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3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篇一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善治逻辑。
为谁而治?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历史一再证明,任何政权只要脱离了人民,就免不了覆灭的一天。公报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以人民心为心的初心和恒心,开宗明义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道出了中国之治民为本的善治逻辑。爱民者民恒爱之。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就一定能够汇聚起人民群众的磅礴伟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就一定能够无往而不胜。
由谁而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
真正的民主绝不是形而上学的泛滥民主,也不是政党制衡的多元主义、权力分享,而是以坚强的国家权力结构来保障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公报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民主的实现需要国家权力结构的支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所在。正是党的坚强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才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这样的民主才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样的治理才是真正的良序善治。
为何善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依法治国。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良法善治的基本遵循,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坚实保障。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上的政权经历兴衰治乱,往复循环呈现出的周期性现象。共产党人凭什么走出历史周期律?公报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扎紧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永葆以人民心为心的政治本色,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中国之治给出了跳出历史周期律的善治逻辑。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朝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努力,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我们就一定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起更加有力的坚实保障。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篇二
@党员干部:请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站好“c位”
“c位”,指中间位置、重要位置。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要坚持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凝聚全社会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全面贯彻纲要精神和要求,自觉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站好“c位”。
在依法行政中站好“c位”,当好法治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党员干部时刻带头厉行法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法治意识的强弱、法治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成效。党员干部的处事方式、日常言行等更是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要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法治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培养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严格执法中站好“c位”,当好法治社会建设的“服务员”。“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如果法律不能严格执行,那就会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如果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社会就会失去起码的公平公正,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全体执法一线干部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让每个案件都能彰显公平正义、经受人民检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要狠抓执法监管,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人性化”。同时,要杜绝“人情化”,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
在全民普法中站好“c位”。当好法治社会建设的“宣讲员”。“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国民法治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法治环境建设的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改变“曲高和寡”的窘境,变政府“独唱”为全民“合唱”,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成果。只有将法律信仰印刻在每一位国民心中,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才能把全民知法、守法、信法、用法变为现实,人民群众对法治强国建设的需求才能得以实现。
法治社会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务必强化“c位”意识、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行稳致远。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篇三
法治建设要让人民无“法”不爱
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
笔者认为,推进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要在全国上下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大环境,法治不但要有“广度”“深度”“力度”“硬度”,还更应有“温度”,只有充满了“温度”的法治,才能让人民无“法”不爱。
法治“从人民中来”,须做到“立法有温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的文章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这表明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的所急、所需、所盼,加快完善保障民生民本的法律制度和法治体系,让法律成为人民捍卫自身权利的坚强后盾。国家所立的每一项法其实都是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无论是经济、教育、交易,还是健康、医疗、养老等都离不开人民的身影,法治“从人民中来”,也就是每一项立法都应是深入人民、关注人民、了解人民之后的“立法为公”的集中体现,让人民在法治中也能不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如此才算得上是“立法有温度”,为公立“法”方能为民所“爱”。
法治“到人民中去”,须做到“执法有温度”。法治的作用是为人民明示可为与不可为之事、矫正偏离正轨之行为以及预防可见性错误的发生,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法治最终还是要“到人民中去”。法律作为人民最严格的行为规范,却依然有部分人会有意或无意地出现违法行为,或轻或重地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在人人平等的法律面前,违法则必究。事实上法律本身就是带有“温度”的,如“免除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等,然而,法治温度的体现最关键还是在于“执法有温度”,执法有温度就是要让恶意违法者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还受害者一份公道,让无意违法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到最轻处罚,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治只有先做到了“执法为民”,才能做到“执法有温度”,为民执“法”方能为民所“爱”。
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只有坚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才是有温度的法治,而这样的法治社会自然会让人民无“法”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