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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喜欢阅读世界儿童文学经典的读者,可能没有谁没读过《青鸟》。我被书中曲折的经历深深的吸引住了,一口气读完了它。它是最能打动我们心灵的世界经典童话,使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青鸟》讲述了砍柴人的儿女——棣棣和咪棣为了仙女的女儿千辛万苦的寻找青鸟的故事。他们有奇妙的经历,他们有坎坷的旅程,历经重重困难,走过回忆国、夜之宫、幸福花园、未来世界、墓地……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你只要给其他人幸福,那么,幸福就在你身边。
棣棣和咪棣有着童稚的爱心,他们愿意把青鸟——幸福送给邻居的女儿。因为这样,健康快乐的她就会把这份幸福回赠给他们。让他们也找见了幸福的真谛。
我们只要阳光的身心,良好的心态,那么,好好体会,幸福的.确就在”咫尺之间“。假如告诉我们世界上的全部智慧,只要花一点儿时间,可是要让我们真正理解,需要花费我们毕生的时间。因为自己的亲身经历,才使我们唯一的指路明灯。我们给别人幸福,自己就会更幸福。棣棣在旅行中的发现,使他有了美好无私的愿望,他发现了光神美好的秘密,他的内心充满快乐和幸福,因此他看到的鸟的翅羽,也像天空一样青。他看到的任何东西,都像青鸟一样展翅飞翔。
《青鸟》宛如一只殷勤的青鸟,在成长的生命的天空里,展开了美丽的翅膀,引领着我们寻找着爱与幸福的方向。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书还是在我上高中那个阶段,或许是因为时间久了的原因,现在已经记不得是在哪本语文课本中了,只记得翠翠,天保和傩送几位主人公的名字了。
《边城》是可以说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了。《边城》给我所展现出来的画面就像是:遥远的边城小镇中,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一条船。女孩叫翠翠,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在这座小塔下,在这个边城小镇中,在这户人家里发生了许许多多关于爱情与亲情的故事。
《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故事从翠翠和祖父老船夫在河边撑船开始,翠翠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在那个时代,包办婚姻仍是主流,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和翠翠的自由恋爱难以达成。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而翠翠心里爱着的却是傩送,当大老天保发现这个实情后,自觉不能勉强,因此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了辰州,好忘却这里的一切,却在中途不幸遇难。
傩送心里虽仍深爱着翠翠,但是哥哥的死也让自己十分的压抑,和老船夫之间又有深深的误会,也离家去了别处,只留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等待着那个也许回来,也许不会回来的人。
结局也好也不好,我是希望二老会回来陪伴翠翠的,但其中各种变故也让我深深的明白,二老是不会回来的,大老的身故,二老的离去,祖父的离世,翠翠似乎还没明白什么,故事便已经结束,独留读者思考回味。
世上的缘分似乎皆有定数,要来推之不去,要走也挽不回。
从我步入初中到这天,已经有数了。在这几个月中,我读了不少作家的名著,例如:日本著名作家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德国作家博多舍费尔的《小狗钱钱1/2》,美国知名作家笛福的《鲁宾孙漂流记》,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等等一些享誉全球的作品。
虽然这一个月我读的字的书目不是很多,但是字数能够到达两百万左右,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按照这样计算,那么我一年就能够读六七百万字,那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呀!
我读一本书大约要花八个小时左右,一本都会读三遍。但要是书的资料比较深奥,不易理解,那就得多读几遍。第一遍读书,主要是简略一点书,主要是体会作家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第三遍读书,就是体会书中重点词句的意思,并把好句、好词给摘到我的摘录本中。
每一位作家和各自所创作出来的作品都具有不同的思想感情和创作灵感,我读了以后也有不同的心得与体会。比方说笛福的《鲁宾孙漂流记》吧,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鲁宾孙喜欢航海和冒险,期望走遍天涯海角。又一次,鲁宾孙乘船前往南美洲,不幸遇难流落荒岛,但他并没有就此放下,而是透过自己的努力,左后回到自己的国家。从这本书中,我们能够看出鲁宾孙不畏艰险、机智勇敢、对生活用心乐观的精神。我看完这本书后,我从中感受到了这样的一个道理:我们要有用心向上的人生态度,要有勇气克服和战胜困难,战胜心灵的由于和失望。
除了《鲁宾孙漂流记》让我受益匪浅外,《窗边的小豆豆》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所以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的书能改变人的一生。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
司马迁写《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
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一个阳光充足的午后,端一杯清茶,坐在阳台的花架下,任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叶子,斑斑驳驳的照在我身上。我捧着手上深蓝色的《老人与海》,看着封面上的海锚深深扎进海底,顿时莫名体会到一股力量,于是我翻开书页,跟随着桑地亚哥,走上了一段航海的旅程。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我坐在小小的渔船上颠簸起伏,海风带着海水的腥咸扑面而来,围绕着我,包裹着我。海上漾起层层巨浪,浪花像一只只匍匐在海底的猛兽,高高跃起后又重重的摔下去,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看着眼前陌生的环境和恶劣的天气,我怕极了,蜷缩在船的一角,隐约中看见一位老人站在船尾,脸上带着褐色的斑痕,双手有深深的伤疤,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博物馆中珍藏多年的文物,那么精致,那么华美;又像是一片很久都无人问津的沙漠,那么沧桑,那么寂寞。他和这艘船都像是一个远离这个喧嚣世界的工艺品,永远绽放在属于属于他的地方,永远是静谧而美好的。
他好像并没有看到我,只是我清楚地知道他要经过两手空空的八十四天,之后在失败过后迎来更大的失败和打击。看着他爬满皱纹的脸,我不知道作为一个渔夫他的一生经历了什么,但我只知道,后面的经历将会更加的残酷。海上忽而狂风骤起,老人扎好马步,双手紧紧地拉住钓锁,一条巨大的鱼正在海里挣扎,为了得到它,老人必须使出全身的力气,我害怕极了,紧紧闭上眼睛。
等我张开眼睛才发现,自己仍坐在花架下,旁边的茶水在太阳的照耀下仍余有些许温热,手中的书页在风的推扶下凌乱着。我并不知道几点了,我只继续阅读着。老人在历经了没有收获的八十四天后,钓到了一条大马哈鱼,但是非常不幸,这也成为了鲨鱼争抢的目标,以至于最后,筋疲力尽回港的老人手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以及一条脊骨,他失败了。
这无疑是个令人烦闷和压抑的结局,我狠狠丢下书,走开了。
在一个月后的今天,当我经过无数次回忆和思考后再回到原来的地方,翻开这本书,我感慨万千。也许是因为才疏学浅,又或许是因为心浮气躁,当时的我并未理解到海明威的用意和老人这段经历的内在含义。桑地亚哥的人生在我的眼里是经历那样可怕的、不可避免的困难,在我眼里那些困难一度都是根本无法解决的,但是在那八十四天里,他经过的每一天每小时每分钟都在为收获做着努力,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自己想要收获的信念。是的,在最后的最后他辛辛苦苦获得的鱼只剩下一条脊骨,但是他曾经收获过,而这份收获正是因为在那八十四天的低谷中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和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作出的铺垫。我不止一次的想要问问自己,到底是什么能够使一个人没有收获的在恶劣的环境下努力八十四天,在今天我终于明白,是因为坚持不懈的信念和永不言败的精神。
老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渔夫,没什么特别之处,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但是仅仅因为他有信念,有精神,他便无悔于自己的人生,起码在年老体衰,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当他回想起自己的一生,做过的所有事都对的起自己。虽然最后鱼所剩无几,但他没有遗憾。
所以,请勇敢的直面困难。请不要有那么多的担忧和顾虑,请依照着自己心中的信念,披荆斩棘,一直走下去。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很久以前就知道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高中时旁边的书桌上放了一本《活着》本想着只随便扫一两眼便罢,没想到一读起来就和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一个下午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角色已各种各样的方式接连死去,心里就像是被痛苦接连不断的蹂躏,但是余华似看客般冷漠的笔调又让这种绝望的痛苦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无法释放。因此《活着》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潜意识里也暗暗觉得慎读余华。那天去图书馆本来要找一部小说,但却无意间瞟到了《许三观卖血记》,就像有魔力般的,我走近那本书,慢慢蹲下,看着那已经发黄的书脊,却迟迟伸不出手。只是听书名就觉得有种心痛的感觉,卖血,卖谁的血?为何要卖血?是卖自己的,还是倒卖别人的?许三观是像福贵一样最后全家都遭遇了不幸还是他一人的坎坷命运便足以让人扼腕?以余华惯有的冷漠风格,这本书会不会再次让我反复品味浓浓的痛苦?这一切的疑虑都积聚在了我的右手,无法移动。强大的好奇心终究战胜了疑虑,又是半个下午,当余晖落下,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也完全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人是矛盾的集合体。有时我会因为许三观的对孩子深深的爱感动,在饥荒时期,为了让老婆孩子们吃上一顿面,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去卖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儿子的大儿子的姓名,一路奔波,一路卖血,前后卖血间隔甚至只有5天,还差点因此而送命。但有时候他身上也有狭隘的市民性,比如灾荒时期带他二乐三乐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直接告诉一乐因为你不是我儿子,所以你去吃一个烤红薯吧。试想一个10岁大的孩子,已经吃了57天的玉米饭,眼看着自己的弟弟被爸爸妈妈领着去了饭店,自己却只能吃没有巴掌大的红薯,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却又毫不留情的被赶出来,大人之间的事情却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这未免太不公平。所以读到这里,我对许三观又有些不满了。
接下来说他和许玉兰,当时他追许玉兰的情节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只因为给女孩子买了8角的零食,便要人家嫁给他,更出其不意的是,许玉兰居然就答应了。读到他们刚结婚时候我以为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的。许三观抓住了玉兰的把柄:与何小勇曾经偷尝禁果,并且三观和玉兰的大儿子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于是许三观便整日不做家务,躺在椅子上舒舒服服的晒太阳,将家务全丢给许玉兰。后来许玉兰知道了三观与林芬芳的事情,在使出看家本领―坐在门槛上喊出一番风格与佟湘玉极为相像的怨言之后,也一如当年的许三观,整日不做家务,而是嗑瓜子串门,颇有轻喜剧的味道。但是读到最后,我却改变了原来的看法,十年内乱时期,由于许玉兰曾经将自己交给两个男人,因此被冠以“_”的称号,整日当“陪斗”,胸前挂着牌子一站就是一天,许三观本想避风头,让三个孩子去给妈妈送饭,没想到他们都嫌丢人,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偷偷摸摸的去送饭,这时有个情节让我大为感动,许玉兰一看满锅的白米饭,只好勉强咽下,但是将米翻起来,却发现底下是满满的肉,原来三观害怕有人来检查,便将肉埋在米饭底下。这是三观对玉兰的爱。三观老了之后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就去卖血,没想到年轻的血头说他的学老了,只能去当给油漆匠刷墙用的“猪血”,这番话让一辈子靠卖血度过艰难时光的许三观顿时感到支柱倒塌,在大街上呜呜的哭起来。相似的,三个儿子为父亲的举动感到丢人,玉兰则对三个儿子的反应大为斥责,并历数了三观卖血为他们做的事,尔后用哄孩子一样的语气安慰三观,并和他一起吃了炒猪肝和黄酒。当玉兰听说了年轻血头对三观说的不客气的话时,便义愤填膺的摆出泼妇的架子骂了起来,但是这次,与以往不同,我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我感受到了她对丈夫深深的爱。
诚然,三观和玉兰是相爱的,他们的爱通过轻喜剧一般的情节慢慢的像读者展现,直至结尾,令人动容。于是我便困惑之前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生活小事又该如何解释?这时,我似乎觉得文章并不是这么简单,除了一些家长里短的叙述,背后隐藏着另一条主线,那就是――平等。
可以说三观和玉兰都是追求平等的人。三观之所以在抓住玉兰把柄之后不做事,是因为他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自己当了彻彻底底的“乌龟”,心里委屈,所以让玉兰做事心里感到平衡。玉兰后来的举动也是这个道理。还有另一件大事可以证明,三观听说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何小勇出了车祸之后高兴了好半天,逢人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何小勇自己的亲生儿子不认,自己辛苦抚养,这就是何小勇遭了报应,而自己却身体健康。从这些话可以看出许三观内心里追求的平等。做了“恶事”的何小勇的悲惨结局让他心理平衡,虽然这种想法很不道德,但却将许三观心里积压了几十年的心病治好了不少。
总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小说主题是多元的,总有一个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引发读者的深思,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的作品越想越有味道。
以上仅本人自己读后的一些想法,文章仍有许多不足,尤其是后面写到关于平等,总是感觉没有办法写到我满意,这和阅读量,思想深度有很大关系,在此检讨。
2025年读书分析报告 读书研究报告(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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