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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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3 00:00:00    小编:高工要跑路

2025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告(五篇)

小编:高工要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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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告篇一

为深化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成果,有效解决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宜政传〔20xx〕13号)和市第九巡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县领导牵头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从20xx年5月27日开始,在八大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分行业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和隐患清单,对风险实行分级管控,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对市巡查组交办的问题和隐患全面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一)建筑施工领域。少数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或边报批边建设情况;部分工程存在施工层层转包现象,一些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和监管不严;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施工操作规范要求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不齐全;特种作业从业资格、管理要求不严,安全管理人员缺失或不在岗。

牵头领导:余巧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住建局

(二)交通运输领域。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仍占事故总亡人数的90%,事故发生在国、省、县道和农村道路,私用车辆和货运车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车辆;普通货车和物流运输车辆“全挂靠”监管不到位,客车、旅游车辆、危化运输车辆的禁行路段和gp定位系统监管不到位,“三超”、酒驾等现象仍然存在;乡村道路路面狭窄、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点多面广,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少;驾驶员从业资格、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牵头领导:许洪斌(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交通局

(三)地质灾害领域。地质灾害风险点和隐患点较多,监管合力不够,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事故。

牵头领导:余巧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国土局

(四)校园及校车领域。学校周边学生及家长租房现象较普遍,学校周边坏境整治不力,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接送学生车辆车况不佳、管理不严,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较突出;各类校园运动设施、老旧教学楼及老式厕所、楼梯因年久失修、维护不到位,易发生倒塌等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学校安全管理、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等需进一步加强。

牵头领导:吴小将(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教育局

(五)“僵尸”和停产企业行业。该领域因停产导致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缺失;存在非法出租、转租生产等现象。

牵头领导:董伟(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经科委

(六)特种设备领域。全县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量大面广,检测措施跟不上,维修保养不及时,少数长期带病使用,存在监管漏洞;特种设备操作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人员从业资格证不符合规定;场内机动车辆、索道等游乐设施若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

牵头领导:汪从永(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市场xxx

(七)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企业应急管理及演练不到位;加油站、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安全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牵头领导:董伟(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安监局

(八)消防安全领域。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少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较突出;老旧街区房屋的电气火灾隐患点多量大;餐饮业消防隐患较多;洗浴足浴场所、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休闲娱乐场所消防不达标。

牵头领导:汪从永(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县领导要亲自研究,并亲自主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行业领域组织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具体组织、跟进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专项整治成效负总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区域和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办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督察督办;县监察局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执纪问责,从严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不到位等行为。

(三)强化齐抓共管。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履职尽责、协同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告篇二

被告人杨某甲,男,196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5221965********,土家族,小学肄业,务农,现住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秀山县)**镇**村**组**号。因涉嫌非法狩猎罪,于2020年12月26日被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某乙,男,196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5221969********,土家族,小学肄业,务工,现住重庆市秀山县**镇**村**组。因涉嫌非法狩猎罪,于2020年12月26日被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涉嫌非法狩猎罪,于2021年4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2月20日,被告人杨某甲电话邀约被告人杨某乙一起去兰桥镇寨瓦村工农组的山林里用兽夹猎捕野猪用于食用,杨某乙同意一同前往。两人在明知不能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两人带上2个兽夹(两人约定共同出资购买,但由杨某甲先行垫资)一同上山,查看了野猪的行迹后,两人一起将其中1个兽夹安放在野猪可能出没的地方后回家。2020年12月25日,杨某甲电话邀约杨某乙一起去查看安放的兽夹是否猎捕到野猪,到达之后发现兽夹夹到一头野猪,该野猪还未死亡,杨某乙就用其携带的杀猪刀将野猪杀死。后杨某甲联系梁某某开车前来帮忙运输野猪,在回家之前两人又将之前剩下1个兽夹安放在山林中。后二人将野猪放到梁某某开的车上,几人在回家的途中被派出所民警查获。民警依法扣押了捕获的野猪,杀野猪使用的杀猪刀以及山林中重新安放的兽夹。

经秀山县林业局认定,捕获的野物为野猪,重73斤,已纳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使用的猎捕工具兽夹属于禁用的工具猎夹。

二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2.检查笔录,辨认现场笔录,扣押笔录,销毁记录;

3.证人梁某某的证言;

4.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的供述和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认罪认罚,依据《_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_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故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某甲拘役一个月,判处被告人杨某乙拘役一个月。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告篇三

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告篇四

一、考核的基本情况

1、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工作。截止6月30日,全系统共完成商标注册150件,完成全年350件任务的,培育省著名商标6件,市知名商标1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其中大豫分局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拼茶、双甸、岔河、马塘四个分局完成率达50%以上,另有四个分局落后于序时进度。

2、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截止6月25日,全县净增个体工商户1706户,净增私营企业178户,注册资本85763万元。其中城东、大豫、丰利、洋口、拼茶五个分局均实现了民营经济三项指标的净增长,开发区、双甸、岔河、马塘四个分局所辖镇区的注册资本净增数为负数。

3、无照经营百日会战行动。自6月1日开展无照经营百日会战行动以来,到目前为止,全系统共排查出无照经营户514户,其中疏导领照83户,关闭3户,抄告相关部门63户,立案查处18件,其中已结案16件,罚没款万元。其中大豫、开发区、双甸、岔河、马塘五个分局无照经营案件查办数过半,城东、洋口两个分局未完成序时进度,丰利、拼茶两个分局查办案件数为0。

4、铸盾亮剑行动。上半年,全系统共查处千元以上商标违法案件6件,广告违法案件7件。各分局查办的商标、广告案件均落后于序时,其中开发区、洋口、双甸三个分局查办的商标、广告案件数为0。

二、上半年工作存在的问题

1、商标注册分局间发展不平衡,存在畏难情绪。商标注册工作进展较慢,未完成序时进度,相关分局存在畏难思想,未能将任务分解到位,未能有效组织推进,少数分局序时进度严重脱幅。

2、无照经营百日会战活动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根据无照经营半月报的要求,截止到6月30日,各分局都能做到每半个月上报一次无照经营统计报表,但是从6月30日各分局上报的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数据上报不实。分局上报的数据与半年考核时局长室下去督查的数据存在差距,说明部分分局对无照经营排查不深入,统计不仔细。二是整治工作时紧时松。从6月30日的报表看,6月16日至6月30日,全系统仅排查上报无照经营29户,其中大豫2户,洋口6户,马塘16户,拼茶5户,其它5个分局上报数均为0。从查办的无照经营案件看,仍有四个分局落后于序时,其中拼茶和丰利分局至今未查办无照案件。三是对责令改正逾期未改的缺少后续监管。各分局对责令改正逾期未改的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没有采取后续监管执法措施。

3、证照管理规范度不高。通过半年考核现场检查发现,一些基层监管人员对个体户证照管理的理解还停留在“有执照并悬挂”这个基础性要求上,证照管理的规范度不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证照悬挂不规范。一些涉及前置许可的个体户,仅悬挂营业执照,而许可证未挂;一些个体户营业执照未能在显著位置悬挂或悬挂后又被商品遮盖;还有部分个体户仍将营业执照束之高阁,不予悬挂。二是超越经营范围现象较多。这些超范围经营户有些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如经营范围核定为“布料零售”的超范围经营凉席,经营范围核定为“眼镜修理”的超范围经营眼镜销售,经营范围核定为“理发服务”的超范围经营化妆品销售等;还有一些经营户超范围经营前置许可项目,如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油漆销售;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等。三是执照过期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经营户营业执照到期,未及时通知其办理换照。四是字号使用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门头、店招、牌匾与营业执照核定的字号不相符。

4、商标、广告案件查办工作落后于序时。截止6月30日,各分局查办的商标、广告案件均落后于序时,其中开发区、洋口、双甸三个分局的案件数为0。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以大局意识推进商标注册工作。商标注册工作是县委、县政府交办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列入我局整体目标考核。然而今年的工作时间已经过半,各单位的商标注册数未能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县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分局开展商标注册排查工作。三季度各分局要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打好商标注册攻坚战,确保三季度末要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0%,11月25日前要全面完成这项工作。各分局要根据商标注册排查表,以挂图作战的方式,随时督查责任人在规定时间的商标注册完成情况。监管科将根据分局上报的排查名单和商标事务所提供的商标注册清单,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商标注册完成情况。在创维商标事务所以外注册的商标必须提供国家商标局核发的受理通知书原件。

2、以高压态势推进无照经营百日会战行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涉及到工商职能的履职到位,各分局要继续保持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高压态势,积极作为,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逐一处置、集中整治,有效压减无照经营率,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履职风险。在无照经营百日会战行动中, 各分局要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东政办发[20xx]122号)要求,重点加强对城市燃气及加油站(含餐饮场所)、消防(200平米以下的洗浴房、洗脚房、美容美发场所)、特种设备(煤气冲装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证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管科将会同监察室对各分局无照经营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无照经营排查工作是否彻底,处置是否到位,案件查办是否及时。同时对需要县局层面解决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

3、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今年是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的开局之年,各类市场主体多持观望态度,县局和各分局要通过多层面、多渠道宣传年报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动员市场主体主动申报,提高年报率。同时,依法对市场主体申报的数据进行抽查,促使市场主体如实申报、规范申报。

4、依托经济户口管理软件,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对列入重热点行业的市场主体,要切实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实施检查;结合本辖区内行业特点,科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要制定巡查计划,定期实施巡查;对提示信息中要求实施检查的,要切实落实到位;对有警示提示的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警示内容实施检查,对失效或与事实不相符合的警示应当及时依法解除。要加强巡查数据的及时录入,对巡查及处理结果,均要录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告篇五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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