吗?可是这并不代表固有的规律啊!放手,这支笔会掉,可是放不放手却是由我决定的。也许,自己的决定才是最难倒众神的吧。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爱生之极,进而爱群。奥德修斯作为国王,深爱着他的子民。而我,虽然没有尊耀的身份,却要在生活中热爱每一个人——我又想起了这位作者,荷马。他是盲人,却认识玫瑰。他似乎没有看过这个世界,却又有史诗中字里行间的坎坷艰险,就像不会发光的月亮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你见过这样可以流着泪去阅读的史诗吗?你见过这样可以融入你梦境中的史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