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自传初二500字(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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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3 00:00:00    小编:阿楠木木qaq1

2025年自传初二500字(优秀14篇)

小编:阿楠木木qaq1

有效沟通是保持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我们应该学会如何与他人更加有效地沟通。写总结时要突出重点,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些优秀的总结范文,相信会给我们写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自传初二500字篇一

我有一个小小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小小的鼻子。总之,五官都是小小的,我其貌不扬,但乐观开朗,每天嘴上都是笑容,长的很普通的面容,我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既没有嫦娥那样的风采,也没有西施那样的美丽,但我有一颗漂亮的心。

我就是蔡华双,我的名字在我看来有种怪怪的感觉,感觉有些像男孩子的名字,以至于我的性格会被人认为是一个假小子。不瞒您说,我自己也会这么认为,因为我的老妈总会说我不听话。

我有点好动,也许这就是乐观主义者的特征吧。每次下了都会飞奔到操场上尽情的玩耍,玩的乐不思蜀,只有那讨厌的上课铃声响起,我才会收回心思,继续努力学习。

我从来都不知道烦恼是什么,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每当同学或朋友遇到困难时,我都会主动前去帮忙,但有时,我的帮忙会被他们认为是捣乱,快乐的我也有许多的缺点,就比如这样,“好心办坏事”。

这就是我,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快乐,能让你们喜欢上我。

自传初二500字篇二

倏忽十四个春秋,已从我指缝间溜走。十四载里,哭过,笑过,疯过,乐过,我依然可爱。

呱呱坠地那天,妈妈见我脸颊绯红,心生怜爱,继姓“吴”,起名“姝宇”,意为宇宙美玉,再无第二。而我,像极鲁迅笔下的小草,“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这就是我,生也坚挺,死亦顽强。

小时候,有几个知心玩伴,每天很晚回家,免不了妈妈一顿轻训。一天,最好的朋友从幼儿园转走,这对我来说,是多么重大的打击!平生第一次,感受到生离似死别,心里的不舍,老天最清楚。傍晚离别时,“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不谙诗意,但惜别情。夕阳映红天际,丝丝缕缕的晚霞很久很久才消散。两个小不点,站在晚风中道别,既可笑又可贵。我执意送她,和她最后一次牵手。两只小手相牵,走着走着,就奔跑起来。风啸耳畔,夕照无情。大概是太过于专注彼此,没有顾及路上铁柱横拦,我跟她轰然相撞。结果,我很惨,头上撞彩,错别儿伴。如今,疤痕仍浅浅地印在额头,而儿伴已不知去向何方,友谊逐渐淡然。执拗的我,心里永忆那晚的一切。

后来,心智成熟,我找到了最爱一一画画,坚持要上兴趣班。然而,父亲并不支持,他认为我只需要专注于学习就行,不必多此一举。平时乖巧的我,第一次违抗父命。我软硬兼施,费了不少劲,凭一个少年的心思,凭一个少年的诡计,想要一种特别的生活。当然,我的伎俩在大人眼里不值一提。而我的父亲,那天,严肃地看着我。我毫不畏惧,笔直站立,迎着父亲的目光。父亲看到我眼神中的热爱,看懂了平日里无欲无求的我此刻最渴望的东西,看懂了我想要为之奋斗的意愿,终于点头同意。我想,不是自己的计策得逞,套住了父亲,而是父亲知道,这是我的梦想,是我要飞翔的翅膀。

“你剪掉我的翅膀,却怪我不会飞翔!”我不想让自己和父亲都后悔。我知道,父亲的用意,不是不支持我,而是怕我仅有三分钟热情。我会用行动,告诉父亲,我会珍惜,更会坚持。

自传初二500字篇三

我叫xx,是个独生子,生长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父亲任职小学教师,母亲是个才艺班教师。在父母亲的陪伴以及呵护下逐渐的成长,和乐融融,快乐的过着每一天。

我的性情很大方以及乐观,有些在别人看起来很理所当然、微小的事物,都会令我觉得非常幸福,而我也常帮助别人,努力把这些小幸福散发给周遭的人。所以我凡事都想的开,遇到不如意的事,便一笑置之,努力面对并想办法去解决。人生是一段不断重复着“高低起伏波浪曲线式”经验的过程。所以我能深深体会这一点,遇到挫折会咬紧牙关,突破困难,勇往直前。生气是很伤身体的,同时火爆的磁场也会伤及周遭的人,因此我不常发脾气。所以我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拥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喔!

我的兴趣是画工业设计图、看电影、打电动、看书……我常会利用时间画工业设计图,那是我最大的消遣及情感发泄之处,虽然画的东西目前不可能会实现,但在创造的世界里翱翔的滋味真是太美妙了,那就像是在天堂坐着云霄飞车,耳边同时听着令人飘飘欲仙的乐曲,心中涨满着令人兴奋莫名的成就感的事。看书则是我的.身心镇定剂,一看起书来,就可使人的身心放松,稳定,进入作者所要表达的情境,和它一起悲伤、欢笑!而当我发现阅读的附加价值――增广见闻、充实知识,同时使我成为一个心灵丰硕、智慧敏捷的人时,我竟然更加热爱这个美好的嗜好了。

而记得在我中班到大班的幼儿时光中,我拍了许多部的广告,那则是我非常特殊又珍贵的人生经历!我从一个无法耐心等待的孩子成熟至大人的一个复杂的指令则即可以马上反应执行,无数的试镜、ng的镜头磨练了我异于常人的耐力及面对挫折感的能力,除此之外我的应变能力及表演、演说的台风也异发成熟,并且拍广告的酬劳亦存下了我人生的第一桶金……这一切的附加价值真是太美好了!而我最得意的成就则是曾经拿到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第七名,海峡两岸美术比赛金牌奖,全国学生美展第二名,校际英文演讲比赛第一名……这些既丰美又具有成就感的果实再在都是激励我拓展人生的原动力。

xxx发明电灯,改变了全世界的生活作息;xx发现地心引力,改变了人类的认知及开展了科学的新领域。我,梦想成为一位发明家,希望创造出使人们生活轻松便利,无污染的发明。我还希望成为一位工业设计师,改变现代的计算机、电视、手机、汽车、飞机……科技物品,假使在几百年后依然有人记得我的名字而如此的名留青史,不就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吗?我觉得人生就像一场漫漫的棋赛,又像一部影像不断交错的电影,棋赛与电影精采与否完全掌控在你的手里。我愿我是一个高明的导演以及人生操控师,把自己人生的每一个片刻都剪辑的恰到好处,棋局的每一部都踏的稳当扎实,而让自己可以在历史的洪流中激起一点的浪花与涟漪,那便是我人生意义的最高价值成就与快乐的展现呀!

自传初二500字篇四

浓浓的眉毛,配上一对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不大不小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还有一张瓜子脸——这就是我。

我的爱好很广泛:看书、听音乐、上网、打羽毛球,当然还忘不了睡觉。特长只有一个,我爸爸说我的腿特长。我这个人脾气善变,有时候很温和,可是生起气来可不得了……我小时候出过许多洋相,嘿嘿,有点难为情的说。接下来就是我的故事了。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很好动、淘气,出过许多洋相。还记得有一次,我四岁时和爸爸妈妈一起到乡下外婆家去玩。调皮的我到处乱跑,还把外婆邻居家养的鸡、鸭赶得到处都是,害的他们要亲自去找回了。

还有一次,我突发奇想,把自己的公仔都摆在我的床边。妈妈看了,就问:“你怎么把床弄得那么乱,还把公仔摆得到处都是?”“让它们做我的守护神呗!晚上睡觉时它们就能保护我了。”我说道。唉,又出了一次洋相。

尽管如此,我还是一个很活泼、快乐的女孩。哦,对了,忘了告诉你,我是谁了,我叫曾小于。

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

自传初二500字篇五

我,一米五三的个儿,偏瘦。从外表看,弱不禁风,除此,似乎再也没有其它的长处。不过我认为,本人最大的特点,还应该是在生活中乐观和积极向上的态度了。

记得有一回,妈妈叫我在二十分钟内去邮局寄一封信,我刚走到楼下,便发现我的自行车的轮胎不知何时被扎破了,这时,换作旁人一定会气得暴跳如雷,想教训那个没有公德心的家伙。但是如果换了我就不会这么做,我当时急中生智,用坐公交车来代替骑车,虽说多花了一点钱,但是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我暗暗得意起自己的聪明,如果不是乐观的态度塑就了我的个性,那么即使有再多的时间也是完不成任务的。

还有一次,我生病了,要输三天液。我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不用再上学了,害怕的是打针疼,而且要两个小时才能输完液呢。我安慰着自己:“不要害怕打针,打针的时候虽然很疼,但是能治好病啊。”有了这个想法,我就不害怕了。于是,扎针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疼,还拿了一本书看,不知不觉中,点滴就打完了。

记得孔子曾经说过:他的弟子——颜回,曾经在一座空无一人的大山里,住在一间破落着去适应它,这样才能在生活中脱颖而出。

这就是我,就是我生活的态度,一个看似平凡的人,却也有着不平凡之处。

【评析】:

这篇自传写得不错。自传者,在于传达其精神气质。本文借助两件小事以及对颜回的看法,勾勒出自己乐观积极的个性。行文流畅,语言表达力较强。若想进一步改进,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来深入地展示自己的性情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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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初二500字篇六

家中有一父一母外加一姐,父亲乃市政公司一职员,母亲乃一名副其实全职太太,姐姐目前就读于潍坊学院,是一大二学生,成绩那可谓首屈一指。家境如何,并不影响我们的生活,一家人其乐融融,无话不谈。

20xx年,我终于跨进了校门,成为了日照第三实验小学中的一员。昔日的欢乐被我所认为的困难且乏味的知识替代,虽是如此,但成绩还是比较可观,都是大家眼中的好学生。

20xx年9月,我正式成为了一名中学生,在班内担任课代表、宣传委员等职务。不知从何时起,我就成为了同学眼中的母老虎,其实这不怪我,或许是我的性格所造就的“成就”吧。说到这里,再简单介绍一下自己的性格,可能是因为父母的教育吧,我很争强好胜,什么事都想很努力的去做,但也许正因为如此,遇到的困难就越多,所以也养成了爱哭的性格。不过,在以后的生活中,还是希望能学会坚强,正视一切困难。有人说我对人不友好,但我想解释一下,交友,要交好友,学习不求上进的,没必要多费功夫。其实,我也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常常会为他人的命运而落泪,这点,可能知道的人寥寥无几。总之,我就是个性格多变的女生。

从小到大,我都是大家眼中的乖学生,得到的荣誉自然也不少。

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作家,用笔尖点缀出一片朦胧的世界,用真心塑造出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将自己的情感赋予笔下的生命。

我的'爱好有很多。我常常喜欢在清晨,享受阳光的沐浴;我常常喜欢在深夜,享受宁静的惬意;我常常喜欢在雨天,享受自然的美丽;我常常喜欢在书页间,寻找唯美的痕迹。

13年的人生体验,使我认识了世界,使我学会了感恩,使我懂得了追求,使我看清了脚下的路。我知道,只要肯努力,我的未来不是梦。

自传初二500字篇七

转眼间,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13年了。从不懂事变得懂事,中间经历过了许多事情。有开心的、有伤心的、有美好的、有难忘的、也有有趣的......这些事都给予了我许多珍贵的回忆。

我非常喜欢看书。记得四年级,有一次我把爸爸给我买早餐的钱给存起来了,打算买一本我梦寐以求的书,早餐就不用吃了。存了一个多月的早餐钱,终于,如我所愿,书,买到了。但同时也因为一个多月没吃早餐而患上了胃病。看完医生后,回到家里,爸爸妈妈说我为了看书简直是不要命了,我傻笑了一下就跑回房间里看书了。

我很执着,同时也很没耐性。

不管做什么,我都是三分钟热度。学电子琴、画画、学滑板......刚开始我都是兴致勃勃,充满信心。但没过多久,我一看到那些东西就像扭头跑掉。我也很讨厌这样,可是又改不了。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会遇到许多像这样的烦恼。但我不会畏惧,我会勇敢的去面对它。因为烦恼不会因为你怕它而消失,反而会因为你怕它而得寸进尺得逼向你。

在未来,还有许多未知的事物在等着我。只要愿意去探索,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有坚强的意志和勇气,就能走向成功的道路。

自传初二500字篇八

转眼间,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13年了。从不懂事变得懂事,中间经历过了许多事情。有开心的、有伤心的、有美好的、有难忘的、也有有趣的......这些事都给予了我许多珍贵的回忆。

我非常喜欢看书。记得四年级,有一次我把爸爸给我买早餐的钱给存起来了,打算买一本我梦寐以求的书,早餐就不用吃了。存了一个多月的早餐钱,终于,如我所愿,书,买到了。但同时也因为一个多月没吃早餐而患上了胃病。看完医生后,回到家里,爸爸妈妈说我为了看书简直是不要命了,我傻笑了一下就跑回房间里看书了。

我很执着,同时也很没耐性。

不管做什么,我都是三分钟热度。学电子琴、画画、学滑板......刚开始我都是兴致勃勃,充满信心。但没过多久,我一看到那些东西就像扭头跑掉。我也很讨厌这样,可是又改不了。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会遇到许多像这样的烦恼。但我不会畏惧,我会勇敢的去面对它。因为烦恼不会因为你怕它而消失,反而会因为你怕它而得寸进尺得逼向你。

在未来,还有许多未知的事物在等着我。只要愿意去探索,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有坚强的意志和勇气,就能走向成功的道路。

自传初二500字篇九

我,一米五三的个儿,偏瘦。从外表看,弱不禁风,除此,似乎再也没有其它的长处。不过我认为,本人最大的特点,还应该是在生活中乐观和积极向上的态度了。

记得有一回,妈妈叫我在二十分钟内去邮局寄一封信,我刚走到楼下,便发现我的自行车的轮胎不知何时被扎破了,这时,换作旁人一定会气得暴跳如雷,想教训那个没有公德心的家伙。但是如果换了我就不会这么做,我当时急中生智,用坐公交车来代替骑车,虽说多花了一点钱,但是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我暗暗得意起自己的聪明,如果不是乐观的态度塑就了我的个性,那么即使有再多的时间也是完不成任务的。

还有一次,我生病了,要输三天液。我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不用再上学了,害怕的是打针疼,而且要两个小时才能输完液呢。我安慰着自己:“不要害怕打针,打针的时候虽然很疼,但是能治好病啊。”有了这个想法,我就不害怕了。于是,扎针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疼,还拿了一本书看,不知不觉中,点滴就打完了。

记得孔子曾经说过:他的弟子——颜回,曾经在一座空无一人的大山里,住在一间破落着去适应它,这样才能在生活中脱颖而出。

这就是我,就是我生活的态度,一个看似平凡的人,却也有着不平凡之处。

【评析】:

这篇自传写得不错。自传者,在于传达其精神气质。本文借助两件小事以及对颜回的看法,勾勒出自己乐观积极的个性。行文流畅,语言表达力较强。若想进一步改进,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来深入地展示自己的性情爱好。

自传初二500字篇十

在20__年5月15日,我来到这个世界,经过父母的养育,父母的教育,在他们的怀抱重长大,渐渐地我进入了我梦寐以求的中学。现在,我就读于金海中学0811班,今年15岁了,是一个遵守我自己原则的人,我在心里想着我每天要怎样过才快乐、才开心。

在这三年里,我学会了许多,看到我的不足,找到我自己的缺点;让我最满足的是我还交了许多朋友。

这三年中,我学的东西可能是有限的,但我知道学无止境,所以我会一直努力下去,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生活中。当然,这三年中也给我留下了不少深刻宝贵的记忆:由于同学下课嬉闹的;有上课不认真被老师批评的,当然也有一些被表扬的,等等。这些珍贵的记忆,握会一直留在脑海中,一直都挥之不去。

也许我以后并不会在重点中学读高中,但我会记住给过我初中三年美好生活的学校,也很感谢老师们含辛茹苦的教我们知识,让我体验了很多我从未接触过的事情,我永远也忘不了自己做过的第一个化学实验,业绩的自己连接的第一个电路,这些有趣的而精彩的机会都是老师们给的。

自传初二500字篇十一

用岁月来形容沈从文所度过的时间再合适不过,比大多人的都更掷地有声,在潺潺无声中。之前听说过他的生平很传奇,看完更觉得是自然,水到渠成。

他好好奇。他用乡巴佬的身份打量感知着这个世界:多泅几次水是好,多翻几座山是好,多见几个人更是了不得。采厥子,学兵器,吃年糕,看剃头,都是新鲜好玩。跋山涉水地,不惜一切代价地,为了看大家口中说美绝的巫峡。真实而强烈的情绪毫不费力地打动我,惦记着也要去看看。回想起在一次沙龙上许知远略带愠气地说,我只是好奇为什么今天提问的年轻人都在问我该怎么走,怎么选;没有人对自己以外的世界表示好奇,没有人问我在埃及,在腾冲发生了什么新鲜事。不无道理,我们习惯了自己账号下的世界,习惯了“有新啊微博,请点击”,新鲜成麻木,关心谈不上,更不提感受。

好随性。在玩的年纪里,他便逃学,即便是要被挨打的,也还是要逃;在求知的年纪里,他便读书看报,寻找能说上话的朋友;不被钱拘囿,"连请客吃饭这种事情都做了,剩下的钱真的别无用处".

还有淡定。看人下菜择时谄媚的富人,贪恋美色杀人如麻的大王,都被归纳为人性的一种表象,自然看待。看杀人,看离别,他都是娓娓道来。如同在3d电影极致的刻画之后,黑白默片更会让人静下来观看一般。

生活得太用力会没有美感。随心点更绮丽。

很想看他笔下的巫峡,该会有多新奇。

自传初二500字篇十二

听奶奶的回忆,两三岁时的我可不是一个乖乖女。幼时的我特别喜欢玩弄窗户的木窗扇,用手掰开来又使劲地关上去,反反复复地玩弄着,我听着一声声“啪!啪!”的清脆响声,开心极了,我越扇越起劲。突然,“咣!”的一声,木窗扇掉了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着了我的脚。“哇——哇!”我本能地放声大哭,也许是木窗扇坏了,我不能玩儿的缘故吧!

渐渐地,哭声和笑声送走了幼儿的时光,岁月带来了朝气蓬勃的我。

六岁时,我上了幼儿园。可是懒散惯了的我怎么会自觉听老师的话呢?我经常上课吃东西,跟旁边的小朋友讲话。当老师批评我时,就放声大哭。我不喜欢做作业,每次妈妈要我写作业,我都会用许多借口搪塞她:“我做完了。”“今天老师没有布置作业。”“过一会儿再做。”……令妈妈头疼不已。后来,爸爸“斥巨资”把我送去暑假补习班上课,终于把贪玩、爱撒谎的我打造成一个规规矩矩的小女孩。可谓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哦!

其实,直到今天我都还怀念童年的时光,怀念那个调皮、天真的我。也许你们能从我的自传中,看到隐身的我吧!

我是唐__,唐__就是我,于__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起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现在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现在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可以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妈妈评语:能中肯的分析自己,缺点说得很准,但怎么能改正自己的缺点,有想法么?

浓浓的眉毛,配上一对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不大不小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还有一张瓜子脸——这就是我。

我的爱好很广泛:看书、听音乐、上网、打羽毛球,当然还忘不了睡觉。特长只有一个,我爸爸说我的腿特长。我这个人脾气善变,有时候很温和,可是生起气来可不得了……我小时候出过许多洋相,嘿嘿,有点难为情的说。接下来就是我的故事了。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很好动、淘气,出过许多洋相。还记得有一次,我四岁时和爸爸妈妈一起到乡下外婆家去玩。调皮的我到处乱跑,还把外婆邻居家养的鸡、鸭赶得到处都是,害的他们要亲自去找回了。

还有一次,我突发奇想,把自己的公仔都摆在我的床边。妈妈看了,就问:“你怎么把床弄得那么乱,还把公仔摆得到处都是?”“让它们做我的守护神呗!晚上睡觉时它们就能保护我了。”我说道。唉,又出了一次洋相。

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

我,一个爱哭爱笑,多愁善感的女孩;一个不高不矮,希望能得到父母谅解的女孩;一个勇敢活泼,充满自信的女孩。

今年年方十三,正是既糊涂又聪明的年龄,初次面对人生的考卷——小学毕业升学考,经过了紧张又刺激的考试,迎来了令我憧憬已久的中学校园。

我虽爱哭爱笑,但也有苦有甜。将面临小学毕升学考,老师每天布置很多作业,压得同学们都喘不过气来,每天做作业做到晚上十点,已是家常便饭,但我们还是坚持的度过这个难关,在这个小学毕升学考中,许多同学都取得了高分数,我们心里比吃了蜜还甜。都觉得考试前的坚持和努力是值得的。

我虽不高不矮,但在班上也算是个矮冬瓜,经常受到同学们的讽刺“hi,矮冬瓜”“小矮子”,但我从不在乎这些,因为我要用实际行动来让我长的更高。曾经,我为了长高,每天要吃一碗半的饭,经过我的努力,今年我长高了将近五厘米,我高兴极了。自此很少同学对我说“矮冬瓜”“小矮子”这类话了。

我虽勇敢活泼,但我也胆小怕事。十岁时,我去奶奶家玩。一天,看见李大爷他拿了两斤梨回来,伙伴们闲着无聊,便出了个主意:去把李大爷家的梨拿过来废了吃掉。伙伴们都答应了,唯独我不答应,他们问我问什么,我说:“偷人家东西多不好,万一被李大爷发现了怎么办?我们可是要挨打的。”“不怕,”经过虎儿的万般劝说之下,我还是答应了。我和妞妞守门,虎儿和小燕子去偷,我们顺顺利利把梨偷了出来,几口就吃了。吃了后我害怕极了,生怕被李大爷发现。最后我决定跟李大爷道歉,并用自己的零花钱重新买两斤梨还给李大爷。

这就是我,一个爱哭爱笑,不高不矮,勇敢活泼的女孩。你们愿意和我教朋友吗?

姓陈,名祖利。大家好,我叫陈祖利,像祖国的国旗一样高高飘扬,像利刃一般刺向敌人的胸膛。呵呵,是不是很有爱国味道的一个名字。

20__年7月11日,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我突如其来地来到了人间,我的父母高兴极了。我眼睛小小的,头圆圆的,头发看起来像小草一样柔弱。

3岁的时候,我上幼儿园了。在幼儿园我很顽皮,但也很可爱。妈妈常年在外打工。所以我缺少母爱,很孤独。

6岁的时候,我上一年级了,认识了好多同学。他们陪伴着我,关心我,照顾我。一天,在上学的路上我不小心摔了一跤,腿擦破了皮。那天正下着倾盆大雨。我放声大哭起来,多么希望有个人能过来扶我一把。可没有。我狼狈地走到学校,同学们一双双眼睛盯着我,一个劲地问我:“陈祖利,你怎么了?”听到这句关切的话语,我再一次流出了泪水。原来同学们还是在乎我的。

12岁那年,我迈进了初中的大门,似乎懂得了我的人生。“学习”这个字眼头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也给我的梦想插上了一双印有“科学家”字样的翅膀。我想当科学家,一个是因为我那勤劳的母亲,她为我付出了太多,我不知道怎么来回报她。我想只有我做一个有用的人,方能令她感到骄傲吧。当然也因为我的脑袋里一直有一个想法:要是能研发一种可以预知未来的东西就好了。这样人们就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在通往遥远的地方,书是伴随我一生的朋友。我爱看书,尤其喜欢科普类的书籍。我要先用知识武装大脑,方能让梦想的翅膀真正飞起来。

如今,我正在努力的路上,你呢?

自传初二500字篇十三

我叫凌源,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有11个春秋。我是一个和爸爸性别一样,快乐活泼的男孩,我属白羊座,性格冲动,粗心,急躁。整天嘻嘻哈哈,没主见,缺点很多。我的外表和属相相符,我生龙活虎,特有气势。我现在就读于雁江一小六年级七班,这个全校人数最多的温暖团结的大集体。

我长着胖乎乎的脸,145厘米的个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医生加上了眼镜,悲哀呀!小小年纪就戴上了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我爱穿一身休闲服,走起路来挺有精神。

我清明出身,妈妈说我小时候身体很弱,风一吹就感冒,父母操了不少心。小时候,我有时很安静,只要咬着东西就能睡得香香的;还有时很傻,大家看我发呆的样子就会笑的人仰马翻;有时我还很调皮,爱乱打人,经常把家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笑不得”。长大一些步入小学以后,我特倔强,父母说一句,我顶十句,还爱钻牛角尖,亲戚朋友看我是小孩子,也就不以为然,可我却顶个没完没了,还坏了许多重要的事,终于有一天,父母忍不住把我痛打一顿,那个疼呀!我伤心地哭了“两天两夜”,吵得得家里鸡犬不宁。最后还是妈妈给我进行了心理疏导,才让我平静下来。

弹琴,我曾获得四川省优秀人才艺术大赛二等奖。我也爱打电脑,爱看电视,爱玩各种现代高科技游戏。虽然有点上瘾,但总能克制自己,只要在考前复习期间,你休想在任何电子设备前找到我,就连我最着迷的《反恐精英》游戏也吸引不了我。

我就是我,一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少年。怎么样,给我个评价!欢迎你和我做朋友。

自传初二500字篇十四

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

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

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

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

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

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

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

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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